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写史书的时候,就参考了班固写的《汉书》里关于外戚的记载,辽史和明史也沿用了这种做法。辽朝的外戚,并不是个个都有爵位,但是他们家的子孙经常被选拔到北府做宰相,参与朝政。明朝呢,像扬王、徐王这些,一开始只是个虚头衔,后来才被封为侯伯。到了嘉靖年间,还下令说,外戚的功劳不能跟那些在战场上立下汗马功劳的将领并列。不过,明朝的外戚们被分封到各地的大邑,子孙后代继承爵位,这方面倒是一脉相承的,也没什么特别的区分。
清朝初期,太祖皇帝娶了叶赫那拉氏,那时候正处于创业的艰难时期,刀兵不断,制度还不完善。到了太宗和世祖皇帝,娶的都是蒙古女子,后来追封、加封,外戚的恩泽,是从那时才开始的。雍正八年,雍正皇帝下令规定,外戚的爵位是“承恩公”。乾隆四十三年,乾隆皇帝又规定,皇后的家族成员的爵位也叫“承恩公”,跟那些为国家开疆拓土、出生入死的老臣们可不一样,都改为三等公。这样一来,外戚的爵位名称就固定下来了,等级也有所区别,朝廷对他们也有严格的限制,比明朝还要严格。所以,整个清朝,外戚家族都严格遵守法度,没有谁敢参与朝政,这不得不说是个好的制度安排。
《明史》沿用了班固的办法,还把宦官和那些受皇帝恩宠而被封爵的人也写进去了,这可是清朝史书里没有的。现在,我按照顺序,把历代皇后的家族成员,也就是外戚,都列成一个表。凡是因外戚身份而被封爵的,以及他们的家族中因为外戚关系而获得爵位的,都列在里面。那些皇后家族成员因为自身功劳而被封爵的,则另外列在功臣世爵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