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咱们今天来聊聊古代的六部,先说说吏部。吏部啊,那可是管着全国文武官员的部门,权力可大了!它负责官员的选拔考试、任命、升迁、考核,还有封爵、赏罚等等,事无巨细,全管着呢。
具体来说,文官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有五十六个等级,地方官七个等级,散官九个等级。这些官员根据职位高低,被分到四个选里头。尚书左选管着京城的文官高官,还有那些不是中书省直接任命的官员;尚书右选管着京城的武官高官,还有那些不是枢密院直接任命的官员;侍郎左选管着从初任官到地方官的文官;侍郎右选管着从副尉到从义郎的武官。那些虽然不属于左右选,但由中书省或枢密院任命的官员,他们的任命文书,也都要吏部来执行。
官员的任命、升迁、降职、复职、荫补和奖赏、封赠等等,都要经过吏部审核,符合规定后才能上报尚书省。如果遇到法律法规不明确需要裁决的,也要吏部来决定。那些级别比较高的官员,比如中散大夫、左右武大夫以上,吏部要将他们的升迁记录、任职时间、功过等情况,报给中书省和枢密院,请他们批示后,再通知吏部部长、副部长和相关官员。吏部下设司封、司勋、考功三个部门。整个吏部呢,共有十三个人: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两人,司封、司勋、考功各一人。
总而言之,吏部就是古代的“人事部”,权力巨大,管着所有官员的升迁、考核、奖惩,可以说是整个官僚体系的命脉所在。 它负责的范围之广,权力之大,可见一斑。
以前啊,有三个部门管人事,尚书管一个,两个侍郎各管一个,分别负责考核、任命和拟定相关事务。后来,只保留了尚书管的这个部门,剩下的两个部门虽然印章还在,但实际上已经没啥作用了。
到了淳化年间,又设立了一个考课院,专门审查各地官吏的功过,然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到了至道二年,考课院的职能又并入了流内铨。流内铨有两个负责人,由御史知杂以上级别的官员担任。他们主要负责节度判官以下州府判司、各县令佐的考核任命、功过审查等工作。另外还有两个负责部门事务的人,由在职或不在职的京朝官员担任。
所有文官的级别、品级、任命,都由中书省决定,而小选院就不用了。本部门只负责京朝官员的服饰、申请代理官职、讣告祭祀等事宜,以及各地官府的格式、档案、辞谢等事宜,还兼管举人的选拔和南曹甲库的事务。流外铨呢,主要负责考试和管理各部门的吏员。南曹负责考核选拔人才,并将结果上报流内铨,然后进行考试、录用、发放任命文书等工作。甲库负责接收和保管任命文书,发放签符、文书,以及处理选人改名、罢免等事务。
一开始,淳化三年设立了专门考核京朝官员的部门。四年后,这个部门又改了名称。太平兴国年间,又设立了差遣院,后来这个部门也并入了审官院。审官院设有两个负责人,由御史知杂以上级别的官员担任(以前都是由朝官担任)。主要负责考核京朝官员的表现,确定他们的爵位和官职,然后向朝廷汇报,并负责拟定内外官员的任免,然后上报朝廷。
元丰年间,政府实行新的官制。六部尚书、侍郎是最高的官员,相当于一把手和二把手。郎官里,管辖知州以上官员的是郎中,管辖通判以下官员的是员外郎。 所有官员的任命都得看他们的俸禄级别,比实际官职高一品的叫“行”,低一品的叫“守”,低两品的叫“试”,如果官职品级相同,就不用“行”、“守”、“试”这些字。其他官职也按这个标准来。
元祐年间,又设立了权尚书的职位,俸禄和待遇跟守职侍郎一样,官阶在试尚书之下,排在左右常侍的后面。还设立了权侍郎的职位,如果这个人没做过给事中、中书舍人或者待制以上级别的官职,那他的官衔前面都要加个“权”字,俸禄待遇跟谏议大夫差不多。郎官即使管理知州级别的官员,但没真正做过知州、监司或者开封府推官的,只能授予员外郎的职位。 后来又下令,职事官的官衔里取消“行”字,级别降一级。 因为六部事务繁简程度不一样,所以就减少了一些官职名额,事情比较简单的部门,就让别的部门的人兼管。司封和司勋各减少了一名郎官。
绍圣年间,又恢复了元丰年间的“行”、“守”、“试”三等俸禄制度。元符元年,吏部说:“元祐年间的制度,小官只降级,但办事要简便,这做法不太合理,请求从借职的官员开始,按照元丰年间的制度发放俸禄。”皇帝同意了。
崇宁元年,皇帝下令说:“大宗正丞、大理正、各寺监丞、太学、武学、律学博士、太学正、太学录、各宫院和各州教授,除了堂官以外,吏部空缺的职位不许安排已经任命但还没上任的,以及刚上任的人。” 第二年,又下令说:“十年没来吏部报道的官员,按照《长定格》降一级;二十年以上没来报道的,就除名。”
靖康元年七月,皇帝下令把吏部四选逐曹的条例编成册子,印发执行。 八月,大臣们说:“祖宗时代没有宗室参与吏部选拔的制度,神宗时期才开始挑选一两个人参与。崇宁年间,相关规定非常优厚,宗室参与选拔的官员,在吏部排名都在资历深、功劳大的官员之上,既压过了那些工作时间长、贡献大的官员,又占据了州郡优越的职位。很多人想改革这个制度,建议宗室成员不要担任州郡县令,并且在吏部排名上和其他人一样。”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尚书部门负责文武官员的选拔和任命,管理着官员的品级、俸禄、爵位、勋章、职务和选官标准。他们会根据官员的功过、任职年限和官职等级来决定他们的升迁。文官从京朝官开始,武官从大使臣开始,包括选授、封爵、功赏、考核等事宜,都由各部门负责,最后汇总到尚书部门审核确认。
尚书部门会把全国各地的职位空缺记录在册,每月都会把应该选拔的人员名单公布出来,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考察他们的家世背景,决定是否任命。如果遇到难以决定的问题,小事就向上级申请,大事就向尚书省请示,需要上奏朝廷的事情,就和郎官一起商议。大型祭祀活动时,尚书部门会将玉币交给左仆射,将酒爵交给左丞。以前,尚书是官员升迁的目的地,地位在左丞之上。
后来,为了整顿百官,吏部官员改由金紫光禄大夫担任,户、礼、兵、刑、工部官员改由银青光禄大夫担任,六部尚书才真正开始负责实际事务。左选部门下设八个案卷组,三十名官员;右选部门下设六个案卷组,十六名官员。这些官员包括主事、令史、书令史和守当官。二十四司的设置也类似。南宋初期,各部门的长官和副职互相设置,只有吏部配备齐全。绍兴八年,按照元祐年间的制度,六部都设立了权尚书,用来处理那些不符合资格的人员。每个部门下设两位侍郎,分别负责左选和右选。尚书左、右选各设一名郎中,侍郎左、右选也各设一名郎中,司封、司勋、考功各设一名郎中。郎官负责具体事务,并向尚书汇报。
左选部门负责考核京朝官以上官员的政绩,确定他们的爵位和官职,拟定内外任命,并上奏朝廷。它下设十二个案卷组:六品、七品、八品、九品、注拟、名籍、掌阙、催驱、甲库、检法、知杂、奏荐赏功司。官员编制为:主事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九人,守当官十一人,正贴司十六人,私名十二人,楷书二人,法司一人。官告院六部监门隶属于左选。右选部门负责大使臣以上武官的任命,根据二十一条标准选拔武官,处理破格提拔的空缺职位,评估功过,并推荐军功人员。它下设十个案卷组:大夫、副使、修武、注拟掌阙、奏荐赏功、开拆、名籍、甲库、法司、知杂。官员编制为:主事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九人,守当官十二人,正贴司八人,私名十人,法司一人。
绍熙三年,左司谏谢源上奏说:“乾道九年诏书规定:‘六部应该接受三省和密院批复的文书,由部门郎官和长官按照法令裁决,然后呈报朝廷执行。’不能同时采取两种意见。如果遇到疑难问题或没有先例的新情况,长官和副职应该根据自己的判断,说明情况后上报朝廷请示。请求下令六部遵守。”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
吏部侍郎呢,手下分管左选和右选两个部门。左选主要负责文官的升迁,那些刚被任命但还没去部门报到的,都要先考试,考过了,就把他们的任职时间、功过以及推荐的官员数量等等都整理好,然后和郎官一起进宫面见皇帝,请求给他们升官。右选呢,主要负责武官的升迁,从供奉官以上级别的武官都归它管。从地方基层官员到军队将领、监军,他们的选拔任命和资料审核都归右选负责。那些初次参加考试没考及格的,或者已经当官了但还没轮到升迁的,右选都不会给他们安排合适的职位。
按照当时的规定,尚书和侍郎一起管理六曹的事务,上奏的时候也一起,不过吏部是单独管理这四个选的。大祭祀的时候,他们要摆上玉币在祭祀案上,献祭的时候要献上蒸熟的黍米,上菜的时候要拿着酒器交给右丞,敬酒的时候要端着酒杯,早朝的时候要拿着文武官员的名单站在两边候着,随时准备回答皇帝的提问。左选分15个案卷,有43个办事人员;右选分8个案卷,有47个办事人员。绍兴四年的时候,吏部侍郎叶祖洽建议说:“左选按照元丰年间的规定,是按家族来登记造册的,左选右选应该统一管理,右选也应该像左选一样建立档案,记录官员的功过。” 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建炎四年五月,朝廷下令恢复六曹的权侍郎职位,跟元祐年间一样,干满两年才能转正。如果外放的官员,则先任命为待制,如果任期不满两年,就只能任命为修撰。左选负责承直郎以下官员州府判司、各县令佐、监军等职位的任命和功过考核,分13个案卷。乾道年间精简人员后,左选共有55人。右选负责校副尉以上官员的考试、任命、奖赏、调动,考核他们的政绩,分15个案卷。乾道年间精简人员后,右选共有48人。以前,吏部设有两个侍郎,分别主管左选和右选,合称吏部侍郎。有时会由其他官员兼任,只称左选侍郎或右选侍郎。绍熙三年,谢深甫和张叔椿同时兼任,这才有了“侍左侍郎”和“侍右侍郎”的称呼。后来林大中、沈揆升任尚书,他们的“侍左”、“侍右”的职务就正式写进了任命文书里,之后就一直沿用下来了。
好家伙,这吏部郎中和员外郎的官职设置,还真有点复杂!以前啊,员外郎这个职位,是由尚左、尚右、侍左、侍右这些旧职位的官员兼任的,一般都是朝中官员来担任。
到了元丰年间,新的官制正式实行,这才正式设立了吏部郎中。一个吏部郎中管着尚书左选和右选,或者侍郎左选和右选其中一个,他们一起负责选官,分工合作。所有郎官的任职资格,都得是知府级别的,达不到这个级别的,就只能当员外郎。
建炎四年的时候,皇上一声令下,所有临时兼任或者额外安排的郎官,都给撤了。一开始拟任的时候,只写“吏部郎官”;等正式发任命状的时候,才写明是“尚书吏部郎中”或者“员外郎”,并注明具体负责尚书哪一选或者侍郎哪一选。
绍兴八年,吕希常大人兼任了监察六部门的职务,同时还兼管侍右郎官。绍兴三十一年,李端明大人正式任命为尚右郎官。后来,何俌、杨倓、费行之几位大人也分别被任命为吏部郎官,也都带有尚左、尚右、侍左、侍右的称谓。从此以后,这个规矩就一直沿用下去了。
淳熙十六年,光宗皇帝即位,下令四选的官员可以互相调动,这是采纳了尚书颜师鲁的建议。在此之前,乾道元年的时候,皇上就下令说:“以后,除非曾经担任过监司或地方长官,否则不能担任郎官,这是条例!” 所以,那些在馆学或寺监任职的官员,因为资历不够,升迁就受阻了。
郎官的职位空缺了,就只能临时找人顶替一下,很快又会被外派;偶尔也会有破格提拔的,那也是从低级职位直接跳到二史,甚至更高的从列职位。要是从外面直接召来担任郎官的,那他们的级别通常已经很高了,没过几个月,肯定又要升迁为卿或少卿,所以真正有编制的郎官就越来越少了。
司封郎中和员外郎啊,主要负责官职封赏、追赠和爵位承袭这些事。凡是三师、三公以下,一直到升任朝官的人,要追赠祖先父母和妻子,亲王、郡王、内外命妇以下,保荐宗族成员、封爵亲属,这些都得根据他们的官位来决定封赏等级。皇室成员要赐名和教诲,这些事都要由专门的官员来拟定。像孔氏、柴氏、折氏这些人家,如果有继承爵位的人,还得仔细辨别是嫡系还是庶系。爵位分九等: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王国也分三等:大国二十七个,中等国二十个,小国二百二十个。内命妇的品级有五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还有大仪、贵仪等等一系列的称号,然后是婕妤、美人、才人、贵人。内外命妇的称号总共有十四种: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郡主、县主、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追赠的规定是:三公、宰臣、执政、节度使,可以追赠三代;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可以追赠二代;其他的官职,只能追赠一代,都要根据他们的官位高低来决定。加封食邑实封,那就要看官位的品级高低,来决定封地户数的多少。凡是关于封赏的事,都要和司勋寺一起商量着办,由上级官员来决定。司封郎中下设三个部门,六个办事人员。
元祐元年,中书省后省上奏说:“臣僚们追赠父母,还是按照旧的诏书文辞来写,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的高官用专门的辞令,其余的用通用的辞令。”第二年,皇帝下诏说:“父亲和嫡母健在的,不能请求追赠生母。生母没被追赠的,也不允许先追赠其妻。”绍圣元年,皇帝下诏:“宗室成员担任文官去世的,通直郎以上级别的,追赠三个官职。”(元符元年,因为元祐年间封赠混乱,违背了旧制,所以下诏恢复元丰年间的做法。)第二年,皇帝下诏:“寺监官等杂职,官职虽然低于通直郎,但遇到大的祭祀典礼,也可以追赠。”政和二年,皇帝下诏:“追赠母亲的爵位,要和被追赠的爵位等级一致。(比如,追赠南阳县开国男,母亲的封号就相应地是南阳县男令人;追赠魏国公,母亲的封号就称魏国公夫人,以此类推。)妻子的封号不能因为丈夫或儿子的官职而获得。(就是说,除非官员升任朝官,或者平民妇女活到九十岁以上,或者百岁,才能特旨追赠;或者因子女而得追赠,其丈夫即使升任朝官或未升朝,也应追赠,封号为孺人。)”
宣和二年,有臣僚上奏说:“近些年来,京官中担任校书郎、正字的官员都能得到追赠,现在监丞虽然没升任朝官,但也请求按照同样的规定办理,原因是监丞的官职比校书郎高,所以才提出这个请求,这实在是不应该。不只是这个,还有一些小官,因为一点微小的功劳,或者因为考核升了官,就请求追赠父母,实在是太滥了。希望陛下下旨,以后封赠都按照旧的规定执行,如果有人胆敢擅自更改、请求,扰乱典章制度的,就依法处置,这样那些投机取巧的人就会收敛,名分也能正了。”皇帝准奏了。建炎年间以后,也一直沿用这个规定。
司勋郎中和员外郎,主要负责掌管勋赏的事务。一共十二个勋级:上柱国,正二品;柱国,从二品;上护军,正三品;护军,从三品;上轻车都尉,正四品;轻车都尉,从四品;上骑都尉,正五品;骑都尉,从五品;骁骑尉,正六品;飞骑尉,从六品;云骑尉,正七品;武骑尉,从七品。一般来说,三年升迁一次,升迁的时候会根据当时的官职进行调整。赏赐是有规定的。如果事情符合赏赐条件,就由所属部门调查核实后上报,然后审核情况,根据规定进行赏赐,这叫做“有法酬赏”;如果不在规定之内,就根据事情的轻重拟定赏赐方案,然后上报尚书省,这叫做“无法酬赏”。如果功劳已经确定要赏赐了,但是赏赐标准又变了,轻的按照旧标准,重的按照新标准。对于前朝皇帝后代和勋臣的后代,要考察他们的家世背景,然后按照制度执行。司勋司下设四个部门,共有十九名官员。
元祐元年,吏部说:“各种人等都来求官,导致官员过多。那些工匠之类的,本来就不能做官,即使有功劳,也只是按照等级发放一些补贴,没有得到正式的奖赏,这种情况也一样。”绍圣二年,户部说:“元丰年间的官制,司勋司有法定的赏赐办法,没有法定的就自己定。元祐年间,有法定的赏赐,就让所属部门自己调查,后来凡是涉及钱粮的,户部都指定司勋司,这就相当于户部兼管了司勋司的职务,请求恢复原来的制度。”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四年,川峡地区的人员,如果在本地担任差遣,赏赐减半。政和四年,朝廷下诏:“司勋司要下发给所属部门,将各司各路条例,参照《酬奖格法》,汇集起来共同使用。”又下诏将朝廷勋臣的职位姓名详细确定后送交吏部,使用的是工部尚书郑允中编写的记录。隆兴元年,司勋司被合并,由司封郎官兼管。淳熙元年,又让司农寺丞范仲芭兼任司勋,不久就调走了,司勋司又被撤销了。裁减了官员名额,只留下主事一人,令史一人,书令史四人,守当官三人,正贴司四人,私名三人。
考功郎中和员外郎啊,他们主要负责文武官员的选拔、考核、任命和考评这些事儿。 说白了,就是管人事的那帮人。 凡是任命官员,都得跟着他调动,把他的工作表现详细记录在他的履历上,然后交给他的所属州府或部门存档。每年都要把他的功过记录下来。 要是该升迁了,就根据他的履历和规定来提拔;要是犯了错,那就得依法处罚。
他们考核监察官,主要看七个方面:一、看提拔的官员合不合适;二、看是不是积极推广农业生产,增加耕地;三、看户口数量有没有增减;四、看是不是做了有利于百姓的事儿,解决了哪些问题;五、看是不是认真处理了各种事件,有没有留下案底;六、看是不是公正处理了案件;七、看盗贼多不多。 考核地方官,主要看四善三最: “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这四点是“四善”;“狱讼无冤、催科不扰”是治事方面的“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是劝课方面的“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致流移”是抚养方面的“最”。
这“四善三最”,又分三等:五项达标是上等,两项达标是中等,其他的就是下等。 要是表现特别好或者特别差,那就另行评定优劣,然后根据情况来升官或降职。 不管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官员,都在官场待满一年就考核一次,三次考核算一任期。
古代的官员考核制度,文官分四等:从最高的银青光禄大夫到朝议大夫,如果是进士出身,需要八年才能升迁,非进士出身则需十年;从通直郎到太中大夫,担任谏议大夫、待制及以上职务的,三年就能升迁;从朝散大夫到承务郎,则需要四年。武官分六等:担任遥郡团练使、刺史、合门舍人,然后升迁为左武郎、右武郎的,需要十年;武功大夫以下的官员,需要七年;横行武德大夫以下到校尉的,需要五年;合门祗候初次任命为从义郎以下到承节郎、承信郎,担任随行指使的,需要四年;承信郎因功升迁以及宗室观察使以下的祗应校尉,需要三年;宗室承宣使以下的祗应校尉,需要两年。
幕僚和州县官员分三等:进士前三名,一任期满后就能回京任职;从留守、府判官到县令,需要六次考核;从军巡判官到县尉,需要七次考核。所有官员的升迁,都根据他们任职年限、功过进行排序。 改换官服颜色,也要根据年限和功劳来决定。 那些担任执政官、节度使、银青光禄大夫以上职务,应该被追赠谥号的官员,要先由太常寺拟定行状,然后报请尚书省官员集体商议后奏报皇帝。
绍圣四年,河东提刑司的徐君平上奏说:“请求凡是需要集体商议的事情,提前三天把考核功状给所有参与商议的官员看,让他们先仔细研究,然后再到都堂进行讨论,这样,大家就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符合朝廷广泛听取下情的意思。”皇上采纳了他的建议。 所有立碑刻碑的事情,都由考课院负责管理。以前,考课院会对官员进行考核,并写出考核辞。元丰官制实行后,这项制度就取消了。考课院分设十七个部门,共有六十八名官员。
公元1088年,皇帝下令说:“州官考核的办法,吏部先把事情上报尚书省,再送中书省请示圣上决定奖惩。那些考核结果差,应该降职处罚的,就按照降职的规定执行。县令以下的官员,则由吏部直接处理。”到了公元1091年,枢密院又说:“元丰年间(1078-1085),堂官担任知州、知军职务的任期是三年,武官也一样。元祐年间(1086-1094)开始,文官的任期是按照资历来定的,但武官还没有相关的规定。”于是皇帝下令,武官的任期分为六等,川蜀、广南地区以及其他地方,文官的任期都定为三十个月。建炎年间(1127-1130)以后也是这样。对文武官员的考核、升迁、任职、考评,都要确定他们的排名,区分优劣,然后根据结果来决定升降和奖惩;如果官员去世了,还要审核他们的生平事迹,再决定是否追赠谥号。凡是特别恩赐谥号的,要下达专门的诏书或告身,其他的则用敕书。
官告院的业务分成了十一个类别:六品官、七品官、八品官、曹掾、县令县丞、从义郎、成忠郎、资任郎、检法郎、知杂事、开拆封。当时还裁减了吏员的编制,主事官员两人,令史四人,书令史八人,守当官十三人,正贴司三人,私名十人。(淳熙十三年(1186年)又再次裁减了三人。)
官告院设主管官员一人,由京城的朝官担任。(以前的制度是:设提举一人,由知制诰担任;设判院一人,由在职的京官担任。)官告院负责处理吏、兵、勋、封方面的官告,为妃嫔、王公、文武官员、内外命妇以及受封赠的人办理官告,并由各部门用各自的告身印章盖印。文官的官告由吏部办理,武官的官告由兵部办理,王公和命妇的官告由司封司办理,加勋的官告由司勋司办理。按照官制规定,四选(指四次选拔)的官告都用吏部印章,只有蕃官才用兵部印记。各种绫纸的幅数、卷轴的名称颜色,都根据官员品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需要奏报呈请的,就按规定发给。官告院的令史有十五人。
公元1082年,官方正式确定了颁发官职任命文书的样式,大家都得按照这个来。
公元1094年,吏部(人事部门)反映说:元丰年间(1078-1085)的规定是,正式官员(入品)发放告身(正式任命书),非正式官员(无品)发放黄牒(临时任命书)。可是到了元祐年间(1086-1093),内外差遣和各种职事官,只要是改任或再次任职,都发放黄牒,这和那些根本没品级的官员一样了。皇帝下令说:以后,地方长官(帅臣监司)和待制以上级别的知州,都发放告身,其他的还是按照老办法。三年后,皇帝又下令:职事官里,监察御史以上级别的官员,如果因为事情被罢免了,也发放告身。公元1098年,吏部又说:元祐年间的规定是,级别比较低的官员只发放宣紥(一种简单的任命文书),请求从承信郎以上级别的官员,都恢复发放告身。公元1111年,皇帝下令:官告院要制定条例,所有制作告身的材料,都要用绫锦,私自违规制造或买卖使用这些材料的,要重罚。
官府颁发任命文书的制度,大体上是从公元964年开始的,当时皇帝下令规定了告身的绫纸和轴子,但制度还比较粗糙。到了咸平、景德年间(998-1007),又做了两次改进,直到皇祐年间(1049-1053)才算比较完善。神宗皇帝即位后,沿用了皇祐年间的旧制,一直到元丰年间改制,虽然名称略有不同,但品级还是一样的,所以也没怎么改动。到了徽宗皇帝大观年间(1107-1110),才制定了新的规格,对各种装饰,比如褾带、纲轴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文武官员的告身,用绫纸五种,分为十二个等级。其中用色背销金花绫纸的有两个等级:(一等用十八张绫纸,配上滴粉缕金花的大犀轴,八荅晕锦褾韬,以及彩带。三公、三少、侍中、中书令使用这种告身。一等用十七张绫纸,配上滴粉缕金花的中犀轴,天下乐锦褾犀轴,以及彩带。左右仆射、使相、王公使用这种告身。)
好家伙,这纸可讲究了!是白背五色绫纸,属于二等品。
一等品呢,一共十七张,那可是真金白银堆出来的!上面洒着细细的粉末,还用金线绣着花纹,用翠绿色的毛狮子锦缎做成的锦盒装着,玳瑁做的轴头,还有彩色的丝带系着。你知道吗,这一等品可是给大官们用的!枢密院、两省的侍郎、尚书左右丞、同知、签书枢密院事,还有嗣王、郡王、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尉,东宫的三位少监,以及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的州牧,御史大夫,宗室里的节度使,甚至连率府副率,只要官衔上带个“皇”字的,都能用!一等品也是十七张,只不过锦盒是晕染的锦缎做的,其他的玳瑁轴和彩带还是一样的。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六部尚书,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左、右金吾卫大将军,左、右卫上将军,还有节度使、承宣使、观察使,这些大官也都能用上。
好家伙,这纸张等级可真多!一共分四等,每等张数不一样,用的官职也不一样。
一等,最尊贵的那一类,有十五张大绫纸,纸张是上好的晕锦褾,两面都印着漂亮的花纹,牙轴很大,颜色也鲜艳。这等纸张是给哪些大官用的呢?宣奉、正奉大夫,翰林学士,资政、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阁学士,左、右散骑常侍,御史中丞,开封尹,六曹侍郎,枢密直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阁直学士,正议、通奉大夫,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侯,这些高官才能用。
第二等,纸张数量少一些,只有十二张,用的是法锦褾,两面也印着花纹,不过牙轴比一等的小一些,颜色也一样漂亮。 这等纸张是给给事中,中书舍人,通议大夫,司成,左、右谏议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阁待制,太中大夫,秘书、殿中监,伯这些官员用的。
第三等,十张法锦褾,花纹是常使的大牙轴,颜色也好看。 用这等纸张的官员包括:中大夫,七寺卿,京畿、三路转运使,发运使,中奉、中散大夫,通侍大夫,枢密都承旨,祭酒,太常、宗正少卿,秘书、殿中少监,正侍、中侍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诸州刺史,中亮、中卫大夫,防御、团练使,太子左、右庶子,诸卫大将军,驸马都尉,典乐,子,这些官员。
第四等,只有八张,纸张是盘球锦褾,牙轴比较大,颜色也好看。 这等纸张给七寺少卿,朝议、奉直大夫,左、右司郎中,司业,开封少尹,少府、将作、军器监,都水使者,拱卫大夫,太子詹事,左、右谕德,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副都知,枢密承旨、副都承旨,诸房副承旨,起居郎、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六曹郎中,朝请、朝散、朝奉大夫,京畿、三路转运副使,诸路转运使、副使,知上州,提举三路保甲,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武功至武翼大夫,开封左、右司录事,蕃官使臣,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正言,监察御史,和安大夫至翰林良医,男这些官员用。 另外,内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用九张,蕃官使臣用大锦褾,不过纸张背面没带子,这点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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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这纸张等级可真讲究!一等纸七张,用的是上好的锦缎包裹,轴子也是上等货色,还配着青色丝带。这规格,可是给那些高级官员准备的:比如各部门的员外郎啊,朝请郎、朝散郎、朝奉郎啊,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的少监,各卫的将军,太子侍读、侍讲,中书舍人、中卫将军,左武郎中、右武郎中,知州,各路提点刑狱的官员,发运判官,提点铸钱的官员,承议郎,从武功郎到武翼郎这些武官,太子中允、太子舍人,亲王府的翊善、赞读、侍读,符宝郎,太常寺丞、中正、秘书省丞、殿中丞,六尚的奉御,大理寺正,著作郎,通事舍人,太子府的各率府率,直龙图阁的官员,开封府的各曹官员,大晟府的乐令,直秘阁的官员,崇政殿说书的,从和安郎到翰林医正这些官职,都能用一等纸。
一等纸是六张,也是锦缎包裹,上等轴子,青色丝带。这等级稍微低一些,给的是奉议郎,七寺的丞,秘书郎,太常博士,著作佐郎,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的承,国子监博士,大理寺司直评事,修武郎、敦武郎,通直郎,内常侍,转运判官,提举学士,各州的通判,御史台的检法官、主簿,九寺的主簿,亲王的记室,阁门的祗候,枢密院各房的副承旨,从义郎、秉义郎,太学博士、武学博士,开封府各曹掾,陵台令,两赤县令,忠训郎、忠翊郎,节度、防御、团练副使,行军司马,太医正,太史局的令、正、丞、五官正,翰林医官,辟雍博士,太子府各率府副率,这些官员都能用。
总之,这纸张等级,和官位高低直接挂钩,等级越高,纸张越好,用料越讲究。
这上面写的是纸张等级,分好几种,先说小绫纸。小绫纸分一等和二等两种。一等五张,用的是黄花锦缎做的锦盒,角轴,青色丝带捆扎。 哪些人能用呢?校书郎、正字、宣教郎、太常寺协律、奉礼郎、太祝、郊社、太官令、律学博士、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的主簿,宣几郎、保义郎、成忠郎、太学正、太学录、律学博士、承事郎、承奉郎、承务郎、承信郎、承节郎,门下省、中书省的录事,尚书省的都事,三省和枢密院的主事,辟廱正、辟廱录,都可以用这种一等的小绫纸。二等的小绫纸,也是五张,用的是黄花锦缎做的锦盒,不过轴是普通的角轴,青色丝带。幕僚、州县官员,三省和枢密院的令史、书史,外放的官员,各州的别驾、长史、司马、文学、司士、助教,还有技术官,都可以用这种二等的小绫纸。
接下来是宫里和外面命妇用的罗纸,一共七种,分十个等级。先说遍地销金龙五色罗纸,这也有两等。一等十八张,配有韬带,锦盒是两面销金云凤图案的,用红丝网子包裹,金色的雕花涂漆,轴是很大很漂亮的犀牛角轴,上面还缀着滴粉和金线织成的花凤图案。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才能用这种一等纸。二等的是十七张,韬带,两面销金云凤图案的锦盒,红丝网子包裹,金色的雕花涂漆,轴是犀牛角轴,不过比一等的小一些,上面也缀着滴粉和金线织成的花凤图案。贵仪、淑仪、淑容、顺仪、顺容、婉仪、婉容、内宰才能用这种二等纸。
最后是遍地销金凤子五色罗纸,也分两等。一等十五张,配有韬带,锦盒是销金凤子图案的,红丝网子包裹,金银涂漆,轴是玳瑁的,上面缀着滴粉和金线织成的云凤图案。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副宰才能用这种一等纸。二等的是十二张,配有韬带,锦盒是销金盘凤图案的,红丝网子包裹,金银涂漆,轴是玳瑁的,上面缀着滴粉和金线织成的云凤图案。婕妤、才人、贵人、美人才能用这种二等纸。
哎,这上面写的都是宫里用纸的规格,真是讲究!你看,这销金团窠花五色罗纸,分一等二等两种。一等的好家伙,一共十张,用的是八荅晕锦做成的锦盒,还有彩带、紫丝网、银盒、镶金边的葵花玳瑁轴!这可是给地位最高的人用的,比如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宫正、内史,还有宰相的曾祖母、祖母、母亲、妻子,以及亲王的妻子,才能用这种纸。二等的就八张,用的是翠色狮子锦做的锦盒,其他的和一等差不多,但这是给郡主、县主、国夫人、内命妇、郡夫人,以及执政官员的祖母、母亲、妻子才能用的。
再往下看,销金大花五色罗纸,一等七张,用的是云雁锦做的锦盒,其他配饰也挺讲究,用的是滴粉缕金的玳瑁轴。宝林御女、采女、二十四司的典掌,还有尚书省掌籍、掌乐的官员,以及主管仙韶的,才能用这种纸。
金花五色罗纸,也是一等七张,用的是法锦做的锦盒,配饰也差不多,不过轴是缕金玳瑁轴。郡夫人、郡君、宗室的妻子,还有朝奉大夫、遥郡刺史以上官员的母亲和妻子,升朝官员的母亲,以及诸班直都虞侯、指挥使、禁军都虞侯、军都虞侯、御前忠佐的母亲,蕃官的母亲和妻子,还有诸神庙夫人都能用这种纸。
最后是五色素罗纸,一等七张,用的是普通的锦盒,配饰也相对简单,用的是大牙轴。这个是给宗室女子、升朝官员的妻子,以及诸班直都虞侯、指挥使、禁军都虞侯、军都指挥使、忠佐的妻子用的。
哎,这宫里啊,连张纸都分等级,真是等级森严啊! 最后,还说了内外军校封赠的绫纸,也分四等,这得再往下看才能知道了。
好家伙,这上面写的是古代官员的告身纸张规格,等级森严得很!你看,大绫纸分等级,一等七张,用料讲究,法锦褾,大牙轴,青带,那是遥郡刺史以上的大官才配用的。一等七张的大绫纸,大锦褾,大牙轴,青带,藩镇指挥使、御前侍卫高级军官才能用。如果遥郡刺史级别官员,用的就是法锦褾,色带。
中陵纸也分等级,一等五张,中锦褾,中牙轴,青带,都虞侯以上级别的指挥使、高级军官才能用。要是升官加爵了,那就能用上大绫纸,大牙轴,大锦褾了,规格立马提升。小绫纸就更低了,五张,黄花锦褾,次等角轴,青带,一般军官用这个。要是升官加爵,那也能用上好点的。给蛮夷酋长和蕃长发的绫纸也有两种,规格各不相同。
五色销金花绫纸,那可是最高规格的!十八张,翠色狮子锦褾,法锦韬,紫丝网子,银帉錔,滴粉缕金牡丹花玳瑁轴,色带,南平、占城、真腊、阇婆这些国王才能用。中绫纸七张,法锦褾,中牙轴,青带,藩属蛮夷官员升迁或继承官职才能用。
关于告身发放的管理,那也是变来变去的。大观年间归尚书省管,政和年间又归吏部管,负责发放告身的官员也跟着变。建炎元年,朝廷规定文臣太中大夫、武臣正任观察使及宗室南班官以上级别官员发告身,其他官员发敕书。三年后,又恢复了之前的等级发放制度。绍兴二年,规定四品以下官员和监察御史以上官员的告身用锦褾,其他官员用缬罗代替。直到十四年才全部用锦。后来又规定,内外命妇、郡夫人以上才能用网袋和销金,其他人不行。到绍兴二十六年,才又恢复了大观年间的规格。
朝廷还裁减了吏员,一共只留了二十九个人负责这件事,淳熙十三年又减了五个。
一开始,户部啥事都不管,就是个摆设,只有一个判部事,级别得是两制以上的大官才能干,主要负责收受全国各地进贡的物品,然后在重大节日的时候拿出来展示一下。直到元丰年间,才正式改名户部,开始管全国的人口、土地、钱粮这些事,包括税收、徭役等等。
具体来说,户部左曹负责的事情可多了,比如根据户籍统计人口变化,通过税收来维持国家的财政开支,根据土特产来了解各地的情况,通过各种手段来抑制兼并,维护社会和谐,处理民事纠纷等等,这些都归左曹管。
右曹主要负责的是一些更具体的财政政策,比如用常平法来调节粮食价格,稳定物价;用免役法来解决贫富差距,公平分配财政负担;用伍保法来加强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用义仓法来救济灾民;发展农业和水利,鼓励农业生产;对市场和交通运输进行管理,提高效率,减少浪费等等,这些都归右曹管。户部尚书下面还设有都辖司,负责管理全国的财政收入,对账目进行审核。户部下属还有三个机构:度支、金部、仓部。
熙宁年间,陈升之和王安石他们制定了一套新的条例,对户部进行了改革,参考了三司的经验,重新设置了机构和人员。三年后,一些职能又转给了其他部门,比如常平法、免役法、农田水利这些新法都归司农寺管了;胄案(武器装备)归军器监管;修造工程归将作监管;审理案件归大理寺管;账务和欠款管理归比部管;衙门管理归都官管;矿冶归虞部管。这样一来,三司的权力就被分散了。到了元丰年间,三司正式被撤销,其职能全部并入户部左右曹,三司这个名字也不再用了。户部一共设有13个官职:尚书1人,侍郎2人,郎中、员外郎各2人,左右曹各2人,度支、金部、仓部各2人。
话说在宋神宗元佑年间刚开始的时候,门下侍郎司马光就提了个建议,他说:“现在全国的钱粮,各个部门都各自管着,户部根本不知道有多少进出,没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我建议让户部尚书兼管左、右两曹,把分散在各个部门和寺监的钱粮财物都收归户部管理,这样尚书就能清楚掌握所有数字,权力就统一了;如果选对人了,全国的财政就能管得井井有条了。” 皇上就下令让尚书省制定相关法规。
过了三年,三省又上奏说:“大理寺的右治狱官职取消了,按照三司旧例,户部设立推勘检法官,负责处理京城各官署的钱粮事务,还增加了两个干当公事官。” 到了哲宗绍圣元年,干当公事官的职位被取消了,改设提举和管干官,同时恢复了免役和义仓制度,还理清了左、右两曹的职权,恢复了元丰年间的官制。三年后,又规定右曹由侍郎专管,尚书不再参与。 到了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又恢复了两个干当公事官的职位。
政和二年五月,皇上又下令,按照神宗时的官制,让右曹侍郎专管常平仓事务,以后户部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 皇上还下令,按照熙宁、元丰年间的旧制,在户部设立都拘辖司,负责管理户部、度支、金库、仓部这四个部门的财政收入。 到了宣和六年,皇上又下令户部设置官员,按照元丰年间的制度执行。
户部侍郎管着国家的财政,得清楚地知道钱粮的收支盈亏。各个州县的设立和废除,人口的增减,都要查阅户籍;要是收税、征税、钱粮的调拨使用,都要汇总数据,然后发布政令。户部四个部门的事务,侍郎是副手,郎中、员外郎协助处理,只有右曹的事务直接归侍郎管。如果事情属于本部门管辖,而州县官吏解决不了的,就由侍郎来受理。大的祭祀活动,尚书负责摆放祭品,敬酒完毕后,侍郎负责撤掉祭品。上朝的时候,侍郎负责呈献贡品。左曹分五个科室,有四十个官员;右曹分五个科室,有五十六个官员。建炎年间战争爆发时,曾经让枢密院张悫负责户部财政,后来张悫升任中书侍郎,还兼管户部。五年后,又让参知政事孟庾负责户部财政,后来孟庾被免职,户部就只设一个副手了。
左曹分三个科室:一个是户口科,管着全国各地州县人口的增减,老百姓的户籍登记、财产分配、徭役摊派、房屋买卖、户籍注销、以及因妻儿而产生的诉讼;一个是农田科,管着农田和土地纠纷,上报丰收情况,查验旱涝虫灾,推广农桑,处理土地租赁,对下属官员进行奖惩,上报各州的雨雪情况,核查灾害造成的逃亡人口;一个是检法科,管着户部内部的稽查审计,下设三个小科:二税科,负责征收、催缴、隐匿、挪用、变卖等税款;房地科,负责各州的房屋店铺税收,以及僧道免除的丁税和土贡;课利科,负责军队酒税的征收,核对盈亏,登记官员姓名,以及百姓购买食盐、酒税租金、卖地纳税的契约。此外还有开拆科和杂务科。
右曹分六个科室:常平科,负责常平仓、农田水利和义仓赈济,以及户籍注销后土地的处理,以及鳏寡孤独的救济;免役科、坊场科、平准科,都各司其职;还有检法科和杂务科。后来精简了人员,左曹四十人,右曹三十人。淳熙十年,南库划归户部管辖。以前户部侍郎有两个人,中兴以后,只设正副各一人,有时甚至只设尚书或侍郎一人。绍兴四年七月,诏令户部侍郎恢复两人,共同管理左右两曹,从此以后就一直沿袭下来了。
古代户部郎官,左曹和右曹的郎中、员外郎,主要负责处理部门事务。南宋建炎三年,朝廷下令合并郎曹,只有户部五个司因为事务繁忙没合并,依然各设一人。到了绍兴年间,专门设立了提举帐司,管理全国的账目,由户部左曹郎官兼任。右曹每年都要上报常平钱物的总数量,每到秋季还要编制册子呈报朝廷。一开始设有主管左、右曹的官员,统称为户部郎官。绍兴七年,阎彦昭担任太府寺丞的同时,还兼任了左曹郎官。绍兴三十二年,徐康正被任命为左曹郎官,此后就一直沿袭这个制度了。同年,朝廷又下令:户部遇到难以决断的事务,允许长官和所有郎官一起商议,文件都要连署,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本曹执行。
度支郎官,郎中和员外郎,主要负责计算和筹划国家财政支出,衡量赋税和租赋的收入来安排支出。凡是军队和边防的需要,都要根据财政盈亏来协调物资供应。朝廷内外官员的俸禄赏赐,以及大型祭祀活动的赏赐,都要提前准备好。每年年底,要汇总各地财政收支情况上报朝廷,同时还要将副本呈报尚书省。小事可以自行拟定方案,大事则要与上司商量;需要申请、更改、举行或审计的事务,都要先仔细检查准备情况。度支司下设六个部门,共有51名官员。凡是上缴的物品数量、封存的物品数量、采买的期限等等,都由度支司掌管。如果有漕运,就要计算路程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内外支出的供给、驿站的凭证、赏赐的衣物钱财,都要提前估算,按时发放。度支司下设五个部门:度支、发运、支供、赏赐、知杂。乾道四年,设立了会稽都籍,由度支司管理。后来精简了官员数量,减少到50人。淳熙十三年,又减少了4人。
金部郎中和员外郎啊,他们管着全国的钱财,算算每年收上来的钱,都放到国库里,留着国家用。他们要检查核对平准司、市舶司、榷易务、商税、茶叶税、盐税这些部门的账目,看看收入支出情况,根据收支情况来奖罚相关人员。要是运输过程中出现延误或者货物损坏,他们就负责追查账目,催促处理。还有,制定度量衡的标准,他们也负责颁布。各种合同的签订、钱财的索取和发放、皇帝的赏赐,他们都要审核后才能发放。金部下设六个部门:左藏、右藏、钱帛、榷易、请给、知杂。金部一共六十个人,淳熙十三年又减了四个。
仓部郎中和员外郎呢,他们管着国家的粮仓和粮食的储备以及发放。各地收粮纳税,他们负责按时执行;漕运上交的粮食,他们负责催促办理;要是运送过程中粮食损耗了,他们就要调查清楚,然后汇报情况。每年要提前报给度支司(财政部门)来年所需粮食的数量,然后确定支出、调拨和兑换的数量。河北、陕西、河东路的仓部人员,要记录下支出的时间,每季度汇总一次。要是内外仓的账目没有按时报上来,就要依法查处。仓部也下设六个部门:仓场、上供、粜籴(tiào dí,卖粮)、给纳、知杂、开拆。建炎三年,司农寺(掌管农业和财政的机构)被撤销,其职能并入仓部;绍兴四年又恢复了原来的建制。仓部最初有二十五个人,后来又减了两个。
礼部啊,管的是国家的大事,比如礼仪、音乐、祭祀、朝会、宴会、学校和科举考试这些。祭祀呢,说法还挺多,祭天叫“祀”,祭地叫“祭”,祭祖宗叫“飨”。祭祀还分大小,有大祀、中祀、小祀。祭祀用的东西,从祭品到器物,等级都得对得上号。
咱们说的雅乐,用六律、六吕来调和阴阳之声,乐器呢,金石丝竹匏土革木,样样都有。宫廷大祭用八佾舞,普通祭祀用六佾舞,文武舞乐都有讲究,顺序排得明明白白,唱的歌也都是专门的乐章。要是有什么祭祀活动,比如在南北郊、明堂、籍田、禘祫太庙、景灵宫这些地方祭祀,或者到陵园祭奠,还有朝贡、庆贺、宴会这些,礼部都要提前安排好,检查仪注,参考以前的章程,看看合不合适,然后报给尚书省。册宝、封册这些仪式也是一样。
礼乐制度要是需要改动,小事就和太常寺商量商量,大事就得召集侍从官、秘书省的领导和百官一起讨论,然后把结果报上去。全国选拔人才的事儿,礼部也管,把名单都记在册子上,三年一次科举考试,还有学校的考试,选拔三舍生,这些都归礼部管。后妃、亲王以下的封赏,公主出嫁,宗室的冠婚丧葬,还有赐予旌节、服装、帽子、门戟,表彰孝行这些,也都归礼部管。印章、书籍、奏章这些,也都是礼部管的。要是出现什么大祥瑞,朝参的官员以上得去阁门报喜,其他的就等年底一起奏报了。
以前啊,礼仪院的领导班子是这样安排的:院长的位置,就由枢密院使或者参知政事这种级别的大佬来兼任;至于副院长,那得是各部门三品以上的高官才行。至于具体办事人员嘛,人数不固定,是从三司和京朝百司里挑一些办事员来干。
礼部呢,就只设一个老大,叫判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的事儿,还有就是给太庙、郊社那些祭祀活动的官员、工作人员安排人选,处理百官谢恩的奏章,各地汇报祥瑞的文书,以及各种出入宫门的印信之类的。礼部还管着贡院,负责收取各地送来的进士和其他科举考试的考生名单、家属担保书、考卷等等,然后审查考生的户籍、报考人数、年龄这些信息,最后把这些资料都存档。如果朝廷派人去主持科举考试,那礼部判部老大就暂时歇着,等考试完了,再由参与考试的官员里级别最低的一个来暂时负责礼部的事务。到了元丰年间,朝廷改革了官制,把礼仪院的事务都归到礼部管了。
礼部下面分三个部门:祠部、主客部、膳部。每个部门都设有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一共十个官职。不过,元祐年间,裁撤了一个祠部郎官的职位,让主客部的人兼管膳部的事务。到了绍圣年间,又改了,主客部和膳部互相兼管对方的郎官职位。建炎年间以后,就一直这么保持下去了。
好家伙,尚书省那可是个大衙门!管的事儿多着呢,礼乐、祭祀、朝会、宴会,学校的事儿都归它管,还有贡举考试的政令,也都是它说了算。 侍郎是尚书的副手,郎中、员外郎就跟着一起干活儿。要是讨论制度,改改东西啥的,得先看看各部门定下的章程,然后一层层往上报,最后尚书省拍板定案。
大祭祀的时候,尚书省得检查祭品,看看鼎和镬子洗干净了没有,上供的时候要摆放好笾豆、簠簋这些祭器,还有敬酒、撤供这些事儿。 上香的时候,得端着酒爵,拿着鬯酒。总之,天地、宗庙、陵园的祭祀,后妃、亲王、将相的册封,皇子加封,公主出嫁,这些事儿都要按照规矩来,然后发个诏书,让大家知道。朝廷的庆典宴会,宗室的冠婚丧祭,外国使臣来访的宴请,还有经筵、史馆、赐书、修书这些礼仪,都得和奉常寺一起商量着办,定好章程。 三年一次的贡举考试,学校里学生的考试和补录,也都归尚书省管。 还有发放旌节、章服,上报祥瑞这些事,凡是跟礼乐有关的,都归尚书省管。
建炎三年的时候,皇上下了道旨,把鸿胪寺和光禄寺都并到礼部去了,太常寺和国子监也归礼部管了。尚书省分了五个部门:礼乐、贡举、宗正奉使帐、封册表奏、检法,各部门管各部门的事儿。后来又精简了人员,裁减了四十五个人,后来又减了四个。
礼部侍郎的工作可忙了!他得管着朝廷里外的大事,比如检查祭祀用的牲畜,看看肉熟没熟,这可是个技术活儿。祭祀昊天上帝和皇地祇的时候,他和尚书轮流当第二位献祭的人。祭祀太社、太稷、神州地祇的时候,他们又轮流当第一位献祭的人。祭祀九宫贵神、五帝、感生帝、朝日、夕月,还有冬至的蜡祭,东西方祭祀都一样,都是这么个流程。
大型朝会的时候,尚书要汇报藩国的贡品。要是朝廷要庆贺或者谢恩,郎中和员外郎就负责起草奏章。祭祀活动中,他和太常少卿、祠部官员轮流当最后一位或第二位献祭的人。皇帝亲临郊祭,从景灵宫朝拜太庙,一直到望燎礼结束,皇帝回宫的路上,侍郎都要奏报解除戒严。整个礼部下设十个部门,有三十五个办事人员。南宋迁都之后,各部门的长官和副职人员进行了调整。绍兴七年,礼部增设了两名侍郎。到了隆兴元年,朝廷又下令说:“除了尚书职位不固定之外,礼部侍郎只设一名。”
郎中和员外郎主要负责礼乐、祭祀、朝会、宴会、学校和贡举这些事情。要是有什么需要修改或增减的地方,他们就要仔细审查,然后逐级请示决定。朝廷要庆贺或谢恩的时候,他们负责起草奏章。以前,郎中和员外郎跟祠部、主客二司、膳部并列,合称四司。建炎三年,朝廷精简机构,礼部兼管主客二司,祠部兼管膳部。到了隆兴元年,朝廷又下令恢复礼部和祠部各设一名官员,同时兼管其他部门的事务,所以说,礼部又恢复了四司的职能。整个郎中和员外郎的部门,一共设有五十四个办事人员。
祠部郎中和员外郎,管着全国的祭祀典礼、道教佛教事务、祠庙管理和医药方面的政令。他们每月都要上报祭祀、国丧、休假的日子。每年大型祭祀和忌日,大忌的前一天,他们都得不上班。元旦、冬至、寒食节各放假七天;天庆节、先天节、降圣节各放假五天;诞圣节、七月十五、夏至、腊日各放假三天;天祺节、天贶节、人日节、中和节、二社节、上巳节、端午节、三伏天、七夕节、授衣节、重阳节、四立节、春秋分以及每旬的例假都放假一天。如果要给神祠封爵加号,他们要先把太常寺定的方案报给尚书省审批。所有宫观、寺庙的道教佛教人员,都要登记在册,需要发给度牒,空缺的名额不能超过规定数量。新上任的医生,得先由有关部门考核专业技能,年底再根据全年的表现进行考核,给予奖惩。祠部设五个案子,一共二十一个办事人员。
主客郎中和员外郎,负责用宾客之礼接待外国使节的朝贡。凡是郊外迎接、安排住处、宴会款待、赏赐礼物等等,都要根据他们的身份等级,按照规定的礼仪进行。外国使节来了,就要画下他们的衣冠服饰,记录下他们国家山川地理和风俗习惯。如果有封爵的礼仪和命令,他们就要奉旨颁发。他们还负责嵩山、庆陵、懿陵的祭祀,以及崇义公爵位的继承事宜。主客郎中设四个案子,一共七个办事人员。元祐六年七月,兵部说:“《兵部格》规定,掌管蕃夷官员的授官;《主客令》规定,蕃国进奉人员请求转授官职的,由主客郎中裁决。以前应该转授官职的,要报所属部门审核。以前没有这个先例,现在有人请求,兵部和主客郎中职掌不统一,时间长了容易出错,从今以后,不管以前有没有进贡,也不管有没有先例,凡是进奉人员请求授官加恩的,都要由主客郎中报兵部备案。”皇上准奏了。
膳部郎中和员外郎,负责管理祭祀用的牲畜、酒水、饭菜等。所有所需物品,都要提前计算好数量,报度支部门审批。如果是祭祀、朝会、宴会,就要和光禄寺的官员一起检查质量,酒做好后要先尝尝再上供。冬天快结束的时候,要安排储存冰块,春分的时候再取出来,以备随时使用。膳部设七个案子,一共九个办事人员。
兵部啊,管的可多了,兵卫、仪仗队、仪仗车驾、武举考试、民兵、厢军、地方军队、少数民族军队,还有给少数民族官员授予爵位世袭的事儿,以及马匹、武器装备的管理,全国的地图都在他们手里。
各种仪仗队的规格,大朝会用的是黄色的旗帜和大规模的仪仗队;在文德殿上朝和册封王公大臣,用的是黄旗和中等规模的仪仗队;在紫宸殿接见外国使臣,用的是黄旗和规模较小的仪仗队;在文德殿颁发册书,用的是黄旗和最简单的仪仗队。皇家的仪仗车驾有大驾、法驾、小驾几种,兵部都得管着它们的规模和出行顺序,还要画图交给相关部门。武举考试的制度,跟科举考试差不多。
民兵呢,就是把人编成队,训练他们打仗;厢军呢,就是那些体格达不到禁卫军标准,但还能干活的人;土军,就是在当地招募的,用来对付盗贼的;剩员,就是那些年纪大了或者身体不好的,战斗力减半的士兵;洞丁,是团结起来抵御外敌的民兵,包括义军和弩手;蕃兵,就是那些少数民族士兵,归属边疆将领管辖。兵部还要登记他们的数量,下达命令。大将出征,打了胜仗就向太庙报告,打败敌人就上奏朝廷。招募厢军、禁军和州郡驻军,三衙的官员调动,守卫军官的升迁,文武官员的俸禄、借贷,这些兵部都管。兵部下面有三个部门: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
以前兵部只有一个判部事的官员,由两制官员担任。主要负责三驾仪仗、仪仗车驾图样、春秋祭祀武成王庙以及武举考试,每年年底还要把义军和弓箭手的户数上报朝廷。建国初期,兵部还管着千牛备身(皇帝的侍卫)和殿中省的马匹登记。元丰年间,兵部设十个官职,尚书、侍郎各一人,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元祐年间,裁撤了一个驾部郎中,由职方司兼管库部司。绍兴年间改元后,又下令职方司和库部司互相增设一个郎官互相兼任。
兵部尚书啊,那是管着军队、兵员选拔、车马仪仗、武器装备、马厩牧场的各种命令的。他们得拿着全国的地图,对各地的情况门儿清。 各种仪仗队伍的排布、警卫的安排、官员的整肃,还有对少数民族的任命和赏赐,这些都得他们执行。凡是军队里登记在册的士兵,操练、考核、选拔、调动、抓捕,以及武举考试、军事考核这些事,都归兵部尚书管。侍郎是他的副手,郎中和员外郎就帮着一起干活。 重大仪式,尚书就当仪仗使;祭祀大典,负责献上鱼、牲畜和祭器;皇帝上朝,侍郎就拿着花名册站在旁边;小型的祭祀,郎中、员外郎就负责献上祭器,然后撤下去。兵部下设九个部门,一共四十七个官吏。所有少数民族的户籍管理、官员任命、爵位继承这些事,也都归兵部管。南宋建炎三年的时候,卫尉寺并入兵部了。后来又增加了第十个部门,分管赏功、民兵、厢兵、人员审查、帐籍和官印、武举、少数民族官员、文书处理、杂务和法律审核。乾道年间,精简了人员,一共只留了三十个人。后来又下诏,把下班祗应、进义校尉、守阙进义副尉、进武校尉、守阙进武副尉都划归兵部,允许从殿前司抽调人员担任下班祗应,还配备了六个文书人员,由兵部统一管理。
兵部侍郎呢,就是兵部尚书的副手,负责协助尚书处理事务。南宋迁都之后,一段时间里正副侍郎都设,后来又改成只设一个侍郎,到了绍兴年间,就一直只设一个了。
郎中和员外郎,就是协助尚书和侍郎工作的。建炎三年,兵部还兼管职方司(掌管地图和地理事务),驾部(掌管车马)兼管库部(掌管仓库)。到了隆兴元年,驾部和兵部的郎官就合并了,一人兼管,从此四司合为一处。之后虽然有时候会分开设置,但如果有人出征或者奉命出使,兼任这些职务就成了很高的荣誉了。
职方郎中和员外郎啊,他们管着全国的地图和书籍,得对全国的疆域有多大,各个郡县、城镇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心里门儿清。 土地上都产啥,老百姓都流行啥,过去兴盛衰败的原因,这些都得记录在册,州府得编书,闰年还得画图上交。要是哪个少数民族归顺了,就分到哪个州府去,然后估算他们的田地房屋、钱粮数目,好给他们安排。职方司分三个案子,一共五个官吏。以前有个判司,用没啥实职的朝官来担任,专门收闰年的地图和书籍。建国初期,规定全国每逢闰年都要画图交到仪鸾司。淳化四年,改成隔两个闰年画一次;咸平四年,又改成直接交给职方司。各路转运使画的地图,十年上交一次。到了绍熙三年,职方司和驾部司的官吏编制都并入了兵部和库部,一共四十二个人。
驾部郎中和员外郎呢,他们管着皇帝的坐骑、车辆、驿站、马厩这些事儿。要是遇到大的祭祀活动,他们就得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准备五辂(古代帝王的车驾)。官员进京办事,他们得根据官员的级别,按规定给他们配马匹。要是送公文,他们得根据路程远近,安排快马加急送达。他们还管着全国的马匹,得记清楚马匹的租金收入多少,繁殖情况怎么样,损耗情况怎么样。要是从少数民族那儿买马,超过了规定的数量,他们还能得到奖励。驾部司分六个案子,一共十三个官吏。建炎三年,太仆寺并入了驾部司。
库部郎中和员外郎,他们管着仪仗队、武器、帐篷这些东西,国家的军械库也归他们管。全国的武器装备,制造、修理,都得按规定来。要是皇帝举行大庆典,或者在文德殿举行活动,需要多少仪仗,他们得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准备。祭祀、丧葬,他们得根据等级提供相应的物品。他们还管着卫尉寺金吾仗司的工匠人数,考核他们的功过,根据他们的表现升降职务。库部司分四个案子,一共九个官吏。
刑部啊,主要管刑法、打官司、判决、赦免、平反这些事儿。判案子,首先得按律法来,要是律法没规定的,就按皇帝的敕令、各种规章制度来办。律法一共十二条,分别是:名例、禁卫、职制、户婚、厩库、擅兴、盗贼、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提前预防的叫“令”,事后处理的叫“敕”,制定一个制度让别的地方也执行的叫“格”,制定一个制度让别的地方也效仿的叫“式”。 要是海上的事儿,律法没规定怎么办?那就专门制定个法条处理。如果案情值得同情,但律法又不太合适,那就得特殊处理,也就是“谳”了。所有案子都要仔细审查,参考以前的案例,然后拟定判决书上报。
那些皇上的诏狱,还有弹劾官员的案子,追捕逃犯,都得督促着办。京城里的囚犯,要审查复核;外地的案子判完了,也要抽查检查。大理寺、开封府、殿前司的监狱,都要纠正他们办案的对错;要是有人上诉,就根据情况和法律来决定是采纳还是驳回,该赦免的赦免,该降职的降职,该平反的平反。要是官员牵涉其中需要复职,那就得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复职的时间。刑部下属三个部门:都官、比部、司门。一共设十三名官员:尚书一人,侍郎二人,郎中、员外郎刑部各二人,都官、比部、司门各一人。
一开始,大案子都得先送到刑部复核。后来,到了淳化二年,又新设了一个审刑院,院里有个一把手,得是郎官以上级别的官员,从两省(中书省和门下省)里挑;负责具体审查的官员,也都是京城的朝廷官员。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仔细审查大理寺判决的案子,然后上报。每个案子,先得经过大理寺判决,判决结果出来后,再报给审刑院。审刑院一把手和那些审查官员一起把判决书润色一下,写成奏章,呈给中书省,中书省再把奏章呈给皇帝做最终决定。
到了大中祥符二年,又成立了一个纠察刑狱司,里面有两个官员,级别至少是两制(左右谏议大夫)以上。凡是在京城发生的刑事案件,只要是判处徒刑以上的,都要立刻上报;如果发现案子处理得不完善或者拖延了,他们就要重新审查,把事情弄清楚了再上报。所有判死刑的案子,都要重新详细调查。熙宁三年,皇帝下令说:“审查、判决、复核案件的官员,刚开始任职三年,之后是三十个月,想辞职的,只要干满任期一半,就可以申请调任别的职位;干满三个任期的,可以升官。”八年后,又取消了审查和判决官员亲笔写案情记录的要求,只需要写个概要给办事员就行了,同时还裁撤了一个审查官员和两个判决官员的职位。
元丰二年,审刑院一把手安焘上奏说:“现在全国上报的案子比以前多了很多。自从熙宁八年裁撤了审查和判决官员后,人手不够,很多事情处理得都不够细致。”于是,又增设了一个审查官员,刑部也增设了一个判决官员。三年八月,皇帝下令:“把审刑院并入刑部。审刑院一把手改任刑部判官,负责审查和复核案件;刑部主判官,兼任刑部同判,负责判决案件;审刑院的审查官员,改任刑部审查官员。” 官制改革后,审刑院就彻底撤销了,所有职能都并入了刑部。
元佑元年,裁撤了一个比部郎官的职位,让都官兼管司门。五月,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上奏说:“以前纠察京城的刑狱案件,主要是为了查处违规怠慢的行为,自从审刑院并入刑部后,这方面的监督机制就消失了,建议让御史台的刑狱官员兼管这方面的工作。至于御史台的刑狱事务,就让尚书省右司负责监督。”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刑部以前负责复核案件,官制改革后,这权力下放到各路提刑司,到了这个时候,刑部又重新恢复了这项职能。四年后,把勘察和体量合并成一个案件处理。绍圣元年,又恢复了都官和司门各一个郎官的职位。崇宁二年十二月,皇帝下令:“刑部尚书要全面管理左右两曹,侍郎一人管左曹,一人管右曹,如果只有一个侍郎,就全面管理,其余的都按照官制规定执行。”
尚书部门负责全国的刑狱政令。凡是涉及法律的事情,都要根据轻重缓急来判断,公平处理冤假错案,侍郎是尚书的副手。那些需要做决定、复审、平反冤狱、升迁官员、调动人员的事务,都由尚书亲自负责;而那些需要调查取证、细致审查、上报判决、纠察违法、记录审讯过程的事务,则由尚书和侍郎共同处理;郎中和员外郎则分别负责具体的事务。各部门修改法律条文,尚书部门要审查其是否合理。如果在审理案件时,出现轻重失当的情况,有人能够提出异议并纠正,朝廷就会给予奖赏或处罚。如果朝廷大赦天下,尚书部门就要查处那些拖延执行赦令的官吏;重大祭祀时,尚书要主持宣誓仪式,祭祀完毕后要呈上祭品。重大节日大赦天下时,侍郎要将赦书交给相关部门宣读,并奉旨释放囚犯。以前尚书部门下设十二个部门,共有五十二名官员。绍兴年间以后,部门增加到十三个:分别是制勘司,负责调查各地公务;体量司,负责调查核实各种事情;定夺司,负责处理诉讼、平反冤假错案;举叙司,负责官员的升迁;纠察司,负责审理死刑案件;检法司,负责检查法律条文;颁降司,负责颁布法律条文和赦令;追毁司,负责追究责任和撤销违反法令的敕令;会问司,负责处理过失;详覆司,负责审查各地死刑案件的卷宗;捕盗司,负责抓捕盗贼;帐籍司,负责管理库房和账目;进拟司,负责呈报审判结果和刑名文书。后来精简人员,只保留了三十五人。
侍郎的职责,以前是那些需要做决定、复审、平反冤狱、升迁官员、调动人员的事务,都由尚书一人负责。而那些需要调查取证、细致审查、上报判决、纠察违法、记录审讯过程的事务,则由尚书和侍郎共同处理。南宋迁都之后,尚书和侍郎轮流值班。隆兴年间常设一名侍郎。淳熙十六年,按照崇宁年间的制度,处理案件和法令方面的事务,要请大理寺的官员到尚书部门一起商议,这是采纳了侍郎吴博古的建议。
话说刑部郎中和员外郎,一共两个人,分别在左右两厅办公。他们主要负责审核案件和申冤平反。一开始,也就是建炎三年的时候,刑部郎官就只有两个人,负责所有的事务,并没有明确的分工。直到绍兴二十六年,朝廷才按照元丰年间的旧制,把他们分开了。这事儿啊,还得从右司汪应辰说起,他当时就说了:“刑部郎官分左右两厅,左边负责审核,右边负责申冤,各司其职,祖宗留下这规矩是有深意的。要是当初没分,那肯定有不合理的地方,为啥后来又要改呢?请求恢复旧制,让每个官员都有自己的职责,各抒己见,互相配合,才能更好地体现朝廷的关怀。”皇上听了,就同意了,并且规定以后都得这么办。
都官郎中和员外郎,主要负责管理流放和戍边的犯人。全国各地服役的人和京城各部门的官员,他们的信息都得登记在册,以便考核他们的服役情况,以及增减或取消职务。要是需要派发副尉(以前是军中高级将领),就要根据他们过去的经历,衡量工作的轻重,做到劳逸结合,还要给他们发放印章和文书,记录他们的功过,考核他们的服役年限。元祐八年的时候,把押运物资的差事交给吏部管,减少了三百个副尉的职位。到了绍圣年间,又恢复了原来的编制,并且把元丰年间押运物资的管理权交给了都官。崇宁二年二月,又恢复了管理流放和戍边犯人的案卷。之前,元丰年间,都官负责管理官员的档案和流放犯人的案卷,到了元祐年间,这些都取消了。后来刑部请求恢复,朝廷就下令恢复了旧制。六月,侍郎刘赓上奏说:“副尉的差遣有明确的等级制度,虽然都官的条例有特旨允许上奏,但还是请求严格禁止这种行为。”皇上也同意了。都官分了四个案卷,配备了十八个官员。(淳熙十三年又减了三个。)
都官一共分了五个案卷,分别是差遣次序、考核年限、官员档案、流放犯人案卷和杂务处理,每个案卷都按照名称处理相关事务。后来精简了人员编制,只留下了十二个人。
比部郎中和员外郎,主要负责审查全国的账目。凡是各地的仓库、场务里,所有官府的物资,都要每月、每季度、每年进行核算,然后由各地的监司检查,再上报到比部,比部审核这些物资的增减损耗情况,如果发现有亏空损失,就要追究责任,把钱补上。他们还要审查各部门的经费,如果发现有什么隐瞒或者不明之处,就要调查清楚,处理相关的贪污受贿行为。以前这些账目都归三司管,从自治平到熙宁初年,差不多四年时间,积压下来的未经审核的账目超过了十二万件,钱财、粮食的亏空更是无法估量。
五年十一月,曾布上奏说,全国的财政收入应该有详细的账簿文书,用来核查收支和损耗情况。于是就设立了提举帐司,选拔了二百名官员和吏员,负责整理全国的账目,同时还选派官员进行审核。七年二月,朝廷下令,帐司每年都要把全国财政的每日收支情况上报。元丰初年,朝廷下令规定:各地的财政收支,以后每三年上报一次,并把它列为法令。官制改革后,这些事情就归比部管了。元祐元年七月,根据司马光的建议,这些事情全部归户部管理。三年后,仓部整顿后,审核账目、处理欠款、凭证档案以及印发钞票等事项又归还比部。政和六年,朝廷下令:各寺监要提前检查,如果库务监官所做的账目没有遗漏,才能批准签字,否则御史台就要弹劾。这是采纳了郎官梅执礼的建议。比部分设五个案卷,配备一百零一名吏员。建炎以后,有时会让都官员兼任比部和司门的事务。
司门郎中和员外郎,主要负责管理城门、桥梁、道路的禁令,以及这些禁令的废除、设立和变更。他们要监督官员、军民、以及在道路上经商的人,检查有没有违反禁令的情况。所有城门的开关时间以及桥梁等其他禁令,都要按时执行。司门分设两个案卷,配备五名吏员。
工部啊,那是管全国城墙、宫殿、船只车辆、各种器械、官印、钱币,还有山林、园囿、河道这些方面的事儿。所有建筑工程,每年用的钱物,都得经过度支(财政部门)和市舶司(主管对外贸易的部门)审批;工程的材料,得让少府(掌管皇室财产的机构)和将作监(掌管宫室营造的机构)检查核算用量。各种工匠,都有规定的任务,干得好有奖励,干得不好有处罚。要是需要兵工厂的工匠,就根据情况紧急招募。矿山冶炼厂每年收入多少,如果要改成用钱财上缴,得先做个模型,写个奏章呈给皇上。至于度量衡这些,归金部管;官印这些,归礼部管。全国的道路桥梁,都要定期修缮。以前啊,工部只设一个判部事的官员,得是两制(指副宰相)以上级别的人才能担任。到了元丰年间,才把这些事都归到工部管。工部下面有三个机构:屯田司、虞部、水部。一共设十个官职:尚书、侍郎各一人,工部、屯田司、虞部、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元祐元年,裁撤了一个水部郎官。绍圣元年,又下令屯田司和虞部互相兼任一个郎官的职位。
简单来说,工部就是古代的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部分)、环保部(部分)大杂烩,权力很大,管的事儿也多。从工程预算到材料采购,从工匠管理到道路桥梁维护,都归它管。 它下面还有屯田司、虞部、水部三个部门,分管不同的业务。 不过,各个朝代的设置略有不同,人员编制也经过几次调整。
工部尚书管着全国的工程建设和水利,负责检查工程进度,然后根据情况奖赏或惩罚相关人员。 他管着工部四个部门的事务,侍郎是他的副手。 像工程建设、修缮、物资采购、砍伐木材这些事,都需要按照程序把任务分配下去,郎中和员外郎要参与管理。 要是官吏、士兵、百姓在这些事情上立功或者犯错,都要调查清楚后报给尚书省。 重大祭祀活动,尚书要负责祭品和撤供的事宜。 铸造钱币和法宝的事,也要按计划数量考核,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造车、制作器物、刻制印章这些事,都归少府监和文思院管;制造兵器盔甲,则归军器所管。 如果需要报销材料和人工费用,就要上报朝廷,由户部负责拨款。
建炎年间,将作监、少府监、军器监都合并到了工部。当时主要精力放在修建宫殿上,更紧急的是制造武器。绍兴二年,朝廷在行在(皇帝临时驻跸的地方)另设作院专门制造兵器盔甲,让工部尚书的副手负责督办,工部郎官每十天检查一次进度。少府监并入工部后,文思院的官员也归工部调遣。 后来朝廷又把御前军器所划归工部,从此工部的规模逐渐扩大。 宰相们认为户部负责财政拨款,工部负责具体事务,两者职责不同,不宜合并。 他们想让户部和工部一起负责这些事,但最终没能实现。隆兴年间以后,宫殿和兵器盔甲的制造越来越少,各部门分工明确,工部事务也变得简单了,这里只列出主要内容。工部的工作主要分六个方面:工程建设、营造工程、材料管理、兵工匠人管理、工程验收、杂务管理。此外,还专门设立了一个部门,叫做御前军器案。 后来精简了人员,一共只留了四十二人。
工部侍郎负责协助尚书处理事务。南宋初期,尚书和侍郎都设正副职,隆兴年间规定只设正职一人。
工部郎中和员外郎,以前负责工程建设、修缮、物资采购、砍伐木材等事宜,按照程序把任务分配下去,他们要参与管理。建炎三年,朝廷下令工部郎官兼任虞部(掌管山泽的部门)的职务,屯田郎官兼任水部的职务。隆兴元年,朝廷下令工部和屯田郎官合并,由一人兼任,从此四个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淳熙九年,赵公暠担任屯田员外郎后,这个职位就再也没有设置了。
屯田郎中和员外郎,管着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和官庄的各种事务,包括租税收缴、耕种收割、兴修水利以及物资供应等等。凡是水塘的增减,堤坝的修缮,以及其他相关工程,都要按时完成,然后根据完成情况奖惩相关负责人。他们分管三个案卷,下设八名官员。
虞部郎中和员外郎,负责管理山泽、苑囿、冶炼厂等,辨别各种矿产资源,并进行严格管控。金银铜铁铅锡盐矾等矿产的收入和损耗都要详细记录,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他们分管四个案卷,下设七名官员。
水部郎中和员外郎,掌管沟渠、桥梁、船只、漕运等事务。堤防决口漫溢,疏通淤塞河道,都要按时进行,并计算年度所需物资。修缮工程如果达不到标准,就要处罚;如果规划合理,造福百姓,就要给予奖励。他们分管六个案卷,下设十三名官员。绍兴年间,多次精简人员,四个部门总共只留下了三十三人。
军器所,隶属于工部。设有提点官两名(绍兴三十二年,诏令从边疆官员中选派),提辖、监造官各两名,干办、受给、监门官各一名。负责征集工匠、木材,制造武器装备等事务。以前军器监另设提举官,由内侍主管。绍兴年间,改隶工部,撤销提举官,改由工部郎官和军器监官员轮流前往军器所检查监督;后来又由中人掌管。工部侍郎黄中上书请求恢复隶属关系,皇帝准奏。孝宗皇帝即位后,下令增设提点官,任命内省都知李绰担任,并改称提举,不再隶属工部。后来御史张震极力主张,又恢复了隶属工部。之后又改隶步军司,不久又恢复原状。绍熙元年,精简人员,恢复到之前的编制。
文思院,隶属于工部。设有提辖官一名,监官三名(其中一名为文臣,由京朝官员担任),监门官一名。负责金银、犀玉的工艺制作以及绘画、镶嵌等装饰工作。凡是宫廷仪仗、器物、权衡、服装等需要供应宫廷和各部门的物品,都出自这里。具体沿革可参考榷货务都茶场提辖官的记载。
话说啊,有个官职叫“六部监门”,是管着六部大门钥匙的。这官职是绍兴二年才设立的。选谁来当呢?得是朝里那些有本事有能力的文官。而且,这六部要是有啥奏章之类的,还得经过他们手。他们的职位呢,跟寺丞、监丞差不多,要是郎官缺人,他们还能兼着。这官职啊,一开始是吏部尚书沈与求提出来的。
然后呢,还有个官职叫“主管架阁库”,主要负责保管各种档案文件,以备不时之需。当这个官的,一般都是有点名气的人。以前也管这个的,叫管干架阁库官,不过宣和年间给撤了。到了绍兴十五年,又给恢复了,吏部、户部各派一个人,礼部和兵部一起派一个人,刑部和工部一起派一个人,都叫“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这个也是有人提出来的,是大理寺丞周楙提的建议。到了绍兴八年,又加设了三省和枢密院的架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