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兵器制造那可是相当讲究的!朝廷设立了南北作坊、弓弩院,各州也都有专门的作坊,都招募工匠,规定了每年的生产指标。南北作坊每年要造三万二千套涂金脊铁甲等等,弓弩院每年要造一千六百五十多万支角弝弓等等,各州每年要造六百二十多万支黄桦、黑漆弓弩等等。除了这些,南北作坊和各州的作坊还会另外制造军营用的帐篷、甲袋、梭衫之类的各种东西,以备军队出征使用。京城制造的兵器,每十天就要上交一次,叫做“旬课”,皇帝亲自检查验收,还设立了五个仓库来储存这些兵器。据说,皇帝曾经在郊外试射床子弩,箭能射到七百步远呢!他还下令另外制造步弩进行试验。当时的兵器做工精良,锋利无比,在近代都是少见的。
开宝三年五月,皇帝下令说:“京城里的老百姓,不准私藏兵器。那些平时就擅长武艺的士兵,把自己的兵器交给军队保管;等到出征的时候,再写个申请拿出来用。官员们按照规定可以佩带随身的武器。”那时候,兵部的小官冯继升等人献上了一种火箭的制作方法,皇帝下令试验,还赏赐了他们衣服和丝绸。
淳化二年,皇帝再次重申了禁止私藏兵器的禁令。
至道二年二月,皇帝下令说:以前给士兵们造的光明细钢甲,一开始没有内衬,应该加上内衬,这样穿起来才不会磨伤皮肤。
咸平元年六月,御前侍卫石归宋献上了一种木羽弩箭,箭才一尺多长,但是射程却非常远,射中铠甲后,箭杆断了,箭头却牢牢地卡在里面,拔都拔不出来。皇帝增加了石归宋的月俸,还把他的儿子安排到宫廷当差。
三年四月,神骑副兵马使焦偓献上了一把盘铁槊,重达十五斤,皇帝让焦偓当场演示,只见他骑在马上,挥舞自如,速度飞快,皇帝高兴地把他升官了。八月,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上了他制造的火箭、火球、火蒺藜,造船工匠项绾等人献上了海战船的设计图纸,皇帝都赏赐了他们钱财。在此之前,相国寺有个和尚叫法山,是洺州人,后来改了姓,他全家一百多口人,都被敌军抓走了。这时候,他愿意还俗从军,报效国家,还献上了一种铁轮拨,重达三十三斤,两头都带刃,是骑兵格斗的好武器。皇帝任命他为外殿直。
五年的时候,宁化军知军刘永锡献上自己制造的手炮,皇帝下令在边境地区仿制并装备使用。
六年十月,朝廷给军队配备了传信牌。这种传信牌是用漆木做的,长六寸,宽三寸,牌子的正反面都刻有字,并且从中间分开,用榫卯结构连接,可以合拢;还在牌子上凿了两个小孔,方便用笔墨写字,上面还要贴上纸条。每次作战之前,就把传信牌分开,一人执一半;需要传达命令时,就在上面写好命令,系在军吏的脖子上,到达目的地后,双方对合传信牌,然后写上回信。这是因为冀州团练使石普的建议而实施的。
仁宗当政的时候,天下很久没有打仗了。天圣四年,朝廷下令减少各路军队每年制造兵器的数量,减半。这一年,朝廷又下令作坊制造一万五千支铁枪,装备秦州、渭州、环州、庆州、延州和镇戎军。
六年,朝廷下令:外面的盔甲很久没有修理了,先派使者分别前往各地检查并修理。
景祐二年,停止秦州向京城输送弓弩三年。朝廷下令:“广南地区百姓不准私藏博刀,违者连同打造博刀的人一起,按照私藏禁兵的法律处罚。”在此之前,岭南地区盗贼多用博刀,杖责的处罚太轻,无法禁止,转运使向朝廷反映了这个问题,所以才有了这条法令。
四年,朝廷下令作坊制造五万支栓子枪和柧枪。
康定元年四月,朝廷下令江南、淮南的州军制造三万副纸甲,供应陕西防城的弓箭手。又下令河东地区强壮、擅长射弩的人可以自己置办弩,四等以下的官员由朝廷发放。八月,朝廷下令陕西制造柳木旁牌。
庆历元年,并州知州杨偕派阳曲县主簿杨拯献上《龙虎八阵图》以及他制造的神盾、劈阵刀、手刀、铁连槌、铁简,并说《龙虎八阵图》有奇有正,有进有止,远则射,近则用刀盾格斗。即使敌军骑兵再多,看到神盾这种奇异的兵器,一定会惊慌溃逃,然后我军再用精锐骑兵夹击,就没有打不赢的。历代用兵,还没有人想到这种策略。皇帝在崇政殿阅览后,下诏嘉奖。后来,有人认为这些兵器太重,紧急情况下难以使用。
二年,朝廷下令在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各设立都作院,并赐给河北义勇兵一百万支弓弩和箭材。
第一段:
四年的时候,皇上赏赐给鄜延路总管三十万支风羽子弩箭。五年,皇上命令各路都把储备的军械都报给三司(财政部门),三司每年都要把这些情况汇报给皇上,并且要制定一个程序,提前拨款。八年,皇上发布命令说:“老百姓家里藏的武器,如果不是合法拥有的,限期一个月内上交官府。敢藏匿的,允许别人举报抓捕。”
第二段:
皇祐元年,皇上在崇政殿检阅了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上的八种新式武器:冲阵无敌流星弩、拒马皮竹牌、火镰石火纲三刃、黑漆顺水山字铁甲、野战拒马刀弩、砦脚车、冲阵剑轮无敌车、大风翎弩箭。四年,河北、河东、陕西都总管司报告说:“郭谘制造的独辕冲阵无敌流星弩,可以用于战场。皇上命令弓弩院按照这个样子制造。同时任命郭谘为鄜延路钤辖,允许他配备五百支这种弩,并招募当地老百姓来学习使用。等制造成功后,经略夏安期说这种弩很好用,于是皇上就正式设立了独辕弩军。”
第三段:
五年,荆南兵马钤辖王遂献上了临阵柺枪。至和元年,皇上命令河北、河东、陕西三路每年夏天都要把兵器铠甲拿出来晾晒,如果发现损坏的,都要修理好。如果再次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知州、通判和主管兵器的官员都要降级。嘉祐四年,皇上发现京城制造的兵器很多都不锋利,就选派朝臣和使臣各一人去检验。
第四段:
七年,皇上命令江西制置贼盗司,把所有私自制造兵器的人登记造册,如果再犯,就将他们和他们的妻子一起流放到淮南。熙宁元年,皇上开始命令入内副都知张若水和西上阁门使李评挑选和修理弓弩。张若水献上了一种他制造的神臂弓,其实这是李宏献上的设计,它更像是一种弩。弓身用檿木,弓弰用檀木,箭头用铁,马面牙发用铜,用麻绳和丝线做弓弦。弓身长三尺二寸,弓弦长二尺五寸,箭长加上箭羽有几寸长,射程三百四十多步,可以射穿榆木半截。皇上看了很满意。从此神臂弓开始使用,其他的兵器就比不上它了。
皇帝下令,让河北州的军队把所有的武器装备分成三等,然后上报。他还下令内库挑选最好的盔甲武器,挑一些上好的送上来。
过了两年,皇帝又下令,让各路派官员去州里,把库藏的盔甲武器也分成三等,跟边境三路一样,不过四川和峡州不算在内。
又过了一年,皇帝拿出自己珍藏的斩马刀给蔡挺看,蔡挺说这刀做工精良,使用方便。皇帝就下令让人按照这把刀的样式打造几万把,赏赐给边关的将领。刀的刀镡(就是刀柄上的金属护手)有一尺多长,刀刃有三尺多长,刀柄的头部是个大环。同一年,皇帝又下令让权三司度支副使沈起详细制定军器制度。沈起认为自己一个人的想法有限,应该让京城和边境三路的主兵官、监官、工匠一起审议,这样才能让制度长期有效。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
那时候皇帝一心想改进武器装备,但又担心有关部门敷衍了事。王雱就上书说:“汉宣帝号称中兴贤主,但是史书上说,精巧的工艺和工匠,却是在元帝、成帝时期才多起来的。这虽然是官府的事,但最终关系到朝廷的政务。现在咱们国家外面要抵御外敌,内部还要防范盗贼,全国每年上缴的弓弩、盔甲数量以千万计,可是没有一件是坚固耐用、精良实用的。我曾经看过各州的兵工厂,兵匠太少了,甚至还要抓捕平民来充当劳役,他们做的武器,只有个样子,根本不实用。武库的官员,只管数量,不管质量,所以虽然积攒了很多武器,大多都是破旧不堪的。这样治理国家,还想威震四方,内外兼修,我看很难实现。如果想放松军事准备,向天下显示太平无事,那么金木、丝麻、筋胶、羽毛这些材料,都是老百姓的血汗,白白浪费人力物力去制造一堆没用的东西,太可惜了!不如重新制定制度,把几州的兵工厂合并到一起,就像现在的钱监一样,选拔懂行的人专门负责这件事;并且在全国招募优秀的工匠,作为师傅,朝廷再设立工官来统管他们,考察他们的工艺水平,赏罚分明,这样大家都会努力做好,不用强迫,武器自然就精良了。听说现在武库里还有太祖时期制造的弓箭,跟新的似的,而近些年制造的却大多不能用,这就说明法令的执行松紧程度对结果影响很大啊!”总的来说,王雱这么说,是为了迎合皇帝的意思,想随意更改旧制。
六年,朝廷设立了军器监,负责全国军械的管理。军器监设有正副主管,还有其他职员。以前,军械由三司管理,现在都归军器监管了。凡是出产军械材料的州府,都设立了专门的制造机构。任何了解军械利弊的人,都可以到军器监提出建议,所以当时有很多官员和百姓向军器监献上新的器械和制造方法。这一年,还设立了内弓箭南库。军器监还制定了把先进的武器装备发放给各地的制造机构的制度。这一年的冬天,因为骑兵用的大鞍不适合野战,所以开始制造小一些的马鞍,用皮革和木头制成,这样骑兵更容易回旋,方便骑马射箭。同时,还挑选擅长骑射的边境士兵,编入各支军队。
当时,周士隆上书讨论广西和交趾的战事,建议制造车辆来对抗大象军队,但是文彦博不同意。王安石认为,从古代到本朝,南方常常利用大象战胜中原军队,周士隆的策略值得一试,于是他论述了古代车战的策略,建议用车兵和骑兵进行试验,看看哪种更有效。皇帝也认为北方地势平坦,可以用战车作为营垒,于是下令试验战车,命令沿黄河采集三千两车材,由军器监制定战车样式,制造战车。
七年,军器监主管吕惠卿说:“上报的弓箭样式和其他武器的设计,应该由殿前、马军、步军三个司令部来决定采用与否。现在各部门只是提交军校的文书报告,既不愿意改变旧的模式,他们的智慧和见识也未必能理解武器制造的道理。我不敢轻易改变朝廷已有的命令,请求让一个部门共同商议。”皇帝于是派管军郝质去军器监进行裁决,大家都认为吕惠卿的建议可行。当时军器监制造武器不统一,材料浪费严重。于是皇帝下令,不按常规选拔官员,派他们到各地搜集牛皮、角质和筋腱,能多收集就多奖励。这一年,开始制造狼牙箭、鸭嘴箭、四棱尖箭和一种带刀刃的凿子箭,一共四种新式箭矢,并推广使用。
八年,皇帝下令:“河北的拒马,很多是用竹子做的,不够坚固,无法抵挡敌人。命令军器监制造三万具拒马,送到北京、澶州和定州。”又下令计算河北地区缺少哪些武器,需要制造,不紧急的武器不要浪费材料。又下令,百姓的马匹死了,以前不向官府报告的,现在都要报告,并上交马皮和马筋,用于制造武器。
皇帝觉得设立军器监没什么实际效果,反而白白浪费人力物力,就下令中书省和枢密院调查清楚这件事,然后制定方案上报。军器监汇报说,自从设立以来,制造的兵器增加了多少,工人减少了多少,兵器比以前多了,而工人却少了。皇帝又追问他们,并且下令让他们和御前工作所比比看,哪个省工,哪个兵器质量好。王韶说:“这样下去,恐怕内外互相倾轧会成为常态。再说,以前军器监查处内臣损毁弓弩的事,就因此产生了矛盾。现在又让内臣来考核军器监,岂不是像以前那样互相倾轧没完没了?”皇帝说:“你们一再地向我反映军器监的问题,如果我不弄清楚事实真相,内外都会认为我听信小人的诬告。现在要实行这种办法,就是为了明辨曲直啊!”司马光说:“确实应该这样做。如果每件事都能分别辨明曲直,弄清楚事情的真伪,让功过分明,那么天下就能长治久安了。”王韶说:“军器监的事不必比较。”皇帝说:“事情不比较,就没办法看出对错。”司马光说:“朝廷处理事情,只希望事情是正确的而已。”后来,司马光最终凭借他的口才解除了皇帝的疑虑,军器监也免受了欺诈的罪名。十月冬天,军器监想在河东等路采买弯曲的木材做鞍桥,皇帝认为这样会劳民伤财,就没同意。当时,河东、陕西、广南的帅臣们争着邀功,请求增加兵器,皇帝就分别给他们一些。到了这个时候,竟然有人用耕牛来换取兵器铠甲。
元丰元年冬天,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请求供应新式刀具,军器监想在江浙福建地区制造,皇帝不同意,就从内南库拨给他五万五千把短刃刀。
第二年,皇帝批示说:“河东路把运输的物资材料运到边境制造兵器,这明显是浪费钱财,弄虚作假,让军器监赶紧停止这种做法。”
第三年,吉州上奏说:“奉诏采购三十万支箭矢,这并非本地出产,而且老百姓平时也不储存这些东西,请求预先拨付钱款,约定一年内分批采购。”皇帝批准了。
西边打仗,打了老长时间都没结束。四年春天,陕西转运使李稷上奏说:“我们这边的九支军队,除了些零碎东西,什么都没有了,请求从永兴军库里拨点余钱,好筹备军需。”到了七月,泾原路那边也上奏说渭州城修好了,但是防御用的武器装备太少了,请求拨给他们三张弓弩图纸,八张牛皮床弩图纸,以及长枪、宝剑、箭矢的图纸,他们想按照图纸自己制造。皇上就下令把图纸给他们送去。
五年七月,鄜延路那边负责策划边防的部门上奏,请求拨给他们一百万贯钱、一千名工匠、五万斤生铁熟铁、一万张牛马皮,用来制造兵器,皇上都答应了。八月,皇上又下令让沈括挑选五千把劈阵大斧,分发给西边各路将领。十一月,陕西转运使李察说:“我们这边的五个兵工厂,应该分别委派监司官员来管理。”皇上就同意了。
六年二月,皇上发布诏令:熙河路那边守军的装备不足,就拨给他们三千领毡子、一万张牛皮,并负责运送过去。八月,采纳了环庆路赵卨的请求,给他拨了一千张神臂弓和十万支箭。没过多久,又赏赐兰会路二十五万支药箭。
第七年,陕西转运副使叶康直言上奏:“秦凤路军队的兵器装备缺口,各种物资加起来有四百三十多万件,一件件地制造,十年八年也完不成,请求从京城直接拨给。”皇上就下令按量拨付了。
皇上本来就节俭。有部门要给将官制作皮甲,想用生丝染成红色,还打算用牦牛尾做沥水用的部件,皇上觉得太浪费了,就换成了别的毛。从弓箭、盔甲、盾牌这些东西,皇上都非常用心。弓叫“阔闪促张弓”,取消了旧式的长弓;箭叫“减指箭”;盾牌用栾竹穿皮革制成,取代了原来的桐木盾牌;盔甲也从素铁甲改成了编织甲。这些改进方案非常精细,都是刘昌祚、尹抃、阎守勤等人制定的。
八年十月,皇上发布诏令:以后内外各地制造的兵器,就用现有的剩余物资、工匠来制作,那些兵匠、民工就可以遣散了。
公元1086年,皇帝下令:三个路(行政区域)的保甲团练已经取消了,那些武器装备都得送交官府保管,别因为武器损坏而为难老百姓去修理。到了八月,皇帝又让太仆寺少卿高遵惠,跟工部和军器监,还有各地州府的作坊一起核对一下军械的数量,目的是要确定军械制造的数量,做到适中,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东西,就先别做了。 就这样,好几年下来,对军械制造的督促都松懈了不少。
公元1096年,有人向朝廷反映说:“各州郡的军事准备,全都是表面文章,真要打仗了,恐怕不够用。建议稍微恢复一下熙宁年间的政策,经常进行军事训练,比如封桩、排垛,按照杂队(军队编制)的办法来操练。”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公元1098年,皇帝下令江淮、湖广、浙西六路(行政区域)一起制造三千张神臂弓和三十万支箭。
公元1099年,大臣们上奏请求增加神臂弓的制造数量,于是军器监每年制造的神臂弓就增加了上千张。 同一年,皇帝下令河北边境地区的城墙、瞭望塔、武器装备都要修缮,不修缮的要处罚。
在此之前,广东广西两路(行政区域)的民夫按照熙宁年间的命令修造武器装备。公元1100年,端州知州萧刓上书,强烈批评这种做法浪费钱财,祸害百姓,弊端很多,请求停止购买枪械和武器装备。但他的奏疏没有得到采纳。
崇宁年间(1102-1106年)初期,大臣们纷纷说元祐年间以来,因为管理松懈,军队战斗力下降。皇帝下令恢复各路州府作坊的制造和修理工作,对官吏的考核也恢复到熙宁年间那样严格。这时,皇帝下令制造五十将的武器装备,工部请求内外作坊一起制造,于是就有了“都大提举内外制造军器所”这个机构。
一开始,采纳了邢恕的建议,下令制造几十辆兵车,并购买牛来拉车。后来,蔡硕又建议在河北地区为五十将配备武器,还要制造上万辆兵车。蔡京支持这个建议,那些奸诈的官员从中作梗,最终严重损害了百姓的利益。
崇宁三年,河北和陕西的运输部门反映说:“按照许彦圭设计的兵车样式,车子又大又费钱,成本翻倍。要是还用以前二十将用的旧式兵车,车子轻便好用,还能省钱。”皇上最终还是决定用许彦圭设计的兵车。
当时熙河路的副运输使李复先上奏说:“现在打仗和古代不一样。古代打仗讲究规矩,不会搞什么突然袭击,多走正路,所以车子能走,敌人也不敢轻易攻击。现在打仗,都在边远地区,在各个小据点驻军,大家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车子根本上不去。而且战场上,你进我退,车子跟不上,要是被追击,车子就成了别人的战利品。我多次观察边境的情况,连粮食、衣服、武器都未必能派上用场,更别说车了!我听说这种车的制造,是许彦圭通过姚麟来推荐他的方案的。朝廷因为姚麟熟悉边境事务,就不知道许彦圭夸夸其谈,姚麟徇私枉法,误了国家大事。这种车比一般的车宽六七寸,运输时车轮不匹配,从东边来的民夫拉不动,结果他们只好典当衣物,自己租牛和工具,一天只能走六七里路,甚至弃车逃跑的情况屡见不鲜。还没造车之前,就有购买材料、雇佣工匠的麻烦;车造好了,又难运输,给各路都带来了说不完的麻烦。许彦圭只想着升官,却不知道误了国家大事,这样的人不处罚,怎么警示后人!我现在请求停止制造这种兵车,已经造好的也不要运来了,以减轻百姓的负担。”后来,许彦圭最终受到了惩罚。
元丰年间,河北和河东路的军械物资,每季度末都由各路主管部门轮流检查验收。到了元祐年间,这项制度取消了。四年后,因为工部请求,这项制度又恢复了。
大观二年,皇帝下了一道圣旨,说:“以前东南地区的防卫指挥官,深知有些郡县官员为了完成任务,急于求成,滥用职权,害了老百姓;有些官员办事拖拉,导致事情没办好。像修城墙、造兵器、收战马、练水战这些事,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逐步推进,千万不能急着加税或者强迫百姓干活,既要保证事情能办成,又不能扰民,这样才算合格。” 然后又下令,所有这些工程要在十年内全部完成。四月,皇帝下令取消黎州、雅州等地对牦牛尾的征收,认为这会给老百姓带来麻烦。八月,御前军器所的负责人上奏,请求像崇宁五年那样,在全国各地购买四十万个牛角和十万斤牛筋。皇帝批准了。
政和二年二月,皇帝下令,各州郡制造兵器,如果不用熙宁年间的标准样式,相关官员就要受罚,还专门为此制定了处罚条例。六月,皇帝又下令,所有兵器都要按照御前军器所制定的样式来做,之前二月份的命令不用执行了。
三年,皇帝下令说:“以前的马甲是用黑色漆涂的,现在改成红色的。” 这一年,姚古上奏,建议改进兵器。以前一套甲只有两件,现在改成拆卸的三件;以前的手刀太重,现在都改成轻便易用的;以前的神臂弓拉力是二石三斗,现在改成一石四斗。皇帝都批准了,并下令全国各地都重新制造。
六年,军器少监邓之纲上奏说:“全国各地的一百三十一位将军,都在训练士兵,都需要配备兵器,以备不时之需。只有河北各将军的兵器,还是熙宁、元丰年间制造的,精良结实,比其他地方都好。我担心时间久了,这些兵器会损坏老化。请求从河北、陕西开始,让全国各地都更新兵器,以响应陛下追念先帝遗志,储备兵器、增强国威的愿望。” 皇帝批准了他的奏请。
话说,邓之纲在朝廷任职七年,三次上奏,建议修缮武库,整顿军械,并且大力节约国家开支。皇上很赏识他,升他做了大监,还又给他升了一级官。那会儿,宇文粹中在崇政殿上给皇帝讲课,也提到了武库的事,建议把祖宗留下来的十多种军械编入《卤簿图志》,以后举行郊祀大典或重大军事活动时,把这些军械摆在仪仗的最前面,以此彰显武功,也提醒大家不要忘记创业的艰难。
同年,皇上御笔亲批,武库需要修缮的军械数量将近一亿件,其中箭镞就有五千多万支,按照平时的进度,要七十年才能完成。于是,皇上就让邓之纲负责这项工作,分配给沿河的作坊,限期三年完成,同时允许三年内暂停上缴军械。
到了八年的时候,邓之纲又上奏,建议免除各路三年上缴军械的配额。不过,从那以后,各地对郡县牛皮、牛角、牛筋的禁令执行得非常严格,这其中也有邓之纲的功劳,但也造成了不少麻烦。
宣和元年,主管荆湖南路刑狱的郑济上奏说,本路只有潭州和邵州负责制造军械,今年的制造任务已经完成,并且他亲自检验过,都符合标准,不会影响使用。皇上很高兴,对他进行表彰奖励,以此激励其他各路。但是,从那一年起,督造军械的工作都由皇上亲自下令,不停地制造,但数量经常不够;不停地修缮,却总是说东西坏了。总而言之,朝廷内外互相应付,全是虚报谎报,上上下下互相欺骗,最终酿成了靖康之祸。
靖康初年,兵器都严重短缺,朝廷多次下诏书,严厉规定赏罚,但还是没用。这时,河阳知州张旂上奏说:“河阳从今年春天以来,多次有军队经过,士兵们把随身携带的马甲、神臂弓、箭、枪、牌之类的兵器,在市场上换取食物,说是暂时寄放,实际上是丢弃,逃避服役。我们拘留了三天,就收缴了四千二百多件兵器。连太原的援军都这样丢弃兵器,其他地方的军队情况可想而知。应该让百姓主动上缴,免得造成更大的麻烦。”皇上认为张旂说得对,赏了他一个官职。
一开始啊,皇宫里的军器监和军器所,万全军匠的编制是3700人,东、西作坊的工匠编制是5000人。绍兴初期,负责制造的士兵才一千人,后来慢慢增加到五千六百多人,又在各地又增加了二千九百多人,而且还额外增加了每天一百七十文钱的工钱,每月七斗半的米粮。结果呢,皇宫仓库里兵器堆积如山,各路军队却都缺武器。绍兴二十六年,皇帝下令说:“工匠应该裁减,江浙福建各州的物料也全部免除。”相关部门上报说,物料减少三分之一,工匠减少到两千人,杂役兵减少到五百人。
以前啊,军器制造的管理权是直达皇帝那里的。建炎年间,曾经让个宦官董悫来负责,没多久就被撤了。绍兴五年,军器制造归属工部管理,后来又让中层官员来管。绍兴三十年,工部说这违背了祖宗的制度,皇帝下令按照规定来检查。孝宗皇帝继位后,又增加了一个提点官,御史们强烈反对,最后还是归工部管。
关于造车的制度,南渡之后,东南地区多沼泽险峻,所以没把车作为主要军备。宗泽、李纲他们有战车方案,王大智也献过车式,但都没采用,反而更重视盔甲和弓箭这些武器。建炎初期,皇帝告诉宰相说:“现在战士大概有三十万人,如果都能装备精良的武器,再加上强弓劲箭,就算强敌来犯,也不用害怕。造弓一定要用最好的工匠,给最好的价钱。”绍兴三年,主管军器制造的人说:“造一套全副盔甲需要七十个工匠。长齐头盔甲每套需要一百四十一工匠,短齐头盔甲需要七十四个工匠。请求以本所制造的全副盔甲为标准样式。”席益又说:“各州都在造马蝗弩,不如让他们造弓箭。”皇帝下令同时改造弓弩,把马蝗弩改成手射弓。
绍兴四年,军械部门汇报说:“接到圣旨,按照皇帝下发的样式打造铠甲。铠甲的样式分四个等级,甲叶一共一千八百二十五片,内外都要磨得锃亮。其中,护肩甲片五百四片,每片重二钱六分;甲身甲片三百三十二片,每片重四钱七分;腿裙和鹘尾甲片六百七十九片,每片重四钱五分;头盔帘甲片三百一十片,每片重二钱五分。此外,还有一个头盔,头盔上的杯子、眉子一共重一斤一两,皮线、结头等等一共重五斤十二两五钱多一点。一套完整的铠甲重四十九斤十二两。如果每片甲叶都严格按照原来的标准重量来制作,重量稍有差异就不用,那就会浪费很多材料。我们请求允许新式铠甲的重量略有浮动,整套铠甲的重量控制在四十五斤到五十斤之间。”皇上批准了,说不能超过五十斤。到了绍兴三十二年,皇上又下令让江东安抚司制造五千张木弩和五十万支箭。
隆兴元年,皇帝下发木制羽毛弩箭的样式,每条战线都要按照这个样式制造一百万支箭。淳熙九年,衢州的官员送来了两千张木制鹤嘴弩和十万支箭。湖北和京西地区还制造了一种不用羽毛的箭。皇上说:“箭不用羽毛,真是精巧啊,把它们收藏起来吧。”淮东总领朱佺上奏说:“镇江军队是韩世忠的旧部。韩世忠曾经制造过一种叫做‘克敌弓’的弓,用来对付敌人的骑兵冲锋,射程能达到一百步,箭矢能穿透重甲,是最好的武器。过去几年调拨弓箭,难免有损失,剩下的弓箭也因为时间久了而逐渐损坏。现在统计,各军弩手一共八千八百四十二人,每人需要两张弓,一张弓用于日常训练,一张弓用于作战,一共需要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四张弓,但现在只有六千五百七十四张弓可用,其余的都无法用于训练,请求下令镇江都统司补充到足够的数量。”
话说十五年前,工部侍郎李昌图跟皇帝说:“弓箭好不好用,关键在于射得快射得准。神臂弓射程远威力大,屡试不爽。后来又造出了神劲弓,射程比神臂弓还远,但是军中很多人说它射箭慢,神臂弓能射三箭,神劲弓才射出一箭,真要打仗,神臂弓反而更好用。” 皇帝说:“平原上用神劲弓好,西蜀山区地形复杂,哪个更好用还不好说呢。”于是就下令让金州都统司好好研究一下再汇报。后来都统制吴挺上奏说:“神劲弓配上弹子头箭,各部队用起来又快又好,比神臂弓强多了。” 皇帝就采纳了他的建议。
楚州的兵马钤辖又来报告说:“弩的威力,强劲的能达到三十石,一般的也有十五石,箭头的形状像小铲子,射程少说也有几百步,能一下子射穿好几个人。江边各部队都有弩,但都坏了没修。” 皇帝就下令两淮、荆襄沿边城池都要制造二十枝弩,御前军器所也要照样制造。从绍熙年间开始,朝廷就一直在大量制造武器装备,数量多得堆积如山。
开庆元年,寿春府制造了一种叫<匚赣>筒木弩,跟普通的弩不一样,箭放在筒里很稳,尤其适合晚上使用。又造了一种突火枪,用竹子做枪筒,里面装上火药,点燃后,等火焰熄灭,火药才会发射出去,声音像放炮一样,射程能达到一百五十多步远。
咸淳九年,边境州郡根据降兵提供的图纸制造了一种回回炮,但是人们又想出了更厉害的办法,造出了射程更远的炮。而且还发明了一种很奇特的破炮之策。具体方法是用稻草扎成粗绳,每条粗四寸,长三十四尺,二十条捆成一束,用麻绳一头绑在楼后柱子上,然后搭过楼,垂到地上,在楼房周围这样搭上四五层,再涂上泥浆,这样火箭和炮弹就打不进来了,就算几百斤重的炮石也奈何不了它。而且这种方法简单方便,成本低,就给它取名叫“护陴篱索”。那时候军纪松弛,只有兵器铠甲方面比以前更加精良。
好家伙,这古代的军队升迁制度,还挺复杂!简单来说,就是“迁补之制”和“屯戍之制”,咱们先说“迁补”的。
从殿前、侍卫的马步军校开始,每次遇到大典之后,大家就按顺序往上爬,这叫“转员”。转到军都指挥使,再往上就能遥领个刺史的虚职,继续升迁就当厢都指挥使,再遥领个团练使。要是人太多了,位置不够,那就从上面开始把军职空出来,直接给那些正儿八经的团练使、刺史,或者其他州的总管、钤辖。那些年纪大了、生病了或者犯了错的,就安排到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副都军头当差,归军头司管。要是被贬官了,就到外州当马步军都指挥使。总之,哪个军队的领导缺了,就从军都指挥使开始往上提拔;其他缺的职位,就从诸军都虞侯、指挥使、副指挥使、行首、军使、副行首、副兵马使、十将这些职位里按顺序提拔。一个军营里一次最多只提拔十个人,像厢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都虞侯、指挥使这些职位,一个营里只能有一个,其他的就空缺着。殿前左右班都虞侯遥领刺史,跟捧日军都指挥使的升迁路线是相通的,按顺序升到捧日、龙卫厢都指挥使,还遥领团练使。要是人太多了,就安排去外地当正儿八经的刺史,其他的就按常规的升迁路线来。
接下来说选拔的事儿。那些列校要升迁,主管部门得先考察他们的跑跳、骑马下马的本事;然后让他们指认二十步外的东西,蒙住一只眼睛,左右各试五次,看看视力怎么样;武艺方面,弓箭要射中五斗的靶子,弩箭要射中一石五斗的靶子,枪刀也要练得像样。犯了错但没到流放的地步,年纪不大,或者年纪大了但没病,精力还好的,都可以考虑提拔。
所有军队转业人员,要从殿前指挥使里挑人去祗候局当值班,从东西班长里挑人去祗候局、殿中侍卫,从其他班直人员中挑人当各班的押班、各级军官,这些人都要皇上亲自审查。前一天,就命令内都知或者押班一人,和御药院勾当内侍一人,跟军头引见司的人一起,考核弓弩、格斗的武艺,做好记录。各种弓弩技艺,每人选一项考核。到那天,就带他们来见皇上,把弓弩摆在殿前,命令他们各取一支来射。军头引见司专门负责观察,喊出射箭的成绩上报。如果喊报失误,就要奏报纠正。内都知或者押班和御药院勾当内侍在殿上观察,如果引见司没发现喊报错误,也要奏报纠正。枪刀手的胜负,如果喊报不实,或者引见司没发现喊报错误,都要弹劾他们的罪过。
太平兴国九年,皇上到崇政殿,对军队将校进行调动和升迁,从军都指挥使以下、员僚以上的军官,都按照名册查看他们的功绩,然后进行升迁,一共花了几天时间才完成。内外官员都很高兴。皇上就对宰相们说:“我调动军队人员,首先选那些循规蹈矩、能够管好下属的人,武勇排在第二位。如果自己不谨慎约束自己,那么下属就不会敬畏他,即使有匹夫之勇,又有什么用呢!”
咸平三年五月,皇上在便殿对军队官职进行调整和补缺,一共花了十一天时间才完成。从神卫右第二军都指挥使、恩州刺史周训以下,一共有一千三百一一人得到升迁。
四年十二月,皇上对吕蒙正说:“选拔人才,确实不是容易的事。我一直孜孜不倦地寻找和考察,希望能找到合适的人才。前段时间,我在军校中选拔了八九个人,委以重任,其中王能、魏能都非常卖力,陈兴、张禹珪也都有名声。”吕蒙正等人说:“人才很难十全十美。现在能选拔十个,有五个合格,足以看出陛下知人善用的英明了!”
五年,皇上对枢密院知院周莹说:“国家制度规定,军队有空缺的职位,就先暂时安排人顶替,三年进行一次调动和补缺。如果在期限内因为功劳而授予官职,就只享受朝请的待遇。现在空缺的职位,就缺乏人来管理。应该按照制度给他们调动和补缺。”于是召集周莹等人到便殿,按照军队名册依次补缺,那些驻扎在外地和军衔较低的,本来不在恩典范围内的,也都被照顾到了。一共花了二十天才完成。
公元963年四月,宋太祖赵匡胤说:“殿前所有禁军将士,包括侍卫、马军、步军,以及军头司的军官,他们因为生病或者其他原因被调到外地任职,都是临时上报处理,没有固定的章程,应该把他们所担任职务的类别和名目列出来,让我看看。”
接着他又说:“最近各地有不少立下战功的指挥使,暂时还不能给他们升官,就先让他们在本军里担任都虞侯。以前没有这个职位,这是权宜之计,临时设置的。如果以后这个职位空缺了,就不用再补了。”
最后,他还说:“内外各军缺少的小校,如果按照名次来提拔,恐怕选不到真正有武艺的优秀人才。从现在开始,所有要当小校的都要先进行武艺考核,通过考核才能被选拔任用。”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皇帝下诏说:以前军队人员调动补缺,都是先商量好,然后下达命令,最后才能正式上任。期间要是有人年纪大了或者生病了干不了活,临时再换人,这样根本没法做到井井有条。这次汾阴大礼之后,殿前和侍卫的马军步军所有军官士兵,都要在崇政殿按顺序逐个点名,朕亲自查看。要是有人不胜任,就安排到不是禁军的部门,让他们轻松点,免得每次调动都要临时换人。
八月,皇帝又下诏说:殿前和侍卫的马军步军司管辖的内外禁军人员,以前调动补缺的办法都不一样,没个统一的标准,很不公平。朕一直为此操心。现在汾阴大礼的调动人员的机会来了,应该制定一个长久的规章制度。马军和步军,从指挥使以下,都要分别调动,而且都要从低级军官逐步升迁。还要把殿前和侍卫马军步军司管辖的各个部队,一起进行调动。比如,马军人员从低级军官一直升到拱圣军,就要从中选拔两个人,分别补到捧日军和龙卫军。如果低级军官的队伍缺人,就从捧日军和龙卫军各选一个人升一级来补缺。步军的缺额也按照这个办法来补。
皇帝又下诏说:关于修改军队人员调动和职务名称的事,恐怕大家还没明白,所以要下达命令说明:殿前和侍卫的马军步军司以前,大多是龙卫军调到捧日军,神卫军调到天武军,这样一来,很难有人升迁,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这次调动,完全是朕的意思,并且给每个人都安排了两个方向的升迁途径。龙卫军不再调到捧日军,神卫军不再调到天武军。捧日军和龙卫军缺人,就从拱圣军里挑人补上。拱圣军缺人,就从骁骑军和云骑军里挑人补上。天武军和神卫军缺人,就从神勇军里挑人补上。神勇军缺人,就从宣武军里挑人补上。宣武军缺人,就从殿前步军司的虎翼军里挑人补上。如果以上指定的军队都挑完了人,就从下一个军队里挑人补上。所有宁朔军的调动和补缺,以后都按照骁胜军的办法执行。
十月,皇帝下令:所有禁军和马步军人员,要进行人员调整。五部禁军(捧日、龙卫、天武、神卫、诸班)的冗员,除了已经外放的,剩下的要集中调配;拱圣、骁骑、云骑、骁胜、武骑、宁朔、神骑等军队的军官,要按照资历依次调动;水军神勇、宣武,殿前司虎翼、卫圣,步军司虎翼、奉节、广勇、神射等军队的军官,也要按照资历依次调动;殿前指挥使以下的官员,在本部门内部轮换;神卫、广勇、神射以下的军官,也要在各自的指挥部内部轮换。六十岁以下的都要到京城来,让殿前司审查,然后安排。所有副兵马使、副都头的空缺,都从捧日、龙卫、神勇等军中挑选,其余的都按照这个办法处理。神卫水军第一指挥使,直接任命为神卫水军指挥使;殿前司上虎翼第二指挥使和步军司上虎翼第一指挥使,都直接任命为虎翼水军指挥使,仍然由原来的部门管理。神卫水军的人员,先从奉节军补充,因为很多人不会划船,所以一起调到其他部门,然后把虎翼水军两个指挥使的人员和神卫水军的人员,共三个指挥使的人员集中调配。如果调到神卫水军指挥使的职位,除了年老体弱按照规定退休安排外,不再继续调动。
天禧元年十月,皇帝任命郭丰等六人为将军,表彰他们的忠诚。之前,军头司规定,年老体弱或犯错的军官要被免职。皇帝考虑到他们长期在军队服役,就让他们担任环卫的官职,带遥郡的担任大将军,不带遥郡的担任将军。
天圣六年,要进行人员调动的时候,枢密院上奏说:有些军官消极怠工,不敢管教士兵,请求下令殿前司和马步军司秘密上报这些人的名字。天圣八年,皇帝下令殿前司和侍卫司一起确定内外各军的官职等级和排列顺序。
景祐二年,皇帝下令,边境军队缺员,就用老员工按照资历依次补充。
公元1038年(康定元年),朝廷下令,三品以下的军官,一半按顺序升迁,一半调回京城。还下令,陕西的土兵军官也调回京城。因为情况不明,所以以后所有陕西的土兵军官都由当地直接补缺。
公元1044年(庆历四年),朝廷下令,捧日军和天武军退役的军官,优秀者升三级,其余升两级,全部安排到外地任职。公元1045年(庆历五年),真定府、定州路都总管司上奏说:按照圣旨,我们阅兵选拔军官时,弓箭射程从九斗到一石(射程单位,一石约等于一百二十步),距离从七十步到一百步,射中目标最准的为第一等。阅兵时,弓不一定拉满,只要用力射出,务必射中就行。以前军中选拔军官,都是以拉弓拉得满,射得远为标准。现在却以射中目标最准的为第一等,弓的拉力只有九斗到一石,箭还留出三两指的距离,这把以前习惯拉满弓射箭的人排除在外,不太合适。朝廷下令,各军选拔军官还是用老办法,阅兵时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公元1048年(皇祐元年),朝廷下令:各路就地粮饷的军队缺少军官,必须转补满三年才能升迁。又下令:将帅手下的士兵,如果没有战功,不得请求调到上等军队。
公元1049年(嘉祐二年),朝廷下令:京东路教阅的本城、骑射、威边、威勇、壮武五军,从最初招募建立以来,就用鼓旗阅兵来代替禁军操练,如果有人员缺额,可以依次升迁到副指挥使为止,转补后满三年,缺额超过三分之一就立即进行补充。指挥使缺额,由步军司补缺。
公元1056年(至和三年),朝廷下令,在宫中侍奉皇帝满八年的近侍官员可以升为军官,这是枢密院提出的建议。
公元1064年(治平元年),朝廷从各级官员和禁军副兵马使以上的人员中,选拔了七十名武艺高强的人,皇帝亲自在殿上检阅。皇帝对天武右第三军都指挥使王秀说:“你的武艺虽然达不到标准,但是有战功,而且能够严格遵守法度,我就任命你为正刺史,一定要勤勉尽职,不要辜负我的信任。”又对散直都虞侯胡从、内殿直副都知张思说:“你们能够勤勉自持,忠于职守,管理军队也很整肃,我就任命胡从为内园使,张思为崇仪副使。”其余的人也分别给予了升迁。
公元1065年,朝廷下令:广南地区的忠敢军和澄海军,一个营的兵力,就按原营的编制进行升迁;两个营及以上的兵力,每三百人升迁五人,二百到三百人升迁三人,二百人以下升迁两人,一百人以下升迁一人,最高升到副指挥使。凡是升迁满三年,五品官缺额两三个的,就升迁一人;三品官缺额一个的,也升迁一人。
公元1067年,朝廷又下令:从现在开始,一个营及二百五十人以上的部队,设校尉十人,缺三个就补三个;二百五十人以下的部队,设校尉七人,缺两个就补两个。京城以外的部队和各路就粮的部队,都按照这个规定执行。“排连”这个词指的是军头、十将、节级等军官的升迁,主管部门要按照名册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和列校的升迁一样。弓箭手射中六斗,弩兵射中一石七斗,枪刀手稍加训练,也都可以升迁。如果以前没有进行武技考核的,就按原来的办法升迁。如果厢军节级没有进行考核,就一半按原先的办法升迁,另一半就从强壮、没有犯过罪、角力比赛获胜的人中选拔。
公元1067年,主管部门上奏说:军队缺额很多,将校却很多,请求根据实际的兵力来确定将校的额数,按顺序进行升迁,并把管理五都的事务也一起说了。于是朝廷下令:二百五十人以上的部队,补指挥使十人;二百五十人以下的部队,补指挥使七人,缺两个就按顺序补上。补十将的,马军四十人,步军是马军的数量再加一人。一百五十人以上的部队,补三十人,缺五个就按顺序补上。不到一百五十人的部队,按照旧的规定,补单将二十人。
公元1070年,枢密院请求:从现在开始,捧日、龙卫、天武、神卫厢都指挥使缺额,如果没有合适的人升迁,就空缺着。其他各军的都指挥使、都虞侯,如果需要升迁,缺额多就隔一个名额补上,并兼任其他职务。吐浑等军的都指挥使、都虞侯缺额,就空缺着。六月,朝廷下令:河东、陕西就粮的军队将校中,那些有才能和功绩的人,因为地处偏远,没有机会被朝廷知道,主管部门要仔细考察那些有军功和骁勇的人,上报他们的名字,提拔他们,让他们在本路任职。
公元1072年,朝廷下令:那些曾经在禁军服役、因病告假,但还能继续治疗的人,殿前指挥使可以补外牢城指挥使,其余的可以补捧日、天武第五军押营,发给三千钱的,给五百钱;发给两千钱以下的,给三百钱。
话说,六年的时候,皇帝下令说:“那些年纪大了,但是对部队情况非常熟悉的老军官,可以让他们优待休假;即使生病了,还没到完全不能工作的地步,或者不到七十岁,还能胜任工作的,就不要让他们退休。如果按照规定应该留任,但是却管理不了部队的,要上报上来,我们再讨论怎么处理这些厢军。” 十月,皇帝又下令说:“挑选士兵当小队长,要选那些曾经立过功的人,按照功劳大小先后排序,功劳相同的,再看功劳的轻重,功劳和轻重都相同的,再看受伤次数多寡,受伤次数多的排前面。”
七年,皇帝下令:“十将以下的军官,如果该升官却不愿意升的,每升一级,有功劳的就赏赐十五匹布,技术特别好的赏赐十匹布。” 六月,皇帝又下令:“在京城里,从都虞侯以上到军都指挥使这些军官,如果因为军功应该升官,但是愿意把这个官职授予子孙的,可以允许,官职等级会根据情况有所不同。”
八年,到了轮换军官的时候,皇帝亲自检阅,一共用了三天。以前规定,捧日都虞侯有四个人,到了现在,补上的人有五个,而马军都指挥使缺两个骁骑军官,就用一个捧日都虞侯补上一个骁骑军主,剩下的四个捧日都虞侯还是原来的职务,这样一来其他军队的军官就都不能升迁了,所以就把补上的那四个都安排做了马步军副都军头。以前龙卫、拱圣、骁骑、武骑、宁朔、神骑军一共有一百三十一营,现在精简到五十营,而马军指挥以下的军官已经补齐了八十一营,外面还有多余的人,所以皇帝下令,那些还没有合并的四十三营,每营暂时设置一名下名指挥使、一名副指挥使,以及三名军使,方便以后轮换升迁。
九年,将要轮换军官了,枢密院上奏说:“换官的待遇稍微好一点,军官是从行伍中立功升上来的,不久就能做到团练使。” 皇帝说:“从祖宗以来,军队制度是有深意的。凡是在京城殿前、马步军司统辖的各个营,都设有军都指挥使、都虞侯分别统领。凡是军事上的事情,只追究那些负责统领和节制的官员的责任。责任既然已经很严格了,那么对他们的待遇就不能不优厚。至于那些地方军队,军官不过各领一营,是没法相比的。”吴充等人用“本大末小”来反驳,皇帝同意了他们的说法。于是又说:“周朝虽然强大,但是成王、康王之后,逐渐衰弱了。我们朝廷太平了一百多年,是因为祖宗留下的法度还在,怎么能轻易更改呢?”
1078年,皇上发话了,说禁军的编制要精简,把人分成三份,一份用来奖励那些立了功的人,另外两份按照原有的规定进行考核筛选。年底的时候,皇上又下令,所有军队的军官,从军使到都头,都要算进兵员额里,而正副指挥使以上级别的军官则不在兵额之内,打仗的时候再分派到各个队伍里去。另外,皇上还下令说,内殿直以下的各级侍卫,如果缺额占总数的二分之一,那就空出四分之一的缺额;如果缺额超过二分之一,也按这个比例空缺;如果缺额不到二分之一,就补上缺额的一半,剩下的缺额就空着。
1081年,皇上又下令说,五个路(指军事区域)的轮换调动的军队和那些不轮换的禁军,在军官的升迁方面要遵循同样的规则。十将、副都头、副兵马使、都头、军使这些军官的升迁都按照规定来。至于从副都指挥使到都虞侯这些曾经升迁过的军官,要根据情况赏赐一些丝绸,赏赐了丝绸之后才能继续升迁。
1082年,皇上决定把各路(军事区域)操练的厢军(地方军队)改编成下级禁军,编制和禁军一样。
1084年,枢密院反映说,骑兵各营和各级侍卫中,因为年资升到军使的人太多了,已经没有空缺的职位给他们了。于是皇上决定,在捧日、龙卫、拱圣、骁骑、云骑、骁胜这些军队中增设下级军使的职位,一共二百四十个;在拱圣、骁骑、云骑这三个军队中增设副兵马使的职位,一共九十个,用来安置这些人。
1086年,枢密院上奏说,军队将领七十岁了,如果生病,休假一百天都治不好,那么厢军都指挥使就授予卫大将军的荣誉称号然后退休;军队都指挥使、侍卫都虞侯就授予卫将军的荣誉称号然后退休;侍卫、上四军(指四个精锐部队)的军官就安排到屯卫,拱圣以下级别的军官就安排到领军卫;而且还要把有功劳的放在前面,没功劳的放在后面。皇上同意了这个建议。
第二年,枢密院说:“按照老规矩,门卫要当着皇帝的面展示武艺,还要临时特批恩典。以前都没按规矩考试,到了那天临时请求增加比武的项目,可能会显得唐突,从而导致受罚。所以请求在调动人员的前一天确定比武的项目。”皇上同意了。
四月,枢密院又说:“老规矩,各班直长升迁到各军官僚,都得选取在班里待了二十年、年龄四十岁以上的人。到了元丰四年,因为空缺的职位太多,就特地下了诏书,把年限减少到十五年,这是临时性的命令。现在各军官僚的职位空缺太多了,如果不定个制度,以后升迁就没办法进行;如果按照原来的年限,又怕找不到符合条件的人。所以请求分三次逐步增加到原来的年限。”皇上也同意了。
第五年,枢密院说:“马军指挥使以下到副兵马使这些职位,人数超额了,所以升迁没法进行。”皇上就下令临时增设一百七十个下级军使的职位,一百七十五个副兵马使的职位。枢密院又说:“禁军大阅,请求用布匹和银盘代替奖赏,取消转赠钱财的办法。”皇上同意了。第六年,枢密院又说:“那些应该升迁到承局、押官职位的连长,要优先选择年龄五十五岁以下、有战功记录的人,再根据战功大小、立功先后、伤势轻重来排序;如果战功相同都没受伤,就按军营的功绩来排序。”皇上也同意了。
绍圣二年,皇上下了诏书:“以后调动人员更换前班人员,都按照元丰年间的调动命令执行,而且不能超过一百二十人。元祐年间限制人数的规定,指挥家属比武的那些就不用管了。”
三年的时候,枢密院上报了一份关于官员调动、武艺考试、换班、留任等等的条例。曾布就说了:“咱们国家刚建立的时候,都是皇帝亲自问他们想干什么,考察他们的才能,有的换个官职,有的提拔当将校,有的继续留任,这样一来,赏罚大权都在皇帝手里。要是有人冒犯了皇权,轻则放逐,重则处罚,也都根据情况由皇帝自己决定。到了元祐年间改了法子,改成让那些宦官和三司、军头司先把人选定好,然后呈报给皇帝,按照排定的名次来封赏,这可就丢了祖宗驭人之术了。不许冒犯皇权,一律按律处以徒刑,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些都不是以前的老规矩。就算有人冒犯了皇权,但情有可原的,以前也不一定处罚。情况轻的放逐,重的要等皇帝旨意,这都是老规矩。以前燕达、林广就曾冒犯了皇权,按理该降职发配,先帝都赦免了他们,后来他们都成了名将。要是情况严重,比如杖责后发配到岭南边远地区,有个叫王明的人,被留任时就哭喊着说:‘要是不让我换前班,我就去死!’管军的贾逵也请求加重处罚,先帝也宽恕了他,只是降了一级,并且调换了个外地的官职。这样一来,大家就知道恩威都出自皇帝,怎么能把这些事都交给下面的官员呢?”皇帝很高兴,下令照元丰年间以前的条例执行。
五年,马步军司说:“三路军队调动人员,请按照元丰七年圣旨执行,‘应三月一日后续有得功嵌补升名并改转名职自充下名者,并依先补名次,各理降宣月日以为高下,审会给据,候再经衮转,即依嵌补升转名次高下转那。’从现在开始,三路军队的调动也一样。”皇帝下令侍卫马步军司,以后要将调动补职人员名单报枢密院备案,其余的都照办。七月,军头司向皇帝引见殿前、马步军司挑选出来的御龙直人员,考核他们的技艺是否合格,并补任为直将虞侯,赏赐杖子。其中一人开弓时姿势不规范,被淘汰了。
八月,枢密院说:
这段话讲的是古代官职的调动和换岗规则,听着有点复杂,咱们一句一句捋捋。
第一段说的是关于“捧日”、“天武”这两个军队的都指挥使和殿前班的都虞侯换岗的事儿。“捧日、天武不带遥刺军都指挥使,换左藏库使,仍除遥刺;殿前班不带遥刺都虞侯,换左藏库使。” 意思是说,如果“捧日”和“天武”军队里,那些没带“遥刺”头衔的都指挥使,可以换成左藏库使,但“遥刺”的头衔还保留着;同样,殿前班里没带“遥刺”的都虞侯也可以换成左藏库使。 后面又解释说,殿前班带“遥郡”头衔的都虞侯和“捧日”军队带“遥郡”头衔的都指挥使,他们的升迁顺序是有讲究的,一个压着另一个;如果没带“遥郡”头衔的,换岗就按同等级别来算。 所以,如果殿前班没带“遥郡”的都虞侯想换岗,就参照“捧日”军队没带“遥郡”的都指挥使的换岗规则来办。
第二段继续讲换岗的事儿,这次涉及到更多军队。“拱圣、神勇与骁骑已下军分有异,其逐军都虞侯、指挥使理难一等换官。” 意思是说,“拱圣”、“神勇”和“骁骑”以下的军队情况不一样,所以他们的都虞侯和指挥使的换岗规则不能一概而论。 然后它规定,“拱圣”、“神勇”的都虞侯可以换成供备库使,而“骁骑”、“云骑”、“宣武”的都虞侯换成左藏库副使;“拱圣”、“神勇”的指挥使换成内殿承制。 接着又说,“捧日”、“天武”、“神”、“龙”这四个卫队的指挥使都是高级别的,其中“捧日”、“天武”的换成西京左藏库副使,“龙”、“神”卫的换成内殿承制,这样一来,“捧日”、“天武”和“龙”、“神”卫的换岗级别不一样,有点不公平,所以建议“神”、“龙”卫的指挥使也换成供备库副使。
第三段讲的是殿前班的副都知换岗。“殿前班上名副都知换供备库副使,下名副都知换内殿承制”,意思是说,殿前班里职位高的副都知换成供备库副使,职位低的换成内殿承制。 因为以前都是按左右第一、第二班的资历来安排换岗的,所以现在建议第一班换成供备库副使,第二班换成内殿承制。
最后一段总结了关于换岗的具体差遣。“换前班差遣,州总管以下,并以五路缘边为优,诸路为次。正团练使,州总管;正刺史,州钤辖;诸司使副,都巡检使、驻泊都监;内殿承制、崇班,巡检、州都监;供奉官至借职,教押军队指使。” 这段话是说,换岗的时候,州总管以下的官职,优先考虑五路边疆地区,其他地区次之。 然后列举了一系列官职及其对应的换岗职位,比如正团练使可以换州总管,正刺史可以换州钤辖,以此类推。 最后一句“看详诸司使、副已上差遣,见依格施行外,承制以下,欲依今来转员所差遣例”意思是说,那些高级别的官职换岗,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而承制以下的官职,就按照现在的换岗惯例来办。
好家伙,这上面写着呢:拱圣、神勇、骁骑、云骑、宣武军都指挥使,可以换成文思使,那些已经带着遥郡刺史职位的,就继续保留;御龙直都虞侯,也可以换成文思使,带遥郡刺史的也照旧;内殿直两次当上都虞侯的,可以换成左藏库使,一次当上都虞侯的,可以换成文思使,带遥郡刺史的也照旧。
仔细看看,拱圣、神勇、骁骑这些军队的情况有点不一样啊。御龙直都虞侯升迁的顺序,跟神勇军都指挥使差不多,而且御龙直和内殿直这些卫队人员,都是最厉害的人物,内殿直都虞侯的级别跟殿前班差不多,升迁也挺顺畅的。所以,跟骁骑、云骑、宣武军都指挥使相比,他们的换官规则就比较难协调了。所以呢,想让御龙直、内殿直都虞侯按照规定换官,同时再给他们一个遥郡刺史的职位;但是骁骑、云骑、宣武军都指挥使就只能换成文思使了,不再另加遥郡刺史,那些已经带着遥郡刺史的,就继续保留着。殿前班副都知,可以换成供备库副使。
现在呢,马步军里头那些武艺高强的十个指挥使,要被皇上召见,选拔出来当更重要的官。那些弓箭手,少了一个射一指箭的人,得降一级安排;弩手呢,情况也差不多,射不出去箭的,跟弩箭掉下来的情况一样,也降一级安排。
行,就这么办吧。
十一月份,枢密院汇报说:“根据《转员旁通册》的规定,御龙直都虞侯到都头副的官职调换,只有指挥使以上两级和文思副使降两级,其他的只降一级;散员到金枪都知、副都知都换成内殿承制。这不仅职称有差别,就说副都知,大概得升六级才能升到都知;而且东西班、散直、钧容直这些接近下班的职位,副都知也要降一级换成内殿崇班。可是,东西班、散直押班和副都知的职称不一样,要升两次才能升到接近下班的副都知,所以很难和都知一样降一级换成内殿崇班。另外,散指挥到钧容直指挥使都换成供备库副使,因为东西班、散直、钧容直遇到调换的时候,只是升到上班,也不能平级换官。” 皇上就下令说:“御龙直以下两级的指挥使换成左藏库副使;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都知换成供备库副使;东西班、散直押班换成东头供奉官;东西班指挥使换官照旧,其他的,散直、钧容直指挥使换成左藏库副使。”因为《转员旁通册》里没写云、武骑军都指挥使的调换和恩典之类的,皇上又下令,按照骁骑军都指挥使的标准执行。
四年二月,军头司让捧日等士兵在皇上面前展示武艺,皇上在巡视的时候,叫来邢斌、韩扆问他们:“拉弓还有余力吗?”他们俩都回答说希望能增加二石二斗的弓力。皇上就派内侍去检查弓的力道,然后把弓给了他们。他们射箭都符合要求,都被特别任命为殿前指挥使,还赏赐了钱。
公元1098年7月,枢密院上报说:那些要升迁的将校、军头、十将,都由他们的原上司考核。考核方法是:不蒙眼试射五次,每次距离二十步,如果一次没射中,就距离减五步,然后蒙住一只眼睛再试。但是,如果两只眼睛都能看到二十步的目标,或者一只眼睛完全看不到二十步的目标,那就再进行上马下马的测试。如果身体没有毛病,还得进行弓箭射五斗(一种重量单位)的测试,弩箭射一石五斗的测试,以及枪、刀、标牌的使用测试,都不能生疏,通过了这些测试才能升迁。如果身体有毛病,或者精神萎靡,或者将校年龄已经六十九岁了,或者以前升迁后犯过奸盗、赃罪等重罪,即使该降职,也要上报朝廷等待圣旨裁决。如果需要考核的人不在本地,就派人去他所在的地方考核。 那些要补充排长、行伍长、承局、押官的人员,首先要选择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下,并且有过两次以上战功的人来填补空缺,六个空缺中选取一人;剩下的空缺,就选取年龄在四十岁以下、武艺高强、身体健康的人,进行双眼各五次,二十步距离的射箭测试,射中者才能被选拔。
步军方面,按照六个空缺的比例,首先选取弓箭手一个空缺,然后选取弩箭手三个空缺,再选取枪、牌、刀手两个空缺,如果还有剩余空缺,就按照六个空缺的比例,依次类推,循环选取。那些犯了死罪或徒刑超过两年的排长、行伍长,或者因为犯错被处以杖刑超过三年、徒刑超过四年的士兵,或者已经升迁后又过了一年没有犯错的,都可以重新安排职务。那些不应该当兵的人,在提出申请后,经过审核批准后可以遣散,即使没有领取官方证明,他们申请其他差使的请求也要驳回。如果有违反规定者,要加重处罚,比普通百姓重两等。那些不应该当兵,依法可以遣散的人,要追回他们当初投军时上交的物品,然后报告他们所属的地方,发放证明遣散他们。如果是非官宦人家,没有上交物品,愿意继续当兵的,也允许。
三月的时候,礼部上奏说:“查阅以前的记录,臣僚们申请,那些负责押送进贡物品到宫里的州府军官,祖宗以来,都额外授予散官。自从更改了官制之后,官阶和散官就都取消了。既然取消了官阶和散官,如果再给他们升官加薪,似乎有点太好了。所以想改为每升一级,就赏赐他二十匹绢。如果一个人负责押送两处地方的进贡,只能从其中一处领取赏赐。或者一个州或一支军队派两个人一起押送,也只给他们同样的赏赐。如果一个官员负责两处进贡,就只按照他本来的官职,在应该给予恩赏的地方,给他一次赏赐。现在押送进贡给皇帝登基大典的礼物的衙校等人员,想按照旧例执行。”皇上同意了他们的奏请。
宣和七年十一月,南郊祭天的时候,皇帝下诏说:“那些应该由军头司安排差遣,但还没安排上的军官,如果后来没有犯什么错误,就给他们安排差遣。那些厢军人员需要补缺的,以及十五年都没升迁的,让他们所属的部门保举,然后上奏。那些禁军、厢军因为犯了严重错误,所以不能补充人员和升迁的,如果判决之后五年没有再犯,也没有犯贪污受贿的罪,就让他们所在的地方仔细审查,核实情况,特别批准他们可以升迁。”
建炎和绍兴年间,军队人员的排列、升迁,多次调整修改,但大体上还是按照旧的制度来的。
乾道六年,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的李显忠上奏说:“我们马军司的将官有空缺的时候,以前都是选择大家公认的人选,不用按照顺序上报升迁。这几年必须由训练官担任预备将领,预备将领两年后升副将,副将两年后升正将,正将三年后升统领官,再过三年升统制官,我担心这样无法激发将士的斗志。请求以后将官有空缺时,不以年限为准,允许我们马军司自己考核人材,选拔那些勇敢、服众的人,上报朝廷任用。”皇上准奏了。这真是激励将士的好办法啊!
嘉定年间,枢密院上奏说:各军队的升迁调动,务必做到公平一致。像内廷的诸班直,按照旧例排列升迁,因为积习已久,往往出现越级升迁的情况,后面的人反而排在前面,高低不分,非常不公平。
好家伙,这上面写的是官职升迁的条例,咱一句一句捋捋。第一条啊,就是说,内殿直左第一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东西班西第二班的都知;内殿直左第二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直左班的都知。 简单来说,就是从一个位置升到另一个位置,具体哪个位置,看官职名称就知道了。
第二条,散员左第二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内殿直左第一班的副都知;散员右第一班的副都知也可以升到内殿直左第一班的副都知。 这意思就是说,从散员升到内殿直,都有机会。
第三条,散员右第一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内殿直右第一班的副都知;散员左第二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内殿直右第二班的副都知。 这和第二条差不多,也是从散员升到内殿直,只是左右班有所不同。
第四条,散指挥左第一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员左第一班的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一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员右第一班的副都知。 这条是散指挥升到散员。
第五条,散指挥左第二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员左第二班的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三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员右第二班的副都知。 这条也是散指挥升到散员,和第四条类似。
第六条,散都头左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指挥左第一班的副都知;散都头右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指挥右第一班的都知。 这条是散都头升到散指挥。
第七条,散祗候左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指挥左第一班的副都知;散祗候右班的副都知可以升到散指挥右第二班的副都知。 这条是散祗候升到散指挥。
第八条,内殿直左第一班的押班可以升到东西班西第一班的副都知;内殿直右第一班的押班可以升到东西班西第三班的副都知。 这条是押班升到副都知。
除了上面这些,还有其他的升迁规定:御龙直御龙左第一直十将可以升到御龙弓箭直副都头;御龙直右第一直十将可以升到御龙弩直副都头;御龙骨朵子直左第一直十将可以升到御龙左第一直十将;御龙弩直左第一直十将可以升到御龙弓箭左第三直十将。 这些都是比较具体的升迁安排,每条都涉及到六个名额。
总而言之,这些规定就是为了彻底改变以前那种升迁混乱的局面,制定出一个新的、规范的升迁制度。
公元1251年(淳祐十一年),御史台弹劾说,军队功劳的赏赐制度出了大问题!原规定,边境打胜仗、立奇功、冒着危险作战、撤军回朝的将士,必须由统帅和军官推荐,而且必须是亲自上战场打过仗的。可现在呢,从最低级的副尉一直到承信郎、承节郎这些官职,好多都是走后门得来的!这帮人根本没啥真本事,就是靠巴结权贵、还私下买卖官职。功劳簿刚一出来,他们就偷偷往里塞自己人,朝廷审核又慢,等查清楚黄花菜都凉了,根本没法考证。甚至连后勤人员、小吏、士兵,连城门都没出过,也能冒领那些浴血奋战的将士的功劳和荣誉,真是岂有此理!所以,我们建议严格执行规定,让真正立功的人亲自领赏,才能杜绝这种滥竽充数的现象。
公元1259年(宝祐五年),枢密院也出来说话了:“想当军官,必须得有真本事,还得在队伍里参加过武艺考核。那些训练官,升官也得按规定来,没到年限就只能带个‘权’字,满了年限才能正式升官,这是规矩!可最近几年,好多关系户、闲杂人员,啥本事没有,就想着混进军队,从低级军官一直升到总管,速度快得吓人!好不容易当上总管了,又嫌当兵没面子,就各种找借口脱身,一会儿说家里有事,一会儿说父母生病,总之就是想方设法离开军队,然后又说自己身体好着呢,要求去干别的轻松差事,这根本不是朝廷的意思!”
到了咸淳年间,那些高级将领,比如吕文德、夏贵、孙虎臣、范文虎这些人,一个个都骄傲自满,目中无人,欺上瞒下。军队里的功劳赏赐,他们当成了自己的私产,把好处都给了自己的亲戚朋友,让那些真正浴血奋战的士兵死在沙场上,而那些奸诈小人却窃取了他们的功劳和爵位。
古代军队驻防制度是这样的:派驻军队,军队首领要向长官汇报,然后领到路费。回来的时候也要汇报,并且会得到犒劳。军队会挑选精兵强将,淘汰老弱病残。各州的禁军和厢军也轮流驻防,驻扎在州府的军队叫做驻泊军。驻守蜀地的将校,不用都虞侯(古代军事官员)来管理,需要调动的时候,就由管辖其他营地的官员来负责。驻防的将校如果被派往其他郡县,要以宾客之礼拜见当地长官,其他方面和普通驻防将校一样。驻泊军如果要抵御边寇,就由总管和钤辖(古代军事官员)共同商议,州府长官等不用参与。如果事情涉及本城,就要由知州、都监、监押(古代军事官员)共同处理。州府和驻泊军有关系的事情,要通过公文互相报告。驻防的期限是:京东、河北、河东、陕西、江淮、两浙、荆湖、川峡、广南东路三年,广南西路二年,陕西的城砦巡检和将领以下的士兵半年。
景祐元年,皇帝下令说:“听说陕西的戍卒,很多都被大将选到自己麾下,偏将和裨将作战时,很少能带到精锐的士兵。从现在开始,要把全军都交给各级将领统领,不许随意挑选占用。”三年后,皇帝下令在广、桂、荆、潭、鼎、澧六州各设置一个雄略营,和归远军轮流驻守岭南地区。
康定元年,朝廷颁布了铜符、木契、传信牌。铜符上面刻着“某处发兵符”字样,下面铸有虎豹图案作为装饰,并且从中剖开。右边的符牌五块,左边刻有虎豹头四个;左边的符牌五块,右边刻有四个孔,以便核对。又用篆文在侧面刻上十干字作为暗号:一甲己,二乙庚,三丙辛,四丁壬,五戊癸。左边的符牌刻十干字的一半,右边的符牌只刻甲己等两字的一半。右边的五块符牌留在京城,左边的符牌交给总管、钤辖、知州等高级军官保管。发兵的时候,枢密院下发一到五号符牌,循环使用。指挥三百人到五千人用一虎一豹符,五千人以上用双虎豹符。枢密院下发符牌,以右边的第一块符牌为开始,放在匣子里,盖上印章,派使者拿着一起下发。下发第一块符牌后,把发兵的命令交给使者,然后把右边的符牌封好送回来,并迅速上报。各地要登记符牌的序号、日期和兵力数量,不得交给其他部门。
这木头契约啊,上面刻着“某处契”几个字,把它劈开,上面三块中间刻着鱼的形状,还分别刻着“一、二、三”;下面一块中间也刻着鱼,但挖空了,可以跟上面的鱼形状对应上。左边刻着“左鱼合”,右边刻着“右鱼合”。上面三块由总管、钤辖这些高级官员保管,下面一块交给州、军、城、砦的主官保管。总管、钤辖要发兵,一百人以上,先拿出上面那块契约的第一块,装进皮袋里,盖上印章,派个指挥官拿着文书一起送去。地方官员验一下,看下契跟上契合不合适,合得上就发兵,然后把上契再盖上印章送回来,并向总管、钤辖汇报。发第二块、第三块契约也是同样的程序。保管契约的官员要详细记录发放契约的日期、时间、兵力数量,作为凭证。
传信的牌子,中间挖个槽,放笔墨纸张,由主将保管。每次临阵传令,就在牌子里的纸上写,交给传令兵,传令兵办完事后把结果再写在牌子里送回来。主将用暗号验证字迹,不能让军中事情泄露出去。
吕夷简说:“自从元昊造反后,边关城砦各自为战,要是敌人突然来攻,关中地区就会大乱。虽然夏竦他们驻扎在永兴军,但实际上兵力很少。从永兴到鄜延、环庆等路,都有几百里地,万一有紧急情况,内外部队互相支援不了。所以我建议招募三万勇敢的士兵,训练他们武艺,分成十队,由有谋略又勇敢的将领带领,分别驻扎在永兴军。西夏军队来了,就举烽火互相呼应,或者乘机反击,进退不受地理位置限制,都听从夏竦他们的指挥。”皇上同意了。一开始,赵元昊造反的时候,让夏竦、陈执中负责永兴军,节制陕西各路军队,但很久都没什么战果。于是就把秦凤、泾原、环庆、鄜延划分为四路,由秦州、渭州、庆州、延州知州分别统领本路步兵和骑兵。这一年,废除了铜符和木头契约。圣旨说:“陕西驻扎重兵,已经用尽了各地的赋税,还增加了内库的钱财,以及西川每年进贡的物资,可是军需物资还是不够。应该利用空闲的土地开垦营田,四路总管、转运使都兼任这个职务。”
公元1042年,皇帝下令说:已经派了三万士兵去永兴驻防,交给总管司负责操练。每年八月,再派一万五千人去泾州、原州、仪州、渭州和镇戎军驻守,十二月再换一万五千人,如果到第二年二月还没发生战事就让他们回来,以后每年都这么安排。葛怀敏他们打仗输了,皇帝就让范仲淹、韩琦、庞籍重新统领四路军队,那些因为军期赶不上的人,就让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到了1044年,西夏人已经投降了,所以驻军就撤了。四月,皇帝对大臣们说:“湖广那边跟蛮族打仗,士兵们正赶上夏天瘴气和酷暑,生病的人很多,应该派医生过去给他们看看。”
公元1046年,皇帝下令说:“骑兵夏天出征驻守,很多马都死在路上。从现在开始,就八月到二月之间派兵。”又下令说:“南方春天瘴气很厉害,在边境驻守的士兵可以暂时休整到好地方去。从岭南地区回来驻守的士兵,可以休息两个月。”李昭亮上奏说:“以前的制度,调动军队之前要先召见他们,进行军事演习,然后根据表现升迁。现在有时候来不及演习,建议挑选强壮、有武艺的人,每十个人召见一次,升职后再派他们去。”皇帝同意了。
那时候契丹使者来商讨关南地区的事情,朝廷正在整顿河北的军事防备,有人建议增加驻军。程琳从大名府调任陕西安抚使,他上奏说:“河朔地区方圆几千里,有三十六座城池,百姓众多,土地肥沃平坦。从景德年间以前,边境经常发生战事,虽然官兵很多,却很少取得胜利。这是因为定州、真定府、高阳关三路兵力部署分散,调动起来很不方便。况且,设立全魏来控制北方,而军队却隶属于定州、真定府,这顺序搞反了。建议把河朔的军队分成四路:以镇州、定州十个州的军队为一路,共十万人;高阳关十一州的军队为一路,共八万人;沧州、霸州七个州的军队为一路,共四万人;北京九个州的军队为一路,共八万人。让他们各自驻扎,由钤辖、都监负责训练,让士兵熟悉主将的命令,这样才能做到快速反应,灵活调动。”
皇上批复了大名府夏竦的奏章。奏章说:镇州和定州位于内外要冲,万一有战事,这两路都应该驻扎重兵,把守重要的地方,互相支援。但如果合并成一路,兵权就太大了;如果分开,兵力又不足以抵御敌人。沧州自古就属于高阳关管辖,距离比较近,靠近大海,地势低洼潮湿,东北方向三百里内,荒无人烟,不是贼兵的必经之路。万一有战事,可以决开漳河、御河向东灌溉,利用塘堰阻隔敌人,贼兵难以突破,不必另外设置一路。北京是河朔地区的根本,应该驻扎重兵,控制黄河两岸,这样既可以保护京畿地区,又可以支援其他路。所以建议把大名府、澶州、怀州、卫州、滨州、棣州、德州、博州、通利军合并设立北京路。四路都设置都总管、副都总管各一人,钤辖二人,都监四人。平时由河北安抚使统领各路军队,如有战事,就在北京设立四路行营都总管,选择曾经担任过两府重臣的人担任。
奏章还没讨论完,夏竦就升任枢密使了,贾昌朝接替他担任大名府知府,继续执行这项任务。贾昌朝按照夏竦的建议执行,只是把保州沿边巡检司以及雄州、霸州、沧州界河二司的军队,这些军队从建国以来,一直驻守边疆,战力强劲,现在还没有隶属任何一路,建议把沿边巡检司划归定州路,界河司划归高阳关路。
于是朝廷下诏,把河北的军队分成四路:北京、澶州、怀州、卫州、德州、博州、滨州、棣州、通利保、顺军合并为大名府路;瀛州、莫州、雄州、霸州、贝州、冀州、沧州、永静军、乾宁军、保定军、信安军合并为高阳关路;镇州、邢州、洺州、相州、赵州、磁州合并为真定府路;定州、保州、深州、祁州、北平军、广信军、安肃军、顺安军、永宁军合并为定州路。所有驻军的将领,都按照贾昌朝的建议执行。韩琦认为军队分割太细,建议把定州路和真定府路合并成一路,高阳关路和大名府路合并成一路。朝廷认为刚刚调整完毕,没有采纳他的建议。朝廷又下诏,四路军队按照陕西的制度,派遣将领来回巡视检阅。又下诏,以后军队轮换回来之后,挑选优秀士兵充实捧日、龙卫、天武、神卫等禁军。
公元1049年,皇帝下令派十个指挥的禁军去京东地区驻防,主要是为了应对那年闹饥荒可能出现的盗贼。后来,皇帝又下令说,陕西的边境警报已经解除,当地的军队足够防守了,所以驻扎在东边的军队可以调回内地驻守,这样可以节省军费开支。
公元1050年,皇帝又下令说:“听说河北各地的屯兵将领里,有些年纪大了或者生病了,该退休却不知道退,还有些善于带兵打仗,立下大功却没得到升迁的。你们这些地方长官和监察官员要仔细调查,把他们的名字秘密地报上来。”
公元1052年,皇帝下令:“驻防的士兵服役期满后,有关部门要根据花名册,距离远的提前两个月,距离近的提前一个月安排换防,士兵回原籍后可以休整。”公元1053年,皇帝又下令:“在广西驻防两年还没轮换的士兵,可以回家了,让地方军队每年轮换一次驻防。”从侬智高起义以来,驻扎在广西的士兵超过两万四千人,到这个时候终于可以回家了,并且改由地方军队接替驻防。
公元1054年,皇帝下令在陈州、许州、郑州、滑州、曹州各驻扎三千禁军。公元1060年,采纳贾昌朝的建议,在京北路设立三个都监,分别驻扎在许州、蔡州、郑州,负责督促京畿地区的屯兵。公元1062年,皇帝下令陕西的地方军队轮流驻防,不得调到本路以外的地方。
公元1065年,皇帝下令派二十个指挥的军队,分别驻防在永兴军、邠州、河中府,并且派官员专门负责他们的训练。公元1066年,皇帝下令员僚直、龙卫军不得外派驻防,神卫军则保留十个指挥的兵力留在营中。皇帝还下令说:“前些年派东边的军队去岭南驻防,很多人染上了瘴气,能活着回来的不到一半。从现在开始,驻防期满后,就用江淮地区训练有素、忠诚勇敢的军队轮换。”
宋神宗刚当上皇帝,就对军队和政府事务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熙宁年间,他曾经和大臣们讨论河北地区的防务问题。韩绛他们说:“汉朝和唐朝,军队主力都驻扎在京城,边境的驻军只是维持基本的防御。所以边境没有额外的开支,国家也就能做到强本弱末,国力自然强盛。可是从开元盛世以后,唐朝和周边少数民族发生战争,权臣们都各自统领一方的重兵,特别是西北地区兵力众多。安史之乱爆发,就是因为京城兵力空虚,让叛军有机可乘。” 神宗说:“边关的老百姓也说现在的边防军队比以前多了很多,就像把宝塔倒过来一样不稳当。朕也一直为此担忧啊!”
三年后,神宗下诏说:“各地的戍边军队,人数参差不齐,没有形成完整的建制,纪律也比较混乱,有时候各郡之间互相调兵遣将,来来往往的,路途又很艰险,应该全部取消这种做法,改成轮换制,或者就地驻扎的军队自己解决粮食问题;需要调动的军队都归总管司管理,一切行动听从调遣。” 以前河北的军队是不需要出外戍守的,神宗担心他们会因此变得懒散,所以五年后,他下令河北和河东的军队轮流戍守边疆,并且减少他们一年的服役时间作为奖励。同一年,神宗下令将河州的军队调到熙州,熙州的军队调到通远军,这样调兵方便快捷,可以节省边疆的军需物资。神宗曾经说过:“拖垮我们国家财政的,就是冗兵!应该把军队调到内地,用弓箭手代替一部分军队,希望能够节省边防开支。”
九年后,神宗下诏说:“京城常备兵力保持十万,其余军队用来驻守四方,数量要大大减少。从现在开始,除非是京城军队需要出征,否则不要再随意调动军队。” 此后,一些大臣多次请求裁减河北的冗兵,神宗下令规定河北禁军最多只能留七万,同时在京东地区增设了四十二营武卫军,精兵强将,这些军队一部分调往河北,另外三千人分散驻守东南的杭州、扬州、江宁等地,以防盗贼。岭南地区只有广、韶、南雄三州常年驻扎一千名士兵,桂林因为瘴气很重,所以军队会定期轮换到全州和永州。元丰年间,有人建议从陕西调派五百到七百骑兵驻守桂林,神宗下令从京城调派军队前往桂林戍守。
公元1086年六月,右谏议大夫孙觉提议说:现在军队调动的限制,应该稍微放松一些。同时,应该要求各地的守臣和州郡的兵官,抓住时机,广泛招募士兵,逐步补充之前的兵额缺口。按照祖宗的制度,让驻扎在三边以及川、广、福建等地的军队,经常在路上行军,让他们习惯劳苦;南北轮换戍守,做到劳逸结合。
皇上就下令说:陕西、河东、广南的军队,不轮换到其他地方戍守;河北地区轮换戍守,每次只派一将到河东;府界和各路军队中的将领以及不隶属任何将领的军队,都要互相调换,到其他地方戍守。去往三路(陕西、河东、广南)的,要派全额将领或半额将领;其他路,可以由全指挥官分派,但最多不能超过半额将领。
十月,枢密院又说:东南十三将,从团将级别开始,还没有确定轮换戍守的路分;而且,那些不隶属任何将领的军队,有的戍守名额太少,而他们管辖的指挥官又很多,分配不均。我们建议:把广南东、西两路的驻扎的三位将领,只让他们在本路担任守御差使;虔州的第六将和全州、永州的第九将,准备随时支援广南东、西两路,但是不派他们去其他地方戍守;其余八位将领以及不隶属任何将领的军队,按照规定的路分,驻扎在都钤辖司,然后分派差使。至于内将兵和不隶属任何将领的军队,路分方面,就从京城调拨步兵去补充戍守,等到将兵回来后,再进行调换。皇上同意了这个方案。
十二月,广西经略安抚使、都钤辖司又上奏说:请求取消桂林、宜州、融州、钦州、廉州等地的将领和不隶属任何将领的骑兵和步兵轮流到邕州边境那些水土恶劣、环境艰苦的砦镇、监栅和巡防等地,并请求按照邕州的条例,一年轮换一次;其他州的军队,轮换到邕州永平、古万、太平、横山、迁隆砦镇以及左、右江溪洞巡检和钦州的如昔峒驻扎的砦,每两年轮换一次;各州的巡检,一年轮换一次。皇上也同意了这个请求。
第二年,河东经略安抚使曾布提议说:“河外驻守的四个将军,每个将军都抽调一部分步兵去岚州、石州,分别安排在黄河沿岸等地执行任务,代替开封府管辖区域的五个将军的军队回营;等到他们去岢岚、火山驻扎后,再用东路兵马的两支指挥使的军队去太原府吃粮。” 朝廷同意了。这个月,枢密院又说:“之前熙河兰会路驻防的士兵太多了,后来因为服役期满,陆续有两千多人被抽调回营,而且这条路目前管理的戍兵,比额定数量还多一千三百多人。现在圣上命令熙河兰会路都总管司,如果这条路紧急需要人手,允许从秦凤路抽调一支军队来支援。因为这条路目前的情况,担心秋天会缺人防守,所以想让熙河兰会路都总管司,如果这条路紧急需要人手,可以全部抽调秦凤路九支军队来支援,再从京东调拨五支指挥使的步兵到永兴军、商州、虢州暂时驻扎,以备秦凤路抽调军队。” 朝廷也同意了。
绍圣四年,枢密院汇报了吕惠卿的意见:“根据边境报告,西边地区聚集了一些叛军。现在防守兵力不足,而且地方兵力也没有达到额定数量,此外,蕃兵弓箭手比元丰元年少了二千二百多人,东路兵马步兵比元丰四年、七年少了十六支指挥使的兵力。请求从东路步兵中抽调十六支指挥使的兵力,补充西边防守。” 同时,枢密院还说这条路去年就超额派遣了三十六支指挥使的军队,比其他路多得多,现在驻防士兵有两万六千多人,比元丰四年的人数也没有减少,足够应付了。 皇帝下诏说:“让鄜延路都总管司仔细核实这件事,如果遇到贼兵犯境,或者本路起兵,确实缺人,可以暂时留住服役期满的军队三两个月,等情况稳定后再遣返回营。” 这个月,皇帝又下诏说:“河东路总管司要轮换驻守边境的军队,不能让士兵长期戍守边疆,导致劳累不堪。如果没有人替换,等到春天情况稳定下来,就让轮换的四个将军先后抽调一部分军队回营。”
元符二年九月闰月,朝廷派了十个指挥的秦凤路军队去熙河边境增援。十一月,因为吕惠卿的建议,朝廷减少了鄜延地区的驻军,减少了五十个指挥的兵力。三年八月,朝廷下令派六千虎翼军去熙河路驻守,让那些蕃兵和弓箭手回家休整。十二月,朝廷又下令边境主帅要减少额外的驻军。
崇宁四年,皇帝下诏说:“广南地区气候湿热,虽然东西两路地理位置不同,但气候条件都一样。西路驻军两年换防一次,而东路却要三年才换防,很多士兵因为换防不及时而死于瘴气,朕心里很难过。所以,东路也改成两年换防一次,提前半年派人去接替,如果违反规定,就按违抗圣旨论处!”
大观二年六月,朝廷下诏说:“陕西各路,自从裁撤军队以来,好几年了,军队还没完全撤回来。主要是因为边将胆小懦弱,白白浪费国家钱粮,戍卒也十分辛苦。除了新边境确实需要的人员外,其余的都按照元丰年间裁撤军队时的驻军数量,直接抽调回营。各级官员不得推三阻四,如果违反规定,就按违抗圣旨论处!” 又下诏说:“东南地区,除了现有的军队外,各帅府要另外驻扎两千人,各望郡要驻扎一千人。帅府设置五百人的一个指挥,名为‘威捷’;望郡设置五百人的一个指挥,名为‘威胜’;帅府三个指挥、望郡一个指挥,各设置三百人,名为‘全捷’;这几个指挥的兵力都以步兵五百人为限。” 大观三年六月,朝廷又下诏说:“国家承平已经一百五十年了,东南地区地广人多,现在驻军太少,力量太弱,这不是长久之计。所以,除了现有的军队外,各帅府要另外驻扎两千兵士,各望郡要驻扎一千兵士。”
宣和二年,朝廷下令河北的军队和陕西、河东的军队轮换驻守。
公元1078年正月,朝廷下令说:“河北的军队跟陕西、河东地区轮换驻防,这违背了元丰年间的制度,所以取消这个命令。那些拖延后方人员的,一并赦免他们的罪过,继续由原先的机构管理。”到了闰五月,江浙、淮南等地的宣抚使童贯上奏说:“我勘察过江南东路、两浙东西路的情况,发现这些地方各有东南方向的一支军队,平时根本没有进行过军事训练,一旦遇到敌人,肯定指挥不利,造成混乱。前段时间睦州的寇乱刚开始,朝廷军队还没到达之前,我就下令让这些将士去抓捕贼寇,结果导致军队惨败,损失惨重。现在睦州的贼寇已经平定了,那些被胁迫参与叛乱的人才刚刚回到家乡,如果不增加驻防军队来镇压,就无法彻底消除这些凶恶之徒。所以我打算留下两万五千五百七十八名士兵,分别驻扎在江南东路、两浙东西路各州县,负责防守,一年轮换一次,按照平定蛮夷的旧例,每月另外发放三百文钱,每年发放一千文鞋钱。这些士兵都归属本路安抚司统一管理和训练。”朝廷批准了他的请求。同年,代理婺州知州的杨应诚上奏说:“所有驻防的军队,都应该隶属于当地行政长官,这样才能做到兵民事务统一管理,命令才能统一,才能有效地处理事情。”朝廷也批准了他的建议。后来又下旨恢复旧制。
公元1080年,朝廷大臣们议论说:“东路军远戍四川,都是从京师和各府县里挑选的有武艺、没有过错的人。他们到了四川后,分散驻扎,大多不成建制,而且随时都有各种差事,导致他们非常劳累。因为四川的本地军队根据朝廷的命令不能被派去做差事,所以所有的差事都压在了东路军身上,实在是不公平。如果让四川的本地军队、禁军和东路军一起承担差事,不仅可以做到劳逸结合,也可以保持熙宁、元丰年间设置东路军镇压蜀地人民、兼顾防范蛮寇的初衷。”朝廷下令让本路钤辖、转运两司共同商议利弊,然后上报朝廷。
公元1081年,制置使上奏说:“江浙地区增设的驻防军队,应该在节度使管辖区内增设两个指挥部,其余州县各设一个指挥部,这些指挥部都不隶属于某个将领。这两个指挥部,一个叫做‘威果’,一个叫做‘全捷’,其余州县的指挥部都叫做‘威果’。”朝廷批准了这个建议。
七月份,朝廷下令说:广南东路和西路,地处偏远,山高路险,盗贼时常作乱。朝廷派驻军过去镇守,很多士兵都因为水土不服生病,根本无法抓捕盗贼,而且他们也不熟悉当地的山川道路,所以盗贼无法有效控制。于是决定,让每个巡检都招募当地强壮、灵活的壮丁,人数要占驻军的半数,与驻军互相配合,这样更容易抓捕盗贼。命令枢密院执行这个命令。
靖康元年四月,朝廷任命种师道为太尉,仍然兼任洮州军节度使、河北河东宣抚使,后来又加封为同知枢密院事。当时种师道驻军在滑州,实际上没有兵可带,于是请求将山东、陕西、京畿的军队集中部署在青州、沧州、滑州、卫州、河阳,提前做好防秋的准备。徐处仁等人说:“金兵刚刚撤兵,怎么可能再来?不应该先自乱阵脚,显得我们软弱。”这个建议没被采纳。
七月份,河北东路宣抚使李纲上奏说:“我之前两次上奏,认为七月七日下令停止各路防秋的军队是不对的,希望朝廷能仔细考虑。现在宣抚司根本没有兵可用,不知道朝廷既然停止了各路防秋的军队,将如何应对。况且远方来的军队都在路上,而且已经借用了几个月的粮草,本路的漕司、州县也已经准备了半年甚至百日的粮草,现在一下散了,都成了浪费,而真正需要用兵的地方却找不到兵,我担心会误了国家的大事。”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
绍兴初期,各地盗贼四起,像岳飞、刘光世这些大将领兵作战非常重要,朝廷根据情况灵活调动军队,驻扎在重要地点,进行防御,这也是权宜之计的好办法。后来,枢密院和将领们多次提到长期驻守的弊端,有的士兵甚至十几年甚至二十年都不轮换,实在令人担忧。因为驻守的士兵都老了,而各州留下的大多是年轻力壮的和工匠,三司很多都以虚报兵员的名义,违规留下士兵,有些人一辈子都没当过一天兵,于是朝廷命令将领和钤辖司登记各州的士兵名册,确定他们的姓名,按期轮换。将领们又说:“比如贵溪的驻军,三个月轮换一次,从贵溪到池州,来回一千五百里,一个月都在路上,只是徒劳无功,浪费钱财。希望改为一年轮换一次。”
话说绍兴年间,边境不太平,所以朝廷派了好多兵驻守边防。这些士兵轮换驻防的时间,短的三个月,长的三年。后来和议达成,大部分军队都陆续回营了。不过,为了防备秋季的战事,还是沿用了轮换驻防的办法,边防的防御也主要靠这个。 乾道、淳熙、绍熙这几个年头,都是这么做的。
到了开禧年间,朝廷又打算打仗,驻扎的军队又开始轮换驻防了。后来又签了和约,边境几个重要的郡县还沿用老办法,但是其他的轮换驻防制度就取消了,常驻的军队反而越来越多。等到端平年间丢了川蜀,咸淳年间又丢了襄樊和淮河沿岸地区,国土缩小,军事制度也乱了套。叛将投降卖国,没本事的人却当上了将军,虽然也有那么几个不怕死、一心为国的忠臣义士,但都被那些当权的奸臣所操控,轮换驻防的制度也完全没章法了。
结果士兵们疲于奔命,很多士兵还没上战场就累死了。至于将领的部队、军队的番号、士兵的数量等等,这些驻防的详细情况,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训练制度是这样的:禁军里月俸五百贯以上的士兵,每天都要练习武艺;月俸三百贯以下的,有的就干杂役,有的就练习武艺。后来又另外招募厢兵,也让他们操练武艺,叫做教阅厢军。以前驻守川蜀、广南的军队不进行训练,到了嘉祐年间才开始稍微操练起来。每天训练的方法,都是以鼓声为节拍,骑兵练五套动作,步兵练四套动作,这些坐、立、进、退的动作,其实在两军对垒的时候用处不大。从宋朝建立以来,全国各地的军队都用这种训练方法。
明道二年,枢密使王曙上奏说:“全国的厢兵只干杂役,从来没练过武艺,应该从里面挑选勇敢的士兵进行训练,然后提拔他们进入禁军。”皇上批准了他的奏章。
康定元年,皇帝在便殿检阅军队阵法。有人议论说,军队只训练坐、立、进、退这些基本动作,虽然看起来整齐划一,但真到了战场上却不好用,建议以后每次检阅完阵法之后,就让士兵下马,用弓弩进行射击练习。营房里要准备三种弓,从一石到八斗不等;四种弩,从二石八斗到二石五斗不等,按等级依次进行练习。皇上下令在陕西、河东、河北三路实行这个办法。同年,皇上又下令说:“教官们不穿戴盔甲兵器,遇到紧急情况难以应付敌人。从现在开始,各军都要配备每队十副铠甲、五副马甲,轮流穿戴练习。”又命令各军都要学习各种武艺,不要随意禁止。
庆历元年,把那些没有经过训练的边防士兵调到内地,等他们练好武艺后再派他们去戍守边疆。
庆历二年,军队用射箭的成绩来评定奖惩,射中目标的士兵可以免除当月的各种杂役,并且登记他们的名字。如果校尉缺人,就从射箭成绩好的人员名单中挑选。枢密直学士杨偕建议,骑兵射箭只用九斗到七斗三种弓,靶子上画五个圆圈,距离二十步,拉满弓就射,射中哪个圆圈,就根据圆圈的数目给钱作为奖励。骑兵佩带劈阵刀,训练的时候用木棍代替。皇上批准了这个建议。
四年,皇帝下令说:“骑兵穿戴盔甲射箭,射不中目标的,就夺了他的坐骑,把马匹赏给本营技艺精湛的士兵。”韩琦上奏说:“教人射箭,关键在于弓箭的质量和弓箭手的体能,而不是简单地让士兵们自己瞎练。我到边境后,制定了弓弩的拉力标准、箭靶的硬度标准以及射箭的等级标准,希望在军队中推行这些标准,并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士兵练习。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考核,各营先上报射箭成绩优秀的士兵人数,然后由朝廷近臣和殿前、马步军司进行复查。射箭成绩达到第四到第七等级的,可以先给予奖励;达到第三等级及以上,以及拉力、靶子硬度达标的,都要亲自进行考核;成绩优异的营队,其正副指挥使也要额外赏赐金帛。”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将这些标准推广到全军。同一年,朝廷还派官员到陕西学习阵法,然后到河北教导士兵。
五年,皇帝秘密下令益州、利州、梓州、夔州路的钤辖司,要他们训练士兵使用弓弩,等民间百姓对此习以为常后,再开始进行短兵器的训练,每天训练三十人,十天轮换一批。知并州明镐上奏说:“我最近对各营士兵的武艺进行了统计,除了让他们穿着盔甲进行奇兵演练外,我还将他们分成了三等,这样主将就能清楚地了解军队中士兵武艺的强弱,以便在作战时合理运用。”皇帝下令将这个方法推广到三路军队。范仲淹建议,能够射中一石弓箭的士兵,可以充当奇兵;其余的,根据射箭距离远近,分为三等,射箭能力达到相应等级的,就予以提升。皇帝将此定为法令。
六年,皇帝下令,军队在夏天的三个月内,不要练习弓弩,只练习短兵器。又下令说:“春秋两季的大规模弓箭训练,射中一石四斗弓箭、弩箭射中三石八斗、枪刀格斗胜过三人的,就评为武艺超群;达标的,本营如有空缺的职位,就按顺序补上。”
至和元年,皇帝下令:“各军选拔将校时,武艺相当的情况下,以射箭成绩为优先标准。”韩琦又上奏说:“根据圣旨,弩箭射中四石二斗,以及弓箭、枪术达到旧规标准的,都可以补缺押官的职位。这样一来,以前的选拔制度就形同虚设了。我建议三路军队在春秋两季的大规模训练中,武艺超群者给予优厚的赏赐,免除其他杂役,等有职位空缺时,再按照旧制进行选拔。”皇帝批准了他的奏请。
公元1065年,皇帝下令说:“河北的三十一万一千名战兵,陕西的四十五万九百名战兵和义勇军,都交给总管司训练,不许有冗员占领名额。” 这意思就是说,要整顿军队编制,不能虚报人数。
公元1068年,皇帝又下令说:“国家设立军队是为了防备战争,可是负责军队的人员中冗员太多,训练也不按时进行,甚至会误了军务。各路帅臣、安抚使、监司要仔细察看自己管辖范围内有没有违反命令占用兵额的情况,发现就上报。” 到了十月,枢密院建议从陕西、河东挑选三班使臣和士人担任殿侍,派到河北各路做教官,训练骑兵。有人说河朔地区的军队只是有名义上的操练,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训练,建议把训练方法传授给这些军队,长期训练达不到要求的,就降为厢军。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
公元1069年,皇帝经常跟执政大臣说:“边境地区的士兵训练,怎么样才能做到精熟?” 王安石回答说:“京东地区的训练兵已经很精强了,希望陛下推广这个方法,以此来要求边将,并且间或下诏让这些士兵亲自来参加检阅和测试。对训练和检阅达不到诏令要求的进行惩罚,而对那些训练有素的进行奖励。奖励不能吝啬,惩罚也不能因为对方身份高贵而有所顾忌,这样法令才能执行,将领和官员才会更加努力,士兵们也都会奋勇争先了。” 九月,朝廷选派了教官去巡视和训练军队,殿前司派四人,马军司和步军司各派三人。
公元1070年,皇帝亲自检阅了河东训练出来的排枪手,他们的进退非常迅速灵活,一点也不害怕弓箭。于是皇帝下令殿前司,凡是步军指挥官要派出去戍守的士兵,要在内部挑选一百名枪刀手,精壮的士兵,按照河东的训练方法进行训练,技术精湛的可以免除徭役,以此作为奖励。
话说公元前五年四月,皇上在皇宫大殿前下令,让各路马步军队的巡教使臣们轮流进行军事操练和考核。考试内容包括射箭,射中目标的士兵可以得到银质奖杯,兵部还会记录考评结果,根据成绩排名定出优胜者。到了五月,皇上又下令,让泾原路蔡挺将军在崇政殿演示军队队列训练,然后推广到全国各地。训练方法是:五个士兵组成一个队,五个队组成一个阵,阵列横向排列,骑兵队伍也是五个士兵一队,五队一列。演练时,以鼓声为号令,用草扎成假人作为靶子进行射箭,射中者有奖赏。马步兵的阵型是前三排持枪持刀,后两排持弓持弩,每队还配备虎蹲弩和床子弩各一台,射箭和格斗轮番进行,听到号令就立刻撤退。那些平时训练有素、身强力壮的士兵会隐藏在队伍中,等到关键时刻再出击,起到奇兵的作用。皇上觉得这种点兵阅武的方式非常周全,随时都有应对战事的能力,所以才下令推广全国。
接着到了公元前六年,皇上又下令说:“河北四路地区长期和平,军队训练松懈,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军队的战斗力就会越来越弱。所以,要把京东武卫等六十二营划归各路军队,轮流进行训练,其余军队也都要分别由主兵官进行训练。”同年九月,皇上又下令:“以后巡教使臣考核士兵的成绩,虽然以十分为标准,但是如果技艺考核第一等,或者达到九分以上,或者射箭成绩达到四分以上,即使名次靠后,也要免除处罚;如果技艺考核第二等,达到八分以上,或者射箭成绩没有达到三分,即使名次靠前,也要取消奖励。”十月,皇上又挑选泾原路擅长射箭的士兵,去教导河朔地区的骑兵进行野战训练。皇上说:“精简合并军营,一共裁减了四千多名军官和士兵,这相当于节省了十万大军的军费开支。如果能把剩下的士兵训练得精锐勇猛,各尽其能,不仅能战胜敌人,还能节省军费。”安石等人也说:“陛下这些年来不断选拔使臣,专门负责训练军队,有时还亲自到便殿观看士兵操练,赏罚分明,士兵们个个都奋勇争先。从他们的精湛技艺来看,一个人可以抵得上好几个士兵,这的确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当时,皇上刚开始设立内教法,每十天就要到便殿检阅军队,考核士兵的能力,并给予鼓励或批评,士兵们都争先恐后地努力训练。
皇上第七年,下令检查军队作战方法,让主将根据地形灵活运用。第二个月,皇上又下令说:“从今年开始,每年派使者去巡视五个路段的安抚使以下官员,以及负责训练军队、义勇军、保甲官的官员,考核他们的优劣,然后进行奖惩。”
第七年,皇上说:“京城里的军队营地太拥挤了,马匹都没地方操练。现在新建了四个操练场,地方宽敞多了,可以尽情驰骋。让骑兵轮流去操练,每天一营,骑马奔跑练习。” 五月份,臧景陈讲解了六种马术射箭的方法:一是顺风直射,二是背射,三是盘马射,四是射亲(指射向近距离目标),五是野战射箭,六是轮弄(指骑马快速旋转射箭),他详细解释了每种方法,让射箭的人都能明白。皇上就按照这个方法进行训练。八月份,皇上命令曾孝宽监督训练军队阵型。在荆家陂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八军联合演习,演习结束后,皇上进行了大赏。
元丰元年十月,皇上决定在京城设立考核军队技艺的标准,把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步兵射箭,六箭射中三箭为一等,射中两箭为二等,射中一箭为三等。骑兵射箭,五箭中,直射三箭、背射两箭,中箭数和等级都和步兵射箭一样。弩箭射箭,从六箭全中到两箭中,都分等级;床子弩和炮,从三箭中到一箭中,也分等级。根据成绩给予不同的银两奖励。枪和刀的比试,以及排队射击的胜负,都根据胜负情况给予奖励。如果弓弩掉落,或者射出的箭没有射到靶子,或者拉弓时弓弦断裂,或者弓拉不开,或者箭不够,或者弩机上的箭头没有卡在弩槽上,或者弩箭射不出去,或者人摔倒了,这些情况都算是不合格。即使射箭已经中靶获得奖励,但剩下的箭不合格,就要降一等,如果已经降到最低等了,就取消资格。
这个月,贾逵、燕达他们建议说:“最近东南军队的排弩队阵型有所增减,和东南地区使用的兵器不一样,建议还是按照东南的队型来,用弩手代替小排。如果离敌人比较远就射箭,如果离敌人近了,就左手拿着弩像小排那样架起来挡着,右手拿着刀准备砍杀,和长兵器一起使用。”皇帝批准了他们的建议,枪手还是继续练习标枪。十一月,京西的将领刘元说:“骑兵的训练没搞好,请求降为步兵,步兵也练不好,请求降为厢军。”于是皇帝下令所有军队,大概三个月学不会的,就按照他们的请求降级。十二月,皇帝下令:“开封府管辖的地区、京西的将士,十个人中选一个人练习骑射,接受中都派来的教头的训练。在京城的步兵各营的弓箭手,也十个人中选一个人练习骑射,接受训练骑兵的教头的训练。学会了之后,再轮流教给本营的其他人。”
第二年四月,皇帝派内侍石得一去视察京西第五将的骑兵训练情况。五月,石得一汇报说他们的训练很糟糕,皇帝下令将领陈宗等人写个报告解释一下。陈宗他们认错,皇帝责备说:“朝廷一直以来都认为四方来的士兵比较骄横难以驾驭,所以挑选将领来统领禁军,让他们按时训练,以应对紧急情况。至于军队编制和规模,都是朕仔细考虑过的,之前也反复告诫过,已经非常详细了。就算你们像木头石头一样迟钝,也应该稍微了解一下我的意思吧。你们尸位素餐这么久,既顽固又懒惰,如果一味姑息宽容,实在难以激励士气,都给我停职!”这个月,皇帝下令殿前司、步军司的军队都设立都教头,负责管理训练的事情,弩手五个营、弓箭手十个营、枪刀标排手五个营各选一人武艺高强的奏请补任。每个部门都选拔两个散直人员当教官,取消巡教使臣的职位。同一天,皇帝下令河东、陕西各路军队:“以前的规定,骑兵从十月一日开始练习驰射和野战,到谷雨日结束。塞外比较冷,从现在开始,训练从八月开始,到五月一日结束。”七月,皇帝下令各路军队阅兵和训练禁军不要超过两次。九月,皇帝把训练方法和图解都印出来颁布下去了。步射的执弓、发箭、手势、步伐、移动,以及骑射、骑马使用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兵使用标枪排阵,都有图解和说明,总共一千多字,让士兵们学习背诵。
公元1069年(四年五月),皇帝下令让东南各地的转运使和提点刑狱司的人,调查一下自从军队开始实行新式操练后,士兵们是不是增加了额外开支。因为自从组建军队并开始新式操练以来,士兵们每天都要进行训练,以前靠技艺补贴家用的人,现在都没时间干了。
公元1071年(六年),皇帝采纳了郭忠绍的建议,让步兵中的弩手精英们,也学习使用神臂弓。
公元1072年(七年八月),皇帝下令在开封府和京东路专门挑选监司官员来负责军队操练。皇上非常重视军事,不仅下令设立武学,还让武举人学习《七书》,同时颁布兵法来训练军队,他对军事的理解非常深邃,大臣们都比不上他。
公元1076年(元祐元年四月),右司谏苏辙上奏说:“各地的禁军自从有了自己的将领后,每天都在操练武艺,将领们早晚都要进行两次训练,新招募的士兵有时一天都没时间休息。现在太平无事,却每天都这样严格训练他们,让他们没时间谋生,衣食都成问题,疲惫不堪,等到真要打仗了,他们哪还有力气?建议除了新招募的士兵外,其他士兵每天只训练一次。” 同月,朝请郎任公裕也上奏说:“军队学习新式操练方法,很多士兵觉得很吃力。其实射箭只要射中靶心,格斗只要能取胜,又何必非得完全按照规定来做呢?”枢密院也认为,新式操练方法应该由教官指导,不应让所有士兵都死记硬背。皇帝同意了他们的意见。同年九月,枢密院又上奏说:“以前骑兵训练时,除了操练阵法外,还要练习骑射。方法是:整个骑兵队伍骑马以‘之’字形冲锋,在冲锋过程中射箭,这样可以轮流射击,效率最高。近年来只用顺鬃直射和抹鞦背射,这两种方法只适合轻骑兵挑战,如果大规模使用,就无法保持队形,很不方便。建议以后骑兵训练时,‘之’字形骑射和立背射交替进行。”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
公元1079年(三年五月),皇帝取消了提举教习马军所。
六月里,过了六个年头,三衙向枢密院请求:让军队按照规定,在伏天休整七十天。王严叟跟韩忠彦说:“景德年间,都是内侍省负责传达圣旨,现在每年都这么做,就体现不出朝廷的恩典了。”韩忠彦觉得有道理,又去跟太皇太后说了这事儿,说:“这样一来就成例行公事了,应该由内侍省来处理。”于是就下了圣旨:“以后入伏,就派中侍传达圣旨,让军队休整。”
绍圣元年三月,枢密院说:“禁军的春秋大操练,赏罚制度,每千人额外录取二百一十人,赏赐的多少不一样。”皇帝同意了。第二年二月,枢密院又说:“马军从九月到三月,每十天出城操练一次,训练野战、骑兵冲锋、转向、射击,遇到风雪就暂时停止。”皇帝也同意了。
第三年五月,皇帝下令,京城和府县的禁军格斗,都按照元丰年间的规定操练。七月,又下令挑选弩手,让他们也练习神臂弓。八月,又下令:“殿前、马步军司的教头,要另外挑选技艺精湛、熟悉操练方法的人,轮流进行训练。弓箭手,骑兵和步兵的射箭,都要用点药包指和第二指来控制箭镞,都按照元丰年间的规定。”这个月,又下令把神臂弓的射程恢复到一百二十步。
元符元年十月,曾布上奏关于巡教使臣的处罚条例,顺便说:“从祖宗以来,对待将士,恩赏都应该归于君主,而军队的纪律要由管军的人来负责。凡是加强军队的管理,难道还要等朝廷立法才能执行吗?这是管军的人失职啊!”皇帝非常赞同他的说法。
政和元年二月,皇帝下令:“春秋大操练,各军弓弩和格斗,都按照元丰年间的旧制执行。”四年五月,大臣们上奏说:“神臂弓射程一百二十步,发箭十支,射中五支才算合格,军队里很少有人能得到奖励,恐怕会懒于练习射箭。建议让殿前、马步军司核实,把中贴箭数改为上垛,射中一箭就算两箭上垛。”皇帝同意了。
公元1070年(五年三月),皇帝下令:从现在开始,任何敢于私自扣留军队,不按时参加军事演习的,都将按照违抗圣旨论处。不按规定选拔军官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到了同年十一月,有大臣上奏说:春秋大典时,各军进行弓弩射击比赛,选拔那些射术高强的人,但奖励太低,起不到激励作用。皇帝下令,按照元丰年间的办法重新制定奖励制度。
公元1078年(八年),皇帝下令,州郡的禁军要派一部分出去戍守边疆,但要常留五分之一的军队在州里进行操练,这是采纳了毛友的建议。
公元1101年(重和元年正月),兵部侍郎宇文粹中向皇帝进言,说禁军的训练不精,很多士兵都被派去做杂役。皇帝说:“祖宗传下来的军事制度非常完善,历代皇帝都非常重视军队的训练。近来,兵官们越来越懈怠了。古代,春天整顿军队,夏天休整,秋天操练,冬天大阅兵,都在农闲时进行。大司马负责军事训练,大宗伯负责祭祀土地,细致地研究周朝的制度,可以看出,军队管理方面,六卿都有各自的职责。现在,士人当上地方官,只顾着劝农,不把督促农业生产当作自己的责任;管理军队的人,也不把训练军队放在心上。从现在开始,如果有人滥用禁卫军士兵去做杂役的,就要派人捉拿,严惩不贷。等天气暖和了,朕要亲自主持军事演习,并进行奖励。”随后,皇帝就根据宇文粹中的奏章,修订了相关的条例。
公元1113年(宣和三年四月),设立了骑射奖励制度,对于那些能够射中靶心上部的人,按照步射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背射上垛中贴者,依步射法推赏”。
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二月),皇帝下令:“军队长期缺乏训练,应该裁汰冗员。现在,三衙和各将领招募士兵,只顾着增加人数以求得奖赏,只看士兵的等次,而不考虑他们的勇怯。招募士兵不认真,训练也不及时,杂役占据军队名额的,十之三四。现在应该在招募士兵的时候,认真挑选,一旦登记入籍,就要专门进行训练,不能让杂役占据名额。另外,神臂弓、马黄弩是中国特有的技术,应该大力推广训练,用来抵御边境骑兵的入侵。还要定期穿着盔甲进行演习,以便使士兵熟练掌握。”四月,皇帝下令恢复教场,春秋两季进行大阅兵,并且恢复宫内训练制度,并给予奖励。
宋神宗熙宁二年十一月,赵卨建议学习诸葛亮的八阵图,教给边疆将领,让他们能够灵活应对战局。皇帝下令让郭逵和赵卨一起研究,仔细考察地形,制定出阵图上报。
五年四月,皇帝又下令让蔡挺先进行演练阵图。皇帝曾经说过:“现在的边疆将领都不懂奇正兵法的精髓,更别说灵活运用奇正变化了!天地五行之数不过五,五阵的变化,源于自然规律,不是人为强加的。”宰相韩绛于是建议让各位将领都上报自己的作战方法,取其精华,制定成统一的作战规范。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皇帝一直担心将领们作战时没有章法,曾经说过:“李靖把士兵三人编为一队,肯定是有道理的。星书、羽林军都以三人为一队,李靖深谙此道,并非没有依据。”于是命令贾逵、郭固试验这种编队方法。同年十二月,通远军知军王韶请求颁布合兵作战条例,皇帝下令赏赐他御制《攻守图》《行军环珠》《武经总要》《神武秘略》《风角集占》《四路战守约束》各一部,并命令关中、秦凤路经略司抄录这些书籍分发。
熙宁六年,皇帝下令各路经略司,编队都要按照李靖的方法,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赏罚等到队伍成型后根据情况再决定。队伍的规模和武器装备的数量,则按照泾原路牙军的标准执行。九月,赵卨建议说:“我想从现在开始大规模操练汉军和蕃军队伍,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标准,旌旗旗帜的颜色要根据方位而定。战国时期,大将的旗帜用龟作为装饰,这是取‘前列先知’的意思。让中军也用龟作为标志。八队的旗帜,分别绘制天、地、风、云、龙、虎、鸟、蛇。天、地就按照方形和圆形来绘制,风、云就画出它们飘扬的样子,龙、虎就画出它们凶猛的样子,鸟、蛇就画出它们盘旋飞翔的样子,以备大阅。”枢密院认为,如果阵队的旗帜上画这八种东西,士兵们难以辨认,而且其中有些东西是无法描绘的。于是皇帝下令,仍然按照方位来决定颜色,只是形状要有所区别,不要混淆就可以了。
过了七年,皇帝又让吕惠卿和曾孝宽来比较研究一下这三五结队的方法。十月的时候,皇帝把新制定的结队方法、赏罚条例以及布阵的形势等等,派近侍李宪交给赵卨,并说:“具体的阵法我已经让李宪当面告诉你了,现在给你的图只是一个小阵的图,你慢慢地和他仔细讨论,李宪一定会把一切都解释清楚的。不过,布阵的方法,很久都没人传下来了,我现在一下子根据自己的想法制定了这个方法,恐怕有些地方还不完善,所以你一定要畅所欲言,把你的意见都奏报上来。” 接着又下诏说:“我最近让李宪把新制定的结队方法和赏罚条例交给你,你们一起讨论一下可行不可行,然后根据这个方法来确定各级将领的编制,重新制定阵法。你一定要彻底弄明白朝廷的意图。如果很快就能完成,就让李宪把结果送回朝廷。”
赵卨上奏说:布阵的方法,首先要从结队开始。李靖的方法是以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个互相合得来的人组成一个小队,三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五个中队组成一个大队,剩下的押官、队头、副队头、左右傔旗五个人凑够五十人,并互相配合。现在圣上制定的方法是:每一个大队由五个中队组成,共五十人;一个中队由三个小队组成,共九人;一个小队由三个人组成,也要选择那些互相合得来的人。还要挑选一个强壮勇敢,擅长使用长枪的人做旗头,让他自己挑选两个和他武艺相当,并且互相合得来的人做左右傔;再挑选一个勇敢强悍的人做先锋;再挑选一个军校在后面拿着刀,负责保护队伍。队伍里如果一个人执行命令,两个人要支援;小队执行命令,中队要支援;中队执行命令,大队要支援;大队执行命令,小队也要支援。如果有人磨磨蹭蹭观望,不及时去救援,导致有人阵亡或失利,那么,本队就由保护队伍的军校负责调查,其他队就由本辖区的将领负责调查,查明不救援的原因,就将他们斩首。如果确实无法救援,或者救援来不及,或者自己亲自迎敌,身受重伤,只要不是因为可以救援却没救援导致的,都不追究责任。这个方法虽然和古代的方法差不多,但是使用方法更加精密。这大概是因为陛下天生就具有英勇和智慧,不用学习就能掌握啊!
有人说,每45个人才设一个队长,不如每5个人设一个队长那样管理方便。你想啊,5个人一个队长,50个人就有10个队长了。要是扩大到几千几万人,队长就更多了,但管理却未必统一。你看周朝的制度:5个人一伍,由伍长管理;5个伍组成一个两,由闾胥管理;4个两组成一个卒,由族师管理;5个卒组成一个旅,由党正管理;5个旅组成一个师,由州长管理;5个师组成一个军,由卿管理。这跟现在的军队编制差不多,一百人一个都,五个都一个营,五个营一个军,十个军一个厢。从厢都指挥使往下,都有各自的级别和官职,这跟以前的伍长、闾胥、族师、党正的职位一样。
有人觉得,这种十人、五人一组的编制,对日常管理来说很方便,但是这种方法恐怕不适合在战场上对抗敌人、决定胜负。再说,诸葛亮的八阵图的阵法,已经失传很久了,现在皇上重新制定了新的阵法,跟以前流传下来的东西一比较,简直是完全吻合啊!只要方法确定下来,就能很容易地调动人。敌人喜欢攻击空虚的地方,我们就用虚张声势的方法来迷惑他们;敌人喜欢攻击防守严密的地方,我们就用真实的兵力来抵御他们。但是,我们攻击的并不是他们的空虚之处,我们防守的也不是他们真正要攻击的地方,所以,我们可以让敌人疲惫不堪,让他们饥饿难耐,这就是所谓的“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调动”。
七月,皇上命令各地的安抚使上报可用的军队编制方法,并且寻找精通阵法的人选。到了九月,崇仪使郭固根据对古今兵法的研究,向皇上献上了一套阵法,皇上就把这套包含25种攻守方法的《攻守图》下发到了河北地区。
二月,皇上批示说:“我看过七军营的操练情况,发现各军标准不一,前后矛盾,难以实际应用。可以命令校阅官员从中挑选可取之处,拟定八军法呈报上来。”
一开始,皇上就下令枢密院说:“唐朝李靖的兵法,现在已经没有完整的版本了,零散地出现在《通典》里,内容残缺不全,还错误百出。而且书里的官职名称和物品名称跟现在的称呼不一样,很多武将都看不懂。命令枢密院的官员和王震、曾收、王白、郭逢原等人一起校对、分类解释,使之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 皇上又命令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诚一、入内押班李宪和王震、郭逢原等人去寻找宽敞的地方,用两千八百名步兵和骑兵演练李靖的阵法。任命步军副都指挥使杨遂为总负责人,张诚一、李宪为副负责人,王震、郭逢原为参议,夏元象、臧景等人担任将领和各级军官,总共三十九人。
张诚一等一开始采用李靖的六花阵,大概以两万人为基数,分成七军,每支虞侯军两千八百人,选取一千九百名精锐士兵组成七十六个作战小队。每个军队的精锐士兵中,弩手三百人,弓箭手三百人,骑兵五百人,轻装快速部队四百人,奇兵四百人,后勤部队每军九百人,合计每军两千八百人。皇上跟身边的近臣说:
黄帝最开始弄了个八阵法,在涿鹿打败了蚩尤。诸葛亮在鱼复平沙上摆了个八阵图,用石头垒成八行。晋朝的桓温看见了,说:“这阵势就像常山上的蛇啊!”这就是所谓的九军阵法。
到了隋朝,韩擒虎特别懂这个阵法,就教给了他的外甥李靖。李靖那时候赶上天下大乱,懂兵法的将领很多,所以他就创造了六花阵,来改进九军阵法,让别人搞不懂。总的来说,八阵就是九军,九军是方形的阵;六花阵就是七军,七军是圆形的阵。阵法一般都是圆形的,方形阵是内圆外方,圆形阵就是里外都是圆的。所以用方圆的东西来解释,方形用八个包围一个,圆形用六个包围一个,这就是九军六花阵的大致样子。六军呢,就是左右虞侯军各一个,一共两个虞侯军;左右厢各两个,一共四个厢军;加上中军,一共七军。八阵呢,再加上前后两个军,一共九军。建国以来,设殿前、马步军三帅,就是中军、前后军帅的不同叫法;而马步军都虞侯就是两个虞侯军,天武、捧日、龙神卫四厢就是四个厢军。中军帅统领九军,也就是殿前都虞侯,专门负责中军的事务,这和古代的九军和六花阵完全吻合。现在那些研究兵法的,都把唐朝李筌《太白阴经》里的阵图当作标准,那就大错特错了。
我最近看了大臣们献上的那些阵图,都互相吹嘘,一个也拿不出手。如果真按照他们说的那样,两军交战,必须先派使者约定好作战日期,选个平坦开阔的地方,把高低不平的地方都弄平,砍掉树木杂草,弄得像射箭场一样,才能用上他们的阵法。仔细想想,这根本就不实用!现在可以参考李靖的阵法,作为九军营阵的制度。但是李筌图只是营地布置图,不是阵法图。我结合古代的阵法,又考虑到现在的实际情况,认为营和阵,本来就是一种东西,只是叫法不同,行军叫阵,驻扎叫营;从奇正的角度来说,营是正,阵是奇。
好家伙,皇帝在八月的时候,在城南荆家陂搞了一次大阅兵,八大军阵齐上阵!阅兵完了,皇帝还赏赐了参与的将士,从高级官员到普通的士兵,赏赐的银子和绸缎都不一样。
过了八年,皇帝下令各地军队暂停教习五军阵,只教习四御阵。
九年四月,皇帝跟大臣们讨论军营的阵法,还发表了一番高见:“现在这些将领啊,对带兵打仗的道理懂的太少了!你看,八军阵、六军阵,都是大将居中指挥,大将就像人的心脏,各路军队就像人的四肢。指挥官要运用他的智慧,就像人用脑子指挥胳膊,胳膊指挥手指一样。敌人攻打左边,右边就支援;攻打右边,左边就支援;前后也一样,这样一来,军队怎么会被打败呢!”
元丰四年,皇帝在城南好草陂,按照九军法,一军一营地检阅军队,阅兵完了,还鼓励和嘉奖了大家。
七年的时候,皇帝又下令说:“我已经制定了五种阵法,命令各路将领学习,以前教的那些阵法全部取消。”这五种阵法呢,其实就是九军营阵的五种变化形式,分别是方阵、圆阵、曲阵、直阵、锐阵,这五种变化就组成了五阵。
元祐元年,有个叫高翔的官员建议,把御阵和新阵法一起教,皇帝同意了。因为元丰七年的时候,皇帝下令只用五阵法,旧的御阵就废弃不用了;到了现在,又让两种阵法一起教了。
到了绍圣三年,又把御阵的教习给取消了。
大观二年,皇帝下令把这五种阵法推广到全国各地。
靖康元年,监察御史胡舜陟上奏说:“通直郎秦元写的兵书、阵图、师律三策,还有大八阵图一张,小图两张,这些都是参考古代的阵法,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既全面又抓住重点,非常实用!”皇帝下令召见秦元,让他当面陈述。虽然当时的皇帝和大臣们没有特别雄伟的战略规划,但他们还是非常重视军事训练的。
公元1127年,朝廷开始实行枢密院制定的教阅制度,专门训练士兵掌握控制战局、冲锋陷阵、击败敌人的技巧。士兵们要全副武装,随身携带短桩神臂弓、长柄刀等武器,还要练习马背上穿透铠甲的射箭技巧以及使用木挺(一种兵器)。每年春秋两季都会进行军事演习,并不断改进训练方法。神臂弓的训练每天要射二十支箭,射箭距离要达到一百二十步。长柄刀的长度要在十二尺以上,刀身用毡皮包裹,练习时要连续挥舞五十二次,刀头不能落地。每个营队要挑选二十名士兵进行专门训练,经过两次训练的五十人组成一个队,教官会根据队伍人数进行分组训练,然后分配到五个军中。每个军都有自己的旗帜和标志:前军是绯红色的旗帜,标志是飞鸟;后军是黑色的旗帜,标志是乌龟;左军是青色的旗帜,标志是蛟龙;右军是白色的旗帜,标志是老虎;中军是黄色的旗帜,标志是天神。此外,还有五种颜色的旗帜用于指挥军队集结和分散。举起集结旗,五个军就按照旗帜的指示集合成阵;举起分散旗,五个军就按照旗帜的指示分散成队。军队左右移动、前后撤退,或者分散隐藏伏击,或者分兵出击,都用旗帜作为信号。还会配合使用小金铃和鼓声,以防有人看不清旗帜信号。事先约定好伏兵埋伏的地点,缓慢敲响小金铃就停止行动,快速敲响战鼓就意味着奇兵出击,快速敲响小金铃则意味着伏兵出动。春秋大演习的奖赏,则按照海战的标准执行。
李纲建议说:“水战的优势在南方地区。长江、淮河、黄河沿岸以及沿海地区的帅府和重要城镇,应该效仿古代制造战船,以轻便、快捷、稳固为标准。还要学习火攻战术,用来焚烧敌人的船只。”于是朝廷命令杨观复前往江浙地区筹备,黄河、淮河沿岸也分别委派官员负责。三年后,皇帝在镇江登云门外亲自检阅水军。
公元1134年,朝廷下令内殿检阅神武中军官兵并进行奖赏。
公元1144年,有官员上奏说:“各州郡的禁军,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军队,长期松散,缺乏训练,春秋两季的军事演习,也只是临时凑数,请求朝廷严格执行旧制。”
公元1151年,朝廷下诏:“朕听说各地州县的厢军、禁军和地方军队,经常被地方官吏擅自征用,影响了正常的军事训练。各帅府要严厉责令士兵按时归营,认真训练,以备随时检阅。”
宋孝宗乾道二年,皇帝去候潮门,顺便去了白石阅兵。三衙门的官员和将领都来迎接皇帝,负责打猎的士兵就在御辇下面献上他们打到的猎物。那天,有几个将领单手拿着大刀,皇帝问:“这刀有多重?”李舜举回答说:“这些刀都重几十斤。”皇帝下令:“你们要好好训练士兵,让他们精明强干。”皇帝又对陈敏说:“你们的军马和衣着都整理得这么整齐。”于是皇帝特别赏赐了他们马鞍、马匹和金腰带,士兵们也根据功劳大小得到了不同的赏赐。
四年后,皇帝又去了茅滩校阅军队。先升起黄旗,连续敲响三遍鼓,军队就变换成方形阵列;敲响五遍鼓,升起白旗,就变换成圆形阵列;接着敲响两遍鼓,升起红旗,就变换成尖锐的阵列;升起青旗,就变换成直线阵列。阅兵结束后,皇帝非常高兴,赏赐加倍。军队分成东西两队,展示大刀和火炮。皇帝问李舜举:“这次阅兵和以前比怎么样?”李舜举回答说:“今天的军队,陛下您亲自训练,又给予他们深厚的恩情,还赏赐了他们丰厚的奖赏,他们的忠诚和勇敢都比以前更胜一筹。”
乾道年间,皇帝下令:弓箭手如果射中了一石四斗的靶子,就加升三斗;射中了一石的靶子,就加升五斗;弩手如果射中四石的靶子,就加升五斗;射中两石七斗的靶子,就加升八斗;根据成绩高低,分别给予不同的晋升和赏赐。宰相们提出要根据射箭的成绩来亲自赏赐,虞允文说:“现在用射箭的成绩来定赏赐,恐怕会忽视射箭的力度。”皇帝说:“对啊,将来虽然强弓硬弩可以取胜,但如果只练习射箭的技巧,而不注重力量的提升,那力量就不会提高。这个赏赐办法不用执行了。”
淳熙年间,设立了枪手和射铁帘的考核标准。皇帝对辅臣说:“听说射铁帘的考核,士兵们都非常兴奋和努力。”周必大说:“军队长期不用,士兵们没有进取心,自然就会懒散。现在陛下您激励他们,告诫他们,人人都会成为精兵强将。”于是殿前、步军司的军队以及马军旧司的弓弩手,参加射铁帘考核合格的士兵共有1840多人。皇帝下令:中垛帘的弓箭手,如果射中一石二斗的靶子十箭,弩手如果射中四石的靶子八箭,就分别晋升两级,每人赏赐一百贯钱;弓箭手如果射中一石的靶子十箭以上,弩手如果射中三石的靶子八箭,也分别晋升两级。内外诸军的赏赐标准也一样。
绍熙元年,皇上给殿前司下令说:“浦水军和江上的水军,除了春秋两季的例行操练之外,每个月都要轮流进行演习。沿海的水军也一样。” 徽州知州徐谊上奏说:“各路禁军,现在都是按照十分力量来训练,其中两分练弓箭,六分练弩,剩下的两分练枪和盾牌。练弓箭的也可以顺便练练弩,通过比武可以观察他们的进退能力,通过射箭可以考察他们的水平。勤奋懒惰的情况,都有记录可查。”皇上就下令各路都按照这个方法执行。执政大臣胡晋臣说:“这些年用射铁帘来奖励,经常有人因此升官,这也算是一种选拔人才的方法。”皇上说:“射铁帘并不难,这种奖励办法太滥了,应该把武艺精熟作为主要的考核标准。”
二年,枢密院上奏说:“殿前司和步兵司的弓箭手,穿着盔甲在六十步的距离射箭,箭的力道是一石二斗,共射十二箭,六箭射中靶子就算合格。弩手,穿着盔甲在百步的距离射箭,箭的力道是四石,共射十二箭,五箭射中靶子就算合格。枪手,站着举枪刺击,四十次刺击就算合格。主帅要委托统制、统领来考核他们的武艺。合格之外,表现特别优秀的人,每支军队超过五千五百人的,弓、弩、枪手各选十五人,到主帅那里进行实际考核,再报到枢密院复试。每种兵种各选拔表现最好的两人升两级,其他人每人赏钱五缗,等待下次考核。”
庆元二年,皇上到候潮门外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检阅。
嘉泰二年,皇上诏令将要检阅各路军队,赏赐的物品按照庆元二年增加的标准发放。
宝庆二年,莫泽言说:各州郡的禁军,平时用来防范盗贼,战时用来作战,这都是朝廷的记录在案的,不是州郡可以私自使用的。这几年州郡的军政都荒废了,吝啬军饷,缺额总是很多。郡守、主管兵事的官员都私占兵丁,寓居官员也借用兵丁办事,真正留守的兵丁不到十分之一。到了操练的时候,虽然钤辖、统领、路分官号称主管兵事,却只是空守名册,不敢召集士兵。操练的时候,士兵的坐立进退都像小孩子玩耍一样。地方长官为了虚报数字而不招募士兵充实兵力,主管兵事的官员收受贿赂,更改士兵的年龄。而且一个士兵的供给,一年至少要一百缗钱,粗略计算一下,一个郡私占三百人,那就是虚耗三万缗钱啊!私自使用禁军,本来就有成例。地方长官修建园林池塘,建造房屋,却不给士兵伙食费;寓居官员远离城池,大多借用士兵,扰害乡里。现在就连附近的郡,都有寓居官员私占四五百兵丁的。这都是因为兵官的权力太小,而私占兵丁的禁令又太松弛啊!请求严厉告诫监司、地方长官等,只允许借用厢军,而且不能妨碍操练,其他官员即使是厢军也不许借用。
淳祐十一年,朝廷官员上奏陈述军匠不进行操练的弊端:按照旧制度,禁军不能私自使用。这几年来,凡是州郡军队驻扎的地方,都沿袭旧习,每个州的军匠差不多都有几百人,官员无论大小都私占一部分,雕刻、纺织、金工、绘画等等无所不有。虽然工艺精湛,但是不练习作战,一旦发生小规模的警情,他们怎么能拿起武器作战呢?请求严厉告诫地方长官和统兵官员,让军匠回到营伍进行操练,不要竞相做无益的事情,虚耗军粮,妨碍军队实力。
咸淳初年,大臣们说:各军的统领、统制、正将、副将都应该在军中训练,精通武事,一旦有调动,命令一下就能行动,士兵个个骁勇善战,将领个个英勇无比,所向无敌。现在江南州郡、沿江的军事重地都设置帐前官员,专门负责后勤运输,不考虑军事,只顾自己谋私利,完全没有作战经验,却都从帐前官员升迁。大体上说,一支军队只有两三千人,而使臣却多达五六百人,用来做杂役。
九年前,那些大臣们就上奏说:“最近招募士兵,好多都是滥竽充数,就为了捞赏钱。招募之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训练和操练。那些主管兵事的官员,为了完成任务,日夜不停地压榨士兵,稍有违反,就抓起来关进监狱,用鞭子狠狠地抽打。士兵们受不了这种苦,死的死,逃的逃,一个接一个的。” 他们接着说:“现在建议把新招募的士兵分到各个队伍里,让他们好好学习纪律,练习军事技能,然后隔一段时间,比如十天或一个月,就在各个郡县进行考核。”唉,情况都烂到这个地步了,军队训练制度早就彻底垮掉了!
一开始,选拔士兵的制度是这样的:建隆年间,各州招募士兵送到京城,到了之后,由军营的领导层审查士兵的等级,然后进行面试,直接分配到各个军队里去。从厢军升到禁军,从禁军升到上军,从上军升到班直(皇帝侍卫),都需要皇帝亲自检阅,只有那些特别勇猛的人才能被选中,其他人都从低级军官开始选拔。
咸平五年的时候,从环州、庆州等地的厢军(步兵和骑兵)六千多人中,挑选了四千五百个勇猛的士兵,派去边境驻防,代替禁军。
景德二年,皇帝下令说:“殿前司和侍卫司的禁军里,很多士兵都老了或者生病了,因为长期征战,导致体质下降,战斗力减弱。每次从各地调兵回京,虽然会进行检查,但也只能淘汰那些最差的。现在大部分士兵都调回京师了,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好好挑选精兵强将,虽然有些人担心这样会劳民伤财,但这件事必须得做!以前太祖皇帝也遇到过这个问题,所以他下令全面检阅士兵,当时大家都觉得很害怕,但结果却练出了一支精兵强将。”枢密使王继英等人也说:“现在战争结束了,如果不趁这个机会好好挑选士兵,只会浪费大量的粮食和军饷。”皇帝说:“对!最近契丹求和,西夏也纳贡了,军队可能会误以为国家要裁军省钱。”于是,皇帝下令先从下级军队中挑选强壮的士兵,补充到上级军队。至于那些老弱病残的士兵,等到秋冬时节,再仔细挑选将领,让他们负责淘汰这些士兵。
景德三年正月,皇帝下令派枢密都承旨韩崇训等人,以及殿前司、侍卫马步军司的人员,对各军士兵进行检阅;同时派供备库使、带御器械綦政敏等人分别前往京东、西路进行检阅。八月,皇帝下令让效顺第一军来京接受检阅,以补充虎翼军的空缺。这支军队都是河东人,皇帝考虑到他们长期戍守边疆,非常辛苦,所以给他们升了官,表示嘉奖。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皇上发布诏书说:“江南、广东两路流放的人,都因为自己触犯了法律,长期充当流犯,朕念及他们远离家乡,心中十分挂念。值此乔岳增封,普天同庆的大好日子,破例特赦恩典。江南路,就派内殿崇班段守伦去升州、洪州;广南东西路,就派殿直、阁门祗候彭麟去桂州,和当地转运使一起,从各州的犯人和流放的士兵里挑选,调配到淮南州的军营牢城和当地。那些年轻力壮,能吃苦耐劳的,就送到京城,安排到禁军里去。如果不愿意调动到淮南或者进京的,也可以。如果调动的地方路途遥远,就让转运使带着他们坐驿车过去,按照这个办法挑选。” 简单来说,就是给江南、广东流放的犯人一个机会,可以选择去淮南服役,或者进京当兵,不愿意的也可以留在原地。
五年正月,皇上指示枢密院王钦若等人说:“京城里的军校,很多被派到外地,导致兵力不足,影响训练,应该下令殿前、侍卫马步军司补充兵员。禁军里,捧日上三军要补充三百人,龙卫上四军各补充二百五十人,拱圣、骁骑、骁胜、宁朔、神骑、云武骑各补充三百五十人,下次军营要补充齐全。让军头司在各地招募挑选合格人员补充进来。在京城的,要引见后分配;在外地的,也按照这个办法执行,各个部门要制定详细方案上报。在京但被派到外地的,等他们回来再进行挑选。” 意思就是,因为外派人员太多,京城禁军缺人,得赶紧招兵买马,补充兵员到规定人数。
九年十一月,皇上诏令河北、河东、陕西各州的军队,从当地士兵中挑选优秀者,五百人以上编成一个指挥部,在当地设立营地,操练武艺,然后提升为禁军。 简单来说,就是从河北、河东、陕西三地选拔优秀士兵,组成新的禁军部队。
天禧元年二月,皇上派使者到各州挑选强壮的厢军士兵提升到上军。六月,又从全国各地厢兵中挑选五千多人提升为禁军。 这说明朝廷在不断地扩充禁军力量,从各地抽调优秀士兵。
天圣年间,皇上曾经指示枢密院制定禁军选补的办法: (此处为天圣间诏令内容,原文未给出,故不翻译)
要进上四军(捧日军、天武军、龙卫军、神卫军)的,弓箭射程标准是:捧日军和天武军用弓要射中九斗的靶子,龙卫军和神卫军用弓要射中七斗的靶子;天武军用弩要射中二石七斗的靶子,神卫军用弩要射中二石三斗的靶子,这才是及格。恩州、冀州的官员、卫队和骁捷军的士兵,只要在选拔中被选中进入上四军,就不用再参加弓箭测试了。其他被选中的,都要进行面试。如果官员、卫队缺人,就从上四军和龙卫军中选拔,弓箭射程达到七斗及格的就可以补充进去,还可以像龙卫军一样,有机会被选拔为禁卫军。
选拔禁军士兵,如果个人财产超过三百贯,并且弓箭射程达到一石五斗,弩箭射程达到三石五斗,或者和龙卫军的士兵水平相当的,都要亲自测试,然后编入龙卫军或者神卫军。如果骑兵和御马卫队缺人,就从拱圣军和骁骑军中挑选年轻力壮、箭术精良的士兵来补充。弓箭手方面,内殿直以下级别的士兵,如果射程达到一石五斗,可以选拔为殿前指挥使;御龙弓箭直的士兵,射程达到一石四斗,可以选拔为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东西班带甲殿侍,射程达到一石四斗,可以选拔为长入祗候;御龙诸直的将虞侯,射程达到一石四斗,可以选拔为十将;东西班、散直的士兵,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内殿直;捧日军、员僚直、天武军、龙卫军、神卫军的亲兵,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各种班直;御龙骨朵子直、弓箭直的将虞侯,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十将;御龙直的长行,射程达到一石三斗,可以选拔为将虞侯;员僚直、龙御直、骑御马直的士兵,射程达到一石二斗,可以选拔为散直。弩箭手方面,东西班带甲殿侍,射程达到四石,可以选拔为长骑祗候;御龙弩直的将虞侯,射程达到三石八斗,可以选拔为十将;长行,射程达到三石五斗,可以选拔为将虞侯。捧日军、天武军、龙卫军的亲兵,如果选拔为弩箭手或者御龙弩直,标准也是一样的。其他的标准,都在此基础上降低两斗。殿前指挥使、各种班直的士兵,如果因为服役时间长或者升迁到外地任职,他们的弓弩射程测试标准都会降低,弓箭从一石三斗降低到八斗,弩箭从三石二斗降低到五斗,具体情况各有不同。
话说朝廷选拔士兵,那些在宫中值班,并且皇帝亲自看过档案的人,有关部门就不用再考核了。至于提升军队的名额,有的选取年轻力壮、拳脚勇猛的,有的表彰在边疆有功劳的。有时候河清的时候就紧急补充兵员,或者从牢城里挑选士兵补充军队,这都是为了让服役的人有机会升迁,犯错的人也不至于永远被废弃不用。如果士兵年老体弱或生病了,会在岁首的时候,或者军队返回时,进行退役;军队人员的调动和淘汰,上等军是三年一次。河北地区的大阅兵也是一样的。景祐元年,朝廷下诏选拔教骏、填拱圣等军队的士兵,将老弱病残的士兵退役,不胜任服役的免为平民。
三年后,朝廷又下诏选拔骁骑、云骑、骁胜军补充拱圣军,武骑、宁朔、神骑军补充骁骑军。康定元年,朝廷选拔御辇官充实禁军。结果那二十六个御辇官居然敢集体向辅臣喊冤,结果被斩首两人,其余的人脸上刺字,发配到岭南,最后还是按照之前的计划选拔了禁军。
庆历三年,朝廷让韩琦、田况在京城挑选奉钱五百贯以上的禁军士兵,要求武艺精湛敏捷,每营选取五人,枢密院记录他们的姓名,以备驱使。田况趁机进言说:“如今天下兵力超过百万,比前朝多了几倍,自古以来养兵的冗员,没有像现在这样多的。而且各路宣毅、广勇等军,兵力弱小,人数众多,根本不堪一战,也难以服役。应该分派官员,挑选不堪一战的士兵降为厢军,不堪服役的士兵就释放了吧。”皇上同意了他的意见。
皇祐元年,朝廷挑选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的禁军和厢军,将那些残废的士兵退役,情况严重的,就发放粮食,送他们回乡。那些因为犯罪而充军,或者曾经立过战功的人,都作为剩余人员处理。三年后,韩琦上奏说:“河北就粮的军队里,愿意加入上等军的士兵,允许他们在阅兵时自告奋勇。如果他们考核合格,以前又没有犯过罪,就上报朝廷,根据他们的才能进行提升和补充。”于是朝廷下诏给四路都总管司:“从今以后,春秋大阅时,你们要负责挑选身高五尺六寸以上,弓箭射程一石五斗,弩箭射程三石五斗的士兵,以及他们的家属,一起上报朝廷。
公元1057年,皇帝下令,神卫水军等等部队五年进行一次人员筛选,各个部门的库务役兵三年进行一次筛选。五年后,从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地区的本城、牢城、河清、装御、马递铺里挑选身高五尺三寸以上,能穿戴盔甲的士兵,补充到禁军里。那些曾经犯过盗窃、逃跑罪,被刺字处罚的人,就发配到外州的归远、壮勇军。
公元1060年,右正言王陶上奏说:“全国的厢军每年年初都要进行筛选,但是禁军虽然也有驻扎和返回时进行筛选的制度,但往往执行不力。我认为,调动禁军时,应该挑选本籍的精锐士兵,尤其是在军队出征的时候,更应该认真筛选。建议下令有关部门,凡是调动禁军,都应该由主管官员淘汰掉六十岁以上的士兵,将校则淘汰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弱人员,这样就能保证军队精锐,并且节省开支。”皇帝批准了他的奏章。殿前、马步军司也上奏说:“以前的规定,派驻到陕西、河北、河东、广南等边境地区的军队都要进行筛选,其他地方却没有这个规定。建议以后所有军队调动时,都按照筛选的制度执行。”皇帝也同意了这个建议。皇帝又下令:“凡是挑选本城、牢城军士补充到龙猛等军的人,要根据他们的案卷,挑选那些曾经领取过五百钱俸禄及以上的人,补充到龙猛军;那些领取俸禄低于四百钱,或者曾经是百姓、黥隶、龙骑军的人,补充到龙骑军;龙骑军士兵戍守回来后,就从他们中挑选补充龙猛军。从今以后,本城、牢城军队每三年进行一次筛选,作为一项制度执行。”
治平元年,皇帝检阅亲兵的武艺,挑了120个人来补充禁卫军。然后下令说:以后亲兵的年龄,必须限制在35岁以下。 又下令说:听说三路驻防的军队里,有很多老弱病残的人,穿戴盔甲都费劲,可以不用严格按时间来,挑选50岁以上但有儿子或其他亲属符合条件的人顶替他们。如果找不到,就允许从外面招募。这一年,皇帝下令京畿地区和各路军队挑选龙骑、壮勇、归远、本城、牢城、宣效六军;河清、车营、致远、窑务、铸钱监、屯田务里服役三十年并且能穿戴盔甲的人,都送到京城补充龙猛等军;从广南地区挑选的人,就用来补充江西、荆湖归远军的缺额。还下令每三年都要上报龙猛等军的缺额数量。又下令各路军队,凡是能拉开弓射箭两石,或者拉动弩机四石五斗以上的人,都上报朝廷,派他们来京城。
二年,皇帝下令京东路教阅的军队补充禁军。之前,京东路教阅的本城军,从设立以来就一直隶属于本路巡检司,很久没有选拔补充了。皇帝听说这支军队里有很多勇猛强壮的人可用,想要激励他们,所以下了这个命令。
治平四年五月,挑选拱圣、神勇以下各勇军的士兵,来补充捧日、天武、龙、神卫军的缺额。
元丰三年六月,主管马步军司的燕达上奏说:“内外驻防的退役军队有21个指挥使,共8000多人,因为禁军有人生病等原因被淘汰,或者武艺比较差的人被补充进去,他们既没有经过训练,又不用驻守,安安稳稳地吃空饷,浪费军需物资。如果从现在开始不再补充他们,就能逐渐减少人数,等到有缺额的时候,就按照禁军的标准招募,进行军事训练,几年之内,退役军队就能全部变成精锐士兵。原来给七百钱的士兵,减少到五百钱,按照五百钱的标准招募士兵。”皇帝同意了。又下令:“上四军退役军队改编为五百钱的军队。”八月,殿前、步军司虎翼十个指挥使的军队从戍守的地方返回营地,皇帝体恤他们的辛苦,下令全部提升为神勇指挥使。广西路经略司说:“雄略、澄海指挥使的缺额,请用各路军队里服役的牢城军士兵中犯错较轻,而且年轻强壮,能穿戴盔甲的人来补充。”皇帝同意了。
公元1070年四月,河北义勇保甲的提举官狄谘上奏说:“按照以前的规定,军队里年龄超过五十五岁、有疾病或有子孙可以顶替服役的士兵,可以由家人顶替服役和领取军粮。但是,有些士兵即使没到五十五岁,也实在不堪服役,所以请求将允许家人顶替服役的年龄放宽到四十岁。”皇上批准了狄谘的请求,命令河北的骑兵和步兵都按照这个新规定执行。同年十二月,皇上又下令,所有禁卫军和上四军,都不能再用有犯罪记录的人来补充兵员。
公元1071年七月,皇上发布命令,规定各路军队每年八月以后都要把参加武艺考试的人送到京城。殿前司要在次年正月之前完成考试,军头司要在二月前完成。参加考试的武艺人员,各地统一标准。
公元1074年闰十二月,枢密院上奏说:“京城各军的兵力都缺额,而京东、西路驻扎的禁军却经常超额。”皇上于是下令派官员到各地,和当地官员一起挑选士兵,补充京城各军的缺额。
公元1077年四月,皇上说:“东南各郡的军队,很久没有进行过正规的训练了,虽然百姓比较贫弱,但东南地区依山傍水,形势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乱子。我们必须居安思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军队训练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将领的训练水平,更取决于教头的能力。”枢密院建议委派各路提举训练官,认真挑选优秀的教头,每两年更换一次,如果教头训练有方,就给予奖励。皇上同意了这个建议。
至于军队合并的措施,各军都有营,每个营都有编制。皇祐年间,骑兵营的编制是四百人,步兵营是五百人。因为长期承平,虽然编制还在,但实际兵力却严重不足,一个骑兵营可能只有几十个人,一个步兵营可能不到一百多人。而将校的数量却很多,他们的俸禄和供给是士兵的十倍,而且升迁也按编制进行,一点也不减少。皇上对此很担忧,所以到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才开始讨论合并和裁撤军队。陕西的骑兵和步兵营共有三百二十七个,合并后减少到二百七十个,骑兵营的编制改为三百人,步兵营改为四百人。后来,又陆续合并了一些军队,总共五百四十五个营合并为三百五十五个。京师、府界、各路和厢军,也都对零散的兵力进行了整合,使各军的兵力都达到了标准编制。
首先,把各个军营合并之前,先要修缮营房,并且给士兵们发放搬迁的费用。如果军校和士兵人数超额了,就把多余的人员补充到其他缺兵的军队,或者让他们跟着合并后的军队,按照军衔高低一起服役。皇帝曾经对大臣们说:“国家的钱财,朝廷稍微用心管理一下,就能节省很多。最近合并军营,一共减少了三千多名军校和十将以下的士兵,除了发放一些赏赐和维持他们的伙食费之外,一年就能节省下45万贯钱,40万石粮食,20万匹绢,3万匹布,还有200万斤马草。要是其他事情都能像这样精打细算,国家的钱财还怕用不完吗!”
一开始讨论合并军营的时候,很多大臣都认为士兵们骄横惯了,突然合并肯定要出乱子,所以反对。但是皇帝不听,只有王安石支持这个决定。当时苏轼就劝谏说:“最近合并军队和裁减士兵的命令突然下达,比以前更厉害了!即使陛下您不理会别人的意见,坚持到底,但是形势所迫,事情受阻,最终还是要改变的。将来即使有了好的政策和措施,陛下您还能再相信自己吗?”枢密使文彦博也说:“最近改动太多,民怨沸腾,可不是一两天的事儿。”王安石却说:“事情需要改革,难道还要害怕这些人的议论纷纷吗!”皇帝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最终还是合并了军营。从熙宁年间到元丰年间,每年都有合并和裁撤军队的行动。
元符二年,枢密院上奏说:“已经下令各路合并和废除堡垒,裁减兵将,鄜延路和秦凤路已经完成了合并和裁减,其他路还没看到执行。”皇帝下令泾原路、熙河兰会路、环庆路、河东路赶紧商议后汇报。
元符三年,朝廷取消了都护府,把安抚使归属于河州和兰州管辖,以此来减少运输费用。皇帝还下令边境将领减少额外的戍边士兵。
建中靖国元年,朝廷裁减了秦凤路的土兵。
大观三年,朝廷下令说:之前发布的命令,处理东南地区利害关系,我深知人力物力还没到位,所需费用也巨额无比。所以,各帅府、望郡增加的禁军,各县增加的弓箭手,以及之前招募的壮城兵士,都取消了。只保留帅府一百人,望郡五十人,原先人数多的就按原样保留。边境州郡的军队,除了原有的之外,取消增招壮城兵。帅府、望郡负责养马和步兵的人员,以及负责常平钱收支和封桩斛斗的人员,也都取消了。之前增加的路分钤辖、路分都监,允许他们任期满了之后就卸任。江南东西、两浙地区各派去负责传递信息的内臣一人,帅府增加的负责文书处理的机构,也都取消了。
大观四年,朝廷下令说:四个辅州每个州都减少一个将领,那些京畿转运司负责调拨的军队,因为人数不足或者没人,崇锐、崇威、崇捷、崇武四个军中的四十四个指挥使的职位都空缺了,已经选拔到合适的人选了,就让他们分别填补四个辅州禁军的空缺。然后,把每个辅州的正规将领和非正规将领的军队,根据营地远近的情况重新规划,重新分配隶属关系,并且确定八个将领的训练驻扎地点,要尽快把计划上报。河北、河东的崇锐、崇威军,河东十八个指挥使,河北不隶属将领的十三指挥使也都取消了,由总管司调拨人员填补本路禁军的空缺。河北路如果调拨的人不够,就派送到上京,填补京城的禁军空缺。河东路如果调拨的人不够,就在本路禁军之外额外收编。
宣和五年,朝廷下令说:两浙地区的盗贼已经平息了,越州设立的捕盗指挥使,可以平均分配到江东、淮东三路州郡的军队空缺中去。
到了神宗时期,又下达了精简裁撤军队的命令。治平四年,朝廷下令挑选拱圣、神勇等军队的士兵,补充捧日、天武、龙卫、神卫等军队的兵员缺额。
熙宁元年,朝廷下令各路监司察看州郡军队招募和筛选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适合当禁军的降为厢军,不适合当厢军的就免为平民。
熙宁二年,采纳了陈升的建议,对年龄超过四十岁,身体状况不太好的卫兵进行减员,让他们申请退役。吕公弼和龙图阁直学士陈荐都认为裁撤军队不方便。熙宁三年二月,司马光也说:
我听说朝廷打算把那些在京城的禁军里,年龄超过四十五岁,身体稍微有点毛病的,都把他们的俸禄给减了,并且把他们和他们的家眷一起迁到淮南去,就地解决粮食问题。要真有这打算,我觉得很不妥当。为什么呢?因为在京城的禁军和他们的家属,大部分都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亲戚朋友遍布京城,生活安定,衣食都由朝廷供给,时间长了。四十五岁还没到老迈的年纪,就算身体有点小毛病,还能胜任一些征调任务,现在却无缘无故地减他们的俸禄,把他们发配到淮南去,这简直就是变相的降职处分嘛!
再说,国家耗费全国的财富供养着远征的士兵,本来是为了防御边疆。现在淮南又不是用兵的地方,却在那里囤积大量的禁军,白白浪费粮食,这是养着没用的兵,放在没用的地方。而且边疆平时没事还好,万一哪天有点紧急情况,负责军事的官员一定会争着要增兵。京城的兵力少了,就必须派使者四处招募,大规模筛选,招募的人数会比现在裁撤的兵力多好几倍。这等于放弃了已经训练有素、经历过战争考验的士兵,而去招募那些市井和田间的百姓,本来是想减少冗兵,结果冗兵更多了;本来是想节省开支,结果开支更大了,这根本不是个好办法。
我愚钝地认为,朝廷应该继续沿用旧的办法,每年从禁军中挑选那些不能参加战斗的,减少他们的编制;编制内那些不能执行任务的,就让他们自行在京城居住,只是别让那些又老又病的还占着名额,白白浪费粮食。这样一来,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国家又能得到他们的力量,冗兵自然减少了,大笔开支也就省下来了。这关系到国家的安危,我实在不敢不说。
监察御史李常也提出了同样的意见。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这一年,朝廷下诏:“陕西驻防的禁军十万人,需要就地解决粮食问题,这是用兵之初,命令陕西、河东两地赶紧招募士兵来补充缺额。”
四年的时候,皇帝下令说:“挑选各路配军中强壮勇猛的士兵,编入禁军,待遇优厚,跟壮勇一样,隶属于步军司,听从各路都监、总管司调遣。” 然后又下令广东、福建、江西三路选拔本路配军中强壮勇猛的士兵,加上新招募的士兵,一共一万人,以备征战。三月,皇帝下令广东路挑选犯人中强壮的丁壮,每五百人编成一个指挥,驻扎在广州,称为“新澄海”,制度跟广西一样。七月,皇帝亲笔下诏:“挑选各路小分军中年龄四十五岁以下,身体强壮的士兵,提升为大分军;五十岁以上愿意退役为民的,准许他们退役。”以前规定,士兵要到六十一岁才能免役,现在还不完全照旧,所以这次免役的人很多,冗兵因此大大减少了。
十年的时候,朝廷派官员和畿内、京东西、陕西、荆湖各地的长官一起,招募士兵,来补充禁军的缺额。
元丰元年,皇帝下令:从马军中挑选上等士兵,再从上等士兵中挑选各班的士兵,都要具备一石力的马射和弓射能力。各班直枪弩手缺额,就从亲从、亲事官中挑选,同时还要从捧日、龙卫军中挑选弓箭手。
二年,云骑军缺额两千一百人,就用云捷等军来补充。
六年,骑兵中五十岁以下,武技训练不合格但还可以继续学习的人,都编入步军。
元祐四年,皇帝下令:“以后每年都要从禁军节级中挑选筋骨强健的士兵,六十五岁才允许退役。”
八年,泾原路经略司奏报说:“挑选各将领手下剩余的士兵,六十岁以下精力充沛的,继续充当士兵,以补充缺额。”朝廷批准了,陕西各路也照此办理。
绍圣四年,枢密院上奏说:“龙骑军中很多是犯人充军,缺额还很多。现在想把禁军中的犯人以及被判刑的人,每年挑选一些来补充缺额。”朝廷批准了。
元符元年,枢密院又上奏说:“就粮禁军缺额,从厢军中挑选四十岁以下的士兵来补充。”朝廷批准了。
宣和七年,皇帝下令京东西、淮南、两浙帅司精挑细选各军中的精锐士兵,派往京畿辅郡兵马制置使司。
公元1126年,也就是靖康元年,朝廷下了一道命令,说:“军队长期缺乏训练,应该裁汰冗员,精挑细选留下精兵强将。” 但是,这命令根本就没执行好。以前军队实力强盛的时候,五十岁以上的士兵都遣散回家当老百姓了。可后来军队长期缩编,兵员缺额严重,结果呢?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又都被拉回军队当兵了! 从这就能看出当时朝廷的政策是多么的混乱和反复无常了。
你看,这前后政策变化之大,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当初精兵强将的标准是五十岁,现在却把六十岁的老人都招进来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军队早就烂到根子里了! 这朝廷的决策,简直是朝令夕改,完全没有章法可言啊! 这“军兵久失教习,当汰冗滥,精加拣择”的圣旨,最终也只是纸上谈兵罢了。
话说北宋中兴之后,军队战斗力下降,士兵们训练不足。后来军队开始实行从军校选拔军官的制度,选拔人才的标准也越来越严格。一般来说,身体有毛病的会被选上,年纪大或者体弱的也会被选上,军事技能不精的也会被选上。有时候,是从中军挑选士兵补充到外军,有时候是从外军精锐部队中挑选士兵提升到禁卫军。
咱们来看看当时的《军防令》,里面记载着各支军队的士兵身高要求,用尺来量:天武第一军士兵身高要达到五尺八寸,捧日军、天武第二军、神卫军士兵身高要五尺七寸三分,龙卫军士兵身高要五尺七寸,拱圣军、神勇军、胜捷军、骁捷军、龙猛军、精朔军士兵身高要五尺六寸五分,骁骑军、云骑军、骁胜军、宣武军、殿前司虎翼军、殿前司龙翼水军士兵身高要五尺六寸……
其他的军队,比如武骑军、宁朔军、步军司虎翼水军、拣中龙卫军、神骑军等等,身高要求大多在五尺五寸到五尺三寸之间,具体数值根据军队不同而有所差异。 甚至还有五尺二寸的,比如三路厢军。 这身高要求,真是五花八门啊!
你看这身高标准,从五尺八寸到五尺二寸,差距还挺大的。 这说明当时军队选拔士兵的标准,其实并不完全是按照身高来定的,还有其他的因素在里面。 总之,这《军防令》里关于士兵身高的记载,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军队的情况。
公元1129年,朝廷下令说:“江南、江东、两浙各州的正规军、地方军,除了镇江、越州之外,都由当地守将和兵官进行挑选,每六个人里选一个,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军官则必须在35岁以下。要配备齐全的武器装备,等候朝廷的命令再前往行在(皇帝的驻地)。如果有人体弱不堪,年龄不符,或者故意隐瞒人数少选人,相关官员要受罚。”
公元1130年,朝廷下令说:“神武义军统制王燮所率领的军队,经过检阅后,有1660名士兵被选入禁军,那些不符合装备要求的,就分派到严州新组建的禁军。”
公元1132年,皇帝对辅臣说:“邵青、单德忠、李捧这三个盗匪,招安后在临安待了很久了,你们应该好好挑选一下,把不合适的都淘汰掉。”吕颐浩、秦桧奉旨与张俊一起检阅,留下的人将近七千。皇帝命令张俊挑选精锐,选出五千人前往行在。
公元1140年,枢密院报告说,都统吴玠挑选了一千名护卫西军,朝廷下令编入殿前司。又统制杨政挑选了三百二十五名西军,补充到步军司。
公元1144年,朝廷下令说:“御龙直(禁军的一种)缺额,可以从殿前司、步军司里挑选士兵进行考核,来填补空缺。”
公元1166年,朝廷下令王琪挑选三百人补充马军。
公元1177年,殿前司报告说:“正规编制有一万一千五百九十二人,缺额二百五十九人,从雄效军(一种精锐部队)和现役士兵中,挑选能拉动一石力弓、三石力弩的合格人员来填补缺额。”朝廷下令说:“崇政殿祗候(皇帝侍卫)和亲从(皇帝近卫)填补班直(禁军的一种)的人数,可以特殊豁免。其他三衙(禁军三大机构)旧司的官兵和御马直(禁军的一种)应该按照缺额进行补充。”
公元1222年,大臣们说:“现在军队管理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淘汰老弱士兵。”他们说:“如果一千个士兵中有百人老弱,遇到敌人就先逃跑,那么一千个人就都废了。请求朝廷严格命令内外将帅,务必认真核实士兵情况。”
宋朝从咸平年间就开始裁减军队编制了。建炎以后,大臣们多次建议,如果军队人数不足,就把不同等级的军队合并,补充到原来的编制数量,方便训练和操练。同时,指挥官、军官等也裁撤一部分,朝廷都答应了他们的请求。这主要是因为在战乱时期,担心兵力不足,希望增加兵力壮大军队声势。等到战事平息后,又担心兵力过多,就必须合并和裁减军队,以核实军队实际人数,目的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
嘉熙年间,大臣们又建议说:“现在军队如此贫弱,要想改变现状,就得从士兵中挑选强壮勇敢的士兵,给他们另立名册,提高他们的待遇,比如从一百个人中挑选十个、二十个或者三十个,这样一万人中就能有三千精兵了。平时让他们练习弓弩,学习武艺,空闲时就让他们骑马打球娱乐,秋冬时节让他们去打猎。那些有才能、力气强壮的士兵,就重重赏赐他们。再从这些精兵中挑选最优秀的人,人数越少,待遇越高,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把他们当做心腹,在紧急关头可以随时启用。苏辙说过:‘天子一定有自己特别器重的将领,将军一定有自己特别器重的士兵。’还必须明确下令给主帅和军官,让他们认真挑选士兵,给他们统领士兵的权力,严格执行等级制度。将领和士兵亲如一家,士兵乐意为将领效力,这样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动军队,不必另外调动一支军队,也不必另外招募新军了。”
咸淳年间,招兵入伍每天都在进行,朝廷为此花费了数以万计的钱财。可是,任用的人却不是合适的人选,大量抓捕平民充当士兵,招募士兵没有章法,哪里谈得上挑选精兵强将呢!
军队粮饷的制度是这样的:农民缴纳赋税来供养军队,而士兵则负责征战守卫来保卫百姓,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唐朝把全国的军队分别驻扎在藩镇,天子身边也有禁卫军,全国的军队加起来不过十多万,国库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剩余。宋朝吸取五代十国的教训,把全国几十万军队都集中到京城,国库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足,这是因为朝廷的财政管理有方,收支有度。宋朝初期,国库的储备只够用三两年。后来太平盛世持续很久,每年从长江、淮河运来的粮食就有六百万石,丝绸、布匹、钱币、货物、皮革等等物资更是多得用不完。后来军队的储备充足,经常有剩余。国内安定太平,这并不是偶然的。
话说以前啊,那些高级军官,比如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左右厢都指挥使这些,他们还兼着团练使,一个月能领到一百千钱,五十斛粮食;那些班直都虞侯、诸军都指挥使,要是兼着刺史的,就只有他们一半的俸禄。其他的班直将校,月俸从三千钱到两千钱不等,一共分十二个等级;诸军将校的月俸,从三千钱到三百钱不等,一共分二十三个等级,级别高的还有仆人伺候着;厢军将校的月俸,从一千五百钱到三百五十钱不等,一共十七个等级,还有食盐发放;那些班直兵的月俸,从五千钱到七百钱不等,一共五个等级;诸军兵的月俸,从一千钱到三百钱不等,也分五个等级;厢兵平时操练的,月俸从五百钱到三百钱不等,一共三个等级,最底层的就只给点酱菜钱或者食盐了。
从班直兵往下,将士们每个月都发放口粮,数量都是按规定来的;春秋两季还发放棉布衣服,有时还会额外加发一些布匹或者钱。那些在边疆的士兵,一般都发放口粮券,有的可以折算成月粮,有的另行发放。至于军队的伙食,先是由粮料院制定标准,然后三司确定仓库和区域分配,再按年月顺序发放。刚开始建国的时候,各个仓库给各个营队发放粮食,比如营地在城西,粮食就从城东运过去,南北也是这样。有的地方相隔四十里地呢,这都是为了让士兵们知道辛苦,体会一下运送粮食的艰难。后来,有关部门就根据发放粮食的年月和营队的等级高低来分配了。
每三年的大祭祀,都会有赏赐,还有特别优厚的赏赐。每年寒食节、端午节、冬至节,都会有额外的补贴,这补贴的多少也不一样,有时候还会在节假日以外发放。那些在边关戍守的士兵,季节会额外发放银子、鞋子;在邠州、宁州、环州、庆州这些边境地区,因为烧水做饭都很困难,所以每两个月发放一次薪水钱,天气特别冷的时候,还会发放棉衣棉裤。那些服役的士兵,辛苦了,季节也会发给钱。在岭南戍守的士兵,月俸会增加;从四川、广东戍守回来的人,还会另外发放路费。四川、广东的驿站士兵,有时还会发放制服、钱和鞋子。驻扎在州府的军队,官府会花钱宴请犒劳将校,这叫做“旬设”,以前只限于驻扎在京城的禁军,后来也包括了本地的军队。
到了天圣七年,法寺对军队的服装做了规定,骑兵春秋两季的衣服各七件,步兵春季七件,冬季六件,要是敢把衣服卖掉,就要按规定重新补发。
景祐元年,有个叫程琳的三司使(相当于财政部长)给皇帝上奏章,说:“军队要的是精兵强将,而不是人多势众。河北、陕西的军需储备严重不足,却不停地招募士兵,而且一个驻扎营地的士兵的费用,足够养活三个屯驻的士兵。过去养一万士兵的钱,现在只能养三万士兵了。河北每年花费的草料粮饷高达一千二百万,占赋税收入的三成;陕西每年花费一千五百万,占赋税收入的五成。剩下的军费全都要靠京城供应。从咸平年间到现在,两边增加的骑兵步兵指挥使已经有一百六十个了。计算一下,一个骑兵指挥使一年的费用大约是四万三千贯,一个步兵指挥使一年的费用大约是三万二千贯,这还不包括其他的赏赐。把新旧士兵的费用加起来,少说也有上千万贯啊!国家财富是有限的,而开支却没个限度,这就是国家财政日益窘迫的原因。现在河州沿河的同州、华州等地的军队,积攒的粮食多到都发霉了也不知道用,沿边地区的粮食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却还是不够用。我真心希望能够裁撤河北、陕西的驻扎营地军队,不要再增加了,如果出现空缺就用厢军精锐士兵来补充,并且逐步把营地迁移到内郡,这样方便供应粮饷。平时轮流驻守边疆,紧急情况再调动附近的军队。要严厉警告边疆的官员,不准他们无事生非,图谋赏赐,违令者要严惩不贷。这样一来,边疆就能太平无事,国库也能有钱了。”皇帝很高兴,采纳了他的建议。
康定元年,朝廷下令,战场上的士兵终身享受供奉。宰相张士逊等人说,士兵长期驻守边疆,家里住在京城的士兵,有的都无法自给自足。皇帝就召来内侍,在殿角处统计军校以下各级士兵的人数,然后特别拨出内库十万贯钱赏赐他们。
庆历五年,皇帝下令:“湖南路征讨蛮族所发出的士兵,已经发放了装备钱,就不准再发放带甲钱了。”
庆历七年,皇帝视察军粮,对仓官说:“从今以后,要按足额发放粮饷。”以前,主管部门把粮食从江淮地区漕运过来,好几年才能发放,只有上等士兵的粮食勉强够吃,中下等士兵的粮食往往十成只能拿到八九成。
宋神宗嘉祐八年,那些殿前侍卫们要领粮食,可粮食质量跟要求的不一样,皇上就拒绝发放,把他们打发走了。御史中丞王畴就向皇上反映了这事儿。皇上就下令说:“以后仓官自己要好好检查粮食质量,要是粮食达不到标准,跟他们一起受罚!” 皇上还说:“军队要粮,要按时请领,要是闹哄哄的,就按军法处置!”
宋神宗皇祐二年,皇上又下令说:“在外服役的禁军,以后领到朝廷发的赏赐,都按实际价值给钱。” 皇祐五年,皇上又下令:“广南地区那些打仗的士兵,服役期满回营,每人赏钱两千,每月再加二百钱。那些在岭南作战阵亡的,或者因为瘴气染病死的士兵,他们的子孙或者兄弟侄子,只要不是按规定招募一人顶替到原部队的,都可以领到一半的衣粮。”
宋神宗治平二年,皇上又下令:“泾原勇毅军分成三等,分别发放一千到五百钱不等的补贴,以后不用再设营了,每季度到渭州集合检阅。”
宋神宗熙宁三年,皇上亲自写诏书说:“仓官发放军粮,经常克扣,那些军户人家,更是被狠狠地剥削,这哪是我爱护将士的心意啊!从今以后,发放军粮不能再克扣了,三司要制定相关的命令。” 这下子,那些河仓官再也不敢随意克扣了。
熙宁四年,皇上把赵卨叫来,说:“听说鄜延路那边的军队经常出征,甚至要卖掉衣服才能维持生活,你去暗中调查一下,好好地安抚他们一下。” 这事儿之前,王安石就说过:“现在士兵们穷困潦倒到了极点,有的甚至穿着纸做的衣服打仗,这是最大的隐患!以前将领们不敢说要安抚士兵,怕被说成是姑息养奸,导致军队骄横。我认为,要像爱儿子一样爱护士兵,这样才能和他们同生共死;如果爱护他们却管不住他们,就像骄纵的儿子一样,是不能用的。《郭进传》记载,郭进了解士兵的疾苦,走到哪里,人们就为他立碑纪念他的功德;但士兵只要稍微违反命令,他就杀掉他们。只有赏罚分明,才能杀违令者而不招致怨恨。现在应该稍微放宽对将领的约束,让他们可以用封桩钱物适当地安抚士兵,这样才能要求将领让士兵卖命。”
四年,枢密院说:“以后招募的士兵,不再沿用以前的拨款办法,都按照新的标准发放。河北崇胜军、河东雄猛军、陕西保宁军、京东奉化军、京西壮武军、淮南宁淮军,每人每年酱菜钱一百文,月粮二石,春季服装: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冬季服装: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棉花十二两。两浙崇节军、江东西效勇军、荆南北宣节军、福建保节军、广东西清化军,除了酱菜钱不发放外,其他都和前面六路军一样。川陕四路克宁军及以上各军,每人每年小铁钱一千文,月粮二石,春季服装:绢一匹、小铁钱一万文;冬季服装:绢一匹、布一匹、棉花八两、小铁钱五千文。”皇上同意了。
七年,又增加了桥道军、清塞军、雄胜军,每军士兵三百人。皇上还下令说:“以后招募禁军等士兵的赏赐,都减少一半。”
十年,皇上又下令:“在安南作战阵亡的士兵,欠下的衣物费用全部免除。弓箭手、民兵、义勇等向官府借过钱的,偿还期限延长一年。禁军有定额,各路军队每年也有固定的拨款数额。如果缺额没补上,就把这些拨款和封桩的钱合在一起,枢密院把剩下的钱数登记造册,可以挪用,按规定处理。”
元丰二年,皇上说:“荆南雄略军十二营在南方驻守,很多人死于瘴气,要好好抚恤他们。军官的子孙可以降级授职。如果军人有病,或者不愿意当兵,或者没有子孙的,就额外赏赐一些钱;军人的子孙、兄弟、侄子如果当兵,就给赏赐,退伍后还发放两个月的粮饷;如果军人的父母年满七十岁以上,没有子孙的,就发放一半的衣物和粮食,直到去世。”
哲宗皇帝即位后,沿袭了以前的制度。
徽宗皇帝崇宁四年,皇上说:“各军队的军费不够,听说发放十文钱,恐怕难以分配使用,从现在开始,只发放小平钱。”最初,蔡京想排挤王恩,计策失败了,就想暗中拉拢禁军和士兵,于是上奏说皇城辅兵每月发放五百文钱的,每天再发放一百五十文。从那以后,每月额外增加四千五百文,想以此收买人心。
五年的时候,枢密院上奏说:“自从熙宁年间开始,封桩的钱款归枢密院管理。后来因为招募了广勇、崇捷、崇武三军十万人,就把封桩的钱款拨给了尚书省。可是禁军的缺额很多,如果只让户部和转运司负责补足,恐怕会耽误事情。”皇上就下令说:“等尚书省那边十万人的缺额补足了,剩下的钱就应该拨还给枢密院。从现在开始,禁军缺额的封桩钱,还是归枢密院管。”
宣和七年,皇上又下令说:“国家养兵,衣食应该充足。可是最近几年,官员不遵守法令,侵吞克扣的情况很多;如果军队请求拨款,或者借此名义随意征收,克扣军饷,反而会造成不足。而且官员冗员太多,修建工程、差遣役使,违法借贷的情况也很多。杂役士兵的伙食比禁军还好,借调的士兵负担比厢军还重。最近整顿军政,听到这些事真是太震惊了!从现在开始,如果还有人像以前那样违反法令,就要严惩!”
靖康元年,皇上发布诏令:“各路州郡的赋税收入,要先用来满足军队的每月粮草、春衣、冬赏等必需品,等这些都满足了,才能再发放给其他官员。禁军的月粮,免除仓储费用。” 从建国以来,朝廷内部的三司,外部的漕运机构,都把军队的储备物资当作头等大事,所以钱粮的支给,每年都有固定的数额。至于征战调动时的特别拨款,将士的功劳赏赐,以及军队缺额而收取的奉养军队的钱款作为上供的封桩,虽然没有固定的数额,但也不是没有一定的衡量标准。封桩历朝历代都有,熙宁年间达到顶峰。后来虽然有“今后再不封桩”的诏令,但是军队一旦告急,就暂时答应他们的请求;稍微宽裕一些,就又恢复封桩旧制。这主要是因为,如果执政大臣贤能,缺额的钱就会用于朝廷;如果枢密院权力很大,缺额的钱就会归枢密院管。所以政和年间的军政比崇宁、大观年间更差,就是因为两府的权力此消彼长,不能严格遵守祖宗的法制。
中兴之后,朝廷很多时候都沿用以前的制度。绍兴四年,御前军器所反映说:负责杂务的人员编制是五百人,户部按规定发放粮饷。但自从明确要裁减人员后,很多人就都逃跑了。按照户部规定的标准,每月每人五斗五升米,每天还不到两升;每月四斗八升麦子,一斗麦子折合二百文钱,每天的伙食费是一百文,根本不够花。皇上就下令户部重新确定标准,每月每人发放一石七斗米,后来又增加到一石九斗。
绍兴五年,皇上又下令说:关于效用(类似于辅助人员)的旧制度,内公据和甲头的名称不规范,要改成“守阙进勇副尉”,每天发放二百五十文钱和两升米;甲头也改称“进勇副尉”,每天发放二百文钱和两升米。那些不是带甲入伍的人,还是按照原来的制度执行。宣抚使韩世忠说:“我们军队调动时,老弱病残都会跟着走,那些效用人员没有固定的月粮,只发放每日的口粮,士兵每天两升半米一百文钱,效用人员每天两升米二百文钱,请求每天再增加发放一升半米,这样士兵们就不会因为家庭负担而担忧,才能一心一意地为朝廷效力。”皇上就下令,驻扎军队的地方可以按照韩世忠的请求执行。
绍兴十三年,皇上又下令说:殿司的各级将领没有额外的田地供给生活,每天的口粮也不够,他们就派士兵去运输物资,严重损害了军队的管理。应该给他们每月发放一定的钱粮:统制、副统制每月一百五十千文,统领官每月一百千文,正将、同正将每月五十千文,副将每月四十千文,准备将每月三十千文,这些钱都要按月发放。这样他们生活有了保障,才能更好地为朝廷效力。如果还像以前那样派兵运输物资,私自役使禁军,贩卖的货物要按赃物论处,一定会严惩不贷。州县官员知道却不上报,也要承担同样的罪责。主管步军司的赵密说:以前规定军队五等人员的待遇,招募人员来填补空缺,是为了杜绝贪污腐败。只是招收白身效用人员来填补马步军使臣的空缺。按照五等人员待遇的规定,马军效用人员按照五人衙官的标准发放,步军效用人员按照三人衙官的标准发放。因为以前效用人员曾经带甲出入,每天只发放二百文钱和两升米;那些年轻力壮、善于射箭的人,看到新招募的效用人员待遇更好,就逃到别的军队去,想获得更高的待遇。现在计划招募白身效用人员和以前的效用人员一样,不分马军步军,一律增加他们的待遇,每人每天发放二百文钱和两升米,来填补使臣的空缺。
1166年,殿前司(相当于当时的军事部门)说:“按照规定,士兵60岁退休,军官65岁退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即使有战功,也只发一半。最近几年,退休人员的名单没好好管理,请求每个营都登记造册,把士兵的籍贯、年龄、入伍日期都详细记录下来,一份留在本营,一份送户部存档,一份交给总领,方便以后办理退休手续。” 这意思就是说,军队人事管理有点乱,得好好整顿一下,把退休人员的信息都登记清楚。
1172年,枢密院(相当于当时的军事最高决策机构)说:“从二月开始,七人一组以上的士兵,工资按二分钱、三分银、五分会子的比例发放;五人一组的士兵,工资按三分钱、四分银、三分会子的比例发放。士兵的口粮钱要全额发放。使臣的口粮和补贴,以及统制、军佐的供给比例不变。” 这段的意思是说,调整了士兵的工资比例,钱、银、会子(纸币)的比例不同,但口粮钱必须保证发到位。
1176年,枢密院又说:“兵部刚刚确定了军官的待遇标准:一到十等军官的月薪和补贴如下:效用一资守阙毅士,二资毅士,三资守阙效士,每月钱三千,折麦钱七百二十,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四资效士,钱三千,折麦钱九百七十二,米一石一斗三升有奇,衣绢各二匹;五资守阙听候使唤,钱四千五百,折麦钱一千八十,米一石二斗,绢三匹有半;六资听候使唤,钱四千五百,折麦钱一千二百六十,米一石四斗七升,绢五匹;七资守阙听候差使,八资听候差使,钱四千五百,麦钱一千四百四十,米一石六斗八升,绢各五匹;九资守阙准备使唤,十资准备差使,钱五千,折麦钱一千四百四十,米六石八升,绢各五匹。” 这段是说,兵部制定了详细的军官薪酬标准,从一到十等,详细列出了钱、米、布匹等各种补贴,等级越高,待遇越好。
绍熙元年,常德府知府王铢上奏说:负责边境城寨的官员,虽然是保卫边疆的,但是他们的俸禄少得可怜,而且发放也不及时。这些穷困的小官吏,拿什么来保持清廉呢?结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奸猾之徒偷漏军需物资,官民互相包庇,根本不管不问,所以收受贿赂的现象就多了起来。弓箭手、士兵、戍卒的口粮津贴,好几个月都发不下来,他们被饥寒所迫,就侵扰蛮族,小则发生争讼,大则引发边境冲突。请求朝廷严令州郡按月发放军粮,如果军粮还没发放,地方长官就不能先领自己的俸禄。这样才能让城寨的官兵得以生存,在紧急关头也能出力。安定边疆、平息盗贼,没有比这更紧要的了。
后来这种弊端越来越严重,到了咸淳年间,军队的将领们经常虚报人数,骗取军饷。就拿建康来说吧,有神策军两支,游击军五支,亲兵军两支,制效军两支,靖安、唐湾水军,游击采石水军,精锐破敌军,效用、防江军,这些军队最初设立的时候,只有骑兵和步兵两司的编制而已。后来又不断地设立新的军队和分队,编制人数越来越多,而实际人数却很少。一个统制每月领取的军饷,按会子计算,就有一万五千贯,推算其他军队,情况可想而知了。
九年的时候,四川制置使上奏说:戍边的士兵,每人每月只发放六千贯会子,可是四川的物价飞涨,请求增加到每人每月九千贯。当时国家的财政收入有限,而军粮的支出却无止境,榨取百姓的血汗,都用来充作军费,金银财宝都落入少数几个大将的私库,国库越来越空虚,最终导致了宋朝的灭亡。
大臣们曾经说过:古代,兵役和农业是一体的,官府没有供给军队的麻烦,国家却有防御的责任。后来,兵役和农业分开了,国家竭尽全力供养军队,对待他们像骄子一样,用到他们的时候却像佣人一样。现在边防的要务,非得让兵役和农业合二为一不可。他们的说法有两个:一个是屯田,一个是民兵。川蜀地区应该先屯田,再发展民兵;淮河、襄阳地区应该先发展民兵,再屯田。这是解决粮食和兵员问题的良策啊!但是他们的建议被权奸所阻挠,最终没有实行。
话说募兵制度的出现,是因为府兵制废除了。唐朝末年,士兵们因为长期征战疲惫不堪,很多人逃亡,梁朝开国皇帝就下令所有士兵在脸上刺字标记军号,这才有了“长征之兵”的说法。招募士兵的时候,先要考察他们的身材和才能,然后让他们跑跑跳跳,看看他们的反应和体格,合格后再在脸上刺字,发给他们钱、衣服和鞋子,登记入册。
国家建立初期沿用了这种办法,有时候招募当地人组成地方部队,有时候从军队子弟中挑选士兵服从原部队的指挥,有时候招募饥民补充城防部队,有时候把犯了罪的人充军服役。招募的途径虽然多种多样,但强壮的士兵会被选入禁卫军,身体弱小的就只能当厢军,他们都被编入队伍,受到军法的约束。平时虽然要花不少钱发放俸禄和粮饷,但一旦有战事,他们就能上战场出力,还能负责运输粮草。这样一来,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强悍之徒,都成了保卫国家的良民了。
一开始,太祖皇帝挑选军队里强壮勇猛的士兵作为标准,送到各地,让他们按照这个标准招募士兵。后来又改用木棍,规定了尺寸高低,叫做“等长杖”,让地方官吏和都监根据这个标准来挑选士兵。那些送到京城来的士兵,军队的长官会复查核实,然后士兵要当面陈述情况,最后再分配到各个军队。
真宗皇帝祥符年间,重新规定了等长杖的标准,从五尺八寸到五尺五寸分为五个等级,各州府把符合标准的士兵送到京城,然后根据等级分配到不同的军队。
仁宗皇帝天圣元年,朝廷下令在京东西、河北、河东、淮南、陕西路招募士兵,送到京城来的士兵要在脸上刺上“指挥”两个字,他们的家属可以领到口粮。招募士兵的军官,根据招募人数的多少来评定奖惩。朝廷还下令在益州、利州、梓州、夔州等地每年招募平民充当士兵,招募到一定数量后就送到京城,分别编入奉节、川效忠、川忠节等军。这样一来,那些远方强壮勇猛、失业的百姓,都有了归宿。
庆历七年,各路招募厢军,以及身高五尺七寸以上的士兵,送到京城,经过考核后可以补充到禁卫军。
至和元年,河北、河东、陕西地区招募自备粮草的士兵,骑兵每营四百人,步兵每营五百人。
嘉祐二年,军队进行了一次身高复查,从上四军到武肃军、忠靖军,所有士兵身高都要达到五尺以上。根据士兵的奉钱(薪饷)多少,身高标准又细分等级:领一千钱的,身高分为五尺八寸、七寸、三寸三等;领七百钱的,身高分为五尺七寸、六寸、五寸三等;领五百钱的,身高分为五尺六寸、五寸五分三等;领四百钱的,身高分为五尺五寸、四寸五分二等;领三百钱的,身高分为五尺五寸、四寸五分、四寸、三寸、二寸五等;领二百钱的,身高分为五尺四寸、三寸五分、三寸、二寸四等;不领奉钱的,身高标准为五尺二寸或更低,比如五尺七指、八指等等。只有武严军、御营喝探(精锐部队)因为技艺精湛,才不用按照这个标准;各部门的库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不用量身高。
七年后,御史唐介上奏说:“近几年招募的禁军士兵大多身材矮小瘦弱,穿戴不起铠甲,请求恢复最初制定的身高标准,如果有人敢擅自降低标准,就按违反制度论处。”皇帝下诏说:“禁军中的作战人员,应该遵守这条命令。至于那些负责后勤保障、宣旨传令、搭建营房之类的部队,就按照军马敕令执行。”
治平二年,朝廷招募陕西的当地百姓和军队子弟充实禁军,一个营只招募八分之一的人数。同时,还派使者到京畿地区、南京、曹州、濮州、单州、陈州、许州、蔡州、亳州等地招募百姓补充虎翼军和广勇军,每人赏赐绢布各一匹。
治平四年,朝廷下令在延州招募保捷军五个营,以备轮换戍守。
熙宁元年,朝廷下令各州招募饥民充实厢军。
二年,枢密院上奏说:“国家刚建立的时候,边境州郡如果没有战事就裁撤军队,现在虽然已经讲和,但是驻扎的军队却很多,白白浪费钱财。如果在近处粮食便宜的地方多招募一些营兵,只让他们去戍守边疆,这样会方便很多。”皇帝与文彦博、韩绛、陈升之、吕公弼等人商议,有人认为自古以来都是这样招募营兵,事情完了就裁撤,也有人认为边境地区的军队不能大量减少。于是皇帝命令文彦博等人详细商议后再向朝廷汇报。
公元1070年(三年)七月,朝廷下令京西路各州招募厢军,总共三万人。到了十一月,定州知州滕甫请求按照旧例招募弓箭社的成员,加强边防力量,朝廷也同意了。
公元1071年(四年)十二月,枢密院上奏说:京城现役士兵的编制是18259人,现在缺额6392人。如果能在京城招募到足够的人数,就不用再从外地调兵了,这样可以避免士兵不适应水土、冻饿而死的情况。建议在京城及其附近地区、京东西路、河北路招募年轻力壮的士兵,只用于京城内的勤务,不许官员随意差遣,一年内就能补足缺额。同时减少在外地招募的兵员数量,并将因此节省下来的粮饷上缴国库,用于支付相关部门的费用。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公元1072年(五年),朝廷委派赵卨前往延州招募汉族和蕃族弓箭手及骑兵,共招募到4984人,编成八个指挥,赵卨因此被提升为吏部员外郎,并赏赐了大量的银子和绸缎。
公元1074年(七年),朝廷派遣使臣到各地挑选招募熙河地区的有效兵员,先以名声在外者优先。而河北、河东地区之前招募的士兵则全部被遣散了。
公元1075年(八年),朝廷下令:如果军人的祖父母或父母年老体弱无人侍奉,而该军人又在其他地方应募的,允许他们回家侍奉亲人。
公元1076年(九年),朝廷下令补充捧日、天武等各军队的缺额,马军三个人中补充一个人,步军十个人中补充五个人。
公元1079年(元丰二年)二月,负责熙河路边防财政的部门上奏说:岷州的沄川、荔川、闾川三个砦和通远军的熟羊砦,请求设立十个牧场,招募士兵担任牧场管理人员。同时请求按照官庄的模式开垦营田,招募200名永济卒,永济卒的总数以一千人为限。朝廷批准了这个请求。七月,沿边安抚司上奏说:北方各州的军事主管人员请求拨款三千贯,用来招募使臣、职员或百姓,打探敌情。同时还要选派通判和监官核实情报的真伪,并根据情况进行奖惩。朝廷也同意了。同年,由于兖州、郓州、齐州、济州、滨州、棣州、德州、博州等地发生饥荒,朝廷招募这些地区的灾民为兵,以补充开封府及京东西路的兵力缺额。
三年,皇上又下令说:“府界各路要派几万禁军来京城,有关部门要赶紧招募。” 皇上还下令说:“河北水灾,缺粮的百姓很多,应该招募一些士兵来安置他们。” 这意思就是说,招兵的同时,还能解决灾民的吃饭问题,一举两得。
四年,京东、西路因为调动兵将,多次请求增加驻军。朝廷因为兵员数量有限,就把他们的奏章压下来了。但是,州郡确实有很多地处山区海边,容易被盗贼盯上的地方,朝廷也确实应该多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所以,朝廷又下令,扩大招募范围,并且给予免除徭役一年的奖励。六月,皇上又下令:“在京的年俸七百贯以下的官员,要选募一万五千名步兵和骑兵;开封府及本路要共同选募一万名义兵保甲;如果泾原的五千人不够,就在秦凤路选募。” 这招兵的力度,真是越来越大了。
五年五月,负责管理成都府等路茶场的蒲宗闵请求,从秦州到熙州测量路程的远近险要,设置二十八个驿站,招募士兵。皇上批准了他的请求。八月,皇上又下令,开封府和京西招募士兵,除了按照规定的赏赐外,还要增加一千贯钱。十二月,皇上又下令,京城四周的巡检要在四门招募士兵,招募对象是三十五岁以下的青壮年。皇上还下令,河北要增加额定的步兵,每个指挥使额外招募一百人。 这几年,招兵的命令是一波接一波啊,看来朝廷对兵力需求非常大。
五年,皇上还下令,一年之内能够招募到一百人的,可以升一级官职。四月,河东路经略司请求,把麟州的飞骑和府州的威远子弟中二十五岁以下的年轻人招募为士兵。这招兵的条件,也是越来越宽松了。
七年,广西都钤辖司说:“我们这里土兵缺额很多,请求派使臣到福建、江南、广东去招募和调换四千名士兵。”皇上就下令在江南、福建两路委派官员负责招募和调换士兵。
八年四月,河东路安抚使吕惠卿说:“河东敢勇军额定人数是三百人,但是因为给的钱太少,所以应募的人很少。我以前在鄜延路的时候,奏请增加三等赏赐,借支省马给七分草料,并且设立营地进行训练,之后应募的人就多了起来。我希望能够效仿陕西路已经实行的指挥制度。”皇上批准了他的请求。 看来,招兵不仅要给钱,还要有好的训练和管理才行。
公元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三月,朝廷下令,允许河北地区的保甲(一种地方军事组织)中自愿从军的,以及在军中表现优秀的士兵,特批招募入伍。除了按照规定发放的物品外,还额外增加赏钱:中军以上每人五千钱,中军以下每人三千钱。同时,对弓箭射术的要求也降低了一点,只要达到保甲第一等级的水平就能被招募。 这都是采纳了右司谏苏辙的建议。六月,门下侍郎司马光又提出,各州的军队兵力严重不足,难以有效防御,建议确定招募人数,进行补充。
公元1091年(元祐八年),枢密院报告说,新招募的士兵大多是饥民,缺乏军事训练,请求让驻扎在营州的军队派军官对他们进行训练,训练半年后再派往前线。
公元1094年(绍圣元年),枢密院请求制定招募禁军官员的奖励制度,如果达不到招募人数,就要相应地进行处罚。
公元1098年(绍圣四年),熙河兰岷路都总管、提点熙河兰岷等路汉蕃弓箭手司上奏,请求在兰州金城关招募四个步兵指挥和一个马兵蕃落指挥,朝廷批准了。朝廷还下令在陕西路增设十个蕃落军指挥,每个指挥五百人,分别在永兴军、河中、凤翔、同州、华州各设两个指挥,这些新军都隶属于驻扎在营州的军队,由驻营州的将领统一训练,并由各路所属都总管司负责选拔人员进行招募。 起初,三省和枢密院想用牧场来招募百姓放牧马匹,但很久都没能实现。曾布认为不如直接增加骑兵更为简便。而且,土兵(地方军队)战斗力强,各路戍守边疆的士兵已经精疲力尽了。 这个建议一出,大家都觉得可行,皇帝也欣然同意。因为牧场的租税收入每年有七百万,而岁额是一百七十万,而十个指挥的费用只有二十五万,所以这个方法可以和招募人员养马的方法同时进行。
公元1102年(徽宗崇宁元年),湖北都钤辖舒亶奉旨考察并招募施州、黔州的土兵,用于讨伐辰州、沅州的山贼。每个州招募人数不超过七百人。这是因为山贼盘踞在深山峡谷之中,地势险峻,正规军队难以通行。
公元1104年(崇宁三年),京东等路招募军队五万,马军部队分别命名为崇捷军和崇锐军,步军部队分别命名为崇武军和崇威军。
公元1114年(政和四年)七月,负责熙河兰湟路(今甘肃、青海一带)运输的官员洪中孚从河东来京城朝见皇帝。皇帝问他,新组建的崇威军和崇锐军训练得怎么样了。洪中孚说:“训练军队很容易啊。我搞不明白,太祖皇帝当年打天下时用的军队,以及神宗皇帝(宋神宗)分派给各将领的军队,是不是一直都没有减少过?如果没减少,那好像就没必要增兵。军队嘛,贵在精兵强将,不在数量多,现在一下子增加两支军队,花费太大了,我不知道那些建议增兵的人有没有考虑到经费问题,或者是不是打算让朝廷来承担所有费用?” 皇帝一听,愣住了,说:“当初决定增兵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过花钱的事儿,那就先把增兵的事儿取消了吧!”
洪中孚接着说:“那些平时游手好闲的士兵,已经习惯了不务正业,现在突然把他们遣散了,那些强壮的可能会聚众为盗,那些弱小的就只能四处流浪,这又会给朝廷带来新的麻烦。不如让他们去填补那些军队缺额;如果缺额都补满了,剩下的就另外收编管理,用不了几年就能解决问题了。” 皇帝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同意了他的建议。同年九月,皇帝下诏书说:“最近新降的指挥官,在京城和各地招募崇捷军、崇武军等军队,一共十万人,还要招募效忠军、蕃落军队以及补充额内不足的人数。考虑到招募士兵可能难以完成指标,先招募崇捷军和崇武军十万人。等人数稍微有点眉目了,再具体上报请示。”
公元1115年(政和五年),皇帝下诏书说:“对那些强迫各种人投军的行为进行压制,允许他们本人及其亲属上诉申冤。那些已经刺字的,也要改正过来。”
公元1117年(政和二年),广西都钤司(广西最高军事长官)上奏说:“广西两支军队的编制一共一万三千多人,因为各种原因逃亡了不少人,我们在荆湖南北、江南东西四处招募,可是因为这些地方的人不是本地的,所以很多人都不用心。现在军队缺额达到了六分之一,想请求在本路和邻近地区招募犯人,包括杖刑以下但罪行较重的犯人,除了那些要被流放到沙门岛、广南等偏远恶劣地区,以及那些犯了强盗、凶杀、纵火等重罪,触犯了法律之外的人,其余的都可以免除刺字,直接充军。”皇帝批准了这个请求。
公元1114年(政和四年),中卫大夫童师敏建议说:“东南各州郡的厢军(地方军队)经常缺员,每次需要用人,都是临时雇佣的。如果让各郡守和提刑司(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的机构)负责招募和补充军队,就能节省不少费用。”皇帝也同意了他的建议。
公元1119年,也就是宣和元年的時候,高阳关路安抚使吴玠收到了皇帝的手诏,诏书上说要招募各路禁军的缺额士兵。招募的标准是:招募人数占总缺额十分之一的,按照规定年限磨勘(考核);招募人数少于十分之一的,递减考核年限;招募人数超过十分之七的,递增考核年限。 高阳关路下面的河间府、沧州、霸州、恩州、信安军,招募的士兵数量都达到了要求,于是请求朝廷给予奖励。皇上批准了他们的请求。
到了公元1120年,也就是宣和二年,皇帝又下了一道手诏,说:“我听说各路州郡招募的厢军,像河清、壮城这些地方招募的士兵,很多都是胆小懦弱、年纪又小,根本达不到标准,白白浪费军粮,根本使唤不动。以后招募士兵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来,要是违反了,就按违反制度处理!”
四年正月,浙江东路那边上报说:“请求把温州、处州、衢州、婺州原来管辖的那些不隶属禁军的六个指挥使,改招募增加到十个指挥使,每个指挥使下辖五百人,一共五千人,这样才能凑齐全额的军队。另外,还在台州招募一个不隶属禁军的指挥使,编制人数为四百人。”皇上就同意了。
三月,一些大臣上奏说:“我们听说路上到处都在恐慌,说军队抓人,在他们身上刺字或烙印来补充兵员缺额,往往几个人一起追赶一个壮汉,又拉又打的,百姓吓得大叫,有些人甚至咬断手指求饶。前几天,金明池举行大和会,突然有人在门口大肆搜捕,只抓那些身材高大、年轻力壮的人,说是‘充军’。结果卖菜的不敢进城,路上行人、城里商贩,甚至奴隶都躲藏起来,害怕极了,这事儿太吓人了。现在国家太平无事,如果一定要招募补充军队,应该公开发布法令,发放赏金,拿出百万钱财,那十万人肯定都来应募了。在路上抓人,实在有损国家形象,消息传遍四方,影响很坏,非常不妥。恳请皇上赶紧下令禁止这种做法,以消除人们的疑虑和恐惧。” 当时,宝箓宫的道士张继滋因为去尉氏,也被刺了字,这事儿也上报了,皇上就下令让提刑司彻查此事。
四月,大臣们又上奏说:“招募补充禁军缺额的事,枢密院规定时间太紧,各营队都管不住,老百姓都吓坏了。幸好皇上很快下令禁止了,大家都很高兴。那些已经被刺字或烙印,但并非自愿的人,大多得到了改正,但还有一些已经经过官府申请免役而未获批准的人。在京城都这样,何况远的地方呢?我们听说一些坏人假借权势,到处强抢民壮,到处都有这种情况,就算有人哭诉逃脱,家里也已经被掏空了。现在人们出行都还提心吊胆,害怕得很。恳请圣上特别下令,在各地招募士兵的地方,不要再胡作非为。”皇上也同意了。
七年,朝廷减少了掖庭的开支,降低了侍从官以上官员的月俸,取消了一些兼职机构,把节省下来的钱用来补充各地的米粮储备,以及用于招募士兵和奖励军队的开支。
金钦宗当了皇帝以后,就下令让地方长官们在州县乡村里招募那些有钱有势的地主豪绅当队长,让他们各自拉拢亲戚朋友来参军。招募到五十人以上,就给队长授予进义副尉的官职;招募到三百人以上,就授予承信郎的官职。同时,还招募那些文武官员里擅长武艺的勇士来当统领。部队出发的时候,发给每个士兵武器装备,以及半个月的粮食。如果驻地比较远,沿途的州县会继续发放粮草。
京畿辅郡兵马制置使司(负责京畿地区和周边州郡兵马的机构)说:“各路招募来的精兵强将,每人先发给三千钱,到我们这里来测试合格后,再发放银子和绸缎作为奖励。如果监司、知州、县令以及其他官员,能招募到二百人以上精兵强将,武艺高强,那就给他们升一级官;每多招募二百人,就再升一级。如果监司、郡守、州县官员因为军事上的事情,办事稍微拖延,就按照军法处置。”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靖康元年正月,大臣们上奏说:“各路招募士兵,因为各地粮草供应不足,请求从附近的州县的应奉司(负责供奉的机构)和延福宫西城的钱库里拨款,以便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皇帝也同意了。 皇帝又下令说:“龙猛军、龙骑军、归远军、壮勇军这些部队缺员,可以下令各路州县挑选人员补充。” 皇帝又下令说:“已经下达的命令,各地要根据招募到的精兵强将人数多少来进行奖励。”
皇帝又下令说:“听说有些官员为了奖赏而强迫百姓参军。从现在开始,只招募自愿参军的人,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将受到严厉处罚。不得招募那些体弱多病、无法上战场的人,以及那些已经登记在册的士兵。”皇帝又下令说:“招募武举及第的优秀人才,或者有作战经验、参加过战斗的人;以及那些在边疆担任过大小官职,没有犯罪记录,但还没有得到晋升的人;还有那些在武学里精通兵法策略的人;以及那些曾经在弓马营当过兵的人;以及其他那些勇敢善战的人,都可以去亲征行营司报名。”
皇帝又下令说:“招募陕西的土著当兵,以及那些有才能的人,去姚平仲的军队服役。应募的人,武官修武郎以上级别的人,发给二十贯钱;进义副尉以上级别的人,发给十五贯钱;普通士兵和百姓,发给十贯钱。这些钱都从开封府的官库里支取。”
四月,朝廷下令说:“已经下达命令,让那些被发配到大金国军队的人返回朝廷。如果他们不愿意回来,就地给他们路费和口粮,让他们离开;那些本来就在朝廷做官的人,不用再承担额外任务,发给他们一半的俸禄。那些愿意到前线效力的,可以自己报名。”
五月,河北、河东路宣抚司上奏说:“河北各州军队管辖的正规士兵非常少,而陕西有很多游手好闲的老百姓愿意当兵,只是因为招募士兵缺少例行的赏赐物品,所以军队经常缺额。现在如果发放统一规格的银子和丝绸,作为例行赏赐来犒劳和动员他们,招募这些人当义勇兵,只在他们的右臂上刺字,按照禁军的标准发放衣物、粮食、料钱,陕西五路可以招募到两万人,这比淮南、浙江等路招募到的士兵,实用多了。”朝廷批准了这个建议,下令派遣文武官员各一人前往陕西路招募两万士兵进京。于是任命赵鼎为开封府曹官,派遣种湘负责宣抚司准备将领,并兼任陕西路干当公事,专门负责招募士兵。这个月,还派遣户部员外郎陈师尹前往福建路招募使用枪和棍棒的士兵。都水使者陈求道说:“朝廷派官员去陕西招募士兵,正赶上丰收年景,恐怕不容易招募到足够的人数。如果委托监司招募保甲兵,用例行的赏赐物品诱惑他们,并免除他们的徭役,激励他们的斗志,就能得到五万精兵。”朝廷也采纳了他的建议。
六月,枢密都承旨折彦实上奏说:“西夏和女真勾结已久,难道就没有觊觎关中的野心吗?现在各路军队都空虚,万一敌人长驱直入,拿什么来抵挡?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朝廷好像没有认真考虑这个问题。河东、河朔的危机已经显现,人们为此担忧;陕西的危机还没有发生,人们就忽略了。如果每路先拨给十万贯钱,让各路主帅招募当地人为军队,责成他们扼守要地,不许敌人入侵,朝廷也要给予相应的支援。漕运司要乘着现在的好时机广泛地进行储备,这是非常紧迫的任务。”
开封府尹聂山汇报说,现在最急需的是招兵。最近京城附近的几个州县按照规定招募士兵,结果没人报名,就强抓村民和过路的行人充军。搞得老百姓人心惶惶,商人也不敢出门做生意,完全违背了朝廷爱民的初衷。根据政和年的法令,那些犯过盗窃罪,被判杖刑以上,而且情况不允许释放,可以充当厢军的,就发给他们兵籍充当厢军。现在京城内外有很多盗贼,都是些地痞流氓,一点都不害怕,即使被判了罪,也死性不改。如果按照之前的规定,把他们充当厢军,不仅能得到强壮的兵力,还能把这些坏蛋收编起来,免得他们继续作恶。如果批准我的请求,那么内外都能执行这个办法。皇上同意了。
七月,陕西五路制置使钱盖上奏说,都水使者陈求道请求招募保甲兵五万人充军。因为最近陕右正规士兵数量很少,保甲兵除了要负责守卫和运粮等各种差事外,剩下的兵力就更少了。如果再招募五万人充军,那么正丁几乎都被征用了,不仅难以挑选合格的士兵,而且还担心老百姓会惊慌,从而引发其他事情。所以想请求下令州县向保甲兵说明情况,征求他们的意愿;如果找不到自愿的人,就请求允许保甲司从正丁剩余的人数中挑选。加上之前已经招募的,一共能凑齐七万人,足够用了。皇上同意了。这个月,钱盖又上奏说,在陕西招募当地人充军,很多都是市井无赖,乌合之众,根本无法上战场。现在折彦实拨给陕西六路每路十万贯铜钱,每人额外加钱一万贯,这样就能精挑细选强壮的年轻人和那些犯过罪的人,就能得到一万正规军,六路一共能得到六万人。皇上同意了。
十月,枢密院上奏说,要招募那些有才能、勇敢、精锐,以及胆量大的人,还有那些擅长射猎的人。皇上同意了。枢密院又上奏说,福建路有一些忠义勇敢,立下功劳,想通过自荐获得官职的人,理应招募他们。除了保甲正兵外,弓箭手、普通百姓、僧侣、以及有罪的军人都可以应募。如果有武艺高强、确实勇敢、大家都认可,并且愿意应募担任军队领导的人,就按照他们的情况,让他们暂时担任军队领导,根据他们招募的人数,给予相应的官职和俸禄。皇上同意了。
十一月,京城城墙内外聚集了十万人,到处都是黄皮肤的人和黄色的旗帜。当时应征入伍的人大多都是些没用的家伙,根本没有战斗意志。
闰十一月,何、王、健三人招募奇兵,即使是拿着破碗要饭的人也来应征,但这些人仓促入伍,还没来得及训练好纪律。结果奇兵们闹起了内乱,殴打了王健,还杀了数十名使臣,京城里一片混乱。王宗濋斩杀了几个带头的,才平息了这场暴乱。等到出战的时候,却被敌军的铁骑冲垮,士兵们望风而逃,全军覆没。
十二月,朝廷下令说:“所有军队中假扮少数民族士兵,烧杀抢掠,在十天之内带着赃物自首,可以免罪。”同时,朝廷还招募溃兵,进行管理,并给他们提供粮食。
关于逃兵的处罚,从建国以来就一直在修改。熙宁五年,朝廷下令:禁军士兵拿了军饷后逃亡满七天还没抓到的,就处死。以前的规定是逃亡三天就处死。当初,执政大臣商议修改法律,建议改为逃亡十天。皇帝说:“临阵脱逃,超过十天才自首,这不是纵容奸邪吗?”王安石说:“临阵脱逃,法律是不计天的,直接处死。现在应该规定,在军队出征期间逃亡满三天,按照对抗敌人的法律处罚?”枢密使蔡挺建议:在边境逃亡满三天的就处死。王安石说:“边境地区不全是军队出征的地方,不能一概而论,用这么重的刑罚。我们设立重法,是为了禁止躲避敌人和军队出征期间的逃亡行为。”皇帝说:“对。”文彦博坚持说:“军法是我们这些大臣应该总领的,不应该轻易更改,像以前那样销兵就会出乱子。”王安石说:“以前像杜元颖那样销兵,是因为他们的处理方法不对,而不是兵不能销。再说,在萧俛时期,全国军队太多,百姓负担不起,不减少军队怎么行?当时幽州的朱克融等人被送到京城,请求不要让克融回到幽州煽动叛乱,朝廷却让克融等人在京城漂泊,很久没安排工作,又让他们回到北方。克融再次叛乱,跟销兵有什么关系?”文彦博说:“建国初期,禁军逃亡一天就处死。仁宗皇帝改成逃亡三天,当时议论这件事的人已经担心会破坏军法了。”王安石说:“仁宗皇帝改法以来,救活了很多人的性命,但是逃兵的情况,跟以前相比并没有增加,所以仁宗皇帝改法并没有错。”皇帝最后下令,将逃亡的期限改为七天。
元丰元年,鄂州知州王韶提议说:以后要是逃兵、被流放的士兵当了强盗,抓到就杀掉,给赏钱。朝廷批复说:要看犯的罪行轻重,如果罪不至死,再奏报朝廷决定。
三年六月,朝廷下令:军队士兵、民兵逃亡后又回来效力,要是有人抓到他们,就捆绑送回原部队,按照法律处置。就算立了战功也不能免罪,更不能用功劳抵罪。命令在军队里张贴布告,广泛宣告此事。
四年,朝廷让沈括上奏说:军队的士兵逃亡,溃散在路上,很多时候并非他们愿意,应该赶紧招安他们。你赶紧拟好圣旨,张贴布告,说那些士兵之所以逃亡,是因为受不了饥寒,逃回家乡,可以让他们各自到附近的城寨上交武器装备,请求发放粮食,允许他们回到原来的部队。要定期汇报招抚的人数。
崇宁四年九月,枢密院说:熙河都总管司以前没有兵籍,请求命令各将领都设立兵籍,每天都要登记士兵人数的增减,每十天都要上报总人数、现管人数以及逃亡士兵的详细情况给总管司,总管司再汇总到总簿上,专门安排一个人随时抽查核对。朝廷批准了。
十月,尚书省说:现在到处都是逃兵聚集,成千上万,少则惊扰乡里,多则公开抢劫。朝廷多次下令,许诺抓到逃兵的人可以免罪,或者允许他们投降换取赦免,但还是没有杜绝。以前神宗皇帝认为将领不懂带兵,士兵也不听将领指挥,所以才分兵分将。统兵的官司,凡是军队的事都管,那士兵逃亡死亡,怎么能不追究他们的责任?检查一下以前的将令与现行的法令,都没有将官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规定,导致士兵得不到关心照顾,劳累过度,以至于逃亡,而负责的人却一点事都没有。最近熙河路逃兵将近四万人,将领副将袖手旁观不管,士兵将校故意纵容不问,到处都有逃兵。这是因为以前的法律规定不完善,而且军队里从长官到士兵,将校、什长互相统属,同营互相依赖,上下互相牵制,怎么能让逃兵漫不经心?况且招募士兵的时候已经设立了赏格,那逃兵怎么可以没有禁令?现在我们仔细研究制定了十多条赏罚条例。朝廷也批准了。
好家伙,五年的时候,枢密院那帮人跟童贯说:“陕西那边派出去的官员招安逃兵,只要自首,啥也不问,直接给个证明让他们回部队。边关当兵太苦了,很多人逃到内地自首,拿到证明就回去了,这可不得了,以后都学样,对军队管理太不利了!以后招安逃兵,必须得查查他们逃兵的时间,按照之前的招安命令执行:要是赦免令之后逃的,就按规定办。”皇上就同意了。
过了几年,大观三年,枢密院又跟朝廷大臣们说:“从陕西路提点刑狱吴安宪开始,就搞了个招安逃兵的办法,允许他们换个地方当兵。结果问题越来越多了,军纪涣散。朝廷也看到了问题,严厉立法了,但还是有人冒名顶替,问题没解决。那些本来是当兵的,后来当了文书、工匠、杂技演员、手艺人,或者跟上司关系不好,想换个地方,或者自己手下逃兵太多想躲责任,就随便找个逃兵顶替,然后自己申请补给。这样既躲了责任,又骗取了补给,上上下下都蒙在鼓里,没人管,导致很多士兵都想着逃兵,因为太容易找到地方落脚了。要加大奖励,严惩不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完善法令。”皇上也同意了。
到了四年,枢密院又说了:“各地和京城逃兵太多了,虽然有赦免令限定时间自首,但还是很多人害怕不敢回来。建议各地专门派知州、通判或者其他官员,京城派知县,如果招安的人数超过300人,就减一年考核期;超过500人,减一年半;超过1000人,就请皇上恩准,这样处理比较方便。”
宋徽宗政和二年,大臣们跟皇帝说:“祖宗留下来的军事制度已经很完善了,没什么好说的。现在逃兵这么多,是因为各地执行政策不到位,还有就是负责军事的官员执行力不强。主要问题有六个:一是上下都贪污受贿;二是随意借贷军饷;三是聚众赌博;四是差事分配不均;五是押送地点太远;六是士兵单身一人,没有住所和取暖的柴火。虽然有相关的禁令,但违反的人太多了。我们请求下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除了每年年底对兵将官员进行奖惩之外,还请下令各路提刑司,每年年底上报本路州郡的军队中,不包括禁军和已经管控的逃兵人数,进行对比,把逃兵人数最多和最少的州知州、通判的姓名上报枢密院。”皇帝同意了。
政和三年十一月,开封少尹陈彦修上奏说:“各军营里冻饿露宿的士兵有五千七百多人,其中逃兵很多,必须采取措施。我想按照押送逃兵的规定,每二十个逃兵派一名官员押送,安排他们住在稳妥的官署里,按照抚恤的办法申请钱粮供养他们,等到天气暖和了再押送他们回去。沿途损毁路引的,按照本府押送逃兵的办法处理,除了赔偿路引之外,还要另外发放路费。”皇帝下令:“每人发放路费三百文钱,棉衣一件,等到二月天气暖和了再送他们走。”
政和四年,尚书省下令:“禁军士兵被派出去戍守,还没到军营,或者已经到了但已经离开超过半年以上,逃亡后被抓获的,即使有赦免的恩典,也按照抓获逃兵的法律处罚;上等军士如果被抓获,即使有赦免的恩典,也按照七日内抓获的法律处罚;下等军士应该处以流放千里的处罚。如果主管官员故意拖延,也要承担同样的罪责,即使有赦免,也要按照流放的法律执行。”皇帝同意了。
政和五年,制定了关于钱监兵匠逃亡的处罚规定:刺手背。
宣和二年,皇上下了道圣旨,说逃兵太多了,让宣抚司想办法处理,然后汇报情况。童贯就说,其实啊,冬至大赦的时候,已经有一百天的宽限期,逃兵只要自首就能免罪。但是呢,有些人虽然自首了,但按照原来的罪行,还是得降级或者发配,所以他们不敢主动去官府自首。所以,他想请求皇上,把在京城、京畿地区、京西、陕西、河东路这些地方的逃兵,从现在开始算起,再给一百天的时间自首,只要在这期间自首,就都能免罪,然后按照原来的军职和顺序管理起来。而且,免除他们之前犯下的罪责,以及欠下的官府债务。如果有些人,在冬至大赦之后,本来该降级或发配的,那现在也一并免除。要是超过一百天还没自首,那就按原来的法律处罚。
那些在京城驻扎的逃兵,如果在期限内自首,就让所属的军司当天押送到他们原来的营地。如果发现他们已经出戍了,那就把他们的保证书作废,押送到他们要去的州军驻地,同样按照之前的命令免罪,然后继续管理。那些在外地的逃兵,如果在期限内自首,每天要交两升米,县、镇、砦都要在当天把他们送到州军,每二十个人编成一组,派专人押送,路上还要供应粮食,交给前方州军的接应,再送到他们原来的驻地。如果发现他们已经出戍了,就转交给州军驻地管理。自首的士兵,不许转到别的军队。各地的官员,如果能在期限内尽力招收逃兵,把他们送到驻地或出戍的地方管理,等期限满了,在外地的就由提刑司,在京城的就由开封府,向驻地或出戍的地方索取公文,核实人数,做得最好的,就上报宣抚司,请求皇上恩赏。皇上也同意了。
宣和三年,皇上又下了一道圣旨,说江浙等地军队的逃兵,也全部特赦,允许他们在所属将领那里,分州县自首,依旧发给粮饷,就地管理。要是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或者在驻地被抓到,就让当地官府立刻把他们送回所属将领那里,听候差遣。还命令各地的安抚使、钤辖使、提刑司进行调查,如果当地官府敢隐瞒,或者各司不认真调查,就按违反朝廷命令论处。
四年的时候,大臣们上奏说:“现在内外军队里,士兵无缘无故逃亡的现象到处都有。祖宗时期治军纪律非常严格,要是驻守的士兵擅自回家,服役的士兵逃避公务,那肯定会被斩首示众。现在却宽恕了他们的罪过,还允许他们调换地方,不受什伍长的管制;不仅设定了赦免的期限,还特意延长了时间,以便他们能主动自首。我们担心这样一来逃亡的人会越来越多,弊端会越来越大。请求取消恩赦,不要轻易再给期限,让他们知道这个期限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样才能让他们有所畏惧。”皇上同意了他们的建议。
五年的时候,大臣们又上奏说:“现在各支军队逃亡的人数,上报的数字都不真实。各地都冒名顶替请求发放军饷,到了挑选和调配役兵的时候,就巧妙地想方设法弄虚作假,实在没办法了,就雇佣逃亡的罪犯来充数,然后这些人很快就逃跑了,根本没有实际用处。平时难以供应军需,紧急情况下更无法使用。而奸诈的人从中作梗,白白浪费了国家的钱财。虽然已经开始调查核实,法令也越来越详细,但是那些从中获利的人,却互相包庇掩饰。希望陛下下令处置,先让主管官员核实实际人数,然后报送到转运司,规定日期委托郡守和县令进行点阅,同时让掌管兵员的官署照会执行;那些不能押解到州府的,就派官员到当地进行点阅,规定在同一天查清实际人数。稍有欺瞒行为,就严惩不赦。监司和使者要分郡核实人数,把详细数字上报朝廷,等待朝廷派官员分头查验,一定要执行赏罚,让官员不再虚报冒领,军队有了实际可用的人员,这样军纪才能清明,国库才能节省开支。”皇上把奏章交给枢密院,让他们制定具体的措施。
七年二月,尚书省上奏说:“开封府呈报说:‘请求对于那些在京城犯盗罪被发配到外地,又逃回京城调换地方的人,允许其他人告发逮捕他们,按逃亡被捕的罪名处罚,并根据情节加重处罚。对于官府和所属营房的官员、士兵以及其他人员包庇收留他们的,每人杖责一百;如果因为他们的包庇而导致这些人再次犯罪的,就按照差役发配到京城服刑的办法处罚,和犯人同罪。如果罪责只是徒刑两年,就不再根据赦免令减刑。还有那些在京城犯罪被流放到外地,又逃回京城的人,虽然有增加流放距离的法令,但是因为告发和抓捕的赏金太低,所以他们往往再次逃回京城。我们请求对原犯人杖责处罚的赏金增加到十贯,徒刑的增加到二十贯,流放的增加到三十贯,并没收犯人家中的财产。’”皇上同意了他们的请求。
十二月,朝廷下令说:“那些应该享受赦免,主动投案自首的逃兵,结果又从赦免的地方逃跑了的,让他们到当地自首,一律免罪,编入军队,发放一些生活补贴,派往前线服役。”
意思就是说,朝廷给逃兵们一次机会,只要你投降了,就既往不咎,还会安排工作,发放工资,送你去前线打仗。但是,如果你投降之后又跑了,那可就别怪朝廷不客气了,抓到之后还是要受罚,不过,只要你主动自首,还是可以免罪的。
靖康元年三月,朝廷又下令说:“跟着皇宫逃跑的禁卫军士兵,也按照这个规定处理。”五月,有大臣上奏说:“泗州之前派出的勤王军队,押送他们的官员管理不善,很多士兵都逃跑了,后来因为害怕法律制裁不敢出来,泗州就主动接收了他们。可是,在外边没法给他们提供吃住,我担心他们会聚集起来变成强盗,恐怕其他州县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请求朝廷下令,对那些已经得到赦免的逃兵,让他们都到当地自首。”朝廷同意了这个建议。
简单来说,就是三月的时候,朝廷再次强调了对逃兵的处理办法,五月的时候,大臣们反映说,泗州的逃兵太多,管理起来很困难,担心他们会作乱,所以请求朝廷再次给这些逃兵一个机会,让他们自首。朝廷最终同意了这个请求,也算是给这些逃兵最后一次机会吧。
六月,朝廷下令说:那些在河东溃散的各路将领和官员,都得让他们各自的统帅发遣他们去河东、河北的制置司,用立功来赎罪。
河北路制置司都统制王渊说:“我奉命招集种师道等部溃散的兵马,去支援太原,要是到了期限还没到齐,就扣押他们的家属,允许其他人抓捕他们送到军前,再进行处置。”朝廷同意了,还限定他必须在十天内完成这件事。
河北路制使刘韐上奏说:最近制置使种师中率领军队到达榆次,打了败仗,军队溃散了,种师中本人也不知去向。朝廷下令,要赦免种师中手下所有的统制、将领和使臣。我仔细分析一下:用兵打仗,要是主将战死了,统制、将领都应该按照军法处置。要是执行军法,大家就会把主将看得非常重要,危急时刻一定会保护他。如果不执行军法,危急关头大家就会争先恐后地逃跑,把主将当成路人一样,根本不管不顾。近年来,高永年战死了,他手下的将领和中军将领、提辖等都没有按照军法处罚,后来刘法也战死了,现在种师中又为国捐躯了。如果两军对阵,实力相当,拼死战斗而失败,或者主将战死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榆次那场战役,顷刻间就溃败了,统制、将领、使臣逃跑的占了十之八九,士兵死伤的却不到十分之一二,只有种师中没出来。
要说种师中带兵不慈爱,纪律不严,但他接到命令就执行,奋不顾身,一开始听说右军战败了,他就立刻派兵支援,那时候其他将领都已经逃跑了。直到敌兵攻入营地,种师中还迟迟不肯上马。如果种师中有想苟且偷生的心思,战败后就逃跑,肯定能逃出来。如果当时的将领们都能齐心协力救援,或许还能打败敌人。现在军队一溃散,将领们没有主帅,就接二连三地逃跑了。一开始他们还有些害怕,但听说朝廷要赦免他们,就都放心了。朝廷因为太原的包围还没解除,所以不想严厉处罚他们。现在军队正在整顿,我担心如果不惩戒他们,以后遇到敌人肯定不会听从命令。我想请求朝廷下令,按照圣旨对种师中手下的统制、将领进行处罚,让他们在军前赎罪。如果他们能够听从命令,立下功劳,就免除之前的罪过;以后如果不立战功,即使有赦免的恩典也不能恢复官职。我还请求朝廷下诏书褒奖种师中,以此来激励忠义之士。
朝廷下令说:种师中手下的统制、将领都降五官,并且把他们的职位、姓名报给尚书省,其余的按照刘韐的奏章办理。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收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八月,河北、河东那边负责安抚的官员上奏说:最近,都统制王渊抓到了几个逃跑的使臣,已经押送到宣抚副使刘韐那里,准备按照军法处置。同时,我们还听说还有不少将领、使臣还没自首。
皇上就下令说:现在,就给你们限定个时间,从命令到达那天算起,再给你们十天的宽限期,允许你们在各州县自首。只要你们按照之前的命令自首,就可以免罪,还会给你们发放路费和驿站凭证,赶紧到军营报到,等立了功再重重赏赐。如果过了期限还不自首,我们就公开悬赏捉拿,一定按照军法严惩不贷!各地都要张贴告示,广而告之!
两年后的四月,皇上又下令说:听说各地溃散的士兵到处聚集闹事,强迫百姓当兵,还抓百姓当奴隶使唤,遇到敌人就推到前面当炮灰,害死了不少无辜百姓。所以命令各级官员张贴告示:那些被强迫当兵的人可以自己出来说明情况,我们会给他们证明,让他们回家务农。愿意当兵的,就按照他们的情况分别编入禁军、厢军,按照规定发放物资。皇上还下令说:之前逃亡的禁卫军和各路军队,虽然已经下令安抚,免除了他们的罪责,让他们回到原籍。但是那些押送他们的军官还没接到命令,等命令到了之后,允许他们到当地官府自首,同样免除他们的罪责。
建炎年间刚开始招兵的时候,大多招募的是西北人。后来,就命令各路州县和军营,或者三衙(指枢密院、中书省、门下省)自己招募,或者从三衙的军队里挑选子弟兵,或者从各郡县挑选子弟兵送去军队。皇上又下令沧州、滨州以及长江、淮河沿岸的州县军队,招募擅长潜水、熟悉水下地形和埋藏物品的人,招募人数为五千人。神武右军统制张俊说:现在军队里有很多乌合之众,建议把那些优秀的士兵编入“胜捷军”,一般的士兵编入“振华军”、“振武军”,这样方便统一训练。皇上就下令两浙、江东地区(除了江阴军),每个地方都招募两百名水兵。
绍兴元年,广东的最高长官说:我们这边原本有五千二百名士兵,现在只剩下了一千三百十九名。现在打算让各级军官驻扎在各军营和州县军队中,按照十分之一的比例,各招募一半的人数。
绍兴二年,皇上多次下令,各路军队不得互相招募士兵,也不得拘留其他军队的士兵,违者军法从事。
四年的时候,皇帝下令说:“招募的河北人,都去河北的振武军;其他人,去陕西的振华指挥使司。沿江要招募水军,准备好战舰,招募东南地区熟悉水性的人充实水军,每个指挥使司招募五百人。”
十年的时候,皇帝下令让三京路招抚处置使司招募一万名效用军兵,其中招募两千名使臣。
十五年,福建安抚使莫某上奏说:“汀州、漳州、泉州、建州这四个州,跟广东、江西交界。这些年来,盗寇抢劫百姓,当地富豪们自己出钱组织乡民自卫,很辛苦,但是上级官员没向上汇报他们的功劳,也没给他们赏赐,他们倾家荡产,无处安身,最后只能投奔土匪。官兵不熟悉山区地形,而且还容易染上瘴气,追捕不了盗贼,结果管辖下的良民都变成了盗贼。所以,请允许四个州的守臣招募那些游手好闲、勇敢强壮的无家可归的人,每个州招募一千人,仍然以效用军兵的名义,这样就能补充兵力,这是长久之计啊!”皇帝就下令让张渊一起处理这件事。
二十四年,殿前都指挥使杨存中说:“按照旧的制度,京城所管辖的捧日、天武、拱圣、骁骑、骁胜、宁朔、神骑、神勇、宣武、虎翼、广勇等指挥使司的禁军中,捧日、天武两军按照规定挑选人员充实扈卫等各级班直,拱圣、神勇以下各军挑选人员充实捧日、天武两军,除去逃亡和有其他原因的,现在只有不到一千九百人。请允许今年每月招募一千人。”
二十七年,杨存中奉旨,三衙招募的效用兵,命令停止招募。现在还缺六千七百二十六人,如果不招募补充,兵力会一天天减少。皇帝下令,本司从明年正月开始,继续招募。
隆兴元年,步军司郭振说:“我们步军司在京城的军队编制是三万九千五百人,现在行在(皇帝的行宫)只有仅仅一千二百一十九人。”皇帝下令招募补充一千七百八十一,定额为三千人,补充到神卫、虎翼、飞山、床子弩雄武等指挥使司。
公元1171年,也就是乾道七年,马军司的王友直谏言说:“现在看到的战马有2700多匹,但是负责照料战马的马夫却只有600多人,请求招募1500名马夫,补充到雄威军。”皇上就下令招募了1000人,并在招募令上特别注明“步兵马夫”四个字。接着,步军司的吴挺又说:“步军司五个军,编制是2万5千人,现在却缺3600人。”皇上也下令招募补充。
公元1189年,淳熙十六年,殿前副都指挥郭钧上奏说:“淳熙五年招募的士兵,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各战队所需的马夫都严重不足。”皇上于是下令招募1000人。
公元1192年,绍熙二年,皇上诏令步军司招募1000名士兵。
公元1195年,庆元元年,皇上诏令楚州招募261人,补充弩手和效用兵。五年后,皇上又下令,将免役的度牒发给金州都统,招募补充缺额,同时进行士兵的淘汰筛选,按照绍熙初年的规定,身高在五尺四寸到五尺六寸之间的士兵,分三等进行招募。
公元1205年,开禧元年,兴元都统秦世辅上奏说:“我们部队缺额很多,绍兴末年,编制是2万9千多人;乾道三年,编制是2万7千人;现在只有2万5千4百人;因为戍守边疆、官员占用等原因,实际能上战场的士兵只有1万1千4百33人;我点阅了一下我管辖的部队,能披甲上阵的士兵只有627人。请求按照绍兴时期的编制,从本司酌情招募士兵。” 这时,参知政事蒋芾也发表意见说:“京城里的各支军队,每月逃亡的士兵不下400人,如果暂时停止招募一年半,等到国库充盈一些再招募强壮的士兵,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开支,还能得到精兵强将。况且,自从南渡以来,兵籍人数的变化是:绍兴十二年有21万4千5百多人;二十三年有25万4千5百40人;三十年有31万8千1百38人;乾道三年有32万3千3百1人。仅仅和绍兴二十三年相比,就增加了6万9千61人。既然兵力如此之多,为什么国库还会缺钱呢?”
宝庆二年,武冈军知军吴愈提了个建议:说啊,禁卫军这可是国家的根本,关系到咱们对外威慑力啊!太祖皇帝当年可是把全国最精锐的十多万兵力都集中在京城,地方上也驻扎着十多万呢!可嘉定十五年的时候,三卫的马步军加起来才七万多,还缺额三万呢!这要是跟川蜀、荆襄、两淮的驻军比,那可不止多出几倍啊!所以啊,应该按照老规矩,从地方上选拔精兵来补充禁卫军的缺额,地方上的缺额再由当地长官招募补充。
绍定四年,大臣们又上奏说:地方上本来就有禁军、城防军、厢军、还有地方兵,一个州的财政完全养得起一个州的军队。可这几年,兵籍造册好多都是虚报的,每个月招募,每年补充,全都是走过场!其实啊,地方上就是舍不得花钱养兵,招募来的没几个,逃兵却一大堆!应该严厉督促地方长官,让他们在任职期间,必须把兵额、逃兵数、新招募人数都报上来,根据这个来考核奖惩!
宝祐年间,地方上缺兵,那些临时负责的人就随便抓人充数,根本不管是不是合格的兵,就想着怎么弄钱。
到了咸淳年间,边境战报一个接一个,急需招兵,朝廷给的赏钱也特别高。于是就强抓老百姓当兵,根本不管有没有法律依据。相关部门也不理解朝廷的意思,硬是把老百姓抓去当兵。有的用甜言蜜语骗人,有的伪造船只的名字,等商贩聚集的时候,就把他们抓走;有的买通船夫,把整船人都拉走;有的让军妓打扮漂亮,在路上引诱,然后抓起来当兵。所以,田里没农民耕地,路上没商旅敢走,往往要凑齐几十个壮丁,才敢进城。老百姓有的被抓去送死,有的为了逃命自断手指胳膊,有的反抗被杀,甚至还有无赖趁机作乱。
九年,贾似道上奏说:从景定元年到现在,一共招募了二十三万三千多兵,除去补充缺额的,新招募的就有九万五千,最近又招了五万,就说没兵不行。十年,汪立信给贾似道写信,提出了三个策略,其中一个就是说:内地要那么多兵干嘛?应该把他们都调到长江以南,六十万都能调过去!兵不在多,而在于训练有素。要是连盔甲都穿不好,就凑数,要他们有什么用!
按照以前的制度,军队只要有缺额就会招募补充兵员。宋神宗熙宁年间和元丰年间,朝廷重视民兵制度,所以招募士兵的人数逐渐减少,而禁军的三衙门里有很多虚报的兵籍。到了靖康之变的时候,禁军的实力已经很弱了。南宋中兴之后,又恢复了招募兵员的制度。 招募时要当场进行体格检查,挑选强壮勇敢的人,仔细核查他们的才能,检验兵籍的虚实,审查刺探敌情的能力。虽然这些审核方法在各个军营里都有执行,但是所有招募来的士兵的兵籍最终都要汇总到枢密院去。
说白了,以前军队缺人就招人。宋神宗那会儿重视民兵,招兵少了,结果禁军三个主要部门里头好多都是假的兵。等到靖康年间,禁军已经虚弱不堪了。南宋重新掌权后,又开始招兵了。招兵的时候,得当场检查身体,挑壮实能打的,还得查查真材实料,看看是不是真的,再看看侦查能力怎么样。虽然各个营地都有这套流程,但所有新兵的资料最后都得交给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