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学校,都归国子监管。国子监的学生,都是七品以上京官的子孙,一开始人数没限制,后来才定为两百人。太学生呢,就是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孙,或者那些特别优秀的平民子弟。后来实行三舍制度,太学就正式设立了外舍生两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
刚入学,要查验你户籍所在地州府的证明文件,然后考试,考上了就是外舍生。斋长和教谕会把你的品行和学业记录在册。品行方面看你是不是遵守规矩,学业方面就看你的经义和文章写得怎么样。学期结束要考试,先由学谕考,再由学录、正、博士考,最后还要由长官考。年底会根据考试成绩排名,记录在册,等下次考试再复核,根据成绩来决定升学。平时考试,孟月考经义,仲月考论,季月考策论;正式考试,初场考经义,次场考论策。考上舍生,考试方法跟省试一样。内舍生,如果品行和考试成绩都优秀,就是上舍生上等,直接可以授官;一优一平就是中等,等殿试;如果都平平或者一优一劣就是下等,等省试。
元祐年间,又设立了广文馆生两千四百人,给那些从各地来京城参加考试的读书人提供学习的地方。律学学生人数没限制,其他杂学就比较随意,时有时无。崇宁年间,在郊外建了辟雍,用来安置贡士,三舍考选制度也推广到全国各地。于是,各地通过州郡考试选拔人才到辟雍,再从辟雍升入太学,学校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子监的学生主要靠荫封和恩典入选,所以学校不参与考试选拔,他们当官或获得出身大多是通过铨试。
一开始,国子监沿袭周朝旧制,增加了学舍,以满足荫封子弟入学学习的需求。开宝八年,国子监上奏说:“学生原有七十人,奉诏学习《五经》,但有些人很久不来上学,而京城的进士和各科及第的官员,经常来听课学习,请求让他们来补上缺额。”皇帝批准了。
景德年间,允许文武官员的嫡亲子孙到国子学参加考试,那些远离家乡长期居住在京城的,如果文章写得好,有家乡的官员担保,经国子监官员审核,也可以入学参加考试。
宋仁宗当政的时候,好多人都钻研儒学,那真是数都数不清。他刚当皇帝的时候,就赏赐兖州一些田地给学校用,后来又下令允许藩镇官员都建学校。庆历四年,仁宗皇帝下诏说:“儒者通晓天地人三才的道理,明白古今治乱的根本原因,可以说是知识渊博了。但是,学者们没机会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那些主管考试的人却只看重死记硬背,用八股文之类的条条框框来束缚他们,这样那些有才华、有抱负的优秀人才,怎么能施展抱负呢?有些士人具备纯真高尚、质朴丰茂的美德,却没有完善的学习方法来培养他们,让他们和那些不肖之徒一起升迁,那么那些有高尚品德、勤奋努力的人,又怎么能被发现呢?这是选拔人才的大弊端,也是学者们自己感到苦恼的地方。用刻板的条条框框来对待人才,怎么能指望他们有所成就呢?现在朕要兴办学校,弘扬善行,以此来尊崇士大夫的品德;同时改革弊端,以此来发挥学者们的才能。主管官员们一定要严格教导,认真考察选拔人才,以符合朕的心意。学者们要努力提升道德修养,认真学习,不要错过时机。命令州县都要设立学校,本地的官吏要从属员中挑选有学问的人担任教授,如果人员不够,可以从乡里那些有学问、有德行的人中挑选。” 从此,各州县都遵照诏令兴办学校,读书人也都更有动力了。
天章阁侍讲王洙说:“国子监每次考试放榜后,允许品官的子弟和役人的子弟参加考试,发给文书让他们充当广文馆、太学、律学三馆的学生,每次都有上千人。考试完了,学生们就各自回家了,讲官们也闲着没事干,学校就成了个游乐场所,根本没有学习的氛围。平时来听课的,也就一二十个人而已。”于是规定,学生必须在学校学习满五百天,以前参加过考试的,也至少要学习一百天。只有正式授予官职的,或者京朝官员保荐的,才能参加秋试,每十个人里录取三个。凡是入学学习的,每月都要亲自写下到校记录。如果遇到私事或者生病请假、回家探亲,都可以给予假期,但是如果违反规定,或者到期一个月还不来上课的,就取消他们的学籍。后来谏官余靖认为这个规定不妥,就取消了学习时间的限制。
开始设立四门学,从八品官到平民子弟都可以入学,每年考试一次,录取后补缺。学校派学官看管学生住宿,密封考卷,批改试卷,然后把考生的名字上报朝廷,发给文书,没考中的继续学习,如果三次考试都没考中,就让他们离开学校。没过多久,四门学就废置了。
那时候太学的教学方法比较宽松灵活,朝廷又特别重视寻找天下贤才,专门让他们负责教导学生规矩礼仪。胡瑗先生在苏州、湖州一带教书二十多年,当时大家流行写诗词,但他却坚持在湖学开设经义和治事方面的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扎实学问。神宗皇帝后期,朝廷召胡瑗先生到国子监做直讲,几年后又升任天章阁侍讲,还兼任学正。刚开始很多人不相信他,各种诽谤议论满天飞,但胡先生坚持不懈,最终还是站稳了脚跟。每次公私考试结束后,他都会带着学生们在首善寺集合,举行盛大的雅乐歌诗活动,常常要到第二天凌晨才能散去。很多学生不远千里来拜他为师,都真心实意地服他。后来有人建议把湖学的教学方法推广到太学去。
神宗皇帝特别重视儒学,从京城到各郡县都设立了学校。每年每月都有考试,考核学生的才能,根据成绩安排他们住不同的宿舍,成绩最好的住上舍,可以直接免除发解和礼部考试,直接授予官职。朝廷就用这种方法选拔人才。太学生员,庆历年间曾经设置二百名内舍生,熙宁初年又增加了百人,后来又下诏把名额增加到九百人。四年后,朝廷用锡庆院和朝集院西面的房子建了四座讲堂,学生宿舍和管理人员的住房才勉强够用。除了原来的主判官,又增加了十个直讲官的职位,每两个直讲官一起讲授一部经书,由中书省负责挑选,或者由主判官推荐。学生被分为三等:刚入学的叫外舍生,一开始没有限制人数,后来定额为七百人;外舍生升内舍生,名额二百人;内舍生升上舍生,名额一百人。每个学生学习一部经书,向指定的老师学习,每月考试一次,成绩优秀的学生由中书省录用。学校的正、录、学谕等职务,都由上舍生担任,每科两名;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还会被主判官和直讲官推荐给中书省,授予官职。朝廷还下令在各州设立学校,每所学校都拨给十顷田地供养学生。还开始设立小学的教授。皇帝曾经对王安石说:“现在讲经的人各有各的说法,怎么能统一思想呢?你写的经书,就颁布下去,让学生们都学习统一的版本吧。”八年后,王安石的《书》、《诗》、《周礼义》三经新义颁布到各学校,叫做《三经新义》。
公元1079年,也就是宋神宗元丰二年,朝廷下令改革学校制度,发布了《学令》。 太学扩建,设置了八十个斋舍,每个斋舍五间房,能住三十个学生。 整个太学安排外舍生两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 每个月进行一次小考,每年进行一次大考,大考合格的外舍生可以升入内舍;隔年进行一次升舍考试,合格的内舍生可以升入上舍。考试的流程和科举考试一样严格,卷子密封,誊录也按照贡举的规矩来。不过,上舍的考试,学校老师不参与评判。 大考中,外舍生考取前两名可以升入内舍;内舍生考试成绩优秀或中等就可以升入上舍。 升不升学,全看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上舍生又分为三个等级。 同时,学校的学正增加了五人,学录增加了十人,学录还要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 朝廷每年拨款两万五千贯作为学费,还增加了郡县上缴的田租、房屋税和利息等收入作为学费。 以前,虽然叫国子监,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培养国子生。 后来,朝廷允许达官贵人的亲戚子弟进入国子监学习,名额二百人,这些名额全部从开封府的招生名额中划拨。国子生的招生名额,则从太学的录取名额中分配,最多不超过四十人。
哲宗时期,朝廷在京城设立了小学,分别叫做“就傅”和“初筮”,一共两个斋舍。 同时,又把太学的一百个名额还给了开封府。 在此之前,开封府的招生名额比较多,很多外地学生冒充开封府户籍,还有很多在太学学习不到一年,不符合考试资格的学生也冒充户籍参加考试。 礼部按照以前的规定,凡是参加国子监考试的学生,都要先补录为广文馆生,然后才能申请参加考试。 到了元祐七年,也就是公元1092年,朝廷就效仿这个办法,设立了广文馆生。 只有开封府的一百个名额可以自己参加考试,而那些从其他科举考试中录取的二百名学生和国子监的四十名学生,都算作广文馆的招生名额。 每逢科举考试的年份,广文馆会录取一些学生,录取的学生拿着文书去国子监参加考试,十个考生取一个。开封府的考试录取也一样。 到了绍兴元年,也就是公元1131年,广文馆被撤销了,它的招生名额全部归还给了开封府和国子监。
元祐年间新颁布的命令废除了“推恩”制度。后来,到了绍圣年间,监察御史郭知章上奏说:“先帝设立三舍制度,用时间来考察他们的实际表现,所以能进入上舍而且名列中上等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礼部考试,直接授予官职。这种方法要求严格,时间也长,所以录取的人少,但这种激励机制,再没有比它更好的了。应该恢复元丰年间的制度,以彰显朝廷培养人才的美德。”他还建议从三舍中补充外舍生,按照元丰年间的规定,一年进行四次考试。于是朝廷下诏说:“太学生全部采用元丰年间的推恩制度,上等生直接授予官职的,每年不超过两人;免除礼部考试的,每次考试最多五人;免除解试的,最多二十人。这还要从省试和发解的名额里扣除,元祐年间的制度不用了。其他三舍升补等制度,都恢复旧制。”
过了三年,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上奏说:“元祐年间考试补录太学生不严格,只顾多录取,后来考试就没有人可补了,应该遵照元丰初年的制度,即使是已经入学的学生也要重新考试。”于是朝廷下令,在籍学生要重新考试,录取人数是原计划的三分之一;新申请补录的人数则减半;只有上舍生以及当年参加贡举考试的内舍生、外舍生,以及元丰年间已经补录入学的学生,可以免除再次考试,其余如果没有再次考试合格的,都降等。蔡京上交了他修订的《内外学制》,然后在全国颁布施行。
元符元年,朝廷下令允许命官补录国子生,但人数不能超过四十人。所有太学的考试,都规定优先录取《二礼》的考生,录取人数可以占到总名额的一半,另一半名额再从其他经书的考生中录取。朝廷又恢复了《春秋》博士的职位。第二年,朝廷开始命令各州实行三舍制度,考试选拔和升补的办法,都和太学一样。州里可以每年向朝廷推荐一名上舍生和两名内舍生。上舍生要到太学的外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补录为内舍生,如果三次考试都升不了舍,就遣送回原州。内舍生不用考试,到太学后直接补录为外舍生。各路(相当于省)都选派一名监司官员来主管学校事务,地方长官也要参与管理。遇到补录上舍生和内舍生时,要选派一位有官职经历的人员,和教授一起进行考选,还要负责弥封(密封试卷)和誊录(抄写试卷)。第三年,太学考试补录外舍生改为一年四季都进行考试,学官自己进行考评,不用誊录试卷,还增加了论辩考试。
崇宁元年,宰相提议说:全国各州县都要设立学校,州里设两个教授,县里也设小学。县里的学生考试合格后可以升到州里的学校,州里的学生每三年要参加考试,考上就能去太学。到了太学后还要参加考试,根据成绩分等级:考得好就补上舍,中等就补下等上舍,考得差就补内舍,其他的就住在外舍。每个州的贡士名额,拿出三分之一给那些考试合格的学生。开封府留55个名额,给那些没去太学读书的本地人,剩下的名额平均分配给各州。官员的子弟和亲戚,允许入学一年,拿到太学证明后,用国子生的名额参加考试。州里用常平仓的粮食或者省里的田地房屋来支付学生的伙食费,县里则用地方的收入和非省里的钱。
三年后,才确定各路州县增加培养县学学生的数量,大县五十人,中等县四十人,小县三十人。凡是州县学生参加过公私考试的,恢复他们的身份,内舍生免除徭役,上舍生也免除像官户一样的借贷。
朝廷命令将作少监李诫,在城南门外选址建造外学,叫做辟雍。“辟雍”是啥,咱也不懂,反正就是个学校。蔡京又上奏说:“古代国内外都有学校,周朝的成均馆在都城里,而党庠、遂序则在城外。皇上您下令全国兴办学校选拔人才,就在国都南郊建外学来培养他们,等他们的学业有所成就再升入太学。这些都符合古制。现在应该这样安排:太学只安排上舍生和内舍生,外学安排外舍生。现在贡士很多,想把太学上舍生增加到三百人,内舍生增加到六百人,外舍生增加到三千人。外学要建四个讲堂,一百个宿舍,每个宿舍五间房,一个宿舍住三十个人。学生刚考进来,都先到外学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补上舍、内舍,然后才能进入太学。太学的外舍生,也要安排到外学去住。外学的规章制度,都和太学一样。国子祭酒负责管理学校事务,外学里设司业、丞各一人,从太学调一些博士、正、录到外学,再增加十个博士、五个正、五个录,还有十个学生当学谕,两个直学。”三舍生都能通过考试升迁,于是取消了国子监的补考。
好家伙,这古代的教育制度还挺复杂的!先说这皇帝啊,他下令在皇宫里办起了大小学,还搞了个考试选拔制度。那些在官府供职,或者辞职赋闲在家,又或者需要提升职位的官员,都可以去这些学校学习。而且,这入学考试啊,跟户籍没关系,在哪儿住就在哪儿上学,学校还给他们安排了单独的宿舍,专门考试。有人呢,考上了三舍生,后来又凭借关系当了官,这入学的规矩,也跟那些靠关系当官的一样。所有靠关系当官的,不管文官武将,都得先在学校里待满一年才能参加考试。皇上还下令,所有考试录取的官员,都得从学校里层层选拔上来,那些州郡的考试和礼部考试,都取消了。从那以后,每年上舍生的考试,都由知举官来主持,跟礼部考试一样。
过了五年,又出台了一个新规定:县里的学生,只要在学校待了三个月,没犯什么大错,第二年就能参加考试,考上州学的外舍生,这叫“岁升”。开封祥符的学生,就在辟雍学堂另设宿舍,学习和升学都跟县学一样。想进附近县里学校学习的,也可以。不过,县里的考试,得由博士来主持。每年正月,州里会对上舍生和岁升生进行考试,所有考生都得住在考场,分三场考试。这考试啊,上舍生十个人里取六个合格,合格了以后,再根据他们的名次,查他们的档案。档案上没问题,又通过了考试,那六个人里再取四个,升为上舍生。岁升生考试合格的,就能补任外舍生。开封附近的县,在辟雍学堂另设考场,考试合格的,就能进辟雍学堂当外舍生。
在学校待了三年,考了两次都没考上,就直接开除学籍,这规矩也太严了吧!后来又改了,三年内参加三次考试都没考上,或者两次考内舍生、贡上舍生都没及格,还犯过三次以上的大错,外舍生直接开除学籍回家,内舍生降为外舍生,要是降级后私下考试又没考上,还犯过错,也开除学籍,只能再参加岁升考试。州学上舍生升学,秋天就要去辟雍学堂考试,地方长官和提学官都要一起设宴送行,一年内必须都到京城。从四川、广东、福建来的贡生,可以借用路费凭证,路程超过两千里的,还能拿到军队的路费凭证,保证他们的路费和伙食,这些钱都从学校的经费里出。要是孝顺父母、夫妻和睦、乐于助人、忠厚老实,或者品行特别好,受到乡里推崇的,县里推荐到州里,可以直接入学,不用考试。州长、州丞或者教授,如果审核没问题,就可以保荐他们参加考试,如实上报,要是弄虚作假,就要受到处罚。
好家伙,这古代的考试制度,还挺复杂的!先说太学上舍生的考试,本来是想跟科举考试一起搞,隔一年考一次。现在科举取消了,各州的贡士也改成每年考试了。每年春天,太学和辟雍的学生一起参加考试,混在一起录取,一共录取五百七十四个人。其中四十七个人是上等,直接授予官职;一百四十个人是中等,可以参加殿试;一百八十七个人是下等,补内舍生。那些上等的上舍生,还有因为孝悌之类的被特别推荐的人,不用参加廷试,直接授予官职。上舍生考试,得先交试卷,通过了才能授官。如果上舍生已经获得授官资格,但是贡入廷试是在前一年,那得在学校再待半年,而且不能犯前两等的处罚,才能正式上任。
贡士要是进了辟雍的外舍,三次考试都没通过,或者两次考试都没进等次,还犯了前三等的处罚,那就直接取消资格,回本州参加下一年的考试,这叫“退送”。要是内舍生降级了,又考试没通过,或者两次犯了前四等的处罚,也跟外舍生一样,退送。太学的外舍生,如果之前已经参加过考核了,可以再考一次,考过了留下,考不过就走人,其他的升降、退送都跟辟雍一样。
那些有官职的人,没入学想参加贡士考试的,不管你是文官、武官还是杂职出身,都可以参加,但是贪污受贿被罢官的人不行。考试的时候,这些人跟内外的贡士一起参加考试,但是分开考,大概七个人取一个人。那些已经预先报名参加贡士考试的人,跟辟雍春季考试的贡士一起考试。考上等的人,升两级,授予上舍出身;要是品德好,表现优秀,还可以特别提拔。中等的就等殿试,下等的就补内舍生,不属于学校,还得再考试。那些已经当官了,还想参加考试的,也按照这个制度来。
在外地做官的人,如果直系亲属有小功以上爵位的,以及他们的亲姐姐妹妹的丈夫,都可以作为随行亲属,不用考试,直接进入他们任职州郡的学校。如果官员想在本州学习,也可以免试,升迁都跟普通学生一样,一起考试,但是升舍的名额不能侵占普通学生的名额,也是七个人取一个人。如果考中的人多了,就按超额的名次进行考核。如果亲属调动工作了,想把户籍迁到其他州学习,也是允许的。
首先,太学升级为辟雍之后,又废除了科举考试,所以国子监的录取名额就用不上了。于是,这些名额全部平均分配到各府各州,分成三份,作为三年内的贡生名额,并要求地方官员平均分配后上报。以前太学只分优等和中等,现在要对在辟雍和太学考试中通过上舍考试的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决定升迁。考核等级分为上、中、下三等。贡生根据州里考试的等第来定,太学内舍生则根据学校的评定来定。每次上舍考试结束后,主考官和学官要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学生的升降和排名。两个上等为上等,一个上等一个中等或两个中等为中等,一个上等一个下等或一个中等一个下等、两个下等为下等。如果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完全相同,就以考试成绩为准,其余情况都按照这个方法来确定排名,并把这个方法推广到各州。所有内外私塾的考试,都改在仲月(农历二月)举行,考试分三场,考试科目中还要增加律义。考核时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来确定名额,内舍生十个人取五个人,外舍生十个人取六个人,然后把他们分成上、中、下三等,等待上舍考试结果出来后一起参考决定最终名次。
这一年,参加辟雍考试的贡生中,不合格的有三十八人,全部被遣送回家,而主管考试的提学官都被罚款。建州浦城县的学生,登记在册的有一千多人,是所有地区中最多的,县丞徐秉哲因此被提升了一级。
一开始设立了八行科,皇帝下诏说:“学习是为了改善社会风气,明辨人伦,培养人才啊。现在法制还没完善,几乎没办法激励天下人。成周时期用六行来教化百姓,不然就用不孝、不悌的罪名来威慑他们。最近效仿周朝的法制,设立了八行和八刑,颁布到学校,既奖赏又惩罚,希望能有点像古代那样。士人孝敬父母叫孝,友爱兄弟叫悌,和睦内亲叫睦,和睦外亲叫姻,诚信待朋友叫任,仁爱乡里叫恤,懂得君臣之道叫忠,明辨义利叫和。凡是有这八种行为表现的,乡里推荐到县,县里审核没有虚假,就把名字上报州府。州府再进行等级评定,孝、悌、忠、和为上等,睦、姻为中等,任、恤为下等。只要具备八行,不用等到一年,就可以直接推荐到太学,免试补为上舍。司成以下官员审核没有错误,上报省里,授予优厚的官职;不能完全具备八行的,可以在州学当上等上舍,其余的有所区别。”八刑则与八行相反,对应各种罪名。县里把名字上报州府,州府再向学校核实,不能补为弟子员。
但是,既然品目已经设立,主管官员就一定会寻找相应的迹象来符合法令,于是就出现了一些牵强附会、琐碎细微的事情。从元祐年间创立经明行修科开始,就注重德行而忽略辞章技巧,有时从礼部考试中落选的人,也会被附带列入恩科,当时就已经有人批评它无法进行有效的甄别。等到八行科设立后,三舍都免试直接补录,很多人就弄虚作假,追求与名目相符。于是这两科相继存在了几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真正有突出成就,而且八行科还有很大的弊端。大概是因为后世想要效仿古代制度,却不知道社会风气和教化的来源,所以困难重重啊。
开封府刚开始建立府学,规定贡士名额一共五十人,但是士子不到三百人,如果按照名额录取,就显得太优厚了,想要稍微减少一些。皇帝下诏说:“京畿地区设立学校,如果不优待鼓励他们学习进步,怎么能成为最好的地区呢?应该保持五十个名额,不要减少。”
大观元年,皇帝下令说,那些除了本专业还学习其他经书的人,可以制定一个特殊的升迁制度。大概就是说,主要还是看本专业考试的结果,但是那些学习其他经书成绩中等偏上的,可以特别提升为贡士。每年在公试院旁边另设考场,考试名字也跟公试院不一样,每十五个人里取一个人,分成上中下三等,然后贴榜公布,点名的时候,要仔细甄别,然后奏报皇帝,提升他们的等级,这待遇比只学一门经书的人要好得多。以后,朝廷内外缺官员了,这些人优先考虑。县里的学生,三次不参加岁试,或者三次参加岁试都没能升到州学,就要把他们的名字从学生名单上除掉。各路宾兴会试在辟雍举行,只有常州考取的人特别多,常州的知州和教授都能升一级。
政和四年,小学生将近一千人,分成十个斋舍居住,年龄从八岁到十二岁,根据他们背诵经书和识字多少来决定分配到哪个内舍。如果文采好,可以参加博士的考试,考本经和小经义各一篇,稍微过关就能补内舍,考得好就能补上舍。皇帝还下令说:“学校的招生名额太少了,就会有很多人没机会读书,所以那些学校学生超过一百人的地方,要增加三分之一的名额。”七年,考取高丽进士权适等四人,都赐予上舍及第,然后送他们回国。那时候,宰相很重视学校教育,所以就调查学校的弊端,有关部门也加强了考试的监督和管理。在此之前,礼部上报了《杂修御试贡士敕令格式》,又把以前所有关于学校教育的制度,按照敕、令、格、式的格式整理成书上报。用给事中毛友言的方法,初试录取后进入县学,再进行帘试,以防止有人冒名顶替。徽宗皇帝崇尚道家学说,兖州知州王纯请求用《御注道德经》中的内容出题,范致虚也请求用《圣济经》出题。
宣和元年,皇帝亲自阅卷,考定贡士,那些深入理解《内经》的人,被提升为第一名。三年,皇帝下令说:“废除全国州县学的三舍制度,只有太学还保留这个制度用来考核学生。开封府和各路州县,都用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太学官员和州县以前设立的学官,元丰年间旧有的制度都照旧执行,辟雍的官员和宗学,以及各路提举学事的官员都撤销,内外学校都按照元丰年间的制度执行。”七年,皇帝下令说:“政和年间曾经下令学校教授黄老、庄列诸子百家之书,实际上违背了专攻经学的初衷,《内经》等书都停止教授了。”
崇宁年间开始,读书人各自拉帮结派,互相攻击。学经义的贬低元祐新政,搞词赋的嘲笑新经学,大家互相排斥,各种说法满天飞。
钦宗皇帝登基后,大臣们建议说:“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应该注重考察他们的史学功底,问问他们对时政的看法。现在考试的策问,空洞无物,毫无根据,对古今治乱的道理,他们一无所知。以前考诗赋,也选拔出不少好官,光考经义也考了五十年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最好还是遵循祖宗的成规。王安石解释经书,只要不违背圣人的意思,也可以采用。至于老庄的书和《字说》之类的,应该禁止。”皇帝就下令让礼部仔细讨论。
谏议大夫兼祭酒杨时说:“王安石的学说都是歪理邪说,蒙蔽了学子的眼睛,让蔡京那种人可以随意挥霍浪费,极尽奢靡来讨好皇帝,差点儿亡了国家。请求取消王安石的配享,让他的邪说不再迷惑学者。”
御史中丞陈过庭说:“《五经》的义理很深奥,各个学派都有不同的看法,以自己认为对的为正,认为错的为邪,这是很大的偏见。前些日子把苏轼的学说定为邪学,严厉禁止;现在已经解禁了,允许采纳他的优点,这才是通达的看法。可是祭酒杨时矫枉过正,又把王安石的学说定为邪说,这也不对。”
很多学生平时都学习王安石的学说,听到杨时这么说,都纷纷起来骂他,杨时躲了起来,学生们才散去。皇帝下令罢免了杨时的祭酒职务。
后来,谏议大夫冯澥、崔鶠等人又互相辩论,正赶上国家大事危急,科举考试的事也就搁置了。
南宋初年,朝廷在行宫就设立了国子监,招收了两个博士和三十六个随驾的读书人当监生,规模比较小。到了绍兴八年,叶綝上书建议扩大规模,好好办学,但是朝臣们都以战乱频繁、物价飞涨为借口反对。
直到绍兴十三年,战事稍微平息了一些,朝廷才正式建立了太学,设置了祭酒、司业各一人,博士三人,正录各一人,招收学生七百人:上舍生三十人,内舍生一百人,外舍生五百七十人。凡是各州府在本地州学学习满一年,参加三次考试都合格,并且没有犯过三等以上的处罚,或者虽然没在州学住读,但曾经两次参加释奠典礼并且参加过乡饮酒礼的,都可以参加太学的弟子员考试。太学每年春秋两季考试,然后根据考试结果每年补充学生,一时间很多读书人涌来参加考试,考试的人数多到需要分考场进行。后来又下令改为三年考试一次,学生人数增加到一千人,考上的人都会得到绫罗绸缎和赞扬的诗词作为奖励,每次考试录取比例大约是四分之一。
外舍生每月考试,考得好就能升为内舍生;内舍生每月考试,考得好就能升为上舍生;所有升为上舍生的学生,都要参加廷试,直接在皇帝面前考试。到了南宋二十七年,朝廷又规定:春季进行考试录取,如果碰上省试那一年,就改在孟夏(五月)进行。
以前,太学学生即使有恩典也不能免除考试,到了孝宗皇帝的时候才开始实行免除考试的制度。朝廷里重要的官员,可以推荐自己的子弟到国子监当待补生,然后另行考核。如果太学生有亲戚当了朝廷要职,就可以直接成为国子生,不用参加考核、升迁和分配职务的考试,只需要参加公试和私试,科举考试的时候直接参加正式考试。
淳熙年间,朝廷还下令让学生们在课余时间练习射箭,根据射箭的水平来评定等级,这有点像公试和私试,也分别计算分数。自从南宋中兴以来,各地有户籍在太学的人,都可以参加考试补录。后来皇帝开始限制名额,规定各路州府根据解试最后考试人数来决定推荐名额,如果推荐的人数不够,就从一百个人里选六个到太学,称为“待补生”;那些在本地州学学习和游学的学生,一律禁止参加考试。
元丰年间旧的制度是,内舍生考核分为优等和中等,优等生可以再次参加舍试,如果再次考取优等,就称为“两优释褐”,考中的人可以直接授予京官的职务,担任学官。到了这个时候,朝廷规定先授予官职,然后才能回原籍,授予官职的人,恩典和待遇相当于进士第二名。以前考核的优等生名额是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现在增加到十分之一了。
话说光宗皇帝刚登基那会儿,考试制度规定考生得在省试考场外的别院考试。到了绍熙三年,礼部侍郎倪思建议恢复混补的办法,也就是把各个部门的考试合并起来,然后让两省和台谏官们一起讨论这事儿行不行。结果吏部尚书赵汝愚他们就一起上奏章说:“咱们国家现在大力提倡儒学,重视文化,京城和各地的学校都办得挺好,从庆历年间开始,文化就兴盛起来了。自从国家中兴以来,又在行都建了太学,在各郡都举行了考试,但是竞争激烈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忠诚老实的风气却越来越弱。升官发财全看考试的成绩,跟学校的教育没啥关系;德行和才能,全靠糊弄考官;那些只会雕琢文字的人,根本没想着好好学习;他们把学校当成旅馆,把老师当成路人;考试的月考成绩,全都是应付了事。现在我们建议重新选拔教官,给他们一定的权力;效仿古代的舍法来培养人才,利用大规模的考试来选拔人才;考完试之后统计人数,确定录取名额;争取明年,在太学进行考试。至于各州的教养、考试、推荐人才的办法,都得下发到地方去执行。” 结果这个建议最后不了了之了。四年后,皇帝下令国子监对中上等小学生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各州待补人员的名额,进行一次补录。
宁宗皇帝在庆元、嘉定年间,才开始实行两行混补的办法。于是增加了外舍生的名额,达到一千四百人;内舍生的考核也做了调整,不再和上舍的考试年份挂钩,按照八分制来评定优等生。又因为国子生员里有很多滥竽充数的,所以规定只有在职官员的子孙才能参加考试。嘉定十四年,皇帝下令,以后每有一百个待补名额,只录取三个人。按照以前的规定,从外舍生升到内舍生,虽然有校考,但必须通过公试才能升职。私试都是学官自己考的,而公试则是皇帝派人来考。到了这个时候,每年年底允许从外舍生中选拔成绩最好的一个人升到内舍。
理宗皇帝又恢复了只录取六个人的制度。绍定二年,有一些从外地来参加考试的待补生,竟然有人卖考卷作弊。于是皇帝下令,让录取的人中选拔两个朝保官来负责批改试卷和印发试卷,同时命令州郡长官要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仔细比对字迹,确认没有伪造才允许他们参加考试登记;如果发现作弊,就严惩不贷,连带负责保荐的官员也要受罚。五年后,因为省试落榜的考生和待补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请托贿赂的情况,学官在评卷时也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所以皇帝下令,以后两学府的补试都由朝廷临时派人来负责,直接安排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的费用,都由国子监按照学官的标准来提供。没过多久,监察御史何处久又上奏说:“应该恢复旧制,在武学和宗学进行补试,并且在两学的大院里排好日子进行考试,如果考官和考生有亲戚关系,就按照回避制度执行。而且现在考生的试卷很多,考官却很少,考试时间又紧迫,经费也不够。”于是朝廷增加了考试经费,又增加了五个考官。宝祐元年,朝廷又下令分路录取补试考生,避免远方考生舟车劳顿和京城过于拥挤。三年后,考试又恢复在京城举行。
度宗皇帝在咸淳二年正月,到太学祭祀孔子,仪式结束后,对三学(国子学、武学、宗学)的学生们表示恩典:前廊的学生免去省试,内舍、上舍以及已经免去省试的学生可以升等;起居学生可以免试一次,曾经两次参加皇帝巡幸太学的学生可以补任州文学,如果他们愿意留在太学继续学习也可以。对于籍贯在外地的学生,因为路途遥远无法及时赶来参加起居考试的,三学都申请给予一次免试的机会,皇帝也特别批准了。凡是升舍在皇帝巡幸太学之前的学生,才能申请享受这个恩典。七年正月,因为寿和圣福皇太后两度尊号加封,皇帝再次对三学表示恩典,在斋的学生都特别免除一次赴省考试。九年,外舍生晏泰亨以七分三氂(古代考试分数单位)的成绩请求被评为第三优等,朝廷没有批准,于是下令严格执行学规,以后只有达到八分的成绩才能评选年度三名优等生,如果只有一个人达到八分,那么按照次优、三优的标准评选,也必须至少少两三氂才能申请特批,这样才能避免学规被完全废除,预计最多也只会有一人获得特批。
说白了,就是学习法律的事儿。一开始,国家刚建立的时候就设立了博士,专门负责教法律。到了熙宁六年,才在国子监正式开设律学,招了四个教授。凡是做了官的,还有参加科举考试的举人都可以去上学,每个人住一间屋子。参加科举考试的举人得有两位官员担保才能入学,先听课学习,然后再考试补录。
学习断案,考试就出一道案子,每道案子要列出五条或者七条相关的法律条文;学习律令,就考五道大义题,考及格了才能领到伙食费。每个月都要进行一次公开考试和三次小考,考试方法跟补录考试差不多。朝廷要是新颁布了什么条令,刑部就会立刻送到律学来。要是犯了错,被降级到殿试的,就罚点钱,算是丢人,其他的都按太学的规矩来,而且允许官员住在学校外面。
后来又加了个学正的职位,那些精通法律、符合条件、正在等待选拔的人,可以直接免试当官,让他们兼任学正,每个月的俸禄按照他们原来官职的等级来发。之后又让一个教授兼管学校的日常事务,晚饭也按照太学的标准来发放。元丰六年,采纳了国子司业朱服的建议,在学校学习的官员,要是律法和断案考试都考得好,就可以直接参加吏部的考试,然后授予官职;太学生如果也能学习律法,并且在公开考试中考第一,或者小考考到第二名,都有奖励。
政和年间,朝廷下令,博士和学正的职位要按照大理寺官员的任免程序来进行,不许用那些没有官场经历的人,也不许走后门。学生犯错,就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来惩罚;要是屡教不改,就把他们的履历或者补录文书上记上,以后参加选拔考试的时候,这就算作是缺点。
建炎三年,朝廷又开设了明法科考试,允许预先被推荐的进士参加考试。到了绍兴元年,刑法科也恢复了。考试题目都是一些假案,评分标准是把五十五分算作十分,根据得分来定等级:五分以上是第二等下,四分半以上是第三等上,四分以上是第三等中。考试的考官都是以前参加过考试的人。
绍兴五年,有个叫李洪的,以前考刑法科考中了第二等,朝廷想给他升官,但是中书省不同意。赵鼎说:“古代用刑法来辅助教化,应该大力提倡奖励。”高宗皇帝说:“刑名之学已经废弃很久了,如果不优待它,这门学问就要失传了。”最后还是按照之前的诏令,给李洪升了官。后来有人议论说,这样一来,那些只懂法律的人更容易考中,不用再兼顾经学,白身就能当官,反而比有官职的人更容易考上。于是朝廷规定,考试要考断案和刑名,全部通晓和大致通晓都按十分来算,断案得分达到五分,并且《刑统》的义理都通晓,就算合格。那些虽然义理都通晓,但断案得分不够的就不录取。而且以后考试还得兼顾经学。
绍兴十五年,朝廷取消了明法科,把它的名额并入了进士科,只有刑法科保留了下来。到了绍兴二十五年,四川路也开始参加刑法科的考试了。
淳熙七年,秘书郎李巘上奏说:“汉朝的时候,仪律令都放在理官那里,审理疑难案件的时候,一定要参考古代的解释。现在朝廷让学究们也学习律令,却取消了明法科;后来又恢复了明法科,却把它和三小经放在一起考。本来是想让经生们懂法,让法吏们懂经。可是现在考试只考断案和律义,断案稍微懂一点,律义即使写不出来,也能考中,所以法官很少有人懂经书。应该让学习大法的考生也学习经义,参考他们的优劣来决定取舍。”皇帝说:“古代的儒者,都是用儒家思想来断案的,如果用普通的官吏,一定会变得刻薄。”于是采纳了李巘的建议,下诏说,以后考试前三场考断案,每场三道题,第四场考大经义一道,小经义二道,第五场考《刑统》律义五道。
第二年,朝廷规定断案只考三场,每场一道题,每道题考十个刑名案例,和经义一起考,四十分以上合格,经义决定是否录取,律义决定等级高低。
南宋宁宗庆元三年的时候,有人提议取消法科考试中的经义考试,后来过了几年,又恢复了。
到了嘉定二年,一些官员上奏说:“法科考试本来是六场,后来加了一场经义考试,就变成了五场,其中还有一场是律义,断案的考试只有三场,这已经偏离了最初的考试目的了。而且,参加考试的都是些文人,他们轻视法学,只看经义考试的成绩来决定取舍,这是第一个问题。法科考试应该考察对宪法条文和法令的理解,考察对细微之处和错综复杂的理解能力,能够在数字中运用法律,在只言片语中判断是非曲直。但是,近几年考试的题目字数太多,故意刁难考生,一天时间只够抄写题目,哪有时间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呢?这是第二个问题。法科考试的考官,大多只是曾经做过法科丞或者评事的人,所以请托之风盛行,考官频繁更换,这是第三个问题。所以我们建议取消经义考试,恢复六场考试,其中五场是断案,一场是律义。考试题目字数可以减少一些,但是要选择精通法律的人来当考官,每人出五六道题,监考官或者主考官可以临时决定用哪几道题。这样,就能选拔到优秀的审判人才了。”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六年后,有人提议法科考试只考《刑统》,这就完全废除了经义考试,只注重法律条文了。于是皇帝下令恢复经义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尚书》、《论语》、《孟子》各一篇,以及《刑统》大义,一共五场考试。经义考试的题目,不必拘泥于刑名伦理之类的分类,目的是考察考生的预备知识和断案能力,决定他们的去留,经义考试的成绩决定高下,并且禁止贿赂考官。八年后,又取消了四川的类似法科考试。
一开始,参加法科考试的人,都会把写好的文章带进考场。理宗淳祐三年,朝廷下令刑部加强考场管理,考试的考官要选拔经验丰富的大理丞、正历任中外有声望的人,不能只用新科评事或者没有做过县令的人。考试的时候,要仿照省试和中书覆试的方法,用疑难案件来考察考生,看他们的判决是否明智公允,然后才能任命他们。当时的等级划分是:文法都通的为上等,直接任命为评事;文法粗通的为中等,任命为检法;不通的则被淘汰。
南宋度宗咸淳元年,朝廷加强了选拔刑法官的考试制度,考试题目跟以前绍兴年间的差不多。
八年后,因为参加法科考试的人太少了,朝廷特别下令简化考试题目,要求简洁严格,别用那些长篇大论。那些犯了错但想参加考试的人,只要查查相关的法律条文,除了那些涉及到故意犯罪、贪污受贿、以及其他死罪,并且已经被停职的,其他的轻罪犯,都可以让他们参加考试。如果有人已经参加过三次考试了,考完了三次,去部门参加审核,部门审核他的初试成绩,如果分数合格,不用再递交申请,直接外派到其他地方做个刑法狱官的差事,算是鼓励和提拔他们。按照规定,法科考试要达到八分才能录取,咸淳年间快结束的时候,有个考生只考了二分多一点,也破格录取了一个,让他去提刑司当检法官,算是开导鼓励一下。
一开始,皇室子弟的学校办得不太稳定。那些地位高的王爷,会在自己府里办个小学。他们的子孙,从八岁到十四岁都要上学,每天背诵二十个字。有些孩子后来当了官,也有一些通过考试升迁,但这些都不是常规的考试,都是特例。直到熙宁十年,才正式设立了《宗子试法》。那些祖上被免官的,或者父母已经当官的,可以在锁厅考试;那些祖上没有被免官的,可以在国子监考试。礼部会把他们的考卷分开评阅,录取比例是十取五,虽然考试的人很多,但最后录取的不会超过五十人。廷试也不跟进士一起考。那些四十岁了,考了很多次都没考上的,可以把他们的名字上报,直接录取。如果他们在外地做官,不想参加各地的考试,可以请假回国子监考试。
崇宁年间刚开始的时候,我(此处指原文作者,下同)二十五岁,参加了礼部的经义和律义考试,合格了,被分到二等,列入进士榜,授予三班奉职的官职。那些考试没及格或者考试被淘汰的人,就在礼部学习律法,朝廷也会格外开恩,让他们借调到三班的职位,但这事儿没正式下文。后来,在两京都设立了敦宗院,每个院都设有大、小学教授,还制定了考试选拔的办法,跟熙宁年间的规定差不多,考中了就能当官。如果被任命的官职是地方长官或者监察官,需要有两名官员推荐才行。后来又允许那些已经在任职的宗室子弟,在原职务上参加贡士考试。大观三年,有十二个宗室子弟通过考试获得了官职。宗学的官职,必须是宗室子弟中考取上舍及第并且有品行的人才能担任。
大观四年,皇帝下诏说:“宗室子弟升上舍不用参加殿试就授官,这跟熙宁年间的规定不一样。以后要按照贡士的办法,等殿试之后,考取上等和中等的人,在唱名那天再决定授予什么官职。”后来又规定,殿试考取上等的就赐予上舍及第,中等的就赐予出身,授予的官职各有不同。如果在宗学学习的人,得了重病或者家里老人需要人照顾,没有办法兼顾学习的,大宗正府会调查清楚情况,准许他们回家。宣和二年,朝廷取消了量试出官的办法。
绍兴二年,皇帝第一次在集英殿考查士子和宗室子弟。绍兴五年,朝廷恢复了南省的考试。绍兴十四年,在临安设立了宗学,学生一百名:大学生五十名,小学生四十名,教职人员每类五名。还设置了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各一名。在宗学学习的都是南宫、北宅的子孙,如果亲属贤良并且住得近,就另选馆职教授。起初,在行在(皇帝的行宫)参加国子监考试的宗室子弟,有官职的在七个人里取三个;没有官职的应试者,七个人里取四个;没有官职但父母亲属有官职的,只要文章和道理通顺就合格,人数不限;而那些在外地担任宫观、岳庙官职,在转运司参加考试的人,录取名额跟进士考试一样多。绍兴十五年,命令各路宗室子弟,愿意到行在参加考试的,按照熙宁年间的旧制,跟国子监一起考试;不愿意的,就按照崇宁年间通用的贡举办法考试,这是为了优待皇族。
宋孝宗当了皇帝以后,所有宗室子弟,不管亲疏远近、人数多少,只要曾经两次通过文解试的,都可以直接参加廷试。那些稍微懂点儿文墨的,也能参加恩科考试。考经的人考两道经义题,考赋的人各写一首诗和一首赋,考论的人写一篇论说文。考试还规定,年龄必须在25岁以上,合格的,第一名授予承节郎,其余的授予承信郎。那些曾经在地方考过省试的人,可以免去这次考试,直接享受恩典。四川的宗室子弟,则在安抚制置司参加考试。就这样,一下子有上千人当上了官。
隆兴元年,朝廷又下诏,那些在量试中没考中的,年龄在四十岁以上的,补授承信郎,三年后才能上任;其他人则可以在以后的科举考试中再次尝试。四月,皇上在御射殿召见省试第一名,赐予同进士出身;第二、第三名授予保义郎;其余四十人授予承节郎,七人授予承信郎。凡是在宗室锁厅考试中考取功名的,京官可以提升一级,选人则按照资历依次提升;那些没有官职参加考试考取功名的,授予修职郎;濮王、秀王的后代子孙中,考取进士的,还可以额外提升一级。
乾道五年,朝廷允许宗室子弟中的职事随侍人员参加国子监的考试。六年,一些大臣上奏说:“神宗朝开始设立教养和选拔宗室子弟的制度。从保义郎到秉义郎,锁厅考试及格的,都能得到京官的职位,在末等科举考试中也能升一级,参加考试的也不需要经过量试直接授官,这是为了优待皇族,不和普通百姓一样对待。但是以前学习的人少,近几年优秀的人多了,有的在众多士子中名列前茅,有的考取进士,几乎和普通士子一样优秀;但是入仕的人越来越多,不知道怎么裁减和限制,这也不是公平公正的做法。”于是礼部请求,对于那些在锁厅考试中及格的人,以前是在原官职上提升两级,从现在开始,只按照原有的资历改授官职,其余的按照旧制度执行。十二年,右正言胡卫建议:“从现在开始,宗室子弟参加监试,没有官职参加考试的,按照锁厅考试的比例,录取人数为七取二;省试则按照录取人数的比例录取,并以此作为定额。”皇上同意了他的建议。
南宋宁宗嘉定四年,锁厅(应该是个家族或机构名称)有人参加了科举考试,省试考了第一名,殿试之后授官,而且还破格提升了一级。九年后,宫学并入宗学(宗庙学校),教授的职称也改成了博士和宗谕。十四年,又下令让宫学附近的人家子弟也可以参加宗学的考试,考中的可以成为宗学的正式学生;十五岁以下的孩子,可以参加小学的考试。还重新设置了诸王宫中的大小学校的教授。宗学的考试按照太学的标准录取,每次考试都附在国子监的考试一起进行,但是考题不一样。
理宗宝庆二年,锁厅的宗子(家族子弟)考了第一名,这个人叫什么名字呢,书上写着叫若搢,他精通《春秋》,学问非常出色,所以被授予保义郎的官职,还破格赐予同进士出身,并且更换了修职郎的官职。端平元年,下令锁厅的宗子参加科举考试,那些在外地或者寄居在外,或者正在做官随侍在皇帝身边,或者住在京城参加考试的人,都要由当地有身份的人作保,国子监要查验他们的宗子身份、名字和年龄,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还要在考卷上写明保人的官职和姓名,防止作假。淳祐二年,设立了内小学,设置了两个教授的职位,选拔宗子入学。宝祐元年五月,特授和正授的进士出身的宗子必晄等两人被授予保义郎,若瑰等二十九人被授予承节郎。圣旨说:“必晄等人通过考试和选拔,都补授了六品以下的官职,这是为了鼓励他们学习,并引导他们走向仕途。但是不要因此而骄傲自满。”
度宗咸淳元年,锁厅的宗子两次请求参加科举考试,赶上了皇帝即位的大赦,所以一起参加了考试。那些曾经参加过复试,并且文理通顺的人,按照规定提升等级;文理不通或者没有参加过复试的人就不提升;考了第五等的人,特别允许免除铨选直接授官。九年后,规定所有没有官职的宗子参加考试,如果是小孩子就用乳名登记,长大后就用学名。有一次,有个宗子参加漕司的考试,前后用了两个乳名和学名的证明文件,这引起了很大的问题。所以,朝廷下令漕司要同时索取乳名和学名的证明文件,才能允许参加考试,以此来杜绝作弊行为。
话说以前啊,武举和武选的事儿,咸平年间就让两制、馆阁那些人好好研究一下入官的资历顺序,结果也没弄完。到了仁宗朝,打算建个武学,后来又黄了。天圣八年,皇帝亲自考了十二个武举,先看看他们骑射怎么样,再考试,考试成绩决定去留,骑射水平决定高低。
熙宁五年,枢密院说要在武成王庙建个武学,让韩缜那个尚书兵部郎中当校长,郭固那个内藏库副使当副校长,还拨了一万贯钱当伙食费。学生名额一百人,选懂兵法的文武官员当老师。没当过官的,或者靠关系进来的,或者平民百姓,得找京官担保才能入学,弓马技能达标才行,入学后学习各种兵法。老师们要整理历代用兵的成败经验,还有古代忠义的故事,拿来教育学生。想练练实战的,学校会安排兵员。在学校待三年,要考试,考得好有奖励,考不好的,再等一年再考。考试合格后,三班使臣、三路巡检、砦主这些职位空缺,以及经略司教队、差使这些职位,三年内没犯错,就能升到大使臣。如果有两省、待制或者本路钤辖以上的三个人推荐你当将领,就能兼任各卫将军,外放任职后,回来还能进环卫班。
考试前一年,武官路分都监、文官转运判官以上的官员,可以各推荐一个人免试入学。学生和应考的人加起来不能超过二百人。春秋两季各考一次,步射要射中一石三斗的靶子,马射要射中八斗的靶子,五箭要射中;或者武艺精湛,策略也很好,即使弓箭射得差点,学习成绩优秀,也评为优等,补上舍生,最多三十人。马射射中六斗,步射射中九斗,策论一篇,《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六韬》的解释十道题,答对五道题,补内舍生。马步射、马战都合格,策论答得好,品行好,就送到枢密院审查,然后试用;即使没合格,但是懂天文地理、懂阵法、有计谋,或者策论考试多次得优等,皇帝也可能任命为上舍生;武艺、策略都差的,就降为外舍生。
首先,枢密院搞了个《武举试法》,要是考策论答不上来,就改考兵书的含义。王安石上奏说:“咱们西北三路那些勇敢的义勇军,考得好的人都被录用了,皇上您还想在三路推广府界保甲法,那会武功的人已经够多了。前段时间,我们把那些只会死读书不懂道理的书生给刷掉了,现在武举考试又考兵书的含义,这不还是那些书生那一套吗?一点用都没有!古代那些厉害的将士,都是被安排在军队右翼的,是为了抵御外敌入侵用的,要他们死记硬背这些东西有啥用?” 所以,最后还是按照中书省的决定办。
武举考试,一开始在秘阁考策论和兵书,武艺则在殿前司考,殿试的时候,还要在皇宫里考骑射和策论。策论和武艺都考得好,就当右班殿直;武艺考得好,策论一般,就当三班奉职;再差一点就借职;最差的只能当三班差使,或者减免考年限。要是策论考得一般,但武艺考得好,就当奉职;再差一点就借职;再差一点就当三班差使,或者减免考年限;武艺考得最差的,就只能当三班差使。
过了八年,皇上又下令武举和文举进士一起考试,在贡院一起考,主要是为了防止那些进士考试没考好就改去考武举的,所以秘阁的考试就取消了。而且,因为《六韬》这本书本来就不是完整的,所以考试就只用《孙子兵法》和《吴子兵法》出题了。
公元1078年,也就是宋神宗元丰元年,朝廷制定了《大小使臣试弓马艺业出官法》,这可是个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啊!考试内容可不少,分等级打分。第一等,厉害着呢!步射要射中一石(一种重量单位)的靶子,十箭射三箭中;骑马射箭要射中七斗(一种重量单位)的靶子;还得掌握五种马上武艺;《孙子兵法》和《吴子兵法》的要义,十道题要答对七道;关于时局、边防的策论,要写五篇,而且文理要优美流畅;律令的要义,也要答对七道题。要是能做到这些,考得好,就能免除一些短期差役,还能提前升官!具体来说,五项以上合格的,免除短期差役,官职提前一年半;三项合格的,免除短期差役,官职提前半年;两项合格的,官职提前半年;一项合格的,官职提前三个月。
第二等和第三等的要求就相对低一些了,步射的距离和射中的箭数都减少了,骑射的靶子也小了,对兵法和律令的掌握程度也降低了。考试内容也相应减少,比如策论的数量减少了,对钱谷文书的了解程度也降低了。但即使是第三等,只要考得好,也能升官,只不过升官的时间和幅度有所不同。考试的时候,步射一次射两箭,马射一次射三箭,这些都是规定好的。到了元丰四年,律令的考试取消了;到了元丰七年,只考《孙子兵法》和《吴子兵法》的大义,第一等要答对四道题,第二等三道,第三等两道才算合格。
元祐四年,朝廷又下令,解试和省试要增加一道策论题。到了崇宁年间,各州都设立了武学,还制定了《考选升贡法》,这制度有点像儒学的考试制度。武艺超群,文章又写得好的,就像儒学考试中的上等生一样,每年都能被选拔出来做官;中等的就留在武学里,等殿试再决定。所有参加考试的使臣,都要去殿前司参加考试。各州的武士考试,不能和文士一起考。马射考试,射中三上垛(一种靶子),九斗为五分,八斗为四分,七斗为三分。九斗、八斗、七斗再上垛及一上垛,按分数计算。马射一中帖(一种计分方式)相当于两上垛,一中相当于两中帖。
以前啊,武举考试三年才考一次,考中的也就三十多个官,后来名额增加了,每考取三个人就提拔一个人到上舍(武学高级班),这样层层提拔,最后考中的人就多达一百多个,比文科录取人数多太多了。四年后,皇帝下令,以后武举考试考上上舍的,录取十个人为上等,四十人为中等,五十人为下等,都补充到武学内舍(武学正式班),人不够就空缺着,考不上等次的,就放在外舍(武学预备班)。总的来说,就是根据弓马和文章考试成绩来决定名次,比如弓马考都考第一,文章考一个第一一个中等,就按这个方法来排。以前州里的教谕(州学教官),必须由州都监(州军事长官)兼任,吏部选拔武举、武士上舍出身的人担任。
政和三年,因为学习武艺的人太多了,那些学习三年了还一次都没考中的,就取消他们的学籍了。宣和二年,尚书省说:“州县的武学都取消了,那些想来京城武学学习的人,请按照元丰年间的办法补考。以前,没入学直接推荐考试的人,在武学外舍附试,一共录取一百人,和上舍生一起参加考试。现在科举考试取消了,请按照元丰年间的办法推荐,年底到京城,免试补为外舍生,参加第二年的正式考试。春季选拔提拔和恩荫,按照大观年间的办法执行。”
靖康元年,皇帝下令,各路有武艺特长、懂兵法的人,州郡长官要礼送他们到京城,人数不限,皇上要亲自考试选拔任用他们。
建炎三年,皇帝下令,武举人先由兵部在殿前司检验弓马,然后在淮南转运司另设考场,加试《七书》义五道题和兵机策两道题。绍兴五年,皇帝在集英殿亲自考问武举进士,第二天考骑射,策论考得好的人,授予保义郎、承节郎、承信郎等官职,武艺不合格的,授予进义校尉。川陕宣抚司也对武艺合格的人进行类似的考试并授予官职。十二年,皇帝亲自考试,正式录取的人,策论考得好的是承节郎、承信郎、进义校尉;特别录取的人,是进义校尉,具体官职根据考绩有所不同。十六年,才开始建立武学。兵部上报了《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规定初次入学的人,步射弓箭的拉力是一石,如果公试或私下练习的步射和骑射都不合格,就不允许参加文章考试;射箭的标准从一石五斗到九斗,分为五个等级。
二十六年,皇帝发现武学衰败了,就跟辅臣们说:“文武本是一家,现在太学办起来了,武学却差不多荒废了,恐怕会埋没人才啊!”于是下令兵部参考典籍,制定新的武学制度。武学生要学习《七书》兵法,还要练习步兵、骑兵和射箭,分上、内、外三舍,每舍招收一百名学生,设博士一人,由有文官出身或武举考试成绩优异的人担任;设学谕一人,由武举考试中选拔出来的人担任。凡是补外舍的,先要几个人凑在一起进行私下考试,先考步射,用一百斤的弓,射不中就不许考《七书》义理;考中了,再像文科生一样考《七书》义理一道题。内舍生私下考试,程文三次考到优秀,骑射两次考到中等,公开考试又考到优秀,就可以把名字报上去,等待任命。考上舍的,考官要从应试者中录取三分之一,按十分制评分,优秀得一分,中等得二分,下等得七分,三年后和发解的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内舍生考上上舍,上舍考试合格,还要看他们的实际能力,两者都优秀的是上等,一个优秀一个中等或两个中等以及一个优秀一个不合格的是中等,一个中等一个不合格或两个不合格、一个优秀一个没考的是下等,只要不是犯了第三等以上的过错,品行好的,就可以报上去,等待任命。
二十七年,御试第一名赵应熊武艺超群,省试也是第一名,皇帝特地给他授予保义郎、阁门祗候的官职。二十九年,朝廷修订了武举考试入仕的资格;规定武举人从现在开始,根据在府监学习的年数免除考试。
孝宗隆兴元年御试,录取并正式任命了三十七人。殿中侍御史胡沂说:“唐朝的郭子仪,是通过武举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一开始被任命为右卫长史,后来历任振远、横塞、天德军使。建国初期,武举考试中选的人,都派到陕西去任职。还有武举考试中选的人,有的被派去山东捉贼,有的被派到边境三路,考察他们的能力,有的被派到经略司教导军队、准备差事,现在却大多被安排去做榷酤(专卖酒类的官吏)的事,这是选错了人,用错了人,用的人也发挥不出他们学习到的本事啊!建议根据近几年武举考试中选的人数,考察他们的才能和品德,给他们安排军职,让他们练习边防事务,熟悉军事,这才符合当初选拔他们的初衷啊!”
话说南宋乾道二年,中书舍人蒋芾也提了个建议,说那些通过武举考试的人,都应该直接安排到军队里去。皇上就问洪适怎么看,洪适回答说:“武举考试的人,是用笔墨应试的,直接混到普通士兵里不太合适啊。”皇上说:“那些已经多次担任过职务的人,可以安排他们担任将领和副将。” 这一年,皇上登基,大赦天下,还给武举进士们一些恩典,他们的排名和文科考试一样,第一名升一级,成为成忠郎,第二、第三名也享受同样的待遇。
乾道五年,兵部又提了个建议,说那些在外舍学习,并且考试成绩在榜上等的人,等满一年,如果私下考试四次都达到中等及以上,并且没有犯过三等以上的错误,或者考试成绩在中下等,再考一次达到中等,就可以升补为外舍生,参加正式考试。以前啊,除了射箭考试允许使用五等弓以外,步射和马射只能用三等及以下的弓,就算文章写得再好,弓马分数达不到要求,也进不了优等;现在呢,就允许他们像上舍生一样,不用分步射、马射、射亲,都可以用五等弓参加考试。
吏部又说:“武举考试分比试、发解、省试三场,现在都是按照条例用策论来决定名次,然后写上考生号,密封起来送到考场。现在武举考试,比试还是按照老方法,但是发解和省试这两场,我们建议按照文科考试的办法,考完后写上考生号,先报给皇上看,然后才能拆开公布成绩。”皇上同意了。之前皇上登基的时候,曾下令对武科学生进行恩典,那些升补为内舍生或在校学习五年,并且参加过公私考试的人,都让他们去参加省试。这一年廷试,武举考试也像文科一样发放黄牒,榜首赐武举及第,其他人赐武举出身。这一年,还颁布了新的武举考试法,规定四川的帅臣、宪、漕、知州军监以及寄居侍从以上官员,各推荐一名武士参加考试;兴元府、利阆金洋阶成西和凤州各推荐三名,从中挑选优秀者送到四川安抚司参加考试,考试流程和文科一样。
淳熙元年,有人提议说:武学外舍生(武科学校的旁听生)如果在校定考试中合格了,就让他们参加五等弓马的考试,成绩和程文(考试的策论)成绩一起评定,考到中上等的人,根据空缺的职位直接提升补缺,考得不太好的,就等下次考试考好了再提升补缺。皇上同意了这个建议。皇上在御幄殿(皇上的寝宫)里,召见这些考生,宣读他们的名字,让他们当场展示武艺。
两年后,因为武科考试授官的办法跟文科不一样,皇上就下令说:以后武科考试第一名补任秉义郎,可以到各部门参与议事,地位在机宜官(掌管机要事务的官员)之上;第二、第三名补任保义郎,到各路帅司(各地的军事指挥机构)当准备将领,等轮换回来后,再提升为忠翊郎;第四、第五名补任承节郎,到各路兵马监押部门当监押,等轮换回来后,再提升为保义郎;这些都仿照进士甲科的恩典。
四年后,文科状元按例要到馆职(翰林院等机构)任职,皇上也召见武举榜首,让他当阁门舍人(皇宫守卫官员)。五年后,皇上开始在武学(武科学校)设立国子监的额数,招收武臣的亲属;如果文臣的亲属也愿意来参加考试,也允许。七年后,皇上正式颁布了《武举绝伦并从军法》:凡是愿意从军的,殿试第一名与正将同级,第二、第三名与副将同级,殿试第五名及省试第一名,以及殿试第六名以下的,都与准备将同级;从军以后,如果立了军功或者表现特别优秀,皇上会特别下旨提拔他们。皇上说:“武举考试本来是为了选拔将帅人才,现在前几名都去从军了,就以七年为限,这样他们长期在军队里,就能熟悉军政事务,将来可以委以重任。”八年后,皇上命令对特奏名(直接奏报皇上任命)补官的人,简化考核程序,有所区别对待。九年后,有人认为从军的人,大多是只想混日子,不愿意认真打仗。皇上就下令说:以后,办事认真勤快的,由主帅保荐提拔;懒惰懈怠的,就按律处罚。
光宗绍熙元年,武臣可以换取文职,南宋之前允许从军的人推荐三人入仕,绍兴年间规定敦武郎以下的军官可以由上级推荐两人入仕,考试内容是经义和诗赋。后来,太学(最高学府)的学生很多年都考不上进士,就纷纷去参加武举考试,后来干脆直接在锁厅(太学的一个部门)参加进士考试。凡是担任秉义郎或忠翊郎的,都可以换取京城的官职,恩典和第一名一样。后来,林颖秀上书说:“武士们放弃了弓箭,改学程文,穿着宽袍大袖,专门去考科举。武科考试本来是为了选拔勇猛有功之士,现在却选拔不到这样的人,只会让那些想走捷径的人获得爵位。”于是皇上就下令取消锁厅换试的办法。
南宋宁宗当皇帝后,恢复了武举考试制度。庆元五年,他下令两淮、京西、湖北等地效仿兵部和四川的办法,在各地的安抚司进行武举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再去行在(皇帝驻地)参加复试。考试分不同的项目,分别考核,录取十名为解额,五名为省额。
理宗当政的绍定元年,规定武举考试的进士和被举荐的人,只需要回避本地的官员就行,允许没有亲属关系的官员主持考试。如果考试合格,朝廷会另派官员复试。淳祐九年,因为北方军队多次南下,朝廷下令边境地区和邻近边境的地区一起进行武举考试,并且增加了录取名额,解额增加五名,省额增加两名。那一年,武举考试正榜第一名王时发本来是当兵的,担任殿前司左军统领,考中后,朝廷特地让他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并在官职前加上“同”字,表示特别的优待和鼓励。
度宗在位期间的咸淳六年,规定礼部贡院在武举进士考试中,每百名考生中录取十名待补的,在绝伦(特别优秀者)中每百名考生中录取十三名待补的。
算学方面,北宋崇宁三年才开始设立算学,学生名额是二百一十人,允许官员和普通百姓报考。考试科目包括《九章算术》、《周髀算经》以及一些假设的难题,还要考《海岛算经》、《孙子算经》、《五曹算经》、张丘建和夏侯阳的算法,以及历法、天文书等。除了这些必考科目外,还可以选择考一个小经,想考大经的也可以。考试制度和太学差不多,分公试、私试、三舍。上舍考试分三等,分别授予通仕、登仕、将仕郎的官职。大观四年,算学生被划归太史局,书学生被划归翰林书艺局,画学生被划归翰林图画局,医学生被划归太医局。
南宋绍兴年间初期,朝廷下令太史局进行考试补充人员,还招募民间人才。淳熙元年春天,太史局组织子弟们考试,考查他们对《崇天历》、《宣明历》、《大衍历》这三种历法的掌握情况,录取精通者。淳熙五年,考试科目改为《纪元历》;淳熙九年,改为《统元历》;淳熙十四年,又改为三年轮流考查《崇天历》、《纪元历》、《统元历》。绍熙二年,朝廷下令当年春天在太史局进行考试,要求考生掌握三种历法中的两种,或者至少精通一种,合格者都录取,因为当时太史局人员缺少。嘉定四年,规定太史局的学生必须参加考试合格后才能转正。
南宋理宗淳祐十二年,秘书省上奏说:“以前啊,太史局是归秘书省管的,现在考试选拔局里的学生,却绕过了秘书省,这不对啊!查查以前的规定,各局官员参加历算、天文、三式(占卜)考试,每年都要参加,考试成绩分等级,同等情况下,熟练程度高的排前面;熟练程度相同的,学习其他书籍多的排前面;学习书籍也相同的,占卜准确率高的排前面。在局里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学生,都可以参加考试。一年考历算一科,一年考天文和三式两科,每科只取一个人。所有跟天文计算相关的官员有空缺要考试选拔的,翰林天文官有空缺要考试选拔的,灵台郎想通过考试升职的,正名学生要考试《景祐新书》的,各局有空缺需要安排人选的,负责计时仪器的官员工作满五年要升职的,这些都得经过秘书省。各局官员的任免、升迁、考核等等,都要通过秘书省。现在他们都自己直接上报请求,完全违背了原来的意思。从现在开始,如果违反规定进行任免,或者没经过秘书省考试就上任的,中书省要上奏纠正,恢复旧制,严格执行考试制度。”皇帝批准了。
书学方面,学生要学习篆书、隶书、草书三种书体,要精通《说文解字》、《字说》、《尔雅》、《博雅》、《方言》这些书籍,还要懂《论语》、《孟子》的含义,想考取高等级的,就必须达到这些要求。篆书要以古文、大小篆为标准,隶书要以二王(王羲之、王献之)、欧(欧阳询)、虞(虞世南)、颜(颜真卿)、柳(柳公权)的真书为标准,草书要以章草、张芝的九种草书为标准。书法等级的评判标准是:字形方圆肥瘦适中,笔锋藏露得当,笔力遒劲,书风清雅古朴,不落俗套为上等;方笔中有圆笔之意,圆笔中有方笔之意,瘦而不枯,肥而不臃肿,各有特点者为中等;方笔写不出圆笔的感觉,肥笔写不出瘦笔的感觉,模仿古人笔画却不得其神韵,虽然字迹整齐好看,但也只能算下等。书学考试的升降制度和算学差不多,只是录取时会降低一个等级。书学设立和取消的时间,也和算学一样。
学画画,要学佛像、人物、山水、花鸟、树木、建筑, 老师会用《说文解字》、《尔雅》、《方言》、《释名》这些书来教。学《说文解字》主要是练练书法和篆书,学习字的读音和解释。其他的书就用问答的方式教学,看看学生能不能理解画里的意思。学生分两种,一种是文化水平高的,一种是文化水平一般的。他们住不同的宿舍。文化水平高的学生还要学习一部大部头的经书或者一部小部头的经书,文化水平一般的学生就读小部头的经书或者法律条文。考试的时候,主要看画得像不像,能不能把东西的神态、颜色、形状都画得栩栩如生,笔法高超简洁才是好画。升学考试、晋升和奖励都和以前一样。不过,文化水平一般的学生当官,只能从三班借职以下的三等官做起。
学医,一开始归太常寺管,到了神宗时候,才专门设立了主管和老师,招收三百个学生。教学分三个科目:方脉、针灸、外科。方脉科主要学《黄帝内经素问》、《难经》、《脉经》这些大部头的书,以及《巢氏病源》、《龙树论》、《千金翼方》这些小部头的书;针灸和外科就不用学《脉经》,要多学《三部针灸经》。每年春天考试,想参加考试的学生都可以报名。到了崇宁年间,医学院改归国子监管了,又设立了博士、正、录各四个职位,分科目教学,管理学生的行为规范。学生分上舍四十人,内舍六十人,外舍二百人,每个宿舍都设一个舍长。考试分三场:第一场考三本大部头书的重点,一共五道题;第二场,方脉科考脉象诊断、运气理论各两道题,针灸和外科考小部头书的重点三道题,运气理论两道题;第三场是模拟治疗,出三道题。考试成绩好的,可以当尚药局的医师,或者其他相应的官职;成绩一般的,就当医学院的博士、正、录,或者外州的医学教授。
宋朝绍兴年间,又重新设立了医学机构,让医师来管理。翰林医学院的医生们都要参加考试,考卷上有十二道经义题,答对六道就算合格。
到了乾道三年,翰林医学院被撤销了,只保留了御医相关的科室。后来干脆连科室都不设了,只保留医学科,让参加省级考试的人顺便考医学,太常寺负责这事儿。
淳熙十五年,规定所有想当医生的,不管有没有官职,都要先参加礼部组织的考试,先考脉诊,三道题,答对两道才能参加第二年的省级考试。省级考试考经义,三场考试,一共十二道题,答对五道就算合格。合格的考生中,每五个取一个补任医生,然后再次参加省级考试,才能升职。答对八道题的能进翰林医学院,答对六道的当个祗候。那些特补、荐补的都停了。绍熙二年,又重新设立了太医局,考试还是老规矩。省级考试一共三场,第一场就决定能不能继续考下去,考题内容跟墨义、大义之类的差不多。
以前道教职务没有考试,元丰三年才开始考试,考题是《道德经》、《灵宝度人经》、《南华真经》等等,还要考斋醮科仪和祝文朗读。政和年间,州县学里都另外设立了教导道教徒弟的地方。蔡攸上书建议了一个在各州府选拔道教官员的办法,说学习《黄帝内经》、《道德经》是基础,还要学习《庄子》、《列子》。各地的提学司要寻找精通道教经典的人,不管有没有官职,都要考核后上报。那些本来是读书人,后来改信道教的也可以。每条路上,都要从在职官员中选出两个有学问的人当干官,分别到各州府检查教学情况。《内经》、《道德经》要设博士讲授,《圣济总录》也要讲。道教徒弟考试及第,跟读书人一样。刚入官的,补任志士道职,发给褐色官服,那些技艺高超的,还可以得到额外奖励。如果道教徒弟的学业荒废,州府长官也要承担责任,考核不及格要受罚。陈州有个学生,改信道教,不到一个月,道教徒弟的人数就增加了很多,几乎和读书人一样多了。有个叫宋瑀的人,想改成道教徒弟,还献上了一篇《神霄玉清万寿宫雅》,就破格让他当了志士,等候殿试。因此,从州府长官以下,都根据情况受到了奖励,可见当时对道教的重视程度。宣和二年,道教学校被撤销了。
高宗在建炎年间刚开始当皇帝的时候,驻扎在扬州。当时正值用人之际,皇上考虑到很多读书人没办法到皇帝所在地参加考试,就下了一道圣旨:各地的提刑司要选派官员,到转运使的州府进行考试,由副使或者判官负责主持。河东路就近到京西转运司考试。国子监和开封府的考生就在留守司考试,由一位御史负责。国子监的考生如果想在本路考试,也可以。
过了两年,朝廷确定了考试的科目:诗赋、经义。第一场考诗赋,各一首;考经义,要考本经义三道题,《论语》、《孟子》各一道题;第二场考论一道;第三场考策三道。殿试也考策论,跟这差不多。从绍圣年间开始,考生们就不怎么学习诗赋了,到了现在才重新重视起来,于是就取消了《政和令》里禁止官员私下传授诗赋的规定。皇上又下了一道圣旨:落榜的进士,四十岁以上的,参加过六次礼部考试、八次省级考试的;五十岁以上的,参加过四次礼部考试、五次省级考试的,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可以少考一次;元符年间以前就参加过省级考试的,考过两次的不管年龄多大,考过一次的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的,各地的转运司和开封府要把他们的名字报上来,允许他们直接参加廷试。
那年秋天,全国各地的考生都聚集到皇帝所在地。皇上亲自在集英殿主持考试,把考生分成五个等级,赐予李易以下451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同出身的称号。第一名是左宣教郎,第二、第三名是左宣义郎,第四、第五名是左儒林郎。第一甲第六名往后都是左文林郎,第二甲都是左从事郎,第三甲往后都是左迪功郎。特奏名第一名跟第二甲的人一起,赐进士及第;第二、第三名赐同进士出身;其余的赐同进士出身。登仕郎、京府助教、州县文学、各州助教这几种职位的人,如果考中了,也给他们安排官职。四川、陕西、河北、京东地区,正奏名没有来参加考试的一百三个人,皇上特别开恩,直接在家里赐给他们官职。按照以前的规矩,廷试前十名的考卷,内侍先要呈给皇上,决定名次的高低。皇上说:“选拔人才一定要公平公正,怎么能凭自己的喜好来决定名次呢?从今以后,不要提前呈送考卷了!”
三年的时候,朝廷下诏说:那些参加省试(进士考试)没及格的考生,可以由漕运官员根据原来的推荐状上报省里,然后朝廷下令赐予他们进士出身。至于那些被推荐的人,就赐予他们下州文学的官职,并且让他们正式做官。左司谏唐煇就说了:“以前啊,省试是由六部尚书、翰林学士负责主考,侍郎、给事中副考,各级官员参与审核,馆职、学官负责检查,御史监督,所以才能做到公平公正,让大家心服口服。现在各地都搞类似的考试,却把权力全交给地方官员,这就滋生了各种弊端,滥竽充数的情况严重,士人们对此议论纷纷,根本达不到设立科举考试的初衷,所以我请求恢复礼部主考的旧制。”于是,各地类似的考试就取消了。到了四年,川陕两地的考试又恢复了原样。
绍兴元年,要祭祀明堂的时候,朝廷又下令恢复各地类似的考试,并规定要从地方官员中挑选有文化的人来负责这件事,还要认真挑选考官。于是,四川宣抚处置使张浚就利用这个机会,让川陕地区的举人,直接在当地州府考试。这时候,侯延庆又提议说:“现在战争不断,太学都停办了,学生们都散了,那些跟着朝廷四处奔波的官员,以及那些处理政务的官员,他们的亲属和门客,很多都无法参加乡试,所以应该制定一个应试的办法,让国子监的进士也能参加考试。”于是,朝廷就下令让转运司也负责考试。朝廷还下令说:“京畿、京东、河北、陕西、淮南地区的士子,如果迁移到东南地区,可以在他们居住的州府参加考试,另行录取。”
当时各地贡举的档案,很多都被战火毁掉了,于是朝廷下令,让转运司命令举人提供元符年以后的解试、升贡、户籍、祖上三代以及所学经籍的证明,交给礼部存档,以便查考。对于那些因为战乱而丢失了证明材料的举人,朝廷也给予了恩典,让他们可以找两位京官作保,由当地州府出具证明,再上报礼部存档。“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侍御史曾统建议说,选拔人才只考词赋,不用再考经义了,高宗皇帝也觉得,古今治乱兴衰都记载在史书里,那些考经义及格的人,大多都不懂史书,于是准备采纳他的建议。但是左仆射吕颐浩却说:“经义和词赋都是考察人的表达能力,应该像以前一样。”所以,这个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
第二年,皇上亲自下诏书,告诉考试的官员们,要重视那些敢于直言进谏的人,压制那些阿谀奉承的小人。这次考试,张九成排在第一,一共录取了二百五十九个人,凌景夏排第二。吕颐浩觉得凌景夏的考卷比张九成写得好,请求皇上把凌景夏排到第一。皇上说:“这些读书人刚参加考试,就要先区分他们的忠诚和奸邪,张九成的考卷,没有任何畏惧,应该让他排在第一。” 因为张九成在考试和策论中都得了第一名,皇上又额外给他升了一级官。当时有些考生的文章里用了皇上的名字,皇上说:“难道要用我的名字来妨碍别人考取功名吗?” 于是命令把这些文章按正常程序处理。皇上还下令,所有考中的人,都额外升一级。
以前规定,那些在偏远州郡参加考试的举人,必须先得到省一级以上官员的推荐才能参加考试。皇上曾经被封为蜀国公,那一年,蜀州的举人们因为皇上登基的恩典,直接去省里参加考试了,从此就以此为惯例。
五年后,皇上在南省主持进士考试,他告诫考官们:“要认真仔细地评判考卷,不要只看华丽的辞藻和漂亮的句式,而应该重视考生的学识渊博程度。那些关系到教化、对国家治理有益的文章,不要因为直言不讳而嫌弃。那些没有根据、胡乱发挥的文章,不要录取。” “举人的考试文章,允许引用古今各种儒家的观点,也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只要文章条理清晰、内容优美就合格。” 三月份,考试结果公布,汪应辰考中了第一名。一开始,考官们把一个叫黄中的官员评为第一名,皇上问了沈应求的意见,沈应求用沈遘和冯京的故事来回答皇上,皇上于是把汪应辰提拔为第一名,从此就成了惯例。
以前规定,考试初审之后,把考卷密封起来交给复审官复核,复审官可以根据初审结果,或者维持初审结果,或者修改初审结果,但不能另立等第。嘉祐年间废除了这个规定。到了现在,知制诰孙近上奏说:“如果按照旧的规定,那么考生的升降黜落,都掌握在复审官手里,初审和复审就成了摆设。我请求从现在开始,如果初审和复审都不合格,才能奏请皇上另立等第。” 谏议大夫赵霈请求采用《崇宁令》的规定,凡是相差两等、累及五人的情况,允许上奏请求更改,皇上同意了。那一年,四川和陕西的进士考试在宣抚司进行,如果特奏名,就由院里派官员负责,考试内容只有一道策论,礼部负责统计分数、决定录取名次和恩典,然后公布结果。
老规矩,要是你家在两千里之外当差的,那就算“满里子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的时候,跟考官有亲戚关系或者结婚了的,得回避,这叫“避亲”。要是你住在考官家,那就是“门客”,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参加考试,其他的不行。 有些人不老实,改了家谱,花钱走后门去别的地方考试,大家都很不满。
过了六年,朝廷下令,考试要回避的人,得由本地的最高长官、州长、县令担保,要是弄虚作假,一起受罚。第七年,朝廷下令,在京城工作的官员、负责赋税的官员,还有宗族子弟、参加考试的人,以及有官职的人,都要在京城参加国子监的考试。这是第一次正式安排考试科目,考词赋、经义。第八年,因为皇帝去平江府巡视,那些在临安、建康参加考试的人,可以免考一次。听说徽宗皇帝驾崩了,还没到服丧期,礼部就说:按照老规矩,因为皇帝驾崩了,要取消殿试,那么省试第一名就当状元,补任两个使职的官职。皇帝特地封他为左承事郎,从此就成了惯例。
第九年,因为陕西的考生长期在北方边境,理应优待,不用和四川的考生一起比较,所以让礼部另外安排录取名额。川陕两地分开考试,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的。这一年,因为科举考试和明堂祭祀都在同一年,国家财政困难,而且新进士等候上任通常要四五年,如果进士和荫官同时安排差遣,很不方便,所以考试时间延长了一年,恢复到以前的制度。第十年的,朝廷下令各州按照规定送考生来参加考试,十二年正月省试,三月殿试,以后都按照这个规矩来。
第十三年的,国子监司业高閌说:“选拔人才应该重视经学,建议考试三场,以《经》、《论语》、《孟子》义理各一题为首,诗赋各一题次之,子史论一题、时务策一题又次之,这样才像古代的考试方法。而且《春秋》的考试题目应该从正经的经文中出题。” 他的建议都被采纳了。最初设立同文馆考试,凡是在京城参加考试,而且离家乡超过一千里的,都可以参加国子监的考试。第十五年,凡是特地奏报,赐予进士出身的人,以前京府助教的官职现在改成了将仕郎。这一年,开始按照汴京旧制,正式录取和特恩录取的人,分别在两天公布名单。第十七年,再次禁止考试文章完全抄袭本朝文集或歌颂文章以及佛经语句的,一律不录取。
话说十八年的时候,因为浙江漕运的举人中,有些有权势的人家行贿,或者假借名义滥竽充数,皇上就下令让官府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大家举报这种行为。
十九年,皇上又下了一道圣旨,说:从现在开始,乡试和贡试的举人,要在考试前一年,由州、郡、县的官吏把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名单登记造册,第二年春天,县里上报州,州里再上报学府,仔细核实他们的推荐人和担保人,参加乡饮酒礼,然后才能送到考场。那些到了考试时间才来报名、提交担保书的人,一律不接受。从神宗朝开始,程颢、程颐的理学在洛阳兴起,全国各地的人都向他们学习,到了南宋中兴时期,理学在东南地区尤其兴盛,科举考试的文章也开始逐渐采用程颐的观点。
但是,谏官陈公辅上疏弹劾程颐的学说,请求皇上禁止;秦桧当政后,更是指责程颐的学说为“专门之学”,侍御史汪勃请求朝廷责令有关部门,凡是使用专门曲解经义的学说,都要黜落;中丞曹筠也请求淘汰那些使用程颐学说的考生;这些请求都被朝廷采纳了。
二十一年,殿试录取的正榜进士有四百人,特奏名进士有五百三十一人。自中兴以来,人才选拔达到了鼎盛时期。
二十二年,因为当时读书人大多学习《周礼》和《礼记》,而其他经书却很少有人问津,朝廷担心这些经典会逐渐被废弃,于是下令各州郡招募精通《周礼》和《礼记》的人,让他们在学校里讲学,并要求考官在考试中对这些经典给予优待和鼓励。以前各州都在八月选定日子考试,有些考生赶着参加好几个州的考试。二十四年,朝廷才统一了考试时间,规定所有州府都用中秋节考试,只有四川用春季的末尾,其他州府则大多用仲秋。
当初,秦桧权倾朝野,他的儿子秦熺在廷试中考取第一名,秦桧却故意把他降为第二名。这一年,秦桧的孙子秦埙参加进士考试,省试和殿试都名列第一,他的姻亲曹冠等人也都考取了高位,后来秦埙的排名被降到了第三名。
二十五年,秦桧死了,皇上为了惩治秦桧的弊政,下令贡院按照旧例办事,凡是合格的举人,如果和权贵有亲戚关系,都要重新考试。皇上还取消了秦埙的进士出身,并且把曹冠等七人的官职降级,并在官名上加上“右”字,其余的人全部取消了考试资格。程颐和王安石的学说,几年来在朝中一直存在争议,赵鼎支持程颐,秦桧支持王安石。到了这个时候,皇上发布诏令,说以后不要拘泥于某一家之说,要追求最符合实际的道理。这样一来,对理学的禁锢才稍微有所缓解。
皇上以前说过,读书人以前不读史书,就用诗赋取巧。现在连经书都不读了,不出几年,经学就要荒废了!所以,在二十七年,皇上又下令恢复兼考经书的制度,就像十三年的时候那样。不过,第一场考试里,经义的题目数量减少了一道,如果有人《二礼》考得好,可以从其他经书的考试分数里补回来。那时候,考试科目就叫“四科”。
以前那些四川的考生,没考上进士的,都直接给个同进士出身的称号。皇上觉得,其中肯定有很优秀的人,不应该都一概而论,所以就让吏部宽限考试时间,等他们。结果呢,考试放榜,阎安中考了第二名,梁介考了第三名,都是四川来的,皇上特别高兴。二十九年,孙道夫在经筵上,狠狠批评了四川那种走后门的歪风邪气,建议所有四川考生都去礼部参加考试。皇上说:“以后考试,就派御史去监督吧!”孙道夫坚持己见,这事儿就交给了国子监。国子监祭酒杨椿说:“四川离朝廷几万里远,能指望考生们翻山越岭,冒着危险去考试吗?想要整治这种歪风,在四川当地考一次就够了!” 所以,皇上就下令,只有那些有能力去省城考试的官员、宾客才能去省城考试,其他的就不用去了。从那一年开始,四川的省级考试就开始由朝廷派官员来主持了。
一开始,省级考试第一名待遇特别好,比殿试第三名还好,直接给进士及第。后来,因为何耕在对策考试中得罪了秦桧,所以就改了规矩,四川省级考试第一名也直接给进士出身的称号。从那以后,四川考生就都去参加朝廷的考试了。 但是,如果皇上对策问不满意,那省级考试第一名的待遇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第二名和第三名就都算作第一甲,九名以上的就都算作第二甲。那一年,皇上还下令说:“四川等地的进士,路途遥远,赶不回来参加乡试的,可以在运司那边再考一次,然后再另外进行考核,最后再决定录取名额。”
话说公元1078年,礼部侍郎金安节站出来说了:“从熙宁年间到元丰年间,考试的经义和诗赋,一会儿重视一会儿不重视,变来变去的,根本没个章法。最近几次考试,那些专攻经义的人,写诗赋就做得不好,而那些专攻诗赋的人,又理解不了经义的深奥含义,都没法做到全面发展。更糟糕的是,考试科目都放在一起考,考题又太少,根本无法全面考察考生的才华和见识。结果那些死读书,只背诵注释的人反而容易考得好,而真正有学问的老前辈却常常落选。所以,我建议恢复科举考试的经义和诗赋两科,并且永久实行下去。”皇上听了他的建议,就同意了。这下子,考生们总算有了明确的目标,可以专心学习自己擅长的科目了。
后来,有人又提了个建议,说既然分成了两科,录取名额还没确定呢,应该按照国子监和各州的录取名额,按三比一的比例,经义科录取两个,诗赋科录取一个。省试的话,就根据历次省试的录取人数来确定名额再进行分配。皇上也同意了这个建议,但最后也没实行。
到了孝宗皇帝当政初期,皇上命令在行都考试的四川和广南的考生,可以参加两浙转运司的考试。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考试第一名被授予承事郎、签书诸州节度判官的官职;第二、三名是文林郎、两使职官;第四、五名是从事郎、初等职官;第六名到第四甲的考生都授予迪功郎、诸州司户簿尉的官职;第五甲的考生则留待选用。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皇上又下令,四川特奏名考试中,第一名赐予同学究出身,第二名到最后一名的考生,分别授予将仕郎、下州文学、诸州助教等官职。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殿试开始实行恩科考试,第一名授予宣义郎,第二名与第一名享受同样的待遇,第三名授予承事郎;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并文林郎,第二甲赐进士及第并从事郎,第三、第四甲进士出身,第五甲同进士出身;特奏名考试中,第一名赐进士出身,第二、三名赐同进士出身。
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朝廷改革了考试的推荐制度,规定文武官员推荐亲属参加考试的,除了亲生子女外,一律取消;在职官员参加考试的,除了监察御史以上级别的官员外,其余都不允许推荐。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朝廷又规定,各地的考试主考官必须隔一个郡县来选派,后来又规定必须经过三个郡县的审核才能正式上任,就是为了防止徇私舞弊。
皇上想让文人能骑马射箭,武将能读书写字,就下令讨论殿试的方法。淳熙二年,殿试结束后两天,皇上在御殿上,召集文官詹骙以下一百三十九人进行射箭考试。第二天,他又召集文科第五甲和特奏名的一百五十二人进行射箭考试。当天,进士们穿着朝服拿着笏板进殿行礼,然后换上戎装,每人发六支箭,弓箭不限,射箭的人个个精神抖擞,使出浑身解数,很多人都射中了靶子。皇上非常高兴。
一共射三箭,三箭都射中靶心为上等,第一名直接升一级,授予通判的官职,其余的依次升一级;射中两箭为中等,减免两年考核期;射中一箭或者一箭射中靶垛为下等,一任官职不再按顺序提升;前四甲全部射中靶心的,可以根据圣旨另行安排;第五甲射箭达到上等标准的,就记入黄甲(优等),其余的只升名次。特奏名五等的人,射箭合格的再根据文学水平评定,没射中的也赏赐绸缎。
四年后,皇上下令取消同文馆的考试。又下令省试的考官,同姓、异姓的亲戚朋友,都要像考场内官避亲一样,送到别院去。五年后,把阶州、成州、西和州、凤州的正奏名,按照特奏名五路的惯例,额外提升一级。六年后,皇上诏令特奏名的人,以后取三名升一级,放在第四等以前,其余的都并入第五等,那些最后一名靠纳贡钱财升官的人,只允许升一次,藩镇和五路以前升过级的,现在只升名次。后来又允许纳贡钱财升官三次,就成了制度。
话说十一年的时候,参加进士考试廷试,是不允许点灯的,最后一个交卷的直接就给淘汰了。以前啊,廷试到晚上是可以给蜡烛的,但是殿试的考场又深又暗,太阳都偏西了,蜡烛才拿出来。要是给了蜡烛,正榜第一名的就降到一甲最后一名;第五甲的,就排到本甲的最后一名;要是特奏名(就是皇帝钦点的)的,就降一级,第五等的,就只能当个摄助教(相当于实习老师)。在省考、国子监考试,还有两浙转运司的考试,都是禁止点灯的,其他地方的考试,一般都是到天亮才收卷。
十月的时候,太常博士倪思言提了个建议,他说:“现在的举人们太轻视史学了,现在那些写史的人,就只喜欢写汉朝和唐朝统一大业的事,对三国、六朝、五代这些时期,就觉得不是盛世,都不好意思提。但是,这些朝代的得失成败,军事上的成功与失败,战略策略的优劣,以及治理国家、安抚百姓的办法,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对国家很有帮助啊!所以请教春官(主管考试的官员):以后出考题的时候,要多从各种史书里出题,不要有什么忌讳;考试的时候,也要重视策论,不能只看第一场考试就决定取舍。” 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十四年的时候,殿试正榜第一名是王容。当时皇帝自己选拔人才,并不完全听从考试部门的意见。王容本来考的是第三名,但是皇帝觉得他好,直接把他提拔到第一名了。翰林学士洪迈就说了:“《贡举令》规定,赋的字数是三百六十个字,论的字数是五百个字。现在经义、论、策加起来,字数竟然能到三千字,赋一篇都快到六百字了!时间这么紧,大家都想着多写,写得又长又臭,怎么可能写得好?应该让大家按照规定的字数来写,这样才能写出好文章!”
朱熹老师曾经想改革考试制度,把学习内容按经、子、史、时务分成不同的年份学习。他在自己的私人意见里写道:“古代大学的教育,是以格物致知为首要目标,考核标准是九年后能融会贯通,知识牢固,不会忘记。现在,《乐经》丢了,《礼经》残缺不全,戴圣的《礼记》也不是正统的,还废除了一部分。经学的教育已经不完整了,而且学习经学的人,都只挑简单的学,难的就不学,只学皮毛,不求甚解。诸子百家的学说都源于圣人,史书记载了古今兴亡治乱的各种变化,这些都很重要,不能丢。但是学生怎么可能一下子都学完呢?如果把应该读的书按年份分配,让学生用三年时间掌握其中三四成。比如《易经》、《诗经》、《尚书》为一科,子年、午年考试;《周礼》、《仪礼》和戴圣的《礼记》为一科,卯年考试;《春秋》和《三传》为一科,酉年考试。每科考两道题,所有经学考试都加考《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各一道题。诸子百家分成四科,按年份考试。史书方面,《左传》、《国语》、《史记》、《汉书》为一科;《三国志》、《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旧唐书》、《新唐书》、《五代史》为一科。时务方面,律历、地理为一科,考试方法和经、子一样,每科考两道题。还要让学习经学的人坚持自己的学习方法,答题的人必须通晓经文,列举各种说法,然后给出自己的见解。考官出题必须符合原文,这样一来,学生都能通晓经史,并且能把所学用于实际。” 虽然他的建议没被采纳,但是天下人都传诵他的想法。
光宗皇帝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春试时间太早,天气还很冷,就推迟到二月初一。然后决定殿试在四月上旬举行。绍熙元年,继续进行射箭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奖赏布匹。旧的官员和避亲的举人一起考试。三年后,才开始分考场考试,杜绝假冒考试的情况,四川各地都这么做了。
南宋宁宗庆元二年,韩侂胄那家伙,又学秦桧那一套,说理学是假的,那些朝臣也跟着起哄,上奏章批判理学。刘德秀当时在省试考场,就建议把理学家的语录都给毁了。后来,主管考试的吏部尚书叶翥也上奏说:“现在的读书人,都迷信那些伪造的理学语录,还有《中庸》、《大学》这些书,他们歪曲解释书里的意思。叶适的《进卷》、陈傅良的《待遇集》,这些书现在读书人都争相传抄,考试就照着这些书写,根本不求甚解。所以,我建议太学和各州县的学校,每个月考试,把前三名的考卷都送到御史台去审查,太学每月审查一次,各路州县每季度审查一次。要是发现有人还死抱着那些旧的理学不放,就追究学校老师和主管教育官员的责任。” 从那以后,跟理学沾边的,考试基本都落选了。
四年后,因为考试都用那些套话、死模板,父子兄弟互相抄袭,导致天下读书人都不好好学习了。皇上就下令,六经考试出题,要从原文里挑出两段意思相近的,合在一起出一道题,这样就堵住了那些读书人抄书本、作假弊的歪门邪道。
到了嘉泰元年,起居舍人章良能给主考官提了三个问题:第一,压低词赋的分数太厉害了,分数压低不说,还故意把这些文章排在后面;第二,用《春秋》经义作答的太多了,很多考试都把这种答案排在前面;第三,国史、实录这些书不让老百姓私藏,只有那些高官子弟,才能偷偷看他们父母官的藏书,然后偷偷抄写。而主考官们却拿着这些书里的内容出考题,寒门子弟根本没机会看到这些书,自然也就答不上来。皇上就下令,以后考试,诗赋写得好就排前面,《春秋》经义答得特别好的才给高分,其他的就综合考虑。考策论的题目,一定要问得明白清楚。四年后,又下令规定:以后参加漕试的人,不管是不是符合考试规格,都要分考场,出不同的题目,这成了永久的规定。
开禧元年,皇上又下令:“礼部考试,三场考试都考得好的是最高等级,两场考得好的是中等,一场考得好的是较低等级,三场都考得不好的就是最低等级。不要因为一两个字就决定考生的命运。考卷排好顺序后,由主考官审核高下,这套考试方法就一直用下去吧。” 两年后,因为举人考试作弊现象太多,皇上就下令,各地的漕司、州府、军监,凡是推荐举人的,都要把合格考生的试卷和名字都报到礼部。等省试考完后,再把这些考卷送到御史台,让御史台和礼部官员一起核对字迹,还要让宫里的内侍一起监督,要是廷试的字迹跟省试的不一样,就取消他的考试资格。
以前有个规矩,秋季的贡举考试和春季的乡试,都另设考场,给那些要避亲的举人准备的。 要是跟考官是直系亲属(从儿子到孙子辈)或者大功以上的亲家,都要提前报备。不过,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中的叫天子门生,就算你爹妈是考官,也不用避讳。
嘉定元年,因为有大臣提议,朝廷下令,如果朝中官员的亲属参加廷试,就不用去当考官了。到了嘉定十二年,又规定国子监考试,禁止考生假冒宗族关系或者故意迁就服侍关系来避亲,违反规定的一定要处罚。
嘉定十五年,有个叫何淡言的秘书郎说:“现在主考官出题,硬生生把句子拆开,只看断章取义的部分,完全不顾文章的中心思想,把经文都弄得支离破碎。希望朝廷能改变这个坏习惯,让考生考注疏,辨别异同,明白文章的纲领,掌握文章的要点。” 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南宋理宗时期,官场越来越腐败。那些当官的出题马虎敷衍,要不就是带着偏见瞎说,彼此说法不一,互相矛盾;要不就是考试内容和实际情况严重脱节,搞得考生们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准备,有真才实学的人反而被淘汰了。录取的那些人本来就不怎么样,几年后又让他们当主考官,是非对错就更加颠倒了,当时人们把这种现象叫做“缪种流传”。 那些不学无术的人,只要会走关系,都能考中。当时举子考试的弊端主要有五种:一是考试作弊,二是换考卷,三是改名字,四是考卷带出考场,五是考卷被涂改或损坏。
到了宝庆二年,左谏议大夫朱端上奏了一份关于整顿考试风气的奏章。他说:“考场大门和中门的官吏,是整个考场最关键的人,一定要选派有能力、有担当的人来担任。考试当天,绝对不允许任何传递物品的行为。只要门禁严格了,那些作弊行为自然就会减少。考生晚上交卷,容易丢失,应该让封卷的官员亲自封好考卷,考生自己写好考号,投入卷箱。等所有考生都离开考场后,再打开卷箱,分类整理,然后送去誊录。第二天,把考场上的考生名单和人数报给御史台核对。考号的编排方法,第一位字可以相同,后两位字必须不同,以防止弄错。誊录人员要选择字迹工整的人来担任,不允许冒名顶替,要写上自己的姓名,然后报考场核实。对于那些考试作弊的人,要由临安府严厉查办。对于那些考官徇私舞弊的,允许台谏官员举报,依法严惩。另外,还要拨款奖励那些举报作弊、夹带、传递试题、冒名顶替的人。”皇上全部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且下令要认真挑选考官,不要再沿用旧的办法。
以前,每逢皇帝即位或举行大规模考试的年份,二月一日会下诏允许考生赴考,然后礼部会把这个消息通知到全国各地。到了现在,因为四川的考场改在二月二十一日开考,跟下诏的日子太接近了,所以就把下诏的日子改到了正月十五日。
绍定元年,有人举报考场作弊,好多考生的文章都一模一样,甚至连一个字都不差!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考官收了贿赂,要么偷偷给考生答案,要么直接把整篇文章都给考生,然后考生们互相抄袭;二是那些老学究靠卖文章为生,一个人抄十个人,十个人抄一百个人,考官根本没时间仔细检查。所以朝廷就下令礼部加强管理,提前三天公布考试题目,让考官们一起聚在一起核对考卷,只要发现雷同,就取消考试资格。如果还是有人作弊被发现,考官和监考官都要一起受罚。以前,省试的时候,朝廷会派一位主考官,两位副主考官,其中一位是台谏官(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门官员);还有好几个参详官,其中一位是监察御史。这样安排是为了监督考官,防止作弊。但是韩侂胄当权后,为了控制士人,又另外加派了一位副主考官,也是谏官,专门负责考试,不参与阅卷,参详官里也不再安排监察御史了。这样一来,考场纪律就非常严格,气氛也十分紧张。
嘉泰年间,又改名叫监考,但是作弊现象越来越严重,于是就制定了详细的考试流程和时间限制。到了现在,朝廷恢复了以前的制度,三位主考官中有一位是台谏官,十位参详官中有一位是御史,并且再次告诫考官要认真阅卷,如果时间不够用,可以延长考试时间。
第二年,大臣们又反映考官的问题:考试的题目不明确,导致考生们纷纷上书请求解释;经义考试没有分房间进行,导致很多考生的答案违背了经书的原意。于是朝廷就下令,考官必须明确说明词赋题目的意思,并且要分房间进行经义考试。以前廷试的时候,四川的考生总是到得最晚,每次都要延后考试时间。有人说:“四川考生爱钱,很多都用商船运送货物,所以耽误了时间。”从那以后,朝廷就规定四月上旬进行廷试,不再延后了。
第三年,大臣们又建议说:“学校和考场都应该禁止那些断章取义、歪曲原意的文章,还有《春秋经》那种跨年牵强附会的解释。考生的文章,应该以古代注释和前代儒者的解释为准,那些牵强附会、穿凿附会的文章应该取消考试资格。”
四年过去了,很多官员都在说科举考试的弊端很大,纷纷请求皇帝下令严厉约束漕运官员,认真挑选考官。如果某个地方经学很发达,那就多选些精通经学的考官;如果某个地方擅长赋诗,那就多选些擅长赋诗的考官。主考官一定要既懂经学又会写赋,才能胜任工作。如果监考官或副手不称职,就必须另选合适的人。还要让有关部门适当延长开封卷子的时间,这样才能仔细审查考卷,避免错过真正有才华的人。于是皇帝下令,让国子监和各郡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如有违反,就弹劾处罚。
一开始,四川的考试虽然归属制司管理,但监考官和考官一共十个人,只有大院和别院的监考官、主考官各一人是朝廷直接任命的,其余的都由制司挑选委派。安丙任职期间,除了朝廷任命的四个人之外,其余的都是临时从成都府尹那里找的。从这一年开始,恢复了以前朝廷直接任命四人的做法,其余的再由制司分派选拔。
那时候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越来越多,考卷堆积如山,像座大山一样。有关部门根本看不完,时间又紧迫,取舍之间难免会有遗漏或错误。因为考生是用真名报考的,有些人却用假名或别字,一个人甚至交了好几份考卷。考试又不禁止带书,还允许点蜡烛,福建、浙江等地还隔几天就考试,中间有一天休息时间,甚至第二天中午才交卷。这样一来,经义可以写两三篇,诗赋可以写五六篇。考中的举人的文章质量不高,考官们也累得够呛,疲于应付。很多中选的举人,是靠兄弟代考,或者转卖给同族,各种欺诈手段层出不穷,真假难辨。于是皇帝下令,各郡要加强防范,在考生交卷的时候,要让乡邻核实身份,严惩弄虚作假和包庇纵容的行为,科举考试的弊端才稍微减少了一些。
话说朝廷官员把考场和避亲举人(就是那些怕跟考官有亲戚关系的考生)锁在一个地方考试,这规矩是从绍熙年间分场考试开始的,穷苦读书人对此很害怕。因为避亲考试的录取比例是七选一,名额太少,大家都觉得很憋屈;而那些被朝廷派去当大院考官的官员,也担心会遇到自己的亲戚,所以都不愿意去当这个差事。
想想看,那些寒门子弟,千百个人里才能选出一个参加秋试,他们要从几千里外赶来省城考试,路上辛苦不说,到了省城,考官还要避亲。于是就出现了一些考生为了避免被认出亲戚而隐姓埋名,也有一些人因为焦虑、沮丧、旅途奔波而狼狈不堪地住在旅馆里,考生和考官互相抱怨,彼此像仇人一样。
后来有人提议说:“除了在大院收试之外,可以让那些参加漕举考试和等待补录国子监的学生,跟避亲的考生一起在别的考场考试,这样加起来也有好几百人了。人数多了,录取名额自然就宽裕了,寒门子弟就不会怨恨自己的亲戚了,朝廷官员也不用害怕被派去当考官了。”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但后来因为各地转运司用文书考试,出现了很多弄虚作假的情况,所以这个办法又取消了。
其实啊,对于那些有亲戚关系的考生,每百个人最终只录取一个人,对那些录取名额少的州县,就根据情况增加名额,这样大家都能安心在家乡考试,也不用再互相欺骗竞争了。所以临安、绍兴、温州、台州、福州、婺州、庆元府、处州、池州、袁州、潮州、兴化府以及四川各州府,一共增加了170个录取名额。没过多久,朝廷又下令,只允许那些符合条件的亲戚子孙和门客参加考试,并且要由朝廷任命的两名官员担保,和那些有官场关系的人分开考试,五十个人录取一个人。那些符合条件的亲戚子孙,如果人数不到五十个人,也录取一个人。凡是弄虚作假的,都要连同担保官员一起治罪。
最初,唐州和邓州曾经被金国占领,金国灭亡后,这两个州又收复了,朝廷下令这两个州的考生仍然在襄阳参加考试,只是改了个名字叫“考校”,目的是为了优待新归附的士子。以前,光州的录取名额是七个,渡江之后,光州成了边远地区,考生很少,所以就允许他们去邻州考试。淳熙年间,光州自己设立了考场,录取名额暂定为三个。到这时,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的时间,考生的数量比以前增加了十倍,所以朝廷下令恢复原来的录取名额,也就是七个。
1126年,科举考试的资格审查已经取消了,录取名额也增加了。朝廷下令让各州县加强防卫,每人只提交一份考卷。贡院也增加了考官。当时有人说:那些官员的门客、家眷、子孙,五十个人里才能取一个;临安府学三年来参加考试的人,七十个人里才能取一个;而且还规定了不同的考场,分别考试不同的科目,这太麻烦了!而且大部分考生除了学习赋诗和《诗经》外,很少学习其他经书,这使得录取变得很困难。所以,朝廷决定把考试科目合并,统一考试,录取比例改为六十取一;京学的在职学生224名,另行考试,不限科目,录取一名。
御史中丞李鸣复等人上书建议说:“御史台的官员担任主考官和副考官,既然他们负责考试,却不能有效地阻止作弊行为,所以请求恢复以前由御史台官员监考的制度。现在对考生携带作弊工具的禁令执行不严,形同虚设,请求悬赏鼓励举报,并挑选精明强干的巡按御史和八厢兵丁,加强巡逻,如有违反,就处罚相关官员。考试不认真,很多时候是因为点检官(负责收卷的官员)没有及时送交考卷,或者因为开考时间紧迫,考卷大量涌来,主考官来不及仔细批阅,导致人才被遗漏,所以请求在考场每个房间都安排专人监督,点检官要登记每天送交的考卷数量,逐日核对。考卷格式不要随意更改,要保持简单方便,点检官、副主考官的职责不要合并,请求恢复以前的制度,三场考试的考卷分别交给三个点检官、三个副主考官和三个主考官,这样才能仔细审核。考官互相考核经书和赋诗,未必都精通,所以请求事先确定考卷的数量,经书和赋诗各多少,就安排相应的考官,避免出现偏向。” 朝廷采纳了这些建议。
1227年,朝廷下令取消各种各样的考试资格审查。凡是郎官以上级别官员的幕僚、地方官的幕僚,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还有那些不方便回老家参加考试的游士,都可以到转运司统一考试。大家凭居住地的县衙开的证明,直接去转运司交卷子,跟乡试的流程一样。报名表上写清楚自己的籍贯,不管你是从哪儿来的,都统一叫做“寓试”,考试名额定为四十人。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五十人,那就临时向皇帝请示增加名额。 朝廷还取消了各路转运司和州府自己招收的国子监待补生,从第二年开始,这些人都可以到国子监参加统一考试。
因为考生实在太多了,朝廷就在礼部和临安转运司的考场之外,分别在绍兴和安吉设立了两个考场。朝廷会派官员提前赶到那里,统一时间开始考试,把各个路(地区)的考生分开考试。那些在京城考试的,不许点灯熬夜。这一年,朝廷丢掉了京西好几个州县,很多考生都搬到江陵和鄂州去了,所以朝廷就在江陵另外设立了一个贡院,专门给德安府、荆门军、归州、峡州、随州、郢州、均州、房州这京西七郡的考生考试,另外派官员统一考试,用这十二个郡的录取名额一起录取,算是给这些考生一些优待。
考试结束了,又有人想方设法地去国子监考试。那些官员为了自家孩子的利益,就偷偷地把他们塞到其他地方的考生名单里,利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互相拉拢,甚至明目张胆地收钱卖名额。
上面就下令通知所有官员和杂务部门:如果已经按照朝廷的规定审核通过,盖章签字,批文下发到国子监进行考试,那么就通知考生本人去国子监参加考试。一个姓氏的人组成一个担保小组,每个小组最多十个人,要明确规定处罚,官员要签字担保,互相监督担保,每个小组都要发放告示,才能允许提交试卷。伪造报名文书的官员要降职免职,或者一时疏忽看错,把人弄错地方的,可以自己主动承认错误,悔过一次。伪造报名文书被录取的人,必须在限期一个月内由担保官员或举人自首,举人被取消资格,担保官员免罪;超过期限还不自首的,就按照之前的规定处罚。
各种考试试卷,作弊的手段五花八门。因此,命令从两浙转运司和临安府挑选三十个办事员和胥吏,派一名到上级部门去,十名专门负责诗赋的试卷,其余的负责其他经书的试卷。每个人都负责自己管辖的试卷编号,在考试当晚,分别查找试卷,登记封存,不许弄混;另外再派一名官员把试卷编号登记在册,交给誊录人员抄写。这些簿册、名册和封存的试卷,都由专门的官员保管,不经过其他官员的手,也不允许抄写人员干预,以此来杜绝弊端。
两年后,我参加省试没考上,就跟那些去游学的读书人一样,跑到临安府去领个证明,然后去两浙转运司参加考试,希望能补录成太学生。 那些当官的就开始讨论了,说:“现在国子监的推荐制度太乱了,滥竽充数的情况太多了!有些当官的,硬把远亲说成近亲;有些互相勾结,互相推荐;有些是被权势逼迫、人情所困,不得不滥竽充数;有些觉得自己孩子没本事,就推荐同姓的优秀人才,好让自己沾光;还有些自己没啥真才实学,就钻研考试规则,想方设法弄个推荐名额,再转卖给同姓的人赚钱。以后啊,推荐的人必须由他们的主管官员出具证明,还要先得到主管官员的许可,并且还要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大家举报。如果有人冒名顶替,就处罚推荐的官员,降级;被推荐的人,取消考试资格;担保的官员也要一起受罚。专门让御史台负责查处,由中书省负责调查核实。”
关于那些世家大族子弟和门客参加的漕试,他们以前是六十个人取一个,虽然比其他地方宽松,但名额不定,大家心里没底,参加考试的人就少了。所以建议应该增加名额,让更多的人参加考试,然后从中选拔优秀的人才。 于是,就按照以前的规矩,允许大家参加考试,定额四十名,还是和以前一样,作为待补太学生;但是那些世家大族子弟、门客以及附带参加考试的,全部取消了。
淳祐元年(公元1241年),大臣们建议说:“自从恢复了各路漕试,全国的国子监考试和科举考试,免试举人加起来,人数不下千人。应该恢复漕试和胄试的避亲制度,让这些考生到别院考试,这样既能避免大院考试卷子太多,也能解决小院考试名额太少的问题。”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当时淮南地区各州郡年年有战乱,考生们无法按时参加乡试,而且漕司派出的考试官,路途也很难到达。
三年后(公元1243年),朝廷下令:淮东州郡的考生到镇江府参加秋季考试,淮西州郡的考生到建康府考试,蕲州、黄州、光州和安庆府的考生到江州考试。这三个考场每个都增加了两个考试官,其他的考试科目和录取名额,都按照各州原来的标准执行。这一年,两浙转运司的考试,最终参加考试的人数达到了五千人,朝廷特地增加了两个录取名额。虽然之后即使考试人数很多,也大多不再增加名额,但如果人数没有达到五千人,就还是按照原来的名额录取。至于别院考试,大部分考生和考试官之间确实存在亲戚关系或嫌隙。绍定年间,因为漕试和胄试没有亲戚关系可以避嫌的考生,也允许他们参加考试,有人说这是因为当时的执政大臣徇私枉法,照顾那些有权势的子弟。端平年间,考试又恢复到大院进行,这方便了寒门学子。到了淳祐元年,又再次恢复到别院考试,这导致那些本不需要避嫌的人也被迫去别院考试,天下士子无缘无故被分成两部分考试,这完全违背了设立别院考试的初衷。到了这个时候,朝廷按照端平年间的做法,把考试又恢复到大院了。
淳祐九年(公元1249年),大臣们又上奏说:“有些考生伪造文书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有的父亲或兄长去世了,就偷用他们的名字参加考试;有的同族人去世了,就冒用他们的名额参加考试。”于是朝廷下令,考生必须由本籍保人出具证明,详细登记姓名,先报礼部备案,各州张贴公布,如有违反者,允许举报抓捕,按照买卖功名罪论处。淳祐十二年(公元1252年),广南西路奏报说:“我们管辖的二十五个郡,在春官(礼部)选拔的考生很少,这是因为当地人比较质朴,无法与中原地区的考生竞争,请求参照两淮和荆襄地区,另行考试。”朝廷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从那时起,广南路就分成了东西两路。
宝祐二年,监察御史陈大方提议说:现在读书人的风气越来越差,科举考试中有很多弊端。我建议对参加初试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发给他一张通行证,就像官府印发的文书一样,上面写明考试年份、考生的姓名、籍贯和保荐官员的姓名。考生拿着这张通行证去礼部,礼部再在上面批注赴省考试的年份,由长官和次官共同签署。参加会试的考生也一样。如果将来有人免试,到殿试时也同样要办理这个手续。没有通行证就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考中后上任那天,要到吏部交回通行证,换取印发的文书。那些免试的人,也要按照这个办法,从他们原本应该参加考试的地方领取通行证。如果在省试或殿试中被选中,就把他们的通行证送到御史台审查,作为记录和核实信息的依据。考生有了这张通行证,可以作为凭证;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通行证进行核查。以前那些冒名顶替的人,自然就不会再敢冒充了。 从第二年开始,这个办法就正式实施了。
乡试、会试、殿试都有复试,但人才选拔仍然不够严格,有些滥竽充数的人混进了贡士名单,一些冒名顶替的人混进了考场,他们也躲不过本地的官吏。于是朝廷下令,今后本州要认真审查,必须追究同举人的连带责任;监学的考官也要追究主考官的责任,并要他们承担相应的罪责,才能放行。中书省复试时,凡是涉及到再次推荐的人,如果不是因为犯了其他罪名,都要先向各地的漕运部门报告,每逢朝廷选拔人才,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复试的考题,要由宰相决定,不允许都察院干预,并且每天轮换一位台谏官员在考场外面监考。
四年后,朝廷下令,所有在朝为官的人,除了宰相、侍从、台谏官员以外,从卿监、郎官到最低级的厘务官,都要上交自己祖上三代的家谱三份,并写明自己的罪状,交给尚书省、御史台和礼部,各部门都要建立档案,保存这些资料。以后他们的子孙如果考中、参加考试、入学或被任命为官,都要上报这些资料。以后从外地调到京城任职的官员,也要在到职后,按照上述方法上交家谱和资料。每逢武举考试,要根据朝廷规定的名额,在内阁的名单中挑选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以杜绝武举考试中冒名顶替的弊端。
1267年,也就是景定二年,朝廷规定考试的报考资格:宰相和他们的亲属,如果服丧期满,可以额外增加40个人参加考试;侍从、谏官、给事中、舍人,小功以上的亲属可以额外增加27人;卿监、郎官、秘书省官员、四总领,小功以上的亲属可以额外增加20人;寺监丞簿、学官、二令,大功以上的亲属可以额外增加15人;六院、四辖、省部门、史馆校勘、检阅,大功以上的亲属可以额外增加10人;临安府通判,大功以上的亲属可以额外增加8人;其他应该报考的子孙,仍然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
度宗皇帝刚即位的时候,发现考试作弊现象严重,很多都是因为州郡考场连续通宵点灯,甚至到第二天辰时巳时(早上7点到9点)还没结束考试。这种隔天考试的制度,本意是照顾那些文采欠佳的人,结果却反而害了那些有真才实学的考生。所以,朝廷决定恢复旧制,考试改为连续三天。当时各州郡因为参加乡试的考生人数很多,而录取名额却很少,从咸淳九年开始,就根据考生人数来决定录取比例,每200个人录取一个。由于考生人数众多,又增加了两个参详官和六个点检试卷的官员。 此外,因为大臣们反映科场作弊问题严重,所以让大院和别院的参详官、点检试卷官一起检查雷同卷子,监考官也专门负责查处雷同试卷,不再参与其他考卷的评阅。最终,朝廷取消了帘外检查雷同卷子的官员,国子监的雷同卷子检查官也一并取消了。
首先,以前乡试和贡试都没有复试这一环节。后来有人说乡试和贡试滥竽充数的情况太严重了,问题主要出在乡试和贡试上,于是就命令漕运官员和地方长官在乡试和贡试放榜之前,指派一些做过县尉、主簿或者幕僚的人专门负责复试。复试一天,出题考试,考得好的人就多给几天时间答卷。只要文章写得通顺,道理讲得清楚,一看就不是代笔的,就能通过;要是水平不行,就直接淘汰。如果后来省试也通不过,就要追究当初负责复试的漕运官员、地方长官和考官的责任。十年后,省试的时候,命令大院、别院的监考官在考生座位还没安排好之前,亲自监督安排座位,严禁书店伙计等人员进入考场,不许纵容考生离开座位,跑到走廊上互相传递答案。
成都那时候已经归顺朝廷了,殿试原本计划在五月初五举行,但是四川来的考生太少了,就推迟到五月底。又因为复试后上报到吏部的人数还很少,又推迟到六月初七。有大臣因为天气太热而请求推迟,皇上就下令在立秋后择日举行。结果七月初八,度宗皇帝驾崩了,殿试最终没有举行。新皇帝即位后,命令礼部讨论此事,翻阅以前的典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先例,既不能说是因为天气原因取消,也不能不参加廷试,所以就仿照召试馆职人员的办法来进行殿试。
新科进士以前有个聚会的传统,渡江后,礼部在贡院设立了聚会场所,皇上特地下令发放伙食费,唱名后的第三天大家就去参加。前三名可以自己选择同榜进士中比较优秀的人,分派不同的职务。朝见皇帝谢恩后,要拜谢黄甲(状元),仪式是在堂上铺设坐垫,状元和榜眼、探花相对而坐,都要行两次跪拜礼。拜谢完毕后,从榜上选出一位年纪最大的进士,状元要向他行礼;再选一位年纪最小的进士,让他向状元行礼。这样做是为了重视长幼有序,体现尊老爱幼的美德。
考试科目不固定,就是为了网罗天下有才能的人才,皇帝总是亲自主持考试。但是宋朝选拔人才,大多通过进士考试,而通过这个非常科考试应诏的人很少。只有召试馆职和后来的博学宏词科,才能选拔到正直敢言、有文采的官员。这些人有的来自山野,有的来自朝廷,有的来自州县,很多都得到了重用。太祖皇帝最初设立了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这三科,不限制之前的官职,不管是身穿黄袍的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可以应诏参加考试,考试内容是写三千字的对策,文章内容和道理都优秀才能被选中。
乾德初年,因为很多州县都没有人应诏,皇帝担心有关部门举荐人才的办法可能没有到位,所以下诏允许士子们直接到皇宫自荐。四年后,有关部门只举荐了一个“直言极谏”的人,一个“堪为师法”的人,皇帝召见陶谷等人进行策论考试,皇帝亲自在殿上监考,还给他们准备了文房四宝和座位,坐在殿的西边。结果考试的时候,他们的文章内容空泛,答非所问,皇帝就赐给他们酒席款待一番,然后打发他们走了。
开宝八年,皇帝下令各州考察老百姓中孝顺父母、勤劳耕作、有特殊才能或特殊行为、或者有文武才能的人,年龄在二十到五十岁之间,可以委以重任的,都要把他们的情况送到朝廷。如果真的没有人,也要如实上报。九年后,各州举荐了七百四十个孝顺父母、勤劳耕作或有才能的人,皇帝下令翰林学士李昉等人到礼部考试他们的才能,结果一个合格的都没有。而濮州却推荐了三百七十个孝悌的人,皇帝很惊讶这么多人,就召集他们到讲武殿考试,结果这些人都不符合诏令的要求。他们虽然自己说平时都练习过武艺,但是再次进行骑射考试时,都纷纷落马摔倒,乱了次序。皇帝就假装说:“这些人适合去当兵。”这些人就都哭喊着请求免除,最后都被打发走了。皇帝还下令弹劾有关部门滥竽充数的罪过。
公元997年,皇帝下令让学士、两省御史台五品以上官员、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员,在朝廷、地方官府和民间,各推荐一位贤良方正的人才。但是,那些正在担任转运使和在馆阁工作的,不能被推荐。那一年,考试的秘书丞查道等人,都只考到了第四等。到了公元1005年,又增加了几个考试科目,分别是:精通经史典籍并能教化百姓、才识兼备并能实际应用、武艺高强能保卫边疆、精通军事战略能运筹决胜、军事谋略远大能胜任边疆重任等等。皇帝下令让中书省和门下省考察这些人的才能,把名单报上来,然后皇帝亲自考试。从那以后,参加考试的人越来越多,但考到中高等的人却越来越少。
自太宗皇帝以来,凡是皇帝特旨召见考试的人,都在中书省学士舍人院考试,或者派专门的官员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诗、赋、论、颂、策、制诰,有的考三篇,有的考一篇,考中了就授予馆职。景德年间以后,只有被任命为知制诰的人,才需要考制诰,一共三道,每道一百五十字。在皇帝去泰山封禅和祭祀汾阴的时候,很多人通过献文参加考试而得到官职,这算是皇帝的特殊恩典吧。当时有人说:“汉朝选拔贤良方正的人,大多是因为发生战争或灾荒,所以要调查了解政治上的缺失。现在国家太平盛世,皇帝还去泰山封禅,哪里有什么政治上的缺失呢?为什么要搞这个考试呢?”于是,这个考试就取消了,吏部只保留了宏词、拔萃、平判等科,沿用以前的制度。
仁宗皇帝即位初期,下诏说:“我开辟了多条道路来广泛选拔天下人才,但是这个考试制度却很久没有设立了,是不是有很多有才能的人因此被遗漏了呢?那就重新设立这个考试吧!”于是,又增加了考试科目,分别是: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明于教化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详明吏理可使从政科、识洞韬略运筹帷幄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科,一共六个科目,用来考察朝廷和地方推荐的人以及主动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又设立了书判拔萃科,用来考察那些已经入选的人。还设立了高蹈丘园科、沉沦草泽科、茂材异等科,用来考察那些民间被推荐的人。考试的流程是:先把考卷上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审核后,再到秘阁考试,考中了,才能由皇帝亲自面试。
公元1066年,皇帝下令让宰相们推荐五位馆职官员。之前,英宗皇帝问中书省的官员说:“今年水灾这么严重,有人说这是因为朝廷不能提拔贤才造成的,这是怎么回事呢?”欧阳修回答说:“这几年提拔人才的路子太窄了,以前进入翰林院有三条路,现在堵上了两条。第一条是通过进士考试高中的;第二条是大官推荐;第三条是根据工作表现直接任命。以前,进士考试前五名都能参加馆职考试,第一名考中的人,十年内就能当上宰相,现在第一名得干两年才能参加考试,第二名以后的根本就没机会了,这条路就堵死了。以前,大臣推荐的人可以直接参加考试,现在只登记在册,等有空缺了才考试,这条路也堵死了。现在只有根据工作表现直接任命这一条路了,而且大部分都是年纪大、劳累生病的人。这就是我说的提拔人才的路子太窄了。”皇帝听了欧阳修的话,采纳了他的建议,所以才下令让宰相们推荐人才。
韩琦、曾公亮、赵概他们推荐了蔡延庆等二十个人,都让皇帝召见考试。宰相们觉得人太多了,觉得麻烦。皇帝说:“既然把推荐的权力交给你们了,只要是贤才,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先召见蔡延庆他们十个人考试,剩下的以后再说。”后来神宗皇帝认为进士考试的策论和制科考试差不多,就下令取消了进士考试。翰林院的考试也取消了诗赋的考核,改成策论考试。
公元1087年,也就是宋哲宗元祐二年,朝廷进行科举考试。考试流程是这样的:在正式考试的前一年,举荐官员要先把他们推荐的五十篇策论上交朝廷;到了第二年,考生再进行六篇论点的考试,还有一道皇帝亲自出的策问。其他的考试流程,比如召试、授官、以及恩赏,都和以前差不多。
这时,右正言刘安世站出来提意见了,他说:“咱们祖宗对馆职的官员,那可是相当重视的!他们把馆职看作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地方,用来磨炼他们的品德操守,让他们广泛阅读古今书籍,增长见识,还会给他们多发点俸禄,而且不用他们去处理政务。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他们的德行和才能,最终造就出名臣良相。可是最近几年,馆职的选拔越来越随便了,有的因为关系户,有的因为军功,有的因为善于敛财,有的因为权贵推荐,根本不经过考试就得到了馆职。这样一来,走后门的人多了,恐怕违背了祖宗的本意啊!我希望陛下能下令,让执政大臣仔细考察候选人的学识和品德,确认他们确实值得培养,再进行考试,没经过考试就别随便任命他们,这样才能让馆职的名声更重,真正有才能的人才能得到重用。”
三年后,朝廷终于发布诏令:“大臣推荐的馆职人选,要按照以前的规矩,进行考试和任命。但是,朝廷直接任命的,不在此限。”刘安世又上奏说:“祖宗时代,进入馆职的,很少有不经过考试的。只有那些德行和才能特别突出,政绩非常显著,或者多次担任使节,或者治理过重要的藩镇,朝廷为了表示优待,才会直接任命他们。现在您已经采纳了我的建议,恢复了旧制,却又说‘朝廷特除,不在此限’。这就意味着,不管人品才能高低,资历深浅,只要不是通过推荐,都可以直接任命。表面上看是改革了,但问题的根源还在。我希望效仿以前的规矩,只有那些地位和资历相当于转运使的人,才能直接任命,这样才能堵住侥幸之门,才能让馆职的选拔更加慎重。”
宋哲宗刚开始当皇帝的时候,就说:“科举考试的策论,应该谈谈当前的政事得失,进士考试的策论也可以这样。”所以他就下令取消了制科考试。
过了不久,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又上奏说:“现在进士考试只考经学,像诏书、章表、箴言、铭文、赦书、檄文、战报、训诫之类的文章,这些都是朝廷官员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而且现在这样考试也无法网罗到那些有才华的、不同寻常的人才。”
于是就改设了宏词科,每年允许进士及第的人去礼部参加考试。如果他们正在做官,就要先有人顶替他们的职位才能去考试,一般都是春闱考试的优等生(上舍生)参加,宏词科并没有独立的考场。考试内容包括章表、战报、檄文,要用骈俪文体;颂、箴铭、训诫、序记可以用古体或者骈俪文体,只有诏书和赦书不作为考试题目。考试一共两天,考四道题,虽然考试的人很多,但录取的不会超过五个人。考试成绩中等的就上报给三省复试,分成上等和中等两个等级,根据成绩给予不同的奖励;如果文章写得特别好,就会被推荐给皇帝,授予官职。
大观四年,皇帝又下诏说:“宏词科的考试规则还不完善,无法吸引有才华的人来参加考试,所以要改设词学兼茂科,每年附在贡士院考试,录取的人数不超过三人。”到了政和年间,录取人数增加到五人。这个考试取消了檄文,增加了制诰的考试,而且用历代史实来命题,考试及格就能得到馆职。宰相的亲属不能参加这个考试。
宣和年间,又取消了上舍生单独考试的制度,改成和进士一起在礼部参加考试。
绍兴元年,我刚恢复馆职参加考试。所有被召见的人都得在学士院考一门时务策,皇上亲自阅卷。不过那时候,校书郎大多不用考试,正字官考不考试则看情况。
第二年,皇上诏令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才,沿用旧制,尚书省、中书省的谏议大夫以上官员、御史中丞、学士、待制各举一人。所有应诏的人,都要先提交自己写的五十篇策论,两省的侍从官员会参考这些文章,把他们分成三等。等级中等及以上的人,会被召到秘阁考试,考六篇论述,考题出自《九经》《十七史》《七书》《国语》《荀子》《扬子法言》《管子》《文中子》这些书里。学士和两省官员负责考校,御史监考,考题四通以上算合格。然后又会根据考试结果分成五个等级,考入前四个等级的人,皇上会亲自面试。第三等相当于廷试第一名,第四等相当于廷试第三名,都赐予制科出身;第五等相当于廷试第四名,赐进士出身;没考上等级的,就安排做个小官,已经做官的,就升官或者提升职位。
绍兴七年,因为太阳出现异常,皇上又下令让内外侍从官员各举荐一位能直言极谏的人。那年冬天,吕祉举荐了选人胡铨,汪藻举荐了平民刘度,胡铨被任命为枢密院编修官,而刘度最终没被召见。从那以后,虽然皇上多次下诏,却没有人回应。
孝宗乾道二年,苗昌言上奏说:“国家刚建立的时候,曾经设立三科取士,真宗皇帝增加到六科,仁宗皇帝时期还允许平民百姓应诏,因此涌现了许多优秀人才。我建议参考之前的制度,隔年下诏,考试内容以经史为主,不用那些偏僻的注疏,恢复天圣年间的十科取士制度,拓宽推荐人才的途径,振奋那些多年来默默无闻的人才的士气。”于是皇上下令礼部召集馆职、学官们一起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注疏确实可以简化,但是科目的数量不必增加。天下有才之士,有的隐居山林,有的居住偏远,朝廷的官员不可能全都认识他们。”所以最后还是沿用了国初的制度,只让监司、守臣负责推荐人才。
话说,七年前,朝廷下令用制科考试选拔官员,规定要写六篇文章才能及格,后来又增加到五篇才算合格。考试的流程,比如匿名、誊写卷子什么的,都跟以前一样。可是考官们反映说,很多考生的文章根本答非所问,甚至有些人只写了两篇文章。皇帝一听,就赏赐了他们一些丝绸布匹,然后把这事儿给揭过去了,所有参加考试的官员也都免除了处罚。以前考试是六道题,一道明题一道暗题。当时考官出的题太偏僻了,根本没考到应试者想表达的意思。大臣们就建议,效仿天圣年间和元祐年间的做法,第一篇考经义,然后在《九经》、《诗经》、《孟子》的注疏或者子史的正文中杂出几道题,这样才能体现出重视经学的态度。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起初,制科考试选拔人才,必须是三年一次。到了第十一年的時候,皇帝下令说:“以后凡是符合条件可以参加考试的人,主管官员要直接报上他们的名字。”
第二年春天,有个叫李巘的大臣说:“选拔贤良之士,本来是为了征求他们的真知灼见来辅助国家治理,没听说过要考他们死记硬背的注疏学问。像晁错、董仲舒那样的人才,即使注疏背得不太熟,对治国理政又有什么影响呢?”皇帝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于是又取消了考注疏的规定。
高宗皇帝设立了博学宏词科,一共要写十二篇文章,内容包括制诰、诏表、露布、檄文、箴铭、记赞、颂序,还要在里面杂出六道题,分成三场考试,每场考试都要写一篇古体文和一篇今体文。逢到科举考试那年,除了那些因为被贬官、流放、赎罪或者犯了贪污罪的人,那些公卿大臣家的优秀子弟都可以参加考试。先要提交自己写的三篇文章,由学士院进行考核,选拔出优秀者参加考试,然后根据成绩分为三等。一等可以直接升官,选人可以改换官职,没有出身的人可以被授予进士及第,并且免除以后的考试,直接到馆里任职。二等可以少三年考核期,直接授予堂官职务,没有出身的人可以被授予进士出身;三等可以少两年考核期,没有出身的人可以被授予同进士出身,并且允许他们参加馆职的考试。南宋迁都之后,通过这个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很多都当上了宰相或者翰林学士。
嘉熙三年,朝廷里的大臣们建议说,这词科考试啊,本来就是替皇帝说话的,好久没招人了,都快荒废了。主要是因为考试太难了,所以学的人少。现在想除了原来的三年一次的博学宏词科考试外,再设立一个等级低的考试。考试只考文章辞藻,不考记忆和知识问答。考试分两场,想参加考试的人得先有官职,然后去礼部报名,提交自己的作品,就像考教官那样。每年都跟科举考试一起进行,只要合格就行,不用限制名额,考中的人就授予教授的官职。那些已经当了教官,或者在京城做官不愿意当教授的,京城官职就减轻他们的工作负担;新考中的人就按正常的官职晋升顺序来。以后北门、西掖、南宫这些地方的舍人,就从文章写得特别好的这些人里选拔。考试科目呢,就把“宏博”两个字去掉,就叫词学科好了。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不过到了淳祐年间,这个制度又取消了。到了景定二年,又恢复了嘉熙年间的制度。
一开始,朝廷内外很多学校的教官都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后来慢慢地改成由国子监从以前考试成绩优秀的人里选拔。熙宁八年,才开始设立教授考试制度,就是由舍人院出五道大义题进行考试。元丰七年,规定各州如果没有教官,地方长官就要把那些在任官员中合适的人选推荐上去,然后由监学官员审核,合格的就可以兼任教官。元祐年间,取消了考试制度,结果推荐的人就多了起来,于是朝廷下令必须有人举荐才能上报。绍圣初年,三省制定了新的规则,考中制科和进士考试前三名、礼部考试成绩前三名、府监广文馆第一名、太学上舍第一名,这些人都不用考试,直接任命。其他人就考两道经义大题,合格了就授予教官职务。元符年间,又增加了三经的考试内容。政和二年,大臣们又说,元丰年间考试招募了六十个学官,结果只录取了四个,而且都是有名望的人,所以大家都很服气。现在考试基本上是三个取一个,现在想改成十个取一个,让考试更严格一些。皇帝也同意了。从那以后,有时候用原来的方法,由中书省选拔任命;有时候又额外增加一些名额,让一些符合条件的人担任大州的教官,但是这些人并不实际去任职,所以这个制度也很快就被废除了。有时候又用元丰年间的考试方法,总之,考试制度变来变去,没有个定数。
话说南宋高宗刚上台那会儿,又恢复了教官的考试。到了绍兴年间,有人就开始讨论说:“想当老师,还自己毛遂自荐去考试,这不太合适吧!” 所以朝廷就取消了考试,改成朝廷自己选人。不过后来又恢复了考试,凡是有点身份的人,只要想参加考试,就得先准备好经义、诗、赋各三首,交给礼部审核,然后才能去参加省试,分两场考试。考上了,先当个各州的教官,然后再有机会进入国子监和太学。
到了绍兴十五年,按照国子监丞文浩的建议,考试内容改了,从《六经》里挑两部,每部出两道题,不限格式,只要写得通顺流畅,就合格。后来,四川的制置司也学着礼部的模式,在省试那年也搞个类似的考试,从嘉泰元年开始就这么干了。
以前啊,那些十五岁以下的小孩,只要能读懂经典,还能写诗作赋,州府就会把他们推荐到朝廷,然后皇帝亲自考试。这些被皇帝钦点的人,他们的官职和免除科举考试的资格,那都是没啥固定标准的。比如真宗景德二年,抚州的晏殊和 大名府的姜盖,就是因为小时候参加了皇帝的诗赋考试被看中。晏殊直接被赐予进士出身,姜盖则被赐予同进士出身。 后来皇帝又召见晏殊,让他写赋和论说,皇帝觉得他文采飞扬,就给他安排了个秘书正字的职位。 之后呢,这种童子试,时而取消,时而恢复。从仁宗当皇帝到北宋大观年间,这么多年,被赐予出身的也就二十个人。
绍兴二年,按照以前的规矩,皇帝要亲自考试童生。朱虎臣被召见,皇上赏赐了他官职和金腰带,对他特别宠爱。后来参加考试的童生,有的背诵经史子集,有的背诵皇帝写的诗文,有的背诵兵书,练习射箭。能不能得到官职,能不能免除考试,都得等考试结束后皇帝临时决定,没有固定的标准。
淳熙年间,王克勤第一个用写文章的方式参加考试。在内殿觐见皇帝时,孝宗皇帝很欣赏他的聪明才智,就授予他从事郎的官职,让他在秘阁读书。这时礼部上奏说:“咱们朝代里,那些以文章闻名的童生,比如杨亿、宋绶、晏殊、李淑,后来都成了贤明的宰相或有名的侍从。现在各郡县举荐人才,考察他们的才能,只不过是看看他们背诵得怎么样,应该提高一下选拔的标准。”
八年后,考试终于分成了三个等级:完全背诵《六经》、《孝经》、《论语》、《孟子》,并且能写文章,比如能写三道《六经》义,各一道《论语》、《孟子》义,或者一首赋,一首诗的,算作上等,可以得到额外恩赏;除了背诵之外,还能通晓一部经书的,算作中等,免除两次文章考试;只能够背诵《六经》、《论语》、《孟子》的,算作下等,免除一次文章考试。复试不合格的,赏赐布帛。宁宗嘉定十四年,规定每年录取三个人,在季春时节到宫里集合。先在国子监考试,然后由中书省复试,这成了永久的制度。理宗以后取消了这个考试科目,只有那些文章写得特别好的,才能被各郡县举荐。
考试科目设立之后,朝廷仍然担心不能网罗天下所有的人才,有些人可能会隐居不出,不屑于参加考试。所以常常命令州郡搜寻人才,而朝廷大臣也可以推荐人才。像治平年间的黄君俞,熙宁年间的王安国,元丰年间的程颐,元祐年间的陈师道,元符年间的徐积,都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熙宁三年,朝廷在各地搜寻那些品德高尚、受乡里推崇的人,一共找到了二十九个人。这些人到了京城后,被安排在太学学习,其中刘蒙以下二十二个人在舍人院参加考试,然后根据成绩授予不同的官职。这也足以说明,即使隐居的人才,最终也能被发现,这体现了盛世的景象。后来,应诏而来的人才很多不符合实际情况,朝廷也逐渐对这种方式感到厌倦了。
宋高宗皇帝很重视那些有才华却隐居不出的人,首先召见的就是平民谯定,之后又让尹焞这位隐士到宫里讲学。后来,皇上还给很多隐士送去很多礼物,比如王忠民、张志行、刘勉之、胡宪这些人,因为他们的忠诚、高尚品格和勤奋好学,皇上就给他们授予官职,让他们在自己的家乡当老师,或者赐予他们“处士”的称号来表彰他们。高宗这样做,是为了提倡清廉正直的品德,来改变当时社会上不好的风气。像徐庭筠、苏云卿这样坚持不出仕的人,世人都很敬佩他们。
宁宗庆元年间,蔡元定先生凭借着高深的学问,阐述了一代正统的学术思想。尤袤和杨万里两位先生都推荐他出来做官,但他因为生病推辞了,最后因为被诬陷为“伪学”而被贬官,最终郁郁而终,大家都为他感到惋惜。从理宗、度宗以后,国家的形势越来越糟糕,有才能的人都隐居起来,不再出来为国效力,再也没有听到什么类似的故事了。
从一开始就讲究用言论考察,用功绩来评判,三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来提升或贬黜官员,这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舜典》。司徒通过乡里的考察来选拔贤能之士,太宰则通过三年为周期的考核来评定官员的政绩,这些都详细记载在《周官》里。到了两汉以后,选拔官员的制度虽然有所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选拔贤才。总的来说,官员入仕要经过贡举考试,在职期间要接受铨选考核,任职期间还要接受考课评定。
但是,历代关于贡举考试的讨论一直不断,有人说:“选拔人才应该看德行,而不是只看文章。即使要看文章,也要注重文章的内涵,不要只看那些华丽辞藻的赋和论,而应该注重经义的学习。”关于铨选的讨论也很多,有人说:“按照年资和劳绩选人,虽然可以避免越级提拔,但也会造成贤能之士被埋没的现象;而通过推荐选拔人才,虽然能发现优秀人才,但也可能导致奸邪之徒钻空子。”关于考课的讨论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如果只看官员的文书,就会导致上下互相监督,形成不好的风气;如果只看名声和口碑,那权贵就会相互勾结,走后门。”所以,关于选官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各种观点都有。
宋朝初期沿袭唐朝的制度,贡举考试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进士和制科考试,其次是三学选补。铨选制度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升降官职和考核晋升。考课制度虽然很细致,但最重要的还是考核官员的文书和批阅。其他的像教官考试、武举考试、童子试,以及对隐逸之士的推荐、以及皇亲国戚和高官的子弟任职,还有偏远地区的官员选拔等等,这些琐碎的制度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在宋朝三百多年间不断变化,但最终都为国家选拔出了许多贤臣良将、优秀的文人和清廉的官员,人才辈出,达到了鼎盛时期。现在我收集整理了历代史书中记载的这些内容,将其归纳为六个方面:一曰科目;二曰学校试;三曰铨法;四曰补荫;五曰保任;六曰考课。力求简洁明了,条理清晰,编撰成《选举志》。
宋朝的考试科目包括进士、诸科和武举。除了常规的考试之外,还有制科考试和童子试,但进士考试选拔的人才最多。神宗皇帝曾经取消了诸科考试,改成以经义和诗赋来选拔人才,此后一直沿用,没有改变。自从仁宗皇帝下令在各郡县设立学校以后,到熙宁年间,学校制度日益完善,全国各地都设立了学校,国家的文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现在我将科目和学校制度分别写成一篇。
一开始啊,朝廷的礼部考试,科目可多了,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等,这些考试都在秋天报名,冬天到礼部集合,春天考试。考过了,名字就贴在尚书省的榜单上。
进士考试呢,要写诗、赋、论各一篇,策论五道题,还要默写《论语》十篇,解释《春秋》或者《礼记》的含义十条。九经考试,要默写一百二十篇,解释含义六十条;五经考试,默写八十篇,解释含义五十条;三礼考试,解释含义九十条;三传考试,解释含义一百一十条;开元礼和三史,各解释三百条。学究考试,《毛诗》解释含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和《孝经》一共十条,《周易》和《尚书》各二十五条。明法考试,解释律令四十条,考试方法和《毛诗》差不多。各种考试中间都会考经义,六科都通过才算合格,还要抽签问答律法,不过这个科目不算在内。州里的判官负责考进士,录事参军负责考其他科目。要是考官觉得考生不通经义,就会另选官员复试,判官则负责监督。考试用的纸张,都是长官盖了印才能发放。考试合格的,就按甲乙等排名,把考卷上写的经义,用朱笔标注“通”或“否”,监考官和主考官都要在下面签字。进士的考卷,其他科目的考卷和默写卷,都要和报名表一起交给礼部。要是考生得了重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作弊或者考试结果不真实的,监考官和主考官都要停职。要是收受贿赂,就要以枉法论处,由长官上报朝廷处理。
好家伙,这古代科举考试的规矩可真多!先说这“锁厅试”,就是说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得先把名字报上去,等上面批准了才能参加考试。考试的时候,大家得互相担保,不能有啥大逆不道的人,比如犯过重罪的亲戚,或者是不孝顺、不悌之类的,还有那些偷偷摸摸做买卖的,或者以前是和尚道士后来还俗的,统统不行。报名表上得写清楚你的年龄、参加过几次考试、考第几场、是哪个地方的,一个字都不能改。考试报名在冬天收,一个月就截止了。
快到考试的时候,主考官会先问问担保人,跟报名表上的内容核对一下,确认没问题才行。考试的时候,只有考词赋的才能带《切韵》《玉篇》这两本书,要是偷偷带别的书作弊,或者考试的时候互相串通答案,当场就取消考试资格!各州县的官吏推荐考生,得先查清楚他们的档案,看看人品怎么样;乡里推荐的,每十个人得互相担保,要是其中有人品行不好,大家一起都别想参加考试。以前啊,主考官去贡院考试之前,朝廷的大臣可以推荐一些有才华的人,叫“公荐”。但是太祖皇帝觉得这样容易徇私舞弊,就给禁了。
唐朝以后的明经科考试,其实就是考背书,看看你记的多不多,所以这个科考试的地位比较低,要是考不过,处罚还特别重。到了乾德元年,皇帝下令说:“以前的规定,考《九经》一次考不过就完事了,这不利于大家进步啊!以后可以考两次!”这一年,各州推荐的考生就多了起来。后来,就参照周显德年间的规定,制定了各州贡举的条例和处罚办法:进士考试,要是文章写得乱七八糟的,就往后推迟五次考试;其他科目的考试,第一次考试要是十个题答错十个,就往后推迟五次考试;第二次、第三次考试要是十个题答错十个,就往后推迟三次考试;一到三次考试,要是九个题答错,就往后推迟一次考试。推迟考试的次数,会用朱砂写在试卷上,然后送到中书省。
三年后,有个叫陶谷的人儿子考中了,皇帝说:“陶谷连儿子都教不好,怎么还能考中?”于是下令说:“当官的家里,有人考中的,礼部要登记姓名,然后复试!”从那以后,就专门派儒臣在中书省复试,合格了才能算考中。当时四川、湖北刚归顺朝廷,好多地方考生的试卷要来回送,路上还得管吃喝。开宝三年,皇帝下令礼部审查贡士,还有那些考了十五次,终于考完最后一轮的考生,一共一百六个人,就给他们赐予进士出身。这种特例录取,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五年的时候,礼部上报说通过考试的进士和各种科目的考生一共二十八个人,皇上亲自在讲武殿召见他们,但还没来得及进行正式的考试。
第二年,翰林学士李昉负责主考,录取了宋准以下十一个人。可是,进士武济川和《三传》科的刘睿,水平实在太差,回答问题也乱七八糟的,皇上把他们刷掉了。这武济川,还是李昉老乡呢!后来有人告状说李昉徇私舞弊,皇上就让人把所有落榜的考生名单都找出来,一共三百六十个人,皇上把他们都召见了一遍,从中挑选了一百九十五个人,加上之前录取的宋准等人,就在皇宫里给他们发纸笔,另行考试诗赋。皇上还任命殿中侍御史李莹等人当考官。最后,录取了进士二十六人,《五经》四人,《开元礼》七人,《三礼》三十八人,《三传》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学究十八人,明法五人,全部赐予及第,还赏赐了二十万钱用来办宴会庆祝。后来,李昉他们都被追究责任,受到了处罚。从此,殿试就成了常规制度。
皇上曾经跟身边的大臣说:“以前,考试的名额大多都被有权势的人家占去了,我现在亲自主持考试,彻底改变了这种坏现象!”八年的时候,皇上亲自考试,考的是王式等人,最后确定王嗣宗第一,王式第四。从那时起,殿试和省试的排名,才开始出现名次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当时江南地区还没平定,进士林松、雷说考试没通过,他们绕道回来,皇上也给了他们《三传》出身的资格。
宋太宗刚当上皇帝,就想振兴国家,提升人才,就跟大臣们说:“我想通过科举考试广泛地寻找优秀人才,不敢奢望十个里能选出五个,只要能选出一两个,也能为国家治理做出贡献了。”
太平兴国二年,皇上亲自在宫殿里主持复试,当场出了考试题目,诗词的平仄韵脚交替使用,考生们要按照顺序来写。然后,他让李昉和扈蒙把考卷按照优劣分成三等,最后选出了吕蒙正以下一百九十个人。两天后,又复试其他科目,录取了二百人。所有录取的人都被授予进士及第的称号。皇上还查看了之前的考试记录,发现有一百八十多个十次以上甚至十五次参加考试的考生,以及其他科目的考生,也都被授予了官职;《九经》考试中有七个人没通过,但因为他们年纪都比较大了,皇上也特别开恩,给了他们和《三传》考试及格的人一样的官职。总共录取了五百多人,皇上都赏赐了官服和笏板,并在开宝寺设宴款待他们,皇上还亲自作了两首诗赐给他们。甲等和乙等的进士以及《九经》考试及格的人,都被授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或者州通判之类的官职,其他及格的人也都根据成绩高低授予了比较好的官职。
三年九月,朝廷又进行了一次举人考试。按照惯例,科举考试只在春天举行,这次秋天考试,可是破例了。那年冬天,各州的举人都聚集到京城参加考试,但是因为皇上要亲自带兵去征讨北汉,考试就取消了。从那以后,科举考试就改成隔一年或者两年举行一次了。
五年后,又进行了一次进士复试。颜明远、刘昌言、张观、乐史这四个人,本来就已经在做官了,这次又来参加进士考试,皇上破格提拔他们,让他们去附近的藩镇做掌书记。有个叫赵昌国的人,说自己能一天写一百首诗,想参加百篇诗的考试。皇上就出了二十个不同的题目,让他每个题目都写五首诗,每首八句。到了晚上,他才勉强写了几十首,而且质量都很差。皇上考虑到这次考试已经很久没举行了,就破例让他及格,以此鼓励更多的人来参加考试。
话说当年,我考进士,头八年考试,进士和其他的科目都得考律义十道,进士不用考帖经。第二年,只有其他科目考律,进士又得考帖经了。这年头,进士才开始分三甲呢!从此以后,皇帝赐宴就在琼林苑了。皇上当时还跟近臣说:“我亲自挑选人才,都顾不上吃饭喝水了,召见他们,仔细观察他们的才能和技艺再任用他们,这样才能做到田野里没有被埋没的人才,朝廷上多的是君子啊!”
雍熙二年,廷试放榜,我考中了!还是第一等,直接当了节度推官。那一年到端拱初年,礼部考试完了,皇上担心有漏网之鱼,就把没考中的再考一遍,结果好几百人都因为复试而得到了官职。每次廷试,皇上都亲自阅卷,一阅就是好几天,宰相们多次请求把阅卷的事交给下面的官员,皇上才下令每年都让官员负责考试录取的事。
以前啊,考试完了关起门来阅卷,朝廷会给十万钱的费用。端拱元年,皇上改成从尚书祠部支钱,而且翻倍,还取消了御厨和仪鸾司的供给。负责考试的宋白他们制定了贡院的规矩:考试前三天,进士们都要到贡院报到,借御史台的官员看门,大堂帘子外面摆桌子,放个银香炉,点名发试卷。考试合格了,进士的考卷要呈给皇上,其他科目的只报个名字就行;等圣旨下来了,先把考中的人的名字写下来,通知他们,第二天再公开唱名。谢恩完了,得去国子监拜祭孔子和其他的老师,进士还要到各个部门报个到。庆祝宴会分两天,宴请进士的时候,请丞郎、大两省的官员;宴请其他科目的,请省郎、小两省的官员。考试结束后,会把考中人的姓名、籍贯、祖上三代的情况都记下来,做成册子,叫作《小录》。大家还要凑钱搞个聚会,叫“酺”,这些事都由团司负责。圣旨下来后,中书省和贡院要一起向皇上汇报,等正式的圣旨下来了,再通知南曹、都省、御史台,贡院才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叫“春关”)。考中的人,要交纳朱胶绫纸的钱,然后去吏部南曹考判三道题,这叫“关试”。
淳化三年,全国参加考试的贡士有一万七千多人。之前,有人击登闻鼓,告状说考试不公平。苏易简负责贡举考试,接到圣旨后立刻前往贡院,依旧采取糊名考试的方式,并且把这个方法定为惯例。廷试结束后,皇帝对大家说:“你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抱负和事业,除了做官之外,还要更加努力学习文采,不要辜负之前的努力啊!”然后,皇帝下令刻印《礼记·儒行篇》赐给考生们。每科考试的第一名,皇帝都会赐诗表彰,以前曾作箴言赐给陈尧叟,这次也同样赐予。在此之前,经学、尚书、周易三科一起考试,后来改成每天考十道经义题,其中《尚书》和《周易》各五道,再加上六道杂问疏义题和四道经注题。以前考试六场,现在改成七场:第一、二场考律,第三场考令,第四、五场考小经,第六场考令,第七场考律,并且在考律的那天还要考六道杂问疏义题和四道经注题。《三礼》、《三传》、《通礼》每科十道义题,其中经注六道,疏义四道,答对六科就算合格。
从淳化年间末期开始,贡举考试停办了五年。真宗皇帝即位后,又恢复了考试,高句丽也第一次派人来参加考试。之前,国子监和开封府推荐的考生,如果和主考官有亲戚关系,那么两司就互相交换考试,后来就下令派官员另行考试。
咸平三年,皇帝亲自考试,考生有八百四十人,特别录取的人超过九百人,其中有些人曾经参加过天福年间的考试。那些在乡试中考得好,但在礼部考试中屡次落选,或者在廷试中没被录取的人,会根据他们以前参加考试的次数和年份,进行综合评定,然后根据皇帝亲自考试的情况,把他们的名字单独列出来上奏,直接允许他们参加考试,所以叫“特奏名”。皇帝还特别赐给河北的进士和各科三百五十人及第、同出身。那些考试落选,但愿意参加武艺考试或根据才能录用的,还有五百多人,皇帝都赏赐给他们路费,安慰他们,并命令礼部把他们列为一举。这次考试的规模之大,恩泽之广,都是近代少有的。
以前啊,考中了进士就立马能当官。后来皇上又搞了个廷试,就是殿试,就算在廷试中被赐了出身,也不用再参加别的考试选拔了,所以报名考试的人就更多了,即使水平不太行,也都能拿到个“同出身”的头衔。于是皇上就下令,所有拿到“同出身”的人,都要先到吏部去等候安排,按正常的程序来任命,这样才能把人区分开来。还规定,所有试卷都得先封好,糊上名字,送到考官那儿去评判高低,评完后再封好,送到复核的地方再考一次,考完之后再把两次的结果对比一下,看看有没有出入,要是没考过,那只有等到复试的时候才能淘汰。还通知了各个部门的官员,要是有人托关系走后门想让举人中选,必须马上报告,要是隐瞒不报,就要受罚。还下令皇室宗亲、公主、还有那些亲近的臣子,不许为没考中的亲戚朋友求情,让他们得到功名。
景德四年,皇上让有关部门详细制定了《考校进士程式》,然后送到礼部贡院,再分发到各个州去。那些不回老家,偷偷跑到别的州去考试的人,要严惩不贷。每年的秋试,从县令县丞开始,都要考察考生的品行,推荐合格的考生,然后上报到州里;州长州丞再审核一遍,确认无误后,再上报到本道的使者,进行统一考试。要是已经推荐了,后来却发现有品行问题,州县都要受罚;要是省试的考卷文理不通,那就要追究主考官的责任。各个州送来的考试人数多,但考中的人少,那就不一定要按名额录取了。
接着又制定了《亲试进士条制》。考策论的时候,要在殿的两边搭起帐篷,摆好桌椅,上面写上考生的名字。考试的前一天要公布考试的顺序,贴在宫门外;第二天在宫门口朝拜完皇上后,再进去到自己的座位上考试。考卷由内臣收取,交给编排官,把考卷上的籍贯和姓名去掉,只用序号代替;然后交给誊写校对的官员誊写,盖上御书院的印章,交给考官评定等级,评完后再次封好,交给复核的考官再评定一次等级。编排官要检查两次评定的结果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要再考一次;如果还是不一致,就取两者比较接近的等级为准。最后再把籍贯、序号和考卷对照起来,确定考生的姓名、名次,连同考卷一起呈报皇上。考试的等级一共分为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绝”为第一等;“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等;“文理俱通”为第三等;“文理中平”为第四等;“文理疏浅”为第五等。然后皇上在殿上宣布考试结果,前两等叫“及第”,第三等叫“出身”,第四等、第五等叫“同出身”。其他的都跟贡院以前的规定一样。
话说五年的时候,皇上下了道旨,那些曾经参加过南省考试,犯了公务罪过的人,可以花钱赎罪。然后命令礼部把以前发布的那些长期有效的诏令,编成条例。考试里,要是各个科目三场考试中,有十个“不合格”的,或者进士考试的策论写得乱七八糟的,每项超过一人,监考官和考官都要受处罚,县官和幕僚可以轮换到殿试去当考官,京城的官员要被降职去监考,要是以前当过监考官的,就派去远的地方;要是出现三个这样的情况,监考官和考官也要受处罚,县官和幕僚要被调换,京城的官员被派去远地监考;要是出现五个这样的情况,那从监考官往下,所有人都要停职;要是举荐的官员和地方官里,五十个人以上有一个出现十个“不合格”的情况,就要罚款,并且免除殿试监考的资格,进士考试策论写得不好的,也一样受罚。后来又下了一道旨意:“考场里锁了考卷的,地方长官要先检查合格了,才能让人取走考卷;要是送到礼部后不合格,就要停他们的官职,而且考试和举荐的人,都要重新处罚。”八年的时候,才设立了誊录院,让封印官封好考卷交给誊录院,让抄写员抄录考卷,由内侍监察,派两个人监督。皇上还下旨说:“进士第一名,要让金吾司派七个人引导跟随,允许他骑马出行两节。”
天圣年间刚开始的时候,宋朝已经建立六十二年了,天下太平。当时选拔人才,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进士考试和其他的科举考试,有名望的大臣,都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仁宗皇帝也一直用这种方式选拔人才,那些考中的人,没几年就飞黄腾达了。那些在礼部考试中屡次落榜的人,可以单独奏报姓名,有些人因为懒散不学习,皇上就下了一道诏书说:“学习就像种植庄稼一样,不学习就会荒废,要谦虚谨慎,努力勤奋,才能有所成就。朕担心天下有才华的人可能会被遗漏,朕已经亲自主持考试,考量大家的优劣,但是担心很多人屡次考试不中,年纪大了就一事无成,退下来回不了家乡,又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做官。所以除了常规的考试之外,朕要特别挑选人才。但是因为恩典太宽松,导致很多人荒废学业,敷衍了事成为风气,这非常可耻。从现在开始,大家应该努力学习,不要想着投机取巧。”当时晏殊说:“唐朝的明经考试,既要考试,也要考察策论,考察他们学习的情况,以此来衡量他们的才能和长短。现在其他的科举考试,只注重死记硬背,这不是选拔人才的本意,建议在考试的最后,再考一篇策论。”皇上让近臣们讨论这件事,大家都认为其他的科举考试不需要考策论,这件事就搁置了。以前规定,锁厅考试不合格就要停官,到了这个时候,皇上才下令免除处罚。
话说景祐年间刚开始的时候,皇帝下了一道圣旨,说:“现在乡下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考试的名额却很少,导致很多寒门学子蹉跎岁月,甚至年纪大了都考不上,朕心里很痛心啊!所以,命令南方各省的进士考试和其他的科举考试,录取名额要增加到原来的两倍。具体来说,五十岁以上的,进士考试考了五次、其他科举考试考了六次,或者参加过殿试,进士考试考了三次、其他科举考试考了五次的,还有参加过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即使试卷没合格,也不要轻易淘汰,这些人都要根据名声来考虑。” 从此以后,这个规定就一直沿用下去了。如果考生有亲戚在本州做官,或者担任发解官(负责考试录取的官员),以及因为侍奉父母而远赴他乡,距离本州超过两千里路的,可以允许转运司进行另一次考试,录取比例是十分取三。这样一来,各地就有了另外的考试机会。那一年,皇帝还下令在开封府、国子监以及其他地方考试,考试的封卷、誊录都和礼部一样正式。
以前,参加考试的贡士们沿袭唐朝的旧制,要先提交一份“公卷”(相当于个人简历和自我介绍),但是很多人都是找别人代写,或者花钱雇人写。景德年间,曾经规定考生必须在试卷前亲笔写下家世情况,如果公卷和考试试卷的字迹不一样,就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如果查出来是找人代写的,就要被除名,永远不能再参加考试了。贾昌朝就建议说:“从唐朝开始,礼部主要看考生的名声和平时学习情况,所以才要先提交公卷;现在有了封卷、誊录的制度,所有成绩都根据考试试卷来评定,那么公卷就可以取消了。”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公卷这回事了。
宝元年间,李淑在经筵侍奉皇上,皇上问他进士考试诗赋策论的先后顺序,以及背后的历史依据。李淑回答说:“唐朝调露二年,刘思立担任考功员外郎,当时进士考试策论考试内容混乱不堪,于是他建议用帖经来考察考生的学识,用杂文来考察考生的才华。从此以后,这个做法就一直沿用下来了。到了永隆二年,进士考试改为了两篇杂文,如果通晓文律,才能参加策论考试。天宝十一年,进士考试先考一经,通晓者才能考文赋,再通晓才能考策论,五项都通晓才能及第。建中二年,赵赞建议考试内容改为五篇时务策,以及箴、论、表、赞各一篇,以此取代诗赋考试。大和三年,考试先考帖经,略微考察大义,选取精通者,然后考试论、议各一篇。大和八年,礼部考试先考帖经口试,然后考策论五篇,其中三篇考经义,两篇考时务。此后考试制度不断变化,最终形成了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帖经为第四场的顺序。现在陛下想要选拔真正有才能的人,而不看重华丽的辞藻,这确实是选拔人才的正确方法。但是,考官只根据每场考试的成绩分别评判,不能综合考量,每场考试都可能有人被淘汰,考生的命运就取决于运气好坏。我希望恢复旧制,先考策论,然后是论、赋、诗,最后是帖经和墨义,并且命令有关部门同时考查四场,综合评判优劣,不要因为一场考试的成败就决定考生的去留。”皇上命令有关部门讨论此事,并逐步实施。
后来,知制诰富弼说:“国家沿袭隋唐设立进士科,自咸平、景德以来,考试制度日益完善,但是选拔人才的方法,可能还有一些不足之处。而且历代选拔人才,都是交给有关部门负责,没有听说过皇帝亲自考试。直到唐朝武则天时代才有了殿试,这有什么值得效仿的呢?让礼部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上报,然后在殿廷上宣读录取名单,授予官职,这和殿试也没有什么区别。”于是皇上下令取消殿试。但是,许多人认为取消殿试轻视了皇上的恩典,破坏了旧制,于是又恢复了原来的制度。
范仲淹当政的时候,想恢复古代的教育制度,大力提倡兴办学校,注重实际能力。他多次向皇帝建议,皇帝就让近臣们讨论这件事。宋祁他们上奏说:“教育不从学校抓起,对乡里的人才考察不严格,就无法核实人才的真实情况。官吏只看重华丽的辞藻,学生只注重死记硬背,就无法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我们参考了各种意见,选择最适合现在的办法,莫过于让所有学生都成为当地人,并在学校学习,然后由州县官员考察他们的品行,这样学生们就会努力学习,提升自身修养了。” 于是皇帝下令在州县设立学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学习三百天才能参加秋试,以前只需要一百天。州试的时候,要互相担保,并且禁止隐瞒身份、犯法、品行不端、冒名顶替等行为。考试分三场:第一场策论,第二场论述,第三场诗赋,综合考试成绩决定录取与否,取消了以前考试中的帖经和墨义。如果考生通晓经史,愿意阐述大义,可以考十道题。
范仲淹离开后,执政者的想法都变了。那年冬天,皇帝下令取消了在学校学习三百天的限制。很多人说之前的规定不方便,认为诗赋之类的容易考,而策论则冗长难懂;而且祖宗以来都没改过,并且以前也选拔了不少人才。皇帝把这件事拿出来讨论,有关部门请求恢复旧制。皇帝下诏说:“科举考试的旧章程都是前朝制定的,应该全部照旧执行,之前修改的命令全部取消。”
后来张方平负责贡举考试,他说:“文章的变化和政治是相通的。现在科举选拔人才,只看重辞藻技巧,而士人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在文章中自然流露出来。所以,用文章来选拔人才,是为了考察他们的外在表现,从而判断其内在修养。如果言辞不符合规范,又怎么能被看重呢?最近文章的风格越来越偏离传统,大家都在标新立异,互相攀比,追求奇特。朝廷对此很厌恶,多次下诏书告诫,但是学生们却乐于放纵,很少有人能够自我约束。现在赋常常写到八百字,论述常常写到一千多字,策论则常常不顾题目要求,胡乱发挥,漫无边际地写一些无关的事情,助长了浮夸之风,严重损害了文章的格调,这哪里是选拔贤才,为国家储备人才的意思呢?那些追求新奇,冗长而不合规范的文章,都已经被淘汰了,请再次发布之前的诏令,公开张贴出来。”
一开始,礼部上报说,录取名额限制在四百人,而且各种科目杂七杂八地问些大道理,那些靠运气中选的人,都觉得很不方便。负责起草诏书的王珪就上奏说:“唐朝从贞观到开元,文章最兴盛,参加考试的人每年上千,但录取的却很少。到了咸亨、上元年间,虽然增加了录取人数,但也达不到一百人。咱们国家刚建立的时候,录取人才的方法,大部分沿袭唐朝的制度,到了兴国年间,科举考试的路子越来越宽,就没有固定的名额了。最近几年官员太多了,所以皇上才下诏限制在四百人,以此来整治这种弊端。再说,进士、明经科先考经义,然后再考策论,三次考试都通过才能及第,大致上和进士科差不多,而其他科目既不考经义,也没有策论考试,只看背诵得熟练不熟练来决定能不能及格,这样一来,他们就只会死读书,不懂得融会贯通,怎么能胜任治理国家和处理政务呢?以前皇上曾下令,所有科目考试最后都要考十道关于经典大义的问题,《九经》《五经》科只考义理,不考死记硬背,这些都明文规定了。有人说,这些规定很难一下子就改,图个省事算了。但是,希望陛下您能严厉命令有关部门,坚持执行这些法令,不要轻易改变。”
嘉祐二年,皇帝亲自考试举人,凡是参加殿试的考生,才开始免除淘汰的命运。那时候进士们越来越喜欢追求一些奇奇怪怪、艰涩难懂的辞藻,堆砌辞句,越来越失去淳朴自然的风格。欧阳修负责主考,尤其觉得这是个大问题,就大力整治,还严禁考生带书进考场。结果考试放榜后,当时人们普遍看好的那些人,都没考上。那些心胸狭窄的人,就趁欧阳修上朝的时候,成群结队地去骂他,连街上的巡逻兵都拦不住,甚至有人还把祭文扔到他家,但最终也没查到是谁干的,没办法追究责任。不过,从那以后,文章的风格多少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在京城参加考试的人,总是五六千人,万一有个什么意外没赶上考试,往往就会耽误十几年,因为这事儿耽误了仕途的人,数都数不清。
宋仁宗时候,王洙在英阁给皇帝讲《周礼》,讲到“三年大比,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这一句。仁宗皇帝说:“古代选拔人才就是这样,现在差不多四五年才下个诏书选人,所以有些人才被埋没了,无法得到提拔。不如减少考试次数,多考几次。”
下面的官员们一起讨论,都建议说:“改成隔年考试,就不会再有人才被埋没的遗憾了。这样一来,推荐的人数减少了一半,主考官也更容易仔细考察,选拔出来的人才肯定更优秀。而且,人数少了,主考官也更容易审查,弄虚作假的人也混不进来了,让那些寒苦学习的人也能有机会出头。” 于是皇帝下诏:“以后改成隔年考试,进士和其它科目的录取名额都减少一半。另外,增加明经科的考试,考试内容是:凡是考两经或三经、五经的,每部经书都要问十个大义,两经答对八个,三经答对六个,五经答对五个就算合格;还要考《论语》和《孝经》,以及三道关于时务策论。这个科目的出身待遇与进士相同。同时取消说书科的考试。”
当时因为科举考试次数频繁,高分的人一下子冒出来很多,想稍微控制一下。于是皇帝又下诏说:“朕认为国家选拔人才,和人才等待考试,都不能太久也不能太频繁。所以规定隔年考试,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减少录取名额,提高选拔的质量。把这个规定写下来,通知各级官员执行。那些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破格提拔使用。如果还按照以前的办法,最终会导致官员滥竽充数,这是非常不好的。从现在开始,制科考试考到第三等,和进士第一名一样,授予大理评事、签书两使幕职官;等到任期满了,升任通判;再任期满,可以参加馆职考试。制科考试考到第四等,和进士第二、三名一样,授予两使幕职官;任期满了,改任其他京官。制科考试考到第五等,和进士第四、五名一样,授予试衔知县;任期满了,改任两使职官。各部门都要按照这个规定执行。至于那些有高超才能和特殊行为,在政事上有功绩,而且功劳显著的人,应该给予特别的恩典提拔他们。”仁宗皇帝在位期间,一共举行了十三次科举考试,录取进士四千五百七十人;其中甲等前三名的共三十九人,后来没有做到公卿高位的只有五个人。
英宗皇帝即位后,有人认为隔年考试的办法不好。于是皇帝下令礼部,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全国的录取名额,按照以前隔年考试录取名额的四分之三来确定,明经科和其它科目的录取名额,不能超过进士的录取名额。
宋神宗皇帝特别重视经学,深深忧虑科举考试的弊端,而且西北地区的人才很多都被科举制度漏选了,所以打算改革科举制度。王安石说:“古代选拔人才都注重学识,建议兴办学校,恢复古代的选才制度。那些明经科、其他科目应该废除,增加进士的录取名额。”于是皇帝下诏说:“要改变风俗教化百姓,必须从学校教育抓起;要选拔贤才,发展才能,就应该改革科举制度。现在各地那些学习经书的人只注重死记硬背,参加乡试的人只注重华丽辞藻,这与古人说的‘三年物力,九年大成’相去甚远啊!现在命令各地招揽贤才,具体的教育方法、考试标准,要由两制、两省、待制以上官员、御史、三司、三馆的人员共同商议后上报。”很多人都认为改革科举制度比较好。
直史馆的苏轼说:选拔人才的关键在于识人,识人的方法在于考察实际能力。如果君主和大臣都有识人的眼光,朝廷有考察实际能力的措施,那么即使是胥吏、皂隶这样的基层官员,也不愁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即使沿用现在的科举制度,我认为也足够了;如果君主和大臣没有识人的眼光,朝廷也没有考察实际能力的措施,那么即使是公卿、侍从这样高级的官员,也常常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更何况是学校和科举考试呢?即使恢复古代的制度,我认为也不够。
世事有兴衰成败,事物有兴起和衰落,即使是三代圣人活到现在,他们选拔人才的方法也一定会有所不同,又何必非要拘泥于经学呢?况且庆历年间也曾经兴办过学校,天下人都以为太平盛世就要来临了,可是到如今,却只剩下一个空名而已。现在陛下如果一定要选拔有德行和才能的人才,要求他们达到‘九年大成’的水平,那么就要改变现在的礼仪制度,改变现在的社会风俗。还要动用民力修建学校,耗费民财供养那些读书人,还要设立学校和老师;还要定期考核那些不认真教学的老师,把他们发配到边远地区,这样只会徒增混乱,这和庆历年间的情况有什么不同呢?至于科举考试,有人说应该在乡试中注重德行,而忽略文章;有人说应该只考策论,取消诗赋;有人想效仿唐朝的办法,根据名望来选拔人才,取消科举考试的限制;有人想改变经生考试的格式,改成考查经义大义,这些方法都不对。
要培养好品德,做领导的首先得修身养性,明辨是非,以身作则,影响社会风气。要是想通过设立考试科目和评定名次来达到目的,那就会让天下人都去虚伪做作了。 如果领导重视孝顺,那就会有人为了表现孝心,不惜割股疗伤,胆小的人也会在父母坟前长久守孝。如果领导重视清廉,那就会有人故意用破车、瘦马、粗衣、薄食,总之,凡是能讨好领导的,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从文章方面来说,策论有用,诗赋没用;从政务方面来说,诗赋和策论都没用。但是,从祖宗以来,都没人废除诗赋考试,因为大家觉得选拔人才的方法,也就这样了。最近的文章,华丽的没谁了,就像杨亿那样。如果杨亿还在,那也是个忠诚、正直、刚正不阿的人。精通经史,没人比得上孙复和石介。如果孙复和石介还在,那也会被认为是迂腐、夸夸其谈的人。况且从唐朝到现在,靠写诗赋出名的名臣数不胜数,他们也没辜负天下,为什么一定要废除诗赋考试呢?
皇上看完苏轼的奏疏后说:“我本来就对此事有所怀疑,看了苏轼的意见后,心里豁然开朗了。” 过了几天,皇上问王安石,王安石回答说:“现在人才太少了,而且他们的学术观点不统一,各种不同的意见很多,所以无法统一思想道德。要统一思想道德,就要兴办学校,要兴办学校,就要改革科举考试制度。如果说这个考试制度曾经选拔出很多人才,那也是因为仕途没有别的路可走,所以其中不得不有一些贤才;如果说科举制度已经很完善了,那是不对的。现在年轻人正值学习天下正理的大好时光,却关起门来写诗作赋,等到当官了,世事都不懂,这个科举制度败坏了人才,导致不如古代。”
接下来,中书省和门下省又说:“古代选拔人才,都注重学校教育,道德修养在上位者身上体现,社会风气也因此良好,选拔出来的人才都能为国家做事。现在想恢复古代的制度,但不能操之过急。应该先取消那些华而不实、对仗工整的八股文,让学生专心致志学习经书,等到朝廷兴办学校之后,再研究商周三代的教育和选拔人才的方法,推行到全国,这样才能逐渐恢复古代的制度。”
于是,他们改革了考试制度,取消了诗赋、帖经、墨义的考试,考生选择《易经》、《诗经》、《尚书》、《周礼》、《礼记》中的一部经书,再加上《论语》和《孟子》。考试分四场,第一场考大经,第二场考兼经,大义题十道(后来改为《论语》和《孟子》各三道),第三场写一篇论述文章,第四场答策论三道,礼部考试还增加了二道题。中书省还制定了大义考试的标准并颁布施行。考大义的人必须通晓经书,并且文采斐然才能算及格,不能像以前考明经、墨义那样只粗略地解释文句就完事。进士录取名额增加了三分之一,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五路新参加进士考试的人,以及其他府、监和路州舍弃其他科举考试而参加进士考试的人,都可以享受增加的名额。这些考生都单独编号考试,目的就是为了鼓励他们专心学习,避免他们中途改考其他科目。
又设立了新的明法科,考试内容是律令、《刑统》,以及大义和断案,这是为了给那些不能考进士的人提供一个出路。不久之后,选人、任子考试也增加了律令考试。之后又下诏规定,进士考试中第三名以后的考生都要参加法学考试。有人说:“高级官员担任签判或其他职务,学习法律怎么能耽误呢?以前考刑法的人,世人都认为是低级的官吏,现在朝廷已经给予了很高的待遇,但报考的人还是很少,如果高级官员不参加法学考试,人们就不会觉得光荣。”于是,皇帝下诏规定所有考生都要参加法学考试。皇帝曾经说过:“近来士大夫大多不学习法律。”吴充说:“汉朝的陈宠用法律教学生,经常有几百人。律学是六学之一,后来士大夫们大多以此为耻。以前的明法科只是死记硬背,很少理解其含义,现在补官的人都要聚在一起考试,这是为了体现朝廷体恤刑法的用心。”
宋神宗熙宁三年,他亲自主持进士考试,第一次规定考试只用策论,而且字数限制在一千字以内。以前那些有名的人,可以单独提交一篇论述文章参加考试,现在也改成考策论了。皇帝对执政大臣说:“策论考试虽然不能完全考察出人才,但比以前用诗赋来选拔人才要好得多。”以前进士考试及第后,朝廷会赏赐一百两银子作为谢恩礼,现在这个也取消了,改成赏赐三千钱,作为考试的费用。各州负责举荐、送考、考试和监考的官员,如果和考生有亲戚关系或者师生关系,都不能在本州参加考试,他们的名字要报到转运司,和锁厅的官员一起参加考试,大概七个人才能获得一个额外的名额。后来又规定保留各科旧有的名额十分之一,给那些不能改行的人。
元祐年间初期,负责贡举考试的苏轼和孔文仲上奏说:“每次考试,进士、其他各科和特奏名的人数加起来大约有八九百人。按照旧制度,礼部已经录取了,到皇帝亲自考试的时候,被黜落的却很多。嘉祐年间开始,所有录取的都授予官职,即使犯了一些小错误也不被黜落,这些都不是祖宗的本意。进士考试中,排名第一的人才能升为甲等,现在录取的人名次靠后,却直接升为甲等,都是皇帝一时兴起的决定。现在礼部规定,十名以上的人,包括其他考试、国子监考试、开封府考试、武举考试的第一名,以及那些品行兼优的进士和特奏名的人,都要按照规定依次升为甲等。这样一来,制度规定在官府,恩典却不在皇帝手里,实在没有意义。现在特奏名的人数已经大约有四百五十人了,又允许例外地逐年递减录取人数,那还要增加几百人。这些人年纪大了,没有别的指望,分散在各州县,只想贪污受贿,谋取私利。以前恩科录取的官员,几千人了,有谁能够奋发图强,做出一番事业呢?而残害百姓、败坏官风的,更是数不胜数。由此可见,这种做法弊大于利。那些主张扩大恩泽的人,不明白吏部用有限的官职来满足无限的官员需求,户部用有限的财物来养活无用的人,而最终受害的是各州县。您刚即位的时候,有这样的过错,说是恩泽,我实在不明白。希望您能下定决心,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再下令考官挑选一二十个人,如果确实有学问,就授予官职。其余的人,都补任文学、长史之类的职位,不用考虑选官的限制,避免积弊越来越严重。”于是皇帝下诏,规定特奏名考试的录取人数,进士考试中,四等以上的人,其他各科考试中,三等以上的人,都要把所有参加考试的人数计算在内,录取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一半,这以后就成了制度。
话说朝廷要改革前朝的制度,礼部提议设立专门学习《春秋》的博士,就只学这一部经书。尚书省则建议恢复诗赋考试,和经义考试一起进行,解释经书的时候可以用前人的注解,也可以加上自己的理解。他们还说:“新科明法考试及格的人,吏部直接安排他们做司法工作,排名还在进士之上。以前明法科是最低等的科举,但必须要求兼修经书,这是古代‘先德后刑’的道理。我们想增加《论语》大义的考试,但是录取名额减半,官职的安排还是按照科举的顺序来。”皇上就让近臣们一起讨论这事儿。
左仆射司马光说:“选拔人才,应该先看品德,再看学问;说到学问,经书比辞赋更重要。神宗皇帝用经义和策论来选拔人才,这是恢复了先王的制度,是几千年不变的好办法。但是王安石不应该把一家之言当成天下学官讲课的标准。至于律令,都是做官需要掌握的,如果读书人真的懂得了道理,自然会和法律相符;干嘛还要专门设立明法科,让大家变得刻薄,这不是培养人才、淳厚风俗的好办法。”
过了四年,朝廷就设立了经义和诗赋两科考试,取消了律义考试。所有参加诗赋考试的进士,都要在《易经》、《诗经》、《尚书》、《周礼》、《礼记》、《春秋左传》中选择一部经书学习。第一次考试考两道经义题,两道《论语》和《孟子》义理题;第二次考试考一首赋和一首律诗,再加一篇论述;最后一次考试考两道策论题,涉及到历史、时事和国家大事。所有只考经书的进士,必须学习两部经书,《诗经》、《礼记》、《周礼》、《左传》是重点经书,《尚书》、《易经》、《公羊传》、《谷梁传》、《仪礼》是次重点经书。《左传》可以兼学《公羊传》、《谷梁传》、《尚书》;《周礼》可以兼学《仪礼》或《易经》;《礼记》、《诗经》可以兼学《尚书》。如果想学习两部重点经书也可以,但不能只选两部次重点经书。第一次考试考三道经义题,一道《论语》义理题;第二次考试考三道经义题,一道《孟子》义理题;然后考策论,和诗赋科一样。四次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录取名额平均分配,各占一半。只考经书的,用经义考试成绩决定取舍;兼考诗赋的,用诗赋考试成绩决定取舍;最终的名次,则根据策论成绩来调整。自从恢复诗赋考试后,很多人去学习诗赋,而只考经书的人就很少了,各地都反映录取名额分配不均,后来就规定,经义考试及格的人数不能超过总录取人数的三分之一。
光宗又说:“设立‘立经明行修科’,每年朝中官员都要举荐一位德才兼备的人才,以此来激励天下人,促进良好风尚,表明朝廷选拔人才并不仅仅看重文采。如果被举荐的人违反了道德规范或者犯了贪污受贿的罪行,举荐人要承担责任,绝不姑息,这样一来大家就不会随便举荐了。那些在乡下或在家里的读书人,也会更加谨慎地为人处世,唯恐自己的行为败坏名声。这就是所谓的‘不言之教’,不用严厉地训斥就能收到效果,不用学官每天训诫、每月考核,赏罚分明,士人的品行自然就会高尚了。”于是就设立了这个科目,允许每位官员举荐一人。凡是参加进士考试的人,以及考试中榜公布姓名那天,都可以用这个科目来提升自己的排名。后来又分路设立了61个名额,州县推荐的人选要由监司审核,监司考察后上报,如果没有这样的人才就作罢。预先被推荐的人不用参加州郡的考试,直接参加礼部的考试。如果没考中,允许他们用特奏名额参加廷试,后来这便成了惯例。后来又下诏规定,必须是特别钦点才能举荐,不能笼统地根据科举考试的年份来上报人名。
六年后,朝廷下令恢复通礼科。最初,开宝年间,乡贡考试的教材从《开元礼》改为《通礼》,熙宁年间曾经废除,直到现在才重新恢复。礼部考试,增加了四名知举官,取消了差参详官的职位,而设立了二十名点检官,分别隶属于四位知举官,协助他们进行考试;各州的点检官专门负责审查考生是否有违规行为,也参与考试。
好家伙,八年过去了,中书省那些大臣们建议皇上,考试还是得用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考诗赋、策论、文章,一共三道题。他们还说:“现在很多考生都不学诗赋了,咱们太学里两千一百多学生,居然有八十二个人不学诗赋!” 皇上听了,就下令说:“明年的考试,那些学诗赋的考生要考这三道题,只学经书的考生就考策论。” 从那以后,考试就一直考这三道题了。
皇上亲政以后,很多大臣都说元祐年间改的学校和科举制度不好,皇上想着宣仁皇后当年的功劳,就没同意改。到了绍圣年间,说要改的人更多了,皇上就下令说,进士考试取消诗赋,只考经义,廷试(殿试)还是考策论。话说当初,神宗皇帝觉得文字学不行了,就让儒臣们好好研究研究,结果王安石就趁机把他的那些想法提出来了,大家都开始学他的那一套。到了元祐年间,这些东西就被禁了。现在,皇上把禁令给解除了。
四年后,皇上又下令礼部,把所有考试的题目都收集起来,编成册子,每次考试都发给考官,避免题目重复。然后呢,又取消了《春秋》科的考试,考试的时候,考《礼记》的成绩特别好,两部《礼记》能占总分的一半,剩下的分数再从其他经书里考。过了一段时间,又重新设立了《春秋》博士的职位,到了崇宁年间,又给取消了。
宋徽宗在郊外建了辟雍,用来培养那些要参加考试的读书人。他亲自去视察,还额外给博士和学生们一些恩惠。但是各州各郡还是按照原来的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并没有完全依赖学校。
崇宁三年,皇帝下诏说:“全国选拔人才,全部都要通过学校推荐,州郡的考试和礼部考试的办法都取消了。”从那以后,每年学校的考试都由专门的考官负责,就像礼部考试一样。五年后,皇帝又下诏说:“大型考试每年都要用科举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一次,让远方的读书人也能知道这个消息。”
那时候,各州各县都实行三舍法,可以免试入学的人,大多是官员的子弟。他们在学校里待了很多年,经过多次考试才能合格,那些贫穷和年老的读书人非常痛苦,所以皇帝才下这个诏书,但并没有完全废除科举。
大观四年五月,天上出现了异常的星象,很多事情都进行了调整。侍御史毛注上奏说:“培养人才的名额已经确定了,科举考试又取消了,那些不在学校注册的人,就失去了做官的机会。老天爷是通过百姓来观察事情的,读书人是百姓中的优秀分子,现在他们失去了做官的机会,恐怕老天爷也会生气。希望把一部分学校推荐的名额留给科举考试,不要完全取消科举,这也是顺应天意啊。”于是皇帝下诏,又恢复了一次科举考试。
大臣们又说:“科举考试的文章,只注重华丽的对偶,题目即使没有两种意思,也要硬生生地分成两种意思来凑成对偶;那些有深邃思想和趣味的文章,反而被认为平淡无奇。应该挑选合适的考官,并告诫他们,录取那些有思想内容的文章,淘汰那些为了对偶而强加对偶的文章,这样才能稍微改善一下文章的弊端。”
公元1121年,皇上下了道旨,取消了全国的三舍法考试制度,开封府和全国各地都改用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不过太学还保留了三舍考试,用来考核学生的学习进度,如果遇到科举考试,太学学生可以自己报名参加。到了1124年,礼部考试的进士考生多达一万五千人,皇上还特别增加了百个录取名额,最后正式录取并授予官职的有八百多人。因为进献颂词而被特许参加考试的,也有将近百人。像储宏这些人,都是梁师成的下属,有的当使臣,有的当小官,也都得到了进士及第。这个梁师成,在公元1111年的时候考中了甲科进士。自从设立科举考试以来,南宫(礼部)考试还没见过这么盛大的场面呢!但是,各种杂流和宦官都混进了考试,玷污了选拔人才的制度,祖宗留下来的好制度就这样被破坏了。
那些没有通过科举考试或三舍考试,却得到了进士及第或官职的人,他们的途径就五花八门了。比如,有些是遗落在民间的有才之士,有些是文采出众的,有些是办事能力强的官员,有些是奏对皇上很合心意的,有些是通过法科考试,精通法律条文而被录取的,有些是武艺高强的人,有些是从小就文采出众的童子,还有些是边疆将领的儿子,凭借父亲的功劳被推荐上来的。这些人能不能录取,情况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还算说得过去。
崇宁年间和 大观年间以后,达官贵人的子弟得到恩赐的很多,那些通过进献颂词而获得进士及第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话说这皇家的宝贝,最珍贵的就是玺印了。秦朝的时候,皇帝就有六个玺印,还有个传国玉玺,后来的朝代都沿袭这个制度。到了唐朝,改称“宝”,一共八个。五代十国时期战乱不断,很多都丢失了。直到周朝广顺年间,才重新制作了两个,一个叫“皇帝承天受命之宝”,另一个叫“皇帝神宝”。咱们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继承了这两个宝,又另外制作了一个“大宋受命之宝”。到了宋太宗,又另外做了一个“承天受命之宝”。此后,每位皇帝即位,都会为自己制作一枚玉宝,印文一般是“皇帝恭膺天命之宝”。如果皇帝要改尊号,相关部门就会制作一枚新的玉宝,印文就用新的尊号。
这玉宝是用玉做的,上面刻着篆书,宽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上面有个金盘龙钮,系着一条大红锦绶带和一条小红绶带,还连着玉环;玉检高七寸,宽二寸四分,厚四分;玉斗边长二寸四分,厚一寸二分。这些东西都用红锦包裹,再用金子装饰,外面再裹一层红锦,外面再套上红罗泥金夹帊,最后放在一个小匣子里。这个匣子也是金子做的,里面有金床,铺着锦褥,还装饰着各种颜色的玻璃、碧玉、珊瑚、金精石、玛瑙。匣子一共有两层,都用金子装饰,外面罩着红罗绣帊,放在专门的腰舆里,用马驮着,也都装饰着金子。此外,还有香炉、盛放香料的盒子、香匙、灰匙、火箸、烛台、烛刀,这些都是金子做的,这些都算是玉宝的配套物品。
除了玉宝,还有三种印章:一种叫“天下合同之印”,中书省的奏章、流内铨历任三代的奏章都用它;一种叫“御前之印”,枢密院发布命令和各部门的奏章都用它;还有一种叫“书诏之印”,翰林院的诏书都用它。这些印章都是金子做的,另外还用鍮石各铸造了一枚。到了雍熙三年,这三种印章也改成了玉宝,重新用金子铸造,原来的六个印章全部销毁了。
宋真宗当皇帝的时候,让人制作了“皇帝恭膺天命之宝”这枚印章。大中祥符元年五月,相关部门说:按照以前的玉牒和玉册的规矩,要用“皇帝受命宝”印章盖印,然后把印章放到玉盒里,再用“天下同文之印”封起来。现在要到泰山封禅,请按照以前的制度,另外再做一个玉印,大小是方寸二分,印文和“受命宝”一样。封存的时候,用“天下同文之印”,以前的历史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现在请用黄金铸造一个,大小和御前用的印章一样,印文是“天下同文之宝”。其他的相关物品,也请按照这个规格制作。皇帝就同意了。
天禧元年十二月,真宗皇帝召集大臣到滋福殿,观看新刻的“五岳圣帝玉宝”和“皇帝昭受乾符之宝”,然后下令选择吉日,把这两枚印章迎送到会灵观供奉起来。这两枚印章都是金盒玉钮的,做工非常精美。真宗皇帝把这件事上奏给老天爷,因为以前都是用御前印章,觉得不太合适,所以改用了“昭受乾符之宝”。
乾兴元年,宋仁宗即位,也制作了“受命宝”,印文和真宗皇帝的相同。天圣元年,因为皇宫失火,所以重新制作了“受命宝”和“尊号册宝”。庆历八年十一月,又下令刻制了“皇帝钦崇国祀之宝”。之前,天禧年间,真宗皇帝刻制了“昭受乾符之宝”,在祭祀活动中使用。后来皇宫失火,“昭受乾符之宝”被烧毁了,就暂时用御前印章代替。到了庆历八年,皇帝让学士院确定印文,然后让宰相陈执中书写。
皇祐五年七月,皇帝下令制作“镇国神宝”。之前,奉宸库里有一块很好的玉,长一尺,厚半尺。仁宗皇帝觉得这是稀世珍宝,不想把它做成饰品,于是就用来制作这枚印章,并让宰相庞籍篆刻印文。印章制作完成后,太常礼院根据《唐六典》的记载说:“祭祀活动中,神宝排在受命宝前面。”从此就成了惯例。至和二年,宋太宗皇帝曾经用两枚玉印赏赐给太祖皇帝的儿子赵德芳,印文是“皇帝信宝”,到了这个时候,赵德芳的孙子左屯卫大将军赵从式把这两枚印章献给了皇帝。
公元1063年,仁宗皇帝驾崩了,英宗皇帝继位。翰林学士范镇就说:“我听说,皇上您打算把先帝的传国玉玺,还有其他一些珍贵的法器、日常衣物和用品,都一起陪葬,恐怕这不太符合先帝勤俭节约的作风啊。这传国玉玺,臣恳请陛下您自己留着使用,也象征着皇位的传承。至于先帝的衣物和日常用品,建议放在陵寝和神御殿里,每年定期展示,以此表达对先帝的思念之情。” 皇上就下令让相关官员查阅史料,并让两制(指中书门下二省)和礼部官员详细讨论此事。
翰林学士王珪他们上奏说:“这传国玉玺啊,就像古代的传国玺一样,应该是皇帝世代相传的宝物,不应该改变它的用途。古代把先王穿过的衣服放在庙里,至于其他的日常用品,以前也不是都放在陵墓里,也不是都陈列在陵寝的。现在应该精简一些,以体现先帝勤俭节约的作风。” 但是皇帝没采纳他们的建议,另刻了一枚传国玉玺,并请参知政事欧阳修篆刻了八个字。到了哲宗皇帝继位的时候,也同样制作了一枚,上面的字也一样。
绍圣三年,也就是公元1096年,咸阳县有个老百姓叫段义,捡到了一枚古玉印。他自己说是在河南乡刘银村修房子,挖地的时候挖到的,这玉印光芒四射,照亮了整个屋子。四年后,也就是1097年,他把玉印献给了皇上。皇上就下令让礼部、御史台等部门一起鉴定这枚玉印。
元符元年三月,公元1098年三月,翰林学士承旨蔡京和13位讲议官一起上奏说: 根据我们对这枚献上的玉玺的鉴定,它的颜色像蓝绿色一样,温润光泽,上面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玉玺的背面是螭龙钮,有五个环绕的盘旋,钮之间有小孔,是用来穿绳子的。 另外还发现了一件玉螭龙首,颜色洁白如脂,同样温润光泽,背面也是螭龙钮,有五个环绕的盘旋,钮之间也有小孔,用来穿绳子。玉螭龙首正面没有文字,大小和玉玺正好相配。 从篆文的工艺来看,都不是近现代制作的。
我跟各位大臣一样,查阅历代正史,发现印章上刻着“皇帝寿昌”的是晋朝的印玺;刻着“受命于天”的是北魏的印玺;“有德者昌”是唐朝的印玺;“惟德允昌”是石晋的印玺。那么,刻着“既寿永昌”的,肯定是秦朝的印玺了。现在咱们在咸阳找到了这枚印玺,它的玉质是蓝田玉的颜色,上面的篆书字体跟李斯的小篆很像。印玺上雕刻着龙、凤、鸟、鱼,用的都是虫书鸟迹的字体,跟现在流传下来的古书完全不一样,根本就不是汉朝以后刻的,这很明显。
现在陛下继承了祖宗的大业,这枚传国玉玺又出现了,上面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上天赐予的,咱们怎么能忽视呢?汉朝、晋朝以来,得到珍宝瑞物,都要向宗庙禀告,改元,举行大规模的庆祝活动,祈求皇帝长寿,更何况是这件传国重器呢?关于这枚玉玺的法物礼仪,请陛下下令相关部门执行。
命令礼部和太常寺按照以前的惯例,详细制定仪式,然后报告给我。礼官说:五月初一,按照惯例要举行大朝会,应该在那天举行接受玉玺的仪式。按照皇帝尊号、宝册的仪式,相关部门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法物,把玉玺送进宫里。等陛下下令之后,暂时把它放在宝堂供奉起来。三天前,要派官员向天地、宗庙、社稷禀告。前一天,皇帝要在内殿斋戒。第二天,在太庆殿举行仪式,陛下坐在御座上接受玉玺,群臣则要向陛下祝寿庆贺。在此之前,还要命令龙图阁和天章阁的人,把治平元年耀州献上的那枚刻有“受命”字样的玉玺的档案材料,送到都堂一起讨论。陛下下令五月初一接受传国玉玺,并让章惇写玉玺的档案材料,内容是“天授传国受命之宝”。
话说宋徽宗崇宁五年,有人进献了一方玉印,小小的,也就一平方寸大小,印钮雕刻成龟形,做工非常精细,印文是“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徽宗皇上看中了这印文,就模仿李斯那种虫鱼篆书的风格,自己设计了一方宝印,叫做“镇国宝”。这“镇国宝”差不多四寸见方,印钮是螭龙形状,印台是方形的,上面是圆的,下面是方的。
大观元年,皇上又找到了一位了不起的玉工,用之前元丰年间找到的玉料,刻制了“天子”、“皇帝”六玺,用的是叠篆的印文。早些时候,绍圣年间,咱们找到了一方汉朝的传国玉玺,当时没仔细检查,只觉得螭龙纹有点缺,后来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其中一个角缺了。这事儿还写成了《检传》,记载得非常详细,流传至今呢。皇上呢,就用了这传国玉玺的印文,但没用这方玉玺本身,而是自己刻了一方“受命宝”,也是差不多四寸见方,用白玉雕刻,印文也是虫鱼篆书。
这下好了,“镇国宝”和“受命宝”加上之前的“天子”、“皇帝”六玺,一共就凑齐了八方宝印。皇上高兴啊,就下圣旨说:“以前啊,都是有专门管这些印章的官员,现在虽然归属门下省,但逢到祭祀的时候,才临时派人,事后就撤了。现在八宝齐全了,得好好重视这个职位,尚书省就按照古代的制度,设置专门的官职吧!”
皇上又下了一道圣旨,说:“这‘受命宝’可是代表着皇权的象征,得有咱们这一代的特色才行,不能老沿用秦朝的老规矩。这六玺用了这么久,一百多年了,也该更新换代了。老天爷赏赐咱们这些宝贝,咱们也找到了这么好的玉工,这八宝做成了,前所未有,简直是上天恩赐,不是人力所能为的。明年元旦,咱们就在大庆殿隆重地接受这八宝!”尚书省就建议说:
应该设置四个符宝郎,归属门下省,其中两个由中级官员担任,负责保管这些宝贝,放在宫里。按照唐朝的规矩,皇上出行,符宝郎要跟着,拿着宝印;大朝会的时候,也要把宝印呈上来。现在这“镇国宝”和“受命宝”不是经常用的,皇上出行就带六玺,朝会就摆八玺,晚上都要收起来。内务的符宝郎把宝印交给外务的符宝郎,外务的符宝郎带着宝印在宫内巡视,上朝的时候,分别摆放在皇上的御座前。
这几个宝贝印章,平时很少用。“镇国宝”和“受命宝”就更不用说了,只有祭天的时候才拿出来用。皇帝平时写回信给别的国家,要用“皇帝之宝”;下达圣旨,要用“皇帝行宝”;送礼物给别的国家,要用“皇帝信宝”。而“天子之宝”是用来回复外国的信件的;“天子行宝”用于册封诸侯;“天子信宝”则是在出兵打仗的时候才用。如果需要用这些印章,先得由外边的符宝郎官上报,然后内边的符宝郎官再拿着印章去皇帝面前请示,盖完章之后再交还给外边的符宝郎官。
两年后,皇上又下令在“受命宝”上面加刻了“镇国”两个字。政和七年,从于阗弄来了一块巨大的玉石,足有两尺多长,颜色像刚切开的肥肉一样漂亮。徽宗皇帝又让人做了一个新的印章,印钮是红色的螭龙,印文是“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字体是篆书,还刻了鱼虫图案,做工精细,几乎可以和秦朝的玉玺媲美了。这枚印章长九寸,印盒也是九寸长,取名“定命宝”。
这样一来,加上之前的八个印章,就凑齐了九个。皇上就宣布以后就叫“九宝”,并且把“定命宝”放在第一位。他还特意说:“这八个印章是国家的象征,而这‘定命宝’可是我亲手设计的!” 于是,皇上就规定了摆放顺序,“定命宝”、“受命宝”、“天子宝”放在左边,“镇国宝”、“皇帝宝”放在右边。他还下令说:“‘镇国宝’、‘受命宝’和‘天子宝’、‘皇帝宝’,一共八个,这可不是乾元九数啊。这块宝玉是从遥远的西域来的,‘定命宝’的印文也是上天赐予的吉兆,所以就刻了‘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这些字。算命先生说很吉利,用篆书刻了鱼虫图案,印章和印盒都是九寸长,就叫它‘定命宝’。明年元旦要正式启用。” 皇上还派了官员向天地、宗庙和祖先禀告这件事。
政和八年正月初一,皇上在大庆殿接受了“定命宝”,文武百官都来祝贺。后来京城发生变乱,其他的印章都丢了,只有大宋的“受命宝”和“定命宝”保存了下来,这大概就是天意吧!
一开始,南宋建炎年间,一共做了三个金印,也就是三个“金宝”。第一个叫“皇帝钦崇国祀之宝”,专门用来祭祀的时候用在祭祀文书上;第二个叫“天下合同之宝”,交给中书省和门下省使用;第三个叫“书诏之宝”,用来发布命令。
到了绍兴元年,又做了一个玉印,上面刻着“大宋受命中兴之宝”。此外,还找回了两个以前的老印,这些印章历朝历代都用着,以前皇帝给太上皇尊号,册封皇后太子的时候都用这些印。到了绍兴十六年,又做了八个印章:第一个叫“护国神宝”,印文是“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九个字;第二个叫“受命宝”,印文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然后是“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天子行宝”、“皇帝之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这些印章都放在皇宫的府库里,上朝的时候会拿出来摆着;皇帝册封尊号、册封皇后太子、举行大典的时候,这些印章也会用到。这些印章的制作规格,都是用玉尺测量尺寸,有钮,有鼻,大小绶带,玉环。印章的管理,按照老规矩,像个牌子一样,上面刻着“某宝”的字样。都用红色的丝线包裹,外面再用红色的罗缎绣金的帕子包好,放在一个小匣子里。匣子一共有三层,都用金子装饰,里面放着金制的印床、金制的印盒,还有龙形的金锁,再盖上红色的罗缎绣帕,最后放在专门的箱子里,用马驮着。
孝宗皇帝即位后,要给太上皇加尊号,叫“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制作印章的时候,用的方法和尺寸,是按照皇祐年间的标准来的。到了乾道六年,又给太上皇加了十四个字的尊号,这个印章的材料是元代的,印章的钮是螭龙形状,后来改成了蹲龙,这个钮高2.45厘米,厚1.15厘米,印章的孔径是1厘米。到了理宗皇帝宝庆三年,又给宁宗皇帝加了徽号,这个印章印面宽4.2厘米,厚1.2厘米,也是蹲龙钮,总高度是4.1厘米,印章的四面都刻着盘旋的龙纹。
话说古代皇室的宝贝,那可是相当讲究的。宋哲宗元祐元年,皇帝下令说:想当年天圣年间,章献明肃皇后用的玉宝,边长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上面雕着龙形的钮扣。现在太皇太后掌管着军国大事,她的玉宝就应该和章献明肃皇后的一样。过了两年,皇帝又下令:太皇太后的玉宝上刻“太皇太后之宝”;皇太后的金宝上刻“皇太后宝”;皇太妃的金宝上刻“皇太妃宝”。后来朝代中兴之后,后宫的宝印改用金子做,边长二寸四分,高度随意,钮扣用龟形,盒子和套盒用银子做,再镀一层金。宝盒有三层,上面刻着各种花纹,涂上金漆,还有盘龙的图案。就连装宝盒的盒子、运输用的马匹、垫子都得一样讲究。
皇太子的宝印也相当气派。宋真宗至道元年,规定皇太子受册封时要用的金宝,边长二寸,厚五寸,系着红色的丝带和玉环,还有金制的盒子和套盒。金制的套盒长五寸,宽二寸,厚二分,里面包着红布,外面再裹一层红罗,上面用金线绣花。套盒放在一个小盒子里,小盒子用金子装饰,里面还有个金制的托盘。再外面还有两层盒子,都用红罗和金线绣花装饰。盒子和用来装盒子的托盘、运输用的马匹,都用银子做,再镀上金。其他的东西都用银子做,刻上花纹再镀金。朝代中兴后,皇太子的宝印改用龟形的钮扣,金色的盒子和银色的套盒,上面刻着“皇太子宝”四个字,还有金色的盒子和银色的套盒。宝盒有三层,漆成黑色,里面衬着锦缎,外面用镀金的银子做成百花和凤凰的图案,再用金锁锁上,用黑色的托盘和马匹运送。
册封用的玉简,那也是相当精致的。用白色的玉石做成,长一尺二寸,宽一寸二分,长度根据字数多少而定。用金线把玉简串起来,两端系着带子。玉简的两端各有两枚装饰物,两枚刻着神像,两枚刻着龙纹,镀上金,像是守护玉简一样。玉简放在锦缎做的垫子上,上面盖着红色的丝绸,上面用金线绣花。装玉简的盒子大小刚好能装下玉简,涂上朱红色的漆,上面用金子刻着凸起的百花和龙纹,还有金锁和金属合页。外面再盖一层红色的丝绸,上面绣着盘龙和金线,放在金制的长方形托盘上,托盘上还有金龙的龙头和金鱼形状的挂钩,再用红丝带系着盒子。装玉简的桌子也涂上朱红色的漆,上面盖着红色的丝绸,上面用金线绣花。
皇后册封用的玉简,也用白色的玉石,或者象牙做成,上面刻着凤凰的图案,尺寸和皇帝的册封玉简一样。
太子册封的时候,用的是六十块玉简,到了乾道年间,就用七十块了。每块玉简高一尺二寸,宽一寸二分。前后还有四个长方形的饰件,跟玉简一样长,宽四寸,其中两个刻着神兽,另外两个刻着龙,像是护卫的样子。这些玉简用金丝串起来,首尾都系着金花,还装饰着各种精美的小物件。再用红罗泥金的夹帕衬着,放在锦褥上,装在一个黑漆匣子里。匣子的内衬是锦缎,外面用金箔银叶装饰,隐约可见百花和凤凰的图案。最后再用红色的罗缎泥金帕子盖上,系上红丝带,再衬上锦褥,放在黑漆的腰舆里,用马驮着。
金国的宝物丢了。理宗端平元年,皇帝命令孟珙他们带兵,跟蒙古兵一起夹击金国在蔡州的军队,把金国灭了。那年四月丙戌(具体日期),大理寺说:京湖制置司把从金国缴获的宝物送来了,让金国的官员、参知政事张天纲辨认。其中有一件玉宝,上面刻着“太祖应乾兴运昭德定功睿神庄孝仁明大圣武元皇帝尊谥宝”字样,这是金国皇帝阿骨打死后的谥号宝。缴获的法物里,还有一件用金线绣着盘龙图案的红色丝绸袍子;还有一条用玉雕琢的云龙纹玉带,带扣有八个,带尾是塌的,还有一个玉质镀金的带扣,还有一个镀金的小带扣;还有一条连珠环玉束带,带尾是内翻的,上面有金龙,带上大小不一的玉饰十八个;还有一块玉靶和铁锉,还有两个用金线装饰的玉饰,一个皮革的箭筒,还有三个玉饰。
张天纲说:这条玉带,金国话叫“兔鹘”,都是金国末代皇帝完颜守绪平时穿戴的东西。还有一块玉做的巾环,一个桦木做的龙纹装饰的角弓,一把镶嵌着金龙的环首刀,一个红色的丝绸靠枕,一个很大的玉环,这些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能用的东西。还有一本制旨册,以前叫圣旨,平时近侍局负责保管,用来接受皇帝的命令。壬辰四月,金国皇帝效仿东汉光武帝的做法,命令上书的人不许用“圣”字,所以避开了“圣”字,改成了“制旨”。
这伙人被抓了,搜出来不少东西!光印章就有好多,三块金印,八十四块银印,三块镀金的印章,还有三百一十二个铜印,各种官署的都有。 负责审案的法官,把完颜守绪的遗体,还有他留下的宝贝和东西,都仔细查验了一遍,连他儿子天纲、儿媳完颜氏乌古论栲栳、小女儿琼琼也一起审问清楚了,然后把情况都报告上去了。
皇上说了:“完颜守绪的遗体和那些东西,都放到大理寺的仓库里去。天纲、好海、完颜氏乌古论、琼琼这几个人,先关到殿前司,等以后再决定怎么处理。”
印章这东西,从两汉开始,官员就有金印、银印、铜印了。唐朝的时候,各个部门都用铜印,宋朝沿用了这个规矩。 王爷和中书门下省的印章,边长都是二寸一分,枢密院、宣徽院、三司、尚书省这些部门的印章,边长都是二寸。 不过,只有尚书省的印章不镀金,其他的都镀金。节度使的印章,边长是一寸九分,也镀金。其他的印章边长都是一寸八分,只有观察使的印章镀金。王爷、节度使、观察使、州府县衙门的印章,都有个铜牌子,长七寸五分,王爷的宽一寸九分,其他的宽一寸八分。王爷、节度使、观察使的牌子镀金,上面刻着“牌出印入,印出牌入”几个字。 如果官员出差办事,或者自己部门没印章,就发给他们临时印章用。景德年间,还专门铸造了京城和外地的临时印章。 还有一种叫朱记的小印章,发给京城和外地各部门的官员和军官使用,长一寸七分,宽一寸六分。老百姓和寺庙道观也有一些私刻的印章。
乾德三年,太祖皇帝下令重铸中书门下省、枢密院、三司使的印章。 之前那些印章,是五代时期铸造的,刻得不好看。后来找到了蜀地一个铸印高手祝温柔,他说他祖上祝思言是唐朝礼部铸印的官员,世代精通缪篆,就是《汉书·艺文志》里说的那种“屈曲缠绕,以模印章”的印章刻法。祝思言跟着僖宗皇帝去了蜀地,他的后代就一直留在蜀地了。 从那以后,朝廷各个部门,还有开封府、兴元府的印章,都让祝温柔重新铸造。
公元984年,皇上(宋太宗)下令,给新任命的汉南国王钱俶刻个印章,印章上要刻“汉南国”三个字。四年后,皇上又下令,给钱俶新封的南阳国王刻个印章,这次要刻“南阳国王之印”。到了公元990年,皇上(宋真宗)赏赐给山前后百蛮王诺驱一个印章,印章上刻着“大渡河南山前后都鬼王之印”。公元1007年,朝廷铸造了交趾郡王的印章,还制作了安南的旌节,交给广南转运司去授予。
公元1012年,皇上(宋真宗)下令,所有寺庙道观和老百姓家用的私章,以后都得统一尺寸,边长一寸,用木头刻字,不准私自铸造。同年的七月,皇上看到河西节度使兼许州知州石普上奏的文书,是用许州观察使的印章盖的,就问宰相王旦这是什么情况。王旦回答说:“节度州有三种印章:节度使的印章,跟着节度使本人,节度使不在任上就应该上交;观察使的印章,是州里长官用的;州印,白天由录事官保管使用,晚上要交给长官。节度使在当地的时候,要是关于军事的事务,就由节度判官、掌书记、推官写奏章,用节度使的印章;要是关于赋税的事务,就由观察判官、支使、推官写奏章,用观察使的印章;要是给属县发公文,就由节度使的判官写,用州印。所以,任命将领的文书上,一定写着‘某军节度、某州管内观察等使、某州刺史’。‘某军’指的是他统领军队;‘管内’指的是他管辖区域的风俗;‘刺史’指的是他管理州里的政务。石普这次上奏,应该用河西节度使的印章才对。”
公元1046年,少府监(相当于古代的国家物资管理部门)上报说:收到官员王文盛的建议,说三司粮料院(负责粮食和物资供应的部门)经常有人伪造印章,偷偷盗取官物。王文盛建议铸造一种特殊的圆形印章,印章有三面,每面直径2.5寸。印章外圈第一层刻上年号和粮料院的名称,一共十二个字;第二层刻上十二地支,也是十二个字;印章中心刻上主要的印文,与印钮相连,并设计转动机关,用小孔固定。使用时,每月更换一面,年底转回正月,从寅到丑,循环使用。每个月更换印章时,粮料院的官员要加盖封条,并派专人保管使用。如果年号改变,就要重新铸造印章。皇帝下令三司(财政部门)决定,三司同意了王文盛的建议。后来,皇帝又命令知制诰邵必和殿中丞苏唐卿仔细审查全国的印章制度,邵必和苏唐卿都精通篆书和籀文,但也没有对王文盛的建议做任何修改。
公元1072年,皇帝下令内外官和边远地区的官员都赐予印章,并命令少府监铸造,然后送到礼部发放。公元1076年,广西经略司(负责广西军事和行政的机构)报告说,南丹州知州莫世忍进贡了白银、香料、狮子和马匹。于是皇帝赐给他一枚印章,印文是“西南诸道武盛军德政官家明天国主印”,还赐给他南丹州刺史的印章,并下令经略司销毁他原来的印章。公元1079年,以前贡院(负责科举考试的机构)专管科举考试,它的印章是“礼部贡举院之印”。由于废除了贡院,科举考试的事务归礼部管辖,所以重新铸造了印章,印文是“礼部贡举之印”。同年的十二月,皇帝下令,从现在开始,官员的印章,去世后都要赐予随葬,如果没来得及随葬而仍在使用的,要按照律法处罚。
中兴之后(指北宋恢复后),沿用了旧的制度,只有三省和枢密院使用银印,六部以下使用铜印,各路监司、州县也一样。寺庙和监察机构只有长官和副长官才能拥有印章,下属官员则跟随长官使用。如果仓库等机构涉及财务,保管人员可以拥有印章。监司、州县的长官用印,下属官员用记(一种小型的印章)。如果下属官员没有印记,就由本地区发给木质的朱砂印记,大小约一平方寸。如果官员奉命出境,就发给“奉使印”,任务完成后要交回有关部门。后来,朝廷派官员出差到州县,也同样发给“奉使印”。新科进士到团练司任职,也暂时发给“奉使印”,任期结束后要交还。这就是当时的常规制度。
南宋迁都之后,很多官印都丢了,有的丢了有的留下了,大家就各自拿着用。朝廷又重新铸造发放,并在印章上加刻“行在”二字,或者加上年号来区分新旧印章,但造假的情况还是没解决。
乾道二年,礼部建议,各地借用的官印都应该销毁重铸。四年后,兵部侍郎陈弥上奏说:“六部官印都放在衙门里,出入都要登记,但是下面的办事人员却把印章带到外面用,或者借给其他衙门。最近出现了一些伪造公文、盗用印章来支取钱粮的案件,还有伪造奏章、盗取御用印章来更改官职的案件,这些都是因为保管不善造成的。”皇上就下令三省要加强管理,严加戒饬。
绍熙元年,礼部侍郎李巘又说:“公文加盖印章是为了证明真实性,防止作假,销毁和重新铸造印章都要经过省部批准,都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地方上还是不遵守规定,有的县令用东南军队的印章,有的官员用以前的司寇印章,印章名称都不对,这样就很难防止弊端。建议统一制作州县官员通用的印章,旧印章如果不能继续使用就应该销毁。”
绍兴十四年,大臣们又说:“印信关系重大,凡是官府的印章,如果使用时间长了,字迹模糊不清,需要重新铸造的,必须先呈报皇上批准,才能重新铸造。”当时重新铸造的印章有成都府钱引的铜朱记,每批给二十五枚;行在都茶场会子库的印章,每批也给二十五枚,其中:国用印三枚,每枚刻“三省户房国用司会子印”;检察印五枚,每枚刻“提领会子库检察印”;库印五枚,每枚刻“会子库印造会子印”;合同印十二枚,其中一贯文印二枚,每枚刻“会子库一贯文合同印”;五百文、二百文的印章也以此类推。
那些臣服的蕃国,朝廷会给他们铜印。安南国王李天祚请求赐印,印章上刻“安南国王之印”六字,印章边长二寸,还配发印章盒,都是铜制的,表面镀金。西蕃陇右郡王赵怀恩也请求赐印,朝廷就给他刻了“陇右郡王之印”的印章。宜州边境上的蛮族也请求赐印,朝廷就给了他们六十枚印章,印章上刻着“宜州管下羁縻某州之印”。后来文武百官的印章铸造情况,记录就不完整了。
朱记这玩意儿,跟以前一样,是官方盖章用的。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开始铸造亲贤宅、益王府的铜制朱记。到了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又改铸建康户部大军库的朱记。绍兴三十年(1160年),铸造马军司统制、统领官的朱记。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铸造邓王、恭王、庆王直讲、赞读的朱记。隆兴元年(1163年),铸造都督府佥厅的朱记,还铸造了寄桩库的朱记。隆兴二年(1164年),铸造户部大军库勘合库子记(带两个钮的),还有湖广总领所覆印会子记(也带两个钮的)。乾道二年(1166年),铸造成都钱引务的朱记。淳熙十六年(1189年),铸造建康榷货务中门大门的朱记。总之,只要朝廷官员有需要,就会铸造给他们用。以前用木头的,现在都换成铜的了。
符券呢,唐朝的时候有银牌,派驿站使者的时候,门下省会发给这种银牌。这银牌宽一寸半,长五寸,正面刻着隶书“敕走马银牌”五个字。牌子上有个孔,用皮带穿起来。后来这个制度就取消了。宋朝初期,枢密院发给一种叫“头子”的凭证。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李飞雄假借驿站谋反,被杀。于是朝廷下令取消枢密院发的凭证,骑马送信的人又改用银牌,这次银牌宽二寸半,长六寸,用八分书写,上面刻着两只凤凰,下面刻着两只麒麟,两边刻着年月,用红丝绦穿起来。到了端拱年间(988-989年),因为护送边防士兵的使臣经常丢失银牌,所以又取消了银牌,恢复了枢密院发的凭证。
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五月,翰林学士承旨丁度、翰林学士王尧臣、知制诰叶清臣等人建议制定军队传递信息用的牌子和兵符。皇帝下令让两制(指中书省和门下省)和端明殿学士李淑详一起制定方案,然后上报:军中传递信息,最重要的是防止欺诈,必须周密考虑。现在建议下令有关部门制造铜制的兵符,发给各路总管和主将,每次调动三百人以上的军队,或者调动整个指挥部以上的军队时就使用。再另外制造漆成朱红色的木牌,用于军队内部的往来传递信息,传递命令、报告会合情况,以及调动三百人以下的军队时使用。另外,查阅了符彦卿的《军律》,里面有字验的方法,也请求在移牒和传信牌上都使用这种字验,两处核对使用。
皇帝批准了这个方案。嘉祐四年,三司使张方平整理驿站凭证的条例,一共七十四条,取名为《嘉祐驿令》。
熙宁五年,皇帝下令西作坊铸造三十四副铜质门禁符,让三司给各城门发放左半边,右半边则交给大内钥匙库保管。以后各城门值班人员,要按时把铜契送回钥匙库核对。铁牌就由值班人员自己保管,在城门外值守过夜。钥匙库根据漏刻(计时工具)报时发放钥匙,让城门外值班人员验看请开门人的铁牌,开门后,值班人员收回铁牌,上交钥匙,再领回铜契。晚上关门也按同样的流程操作。六面朝牌也和铜契一样,按时发放。当时皇帝觉得京城门禁不严,以前没有门禁符,就让枢密院参考旧制度,重新制造了铜质门禁符,中间刻着鱼的形状,上面刻着门的名字,分成左右两半分别保管,以防万一,而且开关门的制度也比以前更严密了。
元丰元年,礼仪部门详细考证后说:“旧的南郊祭祀仪式,车驾出入宣德门、太庙灵星门、朱雀门、南薰门,都要检查箭符。熙宁年间,因为参知政事王珪的建议,已经取消了检查箭符,但是检查门禁符的仪式还保留着。《春秋》的义理,我们不敢把我们不相信的东西用在尊贵的人身上;再说,雷声震动,天象运行,不容许有丝毫的怀疑,必须查验身份才能通行,不应该成为典礼的一部分。我们仔细查考这件事的起源,在《开宝礼》中找不到记载。咸平年间,才在仪注中记载,大概是当时礼官的失误。请求从现在开始,车驾出入,取消检查门禁符。”皇帝批准了。
高宗建炎三年,重新铸造了虎符,枢密院负责这件事。虎符是用铜做的,长六寸,宽三寸,刻着篆文,从中分成两半,左半边发给各地,右半边藏起来。
门禁符的样式,是用布包裹着纸牌,叫做“号”,皇城司负责管理。规定进入禁卫军的号牌,用黄色绫子做成八角形,三千个;进入殿门的号牌,用黄色绢做成方形,一千个;进入宫门的号牌,用黄色绢做成圆形,八千个;进入皇城门的号牌,用黄色绢做成条形,三千个。这是绍兴二年正月制定的。后来又把宫门的号牌改成绯红色绢做的方形,皇城门的号牌改成绯红色绢做的圆形,沿用了很久。后来又全部改回黄色,有的方形有的圆形,各按原来的样式。
话说啊,那时候有几种紧急公文传递的牌子,金字牌、青字牌、红字牌。金字牌,那速度最快了,一天能跑四百里,属于特快专递!一般是赦免书或者特别紧急的军事情报才用这个,都是内侍省直接派人送的。
到了乾道年间后期,枢密院又搞了个青字牌,字是黄色的,一天跑三百五十里,军情紧急的时候就用它。到了淳熙年间后期,赵汝愚当枢密使的时候,又弄了个黑漆红字牌,用来催促各地的提举官办事,每年都考核谁快谁慢,以此来奖罚。后来,尚书省也学着这么干,还要求每个州的通判把公文进出州界的时间都详细记录上报。可时间长了,还是拖拖拉拉的,跟以前一样。
到了绍熙年间后期,没办法,干脆就弄了个摆铺(驿站)制度。
宋朝的宫殿,汴京时期的那些,真是奢华得没法说,根本没法效仿。南宋中兴之后,皇上在穿着打扮和宫殿建筑上都力求简朴。皇上的住所叫“殿”,总称“大内”,也叫“南内”,这“南内”原本是杭州的行宫。南宋绍兴初期才新建的。休兵之后,才修建了崇政殿和垂拱殿这两座大殿。过了一段时间,又建了天章殿等六座阁楼。皇上的寝宫叫福宁殿。淳熙初年,孝宗皇帝才建了一座射殿,叫做选德殿。淳熙八年秋天,他又把后殿的偏殿改建了一下,沿用了旧名,叫做延和殿,方便皇上坐着处理政务。其他的宫殿,比如紫宸殿、文德殿、集英殿、大庆殿、讲武殿,都是根据当时需要临时改名的。紫宸殿,每月初一接见大臣就在这里;文德殿,颁布赦令就在这里;集英殿,皇帝在这里召见大臣议事;大庆殿,举行册封仪式就在这里;讲武殿,阅兵就在这里。其实,垂拱殿和崇政殿,也就是临时改个名字而已。虽然这两个殿叫大殿,但规模也就跟大一点的州府衙门的厅堂差不多大。淳熙年间再次修缮,还是保持了原来的样子。每个殿都是五间屋子,十二根大梁,长六丈,宽八丈四尺。殿南边还有个三间的小屋,长一丈五尺,宽也一样。两边的耳房各两间,东西两边的走廊各二十间,南边的走廊九间。正中间是殿门,三间六根大梁,长三丈,宽四丈六尺。殿后还有七间偏殿,这就是延和殿,规模更小,只有一级台阶,就跟普通人家住的房子差不多。
太上皇住的宫殿有德寿宫、重华宫、寿康宫;皇太后住的宫殿有慈宁宫、慈福宫、寿慈宫。德寿宫在大内北面,对着仙桥,所以也叫北内,是绍兴三十二年建成的。宫殿建成后,皇上就下诏书把它命名为德寿宫,高宗皇帝当了太上皇后就住在这里。重华宫就是德寿宫,孝宗皇帝退位后住在这里。寿康宫就是原来的宁福殿。当初,宰相赵汝愚建议把秘书省改建成泰宁宫,后来没实现,想用慈懿皇后的私宅改建。太上皇不想搬家,所以就用旧宁福殿改成了寿康宫,光宗皇帝退位后住在这里。
皇宫内苑啊,亭台楼阁也没见增加多少,能叫上名字的,就只有复古殿、损斋、观堂、芙蓉阁、翠寒堂、清华阁、椤木堂、隐岫、澄碧、倚桂、隐秀、碧琳堂这些,这些都在南内。北内苑呢,有个大池子,引西湖水灌进去,池子上堆着假山,模仿飞来峰的样子。还有座楼叫聚远楼,围着栏杆,分成四个区域。东边有香远、清深、月台、梅坡、松菊三径、清妍、清新、芙蓉冈;南边有载忻、欣欣、射厅、临赋、灿锦、至乐、半丈红、清旷、泻碧;西边有冷泉、文杏馆、静乐、浣溪;北边有绛华、旱船、俯翠、春桃、盘松。
皇太子的宫殿叫东宫。太子没成婚之前,就在宫门里的资善堂读书学习。册立为太子之后,就住到东宫,东宫在丽正门里面。东宫是绍兴三十二年才建的,孝宗皇帝住过,庄文太子也住过。光宗当太子的时候,孝宗皇帝对大臣们说:“以后东宫不用再另外建造了,我宫里的殿宇,很多都没用上,可以修缮一下给太子用。”从那以后,东宫就一直没再另建了。
淳熙二年,才新建了一座射堂,用来玩射箭之类的游戏。园子里还有荣观、玉渊、清赏等几座堂和一座凤山楼,这些都是用来休息宴饮的地方。
首先,说一下古代的“幕殿”。根据《周礼》的记载,幕殿其实就是大次和小次。在东都的时候,郊坛的大次叫做青城,祭祀的前一天,官员们会在那里住宿斋戒。幕殿的结构是这样的:中间有两座大殿,外面有六个门,分别叫做泰禋、拱极、祥曦、景曜、承和、迎禧。其中,大殿叫端诚殿,偏殿叫熙成殿。后来中兴之后,因为崇尚节俭,多次下令郊坛不再建造斋宫,只用搭建幕屋代替,这就是幕殿。它用木架子做骨架,用芦苇做围挡,四面都用帷帐围起来,样子像宫殿一样。祭祀的时候,在坛边还会搭一个小次。大次、小次外面还有一个望祭殿,下雨的时候就在这里举行祭祀仪式。东都的时候,望祭殿是用瓦盖的五间房子,周围还有走廊。中兴以后,就改成芦苇屋顶了,这是仿照清庙茅屋的样式。
接下来,咱们说说臣民的房屋制度。宰相以下,处理政务的地方,叫做省、台、部、寺、监、院,在外地的监司、州郡则叫做衙门。在外地叫衙门,但在京城里当官的公卿大夫士,却不能称作衙门。这是因为按照唐朝的制度,只有皇帝住的地方才叫衙门,所以臣下不能用这个称呼。后来,外地的藩镇也僭越地称衙门,所以衙门就成了臣下的通称。现在皇帝住的地方虽然不叫衙门,但是京城里的省、部、寺、监这些机构名称,还是沿用唐朝的旧制。不过,在京城里,尊贵的人会避讳这个称呼,在外地的人离皇帝远,也就没什么忌讳了,对吧?至于私宅,执政大臣和亲王住的地方叫府,其他官员住的地方叫宅,老百姓住的地方叫家。
各地的府衙门可以设置戟门,私人住宅只有爵位很高,得到皇帝恩赐的人才能设置。京城里的官员府邸是不设戟门的,这也是为了避讳皇帝。
一般的官署建筑,屋脊上都要装饰瓦兽,大门上要安装梐枑(一种门上的装饰部件)。各州的正衙门和城门上都要安装鸱尾(一种屋脊装饰),但是不能安装拒鹊(一种屋脊装饰)。六品以上官员的住宅,可以建造乌头门(一种门楼)。如果祖上留有宅舍,子孙可以继续使用。老百姓的房屋,不能使用重栱、藻井以及五彩缤纷的装饰,也不能建造四铺飞檐(一种屋檐形式)。老百姓的房屋,最多可以建五架,门只能是一个间,两边各带一个厦(厢房)。
大臣们穿朝服,老百姓穿便服。 朝服又叫“具服”,平时穿的官服叫“公服”,现在我们叫它常服。宋朝沿袭唐朝的制度,三品以上官员穿紫色官服,五品以上穿红色,七品以上穿绿色,九品以上穿青色。官服的样式是:圆领宽袖,下摆有横条纹,用皮带束腰,戴幞头,穿乌皮靴。从王公贵族到最低级的官员,都穿这种官服。
太宗皇帝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下令,朝中官员外放担任节度使、转运使或副使的,穿绯色或绿色官服的,可以借穿紫色官服;担任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的,穿绿色官服的可以借穿绯色,穿绯色的可以借穿紫色;如果是担任通判、知军监的,只能借穿绯色官服。后来,江淮发运使和转运使、提点刑狱和知州的官职合并了。雍熙年间(公元984-987年),郊祀大典庆典结束后,朝廷开始允许在朝为官二十年,穿绯色或绿色官服的官员,可以晋升官服颜色,赐予绯色或紫色的官服。
真宗皇帝登基后,京城官员也可以按照这个规定晋升官服颜色,而且在东封泰山、西祀汾阴的赦书中,京城官员也以十五年为限。以后每位皇帝登基,都沿用这个制度。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皇帝下令,内务府各司使以下的官员出入内廷时,不准穿黑色衣服,违反者要受罚;内务府的官员也可以穿窄袖的袍子。
仁宗皇帝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下令,军方官员如果曾经担任过通判,可以借穿绯色官服;曾经担任过知州的,可以借穿紫色官服。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龙图阁直学士任布上奏说:“希望以后赠予正郎以上官职的人,画像可以穿绯色官服;赠予卿监以上官职的人,画像可以穿紫色官服。”皇帝批准了。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皇帝下令,三路转运使在朝中辞行上殿那天,要赐予他们章服;其他各路转运使如果任职满十年,也要赐予章服。
宋神宗熙宁元年的时候,中书省和门下省一起上奏说:“六品以上官员,如果犯了贪污受贿或者其他严重罪行,不能因为原来的官职级别而继续穿着原来的官服。”皇上就同意了这个建议。到了元丰元年,朝廷取消了青色官服的使用。四品以上的官员穿紫色官服,六品官员穿红色官服,这些官员都配有象牙笏板和鱼符。九品以上的官员穿绿色官服,笏板用木头做的。武将和内侍都穿紫色官服,但不佩鱼符。那些临时授官的、以及技艺人员和公务人员如果被授予官职,都可以穿绿色官服。如果官员的官服颜色和官阶不符,或者官阶提升了但官服还没来得及换,那就根据年资或者特殊恩典来处理。元丰五年,朝廷下令,六部尚书的服饰按照翰林学士的标准来,六部侍郎和给事中的服饰按照直学士的标准来。朝见皇帝谢恩的时候,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官员,都赐穿官服并佩带鱼符;如果官员被罢免官职改任其他职位,就不再佩戴鱼符了。
宋徽宗重和元年,皇上命令礼制局对冠服制度进行讨论,然后汇报结果。当时,官员们穿的靴子要改成鞋子。礼制局上奏说:“鞋子有絇、繶、纯、綦几种样式,古代的鞋子颜色要和衣服颜色相配,有红色的鞋子、白色的鞋子、黑色的鞋子。现在想用黑色皮革做鞋子,絇、繶、纯、綦几种样式的颜色就根据官服的颜色来搭配,这样就仿效了古代‘鞋子颜色与衣服颜色相配’的制度。”皇上就下令,从第二年元旦开始改穿鞋子。礼制局又说:“鞋子的颜色应该和官服颜色相配。武将的官服颜色都一样,应该考虑一下区分。”皇上就下令,文武官员中大夫以上级别的官员的鞋子都有四种装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级别的官员的鞋子去掉一种装饰,统称为“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到将校、技艺人员的鞋子去掉两种装饰,也统称为“履”。当时有人议论说,靴子不适合在中国使用,实际上是佛教的影响逐渐被废除了。
宋朝的官员服饰制度,沿袭元丰年间的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穿紫色官服,六品以上穿绯红色官服,九品以上穿绿色官服。穿绯红或紫色官服的官员,必须佩戴鱼形佩饰,这叫做章服制度。 如果不是达到相应的官职品级,就不能穿戴相应的官服。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官职品级低但实际职务高,有三种情况可以特许:从低级官员升迁到六部侍郎,从低级官员升任待制,或者出使他国。此外,还有一些官员因为年资和劳苦功高而被赐予更高品级的官服,或者虽然品级不够,但可以暂时借用更高品级的官服。升任朝官穿绿色官服,大夫以上级别穿绯红色官服。如果官员在任职期间,二十年内没有过错,就可以申请更改官服颜色,这是朝廷的恩赐。担任通判的官员可以借用绯红色官服,担任知州、监司的官员可以借用紫色官服;任期结束后回到朝廷,仍然穿戴原来的官服,这是借用官服的情况。当然,还有一些是皇帝恩赐的。
绍兴十二年九月,因为皇太后回銮,朝廷下诏,承务郎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穿绯红或绿色官服,在任职满十七年的官员,可以更改官服颜色。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孝宗皇帝即位,下诏承务郎以上级别的官员,在任职满十五年的,可以更改官服颜色。但是,计算年限的办法,也不是随便许可的。没有出身的官员,从二十岁出任官职穿绿色官服之日起算;穿绯红色官服的官员,从二十岁穿绯红色官服之日起算;有出身的官员,则从赐予出身之日起算;此外,还要排除丁忧期间的年、月、日,并且在任期间没有过错才能申请更改。
在此之前,殿中侍御史张震上奏说:“现在的弊端在于有些人钻空子,投机取巧。要改变这种风气,才能治理好天下。通常情况下,更改官服颜色,是从升任朝官穿绿色官服,大夫以上穿绯红色官服,并且在任职满二十年后才能申请更改。而现在,赦免令规定承务郎以上官员,在任职满十五年就可以更改官服颜色。比起以往的赦免,不仅年限减少了,而且官品级别也相差很大,这已经是一种特殊的恩典了。我现在听说,有些部门想要从官员补任之日起计算年限,这意味着即使是婴儿被授予官职,十五岁就可以穿绯红色官服;而那些权贵子弟,有的刚成年就被赐予绯红色官服,成年后就赐予紫色官服。朱红、紫色的官服满街都是,这也太滥了吧?况且,靖康、建炎年间的赦免令,也没有从补任之日起算。如果从出任官职之日起算,比较折中,比在任时间减少了很多,比最初的规定也更有节制。”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所以才有了这个命令。
皇上还会特别赏赐一些人,对正直的大臣赏赐,对清廉的官员赏赐,对孝顺父母治理好家业的人赏赐,对年老有功的大臣赏赐,这些都是非常规的赏赐。那些官职还不够格,却得到赏赐衣服或者借用衣服的人,都写在他们的官衔里,表明是赏赐或者借用的。
幞头,又叫折上巾,是从后周开始有的,但是那时候只是用柔软的丝绸垂下来。到了隋朝,才开始用桐木做,唐朝才开始用罗代替粗布。只有皇帝的幞头脚向上翘,臣子的幞头都向下垂。五代的时候逐渐变得平直了。咱们朝代的制度,君臣都戴平脚的幞头,只有皇帝出行的时候,才能戴向上翘的幞头。最初幞头是用藤条编织的草帽作为里层,外面用纱,再涂上漆。后来就只用漆来加固,去掉了藤条里层,前面做一个折,两脚平铺,用铁做骨架。
腰带,古代只用皮革做的。从曹魏开始,才开始用金银铜来装饰。宋朝的制度就更细致了,有玉的,有金的,有银的,有犀牛角的,再往下就是铜、铁、角、石、墨玉之类的,各有等级。玉带不许用在公服上。犀牛角的腰带,不是品级高的官员,或者没有得到特别许可的,都不允许用。铜、铁、角、石、墨玉之类的腰带,老百姓、郡县的官员、技艺人员等等,都可以用。
老物件的制作,花样可多了!有金球路、荔枝、师蛮、海捷、宝藏几种样式。方团的款式,每件二十五两重;荔枝的款式分四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五两到七两不等;师蛮的款式每件二十五两;海捷的款式每件十五两;宝藏的款式每件三十两。只有金球路是方团胯,其他的都是方胯。有时候荔枝款式也叫御仙花,束带的款式也一样。
接下来是金涂天王、八仙、犀牛、宝瓶、荔枝、师蛮、海捷、双鹿、行虎、洼面这几种。天王、八仙的款式每件二十五两;犀牛、宝瓶的款式分两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五两到十五两不等;荔枝的款式分三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两到十两不等;师蛮的款式分两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两到十八两不等;海捷的款式分三个等级,重量从十五两到十两不等;双鹿的款式分九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两到四两不等;行虎的款式每件七两;洼面的款式分两个等级,重量从十五两到十二两不等。
束带的款式有金荔枝、师蛮、戏童、海捷、犀牛、胡荽、凤子、宝相花。荔枝的款式分三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五两到十五两不等;师蛮、戏童的款式每件二十五两;海捷的款式分两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两到十两不等;犀牛的款式每件二十两;凤子、宝相花的款式每件十五两。
最后还有金涂犀牛、双鹿、野马、胡荽这几种。犀牛、野马的款式每件十五两;双鹿的款式分三个等级,重量从二十两不等;胡荽的款式分三个等级,重量从十五两到十两不等。犀牛还有上等和次等的区别,是根据公母来分的。产自黔南的犀牛,质量在南海产的犀牛之下。
公元982年正月,翰林学士承旨李昉他们上奏说:“按照您的命令,我们仔细研究制定了车服制度,建议三品以上官员穿戴玉带,四品以上官员穿戴金带,其他的朝官,即使还没升到朝官但已经赐予紫绯袍服的,以及内职官员和各级军将校,都穿戴红鞓金涂银排方带。即使是升朝穿绿袍的官员,在穿戴公服的时候也不能系银带,其他官员的黑色官服要搭配银质的方团胯带或犀角带。贡士以及胥吏、工商、平民百姓穿戴铁角带,但是得到恩赐的除外,不用遵守这个规定。荔支带本来是内廷赏赐给将相的,现在连普通小官都穿上了,这怎么能行呢?我们建议,除了得到恩赐的以外,只有官职达到三品的官员才能穿戴荔支带。”
到了公元1006年,皇帝下令允许穿戴犀角带、金带、玉带,但是除了符合官品规定可以穿戴以及得到恩赐的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准穿戴。公元1012年,皇帝下诏说:“方团金带是用来优待辅佐大臣的,现在文武百官,甚至是一些技艺人员,都纷纷仿效用金银制作,弄得制度非常混乱。从现在开始,除了得到恩赐的以外,一律禁止!”宋真宗端拱年间,皇帝下令制作了带有瑞草图案的方团胯带,并配以金鱼,赏赐给中书省和枢密院的文官。
公元1048年,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李用和说:“我听说张耆被授予兼侍中职位的时候,皇上特别赐给他笏头金带以示荣宠,我想请求,在张耆谢恩的时候,也按照惯例特别赐给他。”皇帝准奏,依张耆的例子办理。
宋神宗熙宁六年,熙河路传来胜利的消息,宰相王安石带着一帮大臣去紫宸殿祝贺,皇上高兴,就把自己身上戴的白玉带解下来赏给他了。
八年后,岐王赵颢和嘉王赵頵上奏说:“皇上赏赐给我们的方形玉带,按规矩应该作为朝服的一部分,我们不敢私藏在家,更不敢戴着它。” 神宗皇帝不同意,就让工匠另外琢磨玉带赏赐给他们。两位王爷还是坚决推辞,皇上不听;他们又请求加佩金鱼以示区别,皇上就赏赐了玉鱼给他们。从此,亲王佩玉鱼就成了规矩。
宗旦和宗谔两位大臣因为出使回来,在郊外受到皇上的恩宠,感谢皇上,皇上又特别赏赐他们金带和佩鱼,上面刻着球纹,形状是方形的。从此,宗室里担任节度使兼平章事的人,都以此为先例。宣徽使张方平、郭逵、王拱辰也都曾经得到过这种特别的赏赐。
元丰五年,皇上发布诏令:“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大臣、开府仪同三司、曾经担任过宰相的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佩戴金质的球纹方形带,并且佩带玉鱼。观文殿学士到宝文阁直学士、节度使、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六部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可以佩戴御赐的仙花带,内御史大夫、六部尚书、翰林学士以上以及资政殿学士、特班翰林学士以上级别的官员,也佩带玉鱼。”
六年后,又发布诏令:“北方使臣经过的地方,当地官员曾经担任过朝议大夫的,可以暂时穿紫色官服,但是不准系金带。如果押送皇上宴请的官员互相借用官服,先借过朝议大夫官服的,就借中散大夫的官服,允许系金带,但是不佩玉鱼。”
哲宗元祐五年,又发布诏令:那些曾经被赏赐过金带,后来因为官职变化不再符合佩戴条件的官员,在外地可以继续佩戴。
崇宁二年,皇帝下令说:六尚局的官员,以后允许佩戴金带。
四年后,中书省查阅哲宗皇帝《元符仪制令》,上面写着:各种腰带的佩戴规定是这样的: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官员、使相、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佩带鱼符;节度使如果没有做过宰相,就佩带仙花纹腰带和鱼符;观文殿学士到宝文阁直学士、御史大夫、中丞、六部尚书、侍郎、散骑常侍,都佩带仙花纹腰带,但是代理侍郎不行;内御史大夫、六部尚书、观文殿学士到翰林学士都佩带鱼符,资政殿学士如果因为特殊恩典排在翰林学士之上,也一样佩带鱼符,但代理尚书不行。那些官职没到却特别被赐予的,就不受这个规定的限制。 那些因为担任职务而被赐金带的,即使后来担任的职务不再符合赐带的规定,也允许继续佩戴。
仔细看看这规定啊,如果说是因为当了六部侍郎而被赐了金带,后来调任开封府之类的官职,既不是职务官员,也不在京城任职,就不允许佩戴金带了,这好像不是当初立法的本意。 这文件里说的情况没完全包括所有情况,那些特别被赐金带的人,本来就不是因为官职的原因,所以无论在哪里任职都可以佩戴;那些因为担任职务而被赐金带的人,即使后来担任的职务不再符合规定,也允许继续佩戴,无论是在外地还是在京城,只要不是职务官员,都可以佩戴。 皇帝下诏书,把这些意思明确地传达下去了。
大观二年,皇帝下令:中书舍人、谏议大夫、待制、殿中少监,允许佩戴红色的犀牛皮带,但是不佩带鱼符。
话说这官员的腰带,那可是讲究得很!不同级别,带子材质和样式都不一样。上等的有玉的、金的、银的,还有金包银的,甚至还有犀牛角的,以及通犀(全犀牛角)做的。带子的花纹也有讲究,四方五团的叫“球文”,那种排成方块的叫“御仙花”。
三公、左右丞相、三少(少师、少傅、少保)、使相(宰相)、执政官、观文殿大学士、节度使,这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腰带都是球文样式的,并且佩带鱼袋;而观文殿学士到华文阁直学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开封尹、给事中,这些官员的腰带是御仙花样式的,其中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观文殿学士到翰林学士也佩带鱼袋;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龙图阁待制、天章阁待制、宝文阁待制、显谟阁待制、徽猷阁待制、敷文阁待制、焕章阁待制、华文阁待制、权侍郎这些官员,则佩戴红鞓(皮革)排方黑犀带,也佩带鱼袋;那些权侍郎以上级别,退休后不担任职务的,也可以佩戴这种腰带。
再说这鱼袋,这玩意儿是从唐朝就有的,一开始是当作身份凭证用的。最开始叫鱼符,一对儿,一个在身上,一个进宫时上交,上面刻着官名,出入都要对上才行。后来为了方便携带,就用袋子装起来,所以才叫鱼袋。到了宋朝,还是沿用这个制度,不过样式改成了金银做的鱼形,官员上朝穿官服时挂在腰带上,垂在后面,主要用来显示官职的高低,不像唐朝那样是身份凭证了。
宋太宗雍熙元年,南郊祭祀之后,皇帝赏赐了身边的近臣鱼袋。从那以后,朝廷文武官员都佩带鱼袋了。穿紫色官服的,鱼袋用金子装饰;穿红色官服的,鱼袋用银子装饰。如果皇帝赏赐紫色官服,就配金包银的鱼袋;赏赐红色官服,也会特别赏赐鱼袋。京官、幕僚、州县官员,如果皇帝赏赐了紫红官服,也可以佩带鱼袋。不过,亲王、武官、内务府的将校们是不佩带鱼袋的。到了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又下令说,那些技术官吏,如果还没升朝,即使皇帝赏赐了紫红官服,也不许佩带鱼袋。
公元1044年,也就是宋仁宗天圣二年,翰林待诏、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为刻碑而被赐予紫色的官服,但他想把原来的银鱼换成金鱼。仁宗皇帝说:“前朝规定,技艺人员不能随便佩戴鱼符,这是为了区分士大夫和技术人员,避免混淆,所以不能答应他的请求。”
到了公元1046年,也就是景祐三年,皇帝下令赐给殿中省尚药奉御徐安仁紫色官服,并破例允许他佩戴鱼符。公元1048年,也就是至和元年,皇帝又下令:中书省提点五房公事的官员,即使没有通过科举考试入仕,也可以佩戴鱼符。以前规定,只有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中央政府做官,并且升迁到中书省提点五房公事这个职位,才能佩戴鱼符。而吕惟和这个人不是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的,他参考了司天监五官正的先例,请求佩戴鱼符,皇帝也特别批准了。
公元1079年,宋神宗元丰二年,蒲宗孟升任翰林学士,神宗皇帝说:“翰林学士的职位清闲,而且离皇帝很近,地位不同于其他官员,但是官服的待遇却不够高,从现在开始应该增加佩戴鱼符的待遇。”于是就正式下令规定下来。三年后,也就是元丰三年,皇帝又下令:从现在开始,中书省的官员都赐予红色的鱼袋,其他的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公元1111年,宋徽宗政和元年,尚书兵部侍郎王诏上奏说:“现在监司、州守、县令这些官员,虽然允许穿借用的官服,但不允许佩戴鱼符,这就相当于有官服却没有相应的标志,几乎和普通吏员没什么区别。请求以后借用绯色或紫色官服的官员,都允许佩戴鱼符,并且在官衔上也体现出来,等他们卸任的时候再把官服还回去。”皇帝同意了他的请求。南宋中兴之后,这些规定都沿用了下来。
笏板,唐朝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用象牙做的,上面圆下面方;六品以下的官员用竹子或木头做的,上面削尖下面方。宋朝文官五品以上的用象牙,九品以上的用木头。武官和内职官员都用象牙,穿千牛衣(一种官服)的绿袍官员也用象牙,朝廷赐予绯色或绿色官服的官员也给予象牙笏板。南宋中兴之后也是如此。
靴子这玩意儿,宋朝初期还沿用老规矩,上朝穿靴子。后来政和年间改了礼制,改成穿鞋子了。南宋又恢复穿靴子的旧制。到了乾道七年,又改回穿靴子,用黑色皮革做的,样式大体上参考鞋子的做法,只是多加了个靴筒。靴子的装饰也有讲究,什么絇啊、繶啊、纯啊、綦啊,这些装饰品,高级官员得全用上,级别低的官员就少用一些,甚至有的根本不用。靴底用麻布层层叠加,再加一层皮革,里边用白色的棉布和毡子衬着,靴筒高八寸。文武百官都穿靴子,只是装饰的数量不一样。穿绿色衣服的,靴子装饰也用绿色,穿红色或紫色衣服的,靴子装饰也相应地用红或紫色,这是仿照古制,让靴子的颜色和衣服颜色相配。
簪花戴在头上,这叫“簪戴”。南宋时期,皇帝祭祀天地、明堂礼成回宫的时候,大臣和随从都要簪花,谢恩的日子也是如此。簪花用料讲究,有红、黄、银红三种颜色的罗花,还有用各种颜色丝线织成的栾枝花,以及红、银红两种颜色的绢花。罗花赏赐给百官,栾枝花赏赐给卿监以上官员;绢花赏赐给将校以下的官员。皇帝给太上皇和皇太后祝寿,以及过节、举行宴会、新科进士庆祝宴会的时候,也都簪花。
这“重戴”啊,唐朝读书人挺流行的,说是古代那种大帽子遗留下来的规矩,本来是山里老汉戴的。用黑色罗缎做的,帽子是方的,檐子垂下来,里边是紫色的,用两根紫色的丝线编成的带子做帽带,垂下来系在下巴底下。这“重戴”呢,就是先戴上头巾,再戴上这帽子。宋朝初期,御史台的官员都戴重戴,其他官员戴不戴的都有。后来新科进士也戴,等到正式做官了就不戴了。太宗淳化二年,御史台说:“老规矩,三院御史在台里或者出差,都得戴重戴,这规矩已经废弃很久了。那些御史出台办事或者在京城处理公务的,请恢复这个规矩,违反的罚一个月俸禄。”皇帝就同意了。又下令两省和尚书省五品以上的官员都要戴重戴,枢密院和三司使、副使就不戴。南宋以后,御史、两制官员、主考官、新科进士前三名,允许戴重戴。
话说宋朝刚建立那会儿,沿袭着五代旧朝的规矩,每年都会给大臣们发放时令服装,也就是所谓的“时服”。不过呢,这福利待遇可不是人人都有份,只有那些高级官员,比如将相、学士、禁军里的高级军官才能领到。
到了建隆三年,宋太祖皇帝觉得这样不太合适,就对身边的臣子们说:“百官不赐,甚无谓也。” 意思就是说,其他官员都没份,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于是,他就下令,把这时服发放范围扩大到所有官员。 每年端午节和十月初一,文武百官、将校们都能领到这身行头。
那年十月,皇帝又加大了福利力度,给近臣和军校们又发了锦缎里衬的袍子。 级别越高,锦缎的等级也越高。 比如中书门下、枢密院、宣徽院这些重要部门的官员,还有节度使、侍卫步军都虞侯以上的官员,以及皇亲国戚里大将军以上级别的,都能领到最好的“天下乐晕锦”;三司使、学士、中丞、内客省使、驸马、留后、观察使,皇亲国戚里将军级别的,以及各部门使臣、厢主以上级别的官员,领的是“簇四盘雕细锦”; 再往下,三司副使、宫观判官,领的是“黄师子大锦”;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国戚里副使级别的,领的是“翠毛细锦”; 权中丞、开封府尹、银台司、审刑院的官员,还有待制以上级别的官员,以及知检院、鼓院的官员,同三司副使、六统军、金吾大将军,这些官员领的是“红锦”。 其他的官员和军官,也能领到不同等级的窄锦袍子。
总而言之,这锦缎的种类可不少,什么翠毛、宜男、云雁细锦,师子、练鹊、宝照大锦,宝照中锦,一共分了七个等级,好家伙,这排场,够大的!
好家伙,这得看官职发衣服!穿锦袍的,得给五样东西:公服、宽大的锦袍、绫做的汗衫和裤子,还有勒帛(一种束腰带)。不过,丞郎、给舍、大卿监这些级别以上的,就不给锦袍了,给他们一件黄绫绣着图案的抱肚。
大将军、少卿监、郎中以上,还有枢密院里副承旨以上的官员,各司使,皇亲国戚里那些有承制、崇班头衔的,都给四样东西,就是没有锦袍。从将军到副率,从知杂御史到大理正,包括入内都知、内侍都知,以及皇亲国戚里殿直以上的,都给三样,裤子没有。
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入内押班、内侍副都知押班、内常侍、六尚奉御以下的京官,还有在馆阁、宗正寺、刑法官衙门工作的,都给两样东西,勒帛就没有了。内务府的汗衫用绫,文官的用绢。
至于阁门祗候、内供奉官到殿直,还有京官里负责编修、校勘的,就只发公服。对了,端午节也发一套。那些应该发锦袍的人,汗衫用黄色的縠(一种丝织品),另外再加一件绣着图案的抱肚和一把小扇子。皇帝生日发的衣服,样式和季节服装一样。 京城的禁军、卫士,内务府的胥吏、工匠,也都有衣服发放,不过数量和种类不一样。
以前啊,那些在朝廷做官的,还有在京城做官的,以及在宫里做事的,只要外派当通判、监押、巡检这些官职以上的(要是去那些大藩府当主管的,也一样有赏赐),每年十月发冬衣的时候,开宝年间,都赏赐窄锦袍。太平兴国年间以后,文官里做到知制诰的,武官里做到上将军的,还有宫里各部门的使以上级别的官员,都赏赐锦袍。(那些藩镇观察使以上的官员,赏赐的是天下最好的乐晕锦;尚书和步军都虞侯以上的官员,还有主管益州、并州的官员,赏赐的是次好的晕锦,都是五件套。学士、丞郎,赏赐的是簇四盘雕锦;刺史以上的官员,还有主管广州的官员,赏赐的是翠毛锦,都是三件套。待制以上的官员、横班各部门的使,赏赐的是翠毛锦;主管代州的官员,赏赐的是御仙花锦;各部门的使如果管辖一个郡,赏赐的是宜男锦;一般的各部门使,赏赐的是云雁锦。驸马的锦袍和丞郎的一样,但是数量增加到四件套。益州的钤辖,锦袍按本官职的等级发放,再额外增加一条绫袴。)朝廷供奉官以上的官员,都赏赐紫地皂花欹正的衣服。京城殿直以下的官员,都赏赐紫大绫的衣服。在外面的禁军将校,也赏赐窄锦袍,次等的就赏赐紫绫或色绢的衣服。景德元年的时候,开始下令给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转运使和副使,赏赐方胜练鹊锦。参加校猎的官员,还额外赏赐紫罗锦、旋襕和暖靴。
雍熙四年,规定节度使赏赐皂地金线盘云凤鹿胎旋襕,侍卫步军都虞侯以上的官员赏赐皂地金线盘花鸳鸯的衣服。
话说,亲王、宰相、使相过生日,皇上都会赏赐他们五套衣服,一百匹锦缎,一百两金银器皿,还有两匹马,马鞍和马勒都是金银涂饰的,相当豪华!
然后呢,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这些高官初次上任或者谢恩的时候,皇上也都会赏赐五套衣服,再加一条金腰带。(以前是荔枝纹金带,淳化年间之后,宰相、参知政事、以及担任枢密副使的文官,改赐方形带扣、圆形带胯、球形带路的这种金腰带,还加上了金鱼饰物。)另外,还会赏赐一匹金银涂饰的马鞍马勒的马。三司使、学士、御史中丞初次上任或谢恩的时候,赏赐的东西也差不多,也是五套衣服,一条荔枝纹金腰带,一匹金银涂饰的马鞍马勒的马。(不过,文明学士以下级别的官员,一开始赏赐的是金饰犀牛皮带,后来改成了金腰带。)中书舍人呢,就赏赐一套朝服和一条犀牛皮带。
宰相及以下级别的官员,皇上会亲自派人送去赏赐;枢密直学士、中书舍人谢恩之后,内侍会押送赏赐,他们还要到另一个殿里再次谢恩。如果中书舍人在谢恩那天已经改领了新的朝服,那内侍押送赏赐的环节就可以免了。
郊禋大典结束后,从亲王、宰相到龙图阁直学士、禁军将校,都会赏赐朝服和金腰带。(亲王、中书门下省、枢密院、宣徽院、三司、四厢都指挥使及以上级别的官员,还会额外赏赐一匹马,配上马鞍和马勒。宫观副使、天书扶侍使,以及和学士同级别的官员,也一样。)谢恩的时候也是一样的赏赐。雍熙元年,两省五品以上官员,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员,都赏赐朝服、犀牛皮带和鱼袋。如果是五使(指五位使臣),就都赏赐金腰带,还会额外赏赐器物和钱币。(文武官员,都赏赐金帛。在外地的牧官,遇到大的祭祀典礼,就不赏赐了。大中祥符元年,皇上还下诏,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以及因为东封而被任命为诸州部署钤辖的官员,也特别赏赐。)
哎,说起来那些当大官的,待遇可真是好啊!你看,那些节度使啊,使相啊,进京朝见皇帝的时候,皇上赏赐他们五套好衣服,金腰带,还有马鞍和马匹。 朝见完要回地方上任的时候,皇上又赏赐他们六套便服,金丝带,一匹好马,外加两匹普通的马。不过节度使就少赏两匹马。
要是担任都部署的,皇上还会额外赏赐一套带护甲的马鞍和一匹马。那些观察使,要是被任命为都部署或者副都部署,去上任或者当知州,皇上会赏赐三套便服,金丝带,还有一套马鞍和马匹。防御使、团练使、刺史,要是当了部署或者钤辖,皇上赏赐三套便服,金丝带;要是去上任,就赏赐三套便服,再加一条镀金银的腰带;要是当知州或都监,就赏赐三套便服和三十匹绢。 那些在各部门担任钤辖的官员,皇上也会赏赐便服和金丝带。
文武官员里,那些在京城做官后来外放当知州、军事长官、通判、发运使副手、转运使副手、提点刑狱、都监、巡检、砦主、军事长官,或者其他重要职务的,待遇也不一样。 仆射大人赏赐三套便服,五十匹绢;尚书、丞郎、学士、谏议大夫、待制、大卿监,还有统军、上将军、各部门长官,绢就少给二十匹;少卿监到五官正、大将军到副率、各部门副长官,绢就少给十匹;中郎将、京城内殿承制官到借职官员、内常侍,衣服少给两套,绢也少给十匹。 这便服啊,二月给紫罗衫,十月给紫红色的锦缎袄子,不管是单的还是夹的,公服都是这么个赏赐法。
最后,那些各路衙门的指挥使、都虞侯,进京朝见完告辞的时候,皇上会赏赐他们一件紫罗袍的便服和一条金镀银的腰带。
老百姓和官员的穿衣戴帽、坐骑出行都有严格规定。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皇帝下令说:“官员和老百姓的穿戴、坐骑,甚至丧葬规格,都有等级之分。最近几年,很多人越制僭越,太不像话了! ”于是,他让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好好研究一下,然后把方案报上来。
李昉上奏说:“以后那些有钱的商人骑马,马鞍用漆或素色的,就别管他们了。最近几年,不少低级官员和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都穿紫色的衣服,这得禁一禁。至于平时在家穿的便服,允许穿紫色的或黑色的衣服,还有白色的袍子。以前规定老百姓只能穿白色的衣服,现在我建议把在外任职的官员、考中贡举的人,还有普通老百姓,都允许穿黑色的衣服。那些商人、老百姓坐那种带棚子的车子,动不动就用四个人、八个人抬,这得禁止,让他们坐普通的车子;至于那种轿子,最多只能两个人抬。”皇帝觉得李昉的建议挺好,就都采纳了。
端拱二年,皇帝又下令说,县里、镇上、集市上那些公务人员,还有老百姓、商人、手艺人、不属于官府的乐工,只能穿黑色或白色的衣服,用铁或角质的腰带,不许穿紫色的衣服。不过,文武官员、各部门的副使、禁军的指挥使、厢军的都虞侯这些人的子弟,不在此限。 幞头的高度,从现在开始,最高不能超过二寸五分。妇女的假发髻也要禁止,也不许梳高高的发髻或戴高高的帽子。那些用金箔、泥金、珍珠装饰的衣服,除了朝廷命妇可以穿,其他人一律禁止。
到了至道元年,皇帝又允许老百姓穿紫色的衣服了。
宋真宗咸平四年的时候,政府就下令禁止老百姓制作银鞍瓦、金线和盘蹙金线了。这意思就是说,这些金贵的东西,老百姓不能随便做了。
大中祥符元年,主管财政的三司上奏说:“我们觉得,山里河里的宝贝,获取非常不容易,要是随便乱花,那可真是浪费啊!现在全国一年要用掉的金银,少说也有十万两,这些东西本来该是上供的,却流落到老百姓手里了。所以,从现在开始,金银箔、金线、贴金、销金、泥金、蹙金线等等用来装饰器物、建筑和玩意的东西,都禁止制作!除了命妇(高级官员的妻子),其他人都不许用这些东西做首饰。那些冶金工匠用的工具,全部都要上缴官府。各地的寺庙道观,如果用金箔装饰佛像的,得先向三司申报,然后拿着金银的工钱,去文思院换取等值的材料。”皇上同意了这个建议。
两年后,皇上又下令禁止熔化黄金来装饰器物和衣服。 当时温州太常博士李邈上奏说:“浙江地区的和尚,总是四处乞讨金银珠宝,然后把这些东西磨成粉末和泥巴,用来制作佛塔和佛像,有的甚至高达几丈。他们糟蹋珠宝,已经成了风气,希望朝廷严厉禁止这种行为,违反者要严惩。”皇上也同意了这个请求。
到了大中祥符七年,政府又禁止老百姓穿用销金和钹遮那缬这种织物。八年的时候,皇上又下了一道更严厉的命令:“从皇宫内廷的中宫娘娘以下,都不许再用销金、贴金、间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盘金、织金、金线拈丝这些工艺来装饰衣服,也不许用金子做装饰。至于宫外官员和百姓,那就更不允许了!如果老百姓以前有这些东西,限期一个月内拿去兑换。至于寺庙道观为佛像制作供奉物品,或者需要用金箔做功德用的,必须得把佛像的等级、需要增修的数量等等情况,详细地写成报告,经过官府审核调查,确认属实后,才能拿到官方的凭证,到三司去购买金箔。那些用明金装饰的假水果、花板、乐器等等,如果是在诏令发布之前就已经做好的,就不必破坏了;其他的,一律禁止!违反者,犯事的人和工匠都要受到处罚!” 同年,政府还禁止老百姓穿皂班缬衣。
宋仁宗天圣三年,皇帝下令说:在京城里,老百姓和官员都不能穿黑褐色或者白色底子上带花纹的衣服,还有蓝色、黄色、紫色底子上带晕染花样的衣服也不行;妇女不能用白色、褐色的毛段和浅褐色的丝绸做衣服。开封府要限期十天内把这些衣服都处理掉!不过,妇女出门骑马,为了防风防尘披着毛褐色的披风,不算违反规定。
七年后,皇帝又下令说:老百姓和僧道都不能用朱红色的漆来装饰床榻。九年,京城禁止制造朱红色的器皿。
景祐元年,皇帝下令禁止锦缎背、绣花背、满布密密麻麻花纹的透明锦缎。只有稀疏的花纹、团花、斜向排列的花纹,而且花纹之间不相连的才允许。二年,皇帝下令:市场上制作用金线制作的妇女首饰等物品被禁止。三年,皇帝下令说:老百姓家里,不准用鹿胎做帽子。还有,除了店铺、楼阁临街的房子,不准做那种很复杂的四坡屋顶;不是官员不准起高大的门房;不是宫殿、寺庙不准彩绘屋顶和用朱红色、黑色漆梁柱、窗户、门窗,也不准雕刻柱础。各种器物都不准里里外外都漆成朱红色或金色,下层也不准用红色衬底。不是三品以上官员以及皇室宗亲,不准使用金镶边的器皿,用银器的也不准镀金。玳瑁做的酒器,除了宫里,不准使用。纯金器皿,如果是皇帝赏赐的,可以继续使用。
命妇可以使用金子做首饰,以及给小孩子做发卡、钗子、发带、耳环之类的饰品;但是不能做成鱼形、飞鱼形、奇形怪状会飞的或者像龙一样的形状。不是命妇之家,不准用珍珠装饰首饰、衣服,以及项链、缨络、耳坠、头巾、抹布之类的物品。帐幔、墙壁装饰、拂尘、柱子上的装饰布、门楣装饰、围巾、旌旗、床裙,不准用纯锦缎全部绣满花纹。皇室宗亲的茶具、食盒,不准用绯红色的盖子。达官贵人坐的车,不准用朱红色漆和五彩颜色装饰,如果用黑色漆,中间点缀一些五彩颜色是可以的。老百姓不准乘坐有檐子的车,也不准用银质的骨朵、水罐喝水。
公元1048年,皇帝下令禁止老百姓穿契丹人的衣服,骑契丹人的马鞍和马具,女人也不许穿那种铜绿色的兔毛衣服。
公元1049年,皇帝又下令规定,女人的帽子高度不能超过四寸,宽度不能超过一尺,梳子长度不能超过四寸,并且禁止用犀牛角做帽子和梳子。之前宫里流行白色犀牛角做的帽子和梳子,大家都争着模仿,还管它叫“内样”(宫廷样式)。这种帽子叫“垂肩等肩”,有的甚至长达三尺;梳子也超过一尺长。有人认为这种打扮太妖艳了,所以就禁止了。公元1062年,皇亲国戚和宫廷官员穿的紫色衣服,都是染得很深的深紫色。后来老百姓也纷纷效仿,有人说这种颜色太奇怪了,于是就禁止全国穿这种深紫色的衣服。
公元1076年,皇帝禁止官员穿颜色接近黑色的紫色朝服;老百姓只能坐牛车,允许用黑色装饰,可以间或用五彩颜色点缀,但禁止用人抬轿以及在前面摆排场。公元1099年,有个叫翟思言的官员上奏说:“京城里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出门都坐轿子,四个抬轿的抬着,更过分的还用棕榈叶做轿顶,掀开帘子,旁边还有人跟着,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太不像话了,请求禁止这种行为。”皇帝同意了。
公元1107年,有个叫郭天信的人建议禁止全国使用翡翠装饰品,皇帝说:“古代圣明的君主,仁慈之心连草木禽兽都顾及到,现在为了不必要的东西,去取它们的羽毛,伤害了它们的性命,这不是古代圣明君主爱护万物的意思。应该让有关部门制定法律禁止这种行为。”公元1112年,皇帝下令后宫织造缬帛。这缬帛本来是元丰年间(1078-1085年)开始制作的,作为军队的制服和卫兵的服装,用来辨别奸细,所以民间禁止制作。皇帝下令开封府严格执行这项禁令,旅客也不允许买卖缬帛的印版。
话说七年前,有些官员上奏说:“京城里,大家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的风气越来越严重,还没整治好呢!住房、穿戴都比着华丽,珠光宝气的,比谁更稀奇古怪,不只是达官贵人们,老百姓也跟着学,越来越厉害了。我研究了一下,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处罚太轻了,负责执行的人也不认真,所以才变成这样。比如,老百姓是不允许坐轿子的,可现在京城里,暖轿满街跑,不是官员就是富商,甚至连妓女、下等人也坐,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儿了!最近我发现,竟然有人坐暖轿进皇城,还有人坐轿子去庙里祭祀,一点都不避讳。我觉得这是僭越礼仪,违反规矩,必须赶紧禁止!” 皇上听了,就下令:不是官儿,不准坐暖轿!
早些时候,有个叫丁瓘的官员,负责淮南东路学事,也上奏说:“衣服的制度,更不能拖延了!现在,就连老百姓,甚至那些下三滥的戏子,男人都戴着犀牛角和玉器,女人也涂脂抹粉,戴金戴珠,太奢侈了,根本不符合古制啊!我担心礼部讨论的,只是那些大礼仪,没顾得上这些小事。希望皇上明令责成有关部门,严格制定法律法规,参考古代制度,结合现在的情况,用正确的礼仪来规范社会。让老百姓和达官贵人区别开来,让戏子和小人物和高贵的人区别开来。只要这个法令一实行,社会秩序就明朗了,就能改变这种奢靡之风,恢复淳朴的社会风气,这可不是小事啊!” 这一年,皇上又下令:不准穿契丹人的衣服,比如毡帽、钓墩之类的,违反者要受处罚。“钓墩”,现在也叫袜袴,是女人穿的裤子。
南宋中兴以后,官员们的衣服款式,大多沿袭了东都(洛阳)旧制,不过后来也有一些变化。主要有几种:深衣、紫衫、凉衫、帽衫和襕衫。淳熙年间,朱熹还专门制定了祭祀和婚冠的礼服,并下令推广。所以,士大夫家里举行祭祀或婚冠仪式,都要穿正式的礼服。有官职的人,要戴幞头,系腰带,穿靴子,拿着笏板;进士则戴幞头,穿襕衫,系腰带;隐士则戴幞头,穿皂衫,系腰带;没做官的,就一般戴帽子,穿衫子,系腰带;如果这些都准备不齐全,也可以穿深衣或凉衫。有官职的人平时也可以穿帽子以下的便服,但不算正式礼服。妇女们则戴假髻,穿大衣,着长裙;未婚女子戴冠子,穿背子;妾室则戴假髻,穿背子。
冠礼,要三次加冠,每次的服饰都不一样。第一次加冠,戴缁布冠,穿深衣,系大带,穿纳履;第二次加冠,戴帽子,穿皂衫,系革带,穿系鞋;第三次加冠,戴幞头,穿公服,系革带,穿纳靴。那些有官职的嫡庶子弟,第一次加冠,戴折上巾,穿公服;第二次加冠,戴二梁冠,穿朝服;第三次加冠,戴平冕服。如果用巾帽或折上巾代替三次加冠的礼帽,也是允许的。深衣是用白色细布做的,尺寸按照指尺来量,衣服由四幅布料缝制而成,衣长过胁,下接裳。裳由十二幅布料交叠缝制,上接衣,衣长及踝。衣袖是圆的,领子是方的,衣襟是曲裾,边缘是黑色的。搭配大带、缁冠、幅巾和黑履。士大夫平时冠婚、祭祀、宴请和会客时都穿这种衣服。
紫衫,原本是军校的制服。中兴以后,士大夫也穿紫衫,方便应付战事。绍兴九年,朝廷下令公卿和地方长官要穿冠带,但一直没执行。到绍兴二十六年,朝廷再次严令禁止穿戎服见百姓,从此紫衫就不再流行了。士大夫们都改穿凉衫,把它当作便服。
话说这凉衫啊,做的款式跟紫衫差不多,也有人叫它白衫。北宋乾道年间,礼部侍郎王曮上奏说:“臣发现现在好多官员都穿凉衫,看着实在不体面,而且在各种场合,不管是社交应酬、上朝办公,还是到地方视察,穿这素白的凉衫,显得特别难看,就像丧服一样。皇上现在正侍奉着太上皇和皇太后,更应该把这风气改改。再说这紫衫本来就是军人穿的,所以才被禁止,可现在大家图方便,都穿上了凉衫,这风气真不好。文武官员都得用,不能厚此薄彼,朝服之外,应该有便服,保留紫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结果呢,白衫就被禁了,除了骑马出行可以穿,其他时候都不许穿。要是想穿便服,那就穿紫衫吧。从那以后,凉衫就成了丧服了。
接下来说说帽衫。帽衫的帽子是用乌纱做的,衫是用黑色罗缎做的,还有角带,穿的时候还要系鞋。在北宋东京的时候,官员们平时社交都穿这个。南宋迁都之后,先改成穿紫衫,后来又改成穿凉衫,帽衫就很少有人穿了。只有官员家里办丧事、祭祀的时候才穿,国子监的学生平时也穿这个。
最后是襕衫。襕衫是用白色细布做的,圆领大袖,下摆有横向的襕,就像裙子一样,腰间还有个小口袋。进士、国子监学生和州县学生都穿这个。
公元1135年,宋高宗跟大臣们说:“金银珠宝首饰是女人的玩意儿,不仅浪费钱财,还助长奢靡之风,这关系到社会风气啊!我已经下令禁止宫里用这些东西了,现在没人敢违反。但老百姓家里可能还没改掉这个毛病,应该再严厉禁止一下,还得规定买卖黄金和采买金银珠宝的罪责和赏罚标准。”
公元1175年,宋孝宗给皇后展示新衣裳说:“这些珠玉都是宫里以前的老物件儿,一共没花多少钱,不到五万贯,要改掉奢靡的坏风气,就应该从皇宫开始。”然后他就问大臣们关于社会风气的看法,龚茂良上奏说:“都是因为达官贵人家模仿宫里的做法,才让这种风气传到民间。那些戴金戴玉的人,都说是宫里样式的。如果上面倡导朴素节俭,他们肯定就会受到影响,改变自己的行为。我还听说皇后娘娘的衣服,好几年都不换洗。请您下令告诉全国老百姓,并且命令有关部门严格禁止奢华浪费的行为。”
宁宗在位初期,也就是嘉泰年间,因为社会风气奢靡,就下令官员和百姓盖房子都要按照规定来,务必简朴。他还把宫里的金银珠宝拿到大街上烧了,达官贵人家里要是敢违反规定,就一定得受罚。“金翠为妇人服饰,不惟靡货害物,而侈靡之习,实关风化。” “珠玉就用禁中旧物,所费不及五万,革弊当自宫禁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