姜晟,字光宇,是江苏苏州人。乾隆三十一年考中了进士,被任命为刑部主事,后来一步步升迁到郎中。之后又升任光禄寺少卿,接着调到太仆寺,还兼任刑部行走。乾隆四十四年,外放江西,担任按察使。一年多后,直接升任刑部侍郎,多次被派到各地审理案件。乾隆五十二年,被任命为湖北巡抚。当时清军正在攻打台湾,姜晟调拨了十万石粮食支援军队,皇帝很高兴,准备给他升官。乾隆五十三年,荆州的江堤溃决了,皇帝派大学士阿桂等人去调查,因为姜晟没有疏通上游的淤沙,而且他的下属贪污了淮盐的费用,所以姜晟被撤职。没多久,他又被重新任命为刑部侍郎。
乾隆五十六年,他又被外放,担任湖南巡抚。芷江地区长期丢失军饷,姜晟抓住了主犯,依法处置。洞庭湖的盗贼董舒友等人多年来一直骚扰商旅,姜晟把他们抓获,并在湖边处决,震慑了盗贼。乾隆六十年,贵州苗族首领石柳邓造反,永绥苗族首领石三保也响应了叛乱。姜晟和总督毕沅一起前去镇压。后来云贵总督福康安前来督战,姜晟留在辰州负责军需,并分兵驻守各个重要关隘,抓获了奸匪百户杨国安父子,押解到京城。皇帝嘉奖他治军有方,沉稳镇静,下令给他升官。三月,姜晟前往镇筸检查边防,同时安抚难民。皇帝认为辰州是重要的战略要地,命令他继续驻守在那里。叛乱首领吴半生被抓获,姜晟因此获得了优异的评价。
18世纪末,嘉庆元年,湖北枝江、来凤那边闹起了匪乱,朝廷派副将庆溥去龙山剿匪,把匪徒赶跑了,湖南境内总算恢复了平静。 同年,福康安和和琳两位大人先后在军中去世了, 我(此处指原文叙述者,下同)和额勒登保、德楞泰他们一起继续平叛安抚,还被朝廷加封为总督。苗疆地区渐渐安定下来,我就驻扎在辰州处理善后工作。
第二年,我兼任了总督。第三年,朝廷对官员进行考核,我的政绩得到了认可,升了官。 那时候的布政使郑源鹴跟和珅关系好,是个贪官,他敲诈勒索属下官员,必须收受很多钱才能让他们上任。属下的官员们又利用胥吏从中作梗,弄虚作假,多收钱财,百姓们苦不堪言。
第四年,和珅倒台了,朝中言官弹劾了我。皇上说:“晟平时做官还算能自守,只是因为害怕和珅,所以不敢揭发他,还不算是一伙儿贪污舞弊的。” 皇上就下令逮捕审讯郑源鹴,抄了他的家产,彻底查清了他的罪行。结果查明郑源鹴贪污受贿,还养着戏子,家里眷属多达三百多人,罪行累累,判处死刑。因为我失察,本应该革职留任,皇上念及我平时表现尚可,就网开一面,没降我的职。 冬天,苗族吴陈等又起兵造反,我带兵守住要隘,同知傅鼐用计谋抓住了他们,并将他们斩首,我因此被加封为太子少保。
第五年,我正式被授予总督的职位,后来调任直隶。第六年,京畿地区下了很久的雨,永定河决堤了。因为我的奏报晚了,被皇上夺了官职,关起来审问,还被派去河工那儿出力干活。河工完工后,朝廷给了我一个主事的官衔,让我在刑部做事。第七年,我被任命为刑部侍郎。
这个人叫李晟,一开始在曹州当官,因为办案公正严明,得到了高宗皇帝的赏识。他后来在朝廷内外辗转任职,前后三次担任刑部官员。仁宗皇帝特别重视刑事案件的审理,李晟审理案件总是能做到公平公正,平反了不少冤假错案。有一次,江西巡抚张诚基剿灭了义宁州的匪徒,却夸大其词说自己亲自带兵冲锋陷阵,结果被下属官员揭发。皇帝就派李晟去调查,查明真相后,逮捕了张诚基,李晟还暂时代理了江西巡抚的职务。不久后,李晟就回到了京城。
过了几年,李晟又兼任户部侍郎,被派去南方运河考察河道情况。他上奏说河道淤塞,黄河水位上涨,导致清水无法顺利流入,建议打开祥符、五瑞等闸口以减少黄河水量,并在运河河口修建拦河坝以蓄积清水。按照他的建议去做就好了。后来,他被提升为刑部尚书。十一年后,因为年老体弱,李晟请求退休,皇帝下旨慰留。但考虑到刑部事务繁忙,就把他调到工部。李晟再次上奏请求退休,皇帝这才准许他辞职在家休养。后来,因为之前在直隶地区监管不力,导致藩库亏空,李晟被降职为四品京堂。最后,他回到家中去世了。
金光悌,字兰畦,是安徽英山人。他先是以举人的身份被授予内阁中书的职位。乾隆四十五年,他考中了进士,然后调任宗人府主事。之后,他升迁为刑部员外郎,又历任郎中。在京察考核中,他本来应该外放,却被留在了刑部。乾隆五十五年,刑部官员奏请朝廷,提升他为四品京堂,皇帝批准了。江西举人彭良馵花钱买通吏员,弄到执照,而金光悌和彭良馵是亲家。御史彭龄弹劾金光悌徇私枉法,结果金光悌被降职,但仍然补任刑部员外郎,留在刑部办理秋审案件。御史张鹏展又再次弹劾他,皇帝下旨说:“金光悌在刑部任职多年,平时毁誉参半,停止他兼任其他职务。”不久后,他又兼任了内阁侍读学士。
嘉庆七年,金光悌被任命为山东按察使,后来升任布政使。十年后,他被召回京城,任命为刑部侍郎,多次奉命前往山东、直隶、天津、热河等地勘察审理案件,并将查实的结果上报朝廷。嘉庆十一年,他被任命为江西巡抚。他上奏说江西积案很多,请求设立专门机构来清理这些积案。嘉庆十四年,他被提升为刑部尚书。
光悌这个人啊,在郎中这个位置上就挺受长官器重,后来更是更加努力了。当时审理案件,很多官员都喜欢宽厚处理,经常会稍微减轻罪名再上报。那些千里之外的部门官员来复核案件,只要按照律法判决了,一般就不会再改了。可光悌办案就不同了,他总是严格按照律法办事,绝对不会减轻处罚。大家都觉得光悌用法很严厉,不过有时候他也会从宽处理。以前有个规矩,监守自盗,只要在规定期限内把赃物交出来就能减轻罪责。乾隆二十六年,这个规矩改了,偷盗不管交不交赃都得重罚。光悌就上奏,恢复了原来的规矩。后来,阿克苏钱局的一个章京偷了官府的钱,偷的钱超过五百两,主管官员想用老百姓偷盗的律法来判他,想判个绞刑。光悌说:“偷官府的钱应该判斩监候,如果这个判决不行,那就判绞刑,但绝对不能用老百姓偷盗的律法!”最后,他的意见被采纳了。仁宗皇帝看了奏章,问他:“偷官府的钱比偷老百姓的钱罪还轻吗?”光悌回答说:“与其有贪污受贿的大臣,不如有偷钱的小官。律法的本意就是这样。”最后,就按照光悌的意见办了。光悌对律法非常精通,他的意见非常坚定,同事们都无法反驳他。但是,他也经常遭到弹劾,当时的舆论也不是完全赞同他。十七年的时候,光悌在任上去世了,朝廷按照尚书的规格给他赐予了抚恤。
祖之望,字舫斋,是福建浦城人。乾隆四十三年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散馆后被授予刑部主事,然后一步步升迁到郎中。等到他的俸禄满了,按理说应该外放任职了,但是因为熟悉刑部事务,所以就被留在了京城。京察一等,可以担任四五品京官。他后来担任了通政司参议、太常寺少卿,还兼管刑部事务。乾隆五十八年,他外放山西,担任按察使。他把民间容易犯法的一些律条整理出来,编成了一本书,叫做《三尺须知录》,印发给老百姓,让大家避免因为不了解法律而触犯法律。乾隆六十年,他升任云南布政使。后来皇上考虑到他年老需要侍奉父母,就把他调到湖北,方便他回家尽孝。
嘉庆元年,湖北荆州、襄阳一带爆发了教匪起义,战火迅速蔓延到郧阳、宜昌、施南等地。总督和巡抚都带兵出征了,就剩下武昌的张之望一个人留守。当时谣言四起,不断有人散布假消息,甚至抓到匪军的探子,他们的假命令到处张贴。但是张之望一点都不慌张,他稳住阵脚,重点防守各个要塞,在城里乡下、集镇都实行保甲制度互相监督,老百姓都很安心。后来匪军攻打孝感,他调兵把匪军消灭了,下游的五个郡县也都安居乐业了。皇上觉得张之望虽然没亲自上战场打仗,但他坐镇后方,保住了武昌和汉阳的安全,就赏了他个花翎。第二年,张之望的父亲去世了,皇上让他戴孝服继续留任。
四年后,安襄郧道的胡齐仑贪污军饷的事情败露了,皇上让张之望去调查处理。这个胡齐仑贪污腐败,手段非常隐蔽,一时间很难查清楚,皇上很生气,责令张之望回京述职。最后审理结果出来,张之望因为包庇胡齐仑被降职。皇上知道张之望其实没参与贪污,他当官清廉,而且很懂法律,就把他降为按察使。一个月后,皇上又任命他为刑部侍郎,准他回去安葬父亲,顺便探望母亲。
五年后,张之望被任命为湖南巡抚。当时,湖南的少数民族黑苗作乱,烧杀抢掠,蔓延到三个州县,他派兵平定了叛乱。他还亲自去常德勘察,查处了私自开垦河滩地的情况,一共查出上百处,登记造册,彻底解决了土地纠纷。没多久,他又被召回京城,重新担任刑部侍郎。回到京城后,他向皇上建议,永绥厅位置偏远,对控制苗族地区不利,应该把永绥厅迁到花园,把协营迁到茶洞,在边境地区多设碉堡卡哨,把原来的永绥城作为军事据点,让苗族头目驻守城门,约束各苗寨,皇上让相关部门去执行这个计划。第六年,他又和侍郎那彦宝一起勘察京畿地区的水灾,还和侍郎高杞一起监督疏通长辛店河道。
七年前,他冒着风险,顶替山东一个皂役的孙子参加考试。 当时的巡抚和瑛却诬告了他,结果和瑛被撤职,而他却得到了心仪的巡抚职位。没多久,他又被调到陕西。 那时候大军正在剿灭南山地区的残余势力,他负责筹备军粮,安置乡勇,抚恤灾民,还和总督惠龄一起,认真细致地处理善后工作。后来调到广东,他就请求休假回家探望父母。九年后,他又被任命为刑部侍郎。一年多后,因为母亲年迈,他就请求回家侍奉母亲。十四年,仁宗皇帝五十大寿,他进京祝寿。他母亲当时已经八十三岁高龄,皇上还特意慰问并嘉奖了他,赏赐也格外丰厚。 不久,他母亲去世,守孝期满后,他被提升为刑部尚书。十八年,因为生病,他辞去了官职,不久就去世了。
韩崶,字桂舲,江苏苏州人。他父亲韩是升,曾在京城做客,在诸王府邸讲学,以高尚的品德闻名。韩崶从小聪明,擅长写作,通过考试后,被授予刑部七品的小官,后来逐步升迁为郎中。乾隆五十四年,他外放担任河南彰德知府,之后升任广东高廉道。因为失察,导致吴川知县庇护私盐贩子,他被降职为刑部主事,后来又再次升任郎中。
嘉庆六年,他被任命为湖南岳常澧道,之后升任按察使,调到福建,署理布政使。当时蔡牵正在骚扰台湾,沿海地区战事不断,韩崶全力筹备军备,阻止敌人的接济,因此升任湖南布政使。 十一年,他被召回京城,担任刑部侍郎。十二年,奉命前往荆州调查将军积拉堪与知府勾结的事情,之后又被派去勘察南河。 十三年,宗室敏学仗势欺人,犯法乱纪,韩崶的判决却比较轻,皇上因此斥责部下徇私枉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当时韩崶正在河间出差审理案件,还没来得及表态,皇上认为他之前在面见皇上时,有意为敏学开脱,而且部里的事情,也往往是由他先决定,这有点专权的意思,所以就把他降职为广东按察使。没过多久,他又被提升为广东巡抚。
英国的军舰当时占领了澳门的炮台,还开进了黄埔港,过了很久才撤走。当时的广东总督吴熊光没及时派兵把他们赶走,因此被革职查办,然后由阮元代理广东总督。
十四年的时候,阮元仔细考察了澳门的外国居民的情况,上奏朝廷说:“西洋人在澳门以前就建了六座炮台,我建议从伽思兰炮台往南,加筑二百多丈的女墙,在前山寨驻扎专门的军队,加固莲花茎关口的城墙,在新涌山口修建炮台,填平蕉门海口,这样才能更好地控制局面。”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他还秘密地向朝廷汇报了广东沿海的形势:“沿海的村庄,到处都有可以通行的道路,外国的海盗很容易来窥探。必须先巩固内部,才能抵御外部的入侵。所有重要的炮台,都应该配备精兵强将,严密防守。同时也要让沿海的乡绅、长者和村民,互相监督,共同保卫家园,这样才能更有效果。”
后来百龄接任广东总督,他上奏朝廷说:“关于中外贸易的章程,外国的军舰只能停泊在海面上,澳门的中国人与外国人要分别登记检查。各国商人,只允许暂时留下负责业务的人员,处理债务,其余的人都要按期回国,不能在澳门逗留。外国船只的引水人,要由澳门同知发放执照。买办等中国人,要由地方官严格挑选,随时进行监督。外国船只卸货时,不允许外国商人私自分拨货物。” 朝廷采纳了这些建议。
过了一年,海盗张保仔归顺朝廷,乌石二、东海霸等海盗也相继被剿灭或投降,朝廷还赏赐他们花翎。十六年,阮元再次署理广东总督。他上奏朝廷请求免除米税,以便方便贸易,让百姓能吃饱饭。他还上奏朝廷说:“潮州地区械斗很多,但是驻军没有协同缉捕的责任,请求让文武官员一起抓捕;潮州距离省城很远,请求将一些轻微的案件,就近由巡道处理。”他还说:“惩治凶恶的匪徒,可以参照四川的办法:初犯械斗的,限制一年内不得再犯;如果两次犯案,仍然不改,就按照屡次滋扰的法律处罚。”朝廷都同意了他的建议。十八年,阮元进京朝见皇帝,被授予刑部尚书的职位。阮元父亲八十岁大寿,朝廷特准他回家休假三个月为父亲祝寿。二十一年,阮元父亲去世,他守孝期满后,以一品衔署理刑部侍郎,不久后补任刑部尚书。
道光四年,山西榆次县老百姓阎思虎的冤案终于平反了,相关官员也都得到了相应的处分和表彰。事情是这样的,一开始阎思虎强奸了赵二姑,榆次县知县吕锡龄收了贿赂,硬逼着赵二姑承认是通奸。赵二姑气不过,就自杀了。赵二姑的家人跑到北京告状。朝廷派巡抚亲自调查,结果还是想把案子定性为通奸。
御史梁中靖看不下去了,上书弹劾,把案子提到了刑部。刑部认真审理,查明真相:是强奸,不是通奸! 同时,还查出了原审理案件的官员受贿、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的各种问题。最后,阎思虎被判死刑,赵二姑被追认表彰。巡抚邱树棠、按察使卢元伟以及府县其他相关官员,都被降职、发配充军,处罚程度各有不同。皇帝还下旨嘉奖刑部官员秉公办案,并给予了他们升迁奖励。梁中靖因为查实了案情,也升了四品官。
这时候,又出了个事儿。有个犯官侯际清,本来要被判流放,他请求花钱赎罪。刑部讨论后觉得侯际清罪行严重,就说这事儿能不能赎罪还不一定,上报朝廷请示。皇上批评刑部含糊其辞,耍小聪明,就让大学士托津等人去调查。结果查出来,侍郎恩铭、常英,还有司员恩德等人,都收了侯际清的贿赂。韩崶也被免职调查,因为他失察,让下属收了贿赂,而且他的儿子还知道这事儿,他的亲戚还参与了诈骗。最后,韩崶被革职发配,不过因为他年纪大了,就从轻发落,让他去万年吉地工程处服劳役。一年多后,他又被召回,担任刑部侍郎。道光六年,他因为生病请求退休。道光十四年去世。
清朝对刑部用人的确非常谨慎。负责秋审的官员,必须选择那些办事认真细致、熟悉规章制度的人。有些官员在地方做官几年后,再回到刑部担任要职,往往干一辈子,所以都能尽职尽责。仁宗皇帝尤其重视刑狱案件,经常亲自裁决,他选用的刑部官员,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像姜晟、祖之望,都在中央和地方做过官,都有政绩。金光悌、韩崶都在刑部工作了很长时间,金光悌办事特别严格,号称“刻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