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万物,其实都是一个道理,都是从天地之元,万物之祖演化而来。你看啊,它分散开来就是气,有阴有阳;动起来就是数,有奇有偶;凝结成形,就有刚有柔;发出声音,就有清有浊。这些东西具体化成器物,就有了律和吕。咱们的礼乐、刑法、权衡、度量,都源于此啊!
但是,自从周朝衰败,音乐也衰落了,关于律吕和候气的法子也就失传了。到了西汉,像刘歆、扬雄这些人,也只是留下了一些说法而已。京房用“准”来代替“律”,分成了六十个声,从“南事”开始,到“去灭”结束。可是,这些声音太细微,很难区分,所以后世也没法用。
一直到晋朝、隋朝、唐朝,律法的知识就更加隐晦难懂了。《宋史》里只记载了律吕的一些大数,具体细节却没说清楚。所以我把仁宗皇帝关于律吕的论述,还有其他儒家学者关于钟律的言论,都记录在这篇文章里,算是补充一下以前学问上的不足吧。
仁宗皇帝还写了一本书,叫《景祐乐髓新经》,一共六篇,里面讲了七个主音和两个变化音,还分析了管乐的阴阳、声音的清浊,最终都归结到根本的律上。然后又讲到一些中间的音,把古代和现代的音乐都结合起来,还用上了六壬遁甲的推算方法。
好家伙,这得解释半天啊!这是在讲十二律吕的宫调关系吧? 简单来说,就是古人把音乐分成十二个音阶,每个音阶都有不同的名字和属性。 这篇文章就是把这十二个音阶,以及它们之间各种变化后的关系,都一一对应上了。 咱们一句一句地捋捋。
首先,他解释了十二个基本音阶,每个音阶对应着什么生肖、官职、五行、乐器、以及具体的调式。比如,“黄钟之宫为子、为神后、为土、为鸡缓、为正宫调”,意思是黄钟这个音阶,对应着子(鼠)、神后(官职)、土(五行)、鸡缓(乐器)、正宫调(调式)。 其他的也类似,都是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 这部分信息量有点大,咱们得慢慢消化。
接下来,他开始解释这些音阶之间变化后的关系。比如说,“大吕之宫为大吉、为高宫”,意思是,大吕这个音阶变化后,就变成了大吉这个调式,也叫高宫。 后面的内容,都是类似的解释,描述了不同音阶之间,通过各种变宫、变徵的变化后,会产生哪些新的调式。 这部分内容,其实就是古人对音乐理论的一种总结和归纳。 理解起来,需要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不然很容易晕。
这篇文章的核心,就是把十二律吕的各个音阶,以及它们之间复杂的变调关系,都清晰地表达了出来。 这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 虽然现在我们不太用这种方法来理解音乐了,但了解一下古代的音乐理论,还是很有意思的。 毕竟,这可是古代音乐家们智慧的结晶啊! 这十二律吕,以及它们的变化,就像一个复杂的音乐密码,需要我们慢慢地去解读。
总而言之,这篇文章的内容非常专业,需要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才能完全理解。 不过,即使我们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细节,也能感受到古代音乐家们对音乐的精益求精,以及他们对音乐理论的深入研究。 这篇文章,不仅仅是一份音乐理论的解释,更是一份古代音乐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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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这说的都是些啥?让我一句一句给你掰扯明白。
第四段的意思是说,古代的律吕(音律)是按照天地运行的规律来的,祭祀天地祖庙的时候,都要按照这个规律来安排。 它说:“太空,育五太: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也。” 这五太代表着宇宙演化的五个阶段。然后呢,它被分成七政,七是个阳数,所以用来调整音律和节拍,绝对不能增减。 接着,它用来推算六甲,六甲是天上的使者,掌管着风、雹、鬼神这些东西。因为一年四季、每天每个时辰都有吉凶祸福,所以又有了九宫八卦的说法。九也是阳数变化的规律。最后,它还跟四正卦、五行、十干这些联系起来,阴阳互相交错,音律相互呼应,宫商角徵羽这些音调互相配合,高的音调下降,低的音调上升,这些关系都记录在一张图上。
第五段简单多了,就是说他做了一套十二根长短不一的管子。
第六段说,他还制定了度量衡标准,区分了古代和现代的尺寸单位。 这音律的真实声音,其实来源于阴阳之气,可以感化天地,关键在于符合尺寸的长短,应该根据声音来确定音律。 用声音来确定音律,那就差不多对了;要是用尺子来确定声音,那就大错特错了。
一开始,冯元他们上奏了《新修景祐广乐记》,然后郑保信、阮逸、胡瑗他们也上奏了关于钟律的制造方法。皇帝就下令让翰林学士丁度、知制诰胥偃、右司谏高若讷和韩琦这几位大臣,仔细审查一下保信、阮逸、胡瑗他们做的钟律,看看有什么问题。丁度他们就上奏了一份意见,说:“保信他做的尺子,是用上党产的秬黍里比较圆的那些,一颗黍子的长度累积起来做成一尺。律管呢,就按照这个尺子裁成九十颗黍子长,空心的直径三分,空心的周长九分,能装下1200颗秬黍。然后呢,他又用黍子的长度作为一分,再累积起来做成一尺,结果和保信自己做的尺子、律管就不一样了。其他的像龠、合、升、斗这些量器的深浅宽窄,推算出来的结果也都乱七八糟的,和周朝、汉朝的量法对不上。阮逸、胡瑗他们做的,也是用上党产的秬黍里中等大小的那些,累积起来做尺子,来制造黄钟律管。现在我们用再累积的方法做尺子,和阮逸、胡瑗他们做的,又不一样了。至于律管、龠、合、升、斗、斛、豆、区、鬴这些,也都差不多是这样。原因是黍子有圆的、长的、大小不一的,而保信用的是圆的黍子,而且是首尾相连的;阮逸他们只用大的黍子,所以再考证一下就发现不一样了。尺子都不一样了,那当然就很难确定钟、磬的音高了。我们仔细研究了古今的制度,从晋朝到隋朝,累积黍子来定尺的方法,只是用来裁剪律管,并没有用权衡来校对,所以历朝历代黄钟律管里能装多少黍子都不一样。只有后周的时候,挖地发现了一套古代的玉斗,他们就根据这个玉斗来制造律管,并且还制定了权衡,但这和周朝、汉朝的制度也不一样。《汉书》里记载了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这些说法,都是从黄钟律管开始的。现在如果想要这些器物的制作互相没有差错,那么《班固志》里积分的方法就比较接近了。阮逸他们用大的黍子累积成尺,用小的黍子来装满龠,这就违背了原来的方法。保信用黍子做尺子,用长度来定一分,虽然符合后魏公孙崇的说法,但是当时就已经不用这种方法了,何况保信现在用圆的黍子累积成尺,而且是首尾相连的,和用黍子来装满龠,再累积成尺的方法不一样。他们的量器,尺寸和古代的都不符合,所以权衡的方法也不能单独使用。”皇帝下令全部取消他们的方案。
皇帝又下令让丁度他们仔细核定太府寺以及保信、阮逸、胡瑗他们做的尺子,丁度他们说:
话说这尺子的来历啊,那可是相当讲究的。《周官》里就用璧羡来定尺,(具体尺寸是:直径八寸,长一尺。)《礼记》里说用手掌的宽度来量尺,《淮南子》里说十二粒谷子是一寸,《孙子兵法》里说十个氂(一种细小的单位)是一分,十分是一寸。虽然说法不一,但也没个统一的说法。
汉朝的时候,元始年间,皇帝召集了一百多位全国知名的钟律专家,让刘歆来负责这事儿。那时候距离周朝灭亡已经两百多年了,古代的度量衡肯定需要重新考证。刘歆这可是个博学多才的人物,精通天文历算,他做的东西肯定不一般。他制定尺子的方法是这样的:“一粒黍米的宽度是一分,十分是一寸,十寸是一尺。”后来的学者们解释经典著作的时候,都引用这个说法,一代一代传下来,就成了正式的标准。
可是啊,年景好坏不一样,土地肥沃程度也不同,就算是在一年之内,同一个地方,用黍米来量,结果也不一样。这没办法,大自然的东西,哪能都一样呢?古代制定标准,也就是个大概。所以以前做尺子,不光是用黍米,还要拿一些古老的器物来一起校对。晋朝泰始十年的时候,荀勖他们校定了尺度,用来调整钟律,这就是晋朝以前的尺子。他们用七种古器物来校对,分别是:姑洗玉律、小吕玉律、西京铜望臬、金错望臬、铜斛、古钱和建武铜尺。当时用荀勖他们制定的尺子来测量这些古器物,和器物本身铭刻的尺寸完全一致,史书上都夸他们这活儿做得细致入微。
《隋书》里记载的历代尺度,一共有十五种,但都以晋朝以前的尺子为基础,因为它跟姬周时期的尺子、刘歆的铜斛尺和建武铜尺都差不多。
窃以为周朝和汉朝,国祚绵长,留下许多圣贤的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可是隋朝把很多金石器物、典籍正本都毁掉了,现在很少能看到。
说到古代的器物,能够精确测量尺寸,并且有史料记载可作对比验证的,只有法定钱币了。周朝的铸币制度,年代久远,难以详考。秦朝的半两钱,实际重量是八铢;汉初的四铢钱,虽然写着“半两”,实际上却只有四铢重。汉武帝时期开始铸造五铢钱,一直到隋朝,很多钱币都叫五铢钱,但因为历代的度量衡制度多次更改,所以这些五铢钱的大小轻重差异很大,几乎没有相同的,只有刘歆制定的铜斛比较靠谱。
世面上铸造的错刀钱和大泉五十钱,王莽天凤元年又改铸了货布、货泉等钱币,后世很少再见到这几种钱币了。我们查阅了《汉书·志》《通典》《唐六典》,上面记载:“大泉五十,重十二铢,直径一寸二分。错刀钱形状像大泉五十,但形状像刀,长二寸。货布钱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宽一寸,头部长度八分多,宽度八分,足部长度八分,中间宽度二分,圆周直径二分半。货泉钱重五铢,直径一寸。”现在我们把大泉五十、错刀、货布、货泉这四种钱币放在一起对比,尺寸完全一致。有些钱币的大小轻重和史书上记载的略有出入,这是因为当时私铸钱币的很多,不一定都符合法定标准,但只要比较一下它们的头部、足部、厚度、长度、宽度等尺寸,符合正史记载的就拿来用,这样就能推算出铜斛的尺寸了。
况且,经籍制度都起源于周朝,刘歆学识渊博,祖冲之擅长计算,荀勖考证详尽,他们校对的结果都符合周尺,所以是最可靠的。此外,我们还查阅了隋朝牛弘等人的奏议,上面说后周太祖命令苏绰制造铁尺,和宋尺相同,用来调整律吕,统一田亩测量。唐高祖李渊的儿子李孝孙说,隋朝灭陈之后,废除了周朝的玉尺,改用这种铁尺,但比晋朝以前的尺子长六分四厘。现在司天监的影表尺,和岘所说的西京铜望臬,都是洛阳旧物。(晋朝荀勖使用的西京铜望臬,是西汉的东西,和岘把洛阳称为西京,那是唐朝东都。)现在我们用货布、错刀、货泉、大泉等钱币来校对,影表尺长六分多,大致符合宋、周、隋朝的尺子。
由此推论,铜斛、货布等的尺寸可以明确验证。唐朝统治了三百年,虽然在制度法度方面不如周朝和汉朝,但也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安定的时代了。
现在朝廷非得要找个标准尺寸,那就应该按照汉代的钱币尺寸来定。要是说太祖皇帝受命于天,开创制度,留下法度,曾经下令让和岘他们用影表尺和典籍里的金石器物上的尺寸来校准,七十年来,一直用在郊庙祭祀中,也跟唐朝的制度相符,这表示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那咱们就可以先用影表尺,等以后有精通音律的学者,再让他们仔细考证,然后按照周朝、汉朝的制度来执行。王朴的律准尺比汉代的钱币尺寸长两分多一点,比影表尺短四分,这尺子以前根本没用过,而且太祖朝又改换过了。至于逸、瑗、保信和照他们用的太府寺的尺子,尺寸更长,跟古代的尺寸差别太大了,逸还上交了《周礼度量法议》,想先铸造标准的量器,然后再确定尺度、权衡,他的说法漏洞百出,不能采纳。我仔细查阅了以前的文献,重新制作了影表尺一把,又校对了汉代钱币尺子两把,还附上了大泉、错刀、货布、货泉等共十七枚钱币,一起呈上。
皇上命令度量衡官员,用钱币尺和影表尺分别制作律管,然后拿来跟逸、瑗以及太常寺新旧钟磬进行对比,考证音律的高低,再向皇上汇报。
度说:“之前奉旨考证太常寺等处的各种尺子,能用的只有按照典籍记载和《汉书》里记载的古钱币尺寸来参照比对,大致符合宋、周、隋朝的尺子,我认为应该以影表尺为标准来使用。” “现在又下旨让我制造律管来检验音高,这可不是我的专业,请求另下旨让懂音律的人来负责校准。” 皇上就取消了他的任务。
但是度还是用了汉代的货泉来测量尺寸,根据《隋书》记载,确定了十五种尺子,都放在了太常寺:第一种是周尺,跟《汉书》里记载的刘歆铜斛尺、后汉建武年间的铜尺、西晋早期的尺子一样;第二种是晋代田父的玉尺,跟梁朝的法尺一样,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七氂(氂是古代长度单位);第三种是梁朝的表尺,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二分二氂一毫多一点;第四种是汉代的官尺,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三分七毫;第五种是魏朝的尺子,杜夔用过这种尺子,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四分七氂;第六种是西晋后期的尺子,是江东地区用的,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六分三厘;第七种是魏朝早期的尺子,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一寸七厘;第八种是中等长度的尺子,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二寸一分一厘;第九种是后来的尺子,跟隋朝开皇年间的尺子和周朝的尺子一样,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二寸八分一厘;第十种是东魏后期的尺子,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三寸八毫;第十一种是蔡邕的铜龠尺,跟后周的玉尺一样,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一寸五分八厘;第十二种是宋朝的尺子,跟钱乐的浑天仪尺、后周的铁尺一样,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六分四厘;第十三种是太府寺的铁尺,是制作大乐时制造的尺子;第十四种是各种各样的尺子,是刘曜浑仪土圭的尺子,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五分;第十五种是梁朝民间常用的尺子,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一尺七分一厘。
太常寺保管的,还有后周王朴律准尺,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二分一厘,比梁朝的表尺短一厘;还有司天监的影表尺,比西晋早期的尺子长六分三厘,跟西晋后期的尺子一样;还有中黍尺,也是制作大乐时新造的。
宋祁和田况推荐益州的进士房庶,说他懂音乐。宋祁还上交了房庶写的《乐书补亡》三卷,皇上就召见了他。
房庶自己说:“我曾经得到过古本《汉书》,上面写着:‘音律的长度起源于黄钟,用中等大小的秬黍,取一粒黍的长度,累积一千二百粒黍的宽度,再把它分成九十分,其中一份就是黄钟的长度,一为一分。’现在的书里少了‘之起积一千二百黍’这八个字,所以从古至今,都是用累积黍子来定尺,再用尺来定律,这样律是根据尺来的,尺却不是根据黄钟来的。而且,《汉书》里说的‘一为一分’,指的是九十分之一,后来的学者误以为一粒黍就是一分,他们的方法不对。应该用中等大小的秬黍一千二百粒装满一根管子,黍子装满后,管子长度就是九十分,这就是黄钟的长度,再加一寸就是一尺,这样音律就确定了。”
直秘阁范镇认为房庶说得对,就对皇上说:“按照纵向排列黍子来量尺,管子空径三分,能容纳一千七百三十粒黍;按照横向排列黍子来量尺,管子能容纳一千二百粒黍,空径是三分四厘六毫。这两种方法都是用尺来定律,不符合古法。现在房庶说的方法,是用一千二百粒黍装满管子,作为黄钟的长度,取三分作为空径,这样就不会有容积不符的差异,和前两种说法相比,他的方法更正确。累积黍子来定尺,最初是《隋书》弄错了,当时的人因为容积不符,就不用这种方法了。等到隋朝灭了陈朝,得到了古代的乐器,隋文帝听到后感叹说:‘这是华夏古代的声音啊!’于是就沿用下来。到了唐朝,祖孝孙、张文收,号称懂音乐,也都没能重新制定尺和律,只是沿用隋朝的古乐,制定乐器。朝廷长期以来因为音律不正,多次下诏书,广泛征求意见,希望能有所收获。现在房庶说的方法,是用律来定尺,确实是大家都没想到的,请按照他的方法,试验着制造尺和律,再用古代的乐器参考一下,就能得到真正的音律了。”
于是皇上就下令让王洙和范镇一起到修制所,按照房庶说的方法制造律、尺、龠:律的直径三分,周长九分,长度九十分;龠的直径九分,深度一寸;尺的长度是黄钟的长度加上十分之一寸,律能容纳一千二百粒黍。一开始,房庶说太常乐里的高古乐五律,和新造的律比对,只对上了三律,因为他认为现在用的黍子,和古代说的那种一稃二米黍不一样。新造的尺和横向排列黍子量出的尺相比,长一寸四分。
庶又说:“古时候有五音,现在却缺少正徵音。咱们国家以火德为王,徵音属火,不应该缺失。现在我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找到了徵音。”他还说:“《尚书》里说‘同律、度、量、衡’,是为了统一风俗。现在太常寺、教坊、钧容以及全国各州县,各自使用不同的律,这违背了《尚书》中‘同律’的原则。而且古代帝王巡视各地,一定会考察礼乐是否一致,以此来赏罚官员。所以应该颁布统一的律法,从京城到各州县都必须遵守,如有擅自更改律法高低的,要追究责任。”皇帝就召集大臣们来观看庶所进献的律尺和龠,又让庶自己讲解他的方法,并询问律吕之间如何循环相生作为宫调的问题,命令他绘制图表呈上。他的理论是将五个正音和两个变音与五音相配,互相交替为主,由此推导出八十四调。以前是用宫、徵、商、羽、角五个音,依次配七声,然后再增加变宫、变徵两个音来凑够数。他认为用五行相生的方法推导是不对的,应该把变徵改为变羽,把变音改为闰音,根据不同的音符添加,这样十二个月份就可以分别以其对应的律为宫音,五行相生,周而复始,永无止境。皇帝下令把他的图表送到专门的机构去详细审查。庶还论述了用吹律来听军声的方法,说根据五行逆顺可以推知吉凶,前人的说法太简略了。
这时,李瑗和崔逸在制定乐律方面有了确定的意见,于是就推荐庶担任秘书省校书郎,派他去任职。镇就向执政的大臣们陈述说:现在律法和尺度之所以找不到真正的标准,是因为用“累黍”法来制作的。用“累黍”法来制作,是史书上文字脱漏造成的错误。古人怎么会用难以理解、不符合实际的方法记载在史书上,来误导后世呢?这大概是不可能的。容易理解而且一定符合实际的方法,只有房庶的方法才是正确的。现在庶自己陈述了他的方法,是根据古代的律法来制定尺度的,它的长度、空径、容积以及一千二百黍的数目,都没有任何差异。如果真的像庶说的那样,这就是最正确的方法了。
黄钟的体积是一千二百黍,去掉空隙后剩下八百一十黍。按照圆形的计算方法,它的空径是三分,周长是九分,长度是九十分,体积是八百一十黍,这是古代的律法。律的形状本来就是圆的,所以用圆形的计算方法是对的。现在用方形的计算方法,空径就变成三分四厘六毫了,比古时候的大多了。所以周长是十分三厘八毫,长度只有七十六分二厘,但体积还是八百一十黍。律的形状本来就不是方的,用方形的计算方法,是不对的。空径三分,周长九分,长度九十分,体积八百一十黍,这些都不是从别的地方来的,都是从律法本身推导出来的。用一黍来推算一尺,用一千二百黍来推算律,都是从黍开始的。现在有些人偏偏在律法上说要寻找虚数来计算分数,这也是不对的。从律法推算出来的空径三分,周长九分,长度九十分,和从一尺推算出来的空径三分四厘六毫,周长十分三厘八毫,长度七十六分二厘,古今两种方法,疏密程度的差别,一目了然,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呢?如果说因为工作已经进行了很久,又要重新修改,那就会浪费大量时间,增加很多费用,也不是朝廷制定乐律的本意啊。时间拖得久,费用增加多,这是办事不利索的表现。现在很多人说太常乐里没有姑洗、夹钟、太簇等几个律,那就让律法和说法相符,钟磬每套乐器只用简单的几个音,沿用旧的,改进新的,迅速地去做,一个月就能完成,又何必拖延时间,增加费用呢?
执政官员没听他的。
四年后,他又上书说:
陛下制定乐律是为了祭祀天地、宗庙,是为了宣扬祖宗的功德,这是非常重要的盛事。但是,自从下诏以来,到现在已经三年了,主管官员的意见纷纷扰扰,还没定下来,这是因为他们不讨论根本问题,却争论枝节问题造成的。我认为,乐,就是和谐之气。产生和谐之气的是声音。声音的产生,产生于无形之中,所以古人用有形的物体来传达它的规律,让后人参考,这样无形的声音才能和谐,和谐之气才能被阐述。有形的物体,有秬黍、律、尺、龠、鬴、斛、算数、权衡、钟、磬,这十样东西必须相互协调,不能互相冲突,才能算得上是正确的。现在它们都互相冲突,不协调,那就是错误的。有形的物体都错了,还想追求无形的声音和谐,怎么可能呢?我仔细地列举了这十样东西错误的证据,请您仔细斟酌!
根据《诗经》里“诞降嘉种,维秬维秠”的记载,诞降就是上天降下来的意思。许慎说:“秬,一粒稻子结两粒米。”又说:“一株秬黍结两粒米。”以前汉朝任城县出产秬黍二斛八斗,每一粒都结两粒米,史官还记录下来,认为是祥瑞之兆。古代人用秬黍酿酒,叫做秬鬯。宗庙祭祀时,只用一尊;诸侯有功,只赏赐一卣,以此表明这是上天降下的宝物,非常珍贵,不是经常能有的。现在民间收取的秬黍,动辄几百斛,但每一粒秬黍都只有一粒米,河东人管它叫黑米。就算真的有那种一粒结两粒米的秬黍,因为数量太多,人们也不敢上交官府,所以说现在这些秬黍不对,这是第一个问题。
再说,以前儒家学者都说律管的直径是三分,周长是九分,长度是九十分,容积是一千二百粒黍,实际容积是八百一十分。现在律管的直径是三分四厘六毫,周长是十分二厘八毫,比九分大了三分八厘,才能容纳一千二百粒黍。如果按照现在的周长计算,它的长度就只有七十六分二厘了。有人说四厘六毫是方的分寸,古代用竹子做律管,竹子形状本来是圆的,现在却用方的分寸来计算,所以说现在的律管不对,这是第二个问题。
再根据《汉书》的记载,分、寸、尺、丈、引这些长度单位,都是从黄钟的长度推算出来的。书中还说,九十分是黄钟的长度,这是根据一千二百粒黍来推算的。一千二百粒黍用于容量测量,就叫黄钟的龠;用于称量,就叫黄钟的重量;用于长度测量,就叫黄钟的长度。现在丢掉了这个一千二百粒黍的标准,却用一百粒黍作为一尺的标准,而且也不是从黄钟的长度推算出来的,所以说现在的尺子不对,这是第三个问题。
最后,再看《汉书》里对龠的描述,它的形状像爵,爵就是一种酒器,它的形状是正圆的。所以龠的直径应该是九分,深度是十分,容积是一千二百粒黍,实际容积是八百一十分,这和律管的尺寸是一样的。但现在龠是方的,边长一寸,深度是八分一厘,容积是一千二百粒黍,这也是用方的分寸来计算的,所以说现在的龠不对,这是第四个问题。
咱们先说这个《周礼》里说的“鬴”的尺寸。书上说:鬴的底面是边长一尺的正方形,外围是圆的;深度是一尺,能装六斗四升。这里的一尺,其实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八寸的尺,一种是十寸的尺。怎么知道会有八寸和十寸两种尺呢?《周礼》里说:“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 这“璧羡”是一种玉器,长十寸,宽八寸,都叫作“度尺”。既然都叫“尺”,那八寸和十寸都算是一尺了。 再看《周制》里说:“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六尺四寸为步。” 这里的“八尺”,指的是八寸一尺的八尺;“六尺四寸”,指的是十寸一尺的六尺四寸。 这两种说法都叫“周尺”,所以周朝确实用过八寸和十寸两种尺。 因此,鬴的底面用的是八寸的尺,深度用的是十寸的尺,容积是六斗四升,也就是一千二百八十龠,体积是一百三万六千八百分。现在我们要是按一尺是十寸算,鬴的底面积就是一千寸,这就不对了,这是第一个错误。
接下来,咱们看看《汉书》里说的“斛”。书上说:斛的底面也是边长一尺的正方形,外围是圆的,能装十斗,旁边还有个小凸起。到了隋朝的时候,汉朝的斛还在用,所以《隋书》上记载了它的铭文:“律嘉量斛,方尺圆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幂百六十二寸,深尺,容一斛。” 现在我们要是按这个斛的底面边长一尺,深度是一尺六寸二分来算,这就不对了,这是第二个错误。
然后,咱们来说说计算方法。圆形的计算用直径和周长,方形的计算用边长和对角线,这就是“径三、围九、方五、斜七”的道理。现在要是用方形的计算方法算圆形,这计算方法就不对了,这是第三个错误。
再来说说权衡。权衡的标准是根据一千二百粒黍来制定的。周朝的鬴,重量是一钧,声音是黄钟;汉朝的斛,重量是二钧,声音也是黄钟。鬴和斛的制作,既要考虑容积和尺寸,又要考虑轻重,这是为了考察它们的薄厚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声音。现在黍的轻重标准不准确,所以权衡的标准也不对了,这是第四个错误。
最后,咱们说说钟的制作。《凫氏》的钟制作方法是:大钟用十份材料,中间留空一部分,用剩下的材料做钟的厚度;小钟也用十份材料,中间留空一部分,用剩下的材料做钟的厚度。现在却不管大小薄厚,都以黄钟为标准,这钟的制作方法就不对了,这是第五个错误。
这段话讲的是古代乐律制度的制定,以及作者对当时做法的质疑。
首先,作者说:“以前那些说法,认为磬的长度是1.5,宽度是1,厚度是2,鼓是3。” 意思就是说,以前的磬的尺寸是有规定的,每个部件的尺寸都对应着特定的乐律。但是现在呢,“现在却只用黄钟作为标准,而不管尺寸大小厚薄,这就是磬制作的不对的地方,十个错误里至少有十个是这么回事。” 作者认为,现在的方法不讲究尺寸,完全不符合古法。
接着,作者继续说道:“前面说的那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只要有一个不符合标准,就不能作为标准,更何况十个都互相矛盾呢?我知道那些无形的音律很难做到完美和谐。” 作者的意思是,既然看得见的东西都做不到精准,更何况是无形的音律呢?
然后,作者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请让我向有关部门询问,用两米长的黍还是一米长的黍做标准更合适?律管的内径是三分还是三分四厘六毫更合适?是根据律管的长度来确定尺,还是根据尺来确定律管的长度更合适?龠是圆的还是方的更合适?鬴是方形外面再加圆圈,深度是一尺还是方形的一尺更合适?斛是方形外面再加圆圈,旁边宽九厘五毫还是方形的,深度是一尺六寸二分更合适?计算的时候是用圆周率还是用方形的面积来计算更合适?称量重量的时候是用两米长的黍还是一米长的黍更合适?钟和磬按照古法有大小、轻重、长短、厚薄之分,哪种更符合乐律呢?” 作者一口气提出了很多关键性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关系到乐律的准确性。
作者接着说:“这些问题必须先弄清楚,然后才能制造龠、合、升、斗、鬴、斛这些量器来校准容积;容积校准好了,才能下诏寻找真正的黍;找到了真正的黍,才能制造量器和钟磬;量器和钟磬符合乐律了,才能演奏音乐。现在尺和律的标准还没确定,而详定、修制两个机构的费用已经高达上千万了,这就是大家议论纷纷的原因。” 作者指出,基础工作都没做好就开始大兴土木,这是极不合理的。
“但是,那些议论的人并没有提到有关部门意见不统一的问题,反而说制作乐器是多此一举,还说现在应该优先处理政务,礼乐并不紧急,这让我非常困惑。” 作者对那些只顾眼前利益,忽视基础建设的人感到不解。
“如果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讨论礼乐的问题,明确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陛下亲自裁决,那政务岂不是会更加顺利吗?” 作者建议皇帝亲自过问此事,并相信这会对政务有益。
“汉朝儒生讨论盐铁政策,后世留下了《盐铁论》。现在我们制定雅乐,却要废除旧有的方法,而有关部门的讨论却没有留下什么值得称道的记录,后世将如何考证呢?我建议让有关部门的官员,每个人都根据经史写出自己的意见,汇集成一本书,这样谁也不敢敷衍了事,才能满足陛下的意愿。” 作者建议留下相关的文献资料,为后世留下参考。
“如果陛下同意我的意见,我请求暂时停止详定、修制两局的工作,等到找到了真正的黍,再制作乐器,这样就能做到既准确又节省开支。” 作者最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先解决基础问题,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皇上把这事儿交给专门的机构去仔细研究。那个负责的人自称掌握了古代的历法,但是后来司马光好几次和他辩论,认为他的方法不对。当时懂钟律的人很少,最终也没能判断出谁对谁错。
宋朝建立一百多年了,天文部门好几次改历法。他们这么说:“历法是年积月累的结果,年是由月累积起来的,月是由日累积起来的,日是由分累积起来的,然后还要推算余分来安排闰月,以此来确定四季,这可不是博学多才的人想不出来啊!天体的运行,星辰的运转,没有穷尽,而我们却用一种方法来计算,时间长了就会有误差,误差大了就不好用了,所以历法要经常修改。就像称东西一样,一点一点地称,称到一定重量肯定会有误差,更何况是无形的数字呢?”乾兴年间刚开始的时候,要改历法,就让天文部门的张奎计算,他的方法是用8000为日法,1958为半分,4299为朔,从乾兴元年壬戌年算起,共计3906658年。皇上就封张奎为保章正。又挑选了学者楚衍和历官宋行古在天章阁一起工作,让内侍金克隆监督制造历法,到了天圣元年八月才完成,以1590为枢法,得到了九巨万这个数字。奏报皇上后,皇上让翰林学士晏殊写序言,然后开始实行,命名为《崇天历》。历法规定演纪上元甲子,距离天圣二年甲子,共计97556340年。(上推算过去,年份减一;下推算将来,年份加一。)
步气朔
《崇天》枢法:一万五百九十。
岁周:三百八十六万七千九百四十。
岁余:五万五千五百四十。
气策:一十五、余五千三百一十四、秒六。
朔实:三十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九。
岁闰:一十一万五千一百九十二。
朔策:二十九、余五千六百一十九。
望策:一十四、余八千一百四、秒一十八。
弦策:七、余四千五十二、秒九。
中盈分:四千六百二十八、秒一十二。
朔虚分:四千九百七十一。
闰限:三十万三千一百二十九、秒二十四。
秒法:三十六。
旬周:六十三万五千四百。
纪法是六十。
接下来是计算冬至的日期和余数。先把之前算好的年数乘以一年有多少天,得到一个总数,然后减去整数个旬(十天),剩下的就是余数。如果余数大于等于五,就用一个叫“枢法”的数来约分,得到一个大余数;如果小于五,就是小余数。大余数对应一个甲子数(六十进制的数),算在外面,剩下的就是冬至那天的日期和余数。如果后面还要继续细算,就用枢法继续除,得到分和秒,分和秒都用一百作为分母。
然后是计算二十四节气的日期和余数。用冬至的大余数和小余数,加上节气秒数,秒数满了就从小余数里减,小余数满了就从大余数里减,然后减去六十,剩下的就是余数。余数对应一个甲子数,算在外面,剩下的就是每个节气的日期和余数秒。
接下来算十一月朔日的日期和余数。用冬至的总数减去朔日(农历初一)的实际天数,剩下的就是闰余。用这个闰余减去冬至的总数,得到十一月朔日的总数。然后减去整数个旬,剩下的用枢法约分,得到大余数和小余数。大余数对应一个甲子数,算在外面,剩下的就是十一月朔日的日期和余数。
接下来算弦望(农历十五和初一)和下个月朔日的日期和余数。用十一月朔日的大余数和小余数,加上弦望的数值,按照之前的步骤计算,就能得到弦望和下个月朔日的日期和余数。
接下来算节气消失的日子。用节气的小余数乘以三百六十,秒数进一位,然后减去一年的天数,剩下的就是节气消失的日期。节气消失的日期对应一个甲子数,算在外面,剩下的就是节气消失的日期和时间。只有二十四节气的小余数大于等于8265,秒数大于等于30的时候,才会有节气消失的情况。
接下来算朔日减少的天数。用朔日的小余数乘以三十,如果结果大于等于朔虚分(朔日减少的数值),就是减少的天数,否则就是余数。朔日减少的日期对应一个甲子数,算在外面,剩下的就是朔日减少的日期和时间。只有朔日的小余数小于朔虚分的时候,才会有朔日减少的情况。
接下来是步发敛(此处内容不明确,可能需要更多上下文解释)。
然后是候策、卦策、土王策,以及辰法、刻法、秒法。候策是五,余七百七十一,秒十四;卦策是六,余九百二十五,秒二十四;土王策是三,余四百六十二,秒三十;辰法是八百八十二点五;刻法是一千五十九;秒法是三十六。
最后是推算七十二候。用每个节气中节的大余数和小余数来确定初候的日期,然后加上候策得到次候,再加一次得到末候。
首先,咱们要算出六十四卦的用事日。每个卦的用事日,都得根据中气的余数(大小余)来确定。先用卦策算出主要的卦的用事日,再用卦策算出次要的卦的用事日。 最后,用“土王策”算出诸侯的卦,得到十二节气之外的卦的用事日。
接下来算五行用事日。每个五行(木火金水)的用事日,都得根据四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余数(大小余)来确定。先算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自开始用事的日期。然后,用“土王策”减去四季中气的大小余数,再用甲子法推算,就能算出每个月土开始用事的日期。
七十二候的日期和卦的日期,跟《应天》书上算出来的都一样。
然后,咱们算发敛(指某些特定事件)距离朔日的日期。先把天正十一月闰余定下来,再用中盈和朔虚的方法,把闰余累加起来,就能算出每个月的闰余。用“满枢法”把闰余除掉,能算出闰日,除不尽的部分就是小余。这样,就能算出每个月中气距离朔日的日期和剩余的秒数了。 (如果某个月没有中气,那就说明是闰月。)
接下来,算卦和候距离朔日的日期。用卦策、候策和剩余的秒数,累加或累减来计算。(中气之前用减法,中气之后用加法。)这样,就能算出每个卦和候距离朔日的日期和剩余的秒数。
最后,算出加时。先把小余定下来,用辰法除掉,得到辰数,然后进一位。用刻法算出刻数,不够一整刻就用刻分表示。 把算出来的辰数定为子正,再用甲子法推算,就能算出每个加时所在的辰、刻和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