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这规矩可真多!要是度量衡不一样,那可是要打五十七下板子的!县里的官,第一次犯错罚一个月俸禄,第二次就打二十七下,第三次?那就另说了,还得记过!府州县这些地方的长官,要是失职了,第一次罚二十天俸禄,第二次也另行处理。
所有奏章和公文,都得用国字写,要是敢用畏兀字,那可是不行的!还有,那些官方的诏书条例,民间要是私自刻印成小册子卖,也给它禁了!那些该佩带官符的官员,要是把官符借给下人佩戴,也给它禁了!官员上朝,必须穿朝服,私底下给别人行大礼,也要受罚!
文武百官,上朝的时候,要是敢不到,罚款十贯中统钞;要是仪容不整,罚款八贯中统钞!那些宰相大人出入,谁敢冲撞,那可是要治罪的!
明朝的服饰制度,真是繁琐!除了蒙古人和宫廷侍卫,其他人穿衣服都不能用龙凤图案,其他的倒没啥限制。这龙啊,得是五爪二角的才行。
一品二品官员可以穿金光闪闪的衣服,三品官员穿金答子,四品五品穿带云纹袖子的衣服,六品七品穿六朵花的衣服,八品九品穿四朵花的衣服。散官从一品以上官员的服饰等级以此类推。一品到三品命妇穿金衣裳,四品五品穿金答子,六品以下的命妇就只能穿用金线绣的或金纱做的答子了。首饰方面,一品到三品官员夫人可以用金银珠宝玉石,四品五品可以用金玉珍珠,六品以下只能用金子,不过耳环可以用珍珠玉石。
同籍的人,不管亲疏远近,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儿,也和娘家算同籍。坐的车都不能用龙凤图案,一品到三品官员可以用镶金的装饰、银螭头、绣带和青色车幔,四品五品用素色的狮头、绣带和青色车幔,六品到九品用素色的云纹车头、素带和青色车幔。那些考中了,要入仕为官的人,穿衣打扮跟九品官员一样。还有那些领了圣旨,有官印在任的,也和九品官员一样。
老百姓只能穿暗纹的细棉布、丝绸绫罗和毛织物,不能穿赭黄色衣服,戴斗笠不能用金玉装饰,鞋子也不能做成花里胡哨的样式。首饰方面,可以戴一个翠玉花钗和篦子,耳环可以用金珠碧玉,其他的只能用银子。坐的车得是黑色油漆的,平顶的,用黑色车幔。
那些少数民族,除了在军营里,其他时候和老百姓一样。退休官员的穿戴和在职官员一样,降职的按照应得的品级穿戴;没被授予官职的,和老百姓一样。祖上当过官的,如果去世很久了,没犯过什么罪,没被除名,他们的后代,穿戴和在职官员一样。乐工和匠人,穿戴和老百姓一样,不过那些需要化妆打扮的人,就不受这些限制了。衙役和公务人员,只能穿绸缎衣服。
青楼女子只能穿黑色的褙子,不许坐车马。穿戴等级,上面可以兼用下面的等级,但下面不能僭越上面的等级,违反者,官员要解职,一年后降一级,其他人要打五十七下板子,违禁物品要充公,抓到的人还要赏给告发的人。皇上赏赐的东西,不在这个限制范围之内。官员不许用黄金装饰盔甲,违反者和盔甲匠人同罪。老百姓的马鞍,画虎兔的可以,画云龙犀牛的不行。织成整匹布料,上面绣着大龙的不行,绣着小龙的可以。市面上卖的马鞍、马勒、箭镞、鞋子和各种腰带,用金子装饰的都不行。
各地的达鲁花赤和下属官员,私自制造武器的,禁止!各处神庙的仪仗,都用土木纸彩代替,用真家伙的也禁止。
首都里的老百姓,制造弹弓或者持有弹弓的,打77大板,没收一半家产;在其他地方就不禁了。负责抓捕盗贼的巡马弓手、巡盐弓手,可以持弓箭,其他的都禁止。汉人持有武器的,禁止;但是,汉人当兵的就不禁。卖武器的,卖给应该持有武器的人,就不禁。
老百姓私藏铁尺、铁骨朵,还有带刀的铁拐杖的,禁止!私藏全套盔甲的,处死;盔甲不全的,打57大板,流放一年;零散的甲片,只要能穿戴上用于抵御敌人,就打37大板。私藏枪、刀、弩,十件以上的,处死;五件以上的,打97大板,流放三年;四件以上的,打77大板,流放二年;不能用的,打57大板。私藏弓箭,十副以上的,处死;五副以上的,打97大板,流放三年;四副以下的,打77大板,流放二年;不成套的,打57大板。一把弓,三十支箭,算一副。
山川河流的祠庙,胆敢冒犯践踏的,禁止!伏羲、女娲、尧、舜、禹、汤、后土等庙宇,军马使臣胆敢破坏的,禁止!有名的山川寺观祠庙,以及前代名人的遗迹,胆敢拆毁的,禁止!把寺庙改成道观,把道观改成寺庙的,禁止!祠庙寺观,刻印御宝圣旨和诸王令旨的,禁止!
各位啊,以后别再说什么割肝、挖股、埋儿之类的才算孝顺了,这些都给我禁止了!民间办丧事,那些用纸糊房子、用金银做马、用花花绿绿的布料做衣服帐篷的,统统禁止!坟墓上盖砖瓦房子的,也禁止!家庙春秋祭祀,不许穿官服祭拜,这个也禁止!老百姓家里的祖宗神位,名字里不能用“皇”字,这个也禁止!老百姓的房子,屋脊上弄那些像鹅脖子一样的东西,或者用带鳞片爪子的瓦兽装饰的,打三十七大板;要是用陶制的,就打二十七大板。 官员在任期间,就算政绩再好,也不许立碑,要是已经立了碑,后来又犯了贪污受贿的,就把碑给砸了;要是本来就没啥政绩,却虚张声势立碑的,也给砸了!
晚上宵禁,从晚上九点到凌晨三点,钟声一停,就不许人们在外面走动了。凌晨三点钟声响了,才能出来走动。违反宵禁的,打二十七大板,当官的可以花钱赎罪。不过,要是公务紧急,或者生病、死人、生孩子之类的特殊情况,就不禁了。还有,天还没亮,官府的钟还没敲响,寺庙就敲钟的,也禁止!江南地区,晚上宵禁前,街市上点灯买卖,天亮后,家里点灯读书工作,这些都不禁止。不过,要是成群结队去祠堂祈祷的,就禁止了!要是晚上违反宵禁,还敢反抗抓捕,打伤巡逻人员的,打一百七大板!
老百姓们互相照应,家家户户门口都备好了水,水缸常年都装满水,家里也准备好了灭火工具,什么东西都得准备好。刮大风的时候,就互相喊着通知邻居。官府会定期检查,要是谁家灭火工具没准备好,就要受罚。
要是火灾蔓延烧到了官府的房子,要打77杖;烧到老百姓的房子,打57杖;烧死了人,打87杖;烧毁的房屋和财物,公家的和私人的都不用赔偿。自己家房子着火了,打27杖,只惩罚失火的人。
那些在盐碱地烧荒,放火烧到别处去的,打87杖;要是因为烧荒导致盐碱地没法用了,还要上报皇帝决定怎么处罚。邻近的官吏,要专门负责防火防盗。
要是有人放火打猎,烧到了老百姓的房子和粮食,就要判罪并赔偿损失;要是赔偿还没赔完就遇上大赦,就可以免除剩下的赔偿。故意烧了太子或诸王房子的,处死。
故意烧了官府的房屋,或者烧了有人住的房子,不管房子大小,财物多少,都跟强盗一样,不判处刺刑,打170杖,流放三年;烧死了人,就跟杀人罪一样。要是烧的是没人住的空房子,以及损坏的财物、田地里的庄稼和堆积的东西,就跟偷盗一样,不判处刺刑,根据偷盗的财物价值来判罪。
要是因为放火偷了东西,就跟强盗一样,判处刺刑,还要赔偿烧毁的财物价值;烧死了人,还要交纳埋葬费。再次犯案的,要发配到边远地区服役,服役期满后,还要迁徙到千里之外。
要是因为私仇放火,但是当时就扑灭了,没有蔓延开来的,就跟强盗没伤人没得财一样,打77杖,流放一年半,不判处刺刑;即使是亲属之间犯案,也和普通人一样处理。
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和弦月,凡是有生命的动物,都不许杀!各个郡县每年正月和五月,都要禁杀牲畜十天,要是碰上灾荒年景,从初一开始,禁杀三天。每年从腊月到正月,都不许杀怀孕的母羊。各种宴会,即使是达官贵人,也不许杀马做礼仪。如果马匹年老体弱,不能骑乘,也必须经过大家检查验明之后才能杀。私自宰杀牛马的,打一百杖,罚款二十五两,交给举报人作为赏钱。邻居知道却不上报的,打二十七杖。主管的头目没有发现的,打五十七杖。看见有人私宰却不举报,反而敲诈勒索钱财的,打七十七杖。如果牛马确实年老体弱不能用了,得经过官府检验确认,才能宰杀。已经病死的,也要上报官府检验解剖,筋骨要上交官府,皮肉如果自己不用,必须缴税后才能卖,违反的和偷税漏税一样处罚。官府负责禁令执行不严的,要追究责任。私自宰杀官府的马牛,主犯打一百七十杖,从犯打八十七杖。帮忙私自宰杀马牛的,比主犯轻判两等。牛马驴骡死了,筋骨没有全部上交官府的,少于一副的,打二十七杖;五副以上的,打四十七杖;十副以上的,打六十七杖,还要罚没等价的钱财,交给举报人作为赏钱。
私自在街上故意弄伤自己身体来乞讨的,禁止!城里城外放飞系着铃铛的鸽子的,禁止!诸王、驸马以及那些权贵豪强,侵占山林田地,阻止百姓砍柴采草的,要治罪!关卡检查不严,收受贿赂故意放行的,要治罪!江河渡口,明知道潮水已经来了,或者风浪将起,还贪图渡船钱,故意拖延不渡,导致船在中途翻覆,造成人员伤亡的,主犯处死,从犯减一等处罚。
话说,那些不走正规渠道,偷偷摸摸出家当和尚道士的,师傅要打五十七大板,受戒的和尚道士也要打四十七大板,然后发配回原籍。那些打着“白衣善友”的旗号,拉帮结派的人,统统禁止!那些色目僧尼道姑,跑到老百姓家里强行化缘的,也禁止!和尚道士伪造经文,欺骗百姓,煽动造反的,头头儿要砍头,参与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那些无理取闹地搞赛会祈祷,迷惑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的,禁止!老百姓私自聚集敲锣打鼓搞佛事的,也禁止!
那些军官们搜刮民财,拉帮结派,搞得排场很大,敲锣打鼓地去神社搞祭祀活动,还说是为了老百姓好,这种行为,带头的要打五十七大板,副手打二十七大板,并且记过处分。那些阴阳家搞的天文图谶之类的禁书,谁敢私藏,就治谁的罪!阴阳家伪造图谶,佛教道教私自编造经文,凡是用歪理邪说欺骗百姓,迷惑大众的,都禁止,违反者要重罚!这些事发生在寺庙道观里的,寺庙道观的负责人也要受罚;发生在寺庙道观外面的,当地官府要负责查处。随便乱说禁书内容的,要流放。
那些阴阳家之流,随便给人点灯祭星,蛊惑人心的,禁止!乱说星象变化预示吉凶祸福的,打一百七大板!阴阳法师随便出入皇亲国戚家门的,禁止!那些用阴阳五行、相面、符咒、咒水,以及其他旁门左道迷惑百姓,想以此谋求升官发财的,禁止!违反者要受罚!写匿名信的,内容严重者处死,情节轻者流放,没收妻儿财产,抓到写信的人有赏。自己抓到写信人的,没赏。写匿名信揭露别人私事的,不涉及官府的,打七十七大板。往人家扔匿名信,敲诈钱财的,打八十七大板,发配回原籍。看到匿名信,不及时销毁的,要和写信的一起受罚;主动向官府举报的,可以减轻处罚两等。凡是匿名信的内容不涉及官府,只是为了揭露别人罪行的,就按照揭露的内容处罚。
老百姓里头,有些人不务正业,成天在城里镇上唱些小曲儿,教些杂耍戏法,聚众寻欢作乐,这都被禁了。那些玩鸟、玩蛇、耍傀儡的,还有那些藏着拨浪鼓、铜钱板、鱼鼓,骗人来看表演,卖假药的,也都禁了,违反的要重罚。那些不务正业,学那些角抵戏,练武弄枪的,师傅和徒弟都要打七十七大板。那些乱写词曲,讽刺挖苦人的,要流放。
赌博输赢钱财的,打七十七大板,钱财充公,要是当官的,就撤职,一年以后才能安排个杂职。开设赌场的人,罪责一样,再犯加一年苦役。该抓的人故意放走,打四十七大板,收受贿赂的同罪。官吏故意纵容手下攀咬百姓,或者和赌徒一起赌博的,也要治罪。至于赌吃喝的,不算犯法。赌博输赢钱财,自己主动承认的,就算了。赌博的事儿,要是被发现了,追查到赌场,赌具和赃物证据确凿的,就按规矩处罚,不能互相攀咬,牵连无辜。
故意放任牛马糟蹋庄稼的,禁止!各地驻扎的蒙古军和汉军,都要设立营地。没理由就闯进老百姓家里,要酒要饭,或者放任马匹糟蹋田地、桑果园的,要追究主将的责任。藩王们没有朝廷的文书,就到处征收差役,强取食物草料,祸害百姓的,禁止!
以前那些老虎豹子出没伤人的地方,政府部门会严格命令官兵和捕猎人员,想方设法抓捕。那些不该抓捕的动物,只要有人设法抓到了,皮肉不用上交官府,就作为奖赏。要是哪个官员违规放鹰狩猎,就要没收他当天穿戴的鞍马衣物。各级官员被分配的狩猎山场,都不能禁止老百姓砍柴采药,违反者要处罚。如果哪一年庄稼歉收,百姓生活艰难,王公大臣们就禁止狩猎。庄稼还没收割的时候,也不准狩猎,不过在北部不耕种的荒地狩猎是可以的。要是哪个军人收受贿赂,伪造火印,把管辖的官马偷换给别人,就打97杖,追回赃物并没收官职。如果哪一年庄稼歉收,百姓挨饿受冻,在禁猎区碰到了野兽,为了活命而猎杀的,那就不用没收了。那些负责捕猎和管理鹰坊的官员,如果把进贡御膳的野味私自卖掉,从中牟利,就要按受贿罪论处,革职查办。各地的官员,除非是进贡的物品,否则不能擅自进献珍奇的舟车、器物和服饰。
那些流落在外的逃亡人口,一经发现就登记他们的籍贯,然后把他们送回原籍,让户主认领。如果半年内没人认领,就给他们安排户籍,让他们到官府当差。如果是残疾、年老体弱的,就给他们发放路引,放他们走。那些有户主认领的牲口,要先把之前的草料钱结算清楚,再交给户主;如果没人认领,就登记它们的毛色牙齿,然后收养起来。那些流落在外的奴婢,私下结为夫妻,即使生了孩子,如果有人认领,就分别送还给他们的主人;如果没有主人认领,官府就收留他们。如果有人偷偷藏匿逃亡的鹰犬,就打37杖,没收他一半的家产。如果有人收留逃亡的鹰犬,反而因此危害百姓,就要治罪。
那些挖出来埋藏的物品,如果是在别人的地里发现的,就和地主平分;如果是在官府的地里发现的,就上交一半;如果是在自己地里发现的,就归自己所有。如果挖到古董珍宝,就要向官府报告,官府会估价收购;如果有人隐瞒欺骗,就要追究罪责,没收财物。
各位官员如果借贷给百姓钱财,借贷双方都要受到处罚。那些借钱借粮的,即使期限很长,利息也只允许收取本金的一成,如果多收利息,或者更改借据,利滚利,或者霸占别人的牛马财产,抢夺别人的子女当奴婢的,要加重处罚,并且要偿还多收的利息,本金和利息都充公。典当物品,不设立正规的典当库,不立字据,违规收取利息的,禁止。
关卡、店铺、旅店,住店的人,身份不明的,必须询问他们所持有的官府文书凭证,如果可疑,不得允许他们停留,违反者要处罚。官府的钱庄、商船,不准随意竖立旗号,摆放弓箭锣鼓,张贴钱庄老板衙门职务名称,在江河上往来,禁止。经商或者因事外出的人,必须经过当地官府询问邻里保正,开具通行文书,违反者要追究责任。各级衙门,不准乱发通行文书。
凡是毒药,不是医生,私自买卖,导致伤人性命的,买者卖者都要处死。没有伤人性命的,各杖打六十七下,还要追缴一千两元钞,赏给告发的人。不懂医术,制造假药,在市井里买卖的,禁止。
出海的使臣和商人,私自把中国的人口、宝物、武器、马匹送给外国人的,由廉访司查处。商人收买金银运往海外的,禁止,违反者处罚。海滨地区的富豪,私下和外国商人交易,把铜钱运往海外的,杖打一百七十下。
妓院里生的男女,每个季度,最迟到次月的十号,都要登记人数到中书省。有未出生的就堕胎,已经出生的就残害生命的,禁止。妓院私自买良家女子做妓女的,而官府不审查,乱发证明,税务没有凭证,就盖印收税的,严厉禁止,违反者要严惩。
打架斗殴,动辄报出大人物名字的,要处罚。官员因为公务说错话,胡乱说话的,杖打二十七下。因为高兴,或者酒后,或者因为患病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没有恶意,可以免罪。
话说那些个地痞流氓,成群结伙,欺压良善,互相勾结陷害别人。他们就像木偶一样被串在一起,在街上游荡,抓到犯人就顶替上,然后就放他们走了。要是白天在城里拿着刀剑,想杀本地的官吏,那就打97大板。那些无赖军人,随便收钱打人,抢钱财的,打87大板,在他们家门口用红泥在粉墙上记下他们的罪过,免除徒刑。要是以前犯过错,墙上已经有了红泥记号,后来又犯了,还没被流放的,就在原来的红泥记号上再添上名字。
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把权力伸到官府,在乡里横行霸道,淫乱贪婪,虐待百姓,屡教不改的,就把他发配到边远贫瘠的地方去种地。那些经常作恶,多次判决还不悔改的,就把他流放到远方。那些凶狠的人残害善良百姓,强迫男人阉割,断绝人家香火,侥幸活下来的,打170大板,然后流放。那些达官贵人家里,奴隶犯了错,就私自用铁枷锁住脖子,甚至还擅自刺伤奴隶的脸,这些都是禁止的。抓到逃走的奴隶,就擅自刺伤他们的脸,割掉鼻子,不讲道理地虐待他们,这些也是禁止的。无缘无故擅自刺伤奴隶的,打67大板。那些啰哩、回回(指少数民族)危害百姓的,就由当地官府查办。
要是丢了东西,抓贼的官吏不限时抓贼,反而让其他人家赔偿受害人的财物,那就罚他两个月的俸禄,并且限期抓贼。要是强盗杀人,三次限期内都没抓到,到了大赦的时候,抓贼的官吏就得受处罚,降职免职,还得继续抓贼,任期满了还没抓到,就上报朝廷,按照规定降级。要是外地的盗贼跑到本地藏匿,抓贼的官吏却推来推去,不及时抓捕的,打47大板,撤职另行安排,记过处分。
那些已经被判了流放,关在监狱里还没出发,结果在监狱里打伤了狱卒,逃跑了又被抓回来的,直接判死刑;还没离开监狱的,打一百七十大板,然后照样发配流放。那些押解犯人的,经过州县的时候住宿,不把犯人关进牢房,随便找个旅店看押,结果导致犯人逃跑的,押解的长官打二十七大板,还得继续服役;押送的官员打四十七大板,记过处分。犯人造反逃跑的,看守的罪责减轻两等,提牢官员还要再减轻看守的罪责四等。要是能抓回一半以上的逃犯,就罚他们一个月的俸禄。
那些奴婢背叛主人逃跑的,打七十七大板;那些引诱、窝藏逃跑奴婢的,打六十七大板。邻居、社长、里正知道却不报告抓捕的,打三十七大板;关卡检查人员、抓捕人员受贿放走逃犯的,按枉法论处。寺庙、道观、军营、权贵人家包庇,或者冒领户籍的,按窝藏论处,自首的可以免罪。那些告发抓获逃奴的人,可以从追回的财物里拿走三分之一作为赏赐。那些逃跑的奴婢拒捕,但没伤到人命的,打一百七十大板。
各位狱卒们,关押犯人要根据罪行的轻重安排不同的牢房,男女犯人要分开关押,绝对不能混在一起。看守监狱的人一定要小心谨慎,狱卒们不能虐待犯人,提牢官要尽职尽责。那些在狱中服刑,没有亲属供养的犯人,或者有亲属但亲属贫穷无力供养的犯人,每天发放一升仓米,其中三升米里,给一升小米,给有病的犯人吃。凡是油、炭、席子、被褥这些东西,都要按时发放。如果因为犯人挨饿受冻,衣食供应不上,或者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导致非正常死亡或受伤的,要追究主管官员的责任。各个地方的监狱和看守犯人的官员,每晚可以领一斤清油。各地的府州县,在拨付监狱的粮食中,要预留一部分作为犯人的口粮。那些在狱中服刑,没有家属的犯人,每年从十二月到正月,要发放羊皮给他们做披盖,还要发放裤袜和柴草,让他们取暖,用以熏炕。
所有狱讼案件,如果需要犯人回来应讯,就要先找到担保人,确认犯人确实在担保人那里,如果没有担保人,主管官员要提供粮食供养他们,不能把他们寄养在老百姓家里。流放的犯人在路上,主管官员每天要给他们发放一升米,如果生病了,要请好医生治疗,病好了再继续发配。监狱的医生,是犯人的生死攸关之人,必须经过考核才能上任,如果医生不称职,要追究主治医生和主管官员的责任。犯人病情发展到两分,上报病情逐渐加重到九分,就视为死亡的征兆,如果故意轻描淡写病情,或者拖延治疗,导致误伤人命,要严查。犯人如果生病了,主管官员要亲自查看,提供医药,病情严重的要解除枷锁和脚镣,允许家人探视。五品以上职事的散官,允许两人探视。犯了恶逆罪以上,以及强盗致死罪,奴婢杀害主人的,只提供医药就可以了。
主管官员如果因为在押犯人挨饿受冻,衣食供应不上,生病不督促医生诊治,不解除枷锁脚镣,不允许亲人探视,一年之内死亡十人以上的,正官杖责二十七下,次官杖责三十七下,撤职;首领官杖责四十七下,罢职另行安排,记过。孕妇犯了罪,生产后一百天再发落,临产的那个月,允许她找担保人,生产后二十天,再把她抓回监狱。没有担保人或者犯了死罪的,生产时要安排妇女照顾。犯了死罪的,如果家里有七十岁以上的亲人,没有其他成年人赡养的,可以提出申请,然后根据情况处理。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犯人,以及那些残疾、无力偿还罚金的犯人,每受一次杖责,罚收中统钞一贯。那些疑难案件,在狱中关押五年以上,仍然查不清楚的,遇到大赦就释放。
各位官员要平反冤假错案,该奖励的,得先经过主管部门审核调查,廉访司再复核,然后才能讨论决定。要是有人弄虚作假,冒领功劳,那审核和复核的官员也要跟着受罚。各地的府州县军民长官,在抓捕叛乱分子的时候,要是随便牵连无辜百姓,强奸妇女,杀害百姓,抢夺财物,甚至灭人满门,他们的同事如果能够为百姓伸冤,查明罪犯的罪行,把被抓的无辜百姓放了,救活那些将死之人,那么这位同事就能在原职的基础上提升一级。
凡是官员能平反一起重刑冤案及以上的,都升一级。任何官员能平反一起冤假错案的,就减免一级处罚。各地的府州县的办事人员,要是能平反冤假错案,就能在各道的宣慰司当个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