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北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搞了个变法,推行募兵制,同时搞了个保甲制度,皇上也同意了。过了三年,才开始把老百姓组织起来,互相保卫。规定十户人家组成一个保,选个强壮能干的当保长;五十户组成一大保,选个大保长;十个大保组成一个都保,选个大家都服气的人当都保正,再选个副的。每户人家要是丁口(成年男子)多于两个,就选一个人当保丁,还有多余的壮实小伙子也一起当保丁。家里有钱有势,又特别勇猛的人,也能当保丁,只要不是禁用的武器,都可以练。每个大保轮流派五个人晚上巡逻防盗。抓到坏人,就按规定赏钱。要是同一个保里有人犯了强盗、杀人、放火、强奸、绑架、传授邪教、制造毒药这些罪,其他保丁知道却没报告,就要按保甲法的规定处罚。其他事情,跟自己没关系,又不是朝廷法律规定要管的,就别管了,就算知道情况也不追究。只有跟自己保里的人一起犯法,才一起受罚。要是强盗在某个保里住了三天,就算保丁不知道,也要因为没发现而受罚。要是有人搬家了,或者死了,同一个保里的人不满五户了,就并到别的保里去。有从外面搬来的人,就编入这个保,户数够了就另立一个保,立个牌子写上户数和姓名。
先在京城附近推行,然后推广到全国各地。那时候,保甲制度主要用来抓盗贼,还没开始练武。
建炎年间,乡兵和砦兵也开始实行保甲制度。 这部分内容是关于建炎年间乡兵和砦兵的保甲制度,原文已经给出,无需翻译。
第一段:
四年的时候,朝廷下令在京畿地区让保丁们学习武艺。到了农闲时节,各级官员要在方便的乡村定期举行骑射考试,根据射箭的成绩来评定等级,骑射考试还要考核他们骑马的技巧,那些有余力并且愿意参加考试的人也可以报名。考第一名的,要上报朝廷,皇帝会亲自检阅,然后授予官职。考第二名的,可以免除当年的春役一个月,免除四十担马草和两千文钱的徭役。如果本户人家没有人可以免役,或者免役的人数不够,可以把免役的名额转让给其他户人家,并收取相应的费用。第三名和第四名则根据这个标准有所区别。武艺还没练精的人,如果想等待下次考试,或者那些单身汉愿意参加考试的,都可以。如果都副保正的武艺虽然达不到考试的等级,但是能够很好地管理户籍,没有扰民,并且能够鼓励青壮年学习武艺,抓捕盗贼的数量比其他保甲多,平息盗贼的数量比其他保甲少,那么他们的上级官员可以上报朝廷,他们的奖励和第一名一样。如果都副保正缺员,就从大保长中选拔。如果都副保正虽然鼓励青壮年学习武艺,但是却强迫他们耽误农务,就要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官吏因为保甲的事情受贿、敲诈勒索,或者敲诈勒索监临人员,要依仗、徒刑、流放、充军等处罚,举报的人会根据情况给予奖励,犯事的官员则要革职。虽然当时让他们学习武艺,但是还没有轮到他们上战场。
第二段:
五年的时候,右正言、知制诰、判司农寺曾布说:“最近很多保丁向县里上书,希望轮流到巡检司学习武艺,提点司已经把这件事上报朝廷和司农寺了,但是我们不敢擅自做决定,希望下令让提点司把这件事送到中书省详细审查,然后交给司农寺制定具体的命令。”于是朝廷下令:“愿意到巡检司轮流学习武艺的保丁,十天换一批人,有疾病或其他原因的可以推迟轮换。每月发放口粮和薪菜钱,轮流巡逻,每五十人由两位大保长和一位都副保正统领。都副保正每月发放七千钱,大保长每月发放三千钱。当班的人不能擅自离开岗位。追捕重大盗贼,即使是下班的人也可以参与追捕,并给予相应的钱粮奖励,事情结束后送他们回去,参与追捕的人数不能超过上班的人数,并且可以抵扣相应的上班时间。巡检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驻守的范围,多余的兵力全部撤销。参加轮流学习武艺的保丁,武艺达到第三等及以上的,都要登记在册。遇到灾荒年景,达到五成及以上的,要给予救济,救济的粮食数量从十五石到三石不等。”十一月,又下令让尉司的保丁也像巡检司的保丁一样轮流学习武艺。
六年的时候,朝廷下令在开封府及其周边地区实行保甲制度,用木牌登记造册。管理保甲的官员,左边归农寺管,右边归各县管。凡是追捕逃犯、考核武艺、进行军事训练,都要拿出木牌来。这个月,朝廷又下令把保甲制度推广到永兴路、秦凤路、河北东西路、河东路这五个路,但是不用轮流到京城来服役。其他路就只负责互相保荐,不用进行军事训练,只有荆湖路、川蜀路、广南路以及边境地区可以进行军事训练,具体由监司官员来决定。后来,只有全州、邵州的土丁,邕州、钦州的洞丁,还有广东的枪手,改编成保甲之后才进行军事训练。到了十二月,朝廷又取消了河北西路那些强壮的、边境地区的弓箭社成员的轮流到京城巡守的制度。
一开始,开封府及其周边地区、五个路实行保甲制度,总共五万人,每两年要轮流派人到京城参加考核,开封府及其周边地区派十个人,五个路各派七个人。八年的时候,朝廷下令开封府及其周边地区派一万人,五个路各派一万五千人,每两年只允许派一个人到京城。
九年的时候,枢密院建议,从现在开始,对保甲的都副保正和义勇军校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各县要考核他们军事训练的等级和成绩,以及抓捕盗贼的情况,把考核结果上报州,州再上报各级官府,进行综合比较后上报朝廷。如果某个州县被选上的人多,就从其中选出武艺最好的人。如果还有额外可以派往京城的人选,就按照次序进行表彰鼓励。第一次考核,州县要登记姓名,犯了杖刑以下的罪行可以赎罪;第二次考核,根据等级赏赐杖子、紫衫、银带,犯了徒刑但罪行较轻的可以奏请裁决;如果连续三次考核都表现优秀,就升官加薪,并且赏赐马匹和草料。五个路的义勇军校两千人,派往京城的不能超过三人。保甲的都副保正派往京城的,也是每两年一次,开封府地区六人,河北路、河东路各四人,永兴路、秦凤路等路七人。都保正、指挥使和下班殿侍,副保正、副指挥使和三司军将,正副都头和守阙军将,都赏赐衣服和银带、银裹头杖,赏赐马匹的数量各有不同。
一开始,保甲制度归属于司农寺管辖。到了熙宁八年,它被划归兵部管理,兵部还增设了同判一人、主簿二人、干当公事官十人,分派到各个州府,负责保甲事务的政令则听从枢密院的指挥。熙宁十年,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诚上奏了《五路义勇保甲敕》。元丰元年,翰林学士、权判尚书兵部的许将修订了《开封府界保甲敕》,完成之后上奏朝廷,皇上就下令颁布施行。
元丰二年十一月,开封府开始实行《府界集教大保长法》。朝廷任命昭宣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王中正和东上阁门使狄谘兼任提举府界教保甲大保长,负责统领开封府二十二个县,设立了十一个教场,共有大保长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个大保长组成一个小组,学习军事技能,每个小组设一个教头。整个开封府的教头设置:禁军教头二百七十人,都教头三十人,使臣十人。弓箭的等级分为三等,分别是八斗、九斗、一石;弩的等级也分为三等,分别是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马射则分为九斗、八斗二等,那些武艺超群的人会被评为“出等”。训练期间,每月发给三千钱,每天供应伙食,官府还提供兵器、战袍,还会准备银器和酒作为奖赏。
到了元丰三年,大保长们训练完毕,就又开始实行团教法,由大保长担任教头,训练保丁。通常情况下,一个都保辖区内相邻的保甲会分成五个团,就在本团都副保正居住的地方空地进行训练。由训练合格的大保长十人轮流授课,每五天轮换一次。保丁被分成五组,一组骑兵,两组弓箭手,两组弩兵。开封府的保甲制度建立起来后,就推广到其他三路,每路都设置文武官员各一人进行督导,河北路是狄谘和刘定,陕西路是张山甫,河东路是黄廉和王崇拯,朝廷拨款用于支付义勇保甲的经费。这一年,开封府保甲的武艺训练成果显著,皇上亲自检阅,对表现优异者进行嘉奖,其余人也赏赐了金帛。
四年后,政府把五路义勇军改编成了保甲制度。狄谘和刘定率领澶州地区集训的大保长482人,被召到崇政殿,皇帝亲自召见,让他们坐下考试,然后有36人被授予三班借职、差使或者借差的职位,其他人则根据功劳赏赐了金帛。狄谘升任四方馆使,刘定升任集贤校理。 皇帝又下诏说:“三路地区的民兵训练不能长期这样下去,什长们技术已经过关了,应该马上在府界进行分组训练,相关的钱粮和官吏都应该像京畿地区一样配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做到。如果再拖延下去,一定会影响到这项大法的实施,可以命令承旨去调查核实一下。”
那一年,府界、河北、河东、陕西路都进行了保甲的会校,总共大保长3266人,正长和壮丁总共有691945人。每年节省下来的旧费用是1661483贯钱,每年新增加的费用是313166贯钱,而分组训练的奖励费用却高达一百多万贯钱,这笔钱没有算在里面。凡是集训和分组训练完成后,每年都会派使者去进行检查和评阅,叫做提举按阅,通常会派亲近的臣子带着内侍一起去发放赏钱,按照规定办事。各路地区都是按照训练完成的先后顺序轮流进行,一般五六年前后进行一次,只有河东地区因为金帛不足,拖延到了十一年才进行。皇上认为晋地人骁勇善战,地处辽、夏之间,加强训练刻不容缓,于是下诏赐给河东地区十五万贯钱。当时登记在册的义勇、保甲和民兵总共有7182028人。(这是熙宁九年统计的数据。)
保甲法的制定之初,很多老臣都认为不方便,但是王安石极力主张,皇帝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现在我把当时的各种争论都记录下来,让后人能够参考。
皇上曾经评价租庸调法很好,王安石回答说:“这个方法接近井田制,后世如果办事大体上能继承先王的遗意,那就没有不好的。现在也可以实行。只是很难快速成功罢了。” 皇上又问了一遍,王安石说:“如果皇上真的了解天下的利害,用惩罚那些做坏事的人的方法来限制兼并土地的人,那么人们就不敢多占土地;用奖励那些做好事的人的方法来鼓励辛勤耕作的人,那么人们就会努力耕作,分到的土地也不会超过限额。但是,这需要循序渐进才能成功。如果皇上真的了解利害的权衡,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实施,那么他喜欢的事情,还有什么人敢不服从呢?他不喜欢的事情,还有什么人敢去做呢?如果皇上没有道义来衡量,就会被各种不同的意见所左右,即使有好的方法,又怎么能实行呢?”
皇上说府兵制和租庸调法是互相需要的,王安石回答说:“现在义勇军、土兵轮流服役,有粮饷供应,那么无论贫富都可以入卫戍守,即使没有租庸调法,也可以实行。只是义勇军都是良民,应该用礼义来奖励他们。现在却完全反过来了,弄脏他们的手背,进行操练却浪费钱财,让他们运送粮食。这三件事都是人们不愿意做的,如果再逼迫他们去打仗,让他们被杀戮,更是人们害怕的。”
冯京说:“义勇军中也有凭借实力得到提拔和恩赏的人。”王安石说:“凭借实力但力量不足,就会断绝进取之心,这是朝廷恩赏滥发的结果。这本来就不是鼓励人们投身军事的办法。现在想要整顿义勇军,就应该反过来,让不做义勇军的人吃亏,做义勇军的人得利,这样风俗就能改变,各种人才就能培养出来。我建议挑选乡里豪杰做将校,逐渐提拔他们,那么人们自然会服从。何况现在募兵作为宿卫,还有积官到刺史以上的人。把这些人调过去,本来也没什么不可以,更何况这样还能节省官禄,足够让人乐意去做!陛下如果能仔细挑选,近臣都有治理国家的能力,那么将来就可以让他们分别统领这些军队了。现在募兵都是一些无赖之徒,尚且可以做军、厢主,那么近臣以上的人岂不比他们更优秀?这是先王制定的方法,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皇上认为他说得对。
话说,有人想用义勇军来代替正规军,曾公亮觉得逐渐用义勇军和弓箭手替换正规军,可以节省军费。王安石表示同意,但他认为现在江淮地区新招募的弓箭手,反而会加重农民负担。富弼也认为京西的弓箭手设置不妥当。王安石解释说:“治理教化,振奋武力,历代帝王对待远近地区的策略本来就不同。现在江淮地区和三边的情况,处理方法自然也应该有所区别。”
皇上又提到要节约开支,王安石回答说减少军队数量最为紧要。皇上说:“比起庆历年间,军队已经减少很多了。”然后皇上列举了河北、陕西的兵力数量,担心募兵数量太少,而且挑选也不精良,遇到紧急情况可能会不够用。王安石说:“精兵简练地训练募兵,并且鼓励三路地区的百姓习武,就能减少军队数量。我多次说过,河北地区以前是武人割据的地方,他们内部对抗朝廷,外部与周边敌对,也曾经抵御过奚族和契丹,兵力储备不用从外部寻求就能满足。现在河北人口增多,朝廷又把全国的财富都供给他们,却总觉得不够用。用来抵御一方敌人,其效率还不如武人割据的时候。所以三路地区的事情需要好好规划,关键在于充分利用当地百姓的力量。”
皇上又说:“边防军队数量不足以防守,却白白浪费衣食供给。但是,也不能完全减少边防力量。”王安石说:“现在如果再减兵,确实无法应对紧急情况;如果不减,就会耗费国力,国家将永无宁日。我认为如果不能有效管理军队,就应该逐渐恢复旧制,否则国家不可能富强。”皇上说:“唐朝都城长安,府兵大多在关中,所以国力强盛。现在都城在关东,而府兵却很多,京师反而不足以控制四方。”王安石回答说:“府兵驻扎在哪里都可以发挥作用,也可以让他们入卫京师,这样就不怕国力不强盛了。”韩绛、吕公弼都认为让府兵入卫京师很难。文彦博说:“像曹州、濮州人专门干盗贼勾当,怎么能让他们入卫京师呢?”王安石说:“曹州、濮州人难道没有应募的?他们都是暴虐凶狠、无赖之徒,尚且不用担心;义勇军都是良民,而且以有实力的百姓担任将校,又怎么会担心呢?”
陈升他想让那些勇敢的士兵逐渐地去靠近州府驻守。王安石说:“皇上,如果您想解决几百年来募兵制度的弊端,那就得果断点,仔细制定法律制度,把各个方面都考虑周全。不然,一点用都没有。”
皇上说:“制定了制度之后就要执行,应该预先制定条例,然后逐步推行。” 彦博他们又说,地方军队很难派去千里之外戍守。王安石说:“以前征讨流求,讨伐党项,那不都是府兵吗?”
皇上说:“募兵主要负责打仗和守卫,所以比较可靠;而民兵呢,他们一半是农民,一半是士兵,能指望他们打仗和守卫吗?”王安石说:“唐朝以前没有黥兵(脸上刺字的士兵),但他们也能打仗和守卫。我认为募兵和民兵没什么区别,关键在于用什么样的将领。将领并不难找,只要皇上能够看清大臣们的真实面目,善于驾驭他们,那么人才就会出现并被任用,不用担心找不到将领。有了将领,就不怕民兵不好用了。”
皇上说:“长远的策略,一定要把老百姓编成十人、五人的小队,这样就能省钱,而且兵力又多,还能和募兵互相配合使用。”王安石回答说:“想要国家和个人的财力都不匮乏,为了国家社稷的长远考虑,募兵的办法确实应该改革。”
皇上说:“密院(负责情报的机构)认为,一定会出现像建中那样的大乱。”王安石回答说:“皇上您亲自实践仁义,勤于政务,上下一心,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建中之变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德宗皇帝重用卢杞那样的人,而疏远了陆贽,它没亡掉真是幸运。”
话说开封府里,有人拿了当铺的衣服去买弓箭,皇上担心老百姓穷,拿不出钱来装备。王安石说:“老百姓穷,更应该有弓箭自保啊!咱们要是强迫老百姓置办弓箭,那法律上也没什么可说的。想以前冬天点兵和巡检的时候,只用官府的弓箭,不知道老百姓为啥要典当衣服买弓箭呢?其实,自古以来,兵农本是一家,用犁耙耕田养活自己,用弓箭保卫自己免于死亡,这些都是老百姓应该自己准备的,可没听说过要官府给老百姓发犁耙弓箭的啊!所以,就算让老百姓自己置办弓箭,也没什么过错。只是陛下您对百姓太关心了,所以现在立法,一切都以方便百姓为准则。再说,咱们府里向来盗贼多,抢劫杀人,一年能有二百多起火灾,每次破案都有赏钱,领赏的正是这些保丁。他们领赏的时候,难道就没有卖衣服来凑钱的吗?可是大家都觉得赏钱应该由官府出,而不是老百姓出。赏钱多发也未必能止住盗贼,而保甲制度却能有效地防止盗贼,效果已经很明显了,那么就算让老百姓出点小钱买装备,也没什么损失的。”
皇上说:“赏钱是大家习惯了的事,所以觉得理所当然;要是没习惯,那就免不了怨声载道。怎么才能既没收老百姓的财产,又不让老百姓怨恨呢?比如,为了治水而损毁老百姓的田地,老百姓就会怨恨。”皇上曾经批示说:“陈留县推行的保甲制度,每十个人一小保,其中三个人或五个人必须要有弓箭,县官还督促得很紧,没有弓箭的还要受罚。一把弓要一千五百文钱,十支箭要六七百文钱,正赶上青黄不接的时候,穷苦的老百姓哪能拿得出这么多钱?再说,每个小保还要出人出力修建箭垛,还要自己出钱粮盖房子。每个保甲还要置办一面鼓,遇到贼人就敲鼓报警,可是民居远近不一,甲家的房子被贼人袭击了,鼓却在乙家,那也敲不了鼓啊。这样一来,每家每户都得置办一面鼓,这钱可不少。赶紧下令,照原来的方案执行,只让团保负责侦察盗贼,其他的都别执行了。乡民们既担心没钱买弓箭,还要被迫迁移戍守边疆,所以父子哭泣相拥,并非虚言。”王安石却坚持不改。
皇上对王安石说:“保甲法确实有人因此被砍了手指头,这件事应该缓一缓,并且要秘密进行。” 安石回答说:“每天的工夫都非常宝贵啊!”皇上说:“但是也不能操之过急,恐怕会适得其反,把事情搞砸。”安石说:“这件事我当然不敢不保密。” 负责开封府的韩维等人上奏说:“各县推行保甲法,老百姓都很惊慌。祥符等县已经完成了,其他县请求等到农闲时再安排。” 当时开封府管辖的各县,老百姓有的甚至自己弄伤自己来逃避保甲法的推行。安石为此辩解得很卖力。当时曾孝宽担任开封府提点刑狱,虽然张贴告示,严厉通缉煽动扰乱保甲的人,但还是有人匿名在封丘县城门上张贴告示,于是皇上就下令重赏捉拿这些人。
安石接着说:“现在实行保甲法,要让人们自愿报名登记,然后才能让他们执行任务,这样才能符合民情,避免大家惊慌怀疑。再说,那些藏匿盗贼或者本身就是盗贼的人,本来就反对新法。陛下您看看长社县,因为保甲法的推行,抓获了开封府管辖区域内很多大盗,多达三十人。这些人本来就在京城待不下去,现在又在开封府被抓,他们的阴谋诡计都失败了,就只能专心煽动闹事。我听说为首的煽动者已经被抓了,但送到京城来的也就二十来人。十七个县,十几万户人家,被煽动的人才二十来人,这不能算多。自古以来做事,没有不依靠强势来领导民众,才能让上下统一的。现在我们把十几万人联合起来实行保甲法,还要等他们自愿报名才能让他们执行任务,这已经体现了陛下的仁慈和体恤。让保甲成员去抓盗贼,如果让他们自己来去自由,谁肯听命令?如果用法律强制他们,那也不是大家愿意的。再说,如果治理天下,只是想满足老百姓的愿望,那还要设立皇帝,还要设置官吏干什么呢?现在开封府推行保甲法,应该先派官员宣读圣旨,然后再用法律来推行。”皇上说:“对。”
皇上说:“曾孝宽说,有人因为保甲法,砍断了手指来逃避服役。”
安石回答说:“这事儿是蔡骃告诉我的。赵子几让蔡骃去调查,结果发现是老百姓砍柴的时候不小心砍断了手指,好几个人都作证了。总的来说,这个保甲法,从朝廷大臣到地方官员,再到小偷小摸和那些藏匿起来的人,谁都不喜欢。但是我问了乡里的人,他们都说这个法子挺好。所以说,虽然有些人为了躲避服役砍手指,但这毕竟不是普遍现象。况且,保甲法不光是为了抓贼,还可以慢慢地把这些人训练成军队。等大家都学会了射箭,再配合旗鼓之类的,让他们熟悉军营生活,还能通过保甲来免除一些赋税和轮流巡逻兵役;另外,从保正、保长往上,谁抓到贼就能升官,这样大家都会积极参与。然后,再把保甲和募兵结合起来,就能削弱募兵的骄气,还能省钱,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啊!”
皇上说,把老百姓像保甲那样编成什伍,恐怕很难实行,不如直接编成指挥使管辖的军队。安石说:“陛下要是能果断一点,别管别人怎么说,直接编成指挥使管辖也没什么问题。不过,指挥使只是一个虚名,五百人编成一个保,有急事的时候可以随时召集,虽然不叫指挥使,但实际上和指挥使没什么区别,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最好别遇到紧急情况,这样就能避免大家惊慌失措,集中力量才是上策。”皇上于是把三路义勇军改成了像京畿地区一样的保甲制度。
冯京说:“义勇军已经有指挥使了,指挥使都是当地的豪杰。现在又搞保甲,那谁来当大保长呢?”安石说:“古代,老百姓住的地方叫乡,五家为一比,比有比长,打仗的时候,五人为一伍,伍有伍司马;二十五家为一闾,闾有闾胥;二十五人为一两,两有两司马。两司马就是闾胥,伍司马就是比长,只不过根据情况叫法不一样而已。这是三代六乡六军制度的遗法,《尚书》里就有记载,从夏朝到周朝都没变过。虽然秦朝废除了井田制,但什伍制度还是沿用了古代的模式,这就是秦朝兵力强大、国力强盛的原因。历朝历代,府兵制最为接近这种制度。现在我们抛弃了已经行之有效的制度,反而沿用五代十国时期混乱衰亡后遗留下来的制度,这肯定不利于国家安定强大。但是大家都觉得习以为常,觉得这些问题不足为虑,这是因为他们目光短浅啊!”
王安石又上奏说:“要组建义勇军,必须得三丁(丁:成年男子)以上才行,请允许在府界范围内,凡是两丁以上的家庭都登记造册。三丁以上的家庭,就派他们去戍守边疆,可以用丰厚的待遇来吸引他们;而两丁的家庭,就让他们轮流在巡检那里当差,方法跟府界一样。大体上就是这样。应该派人跟经略、转运司以及各州的长官们商量一下,同时调查一下当地百姓的疾苦和愿望,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令。”
皇上问:“河东地区实行加强义勇军和实行团练保甲制度,效果怎么样?”安石回答说:“组建义勇军需要暗中统计丁口数量,如果同时实行团练保甲制度,那就会造成一举两得,事倍功半。现在已经派人暗中统计义勇军的人数,又要另外派人去组织团练保甲,这就变成两件事了,恐怕老百姓吃不消。”
有人说:“保甲制度能不能代替正规军轮流值班呢?”安石说:“等他们熟练掌握了之后,再让他们轮流值班。但是,东边那些士兵的技艺也未必比义勇军和保甲军强多少,我看那些广勇军、虎翼军就是如此。现在应募当兵的,大多都是懒惰狡猾、没本事的人。而务农的百姓,都是老实巴交、听话的人,所以,在紧急情况下,还是民兵更好用。”
冯京说:“太祖皇帝征战天下的时候,难道是用农兵吗?”安石说:“太祖皇帝当时正值五代十国时期,百姓生活困苦到了极点,很多英雄豪杰都把从军当作发财致富的机会。现在百姓安居乐业,军队里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能提拔人当公侯了,所以那些英雄豪杰都不再从军了,现在应募当兵的,大多都是懒惰、没本事的人。”
皇上说:“军队强弱的关键在于人。五代时期军队弱,到了宋世宗时期才强起来。”安石说:“世宗皇帝招募的,也都是天下亡命之徒和强悍之辈。”文彦博说:“辅佐君主的人,不应该用武力来征服天下。”安石说:“用武力征服天下不是正道,但是有道的人,能够刚强也能柔弱,能够强大也能虚弱。如果能够刚强,就一定不会柔弱。整顿军队,是历代帝王所重视的,但是不应该只注重军队强大而已。”皇上最终采纳了安石的建议。
皇上说:“保甲和义勇军的粮草费用,应该提前做好打算。”王安石回答说:“可以减少募兵的费用来支付这些开支。保甲的费用,顶多也就相当于养兵十分之一二。”皇上说:“京城募兵的数量已经比以前减少了。现在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不能全部减少募兵。”王安石说:“既然有保甲来代替他们的役务,那就没必要再招募士兵了。现在京城的募兵,很多都逃亡或者干脆不干活,一个季度就有好几千人这样,只要别再招募补充,就能减少兵力了。不过现在厢军和禁军数量都不多,我想尽快训练民兵。民兵训练好了,募兵的数量自然就能减少了。”他又对皇上说:“现在河北的义勇军虽然有十八万人,但是真正值得奖励和安抚的,也就只有那些首领和豪强百来号人而已。这是府兵制度的遗风啊。”皇上觉得他说得对,就下令讨论具体办法。
枢密院传达了皇上的旨意,规定府县的保甲每十天轮换一次值班。考虑到频繁轮换不利于精熟武艺,就改成一个月轮换一次。王安石上奏说:“现在保甲每十天轮换一次,一年下来要轮换八个多月,如果改成一个月一次,那轮换就更少了。再说,之前已经跟老百姓约定好十天轮换一次,现在突然改命令,恐怕会更加引起人们的猜疑和不满。应该等他们熟悉了这个制度之后,再慢慢考虑更改轮换时间。而且现在保甲的武艺考核分八个等级,奖励非常优厚,大家都争着私下练习,并不需要等到轮换值班的时候才学习。依我看,只要再过几年,他们的武艺不仅会超过义勇军,肯定也会超过正规军。正规军的技艺考核只是为了应付官府的规定而已,不像保甲这样人人都有积极性。”
元丰八年,哲宗皇帝即位,担任陈州知州的司马光上书请求取消保甲制,说:
老百姓当兵,虽然说是古时候的方法,但是古代啊,八百户人家才出三个当兵的,七十二个步兵,老百姓大部分都闲着呢!他们一年里种田三个季节,练兵一个季节,种地和练兵两不耽误。从两司马(相当于古代的军官)以上,都是选拔贤能的士大夫来当官,不会随便侵扰百姓,所以士兵们团结友爱,行动起来都能取得战功。
现在呢,是从农村里征兵,两个壮丁里挑一个当保甲兵,给他们发弓弩,教他们打仗,这就等于一半的农民都成了兵。这三四年来,又在河北、河东、陕西设立了专门的练兵场,不管什么季节,每五天都要练兵一次。还专门派了使者监督地方官,专门督促练兵,州县长官都不能插手。每次练兵,每人要自己负责伙食,虽然说是五天,但那些保正啊,乡长啊,他们就以修整场地、除草为名,把人聚集到练兵场,收了钱就放人,不给钱就扣着,这样一来,三路地区(河北、河东、陕西)的耕种收成,几乎都被耽误光了! “兵出民间,虽云古法,然古者八百家才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闲民甚多,三时务农,一时讲武,不妨稼穑。”
唐朝开元以后啊,咱们国家的兵役制度就乱套了,打仗防守全靠招募的士兵,老百姓根本没练过兵。国家和平了上百年,连白头发的老头都没见过兵器,突然之间,种地的农民都穿着军装拿着武器,满地跑,老人们都唉声叹气,觉得这是不吉利的兆头。
这事情一开始就搞得乱七八糟的,调兵遣将没个章法,家家户户都被骚扰,没有一户人家能幸免。那些巡检、指挥官们在乡下到处跑,来来往往跟织布似的;保正、保长们仗势欺人,坐等收好处,要钱要物,稍有不顺心就打人,克扣军队的钱粮,没完没了。老百姓呢,把家底都掏空了,勒紧裤腰带也满足不了,愁眉苦脸,没处说理去,好多人都逃荒去了,路上全是背着包袱的难民。朝廷还老派人到处巡查,一到地方就大摆宴席赏赐,浪费的金钱,数以百万计。这简直就是从老百姓身上一点点地刮钱,转眼间又像扔垃圾一样花掉了。乡下老百姓就只知道干活,根本领不到什么恩惠。农民累死累活,国家又这么花钱,到底图个啥?
要是让他们抓抓贼,保护保护乡里,用不着这么多人吧?要是让他们去守边疆打仗,边疆那些人从小就骑马射箭,打仗是他们的家常便饭,他们从小到大也没干别的,就这一个活儿。咱们中国的老百姓,大部分都种地,就算给他们武器,教他们刺杀,在操场上练练站队、前进后退,看着挺像那么回事儿,真要跟敌人打起来,一打鼓,一放箭,准得吓跑溃败,这都能预料到,毫无疑问!这不是误了国家大事吗?
后来又把三路巡检下面的士兵和各县的弓箭手都撤了,都换成了保甲制度。主簿兼任县尉,只管管市场和街坊;乡下的盗贼,都交给巡检管,而巡检还要管保甲的训练和巡查,每天忙得团团转,哪还有时间抓贼啊?更可笑的是,保甲里头还有自己当贼的,还有骑着保甲的马去抢劫的。这保甲、保马本来是用来抓贼的,结果却成了贼的帮凶!
自从开始推行保甲制度以来,河东、陕西、京西的盗贼越来越多,甚至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行动,闯入县城和集镇,杀害官吏。官兵追捕了好几年,最终还是没能控制住盗贼。更别说现在这三路地区还没发生大饥荒,盗贼就猖獗成这样了,万一要是碰上几千里范围内的蝗灾旱灾,那些失业挨饿受冻、又练过武功的人,到处都可能起来造反,那对国家造成的危害,还用说吗?这事儿太大了,绝对不能忽视! 夺走老百姓的衣食,让他们没饭吃,这是逼着老百姓当盗贼;让老百姓家家户户都练武,还用官府的赏赐来鼓励他们,这是教老百姓当盗贼; 再把抓盗贼的人撤掉,这是纵容老百姓当盗贼。治理国家搞成这样,到底是利国还是害国呢?
再说,以前那些积极进取的官员,劝说先帝用征伐开拓的策略,所以才设立了保甲、户马、保马等制度。最近皇帝登基的赦书上写着:“各地边州军队,要听从当地长官以及巡检、使臣、钤辖、士兵和边境百姓的指挥,不得侵扰外界,务必安静守卫边疆,不要制造骚扰。” 这明明是圣上的意思,想要恩惠安抚有才能的人,让老百姓休养生息,全国上下谁不感激涕零呢?那保甲、户马制度还有什么用呢?也许现在虽然取消了户马,减轻了保马的负担,但保甲制度还在继续,大概是因为还没有人把它的利弊详细地奏报给皇上吧。
臣愚以为,干脆把保甲都解散了,让他们回家务农吧!把那些提举官都召回朝廷。然后,按照每个县的人口,每五十户人家就安排一个弓箭手。他们的弓箭技术,大概按照边疆弓箭手的水平来要求就行了。给他们每人赏赐两顷田地,并且免除他们的赋税徭役。除了贼寇出没的地区,其他的地方就别再搞什么三限科校了,只管抓贼给赏钱就行。要是抓到的贼多,或者抓到的是厉害的恶贼,就根据功劳大小提拔他们的官职,甚至可以授予官衔。总之,就是要优待弓箭手,鼓励大家踊跃报名。这样一来,那些县里乡村里身强力壮、武艺高强的百姓,肯定就愿意报名参加了。要是某个弓箭手的名额空缺了,有两名以上的人争着要当,那就让县令、县尉从中挑选武艺最好的那个。如果某个弓箭手的武艺退步了,允许其他人指名和他比试,要是新来的人武艺比老的强,就让他顶替老的,而被顶替掉的人,就不能再享受免税的田地了。这样一来,就不用专门组织训练了,他们的武艺自然就会精熟。一个县里,壮年男子都当了弓箭手,那些身体弱的就算想当贼,也没那个本事。还要命令州一级和提点刑狱司经常巡察,如果发现有人在选拔弓箭手时徇私舞弊,就严惩不贷。如果招募的人不够,那就暂时按照以前的办法,从乡村户籍里抽调,等到有人报名了再替换他们。其他的巡检兵士、县尉的弓箭手、村里的老少壮丁,都一起抓捕盗贼,这方面还是按照祖宗的旧法来办。
五月,我被任命为门下侍郎。我想再次陈述我的想法,我认为保甲制度的训练和操练,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毫无作用。当时,资政殿学士韩维和侍读吕公著也想要上奏,之前他们已经递交了奏章,请求停止保甲的集体训练。皇上就下令,府界、三路地区的保甲,从来年正月开始,都停止集体训练,仍然按照以前的办法,每年农闲的时候到县里训练一个月。至于差遣官员、设置场地、准备军械、训练方法和顺序、奖赏和费用等等,都由枢密院和三省共同制定方案。六天后,我又一次上奏,表达得非常恳切,但是蔡确等人极力反对,我的奏章没有被采纳。皇上最终决定,保甲制度按照枢密院已经制定的方案执行,至于战马的管理,另行制定方案。
九月,御史王岩叟跟皇帝说:“保甲制度的坏处,让三路百姓苦不堪言,就像掉进了火坑里一样。这未必全是制度本身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提举司上下官员逼迫百姓造成的。虽然最近朝廷下令在冬天进行保甲训练,但那些官司机构依然存在,所以保甲制度带来的危害,至少还有七八成,陛下您根本不知道。这些奸邪之徒,只是表面上改改样子,用漂亮的辞藻来蒙蔽圣听,敷衍塞责,以应对陛下的圣旨罢了。他们根本没有真心实意地为国家除掉大害,恢复百姓的利益,为国家长治久安着想。这就是忠义之士的良知被压制的原因,也是奸邪之徒的阴谋诡计依然存在的原因。天下有识之士都认为,陛下如果不铲除祸根,百姓就无法安居乐业;如果不清除奸邪,太平盛世就难以实现。我希望陛下您能果断决策,像您刚开始执政时那样雷厉风行地处理几件大事,那么天下大局就能稳定,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十月,皇帝下诏,罢免了提举府界和三路保甲官员,命令各路提刑按察使司和府界提点司兼管所有保甲事务,冬季训练缩短为三个月。又下诏罢免各县监教官,改由佐官兼任监教。
十一月,王岩叟再次上奏说:“保甲制度实行多年,朝廷当然知道百姓的苦楚。前些日子朝廷下令免除病弱者的赋税,淘汰体弱的丁壮,免除拥有不足二十亩土地的第五等百姓的赋税,把每月六天的训练改为三天,这些都是很大的恩惠。但是,那些官司机构依然存在,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我现在把我看到的实际情况告诉陛下,我不敢隐瞒实情来欺骗朝廷,也不敢粉饰太平来违背法令。朝廷知道要训练百姓当兵,却不知道训练太苛刻,百姓承受不了;朝廷知道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却不知道这样太麻烦,会让百姓怨声载道。训练百姓是为了日后能用得上他们,但如果训练的结果是让他们怨声载道,那恐怕有一天用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不能完全按照我们的意思办事了,这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老百姓都说啊,教法再难,也不算什么苦,可那些繁琐的差役更让人受不了;那些差役不算什么苦,可皮肉之苦更甚;皮肉之苦不算什么苦,可那些无休止的勒索才真是苦不堪言。刚下地耕作就累得不行,刚开始经商就被叫去服役,这就是差役的苦处。那些教习啊,保正要打,保长也要打,巡检使唤来使唤去,还要挨巡检的打,提举司使唤来使唤去,提举司的办事人员也要打,提举官也要打,要是敢逃,县令还要打。人活得没意思,恨不得死了算了,这就是皮肉之苦的苦处。
做衣服、买头巾、买弓箭、添弓弦、换箭囊、修整马鞍辔头、搭凉棚、画队旗、做队牌、缝制旗杆、租椅子桌子、准备笔墨纸砚、付看守人的工钱、交纳菜税、上缴谷物等等,名目繁多,数都数不清。所以老百姓有句谚语说:“孩子空着手,进不了教场。”可不是说着玩的。都尉、副尉、保正、保长,平时在家,人家结婚丧葬要送礼,秋天收成、夏天收割,都要他们出钱出力,进了城,吃喝还要他们管。这些都是迫于形势,不得不做的。
稍微不如意,就以技艺不合格为名,打骂侮辱,无所不用其极。再说那些巡检、使唤人的,大多是借此机会捞好处,贪婪地违反法令,不顾后果,比保正、保长还要狠,这就是勒索的苦处。
还有人为了逃避,把养子赶走,把赘婿休掉,让母亲改嫁,兄弟分家;还有人毒瞎自己的眼睛,砍断自己的手指,烧伤自己的皮肤,故意残废自己来逃避;还有人带着全家逃走,再也不回来;还有人把老人孩子留在家里,自己偷偷逃走。保丁逃跑了,法律规定要督促他家拿出上万钱来悬赏捉拿。他家要是能拿出这么多钱,本来就不会逃跑;既然逃跑了,那他们的贫困可想而知,还要勒索他们一万钱,这怎么可能拿得出来?所以每个县都有几十上百家老弱病残在路上唉声叹气,在官府前哭诉。像我这么愚笨的人,都觉得于心不忍,如果陛下您圣明仁慈知道这些情况,您会怎么办呢?
话说,除了那些保丁(古代的民兵),只要老百姓家里有一匹马,官府就要借去训练骑兵。天天骑马训练,跑个没完没了,马儿累得又饿又瘦,最后都累死了,谁还敢吭声?要是马主因为其他事耽误了借马,官府就会追着骂,甚至打人。要是因为欠官府的税,不得不卖马,官府还会逼着你把马找回来,所以人人觉得养马是惹祸上身。这些都是提举官吏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百姓,扰民啊!
想想古时候,也没听说过不教百姓打仗,却搞成这样的事。那是因为古代的统治者,制定法令是根据百姓的实际情况来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令,时间越久越有效;要是靠着权力蛮横地发号施令,那就越严厉越会适得其反,这是很自然的道理。动物被逼急了会反抗,人被逼急了也会耍手段,自古以来,压迫老百姓太狠了,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我看这保甲制度里上上下下的官吏,一点儿也不爱护百姓,百姓把他们当成虎狼一样,心里积攒了多少怨气啊!最近保丁闹事,到处抓巡检,还攻打提举司,官司一件接一件,到现在还没完。老百姓虽然没文化,但难道他们会忘了父母妻子的爱,而故意犯上作乱,自找麻烦吗?这是被逼到极点了!逼到这种地步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闹出更大的乱子?情况这么严重,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维护大局,争取安定。
古时候,一年分三季种地,一季练兵,这是先王的制度。一个月里练兵三天,不如一年里练兵一个月。农忙完了,百姓也没其他事,自然会安心练兵,不会有怨言。所以,可以取消提举司,撤销巡检官,把他们都划归到州县,让安抚司统一管理。每年冬天在城外练兵,一个县分成两批,练一个月。练兵的时候,官吏和百姓按等级论事,练兵完了,官吏和百姓互不相干。这样,百姓就能安心生活,不用整年东躲西藏,也不用担心被欺压,更不会发生造反的事了。而且,军事训练也没落下,威信也保持住了,这不是很容易就能取得成效吗?希望陛下深思熟虑,下定决心实行这个办法,减少麻烦,让百姓安居乐业,让国家安定太平。
皇上批准了我的请求,免除了三路提举保甲钱粮司的职务,也免除了提举教阅的职务。 我建议每年把保甲分成两批训练,在十一月和十二月进行,不用分成四批,也不用从京城派官员来视察训练,只让安抚司派个使臣就行了。皇上都同意了。
元祐元年正月,枢密院报告说:“府界、三路保甲已经停止了集体训练,所有的训练器械都上交了官府,并且制定了相关的禁令。”闰二月,皇上发布诏令,任命河北东西路、永兴、秦凤等路的提点刑狱官员兼任提举保甲,并按照提刑司的制度,分别设立一个机构。三月,王岩叟弹劾狄谘和刘定贪污受贿。御史孙升也上奏说:“刘定上面依附着章惇的奸党,下面又勾结狄谘这样的庸才,他们飞扬跋扈,四处恐吓勒索,所以才导致了真定获鹿的叛乱和澶州、滑州的盗匪作乱,希望皇上早日惩治他们的罪行。” 结果狄谘和刘定都被罢官,让他们去外地的宫观闲住。十一月,皇上发布诏令,府界、三路保甲中,人丁五等以下、土地不足二十亩的,即使是三丁以上的家庭,也免除保甲训练。这是采纳了殿中侍御史吕陶的建议。
绍圣二年七月,皇上询问义勇军和保甲的数目,宰相章惇回答说:“义勇军是自祖宗以来就有的旧制度。治平年间,韩琦请求派使者到陕西再次统计丁壮人数,补充义勇军的人员。熙宁年间,先帝开始实行保甲法,府界、三路共招募了七十多万丁壮。在府界设立官职负责教阅保甲,当时众说纷纭,议论纷纷。但保甲训练有素之后,战斗力甚至超过了正规军队。元丰年间,才开始派使者到三路各地进行全面训练。先帝非常重视保甲的训练和检阅,对训练精良的给予重赏,有的被提拔为差役或军官,而这些赏赐和费用都是从封桩库或禁军名额中拨付的,从来没有花过户部的一分钱。元祐年间废除了保甲制度,实在是太可惜了!”
宋哲宗元符二年九月,御史中丞安惇建议,要求定期考核保甲制度的学习情况,并派官员进行检查。曾布说:“保甲制度当然应该加强训练,但是陕西、河东地区连续多年修筑城池和军事据点,调兵遣将不断,河北地区又连年遭受水灾,流民众多,在这种情况下,恐怕难以强制要求进行训练。”皇帝说:“各府县难道不能先行试点吗?”曾布回答:“熙宁年间,我曾在司农寺任职,当时也推行过保甲制度。那时各县都派人来汇报保甲训练的情况,他们的技艺都非常熟练。”章惇马上说:“那训练得不错啊!”曾布说:“只是那些得到殿前侍卫和军官职位的,后来都被调到巡检司担任指挥。因此,官宦人家和有实力的家庭子弟都争先恐后地参加。他们来汇报时,骑的都是好马,鞍鞯华丽,骑马的技艺往往比军队还要精湛。知县和巡检官还能因此得到升迁或减免服役年限。所以,上上下下都积极参与。但是,当时司农寺官员亲自负责此事,督促检查非常严格,如果县令强迫保甲人员穿戴不合理的服装或进行无理的骚扰,都会被撤职,所以没有人敢违抗法令。后来才改为轮流值班。”皇帝说:“那就先在各府县试行看看。”蔡卞说:“在先朝的法令基础上稍作修改,应该没什么问题。”曾布认为这个办法很好,于是说要仔细查找相关文件再呈报。
十一月,蔡卞劝说皇帝恢复京畿地区保甲教阅制度,皇帝多次催促曾布。这天,曾布上奏说京畿地区共有保丁二十六万,熙宁年间接受过训练的有七万,并说道:“这件事确实应该重视,但已经废止了十五年,如果突然恢复,和当初推行没什么两样,应该循序渐进,这样百姓才不会恐慌。”皇帝说:“确实应该循序渐进。”曾布说:“既然圣上如此圣谕,臣明白了。如果按照元丰年间的制度全部执行,当时那些保丁现在还剩多少?让那些没有接受过训练的人直接参加轮流值班和集训,那民怨沸腾,难以安定。熙宁年间推行保甲制度也是循序渐进的。请允许我仔细研究一下推行的步骤。”曾布出来后把这事告诉了蔡卞,蔡卞非常不高兴,说:“熙宁初年,人们还不了解保甲制度,现在大家都已经熟悉了,情况不一样了。”曾布没有回答。
宋徽宗崇宁四年,枢密院报告说,最近京畿地区的保甲组织递交了八百七十一份申请,请求免除军事训练;还有二百三十多份申请,直接找到枢密院张康国那里告状。 当月,朝廷下令京畿地区和三路(指河北东路、河北西路、河东路)的保甲组织,要在农闲时节进行军事训练,但是每月操练指挥的命令就不用执行了。 这意思就是说,训练还是要进行,但别搞得太频繁,影响农业生产。
崇宁五年,朝廷下令河北东西路、河东路、永兴路、秦凤路各派一名武官担任提举保甲兼提刑官,之前那些负责保甲的文官提举全部撤职。 同月,朝廷又下令京畿地区也派一名武官担任提举保甲兼提刑官,同时还保留了文官提刑兼提举保甲的职位。 这说明朝廷在保甲制度的管理上,一直在调整和尝试不同的模式。
政和三年四月,枢密院又汇报说:神宗时期制定的保甲法,京畿地区和三路地区的保甲成员集中训练,每次虽然说是五十天,但中间能勤奋练习弓弩并获得奖励的人,可以提前结束训练。一年下来,实际参加训练的时间,远的地区也不超过二十七天,近的地区只有十八天。如果秋季收成不好,那一年就免除集中训练。 如果武艺练得精熟,还有额外的奖励;比武成绩突出,可以免除徭役和刑罚;表现最好的,还能被朝廷召见,参加考试,授予官职。 这个制度实行多年,大家都乐意遵守。 只有京东路和京西路,虽然名义上也组建了保甲,但从未进行过军事训练,考虑到那里也可能有很多人才,可以学习武艺,为朝廷效力,所以想参照三路保甲的制度,进行整顿和挑选。朝廷同意了这个建议。 八月,枢密院又报告说,各路团成的保甲人员共计六十多万人,都乐意遵守,没有发生骚扰事件。京东路、西路的提举官任谅已经升官了,直秘阁。朝议大夫以上级别的官员也都升迁了,武臣武功大夫特地被提升为遥郡刺史,其他官员的升迁根据年限有所区别。
宣和元年,朝廷下令提举保甲的官员要督促州县的保甲组织,如果发现管理不力,限期一个月改正,每年根据改正情况的多寡评定等次。宣和二年,朝廷下令各路保甲法都要遵照元丰年间的旧制,而京东路和京西路的保甲制度则被取消了。
三年的时候,皇帝下诏说:“先帝效仿周朝的保伍制度,五家为一组,以此类推,二十五家为一大保,二百五十家为一都保。每个保都有保长,每个都保都有正长和副正长,让他们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从而发现奸邪之徒。所以,对于所有来往人员,同保之间互相通报,以便互相了解;行动不明的人,要送交所属保甲。保内发生盗贼案件,要立即集合抓捕,知道而不纠正的,也要按照法律处罚。因此,能够做到严密管控,细致入微,那些奇奇怪怪的盗贼,哪里还有容身之地呢?但是我听说,这个制度实行很久了,州县却玩忽职守,松懈废弛,保丁的登记也不真实,保长们办事也不及时。比如修建鼓楼、粉刷墙壁、修理破船、修路、服徭役、催收赋税等等,各种名目繁多,扰民不堪,结果导致盗贼和奸邪之徒无法被有效查处,好的制度和美好的愿望最终都变成了空话。所以,应该命令尚书省在各路提点刑狱或提举常平官中,每路选派一人,专门督促各县令佐,将户籍人口登记造册,做到真实可靠;要挑选合适的保正保长,按照规定轮换,让他们严格管理保丁,互相监督,不能让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钻空子。一旦发生盗贼案件,要立即追捕,如果有人包庇纵容,允许其他人举报,并把举报材料张贴出来。”
钦宗靖康元年三月,任命尚书户部侍郎钱盖为龙图阁学士、陕西五路制置使,专门负责处理京兆府路的保甲事务。六月,御史胡舜陟上奏说:“秦元学习兵法三十年,陛下提拔他担任下级官员,负责京畿地区的提刑,训练保甲,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感到非常欣慰。请求罢免武臣担任提刑,把保甲事务交给秦元负责,这样才能专心致志。”皇帝同意了。十一月,京畿提举秦元集结了三万保甲,请求先出城驻扎,自己负责一方的防务。皇上没有同意。金兵逼近城下,他又请求进行训练,乘机出战。守御使刘韐奏报说利用保甲自保,秦元的计策也就此作罢。
建炎以后的乡兵……
南宋时期,为了应对战乱,朝廷搞了不少地方武装力量。建炎元年,开始搞“巡社”,就是把老百姓组织起来,十个人一组,有组长队长,再往上还有部长、社长、都正,总之层层管理,就地驻扎,就像现在的民兵组织一样。不过,到了绍兴初期,这个“巡社”就取消了。
建炎二年,福建招募了五千“枪杖手”,这应该就是装备了枪和棍棒的士兵。同年,还开始征召“民兵”,每五十人一队,有队长和副队长,每家出一丁,丁口多的就多出几个人。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淳熙十四年,征兵的比例还调整过几次。
建炎四年,朝廷又让各州府招募“土豪”和“民兵”,听从州县长官的指挥。后来,只留下强壮的,其他的都放回去了。建炎三年,江西福建那边还招募了“峒丁”,和“枪杖手”一起,随时听候调遣,不过到了绍兴年间,也取消了。
绍兴元年,兴元府那边征召“义士”,良家子弟,每二十人一队。征兵比例是两丁取一,四丁取二,这和后来的“民兵”征兵方式有点像。绍兴十年,又开始组织“义兵”,各州府的规模不一样,后来都由县令担任军正。
建炎初期,朝廷招募“弓箭手”,限定一百天内报名,绍兴年间,又在京城郊外划出一些地,让弓箭手自己耕种,有点像边防军那种模式。绍兴年间,还按照嘉祐年间的做法,搞“土丁”,一年务农三次,练兵一次,各县都设有练兵场,每年十一月开始练兵,到第二年正月结束。
绍兴二十七年,在恭州和雁门那些重要的军事要地,又设置了两百“把截将”,都是当地的老百姓。绍兴六年,金州、均州、房州这三个州的保甲,被改编成五支军队,叫做“保胜”。绍兴二年,池州招募了两千“勇敢”,都是当地的土著。
二广地区还搞过“保丁”,每家出一名,父子兄弟都算数。不过,后来因为扰民太多,乾道年间就取消了。至于“山水砦”,这个得看砦兵的具体情况。
话说北宋熙宁年间,朝廷就组建了一支万弩手,总共有万三千人,都是来自鼎州、澧州、辰州、沅州、靖州五个州的弓弩手。他们平时散居边境,务农为生,战时再被调集起来。到了南宋绍兴年间以后,这支部队的人数就一直没个准数,增减不定了。
乾道四年,楚州又设立了壮丁民社。绍兴四年,朝廷招募了两淮、关陕地区流寓的百姓,还有阵亡将士的子弟,只要他们身强力壮,就编入军队,每个月发的钱比强弓手还多,五十人编成一队。
湖北各州都有义勇军,只有澧州的石门、慈利两县没有正式编制。义勇军的选拔标准是每家出两个壮丁,十户人家组成一个甲,五个甲组成一个团。每个甲都有一个甲长,再从当地富户中选一个总首领。平时农闲时训练武艺,伙食由官府供应。
政和七年,朝廷在湖北招募土丁充当刀弩手,给他们分发土地,让他们散居边境,并进行军事训练。绍兴年间沿用了这个制度,到了淳熙年间,李焘上书指出这种制度的弊端,于是就被取消了。
湖南的乡社,以前是由当地乡绅来领导,大的乡社管辖几百户人家,小的也有两三百户。后来有人指出这种制度不方便,淳熙年间,朝廷对乡社进行了整顿,大的乡社最多管辖五十户人家,小的减半。
关外西和州、阶州、成州、凤州这四个州的民兵,被称为忠勇军。
最初,淮南地区招募边民组成了镇淮军,人数一度达到十万人,每个月的粮饷根据他们的表现来发放,只是不实行黥刑(在脸上刺字)。时间久了,军饷供应不上,他们就四处抢劫。嘉定初年,朝廷对镇淮军进行了裁撤,大部分士兵复员务农,只留下八千多人,充当效用兵,其余的补充到镇江大军。淮西地区则选拔了两万六千多人,组成了御前定武军,分为六个军,每个军都设有统制官。
福州各县以前有忠义社,由当地百姓组成,选拔当地有威望的人担任社长,发放武器装备。因为有了忠义社,盗贼少了,百姓也安居乐业。后来官府的干预太多,忠义社失去了原来的作用。开禧年间用兵,淮、襄地区的民兵,官府要花一百六十缗钱养活一个兵。后来又下令让民兵复员,可是他们无处可去,很多人就成了盗贼。于是朝廷规定每个郡县选拔一个有威望的首领,授予官职,让他们来镇压盗贼。
建炎以后,还有砦兵。
最后,还有两浙西路。
临安府有十三座砦,分别是外沙、海内、管界、茶槽、南荡、东梓、上管、赭山、黄湾、硖石、奉口、许村、下塘。安吉州有七座砦,分别是管界、安吉、秀塞、吕小幽岭、下塘、北豪、皋塘。平江府有八座砦,分别是吴江、吴长、许浦、福山、白茅、江湾、杨林、角头。常州有五座砦,分别是管界、小河、马迹、香兰、分界。江阴军只有两座砦,分别是申港、石牌。严州有五座砦,分别是威平、港口、凤林、茶山、管界。
两浙东路呢,庆元府有十座砦,分别是浙东、结埼、三姑、管界、大嵩、海内、白峰、岱山、鸣鹤、公塘。温州有十三座砦,分别是城下、管界、馆头、青奥、梅奥、鹿西、浦门、南监、东北、三尖、北监、小鹿、大荆。台州有六座砦,分别是管界、亭场、吴都、白塔、松门、临门。处州只有两座砦,分别是管界、梓亭。
江南东路,南康军有五座砦,分别是:大孤山、水陆、四望山、河湖、左望。
江南西路,隆兴府有七座砦,分别是都巡、邬子、松门、港口、定江、杉市、管界。抚州有七座砦,分别是城南、曾田、乐安、镇马、旗步、招携、湖平。江州有六座砦,分别是管界、江内、茭石、马当、城子头、孤山。兴国只有两座砦,分别是池口、磁湖。袁州有四座砦,分别是都巡、四县、管界、白斜。临江军有三座砦,分别是本军、水陆、管界。吉州有十六座砦,分别是富田、走马塍、永和镇、观山、明德、沙溪、西平山、杨宅、栗传、禾山、胜乡、造口、秀洲、新砦、北乡、黄茅峡。
荆湖南路,永州有三座砦,分别是都巡、同巡、衡永界。宝庆有三座砦,分别是黄茅、西县、卢溪。郴州有五座砦,分别是管界、安福、青要、赤石、上犹。
好家伙,这得有多少个砦啊!先说湖南这边,武冈军有十个砦,分别是三门、石查、真良、岳溪、临口、关硖、黄石、新宁、绥宁、永和。道州那边有四个砦,是营道、宁远、江华、永明。全州也有四个,分别是上军、角口、吉宁、平塘。
接下来是福建路。邵武军有十个砦,分别是同巡检、大寺、水口、永安、明溪、仁寿、西安、永平、军口、梅口。建宁府七个砦,是黄琦、筹岭、盆亭、麻沙、水吉、苦竹、仁寿。南剑州八个砦,分别是沧峡、洛阳、浮流、岩前、同巡、仁寿、万安、黄土。泉州五个砦,都巡、同巡、石井、小兜、三县。福州四个砦,辜岭、甘蔗、五县、水口。兴化军只有两个砦,同巡、巡盐。漳州也只有两个,同巡、虎岭。
最后是广西路。贺州两个砦,临贺、富川。昭州四个砦,昭平、云峒、西岭、立山。钦州两个砦,西县、管界。 哎,这得多少兵啊,光想想就觉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