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啊,那是古代帝王用来威慑天下,消灭坏人,平定叛乱的工具。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到汉朝、唐朝以后,作战方法和军队编制都变来变去,不一样。大体上来说,用兵得法,军队实力就雄厚,国家就强大;用兵失策,军队实力就削弱,国家就衰弱。所以说,军队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
元朝建国,最初是在北方草原地区。虽然他们的军队编制比较简单,但是从成吉思汗、窝阔台汗开始,灭掉西夏,消灭金朝,打仗就像雷声隆隆,狂风骤雨一样,迅速占领了中原地区,他们的军队实力那可是相当厉害!到了忽必烈即位,平定了四川,征服了荆襄地区,接着又派大将率领军队渡过长江,彻底拿下南宋的地盘,全国最终统一,这难道不是非常强大吗?!
咱们看看元朝刚建国的时候,管兵的官员,他们的官职大小,是根据他们管辖士兵的数量多少来决定的。管一万人的叫万户,管一千人的叫千户,管一百人的叫百户。到了忽必烈时期,对官制进行了一些调整,内部设立了五个亲军卫队,用来统领负责宫廷卫戍的军队,每个卫队设亲军都指挥使;外部呢,万户以下设总管,千户以下设总把,百户以下设弹压,还设立了枢密院来统管全国军事。如果某个地方发生紧急情况,就临时设立行枢密院处理,事情处理完了就撤销,然后把镇抚司划归到行省管辖。万户、千户、百户又分上中下三等。万户佩带金虎符,虎符的底座是伏虎的形状,头上镶嵌一颗明珠,明珠的数量有三颗、两颗、一颗的区别。千户佩带金符,百户佩带银符。万户、千户如果战死沙场,他们的子孙可以继承爵位;如果因病去世,就降一级。总把、百户老死了,万户调到其他官职,都不能继承官位。这个制度后来废除了,之后不管官职大小,都世袭,只有犯了罪才会被免职。
话说啊,元朝的军队,一开始主要有蒙古军和探马赤军两种。蒙古军都是蒙古人自己组成的,探马赤军呢,就来自各个部落。他们的兵役制度是这样的:家家户户只要有十五到七十岁的男人,不管家里人多还是人少,都得当兵。十个人组成一个牌子,设个牌头管着,骑马的时候就打仗,下马就扎营放牧。等孩子们长大一点,也要征兵,这叫“渐丁军”。
等到元朝统一中原之后,就开始征发老百姓当兵,这就是“汉军”。征兵的方法也有好几种,一种是根据贫富来分,富户出一名士兵叫“独户军”,中等人家两三户出一名士兵叫“正军户”,剩下的叫“贴军户”。还有一种是按男丁数来算,曾经是二十个青壮年出一名士兵,到至元七年就改成十个青壮年出一名士兵了。还有一种是按户来算,二十户出一名士兵,而且得是二十岁以上的。那些士兵家里要是成了富商大贾,还得再出一个士兵,叫“余丁军”,服役十五年才能免除。
另外,还会征召一些工匠当兵,叫“匠军”;也会征召诸侯将校的子弟当兵,叫“质子军”,也叫“秃鲁华军”。这些都是元朝在忙着打仗的时候,临时制定的办法。
天下太平之后,当过兵的人,名字都得登记在册,不能随便改动。要是有人敢弄虚作假,增加或减少丁口数量,被查出来就要重新登记,并且盖上印章。要是士兵在戍守的地方病死了,他家里的其他人就得替他服役一百天;要是战死了,就得替他服役一年。实在穷得不行,没法服役的,就合并起来,叫做“合并”;特别穷的,或者年纪大了没儿子的,就从兵籍里除名;户口灭绝的,就用其他人补上。奴隶要是被主人放了,就得替主人当兵,叫“贴军”。要是户口逃跑了又回来,就得再服役三年,要是再逃,就打一顿,然后派去干别的活,等服完役再恢复兵籍。
后来元朝又收编了宋朝的军队,叫做“新附军”。还有辽东的糺军、契丹军、女直军、高丽军,云南的寸白军,福建的畲军,这些军队都不用去别的地方戍守,都是地方上的乡兵。还有一些军队是以兵种来命名的,比如炮军、弩军、水军。还有就是自愿报名参军的,叫做“答剌罕军”。
说起来,蒙古的兵籍记录,那可真是不少。光我知道的就有宪宗二年、世祖至元八年和十一年这几个版本的兵籍,再加上新附军的二十七年兵籍。因为兵籍关系到军队的机密大事,汉人根本就不知道具体数字。即使是枢密院那些管兵权的大臣,真正知道具体兵力数量的也就一两个人。所以,大元朝一百年,全国到底有多少兵,谁也不知道。
现在我能查到的资料,主要记录了兵制、宿卫、镇戍这些方面的情况。至于马政、屯田、站赤、弓手、急递铺兵、鹰房捕猎这些虽然不是正规军队,但实际上也属于军事力量,所以我也把它们都收录到我的《兵志》里了。
太宗元年十一月,皇帝下令说:“所有皇室宗亲、各级官员,都得按照自己管辖的区域去登记兵员,谁敢乱来,达鲁花赤和官员都要受罚!每块牌子登记一名士兵,年龄必须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还得设立千户、百户和牌子头这些职位。要是有人隐瞒不报,或者包庇逃兵,一律处死!”
七年七月,皇帝又下令,从宣德、西京、平阳、太原、陕西五路征调工匠充军。命令各地的工匠头目,除了织造工匠和在和林修建宫殿的工匠之外,其他的回回、河西、汉人工匠,以及达鲁花赤、札也、种田人等等,都要清点人数,每二十个人里出一个当兵的。
八年七月,皇帝再次下令:“燕京路保州等地,每二十户人家出一个当兵的,由答不叶儿统领这些新兵。真定、河间、邢州、大名、太原等路,除了之前已经登记的士兵之外,还要从断事官忽都虎新登记的三十七万二千九百七十二户人家里,每二十户出一个士兵,也归答不叶儿统领。”
公元1276年8月,皇帝下令给总管万户刘黑马,根据斜烈上奏的情况,忽都虎等人原来户籍在各地的百姓,一共一百四十六万五千五百六十六户,除去逃亡的,还有七十二万三千九百一十户。跟着各路总签军一共有十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名,点名的时候却只有九万七千五百七十五人到齐,剩下的因为这几年蝗灾旱灾,老百姓生活太苦,都逃跑了。皇帝有旨意说,以后只查验现在户籍在册的百姓和签军,那些逃亡后又回来务农的,免除三年兵役。
过了几年,到了元世祖中统元年六月,皇帝下令撤销解盐司的驻军一百人。一开始,解盐司原来户籍里有一千户盐民,每十户出一个人当兵,后来阿蓝答儿把这个兵役加倍了。世祖皇帝认为这样太苦百姓了,所以就取消了。七月,因为张荣实跟随南征立下很多功劳,皇帝任命他为水军万户,还让他兼管霸州的百姓户籍。 那些水军将领,河阴县达鲁花赤胡玉带兵七百零四人,八柳树千户斡来带兵三百六十一 人,孟州庞抄儿赤和张信带兵一百九十人,滨棣州海口总把张山带兵一百人,沧州海口达鲁花赤塔剌海军一百人,睢州李总管手下孟春等人五十五人,霸州萧万户带兵一百九十五人,都听从皇帝的命令。
公元某年,三月,皇帝下令说:真定、彰德、邢州、洺磁、东平、大名、平阳、太原、卫辉、怀孟等地,以前那些属于按札儿、孛罗、笑乃、阔阔不花、不里合拔都儿等官员管辖的探马赤军人,乙卯年登记成了平民,也有一些被登记充当军人。如果在壬寅年、甲寅年两次征兵时,已经登记在册的,就让他们跟着各自的万户继续出征;那些以前没当过兵,以及混在蒙古人和汉人百姓里头被登记在册的人,全部登记为兵。
六月,因为很多士兵诉说生活贫困,皇帝下令说,要让富人和穷人一起服役,实在无法生存的,就给予三年优恤。十月,皇帝告诫山东东路经略司说:益都路的匠军以前曾经被征调过,可以按照其他地方的办法,让他们去从军。凤翔府的屯田军人,准许充当平阳军的数额,但是仍然留在凤翔屯田,不要让他们去从军。刁国器管辖的重签军九百一十五人,当天就让他们退役成为平民。陕西行省上奏说:驻守金州的士兵,那些奥鲁人已经服过役了,现在又让他们服役太辛苦了。皇帝下令免除他们的服役。同时,也免除了山东、大名、河南等地新征的防城戍卒的服役。
四月,皇帝下令说:所有统军司和管军万户、千户,按照太祖皇帝的制度,让你们的子弟进京当秃鲁花。具体规定是:万户要提供一名秃鲁花,配给十匹马,两头牛,四个种田的人。千户呢,如果管辖的军队在五百人以上,也要提供一名秃鲁花,配给六匹马,一头牛,两个种田的人;即使管辖的军队不到五百人,但家里富裕,子弟又强壮的,也要提供一名秃鲁花,马匹、牛、种田的人数目都一样。万户、千户的子弟当秃鲁花,要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来,跟随的人数不限,马匹牛的数量,超过规定的数目也可以。要是家里穷,自己准备不了的,可以在本万户里找那些本来不用当秃鲁花的人帮忙,不能因此就处罚其他人。万户、千户要是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太小还没长大,可以用侄子或弟弟代替,等儿子十五岁了再换回来。要是明明有儿子却隐瞒不报,或者明明有力气却装穷,或者来了之后,身体却不好,都要处罚。
这个月,皇帝按照太宗皇帝以前的制度,设置官员,分工负责,军民的事情,都有专门的部门管。后来因为事情太多,没时间分清楚,就让阿海当都元帅,专门管北京、东京、平滦、懿州、盖州路管辖的军队,民间的事情他都别管。五月,设立枢密院,蒙古军和汉军都听枢密院管。统军司、都元帅府,除非遇到紧急的边境事务需要临时调度,其他军务大小事情,都要向枢密院汇报。还设立了奥鲁官,也归枢密院管。七月,皇帝下令免除河南保甲丁壮、射生军三千四百四十一户的杂税和徭役,让他们专门负责守卫巡逻。八月,皇帝通知成都路行枢密院:最近逃兵很多,你们要在各个奥鲁里认真登记补充,从乙卯年登记入伍的人数开始,都要登记起来,让他们去当兵。十一月,女直、水达达和乞烈宾地区要一起征兵,命令亦里不花征兵三千人,交给塔匣来领;达鲁花赤官员的儿子和其他富裕人家的子弟,也要当兵,听亦里不花指挥。
公元1266年(至元二年)八月,陕西五路和西蜀四川行省上报说:“新招募的七千士兵,如果从老百姓家里抓壮丁,恐怕会引起混乱。现在巩昌府已经有三千老兵,各路还有两千士兵,剩下的两千人也不必从百姓家里抓,可以想办法另外补充。”朝廷同意了他们的建议。十一月份,省里官员商议,查获了三千八百四户私自走小路、偷盗贩卖马匹、曾经去过南方边境的人家,全部让他们充军。其中一千九百七十八人被分配到山东路的统军司,一千人被分配到蔡州万户府,剩下的八百二十六户,朝廷下令留在军队里。
1267年(至元三年)七月,朝廷增加了内外巡逻军队,外路每百户人家挑选一个中等家庭出身的人充军,他们的赋税由剩下的户人家代交。在京城,武卫军增加了四百人。
1268年(至元四年)正月,朝廷征召蒙古士兵,每家有两三个丁壮的,征召一人;有四五个丁壮的,征召两人;有六七个丁壮的,征召三人。二月,朝廷下令派官员在平阳、太原征兵,除了军户、站户、僧人、道士、也里可温、答失蛮、儒生等之外,其他官吏家属、投靠的百姓、运输司的户籍、工匠、捕猎鹰房的人员、金银铁冶炼厂的工人、丹砂、铅、锡等矿冶工人等等,都不论户籍类别,只看家中丁壮多少,能当兵的都征召。这次共征召了两千士兵,并设立了百户、牌子头等军官职位,让他们前往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管辖的东川地区出征。又在京兆、延安两路征召了一千士兵,方法和在平阳、太原一样。五月,朝廷下令:“河南路要仔细查看中等人家中丁壮的数量,征召四百二十名士兵,交给枢密院,让他们参军,免除他们的徭役。南京路,除了邳州、南宿州之外,按照中书省的分配,确定应该征兵的人家,查看丁壮人数,征召两千五百八十名士兵,让他们出征。”十二月,征召女真族和水达达族士兵三千人。
公元1265年,正月里是闰月,朝廷下令从益都(今山东省济南市)李璮的军队里征调士兵,人数和以前一样。二月,朝廷下令各路奥鲁毋隶(蒙古语,指地方军事组织)不再隶属于总管府,另设总押所,由枢密院节制。六月,朝廷大臣们商议说:“那些秃鲁花(蒙古语,指一种官职)官员,有的已经升迁,有的已经死了或者被罢免了,朝廷内部还有很多贫困的蒙古人,那些担任达鲁花赤(蒙古语,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和掌兵万户的,应该继续留任;其余的秃鲁花官员,可以让他们退休,愿意留下服役的,就听他们的。”十月,朝廷禁止军官侵占士兵的财物,违反者要治罪。十一月,在山东、河南的边境州县征调百姓充军,如果需要出征,就挑选强壮的家庭和元朝守卫边城的汉军一起出征,那些体弱的家庭就负责守卫边城和屯田。
公元1266年二月,在怀孟路(今河南省北部)、卫辉路(今河南省北部)征调很多丁壮充军;从益都、淄莱(今山东省淄博市、莱州市)地区李鋋(音lí qiāng)的旧部里,征调一万人,派官员带领他们出征。淄莱地区除了李鋋旧部以外,又征调了五百二十六人,其余各色人等,也按照丁口数量,征调充军,送到前线服役。十月,根据山东路统军司的报告,对于那些逃兵抓不到的,就让他们的亲属代替服役;如果士兵战死了,也让他的亲属代替;如果没有亲属,就抓壮丁代替。
公元1267年三月,朝廷规定了军官的等级,万户、千户、百户、总把都由士兵担任。六月,成都府征调三万一千七十五户百姓,征募义士八千六十七人充军。七月,朝廷对各路炮手进行重新编排。原来,太祖、太宗征讨的时候,在各地征募铁匠、木匠等工匠充当炮手,带领他们出征,到壬子年(1262年)都把他们编入炮手籍册。中统四年(1263年)进行过一次筛选,除了正规军士兵需要服役外,其余的户口和普通百姓一样服役。后来因为出征的正规军户口太少而感到困难,到了至元四年(1267年),就征调百姓充当炮手,并给予津贴,但由于其中有能干的和不能干的,不好区分,所以才到这时候重新进行编排。
公元1268年二月,用瓜州(今甘肃省敦煌市)、沙州(今甘肃省敦煌市)的鹰房(养鹰的机构)三百人充军。
公元九年正月,河南省请求增兵,皇上就下令让各路签军(也就是预备役士兵)凑齐三万人,然后命令元帅府、统军司、总管万户府检查一下军队花名册,看看人数对不对。二月,皇上任命阿术负责蒙古军的行政事务,刘整和阿里海牙负责汉军的行政事务。四月,皇上又下令说:“各路军队户籍里的人,除了至元六年以前就脱离军队成为平民的,其他都要服兵役。至元七年以后,凡是脱离军队,有书面证明成为平民的,也一样要服兵役。其余即使脱离了军队,也要帮助本户籍的军队完成兵役。”七月,皇上让人检查大都、京兆等地的探马赤户(一种特殊户籍)的名册。九月,皇上告诉枢密院说:“各路正规军户籍里的人,以及和他们同籍的亲戚、仆人,只要是壮年能服役的,以前因为依仗诸王权贵而逃避兵役的,现在都要把他们送回军队,只有那些手艺特别精湛的,因为技艺出名才免除兵役。”十二月,皇上命令府州县的达鲁花赤(地方行政长官)以及地方行政长官,让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兼管军队里的奥鲁(一种军事组织)。各路总管府的达鲁花赤和总管,要另外给他们发放带有宣旨的印信;府州县的达鲁花赤和长官,只发放印信。任期满了,要另外开具证明文件,上报枢密院。
公元十年正月,合剌请求在渠江北边的云门山和嘉陵江西岸的虎头山设立两个军事据点,他还把地图呈了上来,同时请求增兵两万。皇上就下令从京兆府新招募五千人给他补充兵力。陕西的京兆、延安、凤翔三路,大约有六万户人家,其中签军有六千人。五月,皇上禁止强迫那些投降的敌人当兵,如果他们愿意当兵,可以在万户、千户里组成队伍,和正规军一起出征。八月,皇上禁止军队官员随意借贷给士兵,不准高利放贷,以免影响军队的战斗力,违反者要处罚。九月,襄阳的生券军(一种特殊的军队)来到京城,解除了他们的武器装备,免除了他们的死罪,允许他们自己组成队伍,准备征讨日本,皇上还在蒙古人和汉人中挑选官员来领导他们。
十一月,(皇帝)批准了让那些立了军功的军官升官。五月,总帅府上奏说:咱们这边的军队,四十年来,不是死了就是逃跑了,壮丁越来越少,实在没法补充兵力了。所以请求挑选那些能干活和不能干活的人,把那些贫穷缺人的给放了,然后从老百姓里再选人当兵。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然后就下令在延安府、沙井、净州这些地方,把那些种田的户口都查一遍,挑出一些合适的充当士兵,签了名,让他们去参军。六月,颍州屯田总管李珣上奏说:最近因为要征兵的事,请求按照徐州、邳州屯田的办法来,每三个壮丁里,一个守城,两个交粮,这样就能征到七百多个壮丁。加上原来拨给保甲的壮丁,让李珣统领他们,驻守颍州,负责屯田、纳粮,顺便还能监视战马,不用另外再派人。皇帝也同意了。
十二年三月,派官员去了辽东,挑选蒙古达鲁花赤、千户、百户这些官员的子弟当兵。同时,皇帝下令,凡是那些在襄阳登记在册,本来是当兵后来改种地的,如果自愿再当兵的,就统计一下人数报上来。五月,正阳万户刘复亨上奏说:新收复的江南三十多个城池,都需要驻军防守,再加上江北、淮南、润州、扬州这些地方还没投降,兵力分散,调度困难,导致镇巢、滁州两地又叛乱了。请求从河西等地征兵,集中力量剿灭叛乱,免得以后再出问题。皇帝下令,让肃州达鲁花赤,派使者一起过去,检查一下各个户口,看看谁家比较富裕,就从他们家征兵。六月,又从平阳、西京、延安这些路,征召达鲁花赤的儿子当兵。莱州酒税官王贞等人上奏说:国家平定残宋,出兵讨伐,从来没想过要靠贿赂发财。那些不是正经干事业的小人,贪图钱财,打着讨伐敌人的旗号,侵占别的地方,抢来的人口,都卖掉换钱,用来吃喝玩乐。打了胜仗对朝廷也没好处,打了败仗更是丢国家的脸。那些招讨司收来的俘虏,都应该解散了,根据他们的能力,编入正规军队,让各个万户管辖,让他们上前线打仗。这样一来,军队有了实际战斗力,二来也能维护王师讨伐的名声,对国家也有好处。皇帝同意了他们的建议。
十四年正月,皇上下了道圣旨:上都、隆兴、西京、北京这四个地方,要从那些负责捕猎的百姓里挑出两千个壮丁,去上都守卫。
中书省商量了一下,决定:从各个地方的百姓里按比例选人,每二十五户人家里挑出一个当兵的,选那些骑射技术好的,官府发给他们一锭中统钞做路费,其他的鞍马、衣服、武器装备啥的得自己准备,然后给他们编上号牌,戴上盔甲,派专门的官员带队,让他们去上都服役。
十二月的时候,枢密院的官员上奏说:那些收复回来的宋朝州城,新投降的请求给粮草的官兵,还有那些通事马军的人,军官们不肯好好照顾他们,很多人逃跑了,请求招安他们。皇上就命令左丞陈岩他们,把那些能当兵的挑出来,编入军队,按规定发给他们月钱和粮草。那些身体条件不行,当不了兵的,官府就给他们牛和农具以及粮食,让他们屯田种养。
话说十五年正月,朝廷正式确定了军队军官的继承制度。凡是有功劳的军官可以升官,原来的官职就空出来了,得让有功劳的人去担任,不能让他们的子侄辈顶替。只有阵亡的军官才能由子侄继承官职,病死的军官则降一级。不过,总把和百户这种级别的军官,老了、病了、死了,都不能继承。还有,那些将校们,要是打仗受伤了,回营后因为伤病死了,也和阵亡的军官一样,可以由子侄继承。 要是发现军官不关心士兵,或者士兵逃兵役,骚扰刚归顺的百姓,那都要治罪。
云南行省那边来报告说:“云南以前驻扎的蒙古军队很少,后来逐渐增加了怯困都等地的军队,以备不时之需。云南地广人稀,有很多地方没被征服,必须用兵,已经招募了一万爨、僰族人当兵,还准备招募新投降的落落、和泥族人充军。但是,这些人跟中原人不一样,要是带他们去别的地方打仗,他们肯定会逃跑,最好让他们就在自己住的地方,那些没被征服的地区服役。” 到了九月,朝廷对军队进行了整编。 话说当初,至元九年招募了三万士兵,只挑选精壮的年轻人,不管他们有没有钱,也没有额外的补贴,时间长了,很多人穷困潦倒,不堪重负。枢密院的官员建议,应该让他们转为平民,于是军队人数就减少到了一万五千人。那些投奔诸侯王当怯怜口、人匠,或者找借口逃避兵役的军户,朝廷又把他们抓回来当兵,要是其中有手艺精湛的匠人,就另行安排。
枢密院的官员又说:“至元八年,在各路军队里,有143户富商巨贾,每户都多增加了一名士兵,叫做‘余丁军’。现在东平等路诸奥鲁总管府说,很多人死了,家境也败落了,养不起两个兵,请求免除‘余丁’的服役。” 朝廷批准了他们的请求。 到了十二月,枢密院的官员们讨论说:“那些在军队名册上的军官,除了百户、总把可以兼任军职外,那些元帅、招讨、万户、总管、千户或者首领级别的军官,都应该再担任一个正规军职。”
正月里,朝廷把那些五翼探马赤重役军给撤了。
三月的时候,朝廷从淮河两岸征召了六百个会造回回炮的新附军匠,还有那些会造炮的蒙古人、回回人、汉人和新附人,都让他们来京城。
五月,淮西道宣慰司官员昂吉儿建议招安那些原先属于南宋的通事军,让他们归到自己麾下。说起来,南宋时期,很多北方的蒙古人都被招募为通事军,南宋对他们特别好,每次打仗都让他们冲在前面,这些蒙古通事军也愿意为南宋卖命。南宋灭亡后,他们就无处可去了。朝廷本来想把他们编入户籍,但一直没来得及,这些人心里都慌慌的,都不踏实。现在昂吉儿建议招安他们,编入军队,让他们参加征战,朝廷就同意了。
九月,朝廷下令让河西地区那些还没签军的官员和有钱有势的百姓,每家签六百人当兵。十月,寿州等地的招讨使李铁哥建议招募一些犯了罪的亡命之徒当兵,他说:“与其用那些没犯过罪的人,不如用那些犯过罪的人。以前南宋还没灭亡的时候,很多蒙古人和各族人因为犯了罪就逃到南宋去了,现在南宋已经灭亡了,他们还躲在深山老林里。如果我们赦免他们的罪行,让他们当兵,他们一定会卖力效忠,一个人顶十个没问题!”十一月,朝廷下令把太原、平阳、西京、延安路新签的军队遣散回家。
十七年七月,朝廷下令在江淮地区招募答剌罕军。当初江南刚平定的时候,朝廷招募那些愿意拼命打仗的死士,称他们为答剌罕军,归刘万户管辖。现在南北统一了,这些答剌罕军又被遣散了,他们无处可去,就到处聚集,抢劫掠夺。所以朝廷下令在各地招募他们,还是让万奴部统领他们,由范左丞和李拔都两人节制。
十八年二月,朝廷把那些贫困的军户,三万户合并成一万五千户,用那些富裕的帖户来补充兵役。四月,朝廷设立了蒙古、汉人和新附军总管。六月,枢密院讨论说:“那些正军缺人的,就让那些富裕的帖户来代替他们当兵,等查清了正军的财力情况,再把那些帖户放回去,正军军头还是原来的那些人。如果正军里确实只有一个人丁的,允许他们雇佣训练有素的人来代替他们当兵,那些人丁多的就不许雇佣,军官也不许用自己的亲信来代替自己当兵。”
十九年二月,阿只吉王子派人来说:“探马赤军九个地方都在出征,各个地方还额外征收杂七杂八的徭役,实在不方便啊!”皇上就下令免除了这些徭役,还下令有关部门不要再加重军户的负担。六月,皇上又下令禁止军队里的官员占用士兵去做私活。驻扎在定海的答剌罕军队也都陆续回到各自的营地,或者回到城里驻防了。十月,开始登记征兵。按照老规矩,家里只有一个壮丁的不用算,家里有两个到五个、六个壮丁的,只留下一个,剩下的都得去当兵。
二十年二月,皇上命令各地枢密院重新制作军籍册子。六月,采纳丞相伯颜的建议,把从宋朝收编过来的八万三千六百名士兵,给他们发放盔甲武器,设立官员来管理他们。十月,确定了出征士兵逃跑的罪责:带头的斩首,其他人减轻一级处罚。
二十一年八月,江东道佥事马奉训上奏说:“刘万奴的讨虏军,私底下勾结成伙,结党营私,张弓搭箭,有的还冒充朝廷使臣,我看不如把他们打散,分别编入各个万户、千户、百户和牌甲里,由他们管辖比较方便。” 省里的官员把这事儿报告给了皇上,皇上就下令去问问这支军队:“你们是想跟着脱欢出征抢掠呢?还是想解散回家呢?” 结果汇报上来说是:“这些士兵都说,自从襄樊之战渡江以来,一直为国家效力,现在希望能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皇上就同意了,然后开始登记那些从宋朝收编过来的士兵。宋朝的时候,这支军队有个规矩,士兵死了,他的兄弟或者儿子可以顶替他继续当兵。皇上又下令,按照汉军的规矩来登记这些士兵,不要再给他们刺字了。
公元1244年正月,政府在江南三省设立了枢密院分院,把各个行省管辖的军队都交由它管理。
到了九月,朝廷下令,福建黄华畲族的军队里,有固定产业的可以复员当老百姓了,没产业的,带着老婆孩子编入守城部队。同时,征调交趾的蒙古兵五百人,汉兵两千人。除了留下蒙古兵一百人、汉兵四百人为镇南王脱欢当侍卫,其余的都遣送回去了。另外,把江淮枢密院的蒙古兵调去江西驻防。
十月,采纳了月氏(此处应为“某人”或具体人名,原文“月的迷失言”疑为误记)的建议,把七百名乾讨虏军(可能是某个军队的名称)登记造册,发放军牌和铠甲,让那些没有兵员的军官去统领他们。
十一月,御史台的官员上奏说:“以前宋朝用那些没有家室的壮丁当盐丁,刚被招安的时候有五千人,除去在征讨占城运粮途中死掉的,现在还剩一千一百二十二人。这些人个个凶狠暴戾,老百姓受了不少苦,应该给他们发放衣粮,让他们屯田自给自足,这样才能杜绝他们的骚扰。”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十二月,根据枢密院的请求,朝廷严格制定了军队登记造册的条例,挑选壮丁和家境殷实的百姓充军。以前,身体强壮的充军,体弱的出钱抵役,所以军队里就有正军和贴户(指替役)两种编制。这个制度实行很久了,结果强壮的变弱了,体弱的变强壮了,但编制却还是老样子。同户不同住的人,私下约定年限互相替役,所以老年人和小孩也难免要当兵,而强壮的人却在家闲着。这次朝廷终于改革了这个制度。江浙省招募盐丁充军,得到了四千七百六十六人,把那些手下没有士兵的军官,分别安排到各个部队里当参统,以备各处镇守。
公元1246年闰二月,枢密院的官员上奏说:“那些替役的户籍里,有的正军已经死了,有的充当了工匠,有的被释放为民,有的元朝户籍已经登记到其他户口了,像这样空闲下来的户口有一千三百四十户,请求派人把这些户口按贫富情况进行分类,重新确定替役和正军的编制。”皇帝批准了。
八月二十六,枢密院开会讨论说:“那些管军的万户、千户、百户等等,要是能好好管军队,守卫地方没出问题,盔甲武器都齐全,差役都公平合理,军队里没人逃跑的,允许他们的上司推荐他们上来,破格提拔。所有军队的长官,没有上级的命令,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所有军队首领,包括蒙古军和汉军,都不准乱说边疆的事情。”
大德二年十二月,朝廷确定了各省负责管理军马的官员。凡是用随从士兵的,蒙古长官三十人,次官二十人,汉人十人;万户、千户、百户这些人,都不许占用他们的兵役。各行省的镇抚使,除了侦察探听消息之外,也不许多占用兵役。
十一年四月,朝廷下令把礼店军的归属改回土番宣慰司。一开始,西川的也速迭儿、按住奴、帖木儿他们统领的探马赤军,从壬子年起就隶属于礼店,归王相府管辖,后来王相府撤销了,就归陕西省管辖,桑哥奏请把它归属土番宣慰司,大家都觉得不方便,大德十年又让它按照壬子年的归属来,到这时候又再次改属了。
至大元年正月,把通惠河千户刘粲带领的九百二十名运粮军队,划归万户赤因帖木尔管辖。十二月,丞相三宝奴等人说:“国家的制度规定,行省的佐贰官和宣慰使不能管理军马,像以前遥授平章、扬州宣慰使阿怜帖木儿,因为他跟成宗皇帝是同一个奶妈养大的,所以才破例让他管,这可不是常规的制度啊。现在让沙的代替他,应该遵守国家的制度,别让他管军马。”皇帝同意了。
话说仁宗皇庆元年三月,中书省的官员上奏,说李马哥等四百户应该恢复民籍。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李马哥他们原本是属于诸侯王脱脱的,乙未年的时候,户籍已经改成了平民。后来高丽的林衍和乃颜造反,他们都曾被征召入伍。到了至元八年,朝廷又重新登记军户,因为李马哥他们不在那七十二万户的军队名册里,所以户籍又改回平民了。可到了至大四年,枢密院又把他们奏报为军户。这次中书省的官员觉得不对劲,就说应该按照乙未年已经定下来的户籍来办。结果枢密院又上奏,坚持说他们是军户。哎,这事儿真够麻烦的。到了十二月,中书省的官员又说:“之前枢密院批准了云南省的制度,说云南省的官员,长官两个人可以佩带虎符,负责调遣军队,其他的副职官员不能参与,已经佩带虎符的都要收回。可现在云南省说,他们省的军队负责筹集钱粮,一旦有调遣,省长官就得亲自率领军队出征,所以和别的地方不一样,以前牧民的官员也可以佩带虎符,管理军队。我们觉得,已经佩带虎符的,就按照老规矩来,没佩带的,就应该发给他们。”皇上批准了这个建议。
第二年正月,皇上下了道旨意:“云南省镇守边疆,负责边防事务,所有涉及军队的事件,从平章到下面的官员都要一起签署,两个长官,还要加上哈必赤。” 这意思就是说,云南边防的事儿,责任重大,必须集体负责。
延祐元年二月,四川省的军队缺人,皇上又下旨说:“按照民官的调动制度,要选派人员,和四川省的提调官以及监察御史一起考核录用。” 这说明朝廷在军队人事管理上,也开始借鉴民政的经验了。
到了延祐三年三月,皇上命令伯颜都万户府和红胖袄总帅府各调拨九千五百名士兵,去替换诸侯王那边的边防士兵。 万户府的士兵,每人配一匹马,三匹马;总帅府的士兵,每人配一匹马,两匹马。 皇上还特别说了,让士兵自己想办法解决马匹问题,实在穷困买不起的,就由他们的长官,比如百户、千户等帮助他们解决。 这次调拨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的骑射好手,每百人设一个百户,五百人设一个千户。皇上还任命买住和囊加两人分别统领左右两部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