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新选举制度,跟以前历朝历代选拔官员的方法完全不一样了。清朝末年为了准备搞宪政,学习外国的代议制度,选举议员,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议员选举分两种:一种是资政院议员选举,另一种是各省谘议局议员选举。

自从辛丑条约之后回京,朝廷一心想治理好国家,就派大臣出国考察政治,还专门成立了考察政治馆,让他们仔细研究各国政治法律,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再等皇帝下旨决定。光绪三十二年七月,皇帝下诏说:“考察政治的大臣载泽他们回国后报告说,国家衰弱是因为上下不和,内外隔阂;而各国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实行宪法,依靠公众舆论。现在我们只能效仿实行宪政,大权掌握在朝廷手里,各种政务都公开让大家讨论,清除积弊,明确责任,为将来实行宪政打基础。等到规模初步具备了,再商量好实行宪政的时间。各省的将军、督抚要告诉大家,要明白忠君爱国、团结进步的道理,遵守秩序,维护和平,准备好做立宪的国民。”

九月,庆亲王奕劻他们根据皇帝的旨意讨论决定了官制,说:“立宪国家的官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各有职权,互相配合。立法应该由议院负责,现在还很难实行,所以先暂时设立一个资政院,作为准备。”皇帝准奏了。

光绪三十三年,考察政治馆改名为宪政编查馆。八月,皇帝下谕旨说:“要实行宪政,必须依靠公众舆论,现在中国上下两院还没成立,应该赶紧设立资政院,作为议院的基础。任命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认真拟定院章,然后呈报皇帝施行。”接着又下谕旨说:“各省应该有可以反映民意的机构,以便指出全省的利弊,筹划地方治安,也为资政院储备人才。各省的督抚要在省会迅速设立谘议局,谨慎选择公正明智的官员绅士来负责这件事。由各地的合格绅民公开推荐贤能的人担任议员。绝对不能让那些品行不正、贪污腐败的人混进来。凡是地方上应该兴办或革除的事情,议员们要一起讨论,然后由本省的大吏裁决执行。将来资政院的议员选举,就由谘议局公开推荐提拔。”

六月,那年是光绪三十四年,资政院上奏说:一个立宪的国家,必须要有议院,议院的作用是代表老百姓的心声,议员大多应该由老百姓选举产生。所有法律的制定,还有预算的审批,都必须经过议院的同意,这样才能让老百姓信服。大学里说:“老百姓喜欢什么,就去做;老百姓讨厌什么,就别去做。”孟子也说:“老百姓想得到的,就给他们;老百姓讨厌的,就别强加给他们。”他还说:“为天下人感到快乐,也为天下人担忧。”这些话都说明了这个道理。古代那些圣明的君王,会把老百姓召集到朝廷来,询问国家面临的危险和发展方向,这实际上就是各国议院的雏形。你看日本准备立宪的时候,明治四年就设立了左右两院,七年的时候又开了地方会议,八年设立了元老院,到二十三年才正式颁布宪法,召开国会。所以说,他们筹备议院的基础打得非常扎实、非常充分。我们仔细参考了各国议院的章程,结合中国的情况,草拟了一个议院章程的目录,一共十章。先把总纲和选举这两章呈报上来,请您过目。皇上批准了。

这个月,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一起,商量制定了各省谘议局的章程,还有议员选举的章程。他们上奏说:“立宪政体的核心,就是要让老百姓参与政治,监督政府官员。你看那些实行立宪的国家,虽然国情不同,法律也不一样,但都设立了议院,让老百姓选出议员来反映民意。这样一来,上下的意见就能沟通,减少隔阂。中国以前没有议院这说法,现在要搞这个,很多人觉得是全新的事情。其实啊,虞舜的明察秋毫,大禹的敲钟鸣鼓,《洪范》里考虑老百姓的意见,《周官》里征求朝臣的意见,古代盛世,哪个不是广泛听取民意,作为施政的标准?只是那时候没有议院这种制度罢了。现在要设立议院,如果不严格制定规则,设立制度,防范弊端,那麻烦可就大了。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分省治理。各省的政务,主要由巡抚和总督负责,这和那些直接受首都管辖的地方政府不一样。而且中国的郡县制度,和封建制度也不一样,总督巡抚事事都要听朝廷的,这和那些联邦制国家,各州自己制定法律的情况也不一样。谘议局是地方自治和中央集权的枢纽,它既要充分反映全省的民意,又要不影响国家统一的大局。所以,现在各省谘议局的办法,将来和京师议院的办法,一定要互相配合,不能互相冲突。我们认真学习圣上教诲,广泛参考各国立法精神,综合考虑各省提出的方案,反复权衡,制定了各省谘议局章程,另外还制定了包含一百十五条的议员选举章程,请皇上批准颁布。”皇上命令各省总督、巡抚迅速执行,限期一年内全部完成。皇上还下谕旨说:“朝廷关心百姓疾苦,要让老百姓参与政治。先在各省设立谘议局,作为经验积累。所有士民,都要共渡难关,同心同德,报效国家。对于地方上应该兴办或改革的事务,利弊之处,都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对于国民应该尽的义务和应该遵守的秩序,都要真诚地遵守。各省总督、巡抚要广泛听取意见,实行为民服务的政策,虚心听取意见,只做对百姓有利的事。至于选举议员,更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监督,慎重选择。宪政编查馆、资政院要尽快将君主立宪的大纲,以及议院选举的各种法律,选择重点内容编辑成册。还要把议院未开设前应该准备的事项,分阶段计划好,上奏朝廷。等皇上裁决后,就将开设议院的时间,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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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时候,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一起上奏,商量着制定宪法议院选举法的框架,以及议院还没开之前每年要做的准备工作。从今年开始,分九年准备。关于选举议员的事,第一年各省先筹备谘议局,第二年举行谘议局选举,所有省份都要成立谘议局,同时颁布资政院章程,再举行资政院的选举。第三年召集资政院议员开院。等到第九年,才正式宣布宪法,颁布议院法,以及上下两院议员的选举法,然后举行上下两院议员的选举。上面还下令,北京和各地的衙门都要按时完成这些事情。

之前资政院上报了院章的目录,第二章是关于选举的。宣统元年七月,资政院又上报修改后的院章,把第二章的标题改成了“议员”,专门详细地说明议员的资格、人数、类别和任期,还另外制定了详细的选举章程,避免内容混淆,这个建议被采纳了。院章规定,资政院议员的资格,是以下几种人里,年满三十岁以上的才能当选。第一,宗室的王公世爵;第二,满族和汉族的世爵;第三,外藩的王公世爵;第四,宗室和觉罗;第五,各部各院四品以下、七品以上的官员,不过审判、检察、巡警的官员不算;第六,有学问的大学者;第七,纳税额很高的人;第八,各省谘议局的议员。 人数规定如下:宗室王公世爵十六人,满汉世爵十二人,外藩王公世爵十四人,宗室觉罗六人,各部各院官员三十二人,大学者十人,纳税多的十人,各省谘议局议员一百人。议员的类别分为钦选和互选两种。宗室王公世爵、满汉世爵、外藩王公世爵、宗室觉罗、各部各院官员、大学者、纳税多的,这些都是钦定的;各省谘议局议员则是互相选举产生的。任期三年,任期满了就全部改选。

九月的时候,资政院开会讨论并上奏了资政院议员选举章程。奏章里说:资政院议员的选举方法,主要分为钦选和互选两种,各有各的道理。钦选议员的名号和地位有高有低,人数也有多有少,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方便执行。皇室宗亲、王公世爵,满族、汉族世爵以及外藩的王公世爵,他们的地位很高,人数相对较少,应该列出完整名单,等待皇帝任命。至于宗室、觉罗,各部各院的官员以及纳税额较高的民众,符合条件的人数和议员的定额相比,差距很大。

参考外国上议院的制度,很多被任命的议员都是经过互选产生的。我们打算借鉴一下这个思路,在钦选之前先进行互选。按照规定的名额,增加一些候选人。这样一来,民意就能得到体现,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皇帝手里。那些学识渊博的学者,资格认定比较困难,人数统计也不容易,互选比较难实行。我们打算参考以前推荐鸿博学士的办法,放宽推荐条件,严格审核,把搜寻人才的任务交给各级官员,而最终的选择权交给学部。我们还会放宽推荐名额的限制,希望不会偏离钦选的初衷。以上这些,都参考了各国上议院的做法,作为建立上议院的基础。

资政院同时兼具下议院的性质,所以不能没有民选议员来与钦选议员对应。我们特地把谘议局作为资政院一半议员的互选机构。谘议局议员本来就是由各省合格的绅民复选产生的,那么谘议局推举出来的资政院议员,就相当于间接地由人民选举产生。推举的标准,不能不考虑得票多少。但是监督权属于督抚(巡抚和总督),没有他们的批准,不能轻易当选。这样既和钦选的大权有所区别,也符合下议院的原则。

皇帝批准了这个方案。

资政院议员选举,规矩可多着呢!根据章程,宗室王公世爵,一共分十二级: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院里规定好名额,和硕亲王到奉恩辅国公这十级,一共十个名额;不入八分镇国公到奉恩将军这六级,一共六个名额。

满汉世爵的名额分配,就看是满洲、蒙古、汉军旗的,还是汉员,爵位至少得是三等男以上才行。具体来说,三等侯以上的有八个名额,一等伯到三等男的有四个名额。 外藩王公世爵,就包括蒙古、回部、西藏那些爵位了: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这些名额也是按规定分配的。内蒙古六盟,每个盟出一个;外蒙古四盟,每个盟也出一个;科布多和新疆的蒙古各旗出一个;青海的蒙古各旗出一个;回部出一个;西藏也出一个。

所有这些世爵,必须年满三十岁,没被皇上特旨停发俸禄,也没因为生病或其他事情自己辞去一切差事,才能参选资政院议员。 每年选举,资政院会在前一年九月通知宗人府、各相关衙门和理藩部,让他们分别查清楚符合条件的人,列个名单,然后在选举年的二月以前,把名单报给资政院。资政院再整理一下,在三月以前,把名单报上去,请皇上钦点。那些宗室王公,还有满汉世爵里担任军机大臣、参与政务的大臣,以及资政院总裁、副总裁,就不用参加选举了。

如果中间有缺额,资政院随时通知相关衙门,修改名单,按爵位或部落,奏请皇上钦点补充人员。

咱们先说选资政院议员的事儿。皇室宗亲和觉罗氏族,只要是三十岁以上的男性,没犯过以下几种情况,就能参加选举:第一,以前被关禁闭或者发配的;第二,因为经济问题信用破产,官司还没了结的;第三,吸鸦片的;第四,有心脏病的;第五,不识字的。那些已经当上三品以上大官的,还有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现役的海陆军军人,都不用参加选举。

宗室选四个,觉罗氏族选两个,名额是定好的。符合条件的人先自己内部投票选出候选人。每年二月初一,在北京和奉天(沈阳)同时进行选举。北京由宗人府的官员监督,奉天由东三省总督监督。每年选举前一年的九月,资政院就要通知大家选举的事,并且安排好监督人员,按照规定来办。

选举会有专门的管理员,负责调查候选人资格,管理投票、开票、验票这些事。管理员要先查清楚合格人员名单,做个候选人名单出来,提前给监督人员,再让大家看看。要是有人觉得名单有错漏的,可以在公布期间跟监督人员说,让他们改过来。但是,要是已经驳回你的申请了,就别再纠缠了。参加选举的人,不管是候选人还是投票的人,都必须在名单上。到选举那一天,监督人员得亲自到投票点,或者派人去监督。投票的人要亲自去投票点投票,用写名字的方式投票。

要是有人因为工作或者生病、意外情况不能亲自去投票,可以委托名单里的其他人代投,但必须本人亲笔写好,密封好,签上名字按上手印,连同委托书一起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得把密封的信和委托书先给监督人员看看,才能代投。最后,得票最多的人就当选了。候选人的数量是议员名额的十倍。选举结束后,监督人员当天就要把当选名单贴在投票点。要是有人不想当选,可以在三天内告诉监督人员,然后把得票第二多的人补上。

选举管理员要把当选名单和选票交给监督人员,再由监督人员送到资政院。资政院要在三月以前把当选人员名单和得票数报上去,等上面正式任命。要是中途有空缺,资政院随时可以把本届当选的候选人名单报上去,补上空缺。如果本届当选的人数不足议员空缺的三倍,那就得临时再进行一次选举,程序和之前一样。

好家伙,这选资政院议员的条件可真多!首先,看看哪些官可以参加:内阁侍读学士以下,但中书以上;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但庶吉士以上;各部左、右参议以下,七品小京官以上;还有掌印给事中、给事中和监察御史。年龄必须30岁以上,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报名:现在是实职的;以前是实职,但没退休也没被开除的;奉旨署理或奏请署理的;奉旨候补、补用、选用或学习行走的;其他候补满三年以上的。

合格的人先互相投票选,在选举那年的二月一日在北京进行,都察院的堂官负责监督。选出来的人数是议员名额的五倍。选上资政院议员后,在院里的职权,原来的上司不能干涉。要是因为升迁、降职或调动而失去原先的资格,那资政院议员的资格也就没了。整个互选、奏请皇帝钦点、补缺的流程,都跟宗室和觉罗的选举一样。

除了这些官员,还有一些“硕学通儒”也能当选。这“硕学通儒”得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没通过考试,但皇帝直接赏赐官职的;写书对政治或学术有贡献的;有资格进入通儒院的;在高等或专门学堂教主要科目五年以上,并且有突出成绩的。只要年满30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都能参选资政院议员。

每届选举,资政院会在前一年的九月通知学部,然后学部通知京官以上、翰林、给事中、御史、各省的督抚、提学使、出使外国的大臣,每人推荐一到两个人,写清楚事实,送到学部审查。学部会选出推荐人数多的,最多三十个人,作为“硕学通儒”议员的候选人。在选举那年的二月以前,把名单送到资政院。资政院会把候选人的名字和推荐人的名字、官职列个表,在三月以前,奏请皇帝按照名额钦点。如果还有空缺,资政院随时可以按照规定,奏请皇帝钦点本届候选人来补上。如果本届候选人数量不足议员空缺的三倍,就得再推荐。

纳税多的才能当议员,但得符合几个条件:第一,你是男人,而且根据地方自治章程有选举权;第二,你每年交的正税或者地方公益捐,在你住的省份里算多的。满足这两个条件,年纪超过三十岁,就能选资政院议员。

先得内部互选,每年二月一日在各省省会进行,由布政使或民政使监督。资政院每年九月通知各省督抚,按照章程举行互选。互选的时候,监督人员会和商务总会总理、协理一起,选出互选管理员。互选的办法和普通的选举一样。每个省最多选二十个人。投票用记名连记法,得票超过互选人数三分之一才算当选。最终当选的人数,是互选人数的十分之一。

如果当选的人不够,那就让得票多的人再投票,直到够数为止。没选上,但票数过关的,就作为候补当选人。要是当选的人不想当了,可以告诉互选监督取消资格,然后候补的依次递补。互选管理员要把当选人和候补当选人的名单,还有选票,交给互选监督,再由监督上交给省督抚。各省督抚把当选人的名字和得票数报给资政院,资政院列个表,三月前奏请皇帝正式任命。

如果有人没选上,资政院随时可以把本届当选人的名单报上去,补齐空缺。如果本届当选的人数不够议员空缺的三倍,就用候补的来补。要是候补的也不够,那就临时再进行一次互选。

各省的谘议局要互相选举资政院的议员,名额是按省份分配的:奉天省选3个,吉林省选2个,黑龙江省选2个,直隶和顺天府合称顺直省,选9个,江苏省选7个,安徽省选5个,江西省选6个,浙江省选7个,福建省选4个,湖北省选5个,湖南省选5个,山东省选6个,河南省选5个,山西省选5个,陕西省选4个,甘肃省选3个,新疆省选2个,四川省选6个,广东省选5个,广西省选3个,云南省选4个,贵州省选2个。

这个互选要在选举那年的前一年十月十一日,在各省的谘议局进行。选举过程由省里的督抚(相当于省长和副省长)监督。每年互选之前,资政院会在前一年的九月通知各个省份的互选监督员,让他们按照规定办事。到了互选那一天,监督员得亲自到场监督。投票、开票、验票这些事情,都由谘议局的办事处负责。互选的规则很简单,选人和被选人都必须是该省谘议局的议员。投票用记名连记法,得票超过参选人数一半就算当选。

每个省份能选出的议员人数,是该省谘议局议员人数的两倍。如果当选人数不够,那就让得票多的议员再投票,直到选够为止。那些票数够格但没选上的,就作为候补议员。谘议局办事处会把当选和候补议员名单,还有票纸一起交给监督员,监督员再复核确认,这些人就正式成为资政院议员了。要是有人不想当选,可以向监督员说明情况辞退,然后按照顺序补上本届的候补议员。如果候补议员也不够,那就得临时再进行一次互选。选完之后,监督员会把名单,还有当选和候补议员的原名单一起,报送给资政院。

当选的资政院议员不能再兼任本省谘议局的议员。如果资政院议员有缺额,资政院会通知该省的督抚,让他们复核确认补充,或者再进行一次临时互选。这就是资政院议员钦选和互选办法的概要。

选议员这事儿,章程里规定用复选法。这复选跟单选不一样,单选直接投票选出来就行,复选呢,先选出几个选举议员的人,再让这些人投票选出最终的议员。

各省议员的名额,因为当时没准确的人口统计,就参考各省的学额和漕粮多少来定。奉天五十个,吉林三十个,黑龙江三十个,直隶和顺天府一百四十个,江苏一百一十一个,安徽八十三,江西九十七个,浙江一百一十四个,福建七十二个,湖北八十个,湖南八十二个,山东一百个,河南九十六个,山西八十六个,陕西六十三个,甘肃四十三个,新疆三十个,四川一百零五个,广东九十一,广西五十七个,云南六十八个,贵州三十九个。 北京的旗人和各省驻防的士兵,就按他们住的地方算籍贯。不过,旗制没改之前,北京旗人可以在直隶的议员名额之外,再额外增加十个名额;各省驻防的,也可以在该省议员名额之外,每个省再额外增加一到三个名额。

选举权方面,咱们用的是限制性选举法。只要是本省人,男的,二十五岁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能选议员:一是在本省搞教育或公益事业三年以上,有成绩的;二是国内外中学或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的;三是有举人、贡生、生员这些出身的;四是当过七品以上文官或五品以上武官,没被撤职的;五是在本省有五千元以上营业资本或不动产的。要是外地人,男的,二十五岁以上,在本省住满十年以上,有万元以上营业资本或不动产的,也能有选举权。

被选举权呢,本省人或在本省住满十年以上的,男的,三十岁以上,就能被选为议员。 但是,有以下情况的,就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品行不好,贪污腐败的;二,被判过监禁以上刑罚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不能当议员的人。那些做生意不老实的人不行;财产纠纷没解决,被人告上法庭的也不行;吸鸦片的人更不行;有心脏病的,自身条件不够干净的,不识字的,也都不能当。

其次,有些职位的人也没资格当议员,或者被选为议员。比如,本省的官员和他们的幕僚;军人;警察;和尚、道士和其他的宗教人士;还有学校的学生,这些人都没资格参加选举。小学老师呢,不能被选为议员。

接下来,咱们说说谘议局的议员选举。谘议局要选一个议长,两个副议长,用单记投票,轮流选。还要选一些常驻议员,数量是议员总数的十分之二,用连记投票,一次选完。议员三年换届,议长和副议长任期一样长,常驻议员任期一年。议长要是出缺了,就由副议长顶替;副议长出缺,议员们再选一个;议员出缺,就按候补名单依次递补。议员可以连任,但最多只能连任一次。

议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况,否则不能辞职:一是确实生病,干不了活了;二是确实有工作,不能常驻本省;三是其他原因,经谘议局同意。

最后,咱们说说选举区域和监督。第一次选举,以厅、州、县为单位;第二次选举,以府、直隶厅、州为单位。直隶厅、州和府管辖的地方,都是第一次选举的区域。如果直隶厅没有管辖的县,就以附近的府作为第二次选举的区域。第一次选举的监督,厅由同知、通判担任,州县由知州、知县担任;第二次选举的监督,府由知府担任,直隶厅、州由同知、通判、知州担任。府、直隶厅、州如果作为第一次选举区域,还可以选派教佐员担任监督。初选和复选都要设置投票员、开票员、管理员和监察员。管理员不限身份,监察员必须是当地的绅士。第一次选举的人名册和当选人名单,由初选监督报给复选监督;第二次选举的当选人名单,由复选监督报给督抚,再分别报给资政院和民政部备案。

选举每三年举行一次,正月十五是初选,三月十五是复选。初选的时候,监督员会根据地方大小和人口多少,把管辖区域分成好几个投票区,然后派人去仔细调查每个人的选举资格,把符合条件的选民名单列出来。这个名单要在选举前六个月,交给复选监督员报给省长和巡抚,并且公开张贴,让大家看。要是有人觉得名单有错漏,可以在张贴期间向初选监督员提出修改。初选要选的人数,是议员名额的十倍。每个初选区要选出多少人,由复选监督员来分配。投票的时候用的是无记名投票,写得不像样的、乱七八糟写的、字迹模糊的、没领到选票的,或者选出来的人不符合资格的,都算废票。怎么算当选呢?用每个区应该选的人数除以选民总数,得到的结果除以二,就是当选所需的票数。没拿到这么多票的,就选不上。复选呢,就是初选选出来的人,一起到复选监督员那里去投票。复选选出来的人,就是谘议局的议员了。每个复选区应该选多少议员,由省长和巡抚根据全省议员的总人数来分配,投票方法和初选一样。

选举程序是这样的:三年一次,正月十五初选,三月十五复选。初选前六个月,监督员要根据地区大小和人口多少,划分投票区,调查选民资格,列出合格选民名单,报给省长和巡抚,并公开张贴,接受公众监督。大家要是发现名单有错,可以及时提出修改。初选候选人数是议员名额的十倍,具体每个区选多少人,由复选监督员决定。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写得乱七八糟的、字迹不清的、没领到选票的,或者候选人不符合资格的,都算废票。当选票数,是每个区应选人数除以选民总数再除以二。没达到这个数的,就落选。复选在初选当选人齐聚复选监督员所在地举行,选出来的就是谘议局议员。每个复选区选多少议员,由省长和巡抚根据全省议员总额分配,投票方法和初选一样。

选举过程中,要是选民名单上有作假舞弊,或者选举流程违规,被查实了,初选和复选都算无效。 议员当选后,如果辞职了,或者生病不能履职,死了,或者资格不符,票数造假,被查实了,当选无效,就由候补人员递补。如果发现选举工作人员违规、作假,或者当选人资格不符、票数不实,还有落选人明明票数够当选却没参加选举,或者候补名单有错误遗漏,都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必须在选举后三十天内提出申诉。初选的申诉,向府、直隶厅、州衙门提出;复选的申诉,向按察使衙门提出。省里已经设立审判厅的,就向地方高等审判厅申诉。 对判决不服的,初选可以向按察使衙门上诉,复选可以向大理院上诉,要在判决后三个月内提出。省里设有审判厅的,就按照审判厅的上诉程序办理。 参与选举的人,包括选举工作人员和与选举有关的人员,如果有违法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判处监禁或罚款;判刑两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以后都不能再参加选举,也不能被选举。

专额议员的选举人及被选举人,只限于京旗和驻防人员。他们的选举和被选举资格,与谘议局普通议员的资格相同。各省驻防专额议员的人数,根据该省驻防人员的取进学额来定:取进学额在十名以内的设一名议员,二十名以内的设两名,二十名以上的设三名。初选当选人数,是议员名额的十倍;复选当选人数,就是议员名额。 调查选民名单,由督抚与将军、都统共同从京旗和驻防人员中,分别指派选举调查员进行。当选、改选、补选以及诉讼、处罚等相关事宜,都按照谘议局选举章程办理。 以上就是各省谘议局议员初选、复选办法的概要。

好家伙,说起来这选议员的事儿,真是费老鼻子劲了!宣统元年,各省的谘议局选举,都得一个一个地向朝廷汇报,按部就班地进行。到了九月初一,终于把人都召集到一起开会,开始互相选举资政和谘议员。

到了宣统二年四月,这资政院就上奏朝廷,请求钦点剩下的议员。皇上也点头同意了,选好了人。八月二十号定为开院的日子,九月初一,资政院隆重地举行了第一次开院仪式。监国摄政王亲自出席,还颁布谕旨,鼓励这些议员好好干活。到了宣统三年九月,按照规定,又召开了第二次会议。

除了资政院和谘议局的议员选举,还有地方上的自治团体选举。这地方自治啊,可是立宪的基础,在筹备立宪的清单里头排得老高。光绪三十四年和宣统元年,宪政编查馆前后几次讨论这事儿,民政部也上奏了关于城镇、乡、府、厅、州、县以及京师地方自治和选举的章程,各省都开始着手准备了。这地方自治的选举办法,跟谘议局议员选举稍微有点不一样,不过太复杂了,这里就不细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