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省部里的令史、译史、通事们,注意了!至元六年,省里开会讨论说:以前规定一百二十个月才能离职,现在工作量太大了,跟以前不一样了,决定改成九十个月为一任期。通事和译史工作也很多,跟令史一样算。之前省里没来得及给两考的省令史、译史授予宣使的官职,六品官职;部令史已经授予省劄,从七品官职。现在打算,省令史、译史、通事,是从六部调过来的,中统四年正月以前来的,跟直接任命的待遇一样,九十个月考满,授予六品官职,然后降一级到正七品,再升回六品。中统四年正月以后来的,就按在部门工作的天数,乘以三分之二,考核满九十个月后离职,授予正七品官职,不用降级。

如果担任省令史的,以前文书资历是右职参注,一考满,应该得从七品,就授予从六品;没达到从七品,就授予正七品;如果再留任一考,就按规定升一级。一考满,没达到从七品而授予正七品的,降回从七品,再升回正七品。一考满,应该得从七品而授予从六品,或应该得正七品而授予正六品的,不用降级。正从六品的人员不能再补任省令史、译史,如果已经补任了的,就按规定升一级。中统四年正月以前补任部令史、译史、通事的,九十个月考满,按照已经任命的部令史的例子,授予从七品,降一级到正八品,再升回从七品。中统四年正月以后补任部令史、译史、通事的,也九十个月考满,按规定授予正八品官职,不用降级。省宣使,以前没有这个职位,中统年间,中书省刚成立的时候,曾经有人被任命为宣使,打算离职时授予正七品官职;其他不是宣授的,九十个月考满,授予正八品官职。

至元二十年,吏部说:内外各衙门的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等,如果因病去世或职位空缺,还没到九十个月,就让别人补上;如果因为违反规定被撤职的,按至元九年规定的处理。省里批准了:宣使和各部的令史离职的规定一样,三考升到从七品。一考以上,就按实际工作时间来定。一考以下,二十个月以上的授予正九品,十五个月以上的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下的,就当巡检。台院、大司农司的译史、令史,三考升正七品。一考以上,按实际工作时间来定。一考以下,二十个月以上授予从八品,十五个月以上授予正九品,十五个月以下、十个月以上的授予从九品,再加一级,十个月以下的当巡检。宣使三考升正八品。一考以上,按实际工作时间来定。一考以下,二十个月以上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上当巡检,十五个月以下当酒税醋使。部令史、译史、通事三考升从七品。一考以上,按实际工作时间来定。一考以下,二十个月以上的授予正九品,十五个月以上的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下的,令史就负责审理案卷,通事、译史就当巡检。奏差三考升从八品。一考以上,按实际工作时间来定。一考以下,二十个月以上当巡检,十五个月以上当酒税醋使,十五个月以下当酒税醋都监。

大德四年,中书省批准了:吏部提出的关于腹里、江南都吏目、提控案牍升迁的规定。凡是腹里提控案牍、都吏目:京畿漕运司令史,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满,现在改成九个月考满;都漕运司令史也是九个月。各路宝钞提举司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满,现在改成九个月考满。万亿四库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满,现在改成九个月考满。大都路令史,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满,任期结束降级再升迁,现在改成六个月考满,不用降级。大都运司令史,九个月考满当都目。宝钞总库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当都目,九个月当提控案牍,现在改成九个月当都目。富宁库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当提控案牍,现在改成九个月当都目。左右八作司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现在改成九个月当都目。

又讨论说:已经改定离职时间的,各路司吏转任提控案牍、都目,跟升职一样;其他直接任命的,就按照至元二十一年规定的办法升迁。江南提控案牍、都目:至元二十五年批准,各路司吏六个月当吏目,两考升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正九品。路司吏九个月当吏目,一考升都目,其他的都按规定升迁。江南提控案牍,除了各路司吏,按照腹里路司吏至元二十五年批准的规定升迁,其他直接任命的,以及自己推荐的,从批准的日期开始算,实际负责案卷工作两考的,就按照至元二十一年规定的,九个月入流;不到两考的,再加一级升迁。以后违反规定私自补任的,即使工作时间够了也不准。

大德十一年,省里的官员奏报说:凡是内外各司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有出身的,一半从现任官员中选用,还是一百二十个月为一任期,外任的降一级。又讨论说:选补吏员,除了省里自己选用外,各部按照原来规定的名额,如果职位空缺,就从登记册里挑选;一半要从现任官员中选用,通事、知印由长官选用。译史则从翰林院考试合格的都省书写典吏中,按顺序任命;如果不够,就从翰林院选补。奏差也从现任官员中选一半,其余从登记册里符合条件的人中选补。岁贡的人员,按照原来的规定在职等待。省里讨论决定:六部令史如果正从九品不够,从八品里也可以选。省掾,正从七品可以从已经离职但任期未满、已经任命但未上任的文职官员中选取,考满后升一级,但不包括原来任职的地方和杂职。院台令史如果原来是七品,也在选补之列。译史、通事要懂蒙古文、回回文,能翻译,从正从七品文官中选取,考满后按原来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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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时候,朝廷规定了每年向中央输送官员的制度,咱们来看看这制度是怎么一步步变化的。

1283年(至元十九年),朝廷讨论说:中书省的官员要从枢密院和御史台的办事人员里选拔,枢密院和御史台的办事人员要从六部的办事人员里选拔,六部的办事人员则从各地每年进贡的官员中补充。那些各部门里能力出众,能胜任中书省官员、枢密院官员、御史台官员和六部官员的人,也可以直接提拔。中书省的官员考核合格后,级别高,责任也大,都是从每年进贡的官员里选拔出来的。如果不进行考核和选拔,那选出来的人才肯定不靠谱。所以,我们得制定个规矩:各州府隶属于中央各部的人,要让儒学教授从当地免除徭役的儒生家庭子弟中挑选学生入学读书学习,不是儒生家庭但想学习的也可以。等到按察司和本路总管府每年进贡官员的时候,就在学生中挑选那些品德高尚、文章优美、通晓经史、了解时务的人,推荐他们参加考试。各路官署缺人手,就在所属衙门的人员中选拔。由本路的长官和副手,以及儒学教授一起考试,考察他们的书法、算术、口才,以及对《诗经》、《尚书》、《论语》、《孟子》的掌握情况,能熟练掌握其中一部经书的才能通过考试,然后才能补充到各部门。按察司的办事人员缺了,就从府州的办事人员中补充,到每年进贡的时候,本州本路再进行一次考试,然后推荐。每年进贡的官员,应该由相关部门在现任人员中公开选拔,品行端正、文武兼通的为上,才能出众、办事熟练的次之,那些虽然工作时间长,但能力不行的,一概不准推荐。

1285年(至元二十二年),朝廷又商量说:关于考试选拔官员的事,之前已经制定了进贡的办法,各道按察司和上路总管府每三年进贡一次,儒生和办事人员各一人;下路每两年进贡一人,依次记录在册,各部办事人员有空缺就用他们来补充。如果当地办事人员和进贡的儒生,先到按察司当办事人员,然后再进贡到各部,按察司的办事人员按照以前的规定选拔考试,只有经史和办事能力都合格的才能被选中。各地进贡的名额,从1286年(至元二十三年)开始,各道按察司每年从办事人员中,依次进贡两人,其中儒生一人必须熟悉办事,办事人员一人必须通晓经史,各部办事人员有空缺就依次补充。

1291年(元贞元年),朝廷下令:各地如果有通晓吏事又懂儒学的,或者通晓经史又懂办事的,并且品行端正的人,各地要推荐他们,由廉访司进行考试选拔。每道每年进贡两人,中书省和御史台派官员制定考试办法,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录用。

1306年(大德二年),关于进贡官员的事,朝廷计划让宣慰司和廉访司每道每年进贡两人,要求文武兼通,从1307年(大德三年)开始,按照规定每年进贡,应该轮换补充到各部的寺监令史,按照《至元新格》的规定派遣,到达部门后,要进行公开考试,合格后才能录用。

1313年(大德九年),朝廷裁决:凡是选拔府州教授,年龄在四十岁以下,愿意参加官员考试的人,允许补充到各部的办事人员。除了南方已经参加过考试的人,其他没有明确规定,到达部门后,没有参加过考试的人,要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1325年(至治二年),朝廷批准:各道廉访司的办事人员,要先用儒生,不够的话再从办事人员中补充,每个人都要经过一次考试,按照规定参加进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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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期,关于各部门吏员的补充任用,朝廷有过多次规定。

首先,至元十一年,朝廷讨论决定:如果某个部门缺员,可以从正从七品文职官员以及各台、院、六部令史中,按照资历高低依次补缺。翰林院两院的缺额,则从各路儒学教授中挑选熟悉吏事的官员补上。枢密院、御史台令史以及各省掾缺员,也按照资历高低依次补缺,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授予官职。此外,还可以从正从八品文职官员和六部令史中调补。省断事官令史和六部令史一样,考核三次合格后,从六部令史中选拔补缺。少府监令史,则从六部及其他衙门考核合格的吏员中选补。

至元十三年,朝廷又规定:工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一样,按顺序从应补人员中选拔填补空缺。十四年,朝廷下诏:各站都统领使司的令史,与各部令史一样,现在改设通政院后,与台院令史一样,从各部令史中选拔补缺。十五年,各部拟定:翰林院兼国史院令史与御史台令史一样,从各部令史中选取。二十一年,朝廷讨论决定:江淮、江西、荆湖等地的行省令史,要先补上至元十九年咨文里分配给各省的吏员,不许自行招募,要上报朝廷,从六部在职令史中补充。如果需要任用有品级的官员,则从行省新任命的正从八品官员中选取,杂职官员不在此列。二十二年,宣徽院令史,考核合格后晋升正七品,从六部领俸禄的令史中选取。总制院与御史台同级,令译史、通事也一样。二十四年,朝廷批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按照宣徽院、大司农司的规定晋升。二十八年,朝廷讨论决定:陕西行省令史,从各部和考核合格的令史以及正从八品流官中选拔补缺。二十九年,大司农司令史,从各部考核一次以上合格的令史和正从八品职官中选取。省掾缺员,从正七品文职出身的人员中选拔。吏员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中选拔,这些人原本都是六部令史,任职超过二十个月者优先,如果没有合适人选,则从资历高的官员中选拔。三十一年,朝廷批准:内史府令史,从各部资历较低的令史中选拔。

大德三年,朝廷批准:辽阳省令史,应该从本省的正从八品文职官员中选拔补缺。同时规定,各部在职令史,无论任职时间长短,只要自愿或籍贯相近,或已选到官职的,都可以轮流选拔调任。国子监令译史,从籍记寺监令史中选拔补缺。上都留守司令史,从籍记各部令史中,或从正八品职官中选用,考核合格后晋升正七品。宣徽院阑遗监令史,按照元朝批准的日期依次补缺,考核合格后同级晋升,自行招募者降级。如果缺员,则从籍记令史以及常调提控案牍人员和本院考核两次以上合格的典吏中补充,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晋升,自行选用者,只在本衙门任职,不参与常调。四年,各部拟定:上都留守司令史,仍然允许本司从正从八品流官中,或从上都各寺监令史、河东、山北二道廉访司资历高的书吏中,就近选用。上都兵马司司吏,从附近的隆兴、大同、大宁路司吏中选拔补缺。各部又拟定:各处行省令史,除了云南、甘肃、征东以外,其余的都按照至元二十一年规定的办法,从六部在职资历高的令史或正从八品流官中选拔补缺。如果不够,则可以从各道宣慰司原来属于廉访按察司,考核两次以上合格的令史中选拔,宣慰司任职时间按一半计算,满一百二十个月才能离职。大德五年,拟定: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的人吏,从附近的州县司吏中遴选。六年,朝廷拟定:太医院令史,从各部令史和相应的职官中选取。长信寺令史,从元保中选拔补缺,考核合格后降级使用,如果缺员,则从籍记令史中选拔补缺。七年,拟定:刑部人吏,从籍记令史中公开选拔,不许另行差补,考核合格后离职,按规定选取,其余人员依次选拔补缺。礼部省判,允许从籍记部令史中选取一名儒吏,续准一名,从籍记部令史中按照资历高低选拔补缺。户部令史,从籍记部令史中选拔熟悉书算、精通钱谷的人员,从本部考核后选拔补缺。八年,朝廷批准:各地补用吏员,命令各路先将州吏入役的日期登记造册。府吏缺员,从资历高的官员中选拔补缺;州吏缺员,则从本州籍记司县人吏中按照资历高低选拔补缺。各道宣慰司令史,缺员则从籍记部令史中按照资历低高选拔补缺,也可以从新任命的正从九品流官中选取。

九年,朝廷批准:都城在京的五品衙门司吏,考核两次后可以转补京畿都漕运两司令史。缺员则从仓库攒典考核一次合格者中选拔,考核两次合格者则从京畿都漕运两司登记造册的人员中,按顺序选拔补缺。上都寺监令史缺员,先从省部籍记常调人员中选拔补缺,也可以从正从九品流官中,以及应得提控案牍的人员中选取。如果不够,则从元朝路吏考核合格后升任都吏目典史,按照吏目任职时间以及大同、大宁、隆兴三路司吏考核两次以上合格者中选取。十年,朝廷批准:司县司吏缺员,从巡尉司吏中依次选拔补缺。巡尉司吏缺员,从当地长者和户籍中推举,任职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州吏缺员,从县吏中选拔补缺;路吏缺员,从州吏中选拔补缺。如果没有辖属的府州,则从附近的府州吏中选拔补缺,县吏则从附近的府州司吏中选拔补缺。户、刑、礼三部合选

中书省的宣使,要是元九年之前受过皇帝的任命,那九个月考核期满就能升到正七品。省里的宣使,考核期满就按照部里令史的标准,升到从七品。其他衙门的宣使和各部门的奏差,升迁标准都得按规定来。

二十三年的时候,省里批准了一条规定:省里、各部、台院的令史、通事、宣使、奏差这些人,考核期不满九个月,不准提前升迁。元朝的时候,六部奏差的升迁规则是:要进入吏目选拔的,考核三次升到从八品;要进入提控案牍人员选拔的,考核三次升到从八品,但如果回原单位工作,可以再升一级;巡检提控案牍选拔的,考核一次就能升到正九品。

二十四年,省里又批准了一条规定: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的奏差,改任宣使后,要从各部门的奏差里选拔,从改任宣使的那天算起考核期,考核期满后,升迁标准就跟宣徽院、大司农司的一样。要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就要降级。大司农司管辖的各道劝农营田的书吏,要从各路司吏里选拔,考核期满后,可以在提控案牍部门任职。奏差直接由本司选拔委任。

二十九年,省里批准:各道廉访司的通事、译史,考核期满后,跟书吏一样,升到正九品。奏差考核期满后,按照通事、译史的标准降两级,在钱谷官或巡检部门任职。三十年,省里批准:延庆司的奏差,考核期满后,跟家令司的奏差一样,升到正九品,自己辞职的降一级。

大德四年,省里批准:各路宝钞提举司的奏差,改称委差,考核期九个月,考核期满后,在钱谷官部门任职。五年,部门商议:山东运司的奏差,考核期九个月,考核期满后,在钱谷官部门任职。大都运司也一样。六年,部门拟定:河间运司的巡盐官,按照奏差的标准,考核期九个月,考核期满后,在钱谷官部门任职。七年,部门拟定:从设立廉访司开始,奏差考核期九个月,历任巡检三次考核后,升到从九品。

皇庆元年,各道廉访司的奏差,要从本道辖区内有名望的州县吏员中选拔,考核期九个月,考核期满后,在都目部门任职。如果从路吏或典吏中选拔的,考核两次后,按照之前的标准,在都目部门升迁。

元朝的时候,关于库房里那些办事员、库子之类的职位的升迁,是这样规定的:

元贞六年,朝廷批准:上都资乘库的库子、本把,工作九到十月就能升到钱谷官里去。卫尉院利器库、寿武库的库子,那些自己努力干活的人,九到十月也能升到钱谷官里去。

元贞八年,朝廷计划:泉府司富藏库的本把、库子,工作六到十月就能到钱谷官下面去工作。大府监行内藏库的库子,干满三年就算合格,朝廷会把他们调到钱谷官那里去升职。备用库的提控干满三十个月,库子、本把干满三年,就能升到钱谷官那里去。

元贞十年,朝廷批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器备库的库子、本把,工作六到十月就能到钱谷官下面去工作。 同年,朝廷批准:宣徽院生料库的库子、本把,还有太医院管辖的御药局的本把,一般来说,工作六到十月,都能一起升到钱谷官那里。

大德元年,部门建议:中御府奉宸库的库子,干满三年就算合格,可以调到钱谷官那里去。本把工作六到十月,就能升到钱谷官那里去。

大德三年,朝廷计划:万亿四库、左右八作司、富宁、宝源等库,每个库都设两个色目司库,都从枢密院各个卫队的色目军里选人,考核合格后到巡检那里任职,自己努力干活的人考核一次就和别人一样,就这样一直执行下去。汉人司库,从院务提领、大使、都监里选拔,干满两年,少升一级;色目司库,从钱谷官那里选拔,考核合格后少升两级。都提举万亿库的提控案牍,比一般选拔的人员,升职时少升一级。司吏三十五人,除了四个色目人以外,汉人如果缺人,就从大都总管府、转运司、漕运司下面的司吏里选,工作三十个月可以当吏目,四十五个月以上当都目,六到十月以上当提控案牍。朝廷计划,工作六到十月以上、四十五个月以下,愿意当寺监令史的可以。司库五十人,除了十四个色目人另行安排外,汉人从大都路的人户里选,干满两年,就能到院务提领那里任职;到都监那里当司库,干满两年,就能到钱谷官那里去;到务使那里当司库,干满两年,就能到从九品杂职那里去。秤子五人,从大都人户里选,干满两年,就能到钱谷官下面去工作。太医院御药局的本把,工作六到十月就能升到钱谷官那里去。

大德四年,受给库根据油磨坊设立攒典、库子,从工部选拔。会同馆收支库攒典,和长秋库一样。上都广积、万盈二仓是正六品,永丰仓是正七品,比大都平准库的品级还高,计划让各个仓的攒典升到寺监本把,万亿库的司吏也相应升职。提举广惠司的库子,考核合格后就能到钱谷官下面去工作。侍仪司法物库设立的攒典、库子,按照平准行用库的规定补人。

大德五年,大都尚食局的本把,计划调到钱谷官那里去升职,本院自己努力干活的人,就给他们发放身分证明,考核合格后不用参加常调。都提举万亿宝源库的色目司库,计划在巡检那里任职,并且升一级。京畿都漕运司的司仓,从钱谷官那里选拔。

大德六年,部门报告:凡是路府州的提控案牍、都吏目等,各个衙门的吏员出身,应该得到提控案牍、都吏目职位,如果是路府司吏转任的人,依旧按照原来的规定升迁。那些从仓库攒典杂职升上来的人,得到提控案牍后可以改到钱谷官那里,都目升到钱谷官那里,吏目改到中等钱谷官那里。提控案牍、都吏目考核合格后,可以到流官那里去任职。广胜库的库子,应该从武备寺发放身分证明,考核合格后由本衙门决定。大积等仓的典吏,和四库案牍所掌事的人一样,升职时少升一级。

大德七年,各个路的攒典、库子,部门商议:江北和行省管辖的路分库子,按照已经制定的规定,在司县司吏里差补,一年后充任县司吏,如果州司吏缺人,就依次补上。各个仓库攒典缺人,就从各个部门的籍记典吏里选拔。左右八作司等五品衙门内司吏缺人,就从各个仓库上报的攒典里选拔。如果万亿库四品衙门司吏缺人,也从上述司吏里从上往下补,在五品衙门工作的时间,按五折四的比例计算,满九到十月考核合格后,可以到提控案牍那里任职。如果补人还不够,五品衙门的司吏考核合格后,只在都吏那里任职。油磨坊、抄纸坊攒典缺人,也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回回药物院的本把,工作六到十月,在中等钱谷官那里决定。

大德九年,朝廷批准:提举利林仓、昔宝赤八剌哈孙仓、孔古列仓的司吏,工作六到十月,在中等钱谷官那里委任。资成库库子出身,部门商议按照太府、利用、章佩、中尚等监的规定办理。武备寺库缺人,如果是本衙门典吏请求加薪后考核一次升职的人,工作六到十月就能升到钱谷官那里,其余补充的人,九到十月按照规定升职。和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的广济库库子、攒典,自己努力干活的人,按照三仓的规定,工作六到十月就能到钱谷官下面去。

至大二年,朝廷批准:广禧库库子,按照奉宸库的规定出身,如果是本把考核一次后升职的人,工作四十五个月就能到钱谷官那里,其余补充的人,工作六到十月按照规定升迁。本把如果是本衙门请求加薪后考核一次的典吏升职的人,工作六到十月就能升到钱谷官那里,其余补充的人,九到十月也按照规定升迁。上都东西万盈、广积二仓的司仓,和仓官一样,干满两年就算合格。

至大三年,朝廷批准:各个路的库子在各个钱谷官那里发放补助,计划不减少级别,考核合格后优待决定。江北库子,依旧按照原来的规定。和林设立平准行用库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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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年(至元二十五年),朝廷批准了关于书写、铨写、书吏、典吏转补的规定:通政等二品衙门的典吏,九个月后可以补本院宣使;各寺监典吏,也按照这个例子,考满后可以转补本衙门,由衙门奏请朝廷任命。户部负责填写勘合的典吏,和管勘合的令史一样,考满后会得到优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和书写,工作四十五个月后可以转补,如果转补的名额不够,就从提控案牍里任用,或者从各部的铨写和典吏里补充。会总房、承发司、照磨所、架阁库的典吏,以及各部的铨写,六个月后可以转补,如果名额不够,就在都吏里任用。各部的典吏和左右部的照磨所、架阁库的典吏,可以依次转补到都省、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和书写,如果转补的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就转补各监的令史,如果名额还不够,就在吏目里任用。枢密院的典吏和铨写,按照御史台典吏的规定,六个月后可以转部,如果转补的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就在都目里任用。御史台的典吏,如果察院的书吏有空缺,就按照顺序依次转补;如果满六个月,就补各道的按察司书吏;如果部令史有空缺,也可以收补。

1346年(至元二十六年),朝廷批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的典吏,九个月后可以补本司宣使,考满后按照规定处理。1347年(至元二十七年),朝廷批准:漕运使司的令史,九个月后可以任用提控案牍,如果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愿意充任寺监令史的,可以批准。省院台部的书写、铨写、典吏等,和各道的宣慰司、按察司、随路总管府的岁贡吏员一样,可以转部;书写人员只允许转到寺监等衙门的令史。1348年(至元二十八年),朝廷批准: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如果各房的书写有空缺,就从都省的典吏里挑选补充;如果工作了四十五个月,就可以转部。六部的铨写、典吏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工作了四十五个月,就可以转补各部的令史;如果已经选用了,四十五个月后补寺监令史。

部里建议:执总会总房、照磨所、承发司、架阁库的典吏,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就可以转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如果名额不够,四十五个月后补寺监令史。如果有空缺,就从六部铨写、典吏中考试成绩优秀的人员中选取,工作六个月后转补各部令史。如果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工作四十五个月后转部;如果已经选用了,六个月后补寺监令史。六部的铨写、典吏和左右部的照磨所、架阁库的典吏,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如果省里的书写、典吏的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就转补寺监令史。省里建议:除了正在服役的人员外,以后如果有空缺,就从都省各房写发人员中公开举荐补充;除了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典吏的,按照以前的规定转补,如果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充任都目。

1349年(至元二十九年),部里建议:御史台的典吏三十个月后,按照廉访司书吏的规定转补察院,三十个月后转部,如果名额不够,考满后从八品迁用;行台的典吏三十个月后转补行台察院书吏,再工作三十个月后,发补各道宣慰司的令史。参议府的令史,四十五个月后转部令史。光禄寺的典吏,考满后转补本衙门,由衙门奏请朝廷任命。1351年(元贞元年),朝廷批准:省部正在服役的典吏,要记录实际俸禄月份,编入名册;如果都省的书写、典吏有空缺,就按照顺序依次发补。枢密院的铨写,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就补都省书写,除了按照月份升迁外,本院的铨写有空缺,就补请俸禄有名的典吏。1351年(大德元年),朝廷批准:两淮本道的书吏,可以转补行台察院书吏、江南宣慰司的令史。云南、四川、河西三道的书吏,在边远地区工作的,三十个月为期限,按照规定升迁。江浙行省的检校书吏,从行省请俸的典吏中选补,典吏的月份按照五折四计算,书吏六个月后转到各道的宣慰司。

1354年(大德四年),朝廷批准:徽政院掌仪、掌膳、掌医署的书吏,应该从本院按照规定编入名册;如果本院典吏有空缺,就依次转补。1358年(大德八年),部里建议:院台以下各司的吏员,都由吏部发补;根据曾经由省里发放和省里判定的典吏、令史,由吏部依次试补;元籍记的典吏,正在写发的,如果各库攒典有空缺,可以试补。省掾每人配备贴书两人,就用已经登记的人员,呈报左右司,由吏部登记;如果部里的典吏有空缺,就收补;考了两次后,按照顺序升迁为省典吏;除了第一次考试外,其余的按照省典吏的月份计算,考了两次后升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工作四十五个月。如果省典吏的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如果寺监令史、宣慰司令史有空缺,就依次发补;除了宣慰司令史,贡部已经有规定,寺监令史考了一次后,和登记的部令史一起登记,发补各部的令史。寺监正在服役的人员,即使已经批准设置,但没有补充空缺,不允许转部,考满后按照规定升迁;省部典吏、书写人员转入寺监、宣慰司的,愿意考满后继续留任的,可以批准。御史台令史一人,选配贴书两人,依次选拔试用,充任架阁库子,转补典吏,三十个月后发充各道廉访司书吏,再考一次后,按照规定岁贡。三品衙门的典吏,考了三次后升任宣使,如果名额不够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话说元朝的时候,关于卫翼(相当于军队后勤部门)的官员升迁,是这样规定的:

皇庆元年,枢密院开会讨论说:“各个地方的都府,还有管理高丽、女真、汉军的万户府以及临清万户府,这些地方的官员都是三品官。如果这些府里缺令史(相当于文书官),就从那些考评成绩好的人里选拔。具体来说,就是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以及各个卫所里考评三次的典吏里面挑,然后报给枢密院批准,任命他们。这些人先要干九个月到十个月的提控案牍(相当于文书档案管理)的工作,表现好才能从各个万户府的知事(相当于行政长官)中选拔。”

延祐六年,枢密院又开会研究了升迁制度,说:“各个卫所的都目(相当于中级军官),如果考评合格两次的,可以推荐到枢密院,让他们负责提控案牍的工作。考评三次后,可以升任千户所知事(相当于基层行政长官)。如果达不到这个时间要求,那就在各个卫所里按照顺序,依次补缺。那些负责提控案牍工作,年龄超过五十岁,并且已经考评四次的人,可以升任千户所知事。还有那些考评两次,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的人,可以补任各个卫所的令史。如果考评没达到两次的,就只能先负责案牍工作,接受枢密院的任命,干满一百二十个月,才能从千户所知事中选拔。至于蒙古各地的都元帅府,如果缺令史,就从他们管辖的万户府和奥鲁府(一种行政单位)里四十岁以下的吏员中选拔,报请枢密院批准后任命。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后,再干一任提控案牍的工作,然后才能升任万户府知事。”

泰定三年,枢密院又调整了政策,说:“各行省管辖的万户府如果缺司吏(相当于办事人员),就从本辖区上千户所的吏员中选拔补充。这需要经过行省批准。先干九到十个月的吏目,然后一考升都目,再一考升任千户所提领案牍的职务,再一考升万户府提控案牍的职务。干满两考,一共一百五十个月,行省审核通过后,报请枢密院批准,然后从万户府知事中选拔任用。”

各位万户府的办事人员听着:蒙古族的万户府要是缺人,就从千户所的办事人员里挑人补上。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就能升迁到千户所,负责处理文书档案。考核合格后,再负责万户府的文书档案工作,干满九个月,就能升任万户府知事。汉军的万户府,包括它管辖的万户府和奥鲁府的办事人员,也从千户所的办事人员里选拔,报请朝廷批准后,九个月后就能当吏目,考核合格后升任都目,再考核合格就能升任千户所、都千户所或奥鲁府负责处理文书档案的官员。之后再在万户府或都府、奥鲁府负责处理文书档案工作两任,就能从万户府知事里选拔了。

各地的都府令史,从考核合格的都目、考核两次合格的吏目以及各卫请领俸禄三次考核合格的典吏中选拔,报请朝廷批准后任命。干满九个月就算合格,再干一任负责处理文书档案的官职,就能从各万户府知事里选拔了。各地的蒙古军元帅府令史,大德十年规定,从本府管辖的万户府和奥鲁府的办事人员中,四十岁以下的选拔,报请朝廷批准后任命。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再干一任负责处理文书档案的官职,就能调任万户府知事。各省镇抚司的令史,从各万户府的办事人员中挑选,干满六个月,接到行省的任命后,干满三十个月就算合格,之后再在各万户府负责处理文书档案工作一百二十个月,就能确定担任知事了。各卫翼的令史,有出身背景的,九个月后就能升到正八品,没有出身背景的,就从从八品开始。

好家伙,这古代的官场任免制度,看着就头大!咱们一句一句掰扯掰扯。

第一句说,凡是那些负责提控案牍的官员,还有都目(这大概是个官职),从至元二十一年三月以后,如果收到院里的调令,满九个月就能调动。要是行省或者行院的调令,那就要满一百二十个月才能调动,然后可以在万户府知事里面安排工作。

接下来,大德四年的时候,规定那些案牍工作经验超过五十年,而且已经考评过四次的,除了可以在千户所知事里安排工作外,考评两次,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的,还可以被分派到各卫做令史。要是没参加过考评的,就只能在案牍里继续干,等收到院里的调令,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后,才能在千户所知事里安排工作。各卫的翼都目,到了延祐六年,规定考评过两次的,可以被调到院里负责提控案牍的工作,干满三次考评后,就能升到千户所知事。要是没赶上考评时间的,就在各卫翼都目里安排工作。

最后,如果各卫的文书人员要调动工作,那得在六个月内,调到本院的万户府提控案牍、弩军屯田千户所、镇抚司提控案牍里工作。要是没领到俸禄的人调动工作,那得二十个月才能升迁。镇抚司和屯田弩军千户所的都目,按照中州的规定,改设案牍,只领都目的俸禄,干满三十个月后,就按照规定安排新的工作。

总而言之,这古代的官场升迁,各种规定,各种年限,真是让人眼花缭乱啊! 这制度复杂程度,比现在某些公司的晋升制度还难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