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这都是些古代衙门啊!御史台负责监督官员,看看有没有人犯错,就像现在的纪检委。大事儿就当面指出,小事儿就上奏弹劾。御史台下边还有三个部门: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管着。 什么祭祀啊、朝会啊,御史台的人都要盯着,保证百官站队站得整整齐齐。咸平四年的时候,还派了两个御史当巡视员,一个管文官,一个管武官,专门查违规的,工资、请假啥的都归他们管。祭祀的时候,他们还得监视祭祀过程,检查有没有人作弊,还得负责念誓言,监督大家斋戒。还有两个临时职位,一个叫廊下使,负责检查皇帝的伙食;一个叫监香使,负责国丧期间的焚香仪式。这五个职位,合称“五使”,不过到了元丰年间,这些职位名号就取消了。

御史大夫这个职位,宋朝初期其实不算正式编制,就是个荣誉称号,相当于现在给领导加个头衔。有些官员虽然是检校官,但带个“宪”字的官衔,比如“检校御史大夫”,听着也挺威风的。不过,到了元丰年间,这个职位也给取消了。

话说有个中丞,相当于电视台台长,以前还兼着检察长的活儿。凡是升任中丞但官职还没到位的,都先暂时担任右谏议大夫。熙宁五年,邓绾从知杂御史升任中丞,一开始给他安排的是谏议大夫的职位,但王安石说这跟以前的规定冲突,就只让他暂时担任龙图阁待制,兼管中丞的职务。从邓绾开始,御史中丞就不再直接升任谏议大夫了。到了九年,邓润甫从正言知制诰升任中丞,因为宰相的属官不能长期在宪府任职,所以他又被暂时调任右谏议大夫。元丰五年,承议郎徐禧被任命为知制诰,兼任中丞。徐禧说:“中丞负责纠察弹劾,却要去秘书省(舍人院)处理文书,感觉不太合适。”赶上新官制实行,知制诰的职位被取消了,他就以本来的官职试任中丞。南宋初年,任命官员特别多,到了隆兴年间以后,提拔的人就少了。淳熙十年,才任命黄洽为中丞,又过了三年才再次任命蒋继周。台谏官一般不兼任讲读官,神宗皇帝曾任命吕正献兼任,但也只是让他偶尔去讲学。中兴时期兼任的只有两个人,万俟卨和罗汝楫,都是秦桧的意思。庆元以后,司谏以上的官员都必须参加经筵了。

侍御史呢,就一个,负责协助台长处理政务。

殿中侍御史有两个人,主要负责用礼仪法度纠正百官的错误。凡是大朝会以及朔望日、六曹参政的日子,他们就东西相对而立,弹劾那些仪容不整的人。

监察御史有六个人,主要工作是监督六部和各部门的工作,发现错误就纠正,大的错误就上报弹劾,小的错误就当场指出。他们轮流负责祭祀活动的监察。每年都要到三省、枢密院等部门巡视检查。对六个方面的监察情况,要考核数量和质量,年底要总结上报,然后根据考核结果来升降官员。百官到御史台谢罪的,御史们会通过拜见、书信了解他们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如果地方官、监司、各部门处理不了的事情,御史可以直接上奏朝廷,在殿上陈述。官职低但是能进入宫殿当监察御史的,被称为“里行”。

治平四年,御史中丞王陶说:“奉旨选拔台官,但是真正有才能的官员,很多因为资历浅而达不到标准。”于是朝廷下令,任职三年以上的知县才能担任里行。熙宁二年,朝廷下令:“御史缺员,由中丞推荐,不用拘泥于官职高低。”三年,孙觉推荐秀州军事推官李定,皇帝很满意,任命他为太子中允,兼任监察御史里行,从此以后,选拔御史就由自己决定了。结果,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认为李定资历太浅,把起草的任命文书退了回去,拒绝起草,相继辞职。

元丰八年,裁撤了两个察官的职位,剩下的察官可以兼管言事。(绍圣二年又恢复了。)元祐元年,朝廷下令允许两位台谏官同时上殿奏事。还规定六部要将更改的事情画上黄圈,立刻向御史台报告。同时,将六察的旬报改为季报。四年,朝廷下令:“对御史台已经弹劾但拖延超过一个月的案件,即使遇到大赦也不能减免处罚。”元符二年,朝廷命令吏部:“对地方官吏的考核,成绩最好的要上报御史台考察,如果考核结果不实,要重新降职处罚。”崇宁二年,都省明确规定:“台官的职责是纠正错误,从宰相到百官,从三省到各部门,如果不遵守法令,有罪就应该弹劾,御史都有权纠正。”政和六年,朝廷下令在京的官员和外地的按察使,即使没有到朝廷上朝,也要到御史台谢罪。七年,中丞王安石建议:“把御史台查办案件的记录编成一本书,殿中侍御史以上级别的官员都要领取副本。”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

靖康元年,有个监察御史叫胡舜陟,他上奏说:“监察御史从唐朝到咱们宋朝,一直都是负责监督政事、弹劾坏官的。元丰年间和绍圣年间,这职责还写进了法令里。可到了崇宁年间,那些大臣为了方便自己,就修改了法令。我请求恢复祖宗法度,把监察御史可以言事的条文加回去。”皇帝就同意了,还下令宰相不能推荐台谏官。

以前的法令规定,御史每半年轮流去三省和枢密院检查文件,还要去六部检查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就能弹劾。南宋建立后,这制度就松懈了,很久都没执行。直到绍兴三年才恢复旧制。同年十一月,殿中侍御史常同又上奏说:“元丰年间设立了六察,从各部、寺监到粮仓、仓库,都分派了御史监督,后来被废除了。现在有些部门想申请不接受御史监督,恐怕这不是朝廷的本意,应该恢复旧制。”皇帝也同意了。乾道二年,朝廷下令:以后没做过两年县令的,不能当监察御史。庆元二年,侍御史黄黼上奏说:“高宗时期设六个监察御史,孝宗时期设三个,现在负责巡察的只有两个人,请求增加一个。”之后就一直保持三个监察御史的编制。

负责审核法律的检法官,只有一个;主簿也只有一个,负责处理公文和账目。宋朝初期,设有推直官两人,专门负责审理案件。当时有四种推直官:台一推、台二推、殿一推、殿二推。咸平年间,又增设了十个推勘官。元丰年间实行新的官制后,确定了官员的职务和人数,里行、推直等官职都被取消了。绍兴初年,朝廷下令,检法和主簿的任命要由殿中侍御史推荐。绍熙年间,侍御史林大中因为上奏的内容不合皇帝心意被罢免,他推荐的检法官李谦和主簿彭龟年也跟着被罢免了。嘉定元年,刘矩被任命为检法官,范之柔被任命为主簿,但之后这两个职位又空缺了。乾道年间精简吏员,前司主管班次二人,正副引赞官二人,入品知班三人,知班五人,书令史四人,驱使官四人,法司二人,六察书吏九人,贴司五人,通引官三人。

御史台啊,管勾台事就一个人,以前叫判台,都是朝官级别以上的人担任。主要负责上表祭祀,查处违规失误的事。 还有两个令史,一个管班次、一个管差役,还有一个书吏,不过从北宋中兴以后就没这个职位了。

秘书省的监和少监,各一个人,监掌管着古今所有的书籍典籍、国史实录、天文历法这些事儿,少监是监的副手,丞来协助他们。秘书省下面还有五个部门:一个著作郎,两个著作佐郎,负责修撰历法;两个秘书郎,负责管理集贤院、史馆、昭文馆、秘阁的书籍典籍,他们把书籍分成甲乙丙丁四个部门,分别管理;四个校书郎,两个正字,负责校对典籍,纠正错误,他们都听从上级的指挥。不过,历法的编修可不是他们能参与的。每年夏天要曝晒书籍,政府会发放酒食费用,尚书、学士、侍郎、待制、两省谏官、御史都要参加。要是赶上庚伏(古代避暑的日子),朝廷会提前派宦官传达旨意,让他们早点回家。重大典礼,长官和副手都要提前参加会议商讨。总之,对秘书省这些儒臣的待遇,其他部门没法比,各种宴请赏赐,都按照旧例执行。

宋朝初期,把三馆设在长庆门北边,叫西馆。太平兴国初年,在升龙门东北建了三馆书院,三年后改名为崇文院,把西馆的藏书都搬过去了。东边走廊是集贤书库,西边走廊分成四个部分,是史馆书库。大中祥符八年,又在右掖门外建了个外院。天禧初年,正式把这三馆作为机构名称,还设置了检讨、校勘等职位。检讨由京官担任,校勘呢,从京官、幕僚到选人,都可以担任。还安排了两个内侍做勾当官,负责管理三馆的书籍典籍,另外还有孔目官、表奏官、掌管库房的各一人,还有一个内侍监察书库,还有一个兼管秘阁典籍的孔目官。

话说,秘阁这地方啊,是宋太宗端拱元年的时候,在崇文院的大堂里建起来的。里面放的都是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的书籍真本,还有宫里送来的珍贵字画之类的宝贝。到了宋真宗淳化元年,皇上又下令在三馆旁边设立直阁和校理的职位,都是用朝中的官员来担任。还设了个判阁事的,得是三品以上的大官才行。直阁和校理都管秘阁的事儿,主要负责抄写和整理秘阁里的东西。当时还有专门的供奉人员和装裱工匠,一共十二个人。后来到了宋神宗元丰五年,这些贴职的官儿都被撤了,秘阁正式归属崇文院管理,这才算定下了编制,分了四个案卷,配了八个办事人员。

崇文院呢,是宋太祖太平兴国三年设立的。端拱元年,秘阁才在崇文院里建起来。昭文馆、史馆、集贤院这三个馆,名字沿袭唐朝的旧制,不过书库就设在崇文院的走廊底下。三馆、秘阁和崇文院,都有各自的贴职官员。另外还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校勘这些职位,大家一起就叫馆职。一开始,宋英宗皇帝跟大臣们说:“这些馆阁啊,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可现在要选几个人出使,竟然找不到合适的,难道是人才不够吗?”欧阳修就说:“现在选拔人才的路子太窄了,馆阁的官员只负责编校书籍,所以提拔得比较慢。”皇上说:“你们各自推荐几个人,就算是亲戚朋友,世家子弟,也不必避讳。”于是,当时的宰相韩琦、富弼,参知政事欧阳修、吕公著,每人都推荐了五个人。还没来得及考试呢,宋神宗就登基了,他先召这十个人来考诗赋。结果开封府提点陈汝义还另外奏请皇上,说自己已经预先考过这些人了,觉得他们不错。这下可把御史吴申给急坏了,他上奏说:“考馆职的人,应该考经史和政务,别考那些辞赋了!”皇上就下令说:“从今以后,考馆职就只考策论了。”

到了熙宁二年,又设立了崇文校书的职位,第一个被任命的是河南府永安主簿邢恕。皇上还下令说,以后凡是选拔可用之才,都先任命为校书,等两年之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拔为馆职官员。到了熙宁五年,崇文院正式归属秘书省管理。

一开始,也就是元祐年间刚开始的时候,朝廷又设立了直集贤院和校理的职位。从校理往上,一共分六个等级,内外官都可以兼任,待遇和以前一样。 还制定了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馆职的办法,考试合格的人被任命为正字,京城官员则被任命为校书郎。 (校书郎干满两年,就能升任集贤校理。秘书郎、著作佐郎的级别和集贤校理差不多。著作郎的级别比直集贤院、直秘阁高。丞三年后才能升任秘阁校理。)

三年二月,皇帝下令,考试唱名的那天,从秘书丞到正字都要上殿侍立。九月,又在宫殿里再次考试贤良之士。五年的时候,朝廷设立了集贤院学士,还设立了校对黄册的官员。(绍圣年间刚开始的时候,就取消了校对黄册的职位,改由编修历书的人员来选取本省的官员,集贤院学士改称殿修撰,直院改称直秘阁,集贤校理改称秘书校理。)十二月,皇帝下令礼部,让本省的长官和次官确定仇之的考核结果,月底要上报。(入伏以后中午休息时间减半,过了伏天就恢复原样,这是根据苏轼的请求决定的。) 同时,也取消了本省官员任期满后担任馆职的规定。

元符二年,朝廷下令,职事官不再兼任馆职,所有官制都恢复到元丰年间的旧制。崇宁五年,朝廷下令,馆阁的官员都必须是进士出身。政和五年四月,朝廷下令,把秘书省殿改名为右文殿,集贤殿修撰也改名为右文殿修撰。 这个月,皇帝到景灵宫祭祀,回来后顺便去了秘书省。皇帝下诏说:“我召见了众多人才,也参观了藏书的府库,祖宗留下的文章都在这里,可是房屋简陋狭窄,实在配不上太平盛世右文殿的盛况,应该好好修缮一下。” 八月,朝廷下令把秘书省迁到新的左藏库,把原来的地方改建成大殿。七年,朝廷下令把收集到的遗书编成目录,命名为《秘书总目》。宣和二年,确定了秘书省的员额:监、少监、丞都按照元丰年间的旧制,著作郎定员四名,校书郎两名,正字四名。

过了江以后,事情太多了,没顾得上整理书籍。到了绍兴元年(1131年),才下令设立秘书省,先定编制:秘书监或少监一人,丞、著作郎各一人,校书郎、正字各两人。后来又参考以前的制度,对校书郎、正字进行考试,通过学士院考核后再任命。从那时起,就开始搜集遗失的文献,补充修补残缺不全的地方,四库的书籍大体上齐全了。

接着,秘书省又重新设立了史馆,开始修撰《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选取秘书省的官员兼任检讨、校勘,再从侍从官员中选取修撰。到绍兴五年(1135年),效仿唐朝十八学士的制度,除了监、少监、丞之外,又增设著作郎、秘书郎各两人,校书郎、正字一共十二人。还把史馆搬到了秘书省旁边,另建了一座房子,以加强史馆的工作。

绍兴九年(1139年),朝廷下令,著作局只负责修订历法,如果要修撰国史就设立国史院,要修撰实录就设立实录院,这样才能名实相符。绍兴十三年(1143年),又下令恢复每年举行曝书会。这一年的冬天,新的秘书省建成了,少监游操效仿政和年间的做法,请求设置提举官,于是就授予礼部侍郎秦熺担任这个职位,负责搜集遗失的书籍,还铸造了印章赏赐给他。又设置了编定书籍官两人,由校书郎、正字担任。

皇上孝宗登基后,下令招揽培养人才,招收人数不设上限,想招多少就招多少。到了干道九年,正字这个职位只招了六个人;到了淳熙二年,又设立了监、少这两个职位,这在以前都是没有的。除了少监和丞之外,其他职位一共招七个人,后来又下令取消了招收人数的限制。

到了绍熙二年,馆职人员缺人,皇上就下令招考两个人,还特别强调要仔细挑选,选那些学问好、议论公正的人。从那以后,除了监、少、丞这三个职位,其他职位大多只招两个人。那时候,陈傅良上书建议说:“请把右文、秘阁修撰和原来的馆阁校勘三个职位,都定为史官。从校勘做起,慢慢升迁到秘阁修撰,再升到右文。在院里待上三五年,如果表现出色,就提拔到更高的职位,这样既能体现出专职的效用,也不会让这些职位显得冷清。”当时大家都觉得这个建议很好,可惜最后没实行。

中兴时期,把档案分成了四个部门:经籍、祝版、知杂、太史。每个部门的人员编制如下:都、副孔目官各两人,四库书直官两人,表奏官、书库官各一人,守当官两人,负责写正楷字的五人,守阙一人,正贴司和守阙各六人,看门的监门官一人,这个职位用武官担任,还有一个专知官。

日历所,说白了就是隶属于秘书省的一个部门,主要由著作郎和著作佐郎负责。他们把宰相处理政务的记录、左右史官的起居注等等资料收集起来,整理成册,就成了那个时代的历史记录。以前呢,门下省有个编修院,专门负责修撰国史、实录,也管日历的编修。

元丰元年,皇帝下令说:宣徽院之类的部门以后不用再给起居院送资料了,直接给编修院的日历所送就行。过了四年,十一月,编修院被撤销了,并入了史馆。按照新的官制,日历所就归秘书省国史案管了。又过了两年,皇帝又下令,秘书省的长官和次长不许参与日历的修撰工作,写完书稿后就得马上交上去,防止泄密,这和以前编修院的规矩一样。

八年后,皇帝任命吏部郎中曾肇和礼部郎中林希兼任著作郎。从这时候开始,日历所的官员就开始兼职了。到了元祐五年,国史案被单独设立成一个机构,专门负责国史、实录和日历的编修,改名叫国史院,隶属于门下省,不再归秘书省管了。

可是到了绍圣二年,日历所又回到了秘书省。宣和二年,皇帝下令撤销京城里所有的修书机构,只有秘书省的日历所(也就是元丰年间国史案)留下。除了著作郎负责日历的修撰,人数不固定之外,其他负责编修日历和管理书库的官员,都按照元丰年间的规定来。

绍兴元年,开始修撰皇帝的日历,皇帝下令把机构改名叫“修日历所”,秘书省的长官和次长也参与修撰。三年后,皇帝又下令让宰相负责督办,侍从官员参与修撰。同年的十一月,机构名称又改成了“修国史日历所”。四年后,名字又改成了“史馆”。十年后,又恢复了旧制,并入秘书省国史案,由著作郎和著作佐郎负责修撰,以前史馆的官员都回到原来的岗位。没过多久,机构名称又改回了“国史日历所”,同时还负责修撰《神宗》《哲宗宝训》。

隆兴元年,圣政所并入日历所,还是由宰相负责督办,日历所的官员负责具体执行。

会要所呢,就是让省里的官员负责处理相关事务。绍兴九年的时候,皇帝下令让秘书省的官员校对《国朝会要》,还给每个官员都加了茶水费。

乾道四年,皇帝又下令让尚书右仆射陈俊卿兼任提举编修《国朝会要》的差事。每次提举官开会审查文件的时候,大家就在本省的道山堂集合,一起提交材料。参与的官员包括提举官、承办的官员、主管各部门的官员,还有国史日历所的官员也一起参与。

到了乾道五年,皇帝又下令让秘书省再次对《国朝会要》进行删减和修订,说是要继续修撰《国朝会要》。到了乾道九年,秘书少监陈骙建议说:“咱们把建炎年间以后的会要编成一本书,就叫它《中兴会要》吧!”皇帝也同意了。之后,《国朝会要》的修撰工作就一直持续下去,并且归属于秘书省管理。

一开始,绍兴三年,朝廷下令设立国史院,要重新修撰《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 当时就让一些官员担任修撰,后来又任命左仆射吕颐浩担任提举国史,右仆射朱胜非担任监修国史。 四年后,又设立了直史馆,以及各一名检讨官和校勘官。五年后,又增设了两名修撰官,校勘官的人数则没有固定。那时候,国史和实录都放在史馆里,还没分家呢,没说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

绍兴九年,要修撰《徽宗实录》,朝廷下令正式设立实录院,还是由宰相担任提举,官员们担任修撰、同修撰,其他官员担任检讨,人数不固定。 第二年,因为正史还没修好,朝廷下令撤销史馆的官员,把他们都并入实录院。 到了绍兴二十八年,《实录》写完了,朝廷下令修撰《三朝正史》,又重新设立了国史院,由宰相担任监修,朝廷的侍从官员兼任同修,其他官员担任编修。 第二年,朝廷下令国史院由宰相提举,并设置了修国史和同修国史各两名,编修官也两名,还设立了都大提举诸司官、承受官、诸司官各一名,都由内侍省的官员担任。

隆兴元年,把编类圣政所并入国史院,让起居郎胡铨担任同修国史。隆兴二年,参政钱端礼代理监修国史;乾道元年,参政虞允文代理提举国史;这些都是以前没有过的。乾道二年,朝廷下令设立实录院,修撰《钦宗实录》,修撰和检讨的官员都由史院的官员兼任。四年后,《钦宗实录》完成了,朝廷下令修撰《钦宗正史》。 然后任命右仆射蒋芾提举《四朝国史》,还增加了四名编修官。

淳熙三年,特地任命李焘担任秘书监,同时代理同修国史和实录院同修撰。淳熙四年,撤销了实录院,只保留史院。淳熙十五年,《四朝国史》完成了,朝廷下令撤销史院,又重新设立实录院,修撰《高宗实录》。庆元元年,设立实录院修撰《孝宗实录》。庆元六年,规定实录院同修撰为四名,检讨官为六名。嘉泰元年,设立实录院修撰《光宗实录》。嘉泰二年,又重新设立了国史院,从此国史院和实录院就一起存在了。

档案馆的办事人员,同时兼管国史馆的工作,负责检查文书的只有一人,而管理书库的却有八个人,负责写楷书的也有四个人。

太史局啊,主要负责观测天文,制定历法。日月星辰、风雨气候,还有吉凶祸福这些事儿,每天都要观察记录,然后汇报给上面。每年要给全国发放历书,所以得提前做好,然后呈递上去。祭祀、婚礼、还有大型仪式,都要他们选个好日子。太史局的官职可不少,有令、有正,还有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还有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等等。局里的领导,也就是判局和同判,都是从五官正以上,工作出色、考试成绩优异的人里选拔的。保章正五年升迁一次,直长到令十年升迁一次,就灵台郎是考试通过了才能升,至于挈壶正,那是一辈子都别想升了。太史局下面还有几个部门,比如天文院、测验浑仪刻漏所,专门用浑仪台日夜不停地观测天象。

钟鼓院负责文德殿的钟鼓楼,还有刻漏和进牌这些事儿。印历所呢,就负责刻印历书。南宋迁都之后,这些部门都归到秘书省管了,长官、副手、丞、郎轮流值班检查。

算学这块,宋神宗元丰七年的时候,朝廷下令在四次选拔官员的时候,同时选拔精通算学的官员,允许他们在吏部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一等可以直接当博士,中等和稍差一点的,就当学谕。到了哲宗元祐元年,有人说:“算学监虽然按照圣旨要修建,但到现在还没开工,选拔算学官员的考试也没人通过。我担心这样白花钱,请求停止修建。” 后来到了徽宗崇宁三年,才把元丰年间制定的算学条例修订成正式的命令。五年后,又把算学给撤了,让它并入国子监。不过到了十一月,因为薛昂的请求,又重新设立了算学。

大观三年,太常寺考证,把黄帝尊为算学鼻祖,从常先、力牧到周朝的王朴,一共七十多位算学家都被列入祭祀名单。四年后,算学学生并入了太史局。到了宣和二年,朝廷下令,把这些官职都给撤销了。

殿中省的监和少监,各设一人。监呢,负责管理皇帝的饮食、医药、衣服、帐篷、车驾和住所等方面的事务,少监是监的副手,丞协助他们工作。整个殿中省下辖六个部门:尚食局负责皇帝的饮食;尚药局负责皇帝的医药和诊疗;尚酝局负责皇帝的酒;尚衣局负责皇帝的衣服和帽子;尚舍局负责皇帝住所的帐篷;尚辇局负责皇帝的车驾。每个部门都有两个典御,六个或者四个奉御,以及一两个看门的。此外,尚食局还有膳工,尚药局有医师,尚酝局有酒工,尚衣局有缝衣的,尚舍局有负责帐篷的幕士,尚辇局有负责车驾的官员等等,这些人都分别隶属于各自的部门。 殿中省还设有提举六尚局的官员和管干官各一人。

以前殿中省有个判省事,由一些没有具体职务的朝官担任。虽然有六个尚局,名字虽然不同,但实际上都归殿中省管,官员也跟着部门走,不直接隶属于殿中省。殿中省主要负责皇帝在郊祀、元旦、冬至祭祀时在殿中的用品,以及祭祀祖庙、神主时用的祭祀用品和伞扇。殿中监还监管秘书监,其实就是个挂名的闲职。宋神宗元丰年间,想恢复殿中省,但宫里没地方,就下令御辇院不再隶属于其他部门,独立运作。最初,权太府卿林颜在检查内库时,发现各种御用物品杂乱堆放,于是请求恢复殿中省的六尚局,以更好地服务皇帝。

于是徽宗皇帝就拿出前朝的《殿中省图》,让三省按照图纸执行,具体方案都是左正言姚祐制定的,这是崇宁二年发生的事。三年后,蔡京又上交了修订后的《殿中省六尚局供奉库务敕令格式》和《看详》六十卷,还冠以“崇宁”之名。政和元年,殿中省高伸又编定了《六尚供奉式》。靖康元年,朝廷下令六尚局恢复祖制。还下令说:“六尚局既然取消了,宫里每年进贡的数不清的物品,反而给百姓带来了负担,这也不是祖宗的旧制,都取消了吧!”

御药院的负责人,可不是什么固定的职位,都是从宫里伺候人的内侍里挑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检查秘方,按时配制药品,然后进贡给皇帝,或者供应宫里需要。以前啊,在御药院做事的人,升官到一定程度,就能被授予团练使、防御使之类的虚职,这叫“暗转”,算是偷偷摸摸地享受恩泽,时间长了,就越来越不成规矩。到了嘉祐五年,皇帝下令,御药院的内侍,如果本来应该升迁,但因为特殊原因被留了下来,等他们离开御药院的时候,再根据他们留任的时间,给予相应的升迁,而且不能把之前应该升的官职加起来算。那些不是因为在御药院工作而被留任的人,离开的时候,就别再额外赏赐官职了。御药院里,除了负责人,还有八个典吏,十一个药童和七个工匠。到了崇宁二年,御药院被并入了殿中省。

尚衣库使和副使,以前叫内衣库,大中祥符二年改的名。这个部门有两个监官,都是从内侍或者三班衙门里选的。他们负责管理皇帝穿戴的帽子、衣服、伞和扇子这些东西。每逢皇帝上朝或者举行大典的前一天,他们就要把皇帝要穿的龙袍、玉圭、朝服这些东西从内库里取出来,准备好等皇帝用,事后还要再放回内库。尚衣库还有个典吏,四个工匠,以及十个管库房的人。

内衣物库,在文德殿后面,太平兴国二年设立,专门收纳各种丝绸布匹,比如绫、锦、西川产的鹿胎绒、绫、罗、绢等等。大中祥符元年,它被并入了其他部门。内衣物库有两个监官,由京城的朝官和内侍担任(以前是三个,由各部门的使、副使和三班衙门、内侍担任)。他们负责接收各种锦缎、绫罗绸缎、丝绸、银器和腰带的材料。他们还要根据年度预算,准备衣服,以备赏赐给诸王、宗室、文武大臣、禁军将校,还要负责给宰相、亲王、皇亲国戚、使臣准备生日礼物,以及给两府官员、百官、皇亲国戚在转官、朝辞时特赐的物品,还有给辽国等外国使臣送行的银器、弓箭、腰带。内衣物库还有八个典吏,三十一个管库房的人。

新衣库在太平坊,有两个监官,由各部门的使、副使、三班衙门和内侍担任。他们负责接收锦缎、各种丝绸和衣服,以备赏赐和国家典礼之用,还要负责接收衣服,赏赐给各部门的工匠和军队。新衣库还有两个看门的,由三班衙门的官员担任。此外还有十个典吏和五十五个管库房的人。

太平兴国二年设立了朝服法物库,后来又分成了三个库房:一个在天安殿后面,一个在右掖门内北廊,一个在正阳门外。 每个库房都有两位监官,由各部门的使臣、副使以及三班、内侍人员担任,主要负责管理百官的朝服和各部门仪仗的物品。每个库房有三位典籍和三十名库房人员。崇宁二年,这些机构都并入了殿中省。(以前还有裁造院、针线院和杂卖场,后来也都裁撤合并了。)

太常寺设卿、少卿、丞各一人,博士四人,主簿、协律郎、奉礼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管礼乐、郊庙、社稷、坛壝、陵寝等祭祀活动,少卿是卿的副手,丞协助他们工作。 礼仪分为五种:吉礼、宾礼、军礼、嘉礼、凶礼,太常寺都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仪式。祭祀有大祭和小祭之分,祭祀用的牲畜、币帛、玉器、酒、祭品、器物和服装都有严格的等级区分;太常寺还负责掌管乐律、乐舞、乐章,制定宫架、特架的制度,祭祀时要根据乐章的顺序演奏。凡是皇帝亲祭以及每月初一、十五朝拜景灵宫、郊祀告祭太庙,太常寺都要负责协助安排礼仪的程序和升降次序。每年祭拜陵寝时,也要根据礼仪规定准备好祭祀用品交给祭祀官员。所有祭祀活动,从差遣官员、选择祭祀日期、斋戒等事宜,太常寺都要检查监督并向上汇报。初献祭祀由执政官员主祭,则卿为终献,卿主祭,则少卿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如果有人缺席,就按照顺序互相代理。郊祀结束后,要起草御札,呈报给皇帝。宫架、鼓吹、警场等,都要提前按计划演练。其他祭祀活动以及朝会、宴享、上寿、册封等仪式的物品也一样要提前准备。如果礼乐制度需要增减修改,或者祭祀典礼、神祇祭祀、爵位称号以及封爵继承等事项需要考证核定,都要拟定奏章上报礼部。太常寺还要负责颁布太医署的政令。

宋朝初期,太常寺的判官位置没有固定的编制,都是由两制(指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等高官)以上级别的人员临时担任,只有一个丞,由礼部官员中资历较老、级别较高的担任。另外还设了一个太常礼院,虽然隶属于太常寺,但实际上是独立运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一些重要的礼仪事务。礼院设有判院和同知院,一共四人,太常寺和礼院的工作互不干涉。

到了康定元年(1040年),才设立了太常寺的判寺和同判寺,这才开始兼管礼院的事务。到了元丰年间(1078-1085年),才正式明确了太常寺的职权范围。当时太常寺有五个公案,十一个办事人员。无祐三年(1098年),朝廷下令太常寺设立正副长官,其他寺庙的监官也互相设置。绍圣年间(1094-1097年),又恢复了以前的制度。

大观元年(1107年),凡是太常寺接到圣旨要执行的典礼事务,都要由博士们轮流负责,整理成册,以便讨论。政和四年(1114年),朝廷规定,如果负责祭祀典礼监察的御史缺员,就由六部郎官或馆职人员临时担任。宣和三年(1121年),朝廷下令太常寺每五年要对礼仪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和修订,并选拔人员接替编修工作。

建炎初期(1127年),为了精简机构,很多冗余的官职都被裁撤了,只有太常寺和大理寺没有被裁撤。朝廷下令让太常寺少卿兼任宗正少卿,同时取消了丞和簿的职位,只保留了一个博士。绍兴三年(1133年),又恢复了丞的职位。绍兴九年(1139年),有大臣建议:“元丰年间明确太常寺主要负责讨论礼仪的是四个博士,请求参照旧制,增加博士的编制,以符合朝廷搜集补遗、完善礼仪制度的意图。”于是朝廷增设了一个博士的职位。绍兴十年(1140年),又设立了主簿一员。绍兴十五年(1145年),朝廷下令太常寺讨论并制定关于籍田(皇帝亲自耕种的田地)的管理条例,并增设了太社令(主管太社祭祀的官员)的职位。

隆兴元年(1163年),又裁撤了一个博士和一个主簿的职位,同时将光禄寺并入太常寺,并取消了丞的职位。第二年,朝廷下令恢复丞和簿的职位,沿用以前的制度。

第一部分:

九个部门的分工,分别是:礼仪部门,负责讨论大型庆典礼仪、神祠道释事务、追封谥号、查核忌日等;祠祭部门,负责大小祠祀活动的差遣官员以及酒、祭品、蜡烛、礼品等物资的准备;坛庙部门,负责管理祭坛、庙宇和陵寝;大乐部门,负责大乐的教习、乐舞、鼓吹和仪仗队的管理;法物部门,负责提供朝会和祭祀的服装;廪牺部门,负责一年中祠祀活动的牲畜祭品以及祭祀场所的清洁;太医部门,负责处理官员求医以及补充太医和助教等人员;掌法部门和知杂部门,共同负责寺院的规章制度和杂务。此外,还裁减了一些冗员,保留了赞引使二人,正礼直官二人,副礼直官二人,正名赞者七人,守阙赞者七人,私名赞者七人,胥吏一人,胥佐四人,贴司一人,书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二人,祭器司供官十人,乐正三人,鼓吹令一人,本寺天乐祭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圆坛大乐礼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一人。

第二部分:

博士负责讲解和确定五礼的仪式,如有改革,则要根据经书进行审核。凡是按照规定应该追封谥号的,都要考察其生平事迹,然后撰写谥文。如有祭祀活动,则要监督仪器物品,并负责一切引导工作。主簿负责稽查和保管簿书。协律郎负责管理音律,使之与阴阳之声相协调,并确定宫架、特架乐舞的位置。大型祭祀宴饮时,要挥动指挥棒来指挥乐队演奏的开始和停止,举起指挥棒和柷(一种打击乐器)乐队就开始演奏;放下指挥棒,敲击敔(一种打击乐器)乐队就停止演奏。凡是关于音乐方面的事务,都由他负责。

第三部分:

奉礼郎负责奉献币帛给初献官,大型祭祀活动则要设置亲属的祭位。太祝负责朗读祭文,献上黍米祝祷,在饮福时进献酒爵,并接受空酒爵。郊社会负责巡视郊外和社稷。坛壝负责打扫卫生,祭祀时要检查牲畜。太庙令负责宗庙祭祀,以及七祀祭典和功臣从祀的礼仪。

负责皇家祭祀耕种的官员,掌管皇帝亲耕的农具和收成,种植五谷杂粮和蔬菜水果,还要储存冰块以备不时之需。

负责宫殿清洁的官员,带领手下人员打扫庙宇庭院,负责一切修缮和清洁工作。

那些管着郊庙祭祀器物、朝服和各种物品的库房,都负责保管祭祀和朝会时用的器物和服装。各种冠服,根据等级分别发放给相关官员使用。“提点管干郊庙祭器所 南郊太庙祭器库 提点朝服法物库所 朝服法物库南郊什物库 太庙什物库”这些地方,就是负责这些事情的。

负责宫廷音乐的部门,掌管宫廷宴会的音乐和舞蹈排练,根据艺人的技艺水平进行考核和奖惩。“教坊及钤辖教坊所”就是负责这些的。

负责皇室陵墓的部门,掌管历代帝王后妃的陵墓和园寝,并按时祭祀。“诸陵祠坟所”就是负责这些的。

太医局的设置和管理,那可是相当复杂。它设有丞、教授,还有九个科室,医生一共三百人。年底会对所有医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奖惩。太医局是熙宁九年设立的,最初由知制诰熊本和提举大理寺丞单骧负责。后来,朝廷下令太医局不再隶属于太常寺,而是设置提举一人,判局二人。判局的职位由精通医术的人担任。每个科室都设有教授一人,由翰林医官以下的官员、上等学生以及各地名医担任。学生每年春天都要参加考试,合格者才能成为三百名医生中的一个。太学、律学、武学的学生以及各军营的将士生病了,都要轮流到太医局治疗。每个医生都发给印章和纸张,记录治疗情况,年底根据他们的工作业绩评定等级,并给予相应的俸禄:上等每月一千五百文,最多二十人;中等每月一千文,最多三十人;下等每月五百文,最多五十人。如果失误太多,就会被降职或免职。如果医生收受士兵的钱物,就要按照强索钱财的罪名处罚。原本允许学生们兼职,但禁止他们主动拉客户。后来,官制改革,太医局一度隶属于太常寺礼部,政和年间以后,又归属于医学,具体情况可以查阅《选举志》。孝宗隆兴元年,朝廷精简医官,取消了局生。后来虞允文请求恢复医学科,于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医生,不再设立太医局,由太常寺代管。到了绍熙二年,太医局又重新设立,局生人数定为一百人,其他方面都沿袭了太医局未被取消之前的规制,依旧隶属于太常寺。

大晟府啊,老大是主管音乐的大司乐,老二是典乐,相当于副手。然后呢,还有个大乐令,级别跟丞相当。再往下就是主簿和协律郎。 府里还有好多小官,比如负责检查音律、写写乐谱、管理乐谱之类的,这些官职都用京城的官员、通过考试选拔的人或者懂音乐的普通老百姓来担任。 另外,还有一些武官负责看守府门和乐器库房,还有一些皇帝身边的侍卫和内务官员来管着整个府里的运作。

大晟府主要管着六个方面的事儿:大乐、鼓吹、宴乐、乐器、杂务和乐律制度。以前啊,国家里的礼仪和音乐都是由奉常寺管的。到了崇宁年间,才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来研究制定新的音乐,音乐搞定了之后,就成立了大晟府,专门管这些事儿,礼仪和音乐这才分开了。 结果没过几年,崇宁五年二月,为了精简人员,把大晟府并到了礼部;可到了九月,又恢复了原样。

到了大观四年,因为大晟府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待遇太好了,又精简了一部分人,撤销了大乐令一个职位,还有两个监官的职位也取消了,剩下的官员俸禄都按照太常寺的标准来发。 最后,到了宣和二年,皇帝下旨说,大晟府这几年添置的人员太多了,都是些没用的花架子,干脆就全撤了,以后也不再设立了。

宗正寺啊,设置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呢,主要负责整理宗族谱系和籍贯,区分昭穆关系,确定亲疏远近;少卿是卿的副手;丞协助卿处理事务。

寺里要修订的册籍一共有五种:一是玉牒,按照年代顺序记录皇帝的家族世系,包括政令赏罚、领地户口、丰收灾荒吉凶等等;二是各籍,按照同姓宗亲的亲疏远近来排列;三是宗藩庆系录,明确宗族谱系来源,列出子孙的名字、官职和品级;四是仙源积庆图,考证世系分支,并标明与本宗的关系;五是仙源类谱,记载男女宗亲、婚姻、官爵升迁,以及功过、生死。这些册籍的修订更新频率不一样,玉牒、谱、籍十年修订一次,图三年修订一次,其他的每年都得更新。

宋朝初期,原先设有两个判寺事,由宗室两制以上官员担任,如果缺人,就由宗室朝官以上的人员代理丞的职务。宗正寺主要负责祭祀宗庙陵寝,管理皇族族谱。主簿一人,由京官担任。以前,丞、簿以上官员都由宗室人员担任,统称寺事。刚开始设置卿和少卿的时候,通常由常参官代理寺事。大中祥符八年,兵部侍郎赵安易兼任卿,判寺赵世长改任知寺事。九年,才正式规定丞、郎以上官员可以兼任卿,给事中、舍人以下可以兼任少卿,郎中以下可以兼任丞,京官可以兼任主簿。如果卿的职位空缺,就由丞以下官员代理寺事,但不用“知寺事”或“判寺事”的称谓。

元丰年间实行新的官制后,朝廷下令宗正寺长官和副手不必都用皇族成员担任,因为当时已经设立了大宗正司来管理皇族事务。南宋渡江之后,卿的职位并不经常设置,只有一个少卿,由太常寺卿兼任。绍兴三年,又设置了一个少卿。绍兴五年,恢复了丞的职位;绍兴十年,设置了主簿;隆兴元年,丞和主簿的职位被合并取消。第二年,朝廷又下令恢复丞和主簿的旧制。嘉定九年,朝廷下令将宗学划归宗正寺管理,从此宗正寺官员也参与了考试阅卷。宗正寺分管两个方面的事务:一是宗族籍贯,二是其他杂务。寺里的工作人员包括:胥长一人,胥史一人,胥佐二人,楷书二人,贴书二人。

大宗正司这部门,是景祐三年才刚成立的。一开始呢,让皇上的哥哥,宁江军节度使濮王,来管大宗正司的事儿,还让皇上的侄子,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守节,也来帮忙管,算是副手吧。到了元丰年间,正式改了名,还是保留了正职和副职各一个,都得从宗室里那些当过团练使、观察使以上,德高望重的人里挑。底下还有两个丞,得从文官里,京城的朝官以上级别的人选。

主要工作呢,就是管着皇族宗室成员,教育他们做好人,学习点技艺啥的。要是宗室成员之间闹矛盾打官司,大宗正司就负责调解,纠正他们的错误。要是有人犯了错,得先上报皇上。要是遇到法律条文解决不了的事儿,那就直接进宫,请皇上做决定。宫里那些官员出入宗室的记录,每天都要记下来,每三个月整理好一起上报。每年还要统计宗室成员的生死人数,报给宗正寺。总之,宗室成员的多少,远近亲疏,还有赏罚的规矩,大宗正司都管着呢。

大宗正司里,有个记室,负责起草奏章;还有十二个讲书先生,分工教学,顺便还管着小学的事儿。以前呢,大宗正卿都是从宗室里选德才兼备的来当,然后副手叫同知,地位更高的就叫判。到了熙宁三年,才开始让两个非宗室的朝廷官员当大宗正丞,还专门设了睦亲宅和广亲宅。那一年,还把管睦亲宅、广亲宅,以及那些郡县主之类的官职都给撤了,把他们的工作都归到宗正司来管。从熙宁年间设立大宗正丞开始,第一个担任这个职务的就是都官员外郎张稚圭。

神宗皇帝一开始有点犹豫,觉得用非宗室的人不太合适。王安石就说:以前的大宗正,其实也有不少不是宗室的人担任过啊,你看春秋时代那些公侯大夫的事迹就知道了。神宗说:“这个虽然没有前朝的先例,但这么做有什么坏处吗?”王安石说:“圣人制定制度,也不一定都要遵循以前的做法啊。”于是,神宗就召见张稚圭,正式任命了他。大宗正司下设五个部门,有十一个办事人员。元丰五年,朝廷下令大宗正司不再隶属于六部,而是直接向中书省汇报工作。元祐四年,朝廷规定,宗室成员如果越过大宗正司直接上诉,要治他们的罪。六年,朝廷下令宗正司按照熙宁年间的规定,在各机构设立小学,招收八到十四岁的孩子入学。绍圣元年,朝廷下令,对宗室里那些父母双亡、孤苦贫穷的人,要经过核实后给予救济。四年,朝廷规定,宗室成员,包括妇女,如果从外地回到京城,都要向宗正司报备。崇宁三年,朝廷下令,大宗正司和外宗正司要把宗室成员的生平事迹整理成册,修订宗谱。政和三年,朝廷任命知大宗正事仲忽为宗子学的提举。

崇宁三年,在南京设立了南外宗正司,在西京设立了西外宗正司,每个都设立了敦宗院。一开始,讲议司建议说:宗室里那些远亲,住在两京和附近郡县的,都应该设立敦宗院,两京各设一个外宗正司。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同时,朝廷还下令,在各地选择德才兼备的宗室成员担任知宗,负责管理居住在各地的宗室成员,并恢复了宗学的博士和正录的员额。大观四年,这些机构被撤销了,政和二年又恢复了。朝廷还下令,敦宗院里那些有才华、品行好的宗子,可以由外宗正司官员考察后上报朝廷。

中兴之后啊,就让地位高、身份尊贵的人担任大宗正的事务,主管和副主管的设置跟以前一样。又新设了一个大宗正丞的职位,由文官担任,主要负责管理宗室成员,监督他们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约束。

宗室成员在南班的考核、升迁、继承爵位、请求赏赐等等,都要大宗正司审核是否符合规定;他们的婚姻嫁娶、陪嫁财产、家庭财产的分配,也要根据情况酌情决定。除了朝廷要赐名的情况外,宗室成员的名字都得先由大宗正司决定,然后才报给宗正寺。其他的像授官、发放钱粮,考核后由皇帝决定是否给予。那些不遵守教化的人,就依法处置;如果时间长了,知道悔改了,就赦免他们的罪过。

后来又恢复了南外宗正司和西外宗正司,专门管理在外地的宗室成员。各个宗正司都像以前一样设立敦宗院,都设有知宗,当地通判的官员兼任丞和簿,负责管理、监督、教育和约束,跟大宗正司一样。西外、南外两司如果缺知宗,就由大宗正司挑选品行端正的人来担任。还分别设立了教授,来教导他们的品德和技艺。

南宋初年,先把宗室成员迁徙到江淮地区,所以大宗正司就迁到了江宁,南外宗正司迁到镇江,西外宗正司迁到扬州。后来又多次迁移,最后西外宗正司定在了福州,南外宗正司定在了泉州;又设立了绍兴府宗正司,这大概是根据宗室成员居住地来划分管辖范围的。乾道七年,曾经想把绍兴府宗正司迁到蜀地,但没成功,后来都归到行在(皇帝的所在地)。嘉定年间,根据官员的建议,请求以后任命知宗时,一定要选择老成持重、经验丰富的人。皇帝下令,让大宗正丞每天都到衙门上班,以表示重视宗室成员的意思。

公元993年,也就是宋太宗淳化六年,朝廷正式设立了玉牒局,还专门派官员负责,并以《皇宋玉牒》为名,修建了玉牒殿。到了咸平年间,朝廷任命赵安易和梁周翰来负责编修族谱,这才算是正式确立了玉牒的编修制度。

到了大中祥符六年,朝廷又任命知制诰刘筠和夏竦负责修撰玉牒,之后这个职位就一直设置一到两个人。后来元丰年间,朝廷改革了官制,把玉牒局的编修工作划归到了宗正寺。宗正寺丞王巩上奏说:“玉牒十年修订一次,而且一直是由学士来负责。自从熙宁年间范镇上交族谱后,《神宗玉牒》到现在都没修。至于《仙源类谱》,自从庆历年间张方平修订后,也已经五十年了,到现在也没新的版本。我希望朝廷另立新法,让负责修撰玉牒和类谱的官员,每两年就提交一次草稿。”皇上同意了他的建议。

绍圣三年,因为宗室成员需要赐名,所以规定从三祖以下,每个人的名字都要按照祖宗的支系来排,即使兄弟很多,也要用一个字连接起来表示他们的关系。南宋建立后,绍兴十二年,朝廷才重新设立了玉牒所。玉牒所的负责人是一到两个人,通常由宰相来担任,再由一位侍从官兼任修撰,宗正卿以及其他官员一起参与编修工作。在此之前,宗正寺丞邵大受上奏说:“以前宗正寺负责保管的书籍,包括《皇帝玉牒》、《仙源积庆图》、《宗藩庆系录》、《宗支属籍》等,南渡之后这四本书都丢失了。现在我们应该重新修订《仙源庆系属籍总要》,把图、录、籍三者合为一体,这样既不辜负先人的心血;但是《玉牒》至今未修,应该立即搜集资料,仔细考证,以厘清皇室九族的谱系,壮大皇室的根基。”于是朝廷又按照以前的制度设立了玉牒所,分设五个案卷,配备十名官员。乾道八年,朝廷下令玉牒殿主管香火,并指派三名内侍和一名武臣负责,同时把玉牒殿改名为干办玉牒所殿。

光禄寺啊,就那么几个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个。卿呢,主要负责祭祀、朝会、宴会上的酒菜,管理好库存,管好收支。少卿是卿的副手,丞协助少卿工作。每次祭祀,得准备五齐、三酒,还有祭祀用的牲畜、郁鬯(一种香酒),以及各种祭器、盛放祭品的器皿等等。祭祀之前,得提前吩咐相关部门准备好牲畜和锅灶,检查清洗工作,然后把牲畜准备好,禀告准备完毕,还得注意火候。祭祀完了,把祭祀的肉分给皇帝,再分给其他参与祭祀的人。光禄寺下设五个部门,十个官员。元祐三年,皇帝下令卿和少卿可以互相调换职位。政和六年二月,监察御史王桓建议:祭祀用的牲畜和酒水都归光禄寺管,但寺里的官员从不亲自查看,建议大型祭祀由卿和少卿监督宰杀,小型祭祀由丞和主簿监督,祭祀结束后分发祭肉。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小型祭祀,就让下属负责。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以前还设有判寺事,由朝官以上级别的人担任。光禄卿和少卿的职位,以前是挂名的,只领俸禄,元丰年间才正式归属光禄寺。后来中兴之后,光禄寺被撤销,并入了礼部。

太官令呢,负责准备菜肴和烹调。进献菜肴时,要辨别菜品的名称和种类,注意火候,保证食物可口。祭祀时,要准备好清水和火,宰杀牲畜,取毛血和肉,作为祭祀的供品。朝会和宴会,也要负责准备酒菜。赏赐东西时,要根据官职高低准备不同等级的物品。元祐初年,太官令被撤销,两年后又恢复了。崇宁三年,设立了尚食局,太官令只负责祭祀相关事务了。

法酒库和内酒坊,法酒库负责按照规定酿酒,注意酒的浓度,管理好酒的收支。如果需要酿酒以备朝会祭祀和赏赐,就由法酒库负责。祭祀时,要提供五齐三酒,装在尊罍里。内酒坊只负责酿酒,以备其他用途。

太官物料库,负责准备太官需要的食材和调料,管理好数量,记录出入情况。

翰林司,负责提供水果、茶叶、汤药。

牛羊司和牛羊供应所,负责提供大小祭祀用的牲畜,还有宫廷宴会用的菜肴。

乳酪院,负责制作酥酪。

油醋库,负责供应油和腌肉。

外物料库,负责储存米、盐和各种杂物,以备膳食所需。所有各部门发放的东西,都从这里领。

卫尉寺设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负责管理仪仗、兵器、盔甲等方面的政令,少卿是他的副手,丞协助管理。所有内外的作坊送来的兵器,都要由卫尉寺核实数量、检查质量,然后送进武库,不合格的要处罚。定期晾晒兵器并登记数量,如果需要进献皇帝或发放出去,就按照登记册上的数量发放。每季度派人检查,年底向兵部上报账目。卫尉寺还负责一切帐篷帷幕的事务,重大祭祀活动要搭设帷帐宫殿,布置大小场所,陈列卤簿仪仗。长官和副手日夜巡逻,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押送仪仗的官员要提前禀报安排。所有仪仗卫队,都由卫尉寺提供羽仪、节钺、金鼓、棨戟,朝会宴会也是如此。宴会招待宾客,要提供帐篷帷幕、坐垫席子,如果这些东西坏了,就送到少府或军器监修理。以前,卫尉寺设有判寺事一人,由郎官以上级别的人担任。武库、武器以前归内库管辖,守卫宫殿的归仪鸾司管辖,卫尉寺没有管辖权。元丰年间实行新的官制后,才归卫尉寺管辖。卫尉寺下设四个部门,十名官员。元祐三年,朝廷下令长官和副手轮换任职。卫尉寺下辖十三个部门:内弓箭库、南外库、军器弓枪库、军器弩剑箭库,负责保管兵器、器械、盔甲,以备军国之需;仪鸾司,负责提供帐篷帷幕;军器什物库、宣德楼什物库,负责保管各种什物,使用时按册发放;左右金吾卫司、左右金吾仗司、六军仪仗司,负责清道、巡逻、排列,引导仪仗,以维持禁卫的秩序。所有仪仗用品都要定期修理,并选募士兵,管理他们的升迁。中兴以后,卫尉寺被废除,并入工部。

太仆寺啊,就那么几个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个。卿呢,主要负责皇家的车马和马厩,少卿是他的副手,丞协助管理。国家有重大祭祀活动,就得负责准备皇帝的御用车辇和各种车辆,提前还要通知相关部门训练和检阅御用马匹。仪式队伍列好后,还得巡视队伍的行列。皇后、亲王、公主、高级官员,凡是需要配车的,都得根据他们的级别发车。太仆寺还管着全国的马政,要登记京都各坊和郊区牧场的马匹数量,仔细管理马匹的饲养和医疗,考核马匹的繁殖、损耗情况,以此来决定奖惩。马死了,也得收集马尾、筋革上交给官府。每逢检阅马匹,都要按马匹的优劣进行排序,该赏赐的,就按规定执行。年底还要核对账目,然后报给驾部。如果皇帝要去南北郊祭祀,侍中请求皇帝换乘御用车辇,卿就要负责递上缰绳。以前还设有判寺事一人,由朝中高级官员担任。总之,全国的马政、车马管理,都分属于群牧司、骐骥院等机构,太仆寺主要负责皇帝的五辆御用车辇和其他车辆,以及皇后、王公的车辆,还有提供祭祀用的羊。元丰年间实行新的官制后,这些才都归太仆寺管。太仆寺分五个部门,有十八个官员,总共管辖十二个机构。元祐二年,朝廷下令太仆寺对外监事,按照群牧司的旧例办事;内外马政都由太仆寺直接管辖,直达枢密院,不再经过尚书省和驾部。三年后,朝廷下令裁撤一名主簿。崇宁二年,朝廷下令太仆寺恢复旧制,不再管外务,归尚书驾部管辖;马政方面,则直接向枢密院下属机构汇报。

车辂院主要负责管理皇帝的乘舆和相关的物品,凡是皇帝的大驾、法驾、小驾出行,所需的车辇和随从车辆,都要由他们负责准备,并确定车辆的名称、数量以及出行顺序。

左、右骐骥院和左、右天驷监,负责管理皇家马匹,区分马匹的优劣,以备军队和国家所需。

鞍辔库负责保管和发放御用马鞍、马勒以及马镫、缰绳等物品,并根据规定向官员发放。

养象所负责调教和管理皇家大象。

驼坊、车营、致远务,负责饲养和管理各种牲畜,用于运输和搬运货物。

首先,咱们说说“牧养上下监”这玩意儿。它主要负责给生病的马治病,还得数着马的数量,要是马少了,那负责的人就得去“皮剥所”受罚,想想都挺吓人的。宋神宗元丰年间的时候,京城里的牧马监给撤了。到了宋哲宗元祐年间,又设立了左、右天厩坊,让老百姓承包牧场放马。到了宋哲宗绍圣元年,又恢复了元丰年间的做法,重新设立了孳生监。后来,中兴之后,太仆寺被取消了,它的职能并入了兵部。

接下来是“群牧司”。这个部门的最高领导是一个制置使,是景德四年设立的,一般都是由枢密使或者副枢密使来担任。后来在至道三年的时候撤了,没多久又给恢复了。咸平三年又设立了制置使,得是两省以上的大官才能当;还有个副使,得是阁门以上的大官或者内侍都知才能担任。还有两个都监,得是各司使以上的大官。两个判官,得是京城的朝官。他们主要负责管理宫内宫外的马匹,监督全国马匹的状况,检查马匹的损耗情况。凡是接到圣旨或者公文,就得按时送到各个部门。要是大事,制置使得一起签字;小事,副使就能自己处理。都监很多时候都不用配备。判官和都监每年都要轮流到各州巡视马场,检查国马的繁殖情况。此外,还有左、右厢提点,归群牧司管辖。还有个都勾押官、勾押官和押司官。

最后是“鞍辔库”。这个部门的领导有使、副使和两个监官,都是由各司副使、三班使臣或者内侍担任。主要负责管理皇帝御用的金玉鞍具,以及给王公大臣、外国使臣和国信使发放鞍辔等物品。还有个勾管,五个典,十四个库吏。元丰年间,这个部门并入了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