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自从西方轮船出现以后,就有了军舰和商船两种。一开始,这些轮船只是在东西方各国港口之间跑来跑去。中国自从开放通商口岸以后,跟英国签订了《江宁条约》,外国轮船才可以在中国海面上航行了。后来又签订了《天津条约》,外国轮船这才可以开进长江了。那些经商的,觉得轮船方便快捷,都争先恐后地用起来。那个时候,中国内河和沿海的航运生意,都被外国人抢去了。
就这样,外国轮船越来越多,来来往往,把中国的海运生意都给垄断了。中国人眼睁睁看着,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真是让人心里难受啊!
1872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建议成立轮船招商局,有人反对说这会影响河船的生意。李鸿章说,咸丰年间,河船还有三千多艘,现在只剩四百艘了。如果现在还不重视,以后咱们的好处就全让外国人抢走了!他请求克服各种阻力,大力推行这个计划。
1874年,李鸿章又上奏说:同治年间,曾国藩和丁日昌在江苏当总督和巡抚的时候,就曾经采纳道员许道身和同知容闳的建议,制定了华商造船的章程,用来运输漕米,顺便也运送货物和乘客。当时还请总理衙门批准,让江海关道通知各地的商人试办。但是因为拖延时间太久,一直没有成功。同治七年,只用夹板船运过一次米,后来就停了。今年夏天,我在验收海运的时候,按照总理衙门的指示,让浙江轮船局总办、知府朱其昂起草轮船章程。现在官办的轮船里没有商船,各省在上海的富商,要么自己买了轮船跑各个港口,要么就靠着钱财依附外国商人。如果中国自己成立招商局,那么各商家的轮船和资金就会逐渐归属于官办的局里,这样既能顺应商人的意愿,又能增强国家的实力。我建议先试办招商,让官商合作。等商船造好了,就可以随时补充,推广到全国。再说,现在江浙运送粮食的沙船不够用,应该用商船来帮忙,弥补沙船的不足。以后粮食数量增加了,也不用担心船不够用了。我请求户部批准,从练兵的军费里借给苏浙二十万两银子,给商人作为设局的本钱,商人还要预先交纳利息用于赈灾。盈亏都由商人承担,和官府无关。应该让朱其昂回上海去设立招商局。商人争先恐后地入股,现在已经买到了三艘结实快速的轮船。我已经和浙江的总督巡抚商量好,拨给他们明年二十万石漕米,让招商局的轮船运到天津,运费和粮食损耗都按照沙船的规定来。至于货物运输、报关纳税,都按照新的海关章程执行,避免出现借口推诿的情况。如果轮船从此畅通无阻,就能避免长江和大海的利益被外国人占尽,这对国家和老百姓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奏折上报后,得到了批准。
一开始,福建船厂是专门造军舰的。有个叫宋晋的官员觉得花钱太多了,建议停掉。这事儿报上去之后,李鸿章坚决反对。李鸿章大概说了这么几句:“你看那些欧洲国家,都跑到咱们中国的地盘里来了,一个个都跟咱们要通商口岸。要是咱们有军舰在海上巡逻,那些危险的海域咱们也能管一管,跟他们共享。长江口和各个海港的生意,有了轮船运输,咱们也能跟他们分一杯羹。不能让洋人独占好处和危险的地方,最后反过来控制咱们。”他又说:“沿江沿海各省,不准再自己去买外国轮船了。要是需要,就让他们自己去福建和上海的船厂订造。货船和军舰的设计完全不一样,福建船厂现在造的船,商船根本用不上。曾国藩之前让上海船厂造军舰,还另外造了四五艘商船。福建船厂也可以顺便造些商船,给中国商人租用。现在我跟曾国藩正在商量这事儿,中国有钱的商人一般不愿意跟官府打交道,而且各个港口的生意都被洋商占去了。要是中国商人租用官府的船,另立门户,洋人肯定会用大笔资金来抢生意,所以中国商人必须自己成立公司,自己建仓库,自己搞保险,这需要很大的本钱,一开始可能没啥利润。但是时间长了,船多了,租出去的也多了,自然就赚钱了。听说那些租船的商人,必须允许他们运送漕粮,这样才会有稳定的生意,不至于被洋商挤垮。以后等各船厂造的船多了,再请总理衙门下令,让各省一起筹办。”奏折递上去后,相关部门就照办了。
这段奏折的意思是说,不能让洋人独占沿海的生意和航线,所以要发展自己的造船业,并鼓励中国商人参与其中,最终形成竞争,避免被洋人完全控制。李鸿章还考虑到中国商人的特性,建议政府支持他们成立公司,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比如允许他们承运漕粮,以保证他们的盈利能力。这体现了李鸿章对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考量,以及对中国商人的了解。他认为,只有通过发展民族资本主义,才能与洋人竞争,维护国家利益。
那年冬天,招商局成立了,由知府朱其昂负责,道员盛宣怀协助。朱其昂找来道员胡光墉、李振玉等人招募商股,投资的人特别踊跃,盛宣怀也拉来了广东人唐廷枢、徐润参与局务。买船、置办设备、建立码头,这些事情一件件地办起来,全都是靠商人的钱,规模也逐渐壮大起来了。
光绪元年,李鸿章上奏朝廷,表彰朱其昂等人的功劳。三年后,招商局又增购了旗昌轮船,这才开始动用直隶、江苏、江西、湖北、东海关的官款,一共一百九十多万两银子。一开始计划买旗昌轮船的时候,盛宣怀最积极,需要两百多万两银子。商人的钱太少了,不够用。盛宣怀就说这是关系到国防的大事,也是江河海运的命脉,极力向江苏巡抚沈葆桢陈述。沈葆桢被他说动了,拨了一百万两银子救急。当时很多人认为这个决定失策,还用“旗昌弃垂敝之裘,得值另制新衣,期于適体”来打比方,讽刺这笔买卖。后来再想募集商股,响应的人寥寥无几,只募集到四万两银子,可见当时情况有多糟糕。
御史董俊翰上奏说:“招商局每个月亏损五六万两。亏损的原因是买船太多,轮船运行的费用太高,必须每艘船都能赚钱,才能避免亏损。听说招商局的船,运载的货物收入还不够支付费用,船多货少。现在既不能马上开往外国各地,拓展贸易获利,就应该适当调整,让支出不超过收入。”
光绪六年,祭酒王先谦请求整顿招商局事务,话里话外都指责盛宣怀。奏疏递交到江苏巡抚刘坤一手里,王先谦说盛宣怀在购买旗昌轮船时,声称有上百万两商款,实际上根本没有,是故意欺骗,想从中捞取好处,请求革除盛宣怀的职务。他还请求把官款全部算作官股,把盈余作为海防经费。奏疏递交上去,都没有得到回复。
招商局以前借了官府的钱,到光绪六年的时候,应该分期还清了。结果呢,已经还了一大半了,又去借了洋债。李鸿章说要兼顾两头,但招商局实在力不从心,请求先还洋债,然后再还官府的钱,这个方案被部里给否决了。后来就改成每年按期还款,可就算这样,商股(也就是股东的股份)还有四百万两呢!
你想啊,招商局刚开始的时候,才只有三艘轮船。后来接手了闽厂和沪厂,又从英国买了船,船的数量就增加到了十二艘。等到买下旗昌轮船公司的十八艘船之后,招商局就和英国的太古洋行、怡和洋行并称为“三公司”了,实力相当雄厚。不过,本钱太大了,收入反而没那么多了。
那一年,有人弹劾招商局经营毫无成效,要求朝廷下令整顿,皇上就让李鸿章和江苏巡抚吴元炳好好查查这事儿。李鸿章他们上奏说:“轮船招商局是商人集资创办的,自己经营管理,当初设立的时候就上报朝廷了,盈亏都由商人自己承担,跟政府没关系。轮船生意牵扯到洋务,更不方便由政府来管,这跟其他政府设立的机构,用公款开支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不过,这事儿关系到收回中国的权益,非常重要,所以政府需要扶持一下,并且拨点款,帮助商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光绪三年冬天,我们已经对商局的事情进行过整顿,并上报了朝廷,还命令江海关、天津海关的官员,每年对招商局在上海等地的各个分局的账目进行就近检查,如果发现有贪污舞弊的情况,就按事实奏报朝廷,追究责任。这些年来,虽然英国太古洋行、怡和洋行拼命打压,但商局还能维持下去,政府借给商局的钱也逐渐收回。我们还承运了京城的漕粮和各省的赈灾粮食,不下几百万石,运送兵员、军饷、官物和军械更是源源不断,怎么能说对国家毫无益处呢?至于客货运输和资金往来,我们都委托熟悉商业的唐廷枢、徐润负责管理,每年结账后,都会详细列出清单,让所有入股的商人查阅审核。如果商局里有一点问题,那些商人不用等政府查,自己就会追究责任。从开办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入股的商人来告状。现在正值漕运运输紧张的时候,如果大张旗鼓地查账,不仅会扰乱市场,影响生意;而且洋商的嫉妒心很强,一定会乘机打压,企图垄断生意,这对中国商务的大局非常不利。总之,商局关系到国家的税收,非常重要,各关的税收一点都没少,借给商局的款项,商局会通过漕运赚取的运费分年偿还,公款已经收回,至于商人们的股本盈亏,就像我们之前奏报的那样,完全由他们自己承担,跟政府无关。等到每年结账的时候,再由上海、天津两关的官员就近检查,符合规定就行了。”奏折呈上去后,皇上就知道了。
第二段:
这奏折的意思是说,招商局的运营情况,政府已经做了监管措施,每年都有检查,并且商局的资金运转良好,对国家税收没有影响,所以没必要大动干戈地进行清查,反而会适得其反,损害中国的商业利益。 他们强调招商局是民营企业,盈亏自负,政府只是提供一定的扶持和监督,并非直接管理。 目前漕运繁忙,不宜扰乱市场,更不能给洋商可乘之机。 总之,他们认为目前的管理模式是有效的,无需大规模整顿。
十一月,梅启照提了个建议,说招商局自从跟旗昌轮船合并后,在国际航运上的优势越来越小了。现在招商局的船只,就只在香港、福州、宁波、上海、天津、牛庄、长江沿岸这些地方跑,范围太窄了,应该把业务拓展到世界各地去!他建议朝廷下令南北洋大臣督促招商局,先派“丰顺号”、“保大号”之类的船去东洋试试水,如果成功了,再逐步扩展到西方国家,这样中外贸易的利益就能更好地分配了。
第二年,王先谦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这些建议都被相关部门拿去研究讨论了。其实之前招商局的船也去过新加坡、菲律宾、日本等地,但竞争不过外国轮船,很快就停航了。后来,招商局派“和众号”去夏威夷檀香山和美国旧金山,这两个地方华侨很多,航运业务一下就兴旺起来了,所以又派了“美富号”过去。说到国际贸易,英国可是老大。七年后,广东人梁云汉等人,在伦敦成立了肇兴公司,而这背后,船政大臣黎兆棠可是出了大力气的。
李鸿章上奏朝廷说:“西方国家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商业和船政互相支撑,缺一不可。要靠军舰保护商船,就得先用商船的税收来养军舰,所以整顿商业是当务之急。现在各国商船都涌入中国,每年进出口货物的价值超过两亿两白银。外国商人从中赚取十分之一的利润,每年至少也有几千万两白银,十年下来就是几亿两白银!这些都是中国的利益,却源源不断地流向国外。以前各国还可以闭关自守,但是现在风气开放了,我们既不能阻止他们来,那就只能自己想办法扩大贸易,鼓励中国商人到海外经商,这样才能让中国商品畅销,减少外国商人的数量,逐步收复中国的贸易主权。以前招商局的船也去过新加坡、菲律宾、越南等地,最近‘和众号’、‘美富号’也分别去了夏威夷檀香山和美国旧金山,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规模还很小。英国伦敦是世界第一大港,却连一个中国商人都没有。黎兆棠一心想为国家做贡献,早就想成立一家公司了,他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现在公司终于初具规模,我们应该乘势而为,争取把它做大做强!”然后把奏折呈报给了朝廷。
十年前,外国公司老是来捣乱,咱们的海疆不安宁,做生意的商人个个都吓坏了,轮船公司担心船只被抢,就用五百二十五万两银子把几艘船暂时卖给了旗昌行。等事情平息了,又买了江新、新昌、新康、新铭几艘船回来,还增加了船的数量。之前那些沉了的、烂了的船,数都数不清,后来加起来一共沉了二十九艘呢!
十二年的时候,湖北巡抚张之洞派总兵王荣和去南洋,去筹集资金,捐献船只,保护商船。到了宣统三年,我们在吴淞设立了商船学校。这些都是为了发展航运业做的准备,但是咱们的轮船在海外航行,最终还是比不过其他国家的船只。
招商局一开始是为了挽回已经失去的江海航运利益。刚开张的时候,就知道会被外国商人嫉妒,所以首先想了个办法,就是把苏浙的漕米运输包下来,后来又把湖北、江西、安徽、四川的货物也包了。云南的铜矿,四川的木材,江浙采办的官物,直隶、山西的赈灾粮食,全都靠招商局的船只来运输。光绪十一年,道员叶廷眷又建议招商局承运湖北的茶叶和盐,增加漕运的运费。这事儿报给了直隶总督李鸿章。
早先招商局的船运漕运,每石收五钱多一点的运费。后来英国和美国人抢着来运,压低了价格,招商局的运费就越来越少,撑不下去了。李鸿章就请求稍微提高运费,但是户部讨论后,没通过。其实招商局从开办以来,内部的贪污和外部的挤压,让资金一直亏损。商股不够,就借官款,后来又借洋债。当时负责的人天天说有维持和补救的办法,但实际上没啥效果,而且还乱花钱,经常被言官弹劾。
后来,有位部臣上奏说:“夏商周三代的治国方法,都是重视农业,抑制商业,历史上朝廷从来没讨论过商业政策。自从有了海上贸易之后,大家才开始讨论商业政策。我认为商人追求的是微薄的利润,他们做生意是为了积累财富,赚取利息。要积累财富,每月必须有结余;要赚取利息,必须追求倍增的收益。如果只顾着保本,每天都在亏损;如果只想着利息,就根本没有本金,甚至还要借债来填补亏空,还对外宣称‘这是我致富的方法’,这可能吗?我见过很多富商巨贾,他们都会选择忠诚可靠的人来管理账目。他们的收入有账可查,支出也有节制。他们遵循着‘有余则三’的原则,认真核实,积少成多,才能长久。如果账房先生不行,收入少,支出多,取用无度,挥霍无度,很快就会倾家荡产。用人和理财的方法,和治理国家是一样的。以前李鸿章和沈葆桢创建这个局,考虑得很周全,是治国安邦的大计,是为了收复江海的利益,和洋商竞争,把贫弱变成富强,关键就在这里。但是招商局十几年来,不仅本息没增加,反而欠了一屁股官款和洋债,难道是策略不对吗?
查阅档案,听取大家的意见,就知道所谓的利益,既不在国家手里,也不在商人手里,都进了那些中饱私囊的官员绅士的口袋。像唐廷枢、朱其昂以前被弹劾,徐润、张鸿禄后来被揭露,都是明证。账房先生不行,进出账目不能严格控制,怎么能把亏损怪罪到海上用兵上呢?招商局既然拨了官款,又补贴漕运运费,减免税收,它的收支就应该由政府监督。请命令南北洋大臣,把招商局现有的江海轮船数量、码头位置、委员和商董姓名,以及运费收支情况,分别上报。以后总办如果人选不合适,原保大臣应该立即处理。”奏折批准了。但是管理招商局的权力,一直掌握在直隶总督手里,户部无法过问。直到光绪三十三年,招商局才和英国怡和、太古公司签订了利益均享的协议,才避免了互相倾轧,利润才逐渐显现出来。这就是招商局的大致情况。
招商局的轮船跑遍各个港口,都是从上海出发。在长江上跑的叫江轮,在海上跑的叫海轮。停靠的港口,大小不一,只有商业繁荣的地方,才设有货栈。所以上海设有总栈,苏州的镇江、南京,安徽的芜湖,江西的九江,湖北的汉口,浙江的宁波、温州,福建的福州、汕头,广东的广州、香港,山东的烟台,奉天的营口,直隶的塘沽、天津,都设有分栈,就连通州因为漕运的关系,也设有货栈。江轮、海轮,有时候统称为大轮。除了大轮,在内河外海还有跟大轮一起跑,或者跑大轮去不了的地方的小轮船。
光绪初年,商人自己买的小轮船,只能在通商口岸行驶。过了十年,朝廷明确下令禁止小轮船擅自进入内河。官员和商人要雇用小轮船,必须得到江海关的许可证才行。而且,这许可证只限于苏州和杭州之间。小轮船运送旅客和货物,驶入长江以北的内河,都是被禁止的。
光绪十六年,詹事府的志锐上书请求各省试行小轮船。总署的王大臣们认为不行。湖南巡抚沈晋祥说:“湖南人民沿河居住,以撑船为生的人特别多。自从上海开埠通商后,只有淮盐这一项货物,还可以用民船运输,其他的货物,大多是由轮船来运送,湖南的民船只能到达长江和汉水就停了,失业的船工水手很多。现在又要让小轮船进入内河,正如总理衙门奏报的那样,一定会抢了民船的生意,影响老百姓的生计。”江督刘坤一也说小轮船在内河行驶,弊端很多,影响民生,妨碍国家税收,危害地方,请求严禁。朝廷都准了他们的请求。
一开始啊,外国轮船只在长江上跑,从上海到汉口就停了。到了1894年(光绪二十一年),中日签订了《马关条约》,条约里允许外国轮船从汉口一直开到宜昌,甚至再往上开到重庆;另外,也允许外国轮船从上海进入运河,到达苏州和杭州。那时候朝廷才开始允许中国商人用小轮船在苏州和杭州之间跑。而当时的江督张之洞更是把这条航线推广到了镇江、南京、清江浦,还有江西的鄱阳湖。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长江通商条约签订了,通州的芦泾港、泰兴的天星桥、湖北的荆河口,都正式成为外国轮船上下旅客的地方。之后,广西的西江、直隶的白河、沈阳的辽河、松花江,也陆续允许外国轮船行驶。等到中英签订《马凯条约》后,就连广东的北江、东江也开放了。后来又跟英国、日本签订了内河航运章程,总之,内地的水道,外国轮船都抢着开进去了。所以以前那些中国商人小轮船不能跑的地方,这才全部解禁了。
江浙、福建、广东的轮船公司一家家地成立,来回运送旅客和货物,人们都说方便多了。但是问题是,外国商人先起步,中国商人只能跟在后面,价格战打得厉害,经常听到有人亏本倒闭的,想要赚钱,真的太难了!
三十年前,商部的一个参议叫王清穆,他说了这么一番话:“要想发展商业,最重要的是搞好内河航运。那些铁路还没通到的地方,可以用航运来连接;铁路到不了的地方,也可以通过航运来运输货物。长江流域的湖北、湖南等省份,还有九江、南昌,镇江、扬州、苏州、杭州、上海、常州这些地方的航线,四通八达,可是很多都被外国人控制了。他们的公司,资金规模不过几万两银子,跟动辄需要几百万两银子的铁路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咱们中国人还是有能力办起来的,这可是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建议政府对国内的轮船公司大力扶持,还没有成立的公司,就应该鼓励他们赶紧筹办。” 上面这个建议,政府批准了。
从那以后,小轮船公司越来越多,福建、广东沿海地区,船只密密麻麻,到处都能通航。往北,有往来于安东、天津、大连、营口、牛庄、烟台、龙口、义马岛、威海卫、海参崴的小轮船;往东,有往来于镇江、清江浦、通州、海门、上海、苏州、杭州、南京、扬州、六合的小轮船;往西,有往来于芜湖、合肥、安庆、宁国、巢县的小轮船;往南,有往来于南昌、九江、吴城、湖口、丰城、樟树镇、吉安、饶州的小轮船;湖南、湖北地区,有往来于汉口、黄州、沙市、宜昌、武昌、嘉鱼、长沙、株州、常德、咸宁、岳州、湘潭、益阳、仙桃镇、老河口的小轮船;广西地区,有往来于梧州、南宁、贵县、柳州的小轮船;浙江地区,有往来于宁波、温州、穿山、定海、象山、宁海、台州、海门、沈家门、普陀山、余姚、西坞、瑞安、平望、震泽、南浔的小轮船;四川地区,有往来于宜昌、重庆、嘉定、叙府的小轮船。这些公司有的赚钱有的赔钱,但航线遍布各地,方便了商人和旅客的出行,实际上也和江海上的大型轮船相辅相成。 除了这些民营的轮船公司,各省政府也还有一些公务用船和专用船,这些船只和商船是分开的。
1901年,张謇先生捐了50万两银子,在上海成立了大达轮船公司。这可是个大手笔啊!
后来,也就是宣统三年(1911年),吉林巡抚陈昭常也搞了个吉林图们江航业公司,航线从上海出发,一路跑到日本的长崎,最后到图们江。 这公司呢,是请上海商人朱江先生帮忙筹集资金办起来的。 这些公司啊,都是跟招商局不一样的,算是另起炉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