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选拔士兵的制度是这样的:建隆年间,各州招募士兵送到京城,到了之后,由军营的领导层审查士兵的等级,然后进行面试,直接分配到各个军队里去。从厢军升到禁军,从禁军升到上军,从上军升到班直(皇帝侍卫),都需要皇帝亲自检阅,只有那些特别勇猛的人才能被选中,其他人都从低级军官开始选拔。
咸平五年的时候,从环州、庆州等地的厢军(步兵和骑兵)六千多人中,挑选了四千五百个勇猛的士兵,派去边境驻防,代替禁军。
景德二年,皇帝下令说:“殿前司和侍卫司的禁军里,很多士兵都老了或者生病了,因为长期征战,导致体质下降,战斗力减弱。每次从各地调兵回京,虽然会进行检查,但也只能淘汰那些最差的。现在大部分士兵都调回京师了,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好好挑选精兵强将,虽然有些人担心这样会劳民伤财,但这件事必须得做!以前太祖皇帝也遇到过这个问题,所以他下令全面检阅士兵,当时大家都觉得很害怕,但结果却练出了一支精兵强将。”枢密使王继英等人也说:“现在战争结束了,如果不趁这个机会好好挑选士兵,只会浪费大量的粮食和军饷。”皇帝说:“对!最近契丹求和,西夏也纳贡了,军队可能会误以为国家要裁军省钱。”于是,皇帝下令先从下级军队中挑选强壮的士兵,补充到上级军队。至于那些老弱病残的士兵,等到秋冬时节,再仔细挑选将领,让他们负责淘汰这些士兵。
景德三年正月,皇帝下令派枢密都承旨韩崇训等人,以及殿前司、侍卫马步军司的人员,对各军士兵进行检阅;同时派供备库使、带御器械綦政敏等人分别前往京东、西路进行检阅。八月,皇帝下令让效顺第一军来京接受检阅,以补充虎翼军的空缺。这支军队都是河东人,皇帝考虑到他们长期戍守边疆,非常辛苦,所以给他们升了官,表示嘉奖。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皇上发布诏书说:“江南、广东两路流放的人,都因为自己触犯了法律,长期充当流犯,朕念及他们远离家乡,心中十分挂念。值此乔岳增封,普天同庆的大好日子,破例特赦恩典。江南路,就派内殿崇班段守伦去升州、洪州;广南东西路,就派殿直、阁门祗候彭麟去桂州,和当地转运使一起,从各州的犯人和流放的士兵里挑选,调配到淮南州的军营牢城和当地。那些年轻力壮,能吃苦耐劳的,就送到京城,安排到禁军里去。如果不愿意调动到淮南或者进京的,也可以。如果调动的地方路途遥远,就让转运使带着他们坐驿车过去,按照这个办法挑选。” 简单来说,就是给江南、广东流放的犯人一个机会,可以选择去淮南服役,或者进京当兵,不愿意的也可以留在原地。
五年正月,皇上指示枢密院王钦若等人说:“京城里的军校,很多被派到外地,导致兵力不足,影响训练,应该下令殿前、侍卫马步军司补充兵员。禁军里,捧日上三军要补充三百人,龙卫上四军各补充二百五十人,拱圣、骁骑、骁胜、宁朔、神骑、云武骑各补充三百五十人,下次军营要补充齐全。让军头司在各地招募挑选合格人员补充进来。在京城的,要引见后分配;在外地的,也按照这个办法执行,各个部门要制定详细方案上报。在京但被派到外地的,等他们回来再进行挑选。” 意思就是,因为外派人员太多,京城禁军缺人,得赶紧招兵买马,补充兵员到规定人数。
九年十一月,皇上诏令河北、河东、陕西各州的军队,从当地士兵中挑选优秀者,五百人以上编成一个指挥部,在当地设立营地,操练武艺,然后提升为禁军。 简单来说,就是从河北、河东、陕西三地选拔优秀士兵,组成新的禁军部队。
天禧元年二月,皇上派使者到各州挑选强壮的厢军士兵提升到上军。六月,又从全国各地厢兵中挑选五千多人提升为禁军。 这说明朝廷在不断地扩充禁军力量,从各地抽调优秀士兵。
天圣年间,皇上曾经指示枢密院制定禁军选补的办法: (此处为天圣间诏令内容,原文未给出,故不翻译)
要进上四军(捧日军、天武军、龙卫军、神卫军)的,弓箭射程标准是:捧日军和天武军用弓要射中九斗的靶子,龙卫军和神卫军用弓要射中七斗的靶子;天武军用弩要射中二石七斗的靶子,神卫军用弩要射中二石三斗的靶子,这才是及格。恩州、冀州的官员、卫队和骁捷军的士兵,只要在选拔中被选中进入上四军,就不用再参加弓箭测试了。其他被选中的,都要进行面试。如果官员、卫队缺人,就从上四军和龙卫军中选拔,弓箭射程达到七斗及格的就可以补充进去,还可以像龙卫军一样,有机会被选拔为禁卫军。
选拔禁军士兵,如果个人财产超过三百贯,并且弓箭射程达到一石五斗,弩箭射程达到三石五斗,或者和龙卫军的士兵水平相当的,都要亲自测试,然后编入龙卫军或者神卫军。如果骑兵和御马卫队缺人,就从拱圣军和骁骑军中挑选年轻力壮、箭术精良的士兵来补充。弓箭手方面,内殿直以下级别的士兵,如果射程达到一石五斗,可以选拔为殿前指挥使;御龙弓箭直的士兵,射程达到一石四斗,可以选拔为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东西班带甲殿侍,射程达到一石四斗,可以选拔为长入祗候;御龙诸直的将虞侯,射程达到一石四斗,可以选拔为十将;东西班、散直的士兵,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内殿直;捧日军、员僚直、天武军、龙卫军、神卫军的亲兵,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各种班直;御龙骨朵子直、弓箭直的将虞侯,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十将;御龙直的长行,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将虞侯;员僚直、龙御直、骑御马直的士兵,射程达到一石二斗,可以选拔为散直。弩箭手方面,东西班带甲殿侍,射程达到四石,可以选拔为长骑祗候;御龙弩直的将虞侯,射程达到三石八斗,可以选拔为十将;长行,射程达到三石五斗,可以选拔为将虞侯。捧日军、天武军、龙卫军的亲兵,如果选拔为弩箭手或者御龙弩直,标准也是一样的。其他的标准,都在此基础上降低两斗。殿前指挥使、各种班直的士兵,如果因为服役时间长或者升迁到外地任职,他们的弓弩射程测试标准都会降低,弓箭从一石三斗降低到八斗,弩箭从三石二斗降低到五斗,具体情况各有不同。
话说朝廷选拔士兵,那些在宫中值班,并且皇帝亲自看过档案的人,有关部门就不用再考核了。至于提升军队的名额,有的选取年轻力壮、拳脚勇猛的,有的表彰在边疆有功劳的。有时候河清的时候就紧急补充兵员,或者从牢城里挑选士兵补充军队,这都是为了让服役的人有机会升迁,犯错的人也不至于永远被废弃不用。如果士兵年老体弱或生病了,会在岁首的时候,或者军队返回时,进行退役;军队人员的调动和淘汰,上等军是三年一次。河北地区的大阅兵也是一样的。景祐元年,朝廷下诏选拔教骏、填拱圣等军队的士兵,将老弱病残的士兵退役,不胜任服役的免为平民。
三年后,朝廷又下诏选拔骁骑、云骑、骁胜军补充拱圣军,武骑、宁朔、神骑军补充骁骑军。康定元年,朝廷选拔御辇官充实禁军。结果那二十六个御辇官居然敢集体向辅臣喊冤,结果被斩首两人,其余的人脸上刺字,发配到岭南,最后还是按照之前的计划选拔了禁军。
庆历三年,朝廷让韩琦、田况在京城挑选奉钱五百贯以上的禁军士兵,要求武艺精湛敏捷,每营选取五人,枢密院记录他们的姓名,以备驱使。田况趁机进言说:“如今天下兵力超过百万,比前朝多了几倍,自古以来养兵的冗员,没有像现在这样多的。而且各路宣毅、广勇等军,兵力弱小,人数众多,根本不堪一战,也难以服役。应该分派官员,挑选不堪一战的士兵降为厢军,不堪服役的士兵就释放了吧。”皇上同意了他的意见。
皇祐元年,朝廷挑选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的禁军和厢军,将那些残废的士兵退役,情况严重的,就发放粮食,送他们回乡。那些因为犯罪而充军,或者曾经立过战功的人,都作为剩余人员处理。三年后,韩琦上奏说:“河北就粮的军队里,愿意加入上等军的士兵,允许他们在阅兵时自告奋勇。如果他们考核合格,以前又没有犯过罪,就上报朝廷,根据他们的才能进行提升和补充。”于是朝廷下诏给四路都总管司:“从今以后,春秋大阅时,你们要负责挑选身高五尺六寸以上,弓箭射程一石五斗,弩箭射程三石五斗的士兵,以及他们的家属,一起上报朝廷。
公元1057年,皇帝下令,神卫水军等等部队五年进行一次人员筛选,各个部门的库务役兵三年进行一次筛选。五年后,从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地区的本城、牢城、河清、装御、马递铺里挑选身高五尺三寸以上,能穿戴盔甲的士兵,补充到禁军里。那些曾经犯过盗窃、逃跑罪,被刺字处罚的人,就发配到外州的归远、壮勇军。
公元1060年,右正言王陶上奏说:“全国的厢军每年年初都要进行筛选,但是禁军虽然也有驻扎和返回时进行筛选的制度,但往往执行不力。我认为,调动禁军时,应该挑选本籍的精锐士兵,尤其是在军队出征的时候,更应该认真筛选。建议下令有关部门,凡是调动禁军,都应该由主管官员淘汰掉六十岁以上的士兵,将校则淘汰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弱人员,这样就能保证军队精锐,并且节省开支。”皇帝批准了他的奏章。殿前、马步军司也上奏说:“以前的规定,派驻到陕西、河北、河东、广南等边境地区的军队都要进行筛选,其他地方却没有这个规定。建议以后所有军队调动时,都按照筛选的制度执行。”皇帝也同意了这个建议。皇帝又下令:“凡是挑选本城、牢城军士补充到龙猛等军的人,要根据他们的案卷,挑选那些曾经领取过五百钱俸禄及以上的人,补充到龙猛军;那些领取俸禄低于四百钱,或者曾经是百姓、黥隶、龙骑军的人,补充到龙骑军;龙骑军士兵戍守回来后,就从他们中挑选补充龙猛军。从今以后,本城、牢城军队每三年进行一次筛选,作为一项制度执行。”
治平元年,皇帝检阅亲兵的武艺,挑了120个人来补充禁卫军。然后下令说:以后亲兵的年龄,必须限制在35岁以下。 又下令说:听说三路驻防的军队里,有很多老弱病残的人,穿戴盔甲都费劲,可以不用严格按时间来,挑选50岁以上但有儿子或其他亲属符合条件的人顶替他们。如果找不到,就允许从外面招募。这一年,皇帝下令京畿地区和各路军队挑选龙骑、壮勇、归远、本城、牢城、宣效六军;河清、车营、致远、窑务、铸钱监、屯田务里服役三十年并且能穿戴盔甲的人,都送到京城补充龙猛等军;从广南地区挑选的人,就用来补充江西、荆湖归远军的缺额。还下令每三年都要上报龙猛等军的缺额数量。又下令各路军队,凡是能拉开弓射箭两石,或者拉动弩机四石五斗以上的人,都上报朝廷,派他们来京城。
二年,皇帝下令京东路教阅的军队补充禁军。之前,京东路教阅的本城军,从设立以来就一直隶属于本路巡检司,很久没有选拔补充了。皇帝听说这支军队里有很多勇猛强壮的人可用,想要激励他们,所以下了这个命令。
治平四年五月,挑选拱圣、神勇以下各勇军的士兵,来补充捧日、天武、龙、神卫军的缺额。
元丰三年六月,主管马步军司的燕达上奏说:“内外驻防的退役军队有21个指挥使,共8000多人,因为禁军有人生病等原因被淘汰,或者武艺比较差的人被补充进去,他们既没有经过训练,又不用驻守,安安稳稳地吃空饷,浪费军需物资。如果从现在开始不再补充他们,就能逐渐减少人数,等到有缺额的时候,就按照禁军的标准招募,进行军事训练,几年之内,退役军队就能全部变成精锐士兵。原来给七百钱的士兵,减少到五百钱,按照五百钱的标准招募士兵。”皇帝同意了。又下令:“上四军退役军队改编为五百钱的军队。”八月,殿前、步军司虎翼十个指挥使的军队从戍守的地方返回营地,皇帝体恤他们的辛苦,下令全部提升为神勇指挥使。广西路经略司说:“雄略、澄海指挥使的缺额,请用各路军队里服役的牢城军士兵中犯错较轻,而且年轻强壮,能穿戴盔甲的人来补充。”皇帝同意了。
公元1070年四月,河北义勇保甲的提举官狄谘上奏说:“按照以前的规定,军队里年龄超过五十五岁、有疾病或有子孙可以顶替服役的士兵,可以由家人顶替服役和领取军粮。但是,有些士兵即使没到五十五岁,也实在不堪服役,所以请求将允许家人顶替服役的年龄放宽到四十岁。”皇上批准了狄谘的请求,命令河北的骑兵和步兵都按照这个新规定执行。同年十二月,皇上又下令,所有禁卫军和上四军,都不能再用有犯罪记录的人来补充兵员。
公元1071年七月,皇上发布命令,规定各路军队每年八月以后都要把参加武艺考试的人送到京城。殿前司要在次年正月之前完成考试,军头司要在二月前完成。参加考试的武艺人员,各地统一标准。
公元1074年闰十二月,枢密院上奏说:“京城各军的兵力都缺额,而京东、西路驻扎的禁军却经常超额。”皇上于是下令派官员到各地,和当地官员一起挑选士兵,补充京城各军的缺额。
公元1077年四月,皇上说:“东南各郡的军队,很久没有进行过正规的训练了,虽然百姓比较贫弱,但东南地区依山傍水,形势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乱子。我们必须居安思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军队训练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将领的训练水平,更取决于教头的能力。”枢密院建议委派各路提举训练官,认真挑选优秀的教头,每两年更换一次,如果教头训练有方,就给予奖励。皇上同意了这个建议。
至于军队合并的措施,各军都有营,每个营都有编制。皇祐年间,骑兵营的编制是四百人,步兵营是五百人。因为长期承平,虽然编制还在,但实际兵力却严重不足,一个骑兵营可能只有几十个人,一个步兵营可能不到一百多人。而将校的数量却很多,他们的俸禄和供给是士兵的十倍,而且升迁也按编制进行,一点也不减少。皇上对此很担忧,所以到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才开始讨论合并和裁撤军队。陕西的骑兵和步兵营共有三百二十七个,合并后减少到二百七十个,骑兵营的编制改为三百人,步兵营改为四百人。后来,又陆续合并了一些军队,总共五百四十五个营合并为三百五十五个。京师、府界、各路和厢军,也都对零散的兵力进行了整合,使各军的兵力都达到了标准编制。
首先,把各个军营合并之前,先要修缮营房,并且给士兵们发放搬迁的费用。如果军校和士兵人数超额了,就把多余的人员补充到其他缺兵的军队,或者让他们跟着合并后的军队,按照军衔高低一起服役。皇帝曾经对大臣们说:“国家的钱财,朝廷稍微用心管理一下,就能节省很多。最近合并军营,一共减少了三千多名军校和十将以下的士兵,除了发放一些赏赐和维持他们的伙食费之外,一年就能节省下45万贯钱,40万石粮食,20万匹绢,3万匹布,还有200万斤马草。要是其他事情都能像这样精打细算,国家的钱财还怕用不完吗!”
一开始讨论合并军营的时候,很多大臣都认为士兵们骄横惯了,突然合并肯定要出乱子,所以反对。但是皇帝不听,只有王安石支持这个决定。当时苏轼就劝谏说:“最近合并军队和裁减士兵的命令突然下达,比以前更厉害了!即使陛下您不理会别人的意见,坚持到底,但是形势所迫,事情受阻,最终还是要改变的。将来即使有了好的政策和措施,陛下您还能再相信自己吗?”枢密使文彦博也说:“最近改动太多,民怨沸腾,可不是一两天的事儿。”王安石却说:“事情需要改革,难道还要害怕这些人的议论纷纷吗!”皇帝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最终还是合并了军营。从熙宁年间到元丰年间,每年都有合并和裁撤军队的行动。
元符二年,枢密院上奏说:“已经下令各路合并和废除堡垒,裁减兵将,鄜延路和秦凤路已经完成了合并和裁减,其他路还没看到执行。”皇帝下令泾原路、熙河兰会路、环庆路、河东路赶紧商议后汇报。
元符三年,朝廷取消了都护府,把安抚使归属于河州和兰州管辖,以此来减少运输费用。皇帝还下令边境将领减少额外的戍边士兵。
建中靖国元年,朝廷裁减了秦凤路的土兵。
大观三年,朝廷下令说:之前发布的命令,处理东南地区利害关系,我深知人力物力还没到位,所需费用也巨额无比。所以,各帅府、望郡增加的禁军,各县增加的弓箭手,以及之前招募的壮城兵士,都取消了。只保留帅府一百人,望郡五十人,原先人数多的就按原样保留。边境州郡的军队,除了原有的之外,取消增招壮城兵。帅府、望郡负责养马和步兵的人员,以及负责常平钱收支和封桩斛斗的人员,也都取消了。之前增加的路分钤辖、路分都监,允许他们任期满了之后就卸任。江南东西、两浙地区各派去负责传递信息的内臣一人,帅府增加的负责文书处理的机构,也都取消了。
大观四年,朝廷下令说:四个辅州每个州都减少一个将领,那些京畿转运司负责调拨的军队,因为人数不足或者没人,崇锐、崇威、崇捷、崇武四个军中的四十四个指挥使的职位都空缺了,已经选拔到合适的人选了,就让他们分别填补四个辅州禁军的空缺。然后,把每个辅州的正规将领和非正规将领的军队,根据营地远近的情况重新规划,重新分配隶属关系,并且确定八个将领的训练驻扎地点,要尽快把计划上报。河北、河东的崇锐、崇威军,河东十八个指挥使,河北不隶属将领的十三指挥使也都取消了,由总管司调拨人员填补本路禁军的空缺。河北路如果调拨的人不够,就派送到上京,填补京城的禁军空缺。河东路如果调拨的人不够,就在本路禁军之外额外收编。
宣和五年,朝廷下令说:两浙地区的盗贼已经平息了,越州设立的捕盗指挥使,可以平均分配到江东、淮东三路州郡的军队空缺中去。
到了神宗时期,又下达了精简裁撤军队的命令。治平四年,朝廷下令挑选拱圣、神勇等军队的士兵,补充捧日、天武、龙卫、神卫等军队的兵员缺额。
熙宁元年,朝廷下令各路监司察看州郡军队招募和筛选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适合当禁军的降为厢军,不适合当厢军的就免为平民。
熙宁二年,采纳了陈升的建议,对年龄超过四十岁,身体状况不太好的卫兵进行减员,让他们申请退役。吕公弼和龙图阁直学士陈荐都认为裁撤军队不方便。熙宁三年二月,司马光也说:
我听说朝廷打算把那些在京城的禁军里,年龄超过四十五岁,身体稍微有点毛病的,都把他们的俸禄给减了,并且把他们和他们的家眷一起迁到淮南去,就地解决粮食问题。要真有这打算,我觉得很不妥当。为什么呢?因为在京城的禁军和他们的家属,大部分都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亲戚朋友遍布京城,生活安定,衣食都由朝廷供给,时间长了。四十五岁还没到老迈的年纪,就算身体有点小毛病,还能胜任一些征调任务,现在却无缘无故地减他们的俸禄,把他们发配到淮南去,这简直就是变相的降职处分嘛!
再说,国家耗费全国的财富供养着远征的士兵,本来是为了防御边疆。现在淮南又不是用兵的地方,却在那里囤积大量的禁军,白白浪费粮食,这是养着没用的兵,放在没用的地方。而且边疆平时没事还好,万一哪天有点紧急情况,负责军事的官员一定会争着要增兵。京城的兵力少了,就必须派使者四处招募,大规模筛选,招募的人数会比现在裁撤的兵力多好几倍。这等于放弃了已经训练有素、经历过战争考验的士兵,而去招募那些市井和田间的百姓,本来是想减少冗兵,结果冗兵更多了;本来是想节省开支,结果开支更大了,这根本不是个好办法。
我愚钝地认为,朝廷应该继续沿用旧的办法,每年从禁军中挑选那些不能参加战斗的,减少他们的编制;编制内那些不能执行任务的,就让他们自行在京城居住,只是别让那些又老又病的还占着名额,白白浪费粮食。这样一来,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国家又能得到他们的力量,冗兵自然减少了,大笔开支也就省下来了。这关系到国家的安危,我实在不敢不说。
监察御史李常也提出了同样的意见。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这一年,朝廷下诏:“陕西驻防的禁军十万人,需要就地解决粮食问题,这是用兵之初,命令陕西、河东两地赶紧招募士兵来补充缺额。”
四年的时候,皇帝下令说:“挑选各路配军中强壮勇猛的士兵,编入禁军,待遇优厚,跟壮勇一样,隶属于步军司,听从各路都监、总管司调遣。” 然后又下令广东、福建、江西三路选拔本路配军中强壮勇猛的士兵,加上新招募的士兵,一共一万人,以备征战。三月,皇帝下令广东路挑选犯人中强壮的丁壮,每五百人编成一个指挥,驻扎在广州,称为“新澄海”,制度跟广西一样。七月,皇帝亲笔下诏:“挑选各路小分军中年龄四十五岁以下,身体强壮的士兵,提升为大分军;五十岁以上愿意退役为民的,准许他们退役。”以前规定,士兵要到六十一岁才能免役,现在还不完全照旧,所以这次免役的人很多,冗兵因此大大减少了。
十年的时候,朝廷派官员和畿内、京东西、陕西、荆湖各地的长官一起,招募士兵,来补充禁军的缺额。
元丰元年,皇帝下令:从马军中挑选上等士兵,再从上等士兵中挑选各班的士兵,都要具备一石力的马射和弓射能力。各班直枪弩手缺额,就从亲从、亲事官中挑选,同时还要从捧日、龙卫军中挑选弓箭手。
二年,云骑军缺额两千一百人,就用云捷等军来补充。
六年,骑兵中五十岁以下,武技训练不合格但还可以继续学习的人,都编入步军。
元祐四年,皇帝下令:“以后每年都要从禁军节级中挑选筋骨强健的士兵,六十五岁才允许退役。”
八年,泾原路经略司奏报说:“挑选各将领手下剩余的士兵,六十岁以下精力充沛的,继续充当士兵,以补充缺额。”朝廷批准了,陕西各路也照此办理。
绍圣四年,枢密院上奏说:“龙骑军中很多是犯人充军,缺额还很多。现在想把禁军中的犯人以及被判刑的人,每年挑选一些来补充缺额。”朝廷批准了。
元符元年,枢密院又上奏说:“就粮禁军缺额,从厢军中挑选四十岁以下的士兵来补充。”朝廷批准了。
宣和七年,皇帝下令京东西、淮南、两浙帅司精挑细选各军中的精锐士兵,派往京畿辅郡兵马制置使司。
公元1126年,也就是靖康元年,朝廷下了一道命令,说:“军队长期缺乏训练,应该裁汰冗员,精挑细选留下精兵强将。” 但是,这命令根本就没执行好。以前军队实力强盛的时候,五十岁以上的士兵都遣散回家当老百姓了。可后来军队长期缩编,兵员缺额严重,结果呢?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又都被拉回军队当兵了! 从这就能看出当时朝廷的政策是多么的混乱和反复无常了。
你看,这前后政策变化之大,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当初精兵强将的标准是五十岁,现在却把六十岁的老人都招进来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军队早就烂到根子里了! 这朝廷的决策,简直是朝令夕改,完全没有章法可言啊! 这“军兵久失教习,当汰冗滥,精加拣择”的圣旨,最终也只是纸上谈兵罢了。
话说北宋中兴之后,军队战斗力下降,士兵们训练不足。后来军队开始实行从军校选拔军官的制度,选拔人才的标准也越来越严格。一般来说,身体有毛病的会被选上,年纪大或者体弱的也会被选上,军事技能不精的也会被选上。有时候,是从中军挑选士兵补充到外军,有时候是从外军精锐部队中挑选士兵提升到禁卫军。
咱们来看看当时的《军防令》,里面记载着各支军队的士兵身高要求,用尺来量:天武第一军士兵身高要达到五尺八寸,捧日军、天武第二军、神卫军士兵身高要五尺七寸三分,龙卫军士兵身高要五尺七寸,拱圣军、神勇军、胜捷军、骁捷军、龙猛军、精朔军士兵身高要五尺六寸五分,骁骑军、云骑军、骁胜军、宣武军、殿前司虎翼军、殿前司龙翼水军士兵身高要五尺六寸……
其他的军队,比如武骑军、宁朔军、步军司虎翼水军、拣中龙卫军、神骑军等等,身高要求大多在五尺五寸到五尺三寸之间,具体数值根据军队不同而有所差异。 甚至还有五尺二寸的,比如三路厢军。 这身高要求,真是五花八门啊!
你看这身高标准,从五尺八寸到五尺二寸,差距还挺大的。 这说明当时军队选拔士兵的标准,其实并不完全是按照身高来定的,还有其他的因素在里面。 总之,这《军防令》里关于士兵身高的记载,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军队的情况。
公元1129年,朝廷下令说:“江南、江东、两浙各州的正规军、地方军,除了镇江、越州之外,都由当地守将和兵官进行挑选,每六个人里选一个,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军官则必须在35岁以下。要配备齐全的武器装备,等候朝廷的命令再前往行在(皇帝的驻地)。如果有人体弱不堪,年龄不符,或者故意隐瞒人数少选人,相关官员要受罚。”
公元1130年,朝廷下令说:“神武义军统制王燮所率领的军队,经过检阅后,有1660名士兵被选入禁军,那些不符合装备要求的,就分派到严州新组建的禁军。”
公元1132年,皇帝对辅臣说:“邵青、单德忠、李捧这三个盗匪,招安后在临安待了很久了,你们应该好好挑选一下,把不合适的都淘汰掉。”吕颐浩、秦桧奉旨与张俊一起检阅,留下的人将近七千。皇帝命令张俊挑选精锐,选出五千人前往行在。
公元1140年,枢密院报告说,都统吴玠挑选了一千名护卫西军,朝廷下令编入殿前司。又统制杨政挑选了三百二十五名西军,补充到步军司。
公元1144年,朝廷下令说:“御龙直(禁军的一种)缺额,可以从殿前司、步军司里挑选士兵进行考核,来填补空缺。”
公元1166年,朝廷下令王琪挑选三百人补充马军。
公元1177年,殿前司报告说:“正规编制有一万一千五百九十二人,缺额二百五十九人,从雄效军(一种精锐部队)和现役士兵中,挑选能拉动一石力弓、三石力弩的合格人员来填补缺额。”朝廷下令说:“崇政殿祗候(皇帝侍卫)和亲从(皇帝近卫)填补班直(禁军的一种)的人数,可以特殊豁免。其他三衙(禁军三大机构)旧司的官兵和御马直(禁军的一种)应该按照缺额进行补充。”
公元1222年,大臣们说:“现在军队管理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淘汰老弱士兵。”他们说:“如果一千个士兵中有百人老弱,遇到敌人就先逃跑,那么一千个人就都废了。请求朝廷严格命令内外将帅,务必认真核实士兵情况。”
宋朝从咸平年间就开始裁减军队编制了。建炎以后,大臣们多次建议,如果军队人数不足,就把不同等级的军队合并,补充到原来的编制数量,方便训练和操练。同时,指挥官、军官等也裁撤一部分,朝廷都答应了他们的请求。这主要是因为在战乱时期,担心兵力不足,希望增加兵力壮大军队声势。等到战事平息后,又担心兵力过多,就必须合并和裁减军队,以核实军队实际人数,目的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
嘉熙年间,大臣们又建议说:“现在军队如此贫弱,要想改变现状,就得从士兵中挑选强壮勇敢的士兵,给他们另立名册,提高他们的待遇,比如从一百个人中挑选十个、二十个或者三十个,这样一万人中就能有三千精兵了。平时让他们练习弓弩,学习武艺,空闲时就让他们骑马打球娱乐,秋冬时节让他们去打猎。那些有才能、力气强壮的士兵,就重重赏赐他们。再从这些精兵中挑选最优秀的人,人数越少,待遇越高,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把他们当做心腹,在紧急关头可以随时启用。苏辙说过:‘天子一定有自己特别器重的将领,将军一定有自己特别器重的士兵。’还必须明确下令给主帅和军官,让他们认真挑选士兵,给他们统领士兵的权力,严格执行等级制度。将领和士兵亲如一家,士兵乐意为将领效力,这样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动军队,不必另外调动一支军队,也不必另外招募新军了。”
咸淳年间,招兵入伍每天都在进行,朝廷为此花费了数以万计的钱财。可是,任用的人却不是合适的人选,大量抓捕平民充当士兵,招募士兵没有章法,哪里谈得上挑选精兵强将呢!
军队粮饷的制度是这样的:农民缴纳赋税来供养军队,而士兵则负责征战守卫来保卫百姓,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唐朝把全国的军队分别驻扎在藩镇,天子身边也有禁卫军,全国的军队加起来不过十多万,国库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剩余。宋朝吸取五代十国的教训,把全国几十万军队都集中到京城,国库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足,这是因为朝廷的财政管理有方,收支有度。宋朝初期,国库的储备只够用三两年。后来太平盛世持续很久,每年从长江、淮河运来的粮食就有六百万石,丝绸、布匹、钱币、货物、皮革等等物资更是多得用不完。后来军队的储备充足,经常有剩余。国内安定太平,这并不是偶然的。
话说以前啊,那些高级军官,比如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左右厢都指挥使这些,他们还兼着团练使,一个月能领到一百千钱,五十斛粮食;那些班直都虞侯、诸军都指挥使,要是兼着刺史的,就只有他们一半的俸禄。其他的班直将校,月俸从三千钱到两千钱不等,一共分十二个等级;诸军将校的月俸,从三千钱到三百钱不等,一共分二十三个等级,级别高的还有仆人伺候着;厢军将校的月俸,从一千五百钱到三百五十钱不等,一共十七个等级,还有食盐发放;那些班直兵的月俸,从五千钱到七百钱不等,一共五个等级;诸军兵的月俸,从一千钱到三百钱不等,也分五个等级;厢兵平时操练的,月俸从五百钱到三百钱不等,一共三个等级,最底层的就只给点酱菜钱或者食盐了。
从班直兵往下,将士们每个月都发放口粮,数量都是按规定来的;春秋两季还发放棉布衣服,有时还会额外加发一些布匹或者钱。那些在边疆的士兵,一般都发放口粮券,有的可以折算成月粮,有的另行发放。至于军队的伙食,先是由粮料院制定标准,然后三司确定仓库和区域分配,再按年月顺序发放。刚开始建国的时候,各个仓库给各个营队发放粮食,比如营地在城西,粮食就从城东运过去,南北也是这样。有的地方相隔四十里地呢,这都是为了让士兵们知道辛苦,体会一下运送粮食的艰难。后来,有关部门就根据发放粮食的年月和营队的等级高低来分配了。
每三年的大祭祀,都会有赏赐,还有特别优厚的赏赐。每年寒食节、端午节、冬至节,都会有额外的补贴,这补贴的多少也不一样,有时候还会在节假日以外发放。那些在边关戍守的士兵,季节会额外发放银子、鞋子;在邠州、宁州、环州、庆州这些边境地区,因为烧水做饭都很困难,所以每两个月发放一次薪水钱,天气特别冷的时候,还会发放棉衣棉裤。那些服役的士兵,辛苦了,季节也会发给钱。在岭南戍守的士兵,月俸会增加;从四川、广东戍守回来的人,还会另外发放路费。四川、广东的驿站士兵,有时还会发放制服、钱和鞋子。驻扎在州府的军队,官府会花钱宴请犒劳将校,这叫做“旬设”,以前只限于驻扎在京城的禁军,后来也包括了本地的军队。
到了天圣七年,法寺对军队的服装做了规定,骑兵春秋两季的衣服各七件,步兵春季七件,冬季六件,要是敢把衣服卖掉,就要按规定重新补发。
景祐元年,有个叫程琳的三司使(相当于财政部长)给皇帝上奏章,说:“军队要的是精兵强将,而不是人多势众。河北、陕西的军需储备严重不足,却不停地招募士兵,而且一个驻扎营地的士兵的费用,足够养活三个屯驻的士兵。过去养一万士兵的钱,现在只能养三万士兵了。河北每年花费的草料粮饷高达一千二百万,占赋税收入的三成;陕西每年花费一千五百万,占赋税收入的五成。剩下的军费全都要靠京城供应。从咸平年间到现在,两边增加的骑兵步兵指挥使已经有一百六十个了。计算一下,一个骑兵指挥使一年的费用大约是四万三千贯,一个步兵指挥使一年的费用大约是三万二千贯,这还不包括其他的赏赐。把新旧士兵的费用加起来,少说也有上千万贯啊!国家财富是有限的,而开支却没个限度,这就是国家财政日益窘迫的原因。现在河州沿河的同州、华州等地的军队,积攒的粮食多到都发霉了也不知道用,沿边地区的粮食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却还是不够用。我真心希望能够裁撤河北、陕西的驻扎营地军队,不要再增加了,如果出现空缺就用厢军精锐士兵来补充,并且逐步把营地迁移到内郡,这样方便供应粮饷。平时轮流驻守边疆,紧急情况再调动附近的军队。要严厉警告边疆的官员,不准他们无事生非,图谋赏赐,违令者要严惩不贷。这样一来,边疆就能太平无事,国库也能有钱了。”皇帝很高兴,采纳了他的建议。
康定元年,朝廷下令,战场上的士兵终身享受供奉。宰相张士逊等人说,士兵长期驻守边疆,家里住在京城的士兵,有的都无法自给自足。皇帝就召来内侍,在殿角处统计军校以下各级士兵的人数,然后特别拨出内库十万贯钱赏赐他们。
庆历五年,皇帝下令:“湖南路征讨蛮族所发出的士兵,已经发放了装备钱,就不准再发放带甲钱了。”
庆历七年,皇帝视察军粮,对仓官说:“从今以后,要按足额发放粮饷。”以前,主管部门把粮食从江淮地区漕运过来,好几年才能发放,只有上等士兵的粮食勉强够吃,中下等士兵的粮食往往十成只能拿到八九成。
宋神宗嘉祐八年,那些殿前侍卫们要领粮食,可粮食质量跟要求的不一样,皇上就拒绝发放,把他们打发走了。御史中丞王畴就向皇上反映了这事儿。皇上就下令说:“以后仓官自己要好好检查粮食质量,要是粮食达不到标准,跟他们一起受罚!” 皇上还说:“军队要粮,要按时请领,要是闹哄哄的,就按军法处置!”
宋神宗皇祐二年,皇上又下令说:“在外服役的禁军,以后领到朝廷发的赏赐,都按实际价值给钱。” 皇祐五年,皇上又下令:“广南地区那些打仗的士兵,服役期满回营,每人赏钱两千,每月再加二百钱。那些在岭南作战阵亡的,或者因为瘴气染病死的士兵,他们的子孙或者兄弟侄子,只要不是按规定招募一人顶替到原部队的,都可以领到一半的衣粮。”
宋神宗治平二年,皇上又下令:“泾原勇毅军分成三等,分别发放一千到五百钱不等的补贴,以后不用再设营了,每季度到渭州集合检阅。”
宋神宗熙宁三年,皇上亲自写诏书说:“仓官发放军粮,经常克扣,那些军户人家,更是被狠狠地剥削,这哪是我爱护将士的心意啊!从今以后,发放军粮不能再克扣了,三司要制定相关的命令。” 这下子,那些河仓官再也不敢随意克扣了。
熙宁四年,皇上把赵卨叫来,说:“听说鄜延路那边的军队经常出征,甚至要卖掉衣服才能维持生活,你去暗中调查一下,好好地安抚他们一下。” 这事儿之前,王安石就说过:“现在士兵们穷困潦倒到了极点,有的甚至穿着纸做的衣服打仗,这是最大的隐患!以前将领们不敢说要安抚士兵,怕被说成是姑息养奸,导致军队骄横。我认为,要像爱儿子一样爱护士兵,这样才能和他们同生共死;如果爱护他们却管不住他们,就像骄纵的儿子一样,是不能用的。《郭进传》记载,郭进了解士兵的疾苦,走到哪里,人们就为他立碑纪念他的功德;但士兵只要稍微违反命令,他就杀掉他们。只有赏罚分明,才能杀违令者而不招致怨恨。现在应该稍微放宽对将领的约束,让他们可以用封桩钱物适当地安抚士兵,这样才能要求将领让士兵卖命。”
四年,枢密院说:“以后招募的士兵,不再沿用以前的拨款办法,都按照新的标准发放。河北崇胜军、河东雄猛军、陕西保宁军、京东奉化军、京西壮武军、淮南宁淮军,每人每年酱菜钱一百文,月粮二石,春季服装: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冬季服装: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棉花十二两。两浙崇节军、江东西效勇军、荆南北宣节军、福建保节军、广东西清化军,除了酱菜钱不发放外,其他都和前面六路军一样。川陕四路克宁军及以上各军,每人每年小铁钱一千文,月粮二石,春季服装:绢一匹、小铁钱一万文;冬季服装:绢一匹、布一匹、棉花八两、小铁钱五千文。”皇上同意了。
七年,又增加了桥道军、清塞军、雄胜军,每军士兵三百人。皇上还下令说:“以后招募禁军等士兵的赏赐,都减少一半。”
十年,皇上又下令:“在安南作战阵亡的士兵,欠下的衣物费用全部免除。弓箭手、民兵、义勇等向官府借过钱的,偿还期限延长一年。禁军有定额,各路军队每年也有固定的拨款数额。如果缺额没补上,就把这些拨款和封桩的钱合在一起,枢密院把剩下的钱数登记造册,可以挪用,按规定处理。”
元丰二年,皇上说:“荆南雄略军十二营在南方驻守,很多人死于瘴气,要好好抚恤他们。军官的子孙可以降级授职。如果军人有病,或者不愿意当兵,或者没有子孙的,就额外赏赐一些钱;军人的子孙、兄弟、侄子如果当兵,就给赏赐,退伍后还发放两个月的粮饷;如果军人的父母年满七十岁以上,没有子孙的,就发放一半的衣物和粮食,直到去世。”
哲宗皇帝即位后,沿袭了以前的制度。
徽宗皇帝崇宁四年,皇上说:“各军队的军费不够,听说发放十文钱,恐怕难以分配使用,从现在开始,只发放小平钱。”最初,蔡京想排挤王恩,计策失败了,就想暗中拉拢禁军和士兵,于是上奏说皇城辅兵每月发放五百文钱的,每天再发放一百五十文。从那以后,每月额外增加四千五百文,想以此收买人心。
五年的时候,枢密院上奏说:“自从熙宁年间开始,封桩的钱款归枢密院管理。后来因为招募了广勇、崇捷、崇武三军十万人,就把封桩的钱款拨给了尚书省。可是禁军的缺额很多,如果只让户部和转运司负责补足,恐怕会耽误事情。”皇上就下令说:“等尚书省那边十万人的缺额补足了,剩下的钱就应该拨还给枢密院。从现在开始,禁军缺额的封桩钱,还是归枢密院管。”
宣和七年,皇上又下令说:“国家养兵,衣食应该充足。可是最近几年,官员不遵守法令,侵吞克扣的情况很多;如果军队请求拨款,或者借此名义随意征收,克扣军饷,反而会造成不足。而且官员冗员太多,修建工程、差遣役使,违法借贷的情况也很多。杂役士兵的伙食比禁军还好,借调的士兵负担比厢军还重。最近整顿军政,听到这些事真是太震惊了!从现在开始,如果还有人像以前那样违反法令,就要严惩!”
靖康元年,皇上发布诏令:“各路州郡的赋税收入,要先用来满足军队的每月粮草、春衣、冬赏等必需品,等这些都满足了,才能再发放给其他官员。禁军的月粮,免除仓储费用。” 从建国以来,朝廷内部的三司,外部的漕运机构,都把军队的储备物资当作头等大事,所以钱粮的支给,每年都有固定的数额。至于征战调动时的特别拨款,将士的功劳赏赐,以及军队缺额而收取的奉养军队的钱款作为上供的封桩,虽然没有固定的数额,但也不是没有一定的衡量标准。封桩历朝历代都有,熙宁年间达到顶峰。后来虽然有“今后再不封桩”的诏令,但是军队一旦告急,就暂时答应他们的请求;稍微宽裕一些,就又恢复封桩旧制。这主要是因为,如果执政大臣贤能,缺额的钱就会用于朝廷;如果枢密院权力很大,缺额的钱就会归枢密院管。所以政和年间的军政比崇宁、大观年间更差,就是因为两府的权力此消彼长,不能严格遵守祖宗的法制。
中兴之后,朝廷很多时候都沿用以前的制度。绍兴四年,御前军器所反映说:负责杂务的人员编制是五百人,户部按规定发放粮饷。但自从明确要裁减人员后,很多人就都逃跑了。按照户部规定的标准,每月每人五斗五升米,每天还不到两升;每月四斗八升麦子,一斗麦子折合二百文钱,每天的伙食费是一百文,根本不够花。皇上就下令户部重新确定标准,每月每人发放一石七斗米,后来又增加到一石九斗。
绍兴五年,皇上又下令说:关于效用(类似于辅助人员)的旧制度,内公据和甲头的名称不规范,要改成“守阙进勇副尉”,每天发放二百五十文钱和两升米;甲头也改称“进勇副尉”,每天发放二百文钱和两升米。那些不是带甲入伍的人,还是按照原来的制度执行。宣抚使韩世忠说:“我们军队调动时,老弱病残都会跟着走,那些效用人员没有固定的月粮,只发放每日的口粮,士兵每天两升半米一百文钱,效用人员每天两升米二百文钱,请求每天再增加发放一升半米,这样士兵们就不会因为家庭负担而担忧,才能一心一意地为朝廷效力。”皇上就下令,驻扎军队的地方可以按照韩世忠的请求执行。
绍兴十三年,皇上又下令说:殿司的各级将领没有额外的田地供给生活,每天的口粮也不够,他们就派士兵去运输物资,严重损害了军队的管理。应该给他们每月发放一定的钱粮:统制、副统制每月一百五十千文,统领官每月一百千文,正将、同正将每月五十千文,副将每月四十千文,准备将每月三十千文,这些钱都要按月发放。这样他们生活有了保障,才能更好地为朝廷效力。如果还像以前那样派兵运输物资,私自役使禁军,贩卖的货物要按赃物论处,一定会严惩不贷。州县官员知道却不上报,也要承担同样的罪责。主管步军司的赵密说:以前规定军队五等人员的待遇,招募人员来填补空缺,是为了杜绝贪污腐败。只是招收白身效用人员来填补马步军使臣的空缺。按照五等人员待遇的规定,马军效用人员按照五人衙官的标准发放,步军效用人员按照三人衙官的标准发放。因为以前效用人员曾经带甲出入,每天只发放二百文钱和两升米;那些年轻力壮、善于射箭的人,看到新招募的效用人员待遇更好,就逃到别的军队去,想获得更高的待遇。现在计划招募白身效用人员和以前的效用人员一样,不分马军步军,一律增加他们的待遇,每人每天发放二百文钱和两升米,来填补使臣的空缺。
1166年,殿前司(相当于当时的军事部门)说:“按照规定,士兵60岁退休,军官65岁退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即使有战功,也只发一半。最近几年,退休人员的名单没好好管理,请求每个营都登记造册,把士兵的籍贯、年龄、入伍日期都详细记录下来,一份留在本营,一份送户部存档,一份交给总领,方便以后办理退休手续。” 这意思就是说,军队人事管理有点乱,得好好整顿一下,把退休人员的信息都登记清楚。
1172年,枢密院(相当于当时的军事最高决策机构)说:“从二月开始,七人一组以上的士兵,工资按二分钱、三分银、五分会子的比例发放;五人一组的士兵,工资按三分钱、四分银、三分会子的比例发放。士兵的口粮钱要全额发放。使臣的口粮和补贴,以及统制、军佐的供给比例不变。” 这段的意思是说,调整了士兵的工资比例,钱、银、会子(纸币)的比例不同,但口粮钱必须保证发到位。
1176年,枢密院又说:“兵部刚刚确定了军官的待遇标准:一到十等军官的月薪和补贴如下:效用一资守阙毅士,二资毅士,三资守阙效士,每月钱三千,折麦钱七百二十,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四资效士,钱三千,折麦钱九百七十二,米一石一斗三升有奇,衣绢各二匹;五资守阙听候使唤,钱四千五百,折麦钱一千八十,米一石二斗,绢三匹有半;六资听候使唤,钱四千五百,折麦钱一千二百六十,米一石四斗七升,绢五匹;七资守阙听候差使,八资听候差使,钱四千五百,麦钱一千四百四十,米一石六斗八升,绢各五匹;九资守阙准备使唤,十资准备差使,钱五千,折麦钱一千四百四十,米六石八升,绢各五匹。” 这段是说,兵部制定了详细的军官薪酬标准,从一到十等,详细列出了钱、米、布匹等各种补贴,等级越高,待遇越好。
绍熙元年,常德府知府王铢上奏说:负责边境城寨的官员,虽然是保卫边疆的,但是他们的俸禄少得可怜,而且发放也不及时。这些穷困的小官吏,拿什么来保持清廉呢?结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奸猾之徒偷漏军需物资,官民互相包庇,根本不管不问,所以收受贿赂的现象就多了起来。弓箭手、士兵、戍卒的口粮津贴,好几个月都发不下来,他们被饥寒所迫,就侵扰蛮族,小则发生争讼,大则引发边境冲突。请求朝廷严令州郡按月发放军粮,如果军粮还没发放,地方长官就不能先领自己的俸禄。这样才能让城寨的官兵得以生存,在紧急关头也能出力。安定边疆、平息盗贼,没有比这更紧要的了。
后来这种弊端越来越严重,到了咸淳年间,军队的将领们经常虚报人数,骗取军饷。就拿建康来说吧,有神策军两支,游击军五支,亲兵军两支,制效军两支,靖安、唐湾水军,游击采石水军,精锐破敌军,效用、防江军,这些军队最初设立的时候,只有骑兵和步兵两司的编制而已。后来又不断地设立新的军队和分队,编制人数越来越多,而实际人数却很少。一个统制每月领取的军饷,按会子计算,就有一万五千贯,推算其他军队,情况可想而知了。
九年的时候,四川制置使上奏说:戍边的士兵,每人每月只发放六千贯会子,可是四川的物价飞涨,请求增加到每人每月九千贯。当时国家的财政收入有限,而军粮的支出却无止境,榨取百姓的血汗,都用来充作军费,金银财宝都落入少数几个大将的私库,国库越来越空虚,最终导致了宋朝的灭亡。
大臣们曾经说过:古代,兵役和农业是一体的,官府没有供给军队的麻烦,国家却有防御的责任。后来,兵役和农业分开了,国家竭尽全力供养军队,对待他们像骄子一样,用到他们的时候却像佣人一样。现在边防的要务,非得让兵役和农业合二为一不可。他们的说法有两个:一个是屯田,一个是民兵。川蜀地区应该先屯田,再发展民兵;淮河、襄阳地区应该先发展民兵,再屯田。这是解决粮食和兵员问题的良策啊!但是他们的建议被权奸所阻挠,最终没有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