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这古代的官员考核制度,还挺复杂!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你的职位和考核结果来升官。

比如,那些在朝廷里上班的官员,元六年的时候规定,一次考核升一级,两次考核最多升两级。六部侍郎,那是正四品官,按照老规矩,干满八个月就能升到三品。那些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考核合格就升两级。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呢,干满三十个月考核合格升一级,两次考核最多升两级。

这升官的条件,跟你的官职大小也有关系。省部会根据你的考评结果来决定你的升迁。比如,从九品官,要干满三任才能升到从八品;正九品要干两任升从八品;正八品要干三任升从七品;从七品干三任后,要上报省里;正七品干两任升从六品;以此类推,一直到正五品。要是想从正五品升到四品,那可不容易,因为四品官缺额少,得干满两任,还得先当过上州尹才行。内外正从四品官员,干满八个月就能升到三品。

至于官员的履历档案,那也是有规定的。中统三年的时候,就下令设立专门的簿册,记录官员的姓名、籍贯、年龄和入仕经历。到了元十九年,所有官员都要把自己的履历交到省部,考核他们的功过,以此来决定升迁或降职。到了大德元年,外地的官员要把履历交到吏部,刑部也要审核一下,然后把每个人的经历都记录在案,方便查阅和考核。

好家伙,这文件看着就头大,咱一句一句捋捋,慢慢翻译成大白话。

首先说的是元朝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的事儿。那些从江淮地区调回去的官员,之前已经领了朝廷的任命文书,官职级别也对上了,那按照规定,他们可以升两级再安排新的工作。不过,留在江淮地区的官员还是继续在江淮地区工作。那些考核期满的官员,就不用再回去了;没考核满的,就按规定降一级。还有一些人,本来官职级别不够格,但朝廷却任命了他们,那他们回来后,三品官就按六品官对待,四品官按七品官对待,正五品和从五品官就按正八品官对待;那些领了朝廷任命文书的,正六品和从六品官就按从八品官对待,七品、八品官就按正从九品官对待,正从九品官就做个管档案或巡逻的小官。那些没啥官职背景,或者压根就是老百姓出身,领了朝廷任命文书的,三品官按七品官对待,四品官按八品官对待,正从五品官按正九品官对待;那些领了朝廷任命文书的,正六品和从六品官就按从九品官对待,七品、八品官就做个管档案或巡逻的小官,正从九品官就做个衙门的监察官。这些官员,如果再去福建、两广那些偏远地区工作,还可以再升一级。至于两广和福建地区的具体升迁办法,另行规定。

接下来是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的情况。在元朝中央政府还没正式任命江淮地区的官员之前,那些自己创立官府,安抚百姓,确实立下功劳的人,如果按规定应该得到朝廷的任命文书的,三品官就按七品官对待,四品、五品官就按八品官对待;如果按规定应该得到朝廷的任命文书的,正六品官就按正从九品官对待,七品、八品官就做个管档案或巡逻的小官,正从九品官就做个衙门的监察官。那些没啥官职背景,或者压根就是老百姓出身,如果按规定应该得到朝廷的任命文书的,三品官就按八品官对待,四品、五品官就按九品官对待;如果按规定应该得到朝廷的任命文书的,正六品官就做个管档案或巡逻的小官,七品以下的官员就做个衙门的监察官。这些官员,如果再去福建、两广那些偏远地区工作,还可以再升一级。至于两广和福建地区的具体升迁办法,另行规定。至元十四年以后新收复的州郡,也按照这个规定处理。

那些本来官职级别不够,后来又升了两级到江淮地区任职的官员,回来后,就按他们原来级别应该有的官职,再升两级,但只能在江淮地区内部调动;如果调到别的地方,就按之前的规定执行。那些七品以下,但之前做过三品、四品官的官员,就参照那些有官职背景但级别不够的官员的规定,再高一级。以上三种情况,都在原先拟定的官职级别上再加一级。

到了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朝廷又下了一道命令:那些军官转为文官的,如果之前没正式上任,就按规定的官职级别重新任命,从正式上任那天开始算资历,考核升迁;如果之前已经正式上任,官职级别也对上了,那就根据上任时间升迁,但要扣除一次考核,剩下的时间和以后任职的时间一起算,按规定的官职级别升迁;那些没考核满的,就按规定的官职级别重新任命,从正式上任那天开始算资历,考核升迁。那些经常在各地调动的官员,除了官职级别对上的按规定升迁外,那些之前官职级别不够格,但领了朝廷任命文书的,六品以下的官员,要查查他们有没有官职背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和官职级别,从领了任命文书后考核过一次的,就按江淮地区的规定处理;没考核过的,再升一级。五品以上的官员,就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然后呈报朝廷批准,那些已经任命的,回来后就按规定处理。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元朝的时候,政府部门对官员的任期规定变来变去,真是让人头疼。

一开始,省部里的翻译和通事,也就是负责翻译和沟通的官员,规定是干满一百二十个月才能离职。后来,因为工作量太大,文件堆积如山,就改成九十个月就满了。 这就像咱们现在加班一样,活儿太多了,干满时间就让人走,不然人都累垮了。

后来又调整了,说行省的通事、翻译、令史、宣使这些职位,任期长短不一样,有的甚至还没干满一考(考核周期)就被调走了。要是这种情况,没干满一考的,就安排个差事让他们继续干;要是干满一考以上的,就根据台院令史的标准来安排新的职位。要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就降一级;要是没干满一考的,就发回原单位。宣慰司的人,也是这个规矩。

再后来,云南行省因为地处边疆,条件艰苦,所以规定令史和翻译的任期是六个月,甘肃行省是六十五个月,本地的官员还是按照以前的规定。缅甸行省的令史,就和云南行省一样了。

后来又规定,省、台、院这些部门的翻译、通事、知印、宣使等等,任期改回一百二十个月,这样升迁就不会太快了。那些负责写圣旨、处理奏章、审理案件的官员,以前是八个月算作十个月,现在不许这么算了。 这就好比咱们现在的工作,有些工作效率高,以前可能算加班时间多一点,现在就按实际工作时间算了。

几年后,又规定所有这些部门的官员,任期都是一百二十个月。但是,远方的官员,甘肃、福建、四川的,九十个月就满;两广、海北海南道的,八个月就满;云南的,也是八个月就满;本地人还是一百二十个月。 这就像咱们现在出差,外地的可能时间短一些,本地就长一些。

最后,又规定所有官员都九十个月满,本地人还是一百二十个月。和林行省因为地处偏远,官员的任期和四川、甘肃一样,都是九十个月。

后来又下诏书,说所有官员都按照世祖皇帝的规定,九十个月满。但是,那些已经干满一百二十个月的,如果是在大德十一年以前受任的,外派的话就降一级。大德十一年以后受任的,如果还没到任期就满的,就按照四次考核来算,外派的话就不用降一级了。

省里又规定,九十个月满,剩下的时间,下次再算。如果到期了还不走,就算超过了时间,也不另外处理。

最后,河西廉访司的文书人员的任期,云南是六个月,河西和四川是六十五个月,本地人是九十个月。

总之,元朝的官员任期规定,真是变来变去,让人眼花缭乱,这期间很多官员因为任期计算问题上诉,影响了选拔制度。 所以最后又重新规定了一个统一的计算方法,以方便管理。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收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好家伙,这都是元朝的官场规定,看着就头大!简单来说,就是关于官员升迁和任命的条条框框。

首先,元朝至元九年的时候,朝廷规定:要是你是从省令史(省里的小官)做起来的,在中统四年之前,考满可以升到六品官;中统四年之后,考满就只能做到七品官了。为啥差别这么大呢?因为至元以后,工作量剧增,责任也更重了,所以得按照中统四年之前的标准来。

再往后,到了至元三十一年,又有了新规定:那些在三师(相当于高级部门)底下干活的蒙古官员,比如必阇赤、掾史、宣使等等,他们的职位都是根据都省(相当于中央政府)的设置来的。如果他们不是从台院(相当于高级人事部门)转过来的,那就要降一级任命。

元贞元年,又来了一条:负责修国史的那些人,他们的职位设置也和三师一样,如果不是从台院转过来的,也得降一级。

最后,到了大德五年,各部门上报说,那些考满的省掾(省里的小官)的品级各不相同,得好好规定一下。都省就说:以后啊,无论是院台(相当于中央政府部门)还是行省(相当于地方政府)的令史,只要选到省里当省掾,即使考满了,也得干满三十个月才能离开岗位。而且,那些由省里直接发放任命,自己去上任的,各部门的令史都不能直接算省掾的任职时间。

总之,元朝的官场规则,真是复杂得很,各种规定层出不穷,升迁之路也充满了各种限制和条件。 “凡吏员考满授从六品” 这句话,看着简单,背后牵扯的可是不少事情啊!

元朝时期,关于各衙门令史、译史等官员的考核和晋升,有一系列规定。

首先,至元九年,规定院、台、大司农司令史出身的官员,三次考核合格后,可以授予正七品官职。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考核时间确定官职;考核一次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时间长短,分别授予从八品、正九品或从九品,并可能增加一个资历。考核时间短于十个月的,则授予巡检。

至元十一年,又规定紥鲁火赤令史、译史考满,也按照枢密院、御史台令史、译史的标准,三次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但如果是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如果各部有空缺,可以在部令史中选取。

至元十四年,规定以前各站统领使司令史,与部令史出身相同。由于通政院已经改为从二品,所以通事、译史、令史等人员,应该与台、院人员一样对待。

至元十五年,翰林国史院认为,该院令史是经省里批准的人员,出身与御史台相同,如果省里缺掾吏,也应该从他们中选补。根据吏部文书,本院令史考核九到十个月合格,与部令史出身相同,本院和御史台都是从二品衙门,所以令史也应该与御史台令史出身相同,如果各部有空缺,可以在部令史中选用。

至元十九年,规定泉府司令史、译史等人员,如果是省部发放的,考核合格后,按照通政院的规定确定官职;如果是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至元二十年,规定安西王王相府首领官令史,与台、院吏属相同,可以一起升迁。至元二十二年,由于宣徽院升为二品,与台、院品秩相同,所以其令史出身应该按照正七品迁除贡补,省、院有空缺,可以在部令史中选取。总制院和御史台都是正二品,所以其令史、译史考核合格后,也应该相同对待。至元二十三年,省里批准,詹事院掾史,如果是六部选派的,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如果是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

至元二十四年,集贤院认为,本院与翰林国史院品级相同,省里议定,令史考核合格后,应该相同对待。至元二十五年,省里议定,上都留守司兼本路总管府令史出身,三次考核合格后授予正八品;如果是从部令史中选取的,则与宣徽院、太医院令史出身相同。上都留守司升为正二品后,如果自己任用令史,考核合格后不按例,从七品中选用;如果从部令史中选取,考核合格后,与宣徽院、大司农司令史出身相同。部里议定,都护府人员按照通政院令译史的出身对待,如果是省部发放的,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至元二十六年,省里批准,都功德使司令译史等人员,与台、院人员一样升迁。

至元二十九年,部里上报,大司徒令史,如果是各部选派的,三次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崇福司与都护府、泉府司品秩相同,其人员,如果是省部发放的,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福建省征瓜哇所设人员,出征回还,都与考核合格相同对待。至元三十年,省里批准,将作院令史,按照通政院等衙门的令史,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部里议定,如果是六部选派的,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在本衙门叙职。元贞元年,内史府秩正二品,令史也在部令史中选补,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大德九年,部里议定,阔阔出大司徒令史,如果是各部选派的,考核合格后授予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则降一级。

至大四年,省里批准,会福院令史、知印、通事、译史、宣使、典吏都是自己任用的,以前拟定的不拘泥于常调,考核合格后在本衙门使用。隆禧院令史等人,如果是常选的,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迁叙,自己任用的不入常调,在本衙门使用。皇庆二年,部里议定,崇祥院人员,如果是部令史发补的,按照规定迁用,如果不是的则降级叙职。延祐四年,部里议定,隆禧院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典吏与五台殊祥院人员相同,在常选内委任。其出身如果曾经在寺监和各部令史任职,考核合格后,与二品衙门出身相同,降级叙职;白身者降级,增加一个资历升迁;省部发放的,按照规定迁叙。以后有空缺,令史必须从常选教授儒人职官和部令史见役人员中选补;宣使从职官和相应人员中选补;通事、知印由长官保荐,仍然参用职官,违反规定补充的,没有明确规定。殊祥院人员,以前没有明确规定,也应该相同对待。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收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元朝至元六年,规定:那些在中统四年正月之前就已经被任命为部令史、译史、通事的人,工作满九个月就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官职。如果他们因为某种原因降职到正八品,之后还可以恢复到从七品。之后任命的人,工作满九个月也考核合格,授予正八品官职,不用再担心降职了。

九年后,吏部和礼部又提出新的规定:凡是部令史考核两次合格的,授予从七品;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工作时间来决定官职;考核一次不合格的,工作满二十个月的授予正九品,满十五个月的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下的,就让他们继续做令史、通事、译史,负责处理文书、巡查工作。同时,太府监的官职等级被调整为正三品,与六部相同。之前大家都是根据工作时间来计算资历,这做法有点乱,所以建议从调整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作满九个月就考核合格,跟六部令史一样。如果有空缺,就从部令史中依次补上。

十一年,中枢部门讨论决定:省里的断事官令史,和六部令史的起点相同,如果真的工作满九个月,考核合格就可以升迁,如果有名额空缺,就从应补的部令史中依次补上。中御府的官职是正三品,和太府监令史的起点相同,工作满九个月授予从七品,如果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就降一级。空缺的职位,就从应补的部令史中补上。

十三年,中枢部门又讨论决定:行工部令史,和六部令史的起点相同;四怯薛的令史,工作满九个月,和六部令史的起点相同,如果有空缺,就从部令史中补上。二十年,部门上报:行省的令史、译史等,和台、院的起点相同;行台、行院的令史、译史、通事等,工作满九个月考核合格。如果是都省、台、院派来的,就要降一级。

二十三年,中枢部门裁决: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如果是省部派来的,和部令史的起点相同,工作满九个月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如果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就降一级。二十四年,中枢部门裁决:中尚监令史等,如果是省部派来的,和太府监令史、译史的起点相同,如果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就降一级。太史院令史,部门讨论决定:如果是省部派来的,授予从七品,如果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就降一级。部门又提出:行省、台、院令史,工作满九个月考核合格,如果是都省、台、院派来领取俸禄的人,行省令史和台院令史起点相同,行台、行院的降一级,都在当地选用,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递降一级,在江南地区任职。

二十九年,中枢部门裁决:巩昌等地的都总帅府令史,和各道宣慰司的起点相同,如果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就降一级。大德三年,中枢部门批准:上都留守司的令史,以前都是从在职的部令史中选拔,因为地方偏远,建议从部令史中选拔,和六部在职令史一样,可以升迁到二品衙门的令史,升迁不满的,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八年,部门提出:利用监大德三年八月以前入职的人,如果担任各衙门的领俸令史,以及本监奏差、典吏转任的,就在应得的品级中选用;由库子、本把升迁的,以及白身的人,就在杂职中安排;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由本监委派。

皇庆元年,规定:典瑞监的人吏都授予七品官职。部门讨论决定:太府、利用等四监相同。省里派来的人,考核合格后,和六部的待遇相同;其余寺监的令史、译史为正八品,奏差的为正九品。典瑞监、前典宝监的人吏,和太府等监的起点相同,是奉旨办事。中枢部门讨论决定:已经任命的,按照旧例办理。三年,中枢部门批准:章庆使司秩正二品,在职的人吏,如果和随朝二品衙门相同,考核合格授予正七品;因为是徽政院管辖的,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自己找关系谋取的职位,降一级;如果是部令史转任的,考核合格授予正七品;没有考核的,授予从七品。如果有空缺,必须按照规定补上,不允许自己找关系谋取。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元朝的时候,政府对各部门官员的升迁考核有一套规定,具体来说是这样的:

首先,秘书监的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就能升到正八品。不过,如果这是自己部门内部提拔的,就要降一级。如果其他衙门有空缺,也可以从考满的典吏中选拔补充。太常寺的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可以升到从八品,如果其他衙门有空缺,可以从考满的监令史中选拔。少府监的令史,如果之前是省部发过来的,考满三次就能升到正八品;如果是自己部门提拔的,考满后要降一级。尚牧监的令史,如果之前是省部发过来的,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就能升到正八品;如果是自己部门提拔的,考满后要降一级,其他衙门有空缺,也可以从考满的典吏中选拔补充。河南等路宣慰司的令史,和中央各部正三品衙门的令史一样,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可以内部调动。开元等路宣抚司的令译史,比之前的规定降一级,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可以在正八品中调动。

枢密院断事官的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可以升到从八品,其他衙门有空缺,也可以从考满的典吏中选拔补充。后来枢密院断事官升为从三品,如果之前是上级部门发过来的,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比省里的断事官令史降一级,在正八品中任用;如果是自己部门提拔的,考满后要降一级,其他衙门有空缺,可以从相应的人员中选拔。广西、海北海南道宣慰司的令史、译史、奏差人员,和岭南广西道按察司的书吏一样,二十个月算作一考,考满六个月或十个月,一起考核。广东宣慰司因为地处边远,环境恶劣,令史的考核标准要宽松一些,和泉州行省的令译史一样,二十个月算作一考。

詹事院府正、家令两司的令史,即使不是本司自己提拔的,俸禄也和六部一样。如果院里缺人,可以从府正司和家令司的令史中选拔,考满后升正八品。尚酝监的令史,和六部的令史一样,考满后可以在正八品中调动,如果不是省部发过来的,要降一级。太常寺的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可以在正八品中任用,如果其他衙门有空缺,可以从呈准籍记人中选拔。云南省罗罗斯宣慰司的令史,和云南行省的令史一样,六个月或十个月考满一次,首领官三十个月考满一次。武备寺的令译史,和司农寺的令译史一样,考满后升正八品。尚舍监的令史,和各寺监的令史一样,考满后升正八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陕西四川行省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的令译史,和云南的令译史一样,六个月或十个月考满一次。

太史院、武备寺、光禄寺等衙门的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可以在正八品中调动,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太医院的令史,如果之前是省部发过来的,考满后和各监的令史一样,升正八品;如果是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给事中兼修起居注的人员,和各寺监的令史一样考核。侍仪司的令史,和给事中兼修起居注的人员一样考核。延庆司的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如果之前是省部发过来的,升正八品;如果是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太仆寺的令史,和尚乘等寺的令史一样,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升正八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拱卫直都指挥使司的令史,考满后升从八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蒙古各卫的令史,如果之前考满过,可以在正八品中调动。如果其他衙门有空缺,省部会从籍记中选拔,考满后升正八品。枢密院的官员,内部自行调动。宣政院断事官的令史,如果之前是翰林院发过来的,九个月或十个月升从七品;通事、令史九个月或十个月升正八品;奏差九个月或十个月升正九品;典吏九个月或十个月升本府奏差,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

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的令译史,和云南、两广、福建的人员一样,六个月或十个月考满一次。两广的译史,除了从七品,没有其他规定。令史如果之前是省里发过来的,考满后升正八品;奏差如果之前是省里发过来的,考满后升正九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仪凤司的令史,和侍仪司的令史一样,考满后升正八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哈迷为头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的令史,和阿速拔都儿达鲁花赤必阇赤一样,考满后升正八品。孛可孙的令译史,和各寺监的令译史一样。都水监的令译史,和各寺监的令史一样,考满后升正八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只儿哈忽昔宝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的令史,和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的令史一样,考满后升正八品。阑遗监的令译史,如果之前是省部发过来的,考满后升正八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家令司、府正司改名为内宰、宫正后,人员考核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升为正三品后,令译史的俸禄和光禄寺一样,如果之前是相应部门发过来的,考满后升正八品;奏差升正九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鹰坊总管府的人员,考满后升正八品。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的人员,和中央二品衙门一样考核。各道宣慰司的令史,一百二十个月考满后升正八品,自己部门提拔的要降一级。和林宣慰司因为地处寒冷,考核标准宽松一些,考满后不分是否自己部门提拔,都升正八品。

行都水监的令史八人,奏差六人,壕寨十人,通事、知印各一人,译史一人,公使人二十人。都水监的令译史、通事、知印考满后升正八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元朝的时候,关于官员考核和晋升,规矩可复杂了。

首先,至元二十年(1283年),规定宫籍监的官员是正五品,而那些令史呢,考核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就能升到正九品。不过,要是之前被降过职的,就要再降一级。具体怎么算,得看他们入职的日期,自己算清楚。

然后,到了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廉访司的人事安排又变了。廉访司要选书吏,就按照按察司的老规矩来。成绩好的,推荐给贡部;成绩差点的,就转到察院去。如果贡部没招满人,廉访司就从入职日期开始算,考核满的,就升正九品,但得避开自己管辖的地区和老家。 朝廷还规定,察院的书吏,要是从察院自己内部提拔的,干满三十个月就能升职,要是没招满人,九个月或十个月考核合格,就升从八品。要是察院缺人,就从各道廉访司的书吏里选,干满三十个月再升职,九个月或十个月考核合格,升从八品。但如果不是从廉访司选的,得干满四十五个月才能升职,要是没招满人,九个月或十个月考核合格,就降一级,升正九品。

至元三十年(1293年),又有了新规定:行台察院的书吏,只要考核一次及格,就能升任江南宣慰司的令史,还有内台察院的书吏,也从在职人员中选拔。要是还缺人,九个月或十个月考核合格,就升正九品。江南缺人,就从内台察院的书吏里,再从各道廉访司的书吏里选,按规定升职。

大德四年(1300年),关于廉访司书吏的晋升,又有了新的说法。至元二十八年七月之前入职的,成绩好的,推荐给贡部;成绩差点的,转到察院。贡部和察院没招满人,廉访司就从入职日期开始算,考核满的,升正九品。 这次又规定,廉访司的书吏,干满九个月或十个月,按照原来的级别,升一级。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之后入职的,得先干满九个月或十个月,还得先当过提控案牍的官,才能升到从九品。通事和译史也一样。察院书吏,至元二十八年十二月之前入职的,从廉访司书吏里选,干满三十个月升职,九个月或十个月考核合格,升从八品。如果不是从廉访司选的,得干满四十五个月。要是没招满人,九个月或十个月考核合格,降一级,升正九品。 这次又规定,廉访司的书吏,干满九个月或十个月,按照原来的级别,升一级。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之后入职的,就按老规矩升职。行台察院的书吏,至元三十年正月之前入职的,从廉访司书吏里选,考核一次及格,就能升任江南宣慰司令史和内台察院的书吏,不够的人,九个月或十个月考核合格,升正九品,到江南任职。这次也规定,廉访司的书吏,干满九个月或十个月,按照原来的级别,升一级。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之后入职的,就按老规矩升职,到江南宣慰司或者内台察院。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元朝的时候,关于各级官员的考核和升迁,有一系列的规定。

首先,在至元十三年,吏部和礼部建议:各路司吏,如果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可以依次转补到按察司当书吏。如果按察司招不满,超过九个月的,可以在都目里任用;超过六个月的,可以在吏目里任用。但是,省里认为上都和中都的司吏,不能和其他地方一样安排升迁,还是按照按察司书吏的升迁途径来。到了十四年,省里批准:覆实司的司吏,都由吏部发文任命,如果工作了九个月以上,就考虑在中州的都目里提拔;如果不满九个月,但超过六个月的,就在下州的吏目里任用,如果缺人,就用相应的人来填补。

至元二十一年,省里批准:各色人匠总管府和少府监不一样,其他管辖工匠的衙门的人员,升迁还没定下来,就先按照外路总管府司吏的标准,考核合格后在都目里任用。二十二年,省里批准:大都等路都转运使的司令史,和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书吏的出身一样。外路总管府的司吏三个名额,贡举儒吏两个名额,如果贡举招不满,年龄四十五岁以上的,考核合格后在都目里任用。二十三年,省里批准:各路司吏、转运司书吏,四十五岁以上,工作六个月的充任吏目,九个月的充任都目,其他的工作时间不够的就不算。奏章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斟酌工作时间,在钱谷官里方便安排。省里还批准:覆实司是正五品,令史的出身比交钞提举司司吏的出身高,九个月的当务使,六个月的当都监,六个月以下、四十五个月以上的都监再升一级,四十五个月以下的转补运司令史。

部里建议:京畿漕运司的司吏转补察院书吏,如果招不满,四十五岁以上的,九个月后按照规定在都目里任用。二十四年,部里建议:各道巡行劝农官的书吏,从各路总管府的司吏里挑选,考核合格后在提控案牍里任用,奏章建议从大司农司选派。省里批准:各司局人匠总管府的令史,在都目里任用。二十五年,省里批准: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财用规运总管府的令译史等人,和中都路总管府正三品司吏一样,九个月后在提控案牍里任用。部里建议:甘肃、宁夏等地的巡行劝农司在边远地区,人员按照甘肃行省和河西陇北道提刑按察司的标准,工作二十二个月算一考,六十五个月算考核合格。省里批准:供膳司的司吏,和覆实司的司吏一样,九个月考核合格后,在务使里任用。

二十六年,省里批准:巡行劝农司的书吏,工作时间按照路司吏时间的2/3计算,满九个月后,在提控案牍里升迁。尚书省右司郎中、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的令史,和各司局人匠总管府令史一样,九个月后,在都目里任用。省里批准:各路宝钞都提举司的司吏,如果缺人,就在各路转运司、漕运司的司吏里挑选,三十个月的充任吏目,四十五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充任都目,六个月以上的转任提控案牍,充任寺监令史的也可以。各路宝钞提举司都一样。奏章批准:大都路都总管府增加司吏十个名额,委差五个名额。司吏六个月后,在提控案牍里任用,委差的在附近钱谷官里任用,如果缺人,就用有资历的人来补充,考核没合格的,不能随便更换。二十七年,省里批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九个月后充任提控案牍,四十五岁以上的,和都提举万亿库司吏一样,愿意充任寺监令史的也可以。二十九年,部里建议:大都路的令史,四十五岁以上的,六个月后在提控案牍里任用,任命后降一级再升迁,四十五岁以下、六个月以上的,推荐给贡部,每年两个名额。奏章建议六个月后,酌情在钱谷官里任用。省里批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和各路宝钞提举司司吏的出身一样,三十个月的吏目,四十五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都目,六个月以上的提控案牍。三十年,省里批准:提举八作司是正六品,司吏四十五个月以上的吏目,六个月以上的都目。

元贞元年,省里批准:大都等路都转运司令史,九个月后提控案牍。大德三年,省里批准:各路宝钞提举司、都提举万亿四库司吏,九个月后在提控案牍里任用,如果超过六个月,自愿申请升迁的,就在都目里提拔,如果缺人,就在平准行用库攒典里依次转补。省里批准:宝钞总库司、提举富宁库司都是从五品,司吏九个月后,在都目里任用。如果超过六个月,自愿申请升迁的,就在吏目里提拔。如果缺人,就在在京五品衙门和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二县,以及各州司吏和各部典吏里挑选。省里批准:提举左右八作司吏,九个月后在都目里任用,六个月以上的,自愿申请升迁的,就在吏目里提拔,如果缺人,就在在都的各仓攒典里挑选补充。京畿都漕运使司令史,六个月以上的,在提控案牍里任用,如果缺人,就在路府各州和在京五品等衙门里挑选司吏。大都路的司吏改称令史,六个月以上的,四十五岁以下的,贡部不超过两个名额,四十五岁以上的,六个月后在提控案牍里提拔,任命后降一级再升迁。大都路都总管府令史,仍然六个月后,在提控案牍里升迁,不用降级,如果缺人,就在府州兵马司、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二县里挑选司吏补充。大德五年,省里批准:河东宣慰使司军储所的司吏、译史,九个月考核合格,译史由翰林院任命,司吏由州县司吏充任,和各路总管府的译史、司吏一样升迁,自己任命的译史,没有明确规定,司吏除了酌情安排在钱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话说元朝的时候,关于翻译官、通事和译史的考核和升迁,朝廷有过不少规定。

元二年,部门讨论说:云南是边疆重地,翻译官们的工作很重要,咱们定个规矩,考满二十个月就算一次考核,考满六个月就能升职。

九年,省里批准了:各部门的知印官(相当于部门领导)申请加薪的事儿,本来他们的级别就比勾当官高,现在勾当官都升到从八品了,那这些知印官考满后,也应该升到正八品。具体怎么升,要看他们以前是什么级别,有资历的按资历算,没资历的按工作时间算。

二十年,各道按察司(相当于省级监察机构)的奏差、通事、译史的升迁有了个说法,通事考满九个月,跟译史一样升迁。部门讨论后认为:行省、行台、行院(相当于地方政府)五品以下的官员和首领,也应该按照台院(中央政府部门)的规矩,考一次升一级。因为行省的人事制度和台院差不多,所以行院、行台的令史、译史、通事、宣使,考满九个月,要是以前是都省台院(中央政府)派来的,就降一级处理。部门建议:甘肃行省的译史、通事、宣使,考满六十五个月升迁,要是都省派来的,就按之前的规矩来。

二十一年,部门建议:四川行省官员的升迁,跟甘肃行省一样,按工作时间算。二十三年,部门建议:福建、两广行省的译史、通事、宣使,考满六个月,只能调到江南任职。但如果省里特别推荐,说这人在福建、两广必须用,那就可以升一级。

二十四年,部门讨论说:行省、行台、行院的令史,九个月考满,要是都省台院派来的,行省令史跟台院令史级别一样,行台、行院的降一级,都在本省内升迁;自己招的,就再降一级,只能在江南任职。

二十七年,省里讨论说:中书省的蒙古必阇赤(蒙古官员)都是正从五品,现在蒙古文字教授要比儒学教授高一级,必阇赤也要比省掾高一级,各部门的蒙古译史,都得升一级。

二十八年,部门建议:各路宝钞都提举司(负责钱币的机构)的蒙古必阇赤,工作三十个月升吏目,四十五个月升都目,六个月升提控案牍(负责文书),按工作时间在巡检(地方官)里升迁。奏差(类似于政府公文传递人员)九个月考满,接近钱谷官(负责财政的官员)的,六个月考满,在钱谷官里任职。翰林院(负责起草诏书的机构)写圣旨的必阇赤,跟都省管宣敕(负责发布诏令)的蒙古必阇赤一样,工作八个月算作十个月,升到正六品。部门讨论说:写圣旨的必阇赤和管宣敕的蒙古必阇赤一样,也应该按八个月算十个月,再按之前的规矩升迁。崇福司(地方机构)的译史、知印,是省部派来的,考满升正七品,自己招的降一级。宣使,省部派来的,考满升正八品,自己招的降一级。各道廉访司的通事、译史,跟书吏一样,考满升正九品。奏差考满,比照通事、译史降两级,在省劄钱谷官(省级财政官员)和巡检里任职。

三十年,省里批准:将作院(负责工程的机构)的译史,是省部派来的,考满升正七品,自己招的就在本衙门升迁。大都路的蒙古必阇赤,要是后来才入职的,考满六个月,在巡检里升迁,升迁时降一级。

大德三年,省里讨论说:各路的译史,要是翰林院派来的,九个月考满。除了蒙古人按之前的规定外,其他色目人、汉人,先当务使(低级官员)一段时间,再升提控(中级官员)一段时间,然后在巡检里升迁。省里讨论说:大都运司(负责运输的机构)的通事,跟本司的令史一样,考满在巡检里任职。

四年,省里批准:云南各路廉访司的寸白通事、译史,跟书吏一样,九个月考满,当过巡检后,升到从九品,在云南任职。

七年,宣慰司(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的奏差,除了按规定补缺的,一百二十个月考满;自己推荐的,降级,再根据资历升迁。廉访司的通事、译史,大德元年三月七日后入职的,九个月考满,当过巡检后,升到从九品,跟书吏一样。违反规定的,不准。各路的译史,要是各道提举学校官(负责教育的官员)派来的,九个月考满,先当务使,再升提领(中级官员),再当巡检,三次考核后升到从九品,违反规定的,不管工作时间多长,都不准。会同馆(负责外交的机构)的蒙古必阇赤,九个月考满,在提领里升迁。

十年,省里批准:中政院(中央政府部门)写懿旨(皇帝诏书)的必阇赤,跟写圣旨的必阇赤一样。八番顺元、海北海南宣慰司都元帅府(边疆地区政府)是边疆重地,那里的译史考满,跟福建、两广一样,只能调到江南任职。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收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元朝至元二十八年,政府部门开会讨论说:“那些做官的,七十岁了,精力都衰退了,按规定应该退休。现在好多被选拔的官员,年龄都超过七十岁了,甚至还有比七十岁更大的,应该让他们按照规定退休。”

说白了,就是那时候发现好多官员都年纪大了,该退休了,所以就下令让他们退休。

元朝大德七年,政府官员又提议说:“那些内外官员,七十岁了,三品以下的官员,在他们应该授予的官职品级上,再加一个荣誉官职,然后让他们退休。”

这意思就是说,七十岁的官员退休的时候,除了原有的官职,再额外给一个荣誉职位,算是给他们的退休金加点料吧。

十年后,也就是大德十年,政府官员又建议:“那些年纪大了,实在干不动活的官员,除了他们应该得到的俸禄和官职品级,再额外给他们一个荣誉官职和一个虚职,让他们退休。”

这次更进一步,不光给荣誉官职,还给个虚职,意思就是说,让他们体面地退休,而且退休金待遇更好。

到了元朝皇庆二年,政府官员又说:“蒙古族和色目人官员,他们得到的荣誉官职,级别比他们的实际官职还低,建议把三品以下的官员,他们的实际官职和荣誉官职都提升一级,然后让他们退休。”

最后这个建议,主要是针对蒙古族和色目族官员的,因为他们之前退休的待遇相对较低,所以这次建议是给他们提高待遇,让他们体面退休。

元朝初期,封赠制度才刚刚开始建立,只有少数有功的旧臣能得到特别的恩赏,虽然有点章法,但还没完全实行。

到了元世祖至元二十年,才正式制定了封赠制度。当时规定,虽然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有五项要求,但缺乏激励措施,只是走个过场,没什么实际效果。所以规定,以后每年年底考核,地方官员如果五项考核都合格,中央各部门官员也在各自岗位上取得成绩的,就算中等考核,可以获得以下奖励:第一等,官员升官,其妻获得封号;第二等,子女可以承袭荫庇,进入仕途;第三等,可以追封祖父母、父母。那些品格达不到封赠条件的,就根据情况提升官职,如果政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提拔。中书省要参考以前的制度,颁发诰命。

至大二年,朝廷下诏,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的父母、正妻,七品以上官员的正妻,都可以申请封赠。礼部就和吏部、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太常寺等部门一起,商讨封赠和谥号的等级制度。结果,因为这套制度不是世祖皇帝亲自制定的,所以被取消了。

到了至治三年,朝廷大臣又建议恢复封赠制度,说这制度本来是为了激励后代的,但因为申请的人太多,所以才停止了。于是朝廷下令重新制定方案,并执行,但要避免过于繁琐。礼部重新制定了等级:正从一品,可以追封三代,爵位是国公,勋位是正上柱国、从柱国,母亲和妻子都是国夫人;正从二品,追封二代,爵位是郡公,勋位是正上护军、从护军,母亲和妻子都是郡夫人;以此类推,一直到正从七品,都有不同的封赠等级和对应的爵位、勋位。

具体来说,如果要追封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都要分别追封。 一品到五品官员封赠时,要用散官和勋爵,六品七品只用散官职事,从高一级。追封曾祖,要比祖上降一级,祖上比父亲降一级,父母和妻子与丈夫、儿子同级。 父母还在任职的不能封,已经退休或不在任职的可以封,即使在职但辞官后也可以封。父母符合条件,但要让给曾祖父母、祖父母的,也可以。 多个儿子都符合条件,就取最高的等级。文武职务不同的,就按申请的来。 妇女因为丈夫或儿子被封赠,而丈夫或儿子都有官职的,也取最高的等级。追封曾祖母、祖母和母亲,活着的时候封赠还要加上“太”字,如果已经去世,或者曾祖、祖父、父亲还在世的,就不加“太”字。官员服丧期间,也可以申请追封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 受封的人,如果正在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舅姑、丈夫服丧,等服丧期满后再申请。 如果被封赠的人有远赴边疆战死或阵亡的,要经过调查后特别加封。 只封正妻一人,正妻去世了,继室也只能封一人,其他的都不封。 妇女因为丈夫或儿子被封赠的,不能再嫁,如果不遵守,就要收回封赠,并追究其罪责,解除婚姻关系。

父祖曾担任三品以上官员,去世后,生前有功劳,受到朝廷器重,其子孙即使不当官,也可以凭着实际功劳到当地官府申请,经过审核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封赠。没有后代的,可以由当地官府帮忙申请。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曾犯过十恶不赦的罪行,被除名,或者娶的妻子不是正室,是再嫁的倡优婢妾,都不能申请。

申请封赠的人,在京的官员、各行省、行台、宣慰司、廉访司的现任官员,都在任职所在地申请;其他官员,现任的和已经离职但还没找到新职位的,等到找到新工作后申请;退休官员在当地官府申请。正从七品到正从六品,只封一次;升到正从五品,再封一次;以此类推,一直升到正从一品,一共封六次。 流官的父祖曾任三品以上官员的,可以申请谥号。如果在朝中表现出大义凛然,功劳对皇室有贡献的,可以被追封为功臣。

至治三年,朝廷下令,封赠的典礼,是为了激励忠孝,以后散官职事勋爵,都按照规定授予,外地官员也可以在任上申请,其他事情都按照以前的制度办理。

泰定元年,朝廷下令,犯过贪污罪的官员,不能封赠。但考虑到他们已经沉寂很久了,应该允许他们重新做人,如果能够痛改前非,连续两任没有过错,就可以由主管的上司正官保举,监察御史、廉访司核实属实后,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封赠。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