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要是抓贼的官儿不限时抓贼,却让其他老百姓赔钱给受害人,那就要罚他两个月的俸禄,还得限时抓贼!要是抓强盗杀人犯,三次限期内都抓不到,等到大赦天下的时候,这抓贼的官儿就得受处罚,被革职罢免,还得继续抓贼。要是任期满了还没抓到,就上报朝廷,按照规定降职处分。要是别的地区来的贼跑到咱们这儿藏起来,抓贼的官儿却推来推去,不赶紧抓,就要打47下板子,撤职另行安排,记过处分。

那些已经判了流刑的犯人,关在监狱里还没押解走,结果在监狱里打伤狱卒,逃跑了又被抓回来的,要处死;还没出监狱的,打一百七十下板子,照样发配流放。那些押解犯人的官儿,路过州县要住宿,不把犯人关进牢房,却放在旅馆里看押,结果犯人从旅馆跑了,押解犯人的长官要打27下板子,还得回去服役;押送犯人的官儿要打47下板子,记过处分。犯人造反逃跑,看守犯人的官儿要减轻处罚两等,管监狱的官儿还要再减轻看守犯人的官儿四等处罚。要是及时抓到逃犯或者抓到一半以上,就罚一个月俸禄。

奴婢要是背着主人逃跑,打77下板子;要是有人引诱、窝藏逃跑的奴婢,打67下板子。邻居、社长、坊里正知道却不报案抓人的,打37下板子;那些该抓人却收了贿赂放人的,按枉法论处。寺庙、军营、有权势的人家包庇,或者冒充户籍收留逃跑的奴婢的,按窝藏论处,自首的可以免罪。要是有人告发抓到了逃跑的奴婢,可以从奴婢带走的财物里拿三分之一作为赏赐。逃跑的奴婢要是反抗抓捕,但没伤人命,就打一百七十下板子。

各位狱卒,关押犯人要根据罪行的轻重安排不同的牢房,男女犯人要分开关押,绝对不能混在一起。狱官一定要谨慎认真,狱卒不能虐待犯人,提牢官要尽职尽责。那些在狱中服刑,没有亲属供养的犯人,或者有亲属但亲属贫穷无力供养的,每天发放一升仓米,如果米里掺杂了谷子,要保证至少有一升是米,优先供应给生病的犯人。各种油、炭、席子、被褥等,都要按时发放。如果因为犯人挨饿受冻、衣食不足,或者生病得不到及时医治而导致非正常死亡的,要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各个地方的狱官和看守犯人的官员,每晚可以支取一斤清油照明。各路府州县,在拨付给监狱的粮食中,要预留一部分作为囚犯的口粮。那些在狱中服刑,没有家属的犯人,每年从十二月到正月,要发放羊皮给他们做披盖,还要发放裤袜、柴草,让他们取暖、熏炕。

所有狱讼案件,如果需要犯人回来应讯,就要先找到他们的保人,确认保人在,如果没有保人,相关官员就要负责提供粮食供养他们,不能把他们寄养在老百姓家里。流放的犯人路上,相关官员每天要发放一升米,如果犯人生病,要请好医生治疗,病好了再继续押解。监狱的医生,是犯人的生命守护者,必须经过考核才能上任,如果医生不称职,要追究主治医生和主管官员的责任。犯人如果病情加重,从轻度发展到重度,最终导致死亡,如果官员故意隐瞒病情,延误治疗,导致犯人死亡,要追究他们的责任。犯人生病,主管官员要亲自查看,提供医药,病情严重的要解除枷锁和脚镣,允许家人探视。五品以上官员,允许两人探视。犯下恶逆罪以上,以及强盗致死、奴婢杀主等罪行的犯人,只提供医药,不再提供其他照顾。

如果相关官员,对狱中犯人不管不问,导致犯人挨饿受冻,衣食不周,生病不及时医治,不解除枷锁脚镣,不允许亲人探视,一年之内死亡十人以上的,正官杖责二十七下,次官杖责三十七下,并降职;首领官杖责四十七下,罢免职务另行安排,并记过。怀孕的犯人,生产后一百天再处理,临产的那个月,允许他们召集保人,生产后二十天再送回监狱。没有保人或者犯死罪的,生产时要安排产婆侍候。犯死罪的犯人,如果家里有七十岁以上的亲人,并且没有其他成年人可以赡养他们,可以允许他们上书请求宽限。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犯人,以及残疾、无力偿还罚款的犯人,每杖责一次,减免一贯中统钞。那些疑难案件,在狱中关押五年以上还没查清楚的,遇到大赦就释放。

各位官员要平反冤假错案,该奖励的,得先由主管部门审核调查,廉访司再复核,然后才能决定奖励。要是有人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保勘和复核的官员也要受罚。各地的府军民长官,要是抓捕叛乱分子,就随便抓捕老百姓,强奸妇女,杀害百姓,抢夺财物,甚至抄家灭族,他们的同事如果能为老百姓申冤,查明罪犯的罪行,把被俘虏的人放回来,救活那些将死之人,那就能在原官职的基础上提升一级。

凡是官员能平反一起重刑以上的冤假错案,就升官一级。任何官员能平反一起冤假错案,都能降一级处罚。各地的府县小吏,能平反冤假错案的,就能在各道的宣慰司当个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