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的封赏,文官归吏部管,八旗和绿营的武官归兵部管。顺治年间,只要是三年考评合格的,都会得到封赏。但是康熙爷上台后,就把文武官员的这种考满就封赏的制度给取消了。
文官的封赏等级,一开始是正一品、特进、光禄大夫这几个级别,后来又改成了只有光禄大夫一个说法。从一品是光禄大夫,后来又改成了荣禄大夫。其他的还有正二品资政大夫,从二品通奉大夫,正三品通议大夫,从三品中议大夫,正四品中宪大夫,从四品朝议大夫,正五品奉政大夫,从五品奉直大夫,正六品承德郎,从六品儒林郎(吏员出身的叫宣德郎),正七品文林郎(吏员出身的叫宣议郎),从七品徵仕郎,正八品修职郎,从八品修职佐郎,正九品登仕郎,从九品登仕佐郎。 这些官衔听着就头大,反正等级森严,一个比一个高。
古代武官的封赠等级,一开始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满汉官,公侯伯这些爵位,一开始是光禄大夫,后来改成了建威将军。
第二类是八旗的武官,等级从一品到九品,依次是:一品光禄大夫,二品资政大夫,三品通议大夫,四品中宪大夫,五品奉政大夫,六品承德郎(后来改成武信郎),七品文林郎(后来改成奋武郎),八品修职郎,九品登仕郎。乾隆三十二年的时候,八旗制度和绿旗营制度合并了。
第三类是绿营的武官,他们的封赠官阶变动比较频繁。最初的设置是:正一品荣禄大夫,从一品荣禄大夫,正二品骠骑将军,从二品骁骑将军,正三品昭勇将军,从三品怀远将军,正四品明威将军,从四品宣武将军,正五品武德将军,从五品武略将军,正六品昭信校尉,从六品忠显校尉。后来又增加了正七品奋勇校尉。乾隆二十年的时候,又改了一些,变成了:正二品武显大夫,从二品武功大夫,正三品武义大夫,从三品武翼大夫,正四品昭武大夫,从四品宣武大夫,正五品武德郎,从五品武略郎,正六品武信郎,从六品武信佐郎,正七品奋武郎。乾隆三十二年,又改成了:正一品建威大夫,从一品振威大夫,还增加了从七品奋武佐郎,正八品修武郎,从八品修武佐郎。这时候,八旗和绿营的制度就统一了。
乾隆五十年,又进行了一次改革,等级变成了:正一品建威将军,从一品振威将军,正二品武显将军,从二品武功将军,正三品武义都尉,从三品武翼都尉,正四品昭武都尉,从四品宣武都尉,正五品武德骑尉,从五品武德佐骑尉,正六品武略骑尉,从六品武略佐骑尉,正七品武信骑尉,从七品武信佐骑尉,正八品奋武校尉,从八品奋武佐校尉。还增加了正九品修武校尉,从九品修武佐校尉。
这样一来,文武官员的等级就差不多一样了。
话说古代官员的夫人,地位可不一样。一品官员的老婆,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官,都封一品夫人,牛气哄哄的!满族和汉族的官员老婆都一样,侯爷、伯爵的老婆也都是一品夫人。 二品官员的老婆是二品夫人,三品官员的老婆是淑人,以此类推,四品是恭人,五品是宜人,六品是安人,七品是孺人,八品九品也是孺人。不过,这规矩对武官有点不一样,八旗的武官,要是八品以下的,还有绿营的武官,七品以下的,老婆是没有封号的。后来改了改,绿营的正七品官员老婆,可以封孺人了。
再来说说诰命的事儿。顺治五年的时候,皇上定了个规矩,要是遇到什么恩典,给官员封赏的时候,一品官员,他祖宗三代都能跟着沾光,而且能拿到四卷诰命文书。二品、三品官员,祖宗两代都能跟着沾光,三卷诰命文书。四品、五品官员,就只封赏一代,两卷诰命文书。六品、七品官员,也只封赏一代,不过就只有两卷敕命文书了。八品、九品官员,那就只能自己享这份荣光了,只有一卷敕命文书。 这诰命文书的材质也不一样,一品官员的用玉,二品官员的用犀牛角,三品四品用裹金的,五品以下的就用普通的角质材料了。
一开始,顺治朝的时候,规定封赠爵位这回事儿,有这么个规矩:如果你的祖辈和父亲现在还在当官,那你就不能因为他们的功劳而得到封赏。只有他们退休了或者去世了,你才能因为他们的功劳得到封赏;要是他们本来就辞官了,那也可以。如果你的两个儿子都在做官,那你的封赏就按照他们俩官职高的那一个来算。要是你老婆因为你儿子当官而被封赏,而你和你儿子都当官,那也按照官职高的那一个来算。如果父亲官职比儿子高,嫡母就按照父亲的官职封赏,生母就按照儿子的官职封赏。
后来,要是你已经因为你的功劳给祖父母、父母都封了赏,然后想用你老婆的封赏再给你的祖父母、父母加封,那也是允许的。康熙五年的时候,又改了规矩,如果父亲官职比儿子高,就按照父亲原来的官职来封赏;如果儿子官职比父亲高,就按照儿子的官职来封赏。要是你儿子是武官,你却是文官,那封赏就按照文官的规矩来。雍正三年,又规定了:四品到七品官员,可以用自己老婆的封赏来给祖父母加封;八品、九品官员,可以用自己老婆的封赏来给父母加封,这些都是允许的。三品以上的官员要给曾祖父母加封,那得请皇帝特批。
乾隆朝的时候,对这些礼制又做了不少调整。乾隆二十七年,皇帝下旨说:“儿子孙子的官职不如祖辈和父亲的官职高,比如父亲是朝廷命官,儿子只是个普通读书人,这在历史上是有记载的。以前是按照祖辈和父亲的官职来封赏,这不太合适,得改改。”于是吏部就商量着定下了新的规矩:文武官员,如果子孙官职比祖辈和父亲高,就按照子孙的官职来封赏;如果祖辈和父亲官职比子孙高,那就不按照祖辈和父亲的官职来封赏。如果父亲官职比儿子高,生母就按照儿子的官职封赏,嫡母和继母就不能按照父亲的官职来请求封赏,但如果之前是按照儿子的官职受封的,那就继续按照之前的规矩来。儿子是武官,但担任文职,也同样适用这个规定。乾隆五十年,又规定了一品到三品官员不能给高祖父母加封;四品到七品官员不能给曾祖父母加封;八品以下官员不能给祖父母加封。
道光年间以后,花钱买官爵的制度正式开启了。到了道光二十三年,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如果想花钱给曾祖父、祖母追封官爵,可以按照给曾祖父、祖母追封官爵的旧例来缴纳捐款。到了道光二十八年,规定四品到七品官员可以花钱给曾祖父、祖母追封官爵,八品以下官员可以花钱给祖父、祖母追封官爵,只不过捐款数额要比平时多一倍。这样一来,以前那些限制就都不管用了。以前,八品、九品官员可以给父母追封官爵,但是不能给自己的妻子追封。如果要给妻子追封,只能给正妻追封,而且只能追封一个。如果正妻去世了,而续弦应该追封的话,正妻也可以追赠。但是,如果再续弦,就不能再追封了。道光二十三年,规定八品以下官员如果想花钱给自己的妻子追封官爵,捐款数额也要多一倍。
咸丰二年,规定京官、外官和花钱买官的人,可以先给自己和原配、续弦妻子追封官爵,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官阶,给第三个妻子追封官爵。到了咸丰四年,朝廷又根据各部门的意见,规定第三个妻子以后的妻子,也和前几个妻子一样,可以依次花钱追封官爵。以前,如果官员做到三品,从小是由外祖父、外祖母抚养长大的,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后没有子嗣的,可以根据官员的官阶给外祖父、外祖母追封官爵,其他的外戚就不能追封了。道光二十三年,规定花钱买官的人,可以花钱给抚养过自己的舅舅、舅妈、姑父、姑妈、姨夫、姨妈、岳父、岳母追封官爵,跟追封外祖父、外祖母的规定一样。
咸丰三年,又规定可以追封曾祖父、祖母,伯叔祖父、祖母,伯叔父母,庶母,兄弟、嫂子,以及嫡堂伯叔祖父、祖母,嫡堂伯叔父、母,嫡堂兄弟、嫂子,从堂、再从堂的尊长以及外曾祖父、外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岳母的官爵。这些人的官阶都按照规定来定,都可以花钱追封。还规定,已婚妇女可以为已故丈夫的祖先或父亲花钱捐官追封。而男子也可以为祖先或父亲追封其先人的官爵,这样一层层推算下来,国家的法度就完全乱套了。
一开始,加官进爵请封的规定很严格。顺治朝刚开始的时候,要是皇上恩赐加官,只能按照新加的官职等级来封爵。
到了康熙五十二年,规定七品以下的官员,加官后请封爵位,不能超过五品;五品、六品官员加官后请封,不能超过四品;三品、四品官员加官后请封,不能超过二品;花钱捐官的资历不算数。乾隆年间,外地的官员加官后,不管之前是什么官职,都不能按照加官后的等级请封爵位。乾隆五十年,有人提议,在京的八品以下官员,可以按照加官后的等级请封五品爵位,这不仅超过了规定,还觉得太优厚了。所以后来规定,八品以下官员加官后请封,不能超过七品;在外地还没入流的官员,不能给爵位;但原来花钱捐官获得爵位的,可以继续捐钱升爵。
嘉庆朝以后,限制逐渐放宽了。在京和外地的官员,如果遇到皇上恩赐,可以报捐新官职等级来请封爵位。要是三品、四品官员,加官后想捐钱请封二品爵位,可以多交一倍的钱,按照他们现任、候补、候选的官职等级来封爵。
咸丰朝初期,广东的捐官制度规定,京官和外官,以及捐官的官员,如果因为加官或捐官后想升爵,现任和候补、候选的三品、四品官员,可以捐钱升到二品。五品、六品官员加官后想捐钱请封三品爵位,要按常规多交一倍的钱;想捐到二品,按照四品官员捐二品爵位的标准,多交一倍半的钱。七品官员加官后想捐钱请封三品、四品爵位,八品以下官员加官后想捐钱请封五品、六品爵位,都按常规,分别多交一倍的钱。咸丰十年,规定三品官员加官后捐钱请封,按照一品官员的标准多交一倍的钱,可以封从一品。二品、三品虚职的官员,捐钱请封从一品,要按照二品、三品实职官员的标准多交钱或多交一倍的钱。如果是外戚捐钱请封从一品,要按照二品、三品实职和虚职官员的标准,分别多交钱。
话说到了光绪年间,有个御史叫李慈铭,上奏了一份奏章,里面说道:“治理国家最重要的,就是赏罚分明。惩罚当然不能过重,赏赐也不能滥发!康熙、乾隆两朝,国祚绵长,庆典和武功,数都数不过来。那时候,朝廷内外官员,经常受到皇帝的恩典,论功行赏,等级分明,从没有越级的情况。现在呢?外地的道员,很多都升到二品官了,封赏的爵位更是都到了一品!知府、同知很多都加封到三品,封赏的爵位也大多到二品了!县令、县丞大部分都是四品,主簿、尉大部分都是五品、六品,封赏的爵位大多都到三品、四品了!爵位和赏赐,是皇帝用来提拔贤能、贬斥愚蠢官员的工具,也是让大臣们好好管理下属的激励手段。赏赐太容易得到,人们就不懂得珍惜恩典;赏赐太随便,官员们也就没了上进心。尊卑不分,等级不明,只会助长那些虚伪之人的嚣张气焰,迷惑老百姓的判断力,这不是什么尊崇朝廷、澄清吏治的好办法啊!” 奏章虽然上去了,但也没见什么改变。
后来,外患接二连三,人才却越来越匮乏。光绪二十六年,朝廷下令停止花钱买官,但是花钱买虚衔和封号的现象却依然存在。到了宣统元年,吏部制定了一个条例,规定京官按照升官的级别来封赏,外官按照本职官位来请封,想恢复以前的制度,结果没成功。第二年,又修改了条例,京官还是按照升官的级别来封赏,外官按照官衔来请封,五品官员可以请封到三品,八品官员可以请封到六品。想稍微补救一下,但积弊太深,已经很难改变了。
话说这荫叙制度,也就是咱们说的走后门,分好几种:恩荫、难荫、特荫。恩荫这玩意儿,是从顺治十八年开始的。当时圣旨规定,满汉文官,在京的四品以上,外地的三品以上,武官在京外地的二品以上,都能送一个儿子去国子监读书。护军统领、副都统、阿思哈尼哈番、侍郎、学士这些高级官员的儿子是荫生,其他的就是监生。一开始,公侯伯的儿子可以享受一品荫官的待遇,子男爵位的儿子则分别授予相应的荫官。到了雍正二年,改成所有世职都按三品来给荫。乾隆三十四年又改了,公侯伯按一品,子爵按二品,男爵按三品来给荫。
雍正初年,还规定那些有文化、懂文章的荫生和监生,可以去吏部安排到各部各院去实习。那些十五岁以上送去国子监读书的,学成之后,要上报朝廷,然后分到各部各院工作。另外,那些文武荫生和监生,只要学问好,都可以参加考试,考中了就能当文官。要是从小习武,身体强壮,想当武官的,就报请吏部,然后转到兵部去安排。
考试这方面,雍正三年规定,荫生年满二十岁,就可以请求参加考试,然后面见皇上。乾隆十一年,考试内容定为古文和时事策论,皇上会派大臣阅卷,评定等级,然后呈给皇上看。要是文章写得好,就由吏部安排工作;要是写得乱七八糟的,就打发回老家继续读书,三年后再考。这些规矩,历朝历代都一直沿用着。到了光绪三十一年,汉人荫生考试就免了,跟满人一样,直接安排工作。
好家伙,清朝的官员录用方法还挺复杂!简单来说,汉人荫生(就是祖上当过官的)有三种途径能当官:内用、外用和改武职用。
内用,这是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的规矩。一品大官尚书,可以安排个员外郎(相当于副处级)的职位;二品大官侍郎,可以安排个主事(相当于科级)的职位;总督的级别跟尚书一样,巡抚的级别跟侍郎一样。到了雍正七年(1729年),又改了规定,具体级别对应又不一样了,反正就是根据你的祖上级别,安排你相应的官职,从一品到四品都有安排。乾隆七年(1742年)又加了一条,左都御史的儿子可以当尚书。同治十年(1871年)又说,河道总督的儿子可以当员外郎或主事。到了宣统年间(1909-1912),因为改官制,很多官职都取消了,所以就根据当时的官职级别重新安排。
外用,这是乾隆年间(1736-1796)定的规矩,跟内用不一样,这是外地的官职。一品大官的儿子可以当府同知,从一品大官的儿子可以当知州,以此类推,一直到三品大官的儿子可以当知县。汉人世袭子爵的儿子也可以当知县,这规矩一直到清朝灭亡都没变。
最后是改武职用,也是雍正年间(1723-1735)定的。在京城的,比如一品大官尚书的儿子,可以当个都司,管着都司的活;在外地的,比如总督、将军的儿子,也可以当都司。以此类推,官职越高,能安排的武职就越高,一直到子爵、男爵的儿子也可以安排到千总、把总的职位。
总之,清朝的荫生当官,那可是条条道路通罗马,就看你祖上是啥级别了!
一开始,清朝对汉族官员的荫生制度是这样规定的:康熙十二年,一品官员的儿子可以做外郎,二品官员的儿子可以做大理寺寺正或者知州。到了雍正七年,知州这个职位改成了主事。乾隆五年,又改成了三品官员的儿子做七品笔帖式,四品官员的儿子做八品笔帖式。到了宣统元年,吏部上奏说:汉族文武官员的荫生,授官要按照品级来区分正从,满族的荫生就不分正从。汉族荫生引见的时候,要根据内用还是外用来拟旨,满族荫生就用文职侍卫旗员来拟旨。但是,光绪三十二年以后,汉族官员一律简授,如果旗人的职位是现任都统、副都统,他们的荫生就按照满族的规矩来荫袭,这样就有点矛盾了。所以我们建议,原来是尚书、侍郎的,升官的时候,都统就按照汉族尚书的标准,副都统就按照汉族侍郎的标准;三品以下的京堂、监司升任副都统的,就按照汉族正二品的标准,还是按照内用、外用拟旨。皇上批准了。
最初的规定是,只有现任官员才能荫袭,内务府佐领以下的官员不能荫袭。康熙六年,规定所有官员不论官职大小,都按照实际俸禄来荫袭儿子,从这一年开始才允许内务府佐领以下官员的子弟荫袭。到了康熙十二年,又允许原来品级解任但还在领俸禄的官员荫袭。
早先,康熙三年规定,已经得到官职或者科举考试及第的荫生和监生,不能再补荫。乾隆四十五年,又改了规定,如果嫡长子孙有科举功名但还没被选用,或者已经承荫有职衔的,可以再补荫。道光年间以后,捐官的现象盛行,即使已经有了官职,还可以继续补荫。这样一来,铨选就混乱了,走后门的人越来越多。
光绪二十二年,御史熙麟上奏说:吏部铨选官员,总是把奉有特旨的人员放在前面,可是有些荫生和每年引见的人员,曾经捐过道府的官职,引见的时候奉旨还是按照道府的官职来选用,本来是捐班出身,吏部却把他们归到特旨班来铨选。这几年来,很多人都想方设法走后门,先捐个道府的官职,好以后有机会得到特旨,排在前面。这样一来,同样的荫生和每年引见的人员,清廉官员的后代,因为能力不足而叹息,纨绔子弟却凭借关系飞黄腾达,这对社会风气和人心影响很大。所以,建议对那些加捐道府官职的人,和那些直接捐官的人,一起按照捐班的标准来铨选。皇上命令吏部执行这个建议。
话说,清朝顺治三年的时候,规定了如果官员因为公务牺牲了,可以按照应该升的官职追赠,并且可以荫庇一个儿子去国子监读书,读完之后再参加考试,等待选拔当官。
到了康熙十八年,又改了规定,殉职的官员,只按原来的官职荫庇儿子,不再按照追赠的官职来荫庇了。雍正十二年,又有了新规定:官员因为公务在海里、大江、黄河、洞庭湖、洪泽湖这些地方遇难漂流而死的,就按照应该升的官职来荫庇和追赠;如果是在内河内湖漂流而死的,就降一级来荫庇和追赠;八品以下的官员,追赠的官职就不再荫庇儿子了。
乾隆六十年,又规定了,如果官员跟着军队办事,催促军饷尽心尽力,结果因为生病死了,就按照在内河内湖漂流而死的情况来荫庇和追赠。道光二十三年,规定八品以下的官员,如果因为公务漂流而死,或者在军营里病死,可以追赠官职,荫庇一个儿子成为监生,允许他参加考试,但是不能直接选拔当官。
光绪二年,又规定,现任官员如果因为遇贼殉难或者在军营里病死,如果是升官、补官、直接任命或者捐钱买官升官的,就按照升的官职、升的衔级、追赠的衔级来荫庇;如果是实职官员,就按实职荫庇。如果是候补、候选的官员,就按现任官职荫庇和追赠;如果是退休的、告病在家休息的,就按原来的官职荫庇和追赠;如果是被降职的,就按降职后的官职荫庇和追赠。已经选拔上的举人,以及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生,还有考取有官职的捐纳贡监生,都按照品级,以现任官职来荫庇和追赠;没参加考试选拔的举人,就按七品官员的标准来;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生按八品官员的标准;廪生、增生、附学生员按九品官员的标准来荫庇和追赠。那些只有虚衔头衔的人,只追赠官衔,不给荫庇。
乾隆以前啊,那些旗人当兵的,要是立了大功,或者战死了,他们的子孙就能世袭官职。要是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官位,还没正式上任呢,也能领半俸禄。可绿营的兵,要是战死了,就只能给个抚恤金,啥官职都继承不了。
乾隆四十九年,皇帝下诏说:“旗人也好,绿营兵也好,上战场拼命,都是为了国家,怎么还能区别对待呢?以后绿营的兵,立了功,赏赐什么的,都按老规矩来。战死了,不管汉人还是旗人,只要是绿营的,都一样给世袭官职。等继承的次数满了,再按规矩赏赐个恩骑尉,让这份荣誉世世代代传下去。” 从那以后,汉族当兵的战死了,也能得到世袭的官职了。
要是战死了,要追赠官职,那级别可就高了。总督就追赠尚书衔,相当于太子少保;巡抚就追赠副都御史衔,相当于左都御史;布政使就追赠内阁学士;按察使、盐运使就追赠太常寺卿;道员就追赠光禄寺卿;知府就追赠太仆寺卿;同知、知州、通判就追赠道台的衔;知县就追赠知府衔;教谕、训导就追赠国子监助教、学录的衔;其他的官职,就按品级比例往上加赠。
到了光绪二年,又规定了,那些在内河、沿海淹死或者在军营里病死的,追赠的官职要降一级。不过,总督、巡抚、布政使这几个官职,例外,不降级,但给子孙荫庇的官职要降一级。
以前啊,康熙年间就规定了荫官的制度。三品以上官员的儿子可以荫袭知州,四品以下到通判的儿子可以荫袭知县,布政使、按察使、都转运使、盐运使这三个部门的领导,还有州县里那些六品七品佐贰官的儿子可以荫袭县丞,八品九品官的儿子可以荫袭县主簿,那些没入流的官员儿子可以荫袭州吏目。到了光绪二年,又规定了如果官员因为遇贼殉难,给的荫袭就跟康熙朝的旧例一样。不过,知县荫袭州判的,还有在军营里病死的或者因为公务而漂流而死的,要降等荫袭他们的儿子。武职荫袭比较难,像都司、守备、千总、把总这些武官,跟恩荫改用武职的情况一样。
世职的授予是这样的:阵亡的提督,按照参赞、都统的例,授予骑都尉兼一个云骑尉;总兵官按照副都统的例,授予骑都尉;副将以下,包括把总、经制、外委以上的官员,按照参领以下及有顶戴的官员的例,都授予云骑尉。那些应该袭职的人,十八岁就要送到兵部去引见,然后发到标营去学习。不到十八岁的,就先给发半俸,等到了十八岁再送去引见。光绪年间,兵部有个章程,恩荫的可以分发外放,难荫的就不可以援用这个例。
到了光绪二十二年,有个叫熙麟的官员上奏说:“恩荫的官员已经可以分发外放了,待遇已经很优厚了;而难荫的官员,本来就只能外放,待遇已经很差了,还不允许分发外放,这也太不公平了!现在国家大事很多,很需要人。正应该激励天下忠义之士,让他们在危难关头不苟且偷生。可是,恩荫就成了显贵子孙扩充功名的路,而难荫却堵死了忠臣后代的一线生机,这岂不是让为国捐躯的人死不瞑目,让忠义之士寒心吗?请求命令兵部,援用恩荫外放的例子,把难荫的也一起分发外放使用!”兵部后来就采纳了他的建议,执行了这个政策。
乾隆三年,皇帝下旨说:“皇考念及旧臣的功劳,在京城设立贤良祠。凡是我朝为国家出力、品行端正的官员,都将永远享受祭祀,名垂青史。他们的子孙很多都做了官,但也有一些人没能振兴家业,渐渐衰落了,朕对此很同情。所以,要寻找那些没有做官或者官职很低的贤良子孙,各地的都统、督抚要挑选他们的嫡系子孙中,品行和才能都值得培养的人,送到朝廷来引见,加恩。”
到了乾隆四十七年,原广西巡抚、灭寇将军傅弘烈的曾孙世海等人,就根据这个旨意被录用了。嘉庆四年,追赠已故御史曹锡宝为副都御史,并根据追赠的官职,给他的儿子荫生。历代皇帝都非常关心功臣的后代,多次下旨恩泽他们。
光绪年间,全国局势动荡不安,皇帝想起那些立下战功的将领,下旨说:“从咸丰、同治年间开始,捻军、回民起义,接连不断地被平定。文武官员中,有很多战功卓著的人。对他们的赏赐已经持续了五十年多了。这些勋臣的子孙,有很多都位高权重,但也有一些人默默无闻,生活在乡里。” 皇帝下令各地的督、抚、都统详细调查勋臣的后代,看看他们有没有做官,把情况汇总上报。军机大臣整理名单呈给皇帝过目。
于是,前西安将军多隆阿的次孙寿庆、曾孙奎弼;湖北提督向荣的曾孙楷、乃全;安徽巡抚江忠源的孙慎勋、曾孙勤培;布政使衔、浙江宁绍台道罗泽南的孙长耿、曾孙延祚;协办大学士、四川总督骆秉章的孙懋勋、曾孙毓枢;江南提督张国樑的孙绳祖、继祖;巡抚衔、浙江布政使李续宾的孙前普、曾孙正绳;兵部尚书彭玉麟的次孙见绥、曾孙万澂;陕甘总督杨岳斌的子正仪、孙道澂;四川提督鲍超的次子祖恩、孙世爵;署安徽巡抚、布政使李孟群的孙兴仁、兴孝;江西南赣镇总兵程学启的嗣子建勋;广东提督刘松山的孙国安、曾孙家琨;贵州提督冯子材的次子相华、孙承凤等等,都根据他们的祖上的官职被提升任用。
至于湖南提督塔齐布,皇帝下令查找他的后代,奏请给予恩典。第二年,皇帝又下旨列出那些战功最为显赫的官员:前云贵总督刘长佑,台湾巡抚、一等男刘铭传,赠布政使、道员王珍,绥远城将军福兴,福建陆路提督、一等男萧孚泗,记名提督、一等子、河南归德镇总兵李臣典,浙江提督邓绍良,都统衔、广东副都统乌兰泰,署广西提督、甘肃肃州镇总兵张玉良,工部左侍郎吕贤基,漕运总督袁甲三,都察院副都御史、江西巡抚张芾,署贵州巡抚韩超,布政使衔、福建督粮道赵景贤,云南鹤丽镇总兵朱洪章,直隶总督郭松林,广东等省巡抚蒋益澧,布政使衔、江南道员温绍原,署安徽庐凤颍道金光箸,护军统领恒龄,新疆巡抚、一等男刘锦棠,记名提督、广西右江镇总兵张树珊,赠布政使衔、升用知府、天津知县谢子澄,命令各地的都统、督、抚调查他们的后代,看看有没有人,有没有做官,再请旨恩泽他们。
乾隆四十八年录用明朝大臣熊廷弼的五世孙世先,和督师袁崇焕的五世孙炳,这是对历代忠臣后代的特别恩典,更是前所未有的盛事。
咱们先说说古代的官员任命制度啊,文官嘛,吏部说了算;武官,兵部说了算。吏部里面有四个部门,选部最关键,负责选拔官员。那时候,满族和汉族人都能当官,途径可多了,什么科举考试出身的进士、贡生、监生、荫生,还有因为功劳被提拔的,以及杂流、捐纳(花钱买官)、官学生、俊秀等等。
官方规定,科举及格的进士和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生、荫生出身的,算是正规途径;其他的,都算旁门左道。不过,这些旁门左道的人,只要有人推荐,也能和正规途径出身的人一样当官,就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当不了翰林院和詹事府的官员,以及吏部和礼部的官员。当然,旗人(八旗子弟)就另当别论了。不管什么途径当官,都得家世清白,八旗下面的下人,汉族的人家奴仆、长随,都不能当官。
那些通过各种途径当官的人,在中央部门,比如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主事、中书舍人、行人、评事、博士这些职位,都是进士出身的人担任;在地方上,知州、推官、州县教授这些职位,也是进士出身的人担任。内阁中书、国子监学正、学录、知县、学正这些职位,则是由举人考试或者大规模选拔考试选出来的。小京官、知县、教职、州判这些职位,则是由优贡、拔贡生录用。员外郎、主事、治中、知州、通判这些职位,则是一、二品荫生通过考试担任的。其他的贡生、监生考试,可以担任州判、州同、县丞、主簿、吏目、京通仓书吏、内阁六部等衙门的书吏、供事,干满五年,可以做到从九品,但不算入流。礼部儒士吃三年粮,可以当府检校、典史。吏员考试,一等考中是正八品经历,二等考中是正九品主簿,三、四等考中是九品小官,不算入流。官学生考试,可以当从九品笔帖式、库使、外郎。那些懂满汉两种文字的俊秀,可以考翻译,考得好可以当八品笔帖式。
后来官制改革,这些规定多少有些变化。那些通过旁门左道当官的,汉人如果没有推荐,汉军如果没有考试,就不能当京官和正印官,所以要区分他们的品级,严格控制他们的升迁。
说白了,就是官职的分配啊,那时候分好几种: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汉缺。满洲缺里头,还分宗室和内务府包衣的缺。 那些特别重要的职位,比如奉天府府尹,还有奉锦、山海关、吉林、热河、口北、山西、归绥这些地方的大官,都是满洲人才能当的。各省驻防的官员,还有理事官、同知、通判这些,也都是满洲缺。
唐古特司业、助教、中书、游牧员外郎、主事这些官职是蒙古缺。钦天监里头从六品秋官正,那是汉军缺。宗人府的官,是宗室缺;内务府的官,是内务府包衣缺。除了这些,北京各衙门、皇陵的衙门、盛京(沈阳)的五部,还有各省地方,也都设有固定的官缺。
京官,也就是北京的官员,如果是正堂级以上,宗室和汉军可以互相补缺。汉人官员,要是司官以上,汉军也可以补。外地的官,蒙古人可以补满洲的缺,满洲包衣和蒙古包衣都可以补汉人的缺。不过呢,顺天府府尹、府丞,奉天府府丞,还有北京府县的官,以及司、坊的官,满洲人是不能当的。刑部司官,汉军也不能当。外地的官,从六品首领以下的佐贰官,满洲人和蒙古人都不能当。道员以下的官职,宗室也不能当。 总的来说,就是这样。
首先,古代官员升迁,有几种说法。 “推升”指的是按照俸禄等级逐步升迁;“即升”则是指不用等到俸禄满额就能直接升官,这就像现在跳级一样。 那些高级官员,比如大学士到京堂这些,以及外地的督抚藩臬这些大员,一开始是朝廷大臣们一起推荐的,后来就改成列出名单上报了。 像太常寺卿、鸿胪寺卿、满洲少卿这些官员,需要列出名单来面见皇帝。 如果名单上没有,那就要看情况了:要是需要补充人员,就通过“拣授”的方式,也就是从名单里挑选;要是按照俸禄等级推荐,选出二十个人来面见皇上授官,那就是“推授”了。
至于京城的官员,从高级到低级的京官、笔帖式等等,他们的升迁方式就更多了,有留授、调授、拣授、考授等等,这些都需要面见皇帝等待旨意,其他的就通过选拔了。 外地的官员,比如布政使、按察使,需要列出名单上报;而运使则需要请示皇帝。 至于道、府级别的空缺,有请示皇帝、拣授、题授、调授、留授几种方式,其他的也都是通过选拔。 厅、州、县的空缺,跟道、府一样,不需要请示皇帝。 至于那些佐杂官、教职人员、盐务官员,重要的缺额就留着,其他的就或者上报请示,或者选拔。
刚开始的时候,京城官员的空缺,题报和选拔并没有固定的章程,长官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 后来,空缺的职位大多通过题报来补齐,但那些应该升迁、应该补缺、应该选拔的人,就经常被耽搁了。 到了乾隆九年,皇帝下令,各部门上报的空缺要到吏部登记注册,其他的空缺就通过选拔,不能混淆。 于是就规定了每个部门的汉族郎中、员外郎、主事各有多少个空缺是通过题报来补的,剩下的空缺就通过选拔。 到了道光年间,又重新规定了题报补缺的额数,之后各部门又陆续增加了。
顺治十二年,皇帝下令吏部仔细考察旧例,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把州县的空缺分成三等,选拔人才的时候,也根据他们的品行、言辞、书写、判案能力分成三等,然后根据等级授予相应的职位。 后来,又根据地区的偏远程度、繁忙程度、疲敝程度、艰难程度来决定空缺职位的重要性。 四个条件都符合的职位最重要,三个条件符合的次之,以此类推。 所以,知府、同知、通判、州县等职位的空缺,就有请示皇帝调补和由吏部选拔的不同方式了。
选官的流程,以前分好几种情况:缺额补选、正常选拔、插空选拔、合并选拔、抵补选拔、轮流选拔等等。每种情况都要仔细核实有没有积压的空缺,该到任的才能被选中。 选拔的官员,情况也很多,比如:服役期满、假满、俸禄期满、官复原职、应补、降级补缺、散馆的庶吉士、进士、举人、贡生、荫生、议叙、捐官、提升等等。大规模选拔在双月进行,紧急选拔在单月进行。满、蒙、汉军官员在上旬选拔,汉族官员在下旬,笔帖式在中旬。
一开始,所有被选中的人都要到吏部报道,点卯签到。后来这个规矩取消了,改成让大家回原籍,吏部根据报名时间先后抽签选拔,然后寄送凭证让他们去上任。康熙二年,给事中于可讬建议说:“寄送凭证容易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而且远方的官员来回奔波,一晃就是好几年。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需要重新缴回凭证再选,又得耽误时间。空缺职位拖延太久,地方官员就肆意贪污,催促新任官员尽快上任的奏章,更是层出不穷。所以,应该恢复让官员亲自到吏部报道,按顺序进行选拔。”到了康熙八年,御史戈英又提出了同样的建议。经过讨论后,这个建议被采纳了。从此以后,所有被选中的官员都必须到吏部报道点卯,成为一项永久制度。
圣祖皇帝考虑到被选中的官员一时半会儿不一定能上任,常常在旅途中挨饿受冻,于是下令吏部留下部分官员在京城一年,其余的可以回原籍。御史田六善又建议说:“半年来,被留下的推官八十个人里只选了一个,知县三百个人里只选了三十一个,其他人还得等三四年。抽签选拔,空签太多,选拔日期难以确定。应该按名单顺序抽取实签,在选拔前两个月到吏部报道。”吏部讨论后,取消了按月点卯和抽取空签的制度,并减少了一半的留京人数。官员报道的时间,最初定在选拔前一个月十五号,离选拔日期太近了,容易出现因为职位好坏而滋生弊端。后来改成每月初一报道,这样可以间隔一个选拔期进行补缺,并正式下令执行。
被选中的官员,最初要进行八股文考试,后来取消了。改为写三百字的履历,列举治理地方、安抚百姓、催收赋税、审理案件等方法,叫做“条陈”。补任或升任,都需要陈述以前任职地方的利弊。但是,很多“条陈”都是抄袭的,或者只是写一些歌功颂德的话,所以没多久这个制度也废除了。选拔官员,以前由吏部会同九卿进行审查,后来又增加了科道和詹事府官员。康熙二十七年,采纳了御史荆元实的建议,规定州县、同知、通判等官员在抽到空缺后,都要亲自到京师引见,后世一直沿用这个制度。
以前,大臣们审查官员,如果发现有行为不端、出身不正、祖上有欠税或者人选不合适的,都要上报。乾隆年间,有些官员人选不合适,皇帝在引见时就亲自调换,这足以说明铨选制度的漏洞。乾隆十年,皇帝引见官员时,发现知县周仲等四人能力衰退,就降了他们的职务。乾隆十二年,皇帝又亲自淘汰了四位能力不足的知县,并且严厉斥责负责审查的官员没有尽到责任。后来,分发、候补、试用的州县、同知、通判等官员,一律都要引见,不再局限于实职官员。久而久之,在外任职的州县、同知、通判以及其他杂职官员,都可以援例捐免引见,审查就成了走过场,变得无关紧要了。
内、外官互相调动,本来就有先例。一开始实行的是内部提升,外部调任的制度。在内翰林院、詹事府、科道四衙门,品级和声望最高,升迁调动到其他官职的方式也和别人不一样。编修、检讨升迁为中允、赞善,这叫“开坊”,其他像翰林院、詹事府、各坊、局、国子监的堂官、京官,都可以升迁调动,大考成绩优异的,还能破格提拔。外部调任的制度,最早是从顺治十年开始的,朝廷规定少詹事以下二十一员官可以到司、道任职,政绩优异的,可以内调到京官。后来又重新规定,正詹事、少詹事调任布政使,侍读学士调任按察使,中允调任参政,编修、检讨调任副使。到了顺治十八年,又规定每年春秋两季,侍读以下各调任一员外官,侍读、讲官调任参政,修撰调任副使,编修、检讨调任参议。没过多久,这个制度就停止了。
康熙二十五年,对翰林院官员进行甄别,平常的官员,外放担任同知、运副、提举、通判。康熙二十八年,编修李涛外放担任知府,翰林院官员外放担任知府,是从李涛开始的。康熙三十七年,左都御史吴涵提出编修、检讨升迁太慢的问题,请求破格外放,参照编修李涛、检讨汪楫的例子,补授知府一到两人。如果破格改授,请求参照少詹事王士祯、徐潮,侍读顾藻,编修王九龄的例子,授予副都御史、通政使的职位。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授予检讨刘涵知府的职位。雍正初年,因为编修、检讨、庶吉士人数太多,就安排他们一部分在内廷担任科道、吏部官员,一部分外放担任道、府、州、县官员,以此来疏通人员流动。此后,编修、检讨通常在内部提升到各坊的空缺职位,或者担任科道官员,外部则外放担任道、府官员,这成了惯例。
吏部六个主要官员的职位,最初规定每年内部提升、外部调任各一人。后来,这个制度取消了。康熙八年,根据御史余缙的建议,恢复了这个制度。康熙四十年,这个制度再次取消,和其它部门的官员一样,按照俸禄高低来比较。给事中每年升迁一次,御史是给事中的两倍,可以外放担任道、府官员,也可以内部提升为京官。康熙五十九年,朝廷规定了按资历排位授官的制度,由编修、检讨、郎中升迁的,限制在两年内,员外郎或主事升迁的,则逐年递增。乾隆十六年,规定科道官员三年升迁一次,乾隆五十五年取消了这个规定。内官外放,京察考核中,外部有截取保送的制度,都需要等到俸禄满额才能保送。分发和截取,要根据职位的繁简程度来选择,由长官决定。府、牧、令、丞、倅这些官职,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级别改任外官。外官内升,最初规定司、道每年三人,必须是汉人,并且通过科举考试出身,而且政绩突出、俸禄和推荐都优秀才行。
县官的选拔制度,最初是仿照明朝的办法,一开始是有人推荐,然后通过考试选拔当上知府、知州。康熙年间,皇帝多次下令让朝廷大臣们选拔优秀人才,提拔他们当知府、知州。吴江县令郭琇、清苑县令邵嗣尧、三河县令彭鹏、灵寿县令陆陇其、麻城县令赵苍璧,都是因为被大官推荐,直接被选拔为御史,这些人选都非常优秀。
康熙四十三年的事儿,四川巡抚能泰建议取消督抚保荐的制度,皇帝同意了。于是皇帝下令,以后只要是县令没有发生过贪污受贿案件的,就可以减少三四个行取名额。第二年,御史黄秉中说,县令直接考选当知府、知州,速度太快了,不合适。朝廷讨论后,就暂停了这个制度。后来又规定,行取考试三年举行一次,直隶、江南、湖广、陕西各省每次选五个人,其他省份根据情况,选三个人或一个人,然后补任为员外郎。
雍正年间,刑部尚书徐本想恢复以前县令直接选拔为御史的制度,但是被部门会议否决了。 一开始,行取选拔出来的官员补任员外郎还算容易,但后来跟花钱捐官的那些人一起竞争补缺,就越来越堵塞了。乾隆元年,朝廷规定,行取的选拔办法,参照武官保举的办法,让他们继续留在原来的岗位。那些已经到京城的人,允许他们到外地补任同知。那时候,各省都把行取当作走过场,通常都选那些没有受到处罚的级别较低的州县官员,到了乾隆十六年,干脆就取消了这个制度。
到了光绪年间,最后又规定,州县以上级别的在职官员以及曾经代理过缺额的官员,都可以参加御史的考试。这已经完全不是当初行取制度的意思了,而且这个制度也实行没多久就被取消了。
按照规定选拔官员,凭抽签决定空缺职位,一切都拘泥于成例。历朝历代都有保荐制度,用来弥补选拔制度的不足。顺治初年,朝廷规定了保荐连坐的法规。顺治十二年,因为直隶保定、河间,江南江宁、淮安、扬州、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三十个府,地方事务非常重要,皇上就下令京官、外官、总督、巡抚各推荐一人,进行考察,破格提拔使用。后来,有些被推荐的人因为贪污腐败而被罢免。给事中任克溥就说:“皇上您挑选了天下知府里权责繁重、难以治理的三十个职位,允许二品以上官员推荐,破格任用。可是没过多久,就有好几个人因为贪污腐败被罢免了。大臣们不能认真贯彻您的圣意,公平公正地进行挑选,请求皇上责罚相关官员。”皇上就同意了。
康熙七年,皇上诏令各部、院的满汉官员中,只要才能出众的,就可以不计资历直接任用。第二年,吏部请求取消保荐制度,恢复按照俸禄等级逐级升迁的办法,以杜绝钻营和贿赂。皇上批准了。康熙四十年,皇上又命令总督郭琇、张鹏翮,巡抚彭鹏、李光地等人,分别推荐那些为政清廉、深受百姓爱戴的道、府、州、县官员。雍正帝即位后,多次下令京官、外官大臣推荐道、府、同知、通判、州、县官员,如果推荐的人不合适,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户部尚书史贻直言:“提拔官员应该遵循资历,虽然资历不能选拔到所有奇才,但至少可以选拔到中等人才。如果放弃资历,那些侥幸升迁的人不会认为这是公开公平的奖励,反而暗自庆幸自己手段高明;而那些原地踏步的人也不会反省自己的才能不足,只会怨恨自己没有升迁的机会。请求按照旧例,遵循资历,按等级逐级提拔。如果确实有才能出众、政绩卓越的人,仍然可以破格推荐提拔。”皇上同意了他的建议。
乾隆年间,朝廷又大力推行保荐制度,很多司、道、郡守都是通过这种方式选拔出来的。宣宗初年,郎中郑裕、知府阿麟、唐仲冕,都是因为被大臣推荐,才被提拔到地方做官。历代都是这样,把推荐贤能的责任交给大臣们,同时也会破格提拔一些人才。起初,京官如果觉得地方官员能力不足,可以上奏请求调回京城任职,大多都能得到批准。乾隆初年,有大臣认为那些已经衰老无能的人不应该再担任要职,皇上就下令制止这种做法。从此以后,如果外官能力不足,就只能退休或者降职,不能再回到京城任职了。
官儿升官加薪这事儿,外地的官员主要看工作年限和表现,跟在京城当官不一样。在外地当官,有两种加薪的办法,一种叫边俸,一种叫腹俸。这腹俸呢,就是府里、州里、县里的副职和主要官员,只要五年内没犯错,就能升官。边俸就另说了。
广东的崖州、感恩、昌化、陵水这些县,广西的百色、太平、宁明、明江、镇安、泗城、凌云、西隆、西林这些府、厅、州、县,还有忠州、河池等等好几十个杂七杂八的官职,都属于瘴气重的地方,条件很苦。云南的元江、鹤庆、广南、普洱、昭通、镇边这些府的通判、同知,镇雄、恩乐、恩安、永善、宁洱、宝宁这些州县,贵州的古州兵备道,黎平、镇远、都匀、铜仁这些府的同知,清江、都江、丹江的通判,永丰知州,荔波知县,四川的马边、越巂的同知,这些地方都属于苗疆,条件也很艰苦。这些地方的官员,只要三年任期满了,工作有成绩,没犯什么错,就能升官。
江苏的太仓、上海等十个县,浙江的仁和、海宁等十七个县,山东的诸城、胶州等七个州县,广东的东莞、香山等十三个县,福建的闽侯等九个县,这些是沿海地区。直隶的良乡、通州等十二个州县,河南的祥符、郑州等十一个州县,山东的德州、东平等十三个州县,江南的山阳、邳州等十三个州县,这些是沿河地区。这些地方的官员升官,跟边疆地区一样。边疆地区条件很差,有的地方甚至不用等三年就能升官。如果水土条件不是特别恶劣,苗疆地区也不是特别重要的岗位,升迁就跟腹俸差不多。
乾隆年间,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沿海地区长期任职的官员,升官有个规定,有的需要八年,有的需要六年才能升,这是根据地方情况选人,不完全按照常规来的。
一开始选官,主要看科举考试的成绩,走正规途径。最早的时候,进士出身的知县,一个月只选五个,有的官员甚至要等十几年才能上任。雍正二年,侍郎沈近思建议一个月选四个,这样的话,考中进士后两三年就能当官了。虽然举人、贡生和进士都算正规途径,但实际情况差别很大。顺治年间,贡生考取通判,一辈子都没机会当官。乾隆年间,举人当知县,有的要等三十年才能上任。朝廷官员多次反映举人等候任命的情况很糟糕,但每年科举考试录取一千二百多人,十年算下来,有五千多人,真正能当官的却不到十分之一。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有了“大挑”制度。大挑六年举行一次,三科及以上的举人都可以参加。朝廷会派王大臣负责这件事,录取比例是十取五。一等两人当知县,二等三人当学正、教谕。当上知县的,可以借调到府里当经历、直隶州的州同、州判、县丞、盐库大使。当上学正、教谕的,可以借调到学校当训导。这算是疏通了官场任命堵塞的局面。
起初,其他途径当官的,和科举出身的不冲突。康熙初年,生员、例监、吏员出身的官员,必须得到堂官、督抚的推荐才能升任京官或正印官。没有推荐的,郎中、员外郎、主事就只能在运同、府同知这些职位上任职。汉军捐纳的官员,考完朝考才能上任。康熙十八年,规定捐纳官员在任三年称职的,可以申请升迁,否则就参劾,以此来限制捐纳官员。从康熙二十六年开始,因为宣大运输的需要,允许贡监生捐纳京官正印官,免去推荐手续。后来又允许州府以下的官员捐钱,三年后免去申请升迁的程序,一律升迁。这样一来,科举和捐纳出身的官员就没什么区别了。
乾嘉以后,捐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到咸同时期就非常泛滥了。除了捐纳,还有凭借军功升官的途径。捐纳有“遇缺即补”的花样,军功也有“无论品级,遇缺即补”的花样,科举出身的官员相比之下就显得黯淡无光了。新科进士到任后,往往十几年才能当官,知县的职位尤其难等。光绪二年,御史张观准上书,建议疏通部员的任命,具体措施有:一,捐纳部员不用减少额度;二,主事俸禄满了就准许截取;三,散馆主事优先选拔;四,进士出身的主事可以改任知县,再按原班次选拔。皇帝批准了。顺天府府尹蒋琦龄也说,各省的知县职位,不仅没有补缺的希望,几乎没有委任的日期,甚至有人因为考中了科举而后悔。很多官员都认为进士当知县的任命太慢,纷纷请求更改成例,皇帝总是把这事交给相关部门研究。光绪十六年,御史刘纶襄说:“最近很多官员上书建议修改选拔章程,吏部每天都在研究这些事情,忙不过来。朝廷设官是为了任用合适的人才,治理国家,而不是让天下所有想当官的人都如愿以偿。国家有固定的职位空缺,而想当官的人却无穷无尽。怎么能有那么多好官职,等着那些一心想当官的人呢?这样只会徒增混乱,毫无益处。”皇帝下诏,禁止再提这些建议。当时其他途径当官的人很多,地方官员都请求停止分发官职。吏部认为官场任命太随意,建议多用科举出身的官员。但情况已经很严重了,难以扭转。
满族人当官,途径和汉人差不多,有通过科举考试的,有靠世袭的,也有捐钱买官的,还有靠考察评定的。 唯一不一样的是笔帖式这个职位。
北京各部、院,盛京(沈阳)五部,以及外省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都设有笔帖式这个职位。 笔帖式的具体工作包括翻译、抄写文件和粘贴公文。 他们的官阶从七品到九品不等。 他们的出身背景也多种多样,有世袭的,有捐钱买官的,有考察评定的,也有通过考试的。 凡是文武翻译举人、贡监生、文武翻译生员、官学生、义学生、骁骑闲散人员、亲军领催、库使,都可以参加笔帖式的考试。 考试合格后,举人、贡生当七品官,生员、监生当八品官,官学生、义学生、骁骑闲散人员等当九品官。
六部主事,一共一百四十个职位,其中满蒙人占八十五个,所以满蒙人当主事相对容易一些。 笔帖式升迁为主事,有时几年就能升到很高的职位。 那些通过科举考试当官的,编修、检讨这种职位只有几个人,有的刚参加完考试就升官了。 翰林院的编修、检讨职位不够用,就用各部院的科举考试官员来补缺,这些人被称为“外班翰林”。 外地的东三省、新疆各地的城池,以及各省驻防的文武官员,大多都是满族人。 甘肃、新疆等边疆地区的府、州、县,以及各省的理事官、同知、通判,都设有专门给满族人保留的职位。 除了这些专门给满族人保留的职位外,汉族人也可以担任。 那些回旗养老的满族人,可以得到北京的官职。
内务府和各地的文职人员选拔,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官员,或者官员降职、辞职后,允许他们改任武职,这可是特例。
古代给有功之臣升官加爵,是激励大家努力工作的一种手段。历朝历代修史,参与修书的官员,还有各省的军队、水利工程、税收、缉盗方面有功的人,都会得到奖赏。康熙十一年《世祖实录》完成,四十九年《平定朔漠方略》完成,从副总裁以下的官员都升了官。康熙六十一年,《算法》一书完成,才开始规定三等功,分别给予升官、加官衔、直接任用不同级别的官职的奖励。 康熙和雍正两朝修的实录完成之后,参与修书的官员没有提出要奖赏的事。到了嘉庆年间,修书的官员请求给予更高的奖赏,但是皇帝没同意。后来就规定,不是皇帝特别设立的官职,就不能随意升官。这个规定一直沿用下来。
军队、水利工程等方面的奖赏,一开始只是升官,或者不用等到任期满了就升官,这些名利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到了晚清,保举成了升官的捷径,京城内外各种奖赏名额,都出现滥用和违规的情况。光绪元年,御史王荣琯请求禁止越级保荐升官。皇帝同意了。光绪三年,因为《穆宗实录》修了一半,参与修书的官员都得到了升迁和加官衔的奖励,待遇非常优厚。光绪十年,吏部建议限制保举,五品和六品京官、翰林院和詹事府的空缺,以及遇到空缺需要上报的职位,都不能随意保荐。但是没过多久,还是有人用候补郎中的身份保荐京官,用编修、检讨的身份保荐四品五品的官职,还有把应该升迁的职位列在前面,先保荐上去。
咸丰、同治年间战争频繁,保荐升官的事情也多了起来。吏部在文选司专门设立了一个部门来审核这些保荐材料,工作量非常大,几乎和整个文选司的工作量相当。同治十二年,福建巡抚王凯泰说:“自从战争开始以来,保荐升官的奏章堆积如山,自从开始捐官之后,花样更是层出不穷。军队方面的保荐,大家争先恐后,各种保荐,又都模仿军队的名目,纷至沓来。官职名利之滥用,已经到了极点。成千上万的保荐材料,只会徒增冗杂。请求皇帝下令吏部审查京城内外所有官员,留下二三成,其余的都让他们回老家等候调遣。”皇帝批准了这个请求。除了军功之外,最滥用的就是水利工程方面的保荐。光绪二十年,御史张仲炘说:“山东水利工程方面的保荐,近年来多达五六百人。吏部规定,一个决口,最多奖赏六个人。山东省上报的决口多少,就根据保荐的人数来决定。想升官的人,都把山东当成捷径,捐个县丞、佐杂之类的官职,几个月就能升正印了。请求饬令有关部门严格制定章程。”皇帝也同意了他的请求。
三十二年,御史刘汝骥又上奏说:“治理官场的害处,没有比保举更严重的。那些欺上瞒下、谋取私利的人,主要有三种手段:第一种是河工。国家每年花费几十万两银子重视河防,可是地方大员却把这当成是提拔下属的工具。要是河工顺利完成了,知府、知县就能得到提拔,同知、通判也能升官。第二种是军功。工厂闹事,灾民聚众,他们就夸大其词说打了胜仗。耳朵里没听到战鼓声,脚也没踏上过战场,却谎称杀敌立功、身经百战的人,比比皆是。第三种是劝捐。就拿顺天府的赈灾捐款来说吧,被保举的人就超过一千三百个;山东的赈灾款项,被保举的人也超过五百个;其他省份每年被保举的人数也绝不少于一千。所以,应该严格禁止徇私舞弊的保举,堵住侥幸升官的漏洞。” 然后相关部门就讨论制定了限制的办法。
那时候吏部每月收到的申请很多,多达四五百人,分发的也有三四百人,选官部门本来就人手不足,只有十多个人负责这些事,还经常忙不过来。后来干脆就果断地取消了捐纳,停止了部选,想要以此疏通仕途,谨慎地选拔州县官员。可是,虽然捐纳制度取消了,但以前捐纳的那些人,他们的奖赏却层出不穷。再加上科举考试取消后,学堂毕业生直接被授予实职,举人、贡生、生员考试录用的人数也大大超过了正常名额。而且,勋臣的后代也都得到官职,新任命的官员也虚报职位调动。各种情况错综复杂,难以计数。宣统三年,裁撤了吏部,设立了铨叙局,虽然有改革政治的打算,但是一代官吏的选拔制度,最终还是没能彻底清理干净。
说白了,军队里的官职,兵部管着。八旗和各营、卫的官员选拔,都归武选司负责。 内部的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军营、火器营、健锐营、虎枪营,还有外部的陵寝守卫、围场护卫、热河驻军、乌里雅苏台驻军、科布多驻军、阿尔泰驻军、乌梁海驻军、西宁驻军、西藏驻军、塔尔巴哈台游牧军队、察哈尔驻军、绥远城驻军,以及各省的驻防部队,这些都是八旗的缺额,都归八旗管。 城门的千总,是汉军里的缺额。河营、陆路军、水师,这些都是营级的缺额,满族人和汉人都可以担任。漕运方面的卫队缺额,汉军和汉人都可以竞争。
八旗的缺额,副都统以上的官职,名单是直接列出来的,其他的就靠挑选了。五品以上的官职,是直接上报朝廷补缺;六品以下的官职,是经过商议后补缺。绿营的总兵以上军官,一开始是用推举的方式选拔,后来取消了这个办法,改成直接列出名单上报。副将需要先递交履历,然后才能面见皇上,有些也是直接列出名单上报。再往下,比较重要的缺额就上报朝廷,不那么重要的就内部推选,把总则是直接提拔。 总的来说就是这样。
满族和汉族人入仕,途径有世袭官职、荫生(凭父祖功勋获得的官职)和武科考试。八旗世袭的官职,公、侯、伯、子、男爵位分别可以补授副都统,轻车都尉、骑都尉补授佐领,云骑尉补授防御,恩骑尉补授骁骑校。汉族获得伯、子、男爵位,可以担任副将;轻车都尉担任参将;骑都尉担任游击或都司;云骑尉担任守备。
尚书到副都御史这些官职,以及总督、将军到二品衔的副将,他们的子孙如果通过荫生途径入仕,再改行从武,可以担任都司、守备、守御所千总、卫千总。武科考试的进士,一甲一名授予头等侍卫,二、三名授予二等侍卫,二、三甲中挑选十名授予三等侍卫,十六名授予蓝翎侍卫,其余的根据营、卫守备的缺额进行补授。汉军和汉人参加武举考试,一、二等考中的可以担任门千总和营千总,三等考中的担任卫千总。
那些因为资历和功劳而被提拔的人,比如营伍差官、提塘(一种差役)、随帮(跟随军队运输)、随营差操(跟随军队操练)这些职位,以及经制(经朝廷正式任命的官职)和外委(临时委任的官职),千总、把总、以及没有责任的效用官,如果因为功劳被提升到都督到副将这些衔级,就可以担任游击。加授参将、游击衔级的,担任都司;加授都司、守备衔级的,担任守备;加授千总衔级的,就提升为把总。武进士、武举担任提塘差官满三年,由部门考核弓马骑射技能,优秀的担任营、卫守备,一般的武举担任防御所千总。武举跟随军队操练满三年,可以提升为营千总。随帮运输满三年,可以担任卫千总。
凡是部门推荐的空缺职位,每年二、四、六、八月,参将、游击的空缺,就用汉族的一、二等侍卫各一人填补。四、六、八月游击、都司的空缺,就用汉族的三等侍卫三人填补。正、三、五、七、九月的都司空缺,就用蓝翎侍卫五人填补。正月、七月营守卫的空缺,就用门、卫千总提升填补。其余单月空缺,轮流从七个班次中选补;双月空缺,轮流从十二个班次中选补;卫守备单月空缺,轮流从十一个班次中选补;双月空缺,轮流从六个班次中选补;守御所千总、卫千总的空缺,都不论单双月,直接选补;只有门千总,专门在双月进行铨补。
满人当官,要是靠家世背景往上爬的,大多是从侍卫、拜唐阿开始。以前啊,内务府和朝廷里的满族大臣家里的孩子,每五年就要选拔一次侍卫和拜唐阿,那些闲散人员,功勋世家的子弟,只要被选中,就能进宫当侍卫,然后外面也会很快提拔重用,没几年就能当上大官的,多得很。绿营的武官职位,满人占的缺额尤其多。以前规定,从山海关到杀虎口、保德州这些地方的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这些缺额,绿营里满人占七成,汉人占三成。而马兰、泰宁这两个镇,还有直隶、山西沿边的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这些缺额,满汉各占一半。
雍正六年,副都统宗室满珠锡礼奏报说,京营参将以下、千总以上的官职,不应该都用汉人。皇上说:“满洲人本来就少,补用内外重要缺额已经够呛了,要是京营参将以下的官职都用满洲人,那人数不够,肯定会有空缺的职位没人补。”乾隆年间,选拔各省武官的时候,大多都是满人中选。皇上说:“绿营将领,满汉应该一起用,必须根据缺额多少来平均分配,才符合制度。要是都用满人来填补,时间长了,绿营就全是满人了,这不利于广泛选拔人才,激励人才啊!”然后就让有关部门讨论满汉用人的方法。兵部上报的方案是:凡是在侍卫岗位上干满两年的汉人,还有巡捕营里八旗的满蒙人员,由相关的大臣推荐登记。选拔的时候,和在兵部候补、候选的人一起,按满汉比例分别面试。这个方案就执行了。
乾隆三十八年,兵部又上奏说:“直隶、山西、陕西、甘肃、四川五个省,从副将到守备,满人缺额六百四十七个,各省从副将到守备,一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九个缺额,以前都是用绿营的人员来补。现在满蒙人在绿营的人数超过原额的两倍,这都是因为各省请求补充人员的时候,大多都用满人来填补。所以请求以后,除了原来就用满人的省份以外,河南、山东、江南、江西、湖广这些内陆省份,还有福建、浙江、两广这些沿海地区,气候潮湿多瘴气的地方,如果需要补充人员,应该从绿营的候补、候选人员,还有那些被推荐的人员,以及在侍卫岗位上干满两年的一等、二等、三等侍卫、蓝翎侍卫中一起选拔。”皇上同意了。从那以后,绿营里满汉的缺额才逐渐平衡,不像以前那样没有限制了。
武官正经的晋升途径是靠军功,科举考试只是补充途径。以前啊,那些负责考核官员的人,要是发现官员年纪大了或者生病了,就让他们退休。但是,那些在战场上立过功、受过伤的军官,即使年纪大了,也照样可以继续提拔重用。那些副将、参将之类的官职,一般都是靠资历深厚或者通过考试来获得的。但要是他们有军功,即使资历浅也能得到提拔。科举考试从康熙初年开始就堵塞得很厉害。御史朱斐上书建议,应该把科举考试和军功途径分开来选拔官员,外委和效力人员的数量要比武进士和武举人多,按照八比二的比例,先选科举出身的人。其他的外委官员,必须要有打仗的功劳或者抓捕盗贼的实际业绩,不能光靠推荐就选拔。上面就让下面去执行了。
雍正初年,朝臣有人建议把卫所改成州县,兵部讨论说:“科举出身的人,主要用来选拔卫所的守备和千总,如果把卫所都取消了,那选拔制度肯定就堵塞了,这事儿办不成。”皇帝不同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规定在榜上有名的进士中增加营守备的职位来调节一下。乾隆十五年,给事中杨二酉说:“各省卫所的守备职位有39个空缺,现在武进士里积压着几百个等着当卫所守备的,那些提塘差官、效力期满的官员等着选拔的也有几十个,再加上新例飞班压铨,空缺少人多,选拔没个期限。请按照乾隆元年那样,把三等武进士再选拔一遍,一、二等武进士去营里任职,三等武进士还是去卫所任职。”皇上批准了。以前选拔武进士去营里任职还算容易,去卫所任职就经常拖延,很难得到官职。到了道光年间,卫所的武进士可以捐钱改去营里任职,而且裁撤了卫所的守备、千总和守御所的千总,都允许改编到绿营。营守备以上的官员,都可以捐钱分发到各地任职。这样一来,部里考核提拔和外部补充官员都堵塞了,不只是科举考试这样。
以前啊,那些不是部里推荐的空缺,都是先给预备注册的人员授予。规定边疆、内河、外海水师的空缺,还有陆路重要的职位,都可以预先保荐注册。康熙九年,兵部上奏说:“总督、提督、镇总遇到标营的空缺,不管地方情况紧急与否,只要衔级相当,就随便把标营人员的名字报上来补缺,导致很多应该补缺的人员被阻塞。请求规定副将以下、守备以上的空缺,要选用确实适合近海、沿边、险要地区的人员,酌情推荐补缺,其他的不能随便推荐。”皇上就同意了。雍正五年,皇上诏令部里推荐的空缺,由各督抚提镇保荐注册备用。乾隆初年,取消了陆路近省预先保荐的规定。十年后,江督尹继善说:“武职预先保荐,报部注册,遇到空缺就抽签补上,确实是选拔重要职位的好办法。但是,有些人预先保荐的时候,正值壮年,几年后就老了,骑射技术也生疏了,军队也松懈了。请求把预先保荐满三年还没得到空缺的人,由各提督再次甄别,如果确实能够升用,就出具考语报部,否则就注销。”皇上也批准了。
那时候保荐还分三等,期限是五年,对副将能胜任总兵、参将能胜任副将的人,尤其要慎重挑选。一旦被保荐,就马上提拔。到了咸丰、同治年间军兴的时候,十几年来保荐的旧例都不再实行了,用来鼓励人才的,就只有军功保举了。奖赏的奏章,层出不穷。那些兵丁凭借军功保荐到提督、镇总记名的人,简直数不清。同治五年,皇上诏令那些记名提督、镇总没有标营可以归属的,就发往各省各营差遣。各省投标候补的人,提督、镇总多达几十人,副将、参将以下数百人,想在本职上补官,一辈子都没希望,于是就制定了借补的办法。提督、镇总可以借补副将、参将、游击的空缺;副将、参将、游击可以借补都司、守备的空缺;都司、守备可以借补千总、把总的空缺。虽然内部停止了部里推荐,外部停止了先期保荐,但还是不足以疏通冗员积压的问题。
光绪年间快结束了,朝廷下令裁撤绿营,开始训练新军,废除了武科考试,设立了武备学校。一时间,新军里的将领和军官,还有从武备学校毕业授官的人,都特别受重视。以前历朝历代对武官的重视,都体现在尊重他们的军功和资历上,现在这种风气已经完全没有了。虽然绿营的武官还没完全取消,但实际上已经没有固定的选拔制度了。
说白了,就是清朝末年,政府搞改革,把老旧的绿营军队给裁掉了,开始组建现代化的军队——新军,还办起了军事学校培养人才。那些新军将领和军校毕业生,那可是风光无限啊!以前当兵的,只要战功赫赫,就能升官,现在这套都不管用了。虽然绿营的官儿还没全撤,但要升官,可没啥固定的路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