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清朝科举考试,那可是按照祖宗的规矩,用八股文取士。考试内容呢,就是从《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以及《易经》、《尚书》、《诗经》、《春秋》、《礼记》五经里出题,叫作“制义”。三年一次的大考,在各省举行,叫乡试,考中了就叫举人。第二年,这些举人们要在京城参加考试,叫会试,考中了就叫贡士。最后,皇帝会在朝廷亲自主持殿试,考完之后按名次分出一甲、二甲、三甲。一甲只有三个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的人数不限,赐进士出身。三甲的人数也不限,赐同进士出身。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二甲第一名叫传胪,这些称呼都是沿用明朝的旧称。

顺治元年,清世祖统一全国之后,规定乡试在子、午、卯、酉年举行,会试在辰、戌、丑、未年举行。乡试在八月举行,会试在二月举行。考试时间都是初九日考第一场,十二日考第二场,十五日考第三场。殿试在三月举行。

过了两年,朝廷颁布了科场条例。礼部讨论之后,给事中龚鼎孳上奏说:“明朝旧制,第一场考七篇时文,第二场考一篇论、一篇表,判五道题,第三场考五道策问。现在应该像各科官员建议的那样,把时文减少两篇,在论、表、判之外增加诗歌,取消策问改考奏疏。”但是皇帝没同意,还是按照旧例进行。第一场考四书三题,五经每经四题,考生任选一经作答。四书以朱熹的集注为准,易经以程颐的传注和朱熹的本义为准,尚书以蔡沈的传注为准,诗经以朱熹的集传为准,春秋以胡安国的传注为准,礼记以陈澔的集说为准。后来春秋考试不用胡安国的传注了,改用左传的故事写文章,并参考公羊传和谷梁传。第二场考一道论题,判五道题,以及内科的诏、诰、表各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乡试和会试的考试内容都一样。到了乾隆年间,把会试改在三月举行,殿试改在四月举行,从此就成了永久的制度。

乡试考试,首先要进行提学考试,考得好才能进入三场考试,录取名单要严格审核,不能弄虚作假。贡生和监生由本监官负责考试和推荐。戏子、奴仆和服丧的人,都不能参加考试。考卷上要写明姓名、籍贯、年龄、出身、祖上三代的情况以及学习的经书。如果考卷字迹潦草,真草体混杂,超出卷面范围,留白过多,涂抹污损严重,或者头一场七艺考试的起止字相同,第二场考试年份写错,第三场策论考试题目写错,以及文章中出现避讳庙号、皇帝名讳、至圣先师名讳的情况,都会因为违规而被贴出来公布。考生的试卷用墨水写,叫墨卷;誊录的试卷用朱砂,叫朱卷;主考官用墨笔批改,同考官用蓝笔。乾隆年间,同考官改用紫笔,没多久又改回蓝笔了。考试的地方叫贡院,考生坐的房间叫号房,负责看守的士兵叫号军。考试官进入考场后要封锁考场,内外门用帘子隔开。在外面的提调、监试官等叫外帘官,在里面的主考、同考官叫内帘官。还有内监试官负责监督,不参与阅卷。乡试考试由大员负责统筹考场事务,这叫监临。顺天府乡试由府尹负责,其他省份最初由巡按御史负责,后来巡按御史被裁撤,改由巡抚负责。会试考试的负责人叫知贡举,由礼部侍郎担任。顺天府的提调由府丞担任,监试由御史担任。最初,各省的提调由布政使担任,监试由按察使担任,他们的副手都是道员。雍正年间,因为把藩司(布政使司)和臬司(按察使司)合并成一个省份的财政和刑名事务的总管,为了避免考试期间耽误太多时间,提调和监试就由两个道员分别负责了。会试的监试官由御史担任。殿试时皇帝亲自在殿上发放试卷,由朝中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读卷官,拟定名次后呈给皇帝,皇帝可以根据拟定的名次决定,也可以更改。一甲第一名状元授予修撰官职,榜眼、探花授予编修官职,二甲、三甲进士授予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官职,具体授予什么官职要根据情况而定。

第二段:

乡试考试流程还挺复杂的,首先得先过提学考试这一关,过了才能参加正式的三场考试。录取名单可是要严格审查的,绝对不能弄虚作假,这规矩可严着呢!贡生和监生,那是由他们自己管辖的官员负责考试和推荐的。那些戏子、仆人,还有正在守孝的人,统统都不能参加考试。考试的卷子上,得写清楚你的姓名、住址、年龄、家世,还有你祖上三代的情况,以及你平时都读什么书。要是你的字写得乱七八糟的,真草体混用,写到卷子外面去了,或者留白太多,涂涂改改的,那肯定不行。还有,要是第一场考试七艺的开头和结尾字都一样,第二场考试年份写错了,第三场策论考试题目写错了,或者文章里写到不该写的东西,比如庙号、皇帝的名字、孔子的名字,那都会因为违规而被贴出来公布。

第三段:

考生的试卷,用墨水写的叫墨卷,用朱砂誊抄的叫朱卷。主考官用墨笔批改,同考官以前用蓝笔,乾隆年间还短暂地用过紫笔,后来又改回蓝笔了。考试的地方叫贡院,考生考试的房间叫号房,看守号房的士兵叫号军。考试官进考场后,考场要封锁起来,内外门用帘子隔开。外面的提调、监试官等叫外帘官,里面的主考、同考官叫内帘官。考场里还有内监试官负责监督,不过他们不参与阅卷。乡试考试,由大员负责统筹考场事务,这叫监临。在北京,乡试由顺天府尹负责,其他省份最初由巡按御史负责,后来巡按御史被裁撤了,就改由巡抚负责了。会试考试的负责人叫知贡举,由礼部侍郎担任。

清朝把科举考试当成选拔人才的大事,虽然最初的制度大多沿袭明朝的旧例,但在重视科举名次、严防考试舞弊方面,制度完善程度和选拔人才的成功率,都远远超过了以前的朝代。科举考试的条例修改和社会风气的变迁,都跟人才的兴衰、朝廷政局的成败息息相关。其中比较重要的变化,我们不能忽略。

乡试和会试的第一场考试是考八股文。康熙二年,废除了制义(一种八股文题型),把考试改为三场策论和五道题,第一场考试内容调整了,第二场增加了论一篇,表、判的考试形式不变。这样改动了两科考试后就停止了。四年后,礼部侍郎黄机上奏说:“制科考试以前是三场,先考经书,考察考生对圣贤微言大义的理解,以此观察他们的品德;然后考策论,考察他们对古今时事的通达程度,以此观察他们的才能。现在只考策论,减少了一场考试,好像太简化了。而且不用经书作文,人们就会不重视圣贤的学问,请求恢复三场旧制。”皇帝批准了他的奏请。七年后,又恢复了原来的制度,继续考八股文。

二十四年,根据给事中杨尔淑的建议,礼部考试和顺天府乡试的四书考题都由皇帝钦定。当时,诏书和诰命之类的题目,考生一般不作,而策论、表、判等文章,大多雷同抄袭,虽然说是三场考试,实际上第一场考试最重要,而第一场考试中,四书的考试又最为重要。二十六年,废除了诏书和诰命作为考题,随后又规定可以兼考五经。论题以前只出《孝经》,康熙二十九年,又增加了性理学、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等内容。五十年后,论题只用性理学。雍正帝即位初期,下诏书说《孝经》和五经同等重要,是教化百姓、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根本。虽然宋代儒家学者的著作可以补充经传的不足,但它们不如圣人的话语那样博大精深,所以论题仍然以《孝经》为主。

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说,现在的科举考试制度,只看文章取人,按规定授官,根本就不是好办法。而且弊端越来越严重,走捷径的人越来越多。古代考察官员,看的是他们说的能不能做到,说的就是他们上任后应该做的事。而现在的八股文,都是空话,没啥实际用处,考卷里到处都是抄袭、玩弄辞藻、语句支离破碎,只要能考中就行。考生们每个经书都背诵很多,每个经书的考试题目,多则一百多道,少则几十道。古人穷其一生都学不完,现在几个月就能应付考试了。奏章、判词都能提前准备好,策论也是随便敷衍,毫无创新,根本选拔不出人才。应该修改考试内容,另想办法选拔真正有才能、有学问的人。

礼部回复说,选拔人才的方法,三代以前是从学校里选,汉代以后是从郡县官员中选,魏晋以后是从九品中正制中选,隋唐至今,都是通过科举考试。科举考试的方法不一样,从明朝到现在,都是考时文。科举的弊端是,诗赋只注重华丽辞藻,毫无实用价值;明经只注重死记硬背,文章不通。就像唐朝赵匡胤说的“习非所用,用非所习”。现在时文的弊端,正如侍郎大人所奏。圣人也不能让法律没有弊端,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苏轼说过:“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道,在于责实。”能做到实事求是,即使沿用现在的制度,也能激励人才,人才自然会兴盛起来。如果只追求名声,即使高谈阔论复古,制度建立后弊端也会产生,对选拔人才毫无益处。说时文、经义、奏章、判词、策论都是空话抄袭没用,这是因为不注重实际。说的话,写的东西,都是空话,难道只有现在的时文如此吗?时文讨论的都是孔孟的思想,精微的道理,参考经史子集,展现其光辉;遵循规矩准则,使其严谨细致。虽然说是小技巧,但文武全才、杰出人才,也并非没有从中产生。不去努力纠正弊端,反而责怪制度不好,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即使是经义、奏章、判词、论述、策论,如果追求实际,又岂是容易做到的?经文虽然和四书并重,但由于积习难改,考生不认真学习。如果制定严格的标准,不合格的就不录取。奏章、判词、论述、策论,都要仔细审查。必须精通词章、熟悉律令,才能写奏章、判词。有评论历史的眼光,有决断的能力,通晓古今,熟悉时务,才能写论述、策论。哪一项不是切合实际的?

非要改变现在的制度,实行古代的制度,那就要修建宫殿,供养游士,百里之内,设置官吏和老师,审理案件、讨论军务都在这里进行。还要把那些不遵守教化的人,发配到边远地区,终身不得翻身。这岂不是太麻烦,难以实行?况且人心不古,上面要求实际,下面就用虚名应付。提倡孝道,就有割股、守墓以求名声的人;提倡廉洁,就有穿破衣烂衫、坐破车骑瘦马以装点门面的。大家互相欺骗,用虚名来谋求升迁。等到上任后,完全和以前不一样,比庸人还不如。这在最近选拔的孝廉方正的人中,比比皆是,这又有什么好处呢?负责考试选拔人才的人,如果能够真正理解圣旨,注重实际,努力去除积习,杜绝侥幸,文风自然会兴盛,真正的人才自然会涌现,根本不用更改制度。于是,这个建议就被搁置了。当时大学士鄂尔泰当政,大力反对,科举制度才得以保留。

公元1642年,皇上下了命令,要整顿科举考试的旧规矩,追求考试的实际效果。于是,把经文考试挪到了第二场,取消了以往的论、表、判的考试形式,增加了五言八韵的律诗考试。

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643年,第一场考试又加上了性理学的考试内容。御史杨方上书建议,乡试和会试应该增加《周礼》和《仪礼》这两本书作为考试科目。但是皇上认为,这两本书的义理内容其实在《戴记》里已经包含了,所以没采纳他的建议。

到了公元1667年,律诗考试被挪到了第一场考试的后面,性理学考试则被挪到了第二场经文考试的后面。

公元1672年,皇上觉得分经考试阅卷,容易出现各种弊端。而且考生们只专攻一门经书,对其他经书都不了解,这样不利于培养踏实的治学态度。所以皇上决定,从明年的戊申年(公元1678年)乡试开始,乡试和会试的五科考试,每年轮流考一门经书。考试结束后,乡试和会试的第二场考试,也要取消论题,改成用五经出题进行考试。这个命令正式颁布下来,成为永久的规定。

科举考试的命题最受重视。康熙五十二年,主考官出的题目,大多是四书五经里冠冕堂皇、吉祥喜庆的语句,导致很多考生靠死记硬背侥幸考中。皇上因此下令,以后出题不要再忌讳这些了。以前规定考官不能出自己当年考中时的题目,到了这时候也取消了这个禁令。历次科考,都有考官因为出题错误而受处罚的。早先康熙五十六年,根据詹事王奕清的建议,考试的七篇文章中,“破题”、“承题”、“开讲”等虚词一概不准填写,以防舞弊。乾隆四十七年,又规定考官要预先拟好“破题”、“承题”、“开讲”等虚词,和试卷一起发给考生使用。到了嘉庆四年,因为觉得这规定没什么用处,就取消了。

以前考场文章结尾都要写个大总结,明朝中叶的时候,很多人就通过这个环节作弊。康熙末年,朝廷下令禁止了这种做法。乾隆十二年,编修杨述曾请求恢复使用大总结,但大学士张廷玉等人认为这样做弊大于利,就上奏驳回了他的请求。最初考场文章每篇规定字数是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增加了百字。五十四年,会元尚居易因为第一篇文章字数超过了一千二百字,被取消了功名。乾隆四十三年,才最终确定乡试、会试每篇文章字数以七百字为准,字数不符的就不录取。从此以后,这个规定就一直沿用下来了。三场策论的题目,原本规定字数不能超过三百字。乾隆元年,禁止考生空泛地列举名目,敷衍塞责。后来考官出的题目,有的问题长达五六百字,考生如果写得空洞,就随意改动题目,拼凑成文章。乾隆三十六年,左都御史张若溎为此上奏,皇上就下令重申了这项规定。乾隆五十一 年,规定策论答题字数不满三百字的,按照答题错误的标准处罚,停考一年。但是考官和考生都重视第一场考试,轻视后三场考试,这种积习难改。

制义文章的写作,讲究的是用词准确,道理通顺。顺治九年壬辰科,会试第一名程可则因为文章违背了经义,被取消了名次,考官学士胡统虞等人也受到了处罚。

世宗皇帝多次用清正雅正的教诲来告诫考官。乾隆元年,乾隆皇帝下诏说:“国家用经义来选拔人才,是为了考察士子的学问深浅和见识的纯正与否。社会风气走向,关系到国家的兴衰。人心和士风的端倪,虽然表现得很细微,但其影响却非常巨大。应该明确地给出标准,让士子们清楚地知道应该选择什么。” 于是大学士方苞奉命选录明清诸大家时文四十一卷,命名为《钦定四书文》,颁布为考试的标准样式。

这个办法实行很久以后,写制义的人,有的抄袭浮夸的辞藻,根本不知道文章的根本是什么,杨述曾甚至请求废除制义考试来解决这个问题。乾隆四十五年,会试中三名邓朝缙的文章语句粗糙杂乱,江南解元的文章完全是用排比对偶写的,考官都受到了谴责。嘉庆年间,士子们拼凑抄袭偏僻的书和字句,写文章竞相炫耀新奇,御史辛从益批评了这种现象。皇帝下诏说:“近来士子们搜寻奇特的词语,用艰涩的文字来掩盖自己文章的浅陋,大大违背了文章的规范。考官们务必分别裁减那些虚假做作的文章,支离破碎、怪诞不经的文章,一律不得录取。”历代都以规范文章体裁来责备考官,但一直没有取得实际效果。

人们议论说,文章的风格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清朝的名臣大多是通过科举考试出身的,没有一个不擅长写制义的。开国之初,像熊伯龙、刘子壮、张玉书,他们的文章雄浑博大,振兴了当时衰败浮靡的文风。康熙以后,文章风格更加规范,李光地、韩菼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桐城派方苞以古文为时文,可以说是达到了极致。雍正、乾隆年间,作家辈出,文章的规范日益精细,方法也更加完善。到了嘉庆、道光年间,国运开始衰败,士风日益败坏,文章风格也越来越衰弱。到了清朝末年,文章抄袭成风,庸俗滥调充斥,制义考试最终成了人们批评的对象。

光绪二十四年,湖广总督张之洞提出了改革科举考试的奏章。光绪二十七年,乡试和会试第一场考试改为考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考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考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其他考试也参照这个办法。这是采纳了张之洞的建议。一直实行到科举考试废除为止。

乡试、会试的考官,最初的规定是这样的:顺天府和江南的正副主考官,以及浙江、江西、湖广、福建的正主考官,都由八位翰林官员担任。其他省份则由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六部司官、行人、中书舍人、评事等官员担任。哪个官员去哪个省份,都是事先规定好的。到了康熙三年,这个规定取消了。顺天府的考试,一开始和其他省份一样,只选取正副主考各一人。到了乾隆朝中期,增加到三人,并且用协办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担任,编修和检讨不再担任考官了。道光年间,选取三到四个人;同治年间以后,就固定为四人。

最初,考官的出身并没有限制。康熙初年,主事蔡驺和曹首望都是拔贡出身,却也能担任典试考官。到了康熙十年,御史何元英建议,考官应该只用进士出身的人员。但实际上,举人出身的考官也时有出现。雍正三年颁布考试令,才正式规定考官必须是翰林院或六部进士出身的官员,但仍然会参考保举官员的名单。乾隆九年,御史李清芳上奏说:“大臣保举的应差主考共四十九人,满洲人只有四位,各直省十六位,其余都是江浙人。保荐的大臣大多是平时就互相认识,有钱有势的人。那些正直不阿的人,不愿意去巴结权贵,边远地区的官员,因为消息闭塞,人脉不广,没有人推荐他们。所以请求按照规定程序考试选拔考官。”乾隆帝怀疑李清芳没有被保举,所以才这样说,因此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仍然保留考试和保举并行的制度。三十六年后,考试选拔考官才正式成为制度。

最初,会试录取名单都会公布,后来就改为秘密评定名次,不再公开结果了。嘉庆年间以后,又专门为侍郎、阁学士以及三品京官等设立了考试,称为“大考差”。会试的总裁官,最初用四到六人,甚至多达七位阁臣和部院大员。后来减少到二三人,或者四五人。咸丰年间以后,就固定为四人。

话说当年考官的安排,一开始啊,顺天府乡试的考官,是用推官和知县两种官职的人来担任的。各地考试,用的都是本省的甲科属官,还有邻省的甲科推官、知县,或者乡试的教官,考场房间数量也不固定。

会试呢,一开始用二十个考官,翰林院的十二个,六科的四个,吏部、礼部、兵部各一个,户部、刑部、工部就轮流每科派一个。后来名额就定下来了,十八个,顺天府乡试的考官也一样。康熙五十四年的时候,规定不同省份的考官两人一起阅卷,互相监督,用了三十六个考官。不过没多久这个规定就取消了。

康乾年间,顺天府乡试的考官就不再用京官了,只用直隶省的科甲出身的知县。各省也不再用本省现任的知县了,专门用邻省的、在籍等待任命的进士、举人。大省十八个考官,中等省份十四个,小省十二到十个,考卷都平均分配给考官阅览。后来考官人数又增减了好几次,小省的考官人数甚至减少到八个。

到了乾隆年间,礼部考试和顺天府乡试的考官,才又开始启用京官,各省也恢复使用本省的科甲属官。乾隆四十二年,取消了按照五经分考场的做法。到了顺天府乡试,规定南边省份的人回避南边和北边的考卷,北边省份的人回避中间的考卷,同在一个考场,则同省份的考官互相回避。

考官和阅卷老师的地位非常重要,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他们的选拔。康熙年间,顺天府同考官、庶吉士郑江因为阅卷公正,被提升为检讨。雍正元年,会试总裁朱轼和张廷玉选拔人才非常公正,皇帝很高兴,给他们加官进爵。要是考官徇私舞弊、草率办事,那可是要严惩不贷的!更别说那些收受贿赂的,罪责就更重了。

顺治十四年,顺天府同考官李振邺和张我朴收了科臣陆贻吉、博士蔡元禧、进士项绍芳的贿赂,让田耜、邬作霖这两个举人考中了。给事中任克溥上奏弹劾他们,查实后,皇帝下令把这七个人都斩首示众,抄家灭族,把他们的父母兄弟妻子发配边疆。考官庶子曹本荣、中允宋之绳因为失察也被降职。江南乡试主考侍讲方犹和检讨钱开宗收受贿赂,江宁的书肆还印制了《万金传奇记》来诋毁他们。言官联名上奏弹劾,刑部调查属实,顺治帝大怒,方犹、钱开宗以及同考叶楚槐等十七人全部被处死,家产充公。一时间人心惶惶,科场舞弊的情况因此得到了几十年的遏制。

康熙五十年,江南的考生吴泌、程光奎贿赂副考官编修赵晋,结果考中了。这两个人本来就没什么文采,舆论哗然。事情败露后,皇帝下令让尚书张鹏翮会同江南总督、巡抚严查此事。苏松巡抚张伯行弹劾总督噶礼徇私舞弊,噶礼也反过来弹劾张伯行其他罪名,结果两人都被罢免了。皇帝又让张鹏翮和总漕赫寿一起重新调查,奏请降噶礼的官职,罢免张伯行的职务。皇帝很生气他们互相掩饰,又派尚书穆和伦、张廷枢去重新调查,结果和张鹏翮他们查到的差不多。最后朝廷议论说,两人互相弹劾有损大臣风范,应该都撤职。皇帝最终罢免了噶礼的职务,因为张伯行名声一向很好,虽然撤职但还是让他留任。而赵晋和同考王曰俞、方名都被处死,正考官左必蕃因为失察也被降职。同一年,福建房考吴肇中也因为受贿被处死,考官检讨介孝卪、主事刘俨因为失察也被革职。

咸丰八年,顺天府举人平龄朱的考卷和墨迹对不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御史孟传金揭发了此事。王大臣载垣等人调查后发现,正考官大学士柏葰徇私枉法,让家人靳祥帮忙,让同考编修浦安、房考罗鸿绎的考卷通过。按照受贿舞弊的案例,柏葰、浦安被处死,其他相关人员被处以军法、流放、降职、革职等处罚,多达数十人。副考官左副都御史程庭桂的儿子郎中程炳采因为收受贿赂被处死,程庭桂被发配边疆。据说载垣、端华以及会审尚书肃顺本来就讨厌科举考试,和柏葰有矛盾,所以故意兴大狱,要置柏葰于死地。有人说靳祥已经死了,这判决不公正。但是从嘉庆、道光年间开始,达官贵人的子弟都把科举考试当成理所当然的事了。这件案子发生后,北方的科举考试积弊才有所改变。

光绪十九年,编修丁维禔在陕西主考,他的同年好友饶士腾提前为他四处托关系。事情败露后,两人都被逮捕审问,饶士腾自杀,丁维禔也被革职。还有一些因为受贿舞弊而被处罚的例子,例如康熙三十八年,御史鹿佑弹劾顺天府科举考试不公正,正考官修撰李蟠被发配边疆,副主考编修姜宸英也被牵连,最后死在了狱中。姜宸英是浙江的名士,擅长写古文,朝中人都知道他是冤枉的,都很惋惜。康熙四十四年,顺天府主考侍郎汪霦、赞善姚士藟阅卷草率,很多考卷都没仔细看。落榜的考生像捆草一样被扔到他们家门口,事情败露后,两人都被革职。康熙六十年,会试副总裁左副都御史李绂用唐代的通榜法,录取了一些有名的考生。落榜的考生在他家门口喧闹,他因此被弹劾革职,被发配到永定河服劳役。不过这次考试录取了很多名宿,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其他一些受贿舞弊但没被发现的,以及因为小错被处罚的,情况就各有不同了。

乡试录取名额,顺治初期放宽了限制。顺天府和江南地区都录取了一百六十多人,浙江、江西、湖广、福建都超过一百人,河南、山东、广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则从九十多人递减,贵州最少只有四十人。录取都按照经书内容进行考试。顺天府的考试,直隶的生员(贝字号)大约占录取名额的七成,北方监生的(皿字号)占三成,宣化(旦字号)和奉天(夹字号)只有两三个人。江南的考试,南方监生(皿字号)大约占两成,其余是江宁、安庆两地的生员。南雍学宫撤销后,南监生的录取名额并入了北监。

顺治十四年,监生分南、北卷考试。直隶八府,延庆、保安二州,辽东、宣府、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西属于北方监生(皿字号),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属于南方监生(皿字号),录取名额根据考生人数多少来决定。顺治十七年,各个省份的录取名额减少了一半。康熙年间,先后扩大了各个省份的录取名额。康熙五十年,又增加了五分之一。雍正元年,湖南分南北两地考试,录取名额按照旧额分配。各个省份的录取名额都有增减。

乾隆元年,顺天府的(皿字号)考生分南、北、中三卷考试,奉天、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属于北方监生(皿字号),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广、广东属于南方监生(皿字号),每个地区录取名额都是三十九人。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另编为中部监生(皿字号),十五个人录取一个。江南地区又分为上下江,录取下江(江苏)的占六成,上江(安徽)占四成。乾隆九年,严格规定了考试的搜查制度。北方考场因为夹带作弊被发现的有四十多人,临时离开考场的有三千八百多人,字迹潦草或文章不切题目的也有几百人。皇帝处理了学政和祭酒滥竽充数的罪责,下令减少各个省份录取名额十分之一。

于是,确定顺天府的南北监生(皿字号)各录取三十六人,中部监生(皿字号)改为二十个人录取一个,贝字号录取一百二十人,夹字号、旦字号各录取四人;江南上江录取四十五人,下江录取六十九人;浙江、江西各录取九十四人;福建录取八十五人;广东录取七十二人;河南录取七十一;山东录取六十九人;陕西录取六十一;山西、四川各录取六十人;云南录取五十四人;湖北录取四十八人;湖南、广西各录取四十五人;贵州录取三十六人。从此以后,各地都按照这个规定执行,没有违反。光绪元年,陕西、甘肃分地考试,陕西录取四十一,甘肃录取三十人。咸丰、同治年间,各个省份的考试经费动辄数百万,先后扩大了录取名额。四川录取二十人,江苏十八人,广东十四人,福建和台湾十三人,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山西、安徽、甘肃、云南、贵州各十人,陕西九人,河南、广西各八人,直隶、山东各两人。比起最初确定的录取名额,有的省份甚至还超过了。

科举考试录取名额没个固定数。顺治三年和九年,每次都录取四百人,卷子分南卷、北卷、中卷三种。

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个省,还有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淮安、扬州、徽州、宁国、池州、太仓十一个府,以及广德州,这些地区的考生卷子归南卷评阅,录取二百三十三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个省,以及顺天、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八个府,延庆、保安两个州,还有奉天、辽东、大宁、万全等地,这些地区的考生卷子归北卷评阅,录取一百五十三人。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个省,以及安庆、庐州、凤阳、滁州、徐州、和州等府州的考生卷子归中卷评阅,只录取十四人。

到了顺治十二年,中卷的考生就和南卷、北卷的考生一起评阅了。后来中卷一会儿合并,一会儿又分开,甚至还把南卷、北卷、中卷又细分成左右卷。有时候,就专门挑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个省的考生卷子,分别给他们编上序号,每个省只录取一、二、三名。

到了康熙五十年,因为各个省份录取的人数不平均,边远地区的考生容易被漏掉,所以就取消了南卷、北卷官民等各种区分,改成按省份录取。 录取名额根据应试人数多少来决定。历朝历代,录取人数大多在三百多,最少的时候也有百十来人。雍正庚戌年录取了四百六十人,是录取人数最多的一次;乾隆己酉年只录取了九十六人,是录取人数最少的一次。

明朝时期就流行一种考试方式,叫“五经中式”。考试内容是三篇书艺和四篇经义,一共二十三篇,所以也叫“二十三篇”。考试卷子主要考查考生对五经的理解和运用,那些擅长五经的考生特别受欢迎。顺治乙酉年(公元1655年)山东乡试,有个叫法若真的考生,凭借着完整的五经卷子,直接被内阁中书推荐参加会试。

到了康熙丁卯年(公元1687年),顺天乡试中,浙江监生查士韩、福建贡生林文英,还有壬午年(公元1682年)顺天南监生庄令舆、俞长策,他们都因为同时考了四书和五经,一共二十三篇,违反了考试规定,这事儿被奏报朝廷。结果呢,他们都被授予了举人的身份。朝廷后来觉得这样也行,就下令允许这种做法,乡试和会试的五经卷子,额外录取三名。考试又加了诏书和诰命各一篇,这样一来,学五经的人就更多了。直隶、陕西等省,甚至出现了以五经卷子考取第一名的考生。后来,又增加了录取名额,乡试各省增加一名,顺天府增加两名,会试增加三名。到了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五经中式考试被取消了。雍正初年,又恢复了这个考试制度,顺天府增加了四名,各省每名额增加一名,大省因为考生多,文章又好,额外又录取了三四名副榜。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朝廷特别下令,允许这一科五经考试中考取副榜的考生,直接授予举人身份,参加会试,这可是个特例。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五经中式考试最终被取消。

历朝历代,朝廷都会增加北闱监生的录取名额,恩科考试也会增加乡试和会试的录取名额,这些都属于额外增加的名额。乡试和会试除了正榜,还会录取副榜,会试的副榜考生不用参加廷试,直接由吏部授予官职。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这个制度被取消了。最初乡试副榜的录取名额是:顺天府二十名,江南十二名,江西十一名,浙江、福建、湖广各十名,山东、河南各九名,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各八名,广西六名。录取标准是文章写得好,不拘泥于经房。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取消了副榜的录取,到了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又恢复了原来的录取名额,并且增加了云南五名,贵州四名。之后,各省的副榜录取名额一般是正榜录取名额的五分之一,只有恩科考试不受此限制。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允许这一科在副榜中再次考取副榜的考生,授予举人身份,这也是个特例。

雍正五年的时候,皇帝下令让各省的总督、巡抚和学政们,把那些年纪大了、该退休的教职人员的空缺甄别出来,然后用当年会试考试落榜,但是文章写得通顺明白的举人来补上这些空缺。到了乾隆年间,这种选拔人才的办法也一直沿用,大省、中等省份和小省份,每年都会选拔几十个人。那些特别优秀的人,会另立一个榜单。乾隆二十六年,朝廷讨论决定,除了这个优秀人才的榜单之外,还要从落榜的举人中再选拔四十个做中书,那些年纪大、经验丰富、适合教书育人的,再另外选拔几个做学正、学录。皇帝批准了这个方案。到了乾隆五十五年,这个制度就彻底取消了。之后,那些会试落榜的人,会在正式的榜单之外,另外挑选一些人去做誊录的工作,在北京的会试,每次都会选几百个或者一百多个。会试本来只录取四十个人,这些人主要是在各个官署做抄写工作,积累资历后,才能有机会得到提升。这种做法,就是广泛地搜罗人才,让那些寒门学子也有机会提升自己的地位。

八旗制度本来是以骑射为本的,军事放在右边,文事放在左边。顺治皇帝登基后,下令开科举考试,但是八旗子弟是不参加的。到了顺治八年,吏部上奏说:“八旗子弟里有很多优秀人才,可以用来充实地方官吏队伍,应该按照惯例开科取士,在乡试和会试中选拔优秀者授予官职。”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从那一年开始,八旗子弟也可以参加乡试和会试了。那时候,每个牛录(满族基层社会组织单位)里学习满文或汉文的子弟都有一个固定的名额,参加考试和在各衙门任职,都从这些名额里挑选,超额的就不允许学习。所以经常出现不够录取的情况。因此,从顺治十四年到康熙十五年,八旗的考试,时而举行,时而停止。开始的时候,乡试、会试和殿试,满洲人和蒙古人是一个榜单,汉军人和汉人是一个榜单。康熙二十六年,皇帝下令让八旗子弟和汉人一样参加考试。后来又规定,乡试和会试之前,要先考马步箭,骑射合格了,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样既能保证文武兼备,又能保证军事训练,就一直沿用下去了。最初,八旗的乡试只考一篇满文或蒙文,会试考两篇;汉军考两篇书艺和一篇经艺,如果经学不通,就再加一篇书艺。二试、三试都考论和策各一篇。科举考试的科目逐级增加,自从和汉人一起参加考试后,考试就不再像以前那么简单了。

乡试考试,录取名额的事儿,顺治八年的时候,规定满洲、汉军各录取五十名,蒙古录取二十名。后来又减少了,满洲、汉军各减去五分之一,蒙古减去四分之一。

到了康熙八年,把满洲和蒙古人合并成一个“满字号”,汉军单独成一个“合字号”,每个号都只录取十名。二十六年的时候,汉军的名额又减少了五名。之后呢,名额又慢慢地增加了。乾隆九年,又下令每个号都减少十分之一,最后确定满洲、蒙古一共录取二十七名,汉军录取十二名。同治年间,因为要交纳军饷,满洲、蒙古又增加了六个名额,汉军增加了四个名额。

各省驻防的士兵,一开始也要参加北京的乡试。直到嘉庆十八年,才允许他们在自己驻防的省份参加考试。一般来说,十个人里能考中一个,最多也就三个,副榜的录取名额和以前一样。

会试考试一开始,规定满洲、汉军进士各录取二十五名,蒙古录取十名。康熙九年,满洲和汉军也像乡试那样,合并成“满字号”和“合字号”,每个号录取四名。后来呢,录取名额也没个固定数,都是临时请皇帝决定。

皇室宗亲不能参加乡试和会试,这是康熙皇帝和雍正皇帝都明确下过命令的。乾隆八年,宗人府在宗学里考试,挑出特别优秀的,比如玉鼎柱这些人,授予进士称号,和其他人一起参加殿试,这是宗室参加会试的开始,不过没多久就停了。嘉庆六年,才正式规定宗室可以参加乡试和会试。

在此之前,宗人府或者奉天宗学会先考骑射,就像其他的考试一样。考试时间呢,有的在乡试、会试之前,有的在之后,有的和文科考试同一天。考试内容是策论和律诗各一首,一天就能考完。乡试是九个人里取一个,会试呢,考官会先挑出几份试卷呈给皇帝亲自裁决,再另列一个榜单。殿试和朝考,满汉一起参加,除了庶吉士之类的官职有区别外,其他都一样。

顺治十五年,皇帝觉得顺天府和江南的考试官都收受贿赂,办事不公,于是亲自复试两地的举人,这可是乡试复试的开端啊!最后,顺天府一百八十二名举人,比如米汉雯,被允许参加会试;江南的九十八名举人,比如汪溥勋,被确定为举人。有二十二个人因为作弊被取消会试资格,甚至被除名。只有吴珂鸣,他的三次考试卷子文理都特别好,皇帝破例让他参加殿试,这可是个特例!

康熙三十八年,皇帝觉得北方科举考试不公平,就下令在宫里复试。考得好,排名前三等的,可以参加会试;考得不好的,第四等及以下的,直接淘汰。到了康熙五十一年,顺天府的解元查为仁因为传递消息的事情败露逃跑了,皇帝怀疑新科进士中有替人考试的情况,于是亲自在畅春园复试,结果黜落了五个人。从那以后,会试复试就正式开始了。

乾隆年间,复试的办法就比较灵活了,有时候让各省的督抚、学政在乡试放榜之后复试;有时候只复试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广东、山西六省前三名比较优秀的贡监中式者;有时候只复试已经中进士的人;有时候复试北方的举人。总之,皇帝高兴什么时候下旨,就什么时候复试,没个固定的章程。乾隆五十四年,贡士单可虹复试的时候,诗作的格律、文字都出现了错误,和之前考试的卷子对不上,结果被除名了。皇帝的旨意非常严厉,说:“科举考试不严格复试,就不能选拔真正的人才,也惩治不了那些投机取巧的人。”到了嘉庆初年,复试就正式成为制度了。

道光二十三年,正式规定,所有省份的举人,都要到京城来复试,没复试的,不准参加会试。如果因为事情耽误了,可以在下三科补考。除了因为丁忧而延期的情况,其他故意不到,想逃避复试的,就永远取消会试和在吏部选官的资格。复试时间定在会试那年的二月。咸丰、同治年间,因为战争,道路不通畅,影响了考试;光绪末年,因为《辛丑条约》,京城停考,考试地点改在了河南,这些情况都是先会试后复试,不是常规的制度。

复试的诗文如果出现错误,比如诗歌押韵不对,字迹潦草,或者避讳不当,比如没避开皇帝的名讳、太庙的名讳、至圣孔子的名讳,就会被取消会试或殿试资格,甚至取消一科以上的考试资格。如果文章不通顺,或者文章和字迹与之前的卷子对不上,就直接淘汰。乾隆五十八年,八名已经中举的举人邓棻春等人补考复试,结果五个人被取消考试资格,两个人被革职,监考的官员也受到了处罚。历朝历代因为复试而被处罚的人有很多。

到了晚清,复试越来越宽松。光绪十九年,北方科举考试中,替考、顶替的人竟然有几十个!言官弹劾了周学熙、汤宝霖、蔡学渊、陈步銮、黄树声、万航六个举人,查出他们的考试卷子与之前的卷子对不上,结果蔡学渊、黄树声、万航三人被革职,其他人都没被处罚,监考官员也都免于处罚,那些侥幸的人越来越多。

好家伙,乡试考完之后,各省的试卷得按规定时间送到礼部去仔细检查,要是晚了,考官可是要担责任的!这主要就是为了防止考官在考完试之后偷偷改卷子,避免惹来麻烦。检查试卷这事儿,首先要查有没有作弊的,其次再看有没有小毛病。要是字句上有点小错误,那就算了;但要是字句有问题,文章结构也不对,那这个举人可就名落孙山了。要是查出来好几卷试卷都有问题,那主考官和副考官就得被革职或者抓起来审问;问题卷子没那么多,那就扣工资或者降职。要是校对试卷马虎了,导致很多雷同的、质量很差的试卷都通过了,或者试卷根本不符合规定,字迹潦草、错误百出,题字乱七八糟,字写得不像样,誊抄又出错,那内帘官、外帘官、举子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这规矩定的,比以前严厉多了!

一开始,礼部和礼科的官员负责检查试卷。到了康熙年间,才开始专门派大臣来负责这事儿。后来录取的人越来越多,试卷也越来越多,于是就让九卿一起检查。可六部官员都很忙,检查试卷就敷衍了事。到了乾隆初年,就改成让都察院的五品以上官员,还有翰林院、詹事府的科甲京堂、中赞以上的官员来检查试卷。后来又增加了人手,一共四十个人专门负责这个事儿。以前检查试卷的时候,试卷上不署名,也没有什么考核标准,那些负责检查的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深究。直到乾隆二十一年,才规定检查的官员要在试卷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二十五年,又增加了大臣复查的制度,对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和处理,这下规矩可严厉多了。那一年,特地派了秦蕙田、观保、钱汝诚三位大臣复查。事情结束后,御史朱丕烈弹劾秦蕙田等人徇私舞弊,这事儿就交给了军机大臣去调查。结果发现秦蕙田等人确实有一些错误和疏漏,而朱丕烈弹劾也不完全属实,最后两人都被下放到部门进行处理。从那以后,负责检查试卷的大臣们都非常认真负责,再也没有以前那种敷衍塞责的情况了。太仆寺卿宫焕文、御史阎循琦、朱稽、朱丕烈,还有嘉庆初年的御史辛从益,他们都因为检查试卷认真仔细而名扬天下。

以前考官打击落选考生,这很常见,甚至有些考官还会借机报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乾隆六十年,乙卯年,会元是浙江人王以铻,第二名是他弟弟王以衔,皇帝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当时正总裁侍郎窦光鼐跟和珅关系不好,而且因为批评那些年轻的考生得罪了不少同事,大家都想借机整他。于是就抓住王氏兄弟俩考卷里都有“王道本乎人情”这句话,说这是他们走后门作弊的证据。结果把王以铻排到榜末,不让他参加殿试,还把窦光鼐降级退休,连副总裁侍郎刘跃云和祭酒瑚图礼都被降级处罚。等到殿试放榜,王以衔考了第一名,皇帝这才明白过来。皇帝对大臣们说:“这难道也是朕搞的鬼吗?”后来王以铻也进了翰林院。

嘉庆五年,磨勘官辛从益和戴璐在北方的考试中,对考卷和考题的评判非常严格,一点儿毛病都不放过。辛从益是江西人,一向以严格评卷著称。那年江西只中了一个人,戴璐的儿子没考上,大家就说这是因为他们俩太严格,故意卡人。皇上听说后,就让他们俩离开了磨勘的岗位。到了同治年间,鸿胪寺少卿梁僧宝因为评卷太严,也让人害怕。总的来说,自从有了这个磨勘的制度,它确实能纠正考卷的格式,发现考试中的弊端,对科举考试很有好处,作用可不小。

选庶吉士,人数没固定。顺治三年,皇帝才开始在朝廷上选拔贡士,给一甲三名,傅以渐他们及第,又挑了梁清宽等46人当庶吉士。顺治四年、六年又选了几次。到了顺治九年,因为给事中高辛允言提议,按照各省的大小,来选庶吉士。直隶、江南、浙江各5人,江西、福建、湖广、山东、河南各4人,山西、陕西各2人,广东1人,汉军4人。另外还单独录取了9个满洲、蒙古的修撰、编修、庶吉士。从那以后,选拔庶吉士就按这个规矩来了,不过满、蒙、汉军能不能选上,不太稳定。

康熙年间,新科进士可以请求到内阁读书。他们就说自己家族很多人在内阁当过官,或者说边疆地区很少有翰林,然后就托人帮忙,想办法让自己被选中。所以从康熙四十五年到六十七年,各省都有进士被选到内阁。雍正皇帝让大臣们推荐他们认识的人,参加考试,考试完了,皇帝亲自考查他们的文章。雍正一二年的时候,汉军、蒙古、山西、河南、陕西、湖南和一些边远省份的人,经常选不上。雍正三年,太常寺少卿李钟峨上书建议,按省份分别选拔,多培养人才。朝廷讨论后否决了。雍正五年,皇帝下令内阁讨论选拔庶吉士的方法,最后决定按照雍正癸卯科的例子来办,殿试之后,让所有进士到保和殿考试,还让九卿负责推荐。考试内容是论、诏、奏议、诗四种题型,这就是朝考的开始。

乾隆元年,御史程盛修说:“翰林地位显赫,想要选拔优秀人才,必须从一开始就严格把关。现在这种保举制度,让大家互相认识,拉关系走后门,那些只会拍马屁的人反而更容易被选中。应该立刻停止这种做法。”皇帝同意了。乾隆皇帝下令禁止新科进士拉关系走后门,送礼送诗词对联的陋习,并且要仔细检查他们的文章,还要让大臣们考察他们的品行和年龄,分成三等,然后皇帝亲自挑选。乾隆三年,取消了大臣挑选的制度,按照省份和考试名次来召见,当场甄别录用。后来的皇帝都沿用了这个制度。嘉庆朝以后,每科选拔的庶吉士数量比以前多了一倍,各省都有进士被选上。

说起来,那些被选为庶吉士的人,都要到翰林院去学习,这叫“馆选”。一开始,规定要学习《史记》和《汉书》,隶属于内院,由学士或者侍读来教他们。从康熙九年开始,专门设立了翰林院,每一科的庶吉士都由掌院学士负责管理,内阁学士有时也会参与其中。到了康熙三十三年,又规定挑选一些资历深、学问好的低级官员,分派他们去教导庶吉士,这些人就叫“小教习”。康熙六十年,又让礼部尚书陈元龙担任教习。后来,只要是尚书、侍郎、内阁学士,只要没兼任掌院学士的,都可以当教习大臣,满汉各一人。

雍正十一年,专门设立了教习馆,馆里提供内府收藏的经书、史书、诗歌和文章,户部每个月发放伙食费,工部负责提供生活用品,让庶吉士们在那里好好学习。三年学习期满后进行考试,考试优秀的就留在翰林院当编修或者检讨,成绩一般的就改任给事中、御史、主事、中书舍人、推官、知县或者教职。具体情况在不同时期略有不同,有时候还没到三年学习期满,就有人被授予编修或检讨的职位。有些庶吉士会被留在宫里当差,有些会被派到外省去宣读圣旨,有些负责校对书籍和撰写文章,有些会被召来参加考试,这些情况都可以免除三年学习期满后的考试。那些留在翰林院的庶吉士,以后升迁调动到其他官职,都算从翰林院出来的。清朝一朝,很多宰相都是从庶吉士中选拔出来的,其他的高级官员更是数不胜数。所以,读书人普遍都以被选为庶吉士为荣,而考中状元更是大家梦寐以求的。

康熙年间,有个庶吉士叫张逸少,散馆后被授予知县,后来升迁为秦州知州,他父亲大学士张玉书上奏请求让他回京任职,结果他又被授予了编修的职位。康熙三十年(辛未年),皇上觉得很久没有北方人考中状元了,就亲自提拔了黄叔琳,黄叔琳是河北大兴人,考中了那一科的第三名状元。到了雍正年间,大学士张廷玉的儿子张若霭殿试考中了第三名状元,张廷玉觉得儿子资历尚浅,极力推辞,皇上就把他排在了二甲第一名,可见皇上对他的重视。

一开始,顺治九年的时候,选了四十个庶常,从中挑了二十个年轻相貌好的学习满文。后来每年考试,都会派十几个不等的人去学,学完之后再考试。到了乾隆十十三年的時候,修撰钱维城在满文考试中考了个中等,然后被命令再考汉文,这才留在了翰林院。那些专心学习满文的,汉文水平就一天天下降了。

乾隆十六年,乾隆皇帝觉得满文实际应用很少,而且边疆省份选拔人才也不多,就下令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这些省份的庶吉士不用学习满文了,其他省份根据人数酌情安排一两个或者两三个年轻力壮的人去学,但是按照以前的规定,学习国朝典制就足够了。那些因为请假、丁忧或者年纪大了的人,可以改学汉文。这样一来,学习满文的人就越来越少了。到了道光年间,学习满文就彻底停了。

光绪年间,又设立了进士馆,给状元及其他进士、翰林院官员讲授法政等科学知识,甚至还花钱送他们出国留学。学成之后考试,成绩优秀的就授予官职并提拔。不过这些措施没过多久就取消了。

达官贵族的子弟参加科举考试,中选的人特别多。这其中因为走后门舞弊被查出来的,还真不少。顺治十四年,少詹事方拱乾的儿子方章钺参加江南乡试,因为他和主考官方犹是亲戚,所以中了,这事儿后来被揭发了,方章钺被发配充军。

康熙二十三年,都御史徐元文的儿子徐树声和侍讲学士徐乾学的儿子徐树屏,都在顺天府乡试中考中了。皇上发现这一科南方的考生,江浙籍贯的考生都考中了,就下令严查。结果把五个人都革职了,徐树声和徐树屏也被罢黜了官职。康熙三十九年,皇上觉得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家的子弟占了太多名额,妨碍了寒门学子进步,所以在殿试的时候,特意嘱咐阅卷的大臣,这一科大臣的子弟都放到三甲,以此来限制一下。后来又下诏规定了官民分卷的办法,乡试每二十卷里取一个,省试每十卷取一个,副榜也是这样。会试除了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四省,每二十个官生的卷子取一个。没过多久,就取消了会试官卷的制度。

乾隆十五年,有大臣说官生中选率太高了,吏部讨论后还是维持原样。皇上批评他们包庇,还批评了吏部和礼部的官员编排官卷不合理,让他们重新讨论。最后决定,每二十五个名额中只有一个给官生,吏部、礼部的官员和内阁侍读的子弟都不许再编排官卷了。第二年又讨论,规定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还有翰林、詹事府、科道等官员的子弟才能参加考试。同时还减少了录取名额,顺天府十四个,浙江六个,其他省份五个到一个不等。

乾隆二十三年,大学士蒋溥和学士庄存与又提了这事儿。于是规定,大省每二十卷取一个官生,中等省份每十五卷取一个,小省每十卷取一个,满、蒙、汉军和南、北直隶跟中等省份一样,每个省份至少录取一个官生,不够一个名额的就从民卷里补。这个规定一直沿用下去。乡试、会试的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监考官、知贡举、监试官、提调官的子孙和亲戚,一律回避。雍正、乾隆年间,有时候另行考试,有时候钦点大臣来阅卷。乾隆九年取消了这个规定,并且规定所有参与收卷、密封、誊录、对读等工作的官员的子弟和亲戚,也都得回避。

清朝科举考试,规矩很严,不能走后门。但是皇帝对那些有功的大臣、德高望重的儒臣,还有边疆地区的考生,有时会破例优待。历代都有给那些已经退休或者在职的大臣,以及给他们死后追赠荣誉的惯例,比如赐他们的子孙举人、进士的称号,这都是很常见的。

比如说,雍正七年,皇上让大臣们推荐那些参加科举考试没考中的大学士蒋廷锡的儿子溥,尚书嵇曾筠的儿子璜,还有其他十个人,都直接赐予了他们举人的身份。侍郎刘声芳的儿子俊邦因为生病没参加考试,也破例被赐了举人,这可是特例中的特例!康熙年间,浙江举人查慎行,江苏举人钱名世,监生何焯,安徽监生汪灏,因为文章写得好,被皇帝看中。皇上召他们到南书房考试,然后把何焯和汪灏赐为举人。康熙四十二年,又把何焯、汪灏和蒋廷锡赐为进士。康熙六十年,因为王兰生和留保学问好,但是科举考试没考中,皇上就破例把他们赐为进士。雍正八年,江南举人顾天成、广东举人卢伯蕃被破格允许参加殿试。乾隆十八年,内廷行走监生徐扬、杨瑞莲被赐为举人。乾隆四十三 年,助教吴省兰、张羲年因为参与校对《四库全书》有功,被破格允许参加殿试,这些都是非常特殊的例子。

乾隆朝以后,凡是七十岁以上,参加会试没考中的,都授予司业、编修、检讨、学正等官职。乡试中年纪大的考生,没考中也会被赐予举人副榜。雍正十一年,皇上还下令,在云贵、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几省的会试落榜卷子中,挑选文章写得好、人品又不错的考生,其中十个人直接参加殿试,另外四十个人则被直接录用。乾隆初年,这种破格提拔的惯例依然沿袭,所以边疆地区的考生也得到了不少恩惠。

咱们先说说清朝乡试会试的情况,跟以前不太一样的地方。顺治三年,大学士刚林建议,因为天下刚平定,要广纳人才,所以又搞了一次乡试和会试。十六年,因为云贵地区刚归顺,需要安抚,又搞了一次礼部考试,这些考试都不按以前的规矩来。

康熙十六年,北京的乡试专门派官员去主持,山东、山西、陕西和河南一组,湖广、江西和江南一组,福建和浙江一组考试。考试时间在九月,录取比例是十五个人里取一个,没有副榜,也没有会试。那年江南的考试,江西一个都没考中。咸丰、同治年间,因为打仗,各省考试有的好几年没考,有的好几年一起考,录取人数翻倍。有的省只考几个府、州、县,录取人数减少。考试时间有的拖到十月、十一月,完全不按老规矩来了。北京乡试的主考官,一开始都是翰林院的官员。康熙初期,沿用明朝的制度,用上一科状元来当主考官。有些考生想走后门,就提前跟主考官打好招呼。

康熙二十年,修撰归允肃在北京主持乡试,他写文章发誓要清除积弊,不走后门。考试结果出来后,落榜的考生闹得很厉害,想把这事闹大。刑部尚书魏象枢把这事压下去了,风波才平息,这个制度也很快废除了。两年后,北京乡试的考题里,“邾子”写成了“邾人”,主考官白乃贞等人被罢免了职务。那些考生因为在考卷上写了“子”字,弘文院的官员又复试了一遍,考得好就给个举人的身份,没考中的就算了。

雍正元年,北京乡试后,让大学士王顼龄等人和南书房的翰林一起检查落榜的试卷,又录取了两个人。那年会试也像乡试一样复查,又录取了七十八个人。二年又录取了七十七个人。乾隆元年录取了三十八个人。后来就不再这么做了。雍正四年,因为浙江人查嗣庭、汪景祺写书犯了忌讳,被抓了,所以浙江的乡试和会试就停了。没过多久,因为李卫等人请求,就解除了禁令。七年,广东连州知州朱振基私下祭祀吕留良,生员陈锡首告发了他,皇上还表扬了陈锡。于是,那年连州考试的考生中,学政挑选了四个优秀的人,赏赐他们举人的身份。

乾隆四十六年辛丑科会试,江南解元钱棨中了会试和状元。嘉庆二十五年庚辰科会试,广西解元陈继昌也中了会试和状元,考生们都称赞这是“三元”,清朝就只有这两个人。八旗和汉人一起考试,康熙、乾隆年间以后,没有八旗人考中状元。同治四年,蒙古人崇绮考中状元,光绪九年,宗室寿耆考中榜眼,汉军考中状元的人比较多。此外,捐钱捐粮、赈灾、修建园林工程有赏赐举人、举人升进士的例子,这些都是权宜之计。

一开始,太宗皇帝除了蒙古文之外,还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字,叫做“清书”。天聪八年,他下令礼部考试,录取了刚林等两个人,学习蒙古文字的有俄博特等三人,都赐予了举人的称号。后来又进行了一次考试。顺治八年,举行了八旗乡试,不会汉语的考生就考清文一篇,考了两次就停了。康熙初年,又恢复了翻译乡试,满族和汉族一起考试,考制举文,后来取消了翻译科。

雍正元年,皇帝下令八旗满洲人在参加汉字生员、举人、进士考试的同时,还要另外参加翻译考试。朝廷讨论后决定,三场考试一起进行,满族和汉族正副考官各两人,满族同考官四人。后来又下令乡试只考一场,考策论一道,或者从四书五经中出一道题,取消汉族考官,增加誊录人员,其他都按照文科考试的规定执行。后来翻译考试的题目,有时是性理精义,有时是小學,字数限制在三百字以内。乾隆三年,规定除了翻译题之外,还要写一篇清文。七年,规定会试第一场考清字四书文,孝经、性理论各一篇;第二场考翻译。所有满洲、汉军、满汉字贡生、监生、笔帖式,都可以参加乡试;文举人和武职人员如果能翻译,就可以参加会试,先考骑射,按照原来的规定进行。

蒙古翻译科,雍正九年,下令考试时设蒙古主考官一人,同考官人数是主考官的两倍。最初规定乡试和会试的题目,都要用蒙古文翻译成清文,四书和章奏各一道。乾隆元年,改为翻译清文性理小学,和满洲翻译一起考试,另立榜单。当时参加清文乡试的人,大概五六百人,录取三十三人;参加蒙文乡试的人,大概五六十人,录取六人。本来规定翻译乡试和会试三年一次,但是会试考完后就没有再举行。乾隆四年,因为乡试已经进行了六科,八月才开始举行会试,录取满洲二十名,蒙古两名。因为人数不多,下令免去殿试,都赐予进士出身,优秀的安排到六部担任主事。

乾隆二十二年,因为翻译科考试大多是堆砌辞藻,与翻译的本意无关,所以下令停止。乾隆四十三 年,又恢复了乡试,取消了誊录对读。次年会试,按照惯例需要满六十人,这一科只有四十七人,特准会议,免去廷试,和乾隆四年一样。从此以后,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是否举行考试要请示皇帝决定。乾隆五十二年,规定乡试和会试五年举行一次,但是从乾隆五十三 年到嘉庆八年,只举行了一次,还不足以成为定例,录取人数也达不到六十人的标准。而且枪冒顶替等舞弊现象严重,难以查处。蒙古文考试因为应试人数不足七八人,曾一度停止考试。虽然皇帝多次下令强调,国语和骑射是旗人的根本,但是参加考试的人始终很少。嘉庆八年,采纳了侍郎赓音的建议,恢复了三年举行一次考试的旧制。嘉庆二十四年,规定乡试和会试的复试,按照文科考试的规定进行。道光八年,取消了翻译同考官,到道光末年才开始启用庶吉士。各省八旗驻防,最初只参加汉文乡试和会试,道光二十三年,改为考试翻译,十个人中录取一人,三个名额。宗室参加翻译考试,是从乾隆年间开始的,题目另出,录取的名额由皇帝钦定。

武科考试,从世祖皇帝初元年开始下诏举行,乡试在子、午、卯、酉年举行,会试在辰、戌、丑、未年举行,跟文科考试制度差不多。乡试在十月举行,直隶和奉天在顺天府考,其他各省在布政司考,考中的人叫武举人。第二年九月在京城举行会试,考中的人叫武进士。乡试和会试都分内外三场考试。第一场考马射,第二场考步射和技勇,这是外场考试。第三场考策论两篇,这是内场考试。

外场考官,顺天府和会试考场里,由内阁大臣、大学士、都统各四人担任。内场考官,顺天府用翰林院官员两人,会试考场用内阁、都察院、翰林院、詹事府官员各两人。还有协助考官的,顺天府用科举出身的京官四人,会试考场用科举出身的内阁、科道、各部官员四人。会试的主考官是兵部侍郎。各省的考试,由总督、巡抚担任监考和主考官,科举出身的同知、知县各四人担任协助考官。外场考试还有提督、总兵这些高级军官协助。其他的像考试的组织、监考、监射、收卷、密封试卷、看守考场、巡逻、搜查、后勤保障等等,都有固定的工作人员,人数大体上比文科考试少一些。殿试时,选几位朝臣担任阅卷官,皇上亲自查看骑射和技勇的成绩,然后看策论。最后在皇宫里宣布状元、榜眼、探花的名次,跟文科考试一样。

最初的规定是,一甲进士授予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职务,二甲、三甲进士授予守备、署守备等职务。后来改成,一甲第一名授予一等侍卫,二、三名授予二等侍卫。二甲、三甲进士授予三等侍卫和蓝翎侍卫,营、卫守备等职务,具体职务有所不同。各省的武生、绿营兵丁都可以参加乡试,武举人和现任营千总、把总、门卫所千总,以及年满服役年限的千总,如果通晓文义,都可以参加会试。但是,超过六十岁的不允许参加考试。后来武职会试,只限于武举出身的人参加。康熙年间,为了选拔文武兼备的人才,曾经允许文科生员参加武科乡试,文科举人参加武科会试,结果导致考场风气不正。乾隆七年,御史陈大玠上奏,朝廷就停止了文武科互试的制度。

一开始考试内容,第一场是骑马射箭,目标是毡球,第二场是步行射箭,目标是布做的靶子,每一场都射九支箭。骑马射箭中两箭就算合格,步行射箭中三箭就算合格。合格之后,还要进行开弓、舞刀、举石的体力测试。顺治十七年的时候,取消了体力测试,到了康熙十三年又恢复了。后来又调整了骑马射箭的距离,改成三十五步射中三箭才算合格,没合格就不能参加第二场考试了。步行射箭的距离是八十步,射中两箭就算合格。体力测试用八力、十力、十二力的弓,八十斤、百斤、百二十斤的刀,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的石头。弓要拉满,刀要舞出花样,举石要离地一尺,三项测试中只要能完成一两项就算合格,没合格就不能参加第三场考试了。合格的人会在脸上印记,后来改成印在小臂上,防止有人冒名顶替。到了康熙三十二年,步行射箭的距离改成了五十步,射中两箭就算合格。乾隆年间,又改成了三十步射六箭中两箭就算合格。骑马射箭又加了射地球的项目,弓、刀、石三项体力测试中,必须有一项是第一名或第二名才算合格,这个规定一直沿用下来。

内场考试的题目,以前都是用《武经七书》。康熙皇帝觉得这本书的内容杂乱,就下令增加了《论语》和《孟子》。于是考试题目改成了两道题,第一道题用《论语》和《孟子》,第二道题用《孙子》、《吴子》和《司马法》。

乡试录取名额,康熙二十六年的时候正式确定,大致是各个省份文科考试录取人数的一半。雍正年间略有增减,但是陕西和甘肃因为人强马壮,骑射技术好,从康熙到乾隆年间,分别增加了三十个录取名额。咸丰和同治年间,各省的录取名额和文科考试一样多。总的来说,北京的录取名额是一百一十个,汉军旗的是四十个,奉天和锦州各三个,江南是八十一,福建是六十三,浙江和四川各六十,陕西是五十九,河南是五十五,江西、广东、甘肃各五十四,山西是五十,山东是四十八,云南是四十二,广西是三十六,湖北是三十五,湖南是三十四,贵州是二十五。会试的录取名额,最多的时候有三百名,最少也有百名。康熙年间,内场考试分南卷和北卷,各录取五十名。到了康熙五十二年,才开始按省份录取,考试临近的时候,根据合格的人数再请皇帝决定录取名额。

嘉庆六年的时候,皇帝觉得文科武科考试都得重视,文科考试的规则特别严格,防作弊措施也很到位。但是武科考试考官直接决定录取,更容易出问题。所以皇帝下令,武科考试也要像文科一样仔细审查,把乡试考中的武生的马步射、技勇情况都详细记录下来呈报。各省的考卷要交给兵部,北京的考卷另设审查官核对,要是发现弄虚作假或者谎报的,绝不轻饶。

武科考试的复试制度,是从乾隆年间开始的。刚开始规定很严,只有会试才进行复试。要是复试不合格,就罚停考,考官还要受处分。要是三次复试都不合格,就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到了道光十五年,才开始对北京的武举人进行复试,跟会试一样。咸丰七年,各省武举人的复试也跟北京一样了,不过稍微宽松了一些。

一开始,武科考试的外场只要合格就行,弓马骑射的好坏,技勇的强弱,根本不分高下。内场考试只看文章,导致那些骑射技术好、武艺高强的人,反而可能被淘汰。康熙五十二年,规定会试外场要挑选马步射、技勇方面表现突出的人,编上“好”字号,偷偷送到内场。内场考官先从“好”字号的卷子中,挑那些文章写得好的录取。不够的话,再从合格的卷子中选。

雍正二年,根据侍郎史贻直的建议,各省乡试外场也一样,要另外编上“好”字号,然后在“好”字号里再分双好、单好。内场先录取双好,再录取单好。但是合格的卷子往往有上千份,最后只录取几个人,所以内场就出现了枪冒顶替等作弊现象。乾隆二十四年,御史戈涛上奏弹劾这些弊端,于是外场就严格执行合格标准,内场考试取消了四书论,文章只要大致通顺就行,对文字的要求降低了。

嘉庆十二年,乡试和会试的内场考试改成默写武经一百多字,没有错误的才算合格。取消了同考官,于是更加重视骑射和技勇,内场考试就成了摆设。这些制度沿用下来,几百年都没改变。直到光绪二十四年,朝廷官员建议修改武科旧制,废除弓箭刀石,改考枪炮,但是没被批准。光绪二十七年,最终因为武科考试内容(硬弓、刀、石、马步射)跟实际作战无关,所以被废除了。

话说满洲的武科考试,最早是从雍正元年开始的,乡试每次录取二十名,会试录取四名。到了雍正十二年,皇上就下令停考了,好几十年都没再考过。直到嘉庆十八年,才恢复了以前的制度。满族和蒙古族的乡试,一共录取十三名,各省驻防的满蒙士兵,就在他们驻扎的省份参加考试,录取比例大概十个人里取一个,最多录取十名,最少也有一名。会试呢,就没有固定的录取名额了。

凡是骁骑校、城门吏、蓝翎长、拜唐阿、恩骑尉、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巡捕营的千总、把总,还有文员、中书、七品八品笔帖式、荫生,这些人都可以和武科学生一样参加乡试。乡试和会试,不管是考场内还是考场外,满洲、蒙古、汉军、汉人的考试流程都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