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这官职一大堆!先说顺天府,那是北京的最高行政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市政府吧。府尹是老大,正三品大员,相当于现在的市长,一般都是从大学士、尚书、侍郎这些高级官员里挑出来的。下面还有个副手,叫丞,正四品。这俩人各一个。

再往下,还有治中、通判这些中层干部,正五品和正六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区长啥的。然后是一堆小官,经历、照磨、司狱,都是从七品到从九品,负责文书、监狱这些事情。儒学方面还有教授和训导,负责教育,满汉各一人。顺天府管辖着四个厅,二十个州县,这些地方官也都是有品级的。北京城里的大兴、宛平两县,知县是正六品,县丞和巡检也都有相应的品级。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官职,比如典史、闸官、崇文门副使,这些品级就比较低了,甚至没入流。

府尹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北京地区的行政事务,负责发布和执行政令,一年一度的迎春仪式也要他主持。天子春耕的时候,他还得拿着农具跟着一起象征性地播种。此外,他还负责田赋的收缴和上报,以及乡饮酒礼和乡试的监考。丞主要负责学校事务,乡试的时候当提调官。治中负责协助府尹处理政务,乡试会试的时候也负责会场事务。通判负责税收和治安。经历、照磨负责文书的收发,司狱负责管理犯人。儒学则负责管理北京地区的学校,定期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三年向学政汇报。大兴、宛平两县的官职品级比其他县高一级,和五城兵马司一起管理北京城。

总而言之,顺天府的官僚机构相当复杂,各种官职分工明确,层层管理,保证了北京城的正常运转。“顺天府兼管府尹事大臣,(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尹,(正三品。)丞,(正四品。)” 这官场啊,水可深着呢!

一开始,世祖皇帝在北京建都,设立了顺天府,府里设有府尹一人,丞一人,丞还兼管着教育行政的职务。(乾隆五十八年取消了这个兼职,另设学政,丞的职务只负责推荐童生。)府里还有三个治中,三个通判。(顺治六年留下一个管粮的,马政和军匠各一人则被裁撤了。)另外还有经历、照磨、司狱各一人,推官、知事(都是从六品)、检校(从九品)。(康熙六年,这三个官职都被裁撤了。)还有递运所大使(康熙三十八年裁撤)、库大使(康熙三十九年裁撤)、张家湾宣课司大使(康熙四十年裁撤)。(以上三个官职都不入流。) 每个职位各一人。 府里还有儒学汉教授一人,训导六人。(顺治二年裁撤了四人,康熙四年全部裁撤,五年后又恢复了一个。)京卫武学也设有汉教授一人,训导二人。(顺治二年裁撤,康熙十五年又恢复了一个。)顺天府管辖大兴、宛平两个县,每个县各设知县一人,县丞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了宛平县管河的官员一人,嘉庆十三年又增加了一个宛平县管河的官员。)还有七个巡检,主簿(顺治三年裁撤)、典史、闸官(具体情况见内务府档案)各一人。

顺治六年,裁撤了两个治中。康熙十五年,才开始把昌平等等十九个州县划归顺天府管辖。康熙二十七年,设立了东西南北四路同知。雍正元年,特地选派大臣管理府务,称作兼尹。三年后,把京卫武学改名为府武学。第二年,裁撤了武学的教授和训导;增加了府儒学的教授和训导,满洲各一人。乾隆八年,确定了二十四州县隶属于顺天府。嘉庆十八年,规定顺天府所属官员的考核由府尹负责。光绪元年,裁撤了治中。(另设驿巡道。)宣统二年,取消了兼尹的制度。

奉天府,一开始只有一个管事的大臣,是从盛京五部侍郎里特别选出来的,后来就归将军管了。府里设有满洲籍的尹一人,汉籍的丞一人。其他的官职还有: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每个职位各一人;另外还有海防同知、军粮同知各一人,以及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

尹主要负责留都的治理和各项禁令,小事自己做主,大事要上报。丞主要负责学校事务,还要管着宗室、觉罗官学和义学。其他的官职,像治中之类的,他们的职责跟顺天府的差不多。

奉天府刚建的时候,那是顺治十年,那时候叫辽阳府。到了顺治十四年,改名叫奉天府,只设了一个尹,还有经历、教授、训导各一人(康熙三年这些职位都取消了)。康熙二年,又设了一个丞,还有治中、通判、推官各一人(康熙六年这些职位也取消了)。承德县作为附郭县设立,设有知县和典史各一人。还有巨流河巡检一人(乾隆四十二年取消了)。康熙七年,又增设了一个府司狱。康熙二十八年,规定府丞负责奉天府的考试事务。乾隆二十七年,朝廷下令府尹可以接受将军的节度。第二年,又增设了兴京理事厅通判一人(光绪二年取消了)。乾隆三十年,正式规定由侍郎兼任府尹,还下了个正式的命令。光绪二年,取消了治中,另设驿巡道。将军开始兼管奉天府,兼任府尹的总督还加了衔,府尹的品级是二品,由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来代理巡抚的事务。光绪三十一年,改行省制,取消了尹丞的职位,改设知府。宣统元年,取消了教佐等官职。第二年,承德县也取消了。

总督,那是从一品的大官,负责治理军民,统筹文武事务,考察提拔官员,修整边疆防务。手下有副将、参将等官员。巡抚,从二品,负责传达朝廷旨意,安抚百姓,整顿吏治,改革弊政,考核官员,还要和总督一起商议朝廷的命令和废除设立的政令。手下有参将、游击等官员。三年一次的大比武,总督和巡抚都要担任监考官;武科考试,总督和巡抚都要担任主考官。

一开始,总督和巡抚的职位,按照明朝的制度,是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的头衔,没有固定的名额。到了顺治十年,朝廷下令推举总督和巡抚人选,不限级别,只要是贤能之士都可以推荐。康熙元年,取消了巡抚提督军务兼工部官员的制度,也就是说,那时候没有总督的省份,总督兼管副将以下的官员。到了康熙十二年,又恢复了原来的制度,还设立了抚标左、右两个营。康熙三十一年,总督的加衔制度确定下来了。之前由各部左、右侍郎升任的,改成兵部左、右侍郎;由巡抚升任的,升为兵部右侍郎,同时兼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乾隆十三年,规定大学士兼管总督的,仍然保留原来的官衔。第二年,改授右都御史衔,而兵部尚书的衔头,则由吏部上奏请示朝廷决定。嘉庆十四年,规定授予二品顶戴的总督,兼任兵部侍郎,等到升官后再加尚书的衔头。光绪三十二年,改称陆军部尚书衔。宣统二年,这个制度取消了。

顺治七年,规定山陕总督和巡抚的职位,要按照编制配备满员。雍正元年,巡抚的加衔制度也确定下来了。由侍郎升任的,改任兵部右侍郎,同时兼任右副都御史;由大学士、副都御史以及其他卿员、布政使等升任的,都授予右副都御史;由左佥都御史或者四品京官、按察使等升任的,都授予右佥都御史。乾隆十四年,规定那些不是由侍郎升任的巡抚,都兼任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的衔头,也像总督一样,要上奏请示朝廷决定。光绪三十二年,改称陆军部侍郎衔。宣统二年,这个制度也取消了。

当时西安有两个同时署理巡抚的,山东和山西也有协办巡抚的职位,这些都不是正规的制度。同一年,朝廷下令山陕总督和巡抚的人选,要兼顾蒙古、汉军和汉人,并制定了相应的法令。乾隆十八年,因为漕运和河道总督没有管辖地方的责任,所以他们的官衔和巡抚一样。嘉庆十二年,规定由尚书升任的漕运或河道总督,要不要兼任兵部尚书,也要像总督一样,上奏请示朝廷决定。光绪二十四年,总督加了个“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的衔头,后来又取消了。光绪三十二年,总督府的幕僚制度和分工制度确定下来了,设立了十个部门:交涉、吏治、民政、财政、礼仪、教育、军政、司法、工商业和邮政,每个部门都设有参事和秘书,这些都是幕僚职位。宣统二年,总督又兼任了会办盐政大臣,后来这个职位也取消了。

一开始啊,河南、山东、山西这些省份,只设巡抚,没管兵权,巡抚的职位还兼着提督。直隶、四川、甘肃这些省份,就设总督,管着地方上的行政,总督的职位还兼着巡抚。但是巡抚通常要听总督的,后来发展到,同一个城市里的巡抚,就只剩下个空头衔了。即使是分管不同省份的巡抚,军政民事也都得听总督的。到了文宗皇帝当政的时候,就下令让浙江、安徽、江西、陕西、湖南、广西、贵州这些省份的巡抚,可以管辖当地的镇、协级别的武官;总督管辖的省份,则由巡抚来负责考核、阅兵、防务和剿匪,这成了总督的专职,总督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了。到了光绪年间,那些和总督同在一个城市的巡抚都被裁撤了,而那些分管不同省份的巡抚,权力跟总督差不多了,所谓的“兼辖”,也就是走走过场,执行一下文件而已。到了宣统年间,军政、盐政的权力都收归中央了,总督和巡抚的权力就削弱了。

总督,比如管东三省的总督,还兼管着三省将军、奉天巡抚。康熙元年的时候才设立将军的职位。(具体情况,看武职部分的记载。)光绪二年,总督还兼管兵部、刑部和顺天府尹,相当于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代行总督的职责。光绪三十二年,设立行省,把将军改称总督,还授予钦差大臣的称号,可以随时在三省巡视办公。宣统二年,又兼管奉天巡抚。(最初设立行省的时候,只设一个巡抚,到这时候才增加。)

一开始,直隶等地的最高行政长官,一人身兼好几个职务:管军队、管粮食、管河道,还兼任巡抚。顺治五年,设立了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办公地点设在大名府。十五年,改成了直隶巡抚。十七年,办公地点又搬到了真定。第二年,总督又在大名府设立了。康熙三年,又恢复了三省总督的设置。八年后精简机构,巡抚的办公地点又回到了保定。五十四年,给巡抚加了个总督的头衔,但这是特例,以后不照此办理。雍正元年,皇帝表彰李维钧勤勉谨慎,特授予他总督的职位,从此总督就成了正式的官职。四年后,又让礼部右侍郎协助总督工作,但这也不是常规做法。乾隆十四年,总督又增加了管理河道的职责。二十八年,按照四川的模式,总督又兼管巡抚的事务。咸丰三年,又兼管长芦盐政。同治九年,增加了管理三个通商口岸的事务,被授予北洋通商大臣的职务,驻扎天津。冬天封河的时候,总督又回到保定办公。 (最开始设立了宣大总督,还有顺天、保定、宣府三个巡抚。顺治八年,撤销了宣府巡抚,由宣大总督兼管。十三年,撤销了宣大总督,由顺天巡抚兼管。十八年,撤销了顺天巡抚,由保定巡抚兼管。后来,这些职位也都撤销了。)

再说说两江总督。一开始,两江总督负责管军队、管粮食、管长江的漕运,还统辖南河事务。顺治二年,大学士洪承畴被任命为总督,负责招抚江南各省。之后,应天府改名为江宁府,南直隶的省府尹的职位被取消。四年后,设立了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办公地点在江宁。九年,办公地点搬到了南昌,当时被称为江西总督;后来,又搬回了江宁。十八年,江南和江西分别设立了总督。康熙元年,江南总督增加了管理长江漕运的职责。(最初设立了凤庐巡抚,驻扎淮安,负责管理长江漕运,并兼管巡抚事务。六年后,这个职位被取消,归属于漕运总督。直到这个时候,才归属于两江总督。)四年后,又合并为一个职位。十三年,又再次分开。二十一年,又合并为一个职位。之后,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雍正元年,因为两江总督要负责治理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所以又加了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头衔。道光十一年,又兼管两淮盐政。同治五年,增加了管理五个通商口岸的事务,被授予南洋通商大臣的职务,和北洋通商大臣遥相呼应。

首先,有个官职,叫陕甘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茶马兼巡抚事,一人管。

顺治元年的时候,设立了陕西总督,驻扎在固原,顺便还管着四川的事务。十四年后,总督衙门搬到了汉中。到了康熙三年,改名叫山陕总督,管辖范围扩大到山西,驻地又回到了西安。十四年后,又改回陕甘总督(这时候山西另设总督了)。十九年,又改回山陕总督(把山西总督的权力收回来了),四川还是继续由他管。

雍正元年,这个总督的权力更大了,负责陕西、甘肃、四川三省的全面治理,还加了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头衔,官职相当高。三年后,兵部尚书岳钟琪当上了这个总督。在此之前,这个职位都是满人担任的,从岳钟琪开始,汉人才开始担任这个要职。九年后,朝廷下令,这个总督只管陕西和甘肃两省。十四年,又开始管四川了,官名也改成了川陕甘总督。

乾隆十三年,西部边境打仗,朝廷又重新设立了陕西总督。十九年,甘肃巡抚的职位被取消了,陕甘总督的驻地搬到了兰州,还兼任甘肃巡抚。二十四年,朝廷又单独设立了甘肃总督,管辖陕西,驻扎在肃州;川陕总督的驻地则搬到了四川。没过多久,又把总督的名称改回陕甘总督,驻地还是兰州,继续兼任甘肃巡抚。光绪八年,新疆成立了行省,这个陕甘总督的管辖范围又增加了新疆。

首先,咱们来说说福建和浙江的总督。最初,只有一个总督管着福建和浙江,还兼管着军务、粮食和巡抚的事务。顺治二年,福建总督正式设立,办公地点在福州,管辖范围包括浙江。五年后,改名叫浙闽总督,办公地点搬到了衢州,还是管福建和浙江。到了顺治十五年,福建和浙江分别设立了总督,福建总督在漳州办公,浙江总督在温州办公。康熙十一年,福建总督又搬回了福州。第二年,浙江总督的职位被撤销了。康熙二十六年,福建总督改名叫福建浙江总督。雍正五年,皇帝特地任命李卫为浙江总督,让他整顿军政和吏治,还兼任巡抚。同时,郝玉麟担任浙闽总督,但只管福建。雍正十二年,浙江总督的职位又撤销了,福建和浙江再次合为一个总督管辖。乾隆元年,皇帝下令,按照李卫的先例,特地任命嵇曾筠为浙江总督,郝玉麟依然只管福建。三年后,嵇曾筠升官入阁了,但郝玉麟还是继续管着福建和浙江。福建和浙江的总督,一会儿分一会儿合,直到这个时候才最终确定下来,一直保持这个制度。光绪十一年,福建巡抚的职位被撤销了,总督兼管巡抚的事务。

接下来,咱们说说湖北和湖南的总督。最初,只有一个总督管着湖北和湖南,还兼管着军务、粮食和巡抚的事务。顺治元年,湖广总督正式设立,办公地点在武昌。康熙七年撤销了,九年又恢复了。康熙十九年,改名叫川湖总督,后来又改回湖广总督,办公地点还在武昌。康熙二十六年,改名叫湖北湖南总督。到了光绪三十年,总督又兼管了湖北巡抚的事务。

四川总督的设置变迁可真是复杂啊!一开始,顺治元年(1644年)的时候,只设四川巡抚,驻扎在成都,根本没总督什么事儿。到了顺治十年(1653年),因为四川的兵和粮都要从陕西调,所以就让陕西总督孟乔芳兼管四川。后来,顺治十四年(1657年),又取消了陕西总督兼管四川的制度,专门设立了四川总督,驻扎在重庆。康熙七年(1668年),四川总督改名叫川湖总督,还搬到了荆州。不过,九年后(1670年)又回到了重庆。康熙十三年(1674年),四川省又另外设了一个总督。到了康熙十九年(1680年),四川就归陕甘总督管了,川湖总督则归湖广总督管。雍正九年(1731年),四川总督又重新设立,驻扎在成都。可没几年,雍正十三年(1735年)又被撤了。直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因为金川打仗,才正式设立四川总督,并且兼管巡抚。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四川总督还兼管陕西,但没多久又取消了。到了宣统元年(1909年),将军管辖的松潘、建昌两镇,以及阜和协所属各营,建昌、松茂两道府、厅、州、县,都划归四川总督管辖了。

两广总督的变动也不少。顺治元年(1644年),广东总督设立,驻扎广州,还兼管广西。顺治十二年(1655年),广东总督搬到了梧州。康熙二年(1663年),广西单独设立了总督,广东总督则搬到了廉州。三年后(1664年),又合并了,驻扎肇庆。雍正元年(1723年),又分开了。可到了第二年(1724年),又合并了。雍正七年(1729年),因为苗族闹事,云贵总督兼管广西。雍正十二年(1734年),广西又归广东总督管了。一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广东总督才兼管广东巡抚。

首先,咱们说说云贵总督。以前呢,一个人管着云贵两省的军事、粮食和民政,相当于一把手。顺治十六年,设立了经略,后来改成了总督,总督会在云南和贵州两省之间轮流办公。康熙元年,把云贵分开了,云南总督驻曲靖,贵州总督驻安顺。三年后,又合并了,总督府搬到了贵阳。十二年,又分开了,没多久又恢复原样。二十六年,云南总督府搬到了云南府。雍正十年,皇上看重鄂尔泰的才能,让他当云贵总督,还兼管广西,给了他三个省份的总督印。十二年,又只管云贵两省了。为了平定苗疆,皇上任命张广泗为贵州总督兼巡抚,尹继善为云南总督,只管云南。十二年后,又恢复了之前的管理模式。到了光绪三十一年,云贵总督又兼任了云南巡抚。

接下来咱们说说漕运总督。这官儿主要负责漕运,也就是粮食运输,要按时检查、催促,管着漕运方面的一切事务。下面还有不少官员听他的指挥。顺治元年,派御史去巡视漕运,后来设立了漕运总督,驻扎在淮安。四年后,又安排一位满洲侍郎协助处理漕运事务。(八年的时候取消了这个职位,十三年又恢复,十八年又取消了。)六年的时候,漕运总督还兼任凤庐巡抚。十六年,取消了兼任巡抚的职务。康熙二十一年,规定漕粮船过淮河后,漕运总督要跟着船队一起述职。咸丰十年,漕运总督要管辖江北的各镇、各道官员。光绪三十年,因为淮安、徐州一带盗贼猖獗,就把漕运总督改成了巡抚。第二年,这个巡抚的职位也取消了。

明清时期,管河道的官职变动可大了。一开始,江南、山东、河南各设一位河道总督,直隶河道则由总督兼管。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治理河渠,按时疏通河道和堤防,管理方面跟漕运总督差不多。顺治元年,设立了总河,驻扎在济宁;康熙十六年,搬到了清江浦;二十七年,又回济宁,还安排了协理侍郎开音布等人驻守济宁;三十一年,总河也驻扎在济宁;三十九年,取消了协理的职位;四十四年,总河又兼管山东河道。雍正二年,设立了副总河,驻扎在武陟,专门负责北河的治理。七年,总河改名为江南河道总督,驻扎在清江浦;副总河改名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驻扎在济宁,南北两河就分开了。八年,又设立了直隶正副总河,归河道水利总督管辖,驻扎在天津。这样一来,北河、南河、东河就分别由三位总督管辖了。九年,又设立了北河副总河,驻扎在固安,同时还设立了东河副总河,南河副总河则搬到了徐州。十二年,东河总督搬到了兖州。乾隆二年,取消了副总河的职位。之后,这些职位设置变动频繁,没有固定的模式。十四年,取消了直隶河道总督;咸丰八年,取消了南河河道总督;光绪二十四年,取消了东河河道总督,后来又恢复了,二十八年再次取消,从此河务再也没有专职官员了。

再说说巡抚。江苏巡抚,管江苏等地,兼管军务和粮饷。顺治元年设立江南巡抚,驻扎在苏州,管辖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个府。十八年,江南分省,改名为江苏巡抚。安徽巡抚也类似,管安徽等地,兼管军务、节制各镇和粮饷。顺治元年,设立了操江兼安徽巡抚,管辖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广德等地,驻扎在安庆。康熙元年,取消了操江,原先的十二营归总督管辖,这才正式设立了安徽巡抚。嘉庆八年,因为安庆离寿春镇太远,所以安徽巡抚加了提督的衔头。

首先,咱们来说说山东巡抚。顺治元年的时候,就设立了山东巡抚这个职位,驻地在济宁,主要负责山东地区的军务、粮食和营田(就是开垦荒地)这些事儿。当时,海防巡抚驻扎在登州,不过九年后就撤销了。到了康熙四十四年,山东巡抚又多了一项工作,就是管理山东的河道;五十三年的时候,又兼管了临清关务。乾隆八年,按照山西和河南的例子,山东巡抚又加了个提督的衔头。

接下来是山西巡抚。顺治元年设立,驻地在太原,管辖雁门关等重要关隘的军务,同时负责粮食供应。雍正十二年,山西巡抚正式负责全省的军事指挥,所有武官都得听他的。

然后是河南巡抚。顺治元年设立,驻地在开封,负责军务、粮食、河道和屯田。康熙十七年,明确规定河南巡抚负责每年河道的修缮工程。雍正四年,河南巡抚被加封为总督,但很快就被取消了。后来雍正十三年又恢复了这个职位。乾隆五年,因为盗匪猖獗,河南巡抚又加了个提督的衔头。

咱们再看看陕西巡抚。顺治元年设立,驻地在西安,而且规定这个职位必须由满人担任。直到雍正九年,兵部尚书史贻直才临时担任陕西巡抚,从那时起,汉人才开始有机会担任这个职位。

最后是新疆巡抚,这情况比较复杂。顺治元年,设立的是甘肃巡抚,驻地在甘州卫(雍正二年改成甘州府)。五年后,甘肃巡抚迁到兰州。康熙元年,又迁到凉州卫(后来也改成府),五年后又回到兰州,不久又迁到巩昌。康熙十九年,再次回到兰州。康熙四十四年,甘肃巡抚又兼管了茶马互市的事务。乾隆十九年,甘肃巡抚被撤销,由陕甘总督兼管巡抚事务。直到光绪十年,新疆建省,才正式设立甘肃新疆巡抚,驻地在乌鲁木齐。顺便说一句,以前还设有延绥巡抚和宁夏巡抚,不过康熙年间都撤销了。

最后是浙江巡抚。顺治元年设立,驻地在杭州,负责军务、水陆各镇的指挥和粮食供应。雍正五年,浙江巡抚改为了总督;十三年,又恢复了巡抚的职位,不过同时兼任总督的衔头。乾隆元年,又设立了浙江总督,三年后又恢复原状。

说白了,江西巡抚,就是管江西一带的最高行政长官,还管军队,负责粮食供应,一人身兼数职。顺治元年就设立了这个职位,办公地点在南昌,管辖十一个府。到了康熙三年,又加上了南安府和赣州府的管辖范围。(之前南赣巡抚是单独设的,这时才并入江西巡抚。)乾隆十四年,还多了个提督的军衔。

湖南巡抚也差不多,管湖南,管军队,管粮食。顺治元年,先设立了偏沅巡抚,办公地点在偏桥镇。(同时还设了个郧阳都御史,驻扎在沅州,主要负责湘、蜀、豫、晋几省交界地区的管理,后来十八年的时候撤销了。康熙十五年因为盗贼猖獗又重新设立,十九年又撤了。)康熙三年,湖南正式建省,巡抚衙门也搬到了长沙。雍正二年,正式改名叫湖南巡抚,还明确规定要管辖全省军队。

湖北巡抚,顺治元年设立,当时叫湖广巡抚,办公地点在武昌。康熙三年改名叫湖北巡抚。光绪二十四年撤销了,没多久又恢复了。到了光绪三十二年,又撤了。

广东巡抚,顺治元年就有了,办公地点在广州。雍正二年,又兼管太平关的税务。光绪二十四年撤销,不久又恢复。光绪三十一年,因为广西的战事平息了,所以又撤了。

广西巡抚,顺治元年设立,办公地点在桂林。顺治六年,凤阳巡抚的军队被调过来归广西巡抚管辖。雍正九年,明确规定要管辖全省的军队。

云南巡抚,顺治元年设立,办公地点在云南府。雍正四年,派江苏布政使鄂尔泰担任云南巡抚,还兼任总督。十年后,鄂尔泰升任总督,但还兼任巡抚。之后张广泗接任,也兼任了巡抚。直到乾隆十二年,才正式任命图尔炳阿为云南巡抚。光绪二十四年撤销,不久又恢复,光绪三十年再次撤销。

首先,咱们来说说贵州巡抚。这个官职啊,全称是“巡抚贵州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一人”。听起来是不是很长? 简单来说,就是管贵州的最高行政长官,还兼管军事和粮食,权力很大。这个官职是顺治十五年设立的,到顺治十八年的时候,把“提督军务”这部分给撤了。后来乾隆十二年,因为苗族闹事,又把“提督军务”加回来了,第二年还给加了个“爱必达”的头衔,更牛了!乾隆十八年,这事儿就成了个例子,以后就按这个模式办了。

接下来咱们说说台湾巡抚。这个官职是顺治元年设立的,当时叫福建巡抚,办公地点在福州。一直到光绪元年才搬到台北去办公。光绪十一年,台湾升格为省,福建巡抚就改名叫台湾巡抚了,还多了一个管教育的职务。原来的福建巡抚的那些事儿,就由闽浙总督给管了。不过,到了光绪二十一年,台湾巡抚这个官职又给撤了。

最后,咱们再来说说提督学政。这个官职和上边说的那些不一样,它有两个,一个管学政,一个管提督(此处指提督学政的官职,而非提督军务)。 这两个官都是从侍郎、京堂、翰林、詹事府官员、科道官员、部属官员以及进士出身的人里选拔的,保留原来的官衔和品级。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管学校的事务,负责主持每年和每科的考试。他们还要巡视各地学校,考察老师和学生的优劣,提拔优秀的人才,处理不称职的老师。如果学校有什么改革措施,他们得和巡抚、总督一起执行。

一开始,全国各省都设有督学道,官职是按察使佥事,一般由各部郎中、进士出身的人担任。只有直隶地区,派一位御史担任督学,后来叫顺天学政。顺治十年以后,顺天学政改由翰林院的编修、检讨、中允、赞善、讲读等官职担任,乾隆朝以后,多由卿贰级别的大臣担任。江南和江北各设一人,顺治十年也改由翰林官担任,但第二年又恢复为佥事。康熙元年,江南和江北的督学道合并为一,二十四年又改由翰林官担任。雍正三年,又把江苏和安徽分设督学道,各一人。这些督学道都称为学院。

顺治七年,规定了督学道的选拔制度,由内阁和吏部、礼部共同考核选拔,礼部推荐两人,户部、兵部、刑部、工部各推荐一人。顺治十六年,这个制度就取消了。顺治十五年,把宣府大学政的职务并入山西学道,由山西学道兼管。康熙元年,湖北和湖南的提学道合并为一个,改名为湖广提学道,雍正二年又重新分开设置。第二年,让奉天府丞负责考试事务,陕西临巩学政的职务也并入西安学道,由西安学道兼管。康熙二十三年,取消了督学论俸补授的规定,并规定浙江督学由翰林官担任,和顺天、江南、江北一样称为学院。其他各省的督学道,如果由部属、道、府官员担任,仍然称作学道。康熙三十九年,规定翰林院官员和各部官员都可以担任督学道。

雍正四年,全国各省的督学道都改名为学院,凡是由各部官员担任的,都加授编修、检讨的衔,从此提学道就没有了“道”的官衔。雍正五年,命令巡察御史兼管台湾学政,乾隆十七年改为台湾道兼管,到了光绪十二年,巡抚兼管学政事务。雍正七年,把广东学政改为广韶学政,又增设肇高学政一人,乾隆十六年,又合并为一。光绪二年,增设甘肃学政一人,在此之前,甘肃的岁试、科试都是由陕西学政兼管的。光绪三十一年,取消了奉天府丞兼管学政的制度,增设东三省学政一人。这一年,科举考试被废除,学校兴起,学政改名为提学使,具体情况见新官制。最初设立提学使的时候,还有提督满洲、蒙古繙译学政,由满洲侍读、侍讲担任,雍正元年取消了这个职位。

布政使,相当于省长,一人,从二品官。他手下还有好多人:经历司的经历,正六品;都事,从七品;照磨所的照磨,从八品;理问所的理问,正六品;库大使,正八品;仓大使,从九品,这些职位都各一人。

布政使的主要工作是宣传朝廷政策,监督府、州、县的官员,考察他们的政绩和能力,然后把考核结果上报给督抚(相当于省委书记和省长),再往上报到吏部(人事部门)。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他负责组织和监督,选拔优秀人才,把结果报给礼部(教育部门)。十年一次要统计户口和土地,平均分配税赋,把数据报给户部(财政部门)。其他的政务,都要和督抚商量着办。

经历和都事负责收发公文;照磨负责整理案卷;理问负责审理案件;库大使负责管理库房的账目;仓大使负责管理仓库的粮食。

一开始,直隶地区没有布政使,只有一个管钱粮的官员,叫口北道,还兼着山西布政使的职务。(雍正二年,改成了直隶布政使。)其他省份都设有正副布政使各一人,(贵州因为事情比较少,就没有副布政使。)正副参政、参议,根据情况灵活设置。那些管辖一方的官员,都兼着参政、参议的职务。(江宁、苏州、湖南、甘肃没有经历这个职位。)都事这个职位,(福建、河南各设一人。)照磨,(浙江、福建、湖北、山西、四川、甘肃各设一人。)检校,(正九品,雍正二年取消了。)理问、副理问,(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取消了。)库大使、仓大使、宝源局大使,(正九品,康熙三十八年取消了。)这些官职的设置,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没有固定的模式。

顺治三年,取消了南直隶以前设立的部院的侍郎,满汉各一人,驻扎在江宁处理政务,到后来就取消了,改设正副布政使各一人。十八年,江南地区分省,副布政使搬到苏州办公,正布政使仍然驻扎在江宁。康熙二年,陕西分省,副布政使搬到巩昌,负责甘肃地区的管理。第二年,湖广分省,副布政使搬到长沙,负责湖南地区的管理。六年,江南的正副布政使改称安徽布政使和江苏布政使;陕西的正副布政使改称西安布政使和巩昌布政使;湖广的正副布政使改称湖北布政使和湖南布政使。同时确定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设一名布政使,陕西设两名,取消了正副的称呼,统称守道。七年,规定山西、陕西、甘肃的布政使必须是满族人。(雍正元年,任命胡期恒为陕西布政使。第二年,任命高成龄为山西布政使。再一年,任命孔毓璞为甘肃布政使。从这时开始,汉族人也可以担任布政使了。)八年,设立直隶守道一人,负责管理钱粮;西安布政使改称陕西布政使;巩昌布政使搬到兰州办公,改称甘肃布政使。雍正二年,直隶守道改称布政使。

乾隆十八年,取消了各省守道兼任布政使、参政、参议的制度。二十五年,因为江宁地区钱粮事务繁忙,又增设了一名布政使,负责管理江宁、淮安、扬州、徐州、通州、海州六府州;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五府仍然归苏州布政使管辖;安徽布政使则迁回安庆办公。光绪十年,新疆建省,在甘肃增设一名布政使,驻扎在乌鲁木齐。十三年,台湾建省,在福建增设一名布政使,驻扎在台北。(二十一年台湾被日本割占,这个职位就被取消了。)三十年,江宁布政使兼管江淮布政使的事务,不久后又取消了。宣统二年,各省都设立了财政公所(有的叫度支公所),分部门处理事务,由布政使负责督促完成,有时候会调动经历等官员协助。

首先,咱们说说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员配置。按察使,一个省就只有一个,那是正三品的大官儿。他手下还有不少人:经历司的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所的照磨,正九品;司狱司的司狱,从九品,这些职位每个司也只设一人。

按察使的主要工作是整顿风纪,清除吏治上的污垢。他走到哪儿,就要负责审理囚犯,查验诉状,要是案子大的,得和藩司一起商量,最后再报给中央的部、院。他还兼管全省的驿站传递。每三年的大规模考试,他得当监考官;大规模的官员考核,他得当考察官;秋审的时候,他得负责起草审判文书。 知事呢,主要负责审查刑名案件;司狱就负责看管关押的犯人;经历和照磨,主要负责藩署的事务。

一开始,直隶地区没有按察使,而是设立了大名巡道,兼任河南按察使;通永天津巡道,兼任山东按察使;霸昌井陉巡道,兼任山西按察使。到了雍正二年,才改设直隶按察使。其他各省则都设有一名按察使。副使和佥事根据情况灵活设置,巡道也兼任副使、佥事。下属的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司狱这些官职,设置情况很不稳定,各地情况不同,有时有,有时没有。顺治三年,又增设了江宁按察使。康熙三年,又增设了江北按察使(驻泗州)、湖广按察使(驻长沙)、甘肃按察使(驻巩昌)。康熙六年,确定了江苏、安徽、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省都设一名按察使,并称之为巡道,同时把安徽按察使的驻地迁到了安庆。康熙七年,规定山西、陕西、甘肃三个省的按察使必须由满人担任。雍正元年,高成龄被任命为山西按察使;雍正二年,费金吾被任命为陕西按察使,张适被任命为甘肃按察使;从这时开始,汉人也可以担任按察使了。康熙八年,又增设了直隶巡道,负责刑名事务;同时,甘肃按察使的驻地迁到了兰州。雍正二年,直隶巡道改名为按察使。雍正八年,江苏按察使的驻地迁到了苏州,江苏省的按察使就设在那里了。

乾隆十八年,取消了各省巡道兼任按察使副使、佥事的情况。咸丰三年,安徽徽宁池太广道加上了按察使的衔头(后来改名为皖南道)。同治五年,奉天奉锦山海道也加上了按察使的衔头(后来改名为锦新营口道)。光绪十三年,福建台湾道和甘肃新疆道也加上了按察使的衔头。光绪三十年,江苏淮扬海道也加上了按察使的衔头。后来,福建台湾道被撤销了,其他的都改成了提法使。宣统三年,按察使改名为提法使,同时,一些省份的经历等官职也被裁撤了。

首先,朝廷任命了盐运使,这是个从三品的大官,全国各地都有,比如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四川各省都有一位。 还有盐法道,管辖的范围更广,江南、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山西、陕西、四川、广西、云南各省都有一位,甘肃有两个。其中,兼管地方事务的有两位,巡视地方的有六位,具体情况得看道员的安排。

然后是运同,这是个从四品官,长芦、山东、广东三地盐务分司各有一位。运副是五品官,两浙分司有一位。监掣同知是正五品官,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有一位。盐课提举司提举是五品官,云南有三位,分别负责石膏井、黑盐井、白盐井。运判是六品官,直隶蓟永分司、两淮海州通州泰州分司、两浙嘉松分司各有一位。

盐课司大使是正八品官,直隶有八位,分别管辖越支、岩镇、芦台、丰财、石碑、归化、济民、海丰八个盐场;山东也有八位,分别管辖王家冈、永阜、永利、富国、涛雒、石河、官台、西繇八个盐场;山西有三位,分别管辖东场、西场、中场;两淮有二十三位,分别管辖板浦、临兴、中正、金沙、吕四、余西、掘港、丰利、石港、角斜、拼茶、庙湾、刘庄、新兴、伍佑、富安、安丰、梁垛、河垛、草偃、丁溪、东台等盐场,每个盐场一位;福建十六位;两浙三十二位,其中包括一位崇明巡盐大使;四川五位;广东十二位;云南七位,分别管辖黑盐井、白盐井、石膏井、阿陋井、按板井、大井、丽江井七个盐场,每个盐场一位。

盐引批验所大使也是正八品官,直隶、山东、两淮各两位,四川三位,两浙四位,广东一位。库大使是八品官,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山西、福建、四川、云南各有一位,分别隶属于盐运使或盐法道。经历是七品官,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山西各有一位。知事是八品官,两淮、广东各有一位。巡检是九品官,长芦一位,两淮、山西各两位。

运使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地方的民生经济情况,管着商人的生意往来,还有水路运输,计算路程、时间,协调价格,然后把这些情况汇报给盐政部门。(长芦盐区和两淮盐区各一人,福建、四川、广东由总督兼任,两浙、山西、云南由巡抚兼任,具体情况后面再详细解释。)盐法道也差不多是这个职责。

运同、运副、运判,他们负责管理各个产盐的地方,协助运使和盐法道处理事务。运同还负责传达盐政的命令。提举的职责和分司差不多。场大使负责管理盐场、盐池和盐井,他们听从运同、运判的指挥,同时又受到运使或盐法道的管辖。

一开始,朝廷派御史去巡视盐务,长芦、河东、两淮、两浙各派一人。 (十年停派巡盐御史,十二年恢复。)康熙六年,规定各部郎中都要派满、汉各一人去。八年又改回派御史。十年定为一人。十一年都归各省巡抚兼管。十二年又恢复派御史。后来又兼管内府的官员,都称作盐政。

然后呢,设立了都转盐运使,长芦、山东、河东、两淮、两浙、福建、两广各一人,云南盐法道一人。各省的盐务销售,都由巡道兼管。 还设了运同,长芦、山东、两淮、两浙、河东各一人,副使各一人。(顺治十三年撤销了淮南的一个运同。康熙十六年都撤了。第二年又恢复了浙江的一个。)运判,两淮四人,长芦、山东、河东、两浙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撤销了淮南的一个运判。)提举,广东一人,云南三人。吏目(从九品),广东、云南各一人。经历、知事,以及各盐场盐课司、盐引批验所、库仓大使、巡检,这些设置都不固定。

顺治三年,设立了江南驿盐道一人。(十三年撤销。康熙十三年设了两人,分别驻扎江宁、安庆。二十一年撤销了安庆的那个。)顺治七年,设立了湖北驿盐道一人。(改成屯田水利、驿传两道。康熙七年撤销,十三年恢复。五十八年又撤销。雍正元年恢复。乾隆四十四年改成分守武昌盐法道。)顺治八年,设立了甘肃庆阳盐课同知一人。(很快又撤销了。)康熙四年,让广西桂平梧郁道兼管盐务。第二年,设立了江西驿盐道一人。十七年,设立了福建运同一人。(四十三年撤销。)三十年,派巡盐御史去两广、福建各一人。(三十二年停止。五十年七派广东一人。五十九年改由两广总督兼管。)

雍正四年,设立了山西盐捕同知一人。(嘉庆十二年撤销。)第二年,设立了四川驿盐道一人。(一开始是粮道兼管。二十五年才专门管盐茶。)十一年,设立了江苏盐务巡道、两广运判各一人。(乾隆六年撤销江苏盐务巡道,乾隆七年撤销两广运判。)十二年,把陕西驿传道改成了驿盐道,专门管盐务。(乾隆五十九年改成分巡凤邠道。)还设立了湖南驿盐道一人。(兼管常德、宝庆。)十三年,把河南开归道改成了分守粮驿盐道。(一开始是大梁道兼管。)乾隆元年,设立了广西梧州运同一人。(七年撤销。)二十四年,规定淮南、淮北监掣同知二人。(挑选官员兼任。第二年才正式设立。)嘉庆十一年,规定陕西凤邠道、甘肃宁夏道兼管盐务。第二年,恢复了山西盐署,由河东道兼管盐务,设立监掣同知一人。宣统二年,增设了奉天运使一人,又把四川盐茶道改成了运使。第二年,把各省运使改成了盐务正监督,(增加了福建、云南、山东、河东各一人。)撤销了盐法道,改设副监督,(定淮南、江岸、皖岸、西岸、鄂岸、湘岸、淮北、四川、滇黔边计、济楚、广西、甘肃各一人。)都归盐政大臣管辖。

道员是正四品官,负责粮道、河道、海关道、巡警道和劝业道等事务。江南、苏松、江安、浙江、云南各设一名粮道。山东、湖北、湖南、广东、贵州这些省份的粮道,都是光绪、宣统年间才设立的。江西粮道还兼管南昌府、抚州府、建昌府;福建粮道兼管福州府、宁德府;陕西粮道兼管乾州、鄜州,都是一个省份管辖好几个府。河道方面,直隶的永定河道驻扎在固安,山东运河道和江苏河库道都在光绪年间撤销了。哪些道员兼管河务,后面会详细说明。天津的海关道驻扎在天津,兼管海关事务的,后面也会详细说明。各省都设有巡警道和劝业道,都驻扎在省城,具体情况见新官制。

分守道方面,山东有济南、东昌、泰安、武定、临清道,兼管驿站、水利,驻扎在省城;山西有雁平道,驻扎在代州,宣统元年撤销;冀州、宁武道兼管水利,驻扎在省城,宣统二年撤销;湖北有武昌道,广西有桂平、梧州道,这两个都兼管盐务,驻扎在省城。有些分守道还兼管兵备,比如黑龙江的兴东道,兼管营务、垦务、木材种植、矿产,驻扎在兴安岭内;山西的河东道,兼管盐务,驻扎在运城;陕西的潼关、商州道,驻扎在省城;福建的兴化、泉州、永安道,兼管海政、驿站,驻扎在厦门;湖北的安陆、襄阳、郧阳、荆州道,兼管水利,驻扎在襄阳;湖南的衡阳、永州、郴州、桂阳道,兼管驿站,驻扎在衡州;直隶的口北道,驻扎在宣化,原本规定是满人担任,后来也开始启用汉人;甘肃的甘州、凉州道,驻扎在凉州。

分巡道方面,直隶有清河道,兼管河务,驻扎在省城;霸州、昌平道,驻扎在昌平,光绪三十年撤销;河南有河内、陕州、汝州道,兼管水利、驿站,驻扎在陕州;福建有延平、建宁、邵武道,驻扎在延平;浙江有金华、衢州、严州道,兼管水利,驻扎在衢州;湖南有岳州、常德、澧州道,兼管驿站、商埠、海关,驻扎在澧州;四川有川南道,驻扎在泸州;广东有广肇罗道,兼管水利,驻扎在肇庆;云南有临安、开化、广南道,兼管海关,驻扎在蒙自。有些分巡道也兼管兵备,比如奉天的洮昌道,兼管蒙古旗务,驻扎在辽源州;临江、长白道,驻扎在临江;锦州、新民、营口道,兼管海关,驻扎在营口;兴京、凤城道,驻扎在安东;吉林的东南路道,兼管海关,驻扎在珲春;东北路道,兼管海关,驻扎在三姓;西路道,专门负责交涉,驻扎在长春;黑龙江的呼伦道,驻扎在呼伦贝尔;瑷珲道,驻扎在瑷珲。以上五个道员都加授参领衔。直隶的通州、永平道,兼管河务、海防、屯田,驻扎在通州;天津道,兼管河务,前面已经提到;大名、顺德、广平道,兼管河道、水利,驻扎在大名;苏州道,粮道兼任,并管水利,前面已经提到;苏松太仓道,兼管水利、渔业、海关,驻扎在上海;常州、镇江、通州海关道,兼管河道、海关,驻扎在镇江;淮安、扬州海关道,兼管盐务、漕运、海防,加授提法使衔,驻扎在淮安;徐州道,兼管河务,驻扎在宿迁;安徽的安庆、庐州、滁州、和州道,驻扎在省城,光绪三十三年撤销;皖南道,由宁国、太平、池州、广德道改设,兼管海关,加授提法使衔,驻扎在芜湖;皖北道,由凤阳、颍州、六安、泗州道改设,驻扎在凤阳;山东的兖州、沂州、曹州、济宁道,兼管驿站、河务、水利,驻扎在兖州;山西的归化、绥远道,兼管海关、驿站和蒙古旗务,驻扎在绥远,最初规定是满人担任,后来也开始启用汉人;河南的开封、归德、陈州、许州、郑州道,兼管河务,驻扎在省城;河北道,兼管河务、水利,驻扎在武陟;南阳、汝宁、光州道,兼管水利,驻扎在信阳州;陕西的陕州、安康道,兼管水利,驻扎在汉中;凤翔、邠州道,兼管盐务,宣统元年撤销;甘肃的平凉、庆阳、泾州、固原、化州道,兼管盐务,驻扎在平凉;兰州道,兼管屯田、茶马,驻扎在省城,宣统二年撤销;阿克苏道,兼管水利、屯田,管理蒙古部族,检查卡伦,驻扎在阿克苏;喀什噶尔道,兼管水利、屯垦、通商,管理布鲁特人,检查卡伦,驻扎在喀什噶尔;福建的汀州、漳州、龙溪道,驻扎在漳州;台湾道,光绪二十一年放弃台湾后撤销;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道,兼管海防,驻扎在嘉兴;宁波、绍兴、台州道,兼管水利、海防,驻扎在宁波;温州、处州道,兼管水利、海防,驻扎在温州;江西的瑞州、南昌、临江道,兼管盐务,驻扎在萍乡;抚州、建昌、广信、饶州、九江、南康道,兼管海关、水利、窑厂,驻扎在九江;吉安、南康、赣州、宁都道,兼管海关、水利、驿站,驻扎在赣州;湖北的汉阳、黄州、德安道,兼管水利,驻扎在汉口;上荆州、南漳道,兼管海关、水利,驻扎在沙市;施州、鹤峰道,兼管文武事务,驻扎在施

一开始,布政司和按察司都设有正副官员。后来改成布政使左、右参议,这叫“守道”;按察使副使、佥事,这叫“巡道”。那时候,一个道员只管一个府,有时候好几个道管一个府。顺治十六年,上面下令各道都兼任布政司和按察司的官衔,就成了个规矩。

康熙六年,省里的守道和巡道一共一百零八个,后来又慢慢地恢复设置,有的管全省,有的管三四个府州,省里设多少道员,官衔多少,都没个准数,主要看他们是从什么官升上来的。(比如,从京官那儿升上来的就是参政道,掌印给事中、知府升上来的就是副使道,从科道升上来的就是参议道,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升上来的就是佥事道,守道和巡道都一样。)乾隆十八年,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这些官衔都取消了,只保留他们的品级。(一开始,参政道是正三品,副使道是正四品,参议道是从四品,佥事道是正五品。到这时候,都定为正四品了。) 之后,守道、巡道里陆续加了兵备职务的,有八十多个。乾隆四十年,上面下令,道员兼任布政司和按察司的,可以自己上奏章。嘉庆四年,因为道员的职责是巡察,上面恢复了雍正年间的旧例,允许他们上奏章反映情况。

光绪皇帝以后,又在省会另设了巡警道和劝业道,分管不同的事情。有人建议调整省里的守道和巡道,只留下一个或两个兼管兵备的,但这事儿没成。(最初还有山东、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的兴屯道,浙江、江苏的海防道,福建的巡海道,江苏的江防道,还有马政道,后来这些都取消了。)

话说一个府里,最高长官是知府大人。(一开始是正四品官,乾隆十八年降为从四品。)下面还有同知(正五品)和通判(正六品),人数不固定。知府衙门里还有其他工作人员:经历司的经历(正八品)、知事(正九品)、照磨所的照磨(从九品)、司狱司的司狱(从九品),每种职位各一人。(另外,江苏的检校和贵州长官司的吏目,各有两个。)

知府主要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各县,传达朝廷的命令,发展生产,除暴安良,审理案件,查处贪污腐败。每三年要考核属下官员的政绩好坏,工作是否到位,还要向上级反映情况,地方上的重要政务都要向巡抚和布政使汇报,得到批准才能执行。同知和通判则分管粮仓、盐务、抓捕犯人、江河海防、河道工程、水利建设、军队事务以及安抚百姓等重要工作。

至于布政使,全国一共二十二个,和直隶州的级别差不多,有的归将军管,有的归道员管,具体情况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安排。经历、知事、照磨、司狱这些人的工作内容,跟他们上司差不多。从同知以下的官员,如果事情比较简单的,职位可能就不全备了。

一开始,知府是正四品官,分三个等级,大多由汉族官员担任。(那时候满洲官员、员外郎转任布政使、按察使是不占府缺的,康熙初期才开始参用。)知府衙门里还设有推官(康熙六年取消了)、挂衔推官(顺治三年取消了)和督捕左、右理事官(康熙三十八年取消了),各一人。康熙元年,开始委任州县官员专门负责知府的职责,并实行保举连坐法。到了康熙五十年,皇上准许御史徐树庸的请求,让督抚推荐的人员到朝廷来面见皇上。从那时起,知府的任命就改成先面见皇上,再根据奏章和考核政绩来决定是否任命,并把这种制度正式确定下来。雍正元年,皇上命令督抚要认真甄别知府人选,之后知府和同知可以向皇上直言进谏。(后来这项制度也取消了。)雍正十二年,因为知府的职位非常重要,皇上效仿古代的制度,想恢复知府长期任职的制度。但是户部认为应该用升迁来激励官员,所以最后还是决定限制知府任职年限,到期就升迁调动。仁宗皇帝亲政后,认为知府是承上启下的重要职位,所以严厉要求各地的督抚认真考核知府。宣宗皇帝时期也是如此。到了文宗、穆宗以后,古代的制度就逐渐被废弃了。到了宣统年间,各府的附郭县被取消,由知府兼管。自从江南、陕西、湖广分省,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建省,四川、云南改土归流之后,各府都隶属于这些省份,全国一共设置了二百一十五个府。

州里设知州一人。(最初是正五品,乾隆三十五年直隶州知州改为正五品。)还有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人数不定。州里属官有吏目一人(从九品)。知州负责管理全州事务,属州的管理级别相当于县,直隶州的管理级别相当于府。(只是没有附郭县。)州同、州判分别负责粮务、水利、海防、河务等工作。吏目负责侦破奸盗案件,审理囚犯,管理文书档案。

最初,州里只设知州一人。后来根据实际情况,州县的设置不断变化,增设或合并,佐贰官员的设置也随之改变。全国一共设置了七十六个直隶州和四十八个属州。

县里有个知县大人,是正七品官;还有一个县丞,正八品;主簿嘛,人数不定,是正九品;还有一个典史,不算正式的官。知县管着全县的大小事务,负责审理案件,劝课农桑,救济贫民,打击坏人,兴办教育。总之,贡举、法律、养老、祭祀,所有事情都得他管。县丞和主簿呢,就分管粮草、税收、户籍、抓捕这些事情。典史主要负责看管监狱里的犯人,如果县里没有县丞和主簿,这些事情就都由典史兼管了。

最初,一个县只设一个知县。到了顺治十二年,皇上指示吏部参考州县的建制,把县分成了三等。之前,台谏官员需要人手,就按照明朝的旧例,选拔知县。康熙皇帝亲政后,觉得地方官必须熟悉当地情况,就下令督抚推荐贤能之士。康熙二十九年,他又指示九卿考察廉洁的官员。清苑知县邵嗣尧等十二人被提拔到中央,当时非常轰动,连乾隆皇帝都多次称赞他们。后来因为部里觉得提拔速度太快了,就让提拔过程迂回一些,变得不那么直接了。乾隆十六年,停止了直接提拔知县为部员的做法,但那些贤能的知县还是有机会被提拔。嘉庆十五年,出版了《钦定训饬州县规条》一书,颁发到全国各地。咸丰年间,战乱不断,百姓生活困苦,皇帝又下令督抚随时严查地方官吏。但是那时候,杂流官员争先恐后地往上爬,真正廉洁能干的官员却很少。同治皇帝励精图治,下令各省甄别捐纳和军功人员,又招募流亡人口,开垦荒地,按业绩评定等级。同治七年,他又下令设立机构,刊印《牧令》等书籍,仍然体现了他振兴国家的决心。光绪年间,督抚违规调动州县官员,就像旅馆换房间一样随便。光绪二十四年,讨论恢复长期任职的制度。光绪三十一年,制定了考核州县官员的章程,考核制度也更加细致了。全国一共有一千三百五十八个县。

古代的学校里,教授、学正、教谕这些老师的职位,级别可不一样。教授是正七品,学正、教谕都是正八品,他们手下还有个训导,是正八品。教授、学正、教谕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生,看他们学习勤不勤奋,品行好不好,然后把评价结果告诉学政大人。训导呢,就是帮他们打打下手。那时候,这些老师一般都选本省的人,同府同州的就不用了,江苏和安徽两省是通用的。这套制度一开始是沿袭明朝的,府、州、县,还有各个卫所的武学,都设有这些学官。

康熙三年的时候,府州和比较大的县把训导的职位给省掉了,小县则省掉了教谕的职位。不过到了康熙十五年又重新设立了,教职的等级也恢复了。后来又允许一些监生捐钱买官当老师。康熙三十年,江南学政许汝霖提议,捐钱当学正、教谕的,改成县丞,捐钱当训导的,改成主簿。这样一来,只有生员才能花钱买官当老师,教授这个职位就必须得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获得。康熙三十二年,取消了各卫所武学的训导职位。康熙三十九年,颁布了《学宫圣谕十六条》,规定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都要让儒学官带着学生一起宣读。康熙四十年,颁布了皇帝写的训诫士子的文章,还下令在学宫刻石立碑。康熙四十二年,规定每个学校的教授和学正都要各有两个。

雍正元年,允许云南的少数民族、四川建昌的少数民族和湖南永绥等地建立义学。之后,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推行,边远地区也逐渐设立了儒学。雍正二年,在云南设立了井学训导,井学由此开始。雍正三年,规定都司儒学和京卫武学的教授,满洲学生都要由汉官来教导。雍正十三年,正式确定了府、州、县儒学官的品级,跟前面说的那些一样。到了光绪三十年以后,科举考试取消了,各省的教职缺额就不再补了。当时有人建议把文庙改成官署,不过没成功。

巡检司的巡检,是正九品,主要抓盗贼,查办奸邪案件。一般在州县的关口、险要的地方会设置巡检司。隶属于州厅的巡检司,主要负责河防。

驿站的驿丞,品级不高,不入流,主要负责邮递和迎接送别。船、车、马匹、粮食、伙食这些,都要根据使者的品级来安排,费用由府、州、县报销。雍正六年规定,满人不能当驿丞,典史也是一样。

老话说得好,一个萝卜一个坑。这布政使衙门里,职位可不少呢。首先,库大使,就相当于管仓库的,是个正八品官。其他的运使、盐法道、各道之类的官,品级都比较低,只有从九品,甚至有些盐茶道之类的根本就不入流。库大使主要负责管理库房里的东西。

然后是仓大使,管仓库的粮食,隶属于布政使和各府,也是个从九品的小官,州县的仓大使就更低了,根本不入流。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管理粮食仓库。 税课司大使呢,负责收税,在道、府级别的是从九品,州县的更低,不入流。 这收税可不是闹着玩的,所有做买卖的,杀猪卖肉的,各种小商小贩,都要按时纳税,税款要上交给道、府或者县。

还有一个叫徬官的,这职位就更低了,根本不入流,主要负责管理水利设施的开关。 河泊所大使,也不入流,负责收取渔业税。

再来说说医疗方面,府里、州里、县里各有一个医学府正科、州典科、县训科,这几个职位都不入流。 选拔他们的时候,得由当地官府挑选医术高明的医生,然后报上去,得到批准才能上任。 不过,宣统元年奉天建了个模范监狱,里面还设了个医务所所长,省府级别的医官可就不同了,是正科。

类似的,阴阳学府也一样,府里、州里、县里各有一个正术、典术、训术,也都属于不入流的职位。 选拔的时候,得挑那些品行端正的人,报上去批准才能上任。 雍正七年的时候,还加了个任务,让他们兼管天文星象。

最后,还有僧侣和道士的管理人员。府里、州里、县里分别有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僧正司僧正;僧会司僧会;以及府道纪司都纪、副都纪;州道正司道正;县道会司道会,这些职位都不入流。 选拔他们的时候,得选那些精通经义,遵守清规戒律的人,然后发给他们度牒,相当于他们的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