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古代的法律条文,看着就头大!咱们一句一句掰开了揉碎了说。
首先,要是几个贼一起偷东西,都得算账,算账的时候,主谋算最重的,跟着混的,罪轻一点儿。要是犯了不止一个罪,就按最重的罪来判。偷东西的,第一次犯,就在左胳膊上刺字;第二次,刺右胳膊;第三次,刺脖子。抢劫的,第一次就刺脖子,还得登记在案,官府随时盯着你。不过,蒙古人或者女人犯了罪,不用刺字。算赃物的时候,都按元朝的钞票算,除了赃物本身,还得加倍罚款。要是贼没抓到,或者抓到了也追不回钱,就从抓到的那些人身上追。
犯了罪要坐牢的,判一年,打67杖;一年半,打77杖;两年,打87杖;两年半,打97杖;三年,打100杖。打完之后再发配到该去的地方,戴着脚镣干活。那些被发配的人,要根据情况去矿场、种田、修堤坝、修桥等等地方干活,有人看着,每天算工,干完了才能走,还得登记在案。要是还没动手就自首了,罪行可以免除;要是能抓住同伙,还能按规定奖励。但是,要是伤了受害人,或者之前被赦免后又犯了罪,就不能免罪了。那些只打板子的轻罪,府州直接审理判决就行;坐牢的,总管府判决发配,然后报给上级核实;流放以上的重罪,得报给廉访司的官员审查,确定没冤枉人才能结案,然后按规定上报。要是同伙没抓到,或者追回的赃物不够,只要审理清楚了,赃物也查实了,没啥疑问,也能按上面的规定结案。
抢劫的,拿着家伙伤人的,就算没偷到东西,也得死。没伤人,也没偷到东西,判两年半;偷到东西了,判三年;偷到20贯钱以上,主谋死刑,其他人流放。没带家伙伤人的,只有主谋和动手的人死刑。没伤人,也没偷到东西,判一年半;偷到十贯以下,判两年;每多十贯,罪加一等,偷到40贯,主谋死刑,其他人各判三年。要是抢劫的时候还奸淫,或者和伤人一起算,同伙就按原来的罪行判;只是计划,还没动手,就比没偷到东西的罪轻一级。
这古代的法律条文啊,看着就头大!简单来说,就是偷东西的处罚,根据偷的东西和情况不同,惩罚也不一样。
要是只是计划偷东西还没动手,打47下板子;偷了东西但没得手,打57下;偷了十贯钱以下的,打67下;偷到二十贯的,打77下。每增加二十贯,刑罚加重一级,偷到一百贯的,要坐一年牢;再往上加,最多坐三年牢。要是偷的是官府的钱财,那罪加一等,要是偷到五百贯以上,直接流放!
偷牲口的处罚也分等级。偷骆驼最严重,第一次犯案,主犯要打97下,坐两年半牢;从犯打87下,坐两年牢。第二次犯案就加重处罚,第三次不管主犯从犯,都打107下,发配去当兵!偷马、牛、驴骡的处罚依次递减,偷羊猪最轻,第一次犯案,主犯和从犯都打板子,第二次犯案最多坐三年牢。要是偷的是官府的牲口,那罪加一等。
那些坏家伙,假装投靠官府,然后借着抓贼的名义,敲诈勒索百姓钱财的,要根据偷的钱财多少来判刑,直接流放边疆!那些惯犯强盗,再次犯案,还是打板子。
要是强盗杀人伤人的,不管主犯从犯,都得处死!抢劫财物的,算强盗罪;用药迷晕人再偷东西的,也按强盗罪论处;大白天拿着武器抢劫,打伤人的,或者抢到东西没打伤人的,都算强盗罪!官民船只遇上风暴搁浅,有人趁机抢劫财物的,也按强盗罪处理。要是朝廷大赦天下,这些人也不能和真正的强盗一样被赦免,得先交出赃物才能免罪。要是强盗逃到国外,边关的官员抓到送回来,朝廷还会赏赐金银财帛呢!偷了皇帝用的车马、衣服、器物等等的,不管主犯从犯,都得处死!要是知道内情的人,私下卖掉赃物从中获利,可以减轻一级处罚。
首先,一大批官吏贪污了公款,追回的钱款不够数,关押很久了,实际上也没什么东西可以赔偿了,所以直接杀了他们。那些看守仓库的士兵,只要是偷了仓库里的东西,就处死,即使是遇上大赦,也要刺字为记。那些内藏库的管理人员,要是偷了库里的东西,直接处死。造纸币的工匠,私自藏匿应该销毁的废旧纸币带出库房的,打一百七十大板。监管人员失职,没看好仓库,打三十七大板。偷印钞库纸币的,处死。那些检查旧钞的人,偷了旧钞,被监管人员搜查到,没搜到钱的,按照偷仓库钱财但没搜到钱的罪行从重处罚,打七十七大板。烧毁旧钞库的那些负责检查旧钞的人,私自偷了旧钞带出去用的,直接刺字。偷衙门里东西的,即使赃物不满一贯钱,也要从重处罚,打七十七大板,刺字。那些工匠,已经领出去的库房物料,做完规定数量之外多余的,没还给官府,又私自偷带出去的,判罪,但不用刺字。那些偷了已经到仓的官粮,还没来得及运出去就被发现的,按照没偷到东西来处理,不用刺字。偷官员信物符节的,比普通的偷盗罪加一级,根据赃物多少定罪。偷官府文书当废纸卖的,打七十七大板,和普通偷盗罪一样,刺字;买文书的人打四十七大板。
那些为了钱财故意杀人,杀得多的人,凌迟处死,还要查明每个凶手杀的人数,从家属那里收取安葬费。那些为了钱财把人弄死,幸好没死成活下来的,罪行和已经死掉的一样。那些为了钱财杀害别人的奴婢的,就按照图财杀人论处。奴隶偷了主人的钱财逃跑的,送他逃跑的人,直接杀了这个奴隶,并且拿了他的财物,就按照强盗杀人论处。
那些盗墓的,已经打开墓穴的和普通偷盗罪一样,打开棺椁的和抢劫罪一样,毁坏尸体的和伤人罪一样,还要从犯人家属那里收取安葬费。那些因为私仇盗墓,并且抛尸的,处死。那些盗墓得了财物但没伤尸体的,打一百七十大板,流放。那些盗掘诸王驸马坟墓的,不管首犯还是从犯,都处死。看守禁地的人,打一百七十大板,没收三分之一的家产,其中三分之一充公,和看守禁地的人一起打六十七大板。
要是有人自己在家杀了小偷,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要是半夜三更有人偷偷摸摸潜入别人家,结果被打死了,也不用追究。
就这么简单两句话,意思就是说,古代的法律对防卫过当,或者说正当防卫,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态度。 你要是自己在家,小偷闯进来了,你把他打死了,没事儿;半夜有人偷偷摸摸地进你家,结果被你打死了,也没事儿。 这和现在法律里说的正当防卫有点像,但又比现在宽松很多。 毕竟,古代治安没现在好,老百姓保护自己,法律上也多给些理解。
话说,在野外偷砍别人木材的,免除刺配,只按偷盗的赃物处罚。那些被胁迫着去偷盗,到了盗窃现场又逃跑了的,不算同伙。偷盗的赃物不满一贯钱的,判罪,免除刺配。儿子偷盗,父亲杀了他,不算犯罪。偷盗的人,初次被刺配处罚,再次犯奸淫私通的,只按奸淫罪论处,不算盗窃再犯。奴婢多次偷盗,次数多到邻居都知道了,而主人不知情的,不能把罪责写在主人家门口。被诱骗胁迫去偷盗,没有分赃,又隐瞒不报的,杖打六十七下,免除刺配。先偷盗自己亲属的财物,免除刺配;再次偷盗他人财物,只按初犯论处。先犯诱奸妇女逃跑,后来又犯偷盗罪,两件事都败露了,以诱奸为重罪,杖责按奸淫罪处罚,刺配按盗窃罪处罚。哑巴偷盗,不考虑他是哑巴。假称搜税,拦路抢劫财物的,按盗窃罪论处,刺配处罚,充作警卫。偷盗米粮,不是因为饥荒的,仍然要刺配处罚。偷盗塔庙里的神像服饰,无人看守的,判罪,免除刺配。事主和盗贼私下和解的,同罪;偷盗的钱物,加倍没收充公。偷盗应判徒刑的,如果祖父母、父母年老,没有成年子女侍奉的,刺配处罚,免除徒刑;再次犯案而父母健在的,等到父母去世后,再发配去做苦役。女真族人偷盗,刺配处罚与汉人相同。年成不好,百姓贫穷,看见东西就偷的,按偷盗的赃物判罪,免除刺配和加倍罚款。偷盗,一年之内多次犯案的,按最重罪论处,刺配处罚。偷盗所得的赃物拿去赌博输光了,事情败露后追回赃物,仍然按赌博罪论处。父亲和儿子一起偷盗,儿子年纪很小,没有分赃的,免罪。年成不好,逼迫儿子或女婿一起持械抢劫的,儿子或女婿减轻死罪一等,免除刺配,充作警卫。父亲被人诱骗去偷盗,因有病去不了,就让儿子去,并分赃的,父亲减轻为从犯一等,免除刺配,儿子按从犯论处。哥哥逼迫未成年的弟弟一起去偷盗的,减轻为从犯一等,还要罚赎。兄弟一起偷盗,罪都该处死,父母年老无人赡养的,可以赦免一人,让他赡养父母。兄弟一起偷盗,都刺配。父子兄弟多次一起偷盗的,按盗窃首犯和从犯论处。父子兄弟一起犯强盗罪的,都处死。丈夫策划犯强盗罪,妻子不劝阻,反而参与偷盗的,减轻为从犯一等。
好家伙,这古代法律条文真复杂!咱们一句一句掰开了揉碎了,用大白话来说说。
首先,要是亲戚之间偷东西,比如穿孝服的近亲,或者已经结成亲家的,偷东西就只按偷盗罪论处,不用再加什么刺字、双倍赔偿、累犯之类的惩罚了。但是,如果住得比较远的,长辈去晚辈家偷东西,或者晚辈去长辈家偷东西,那惩罚就要轻重有别了:穿孝服的近亲减轻一级处罚,大功之亲减轻两级,期亲减轻三级;要是属于强盗行为,那就按普通的盗窃罪处理;要是偷东西还伤了人,那就按故意杀人伤人罪处理。如果是一起住的晚辈偷家里东西,偷五十贯以下的,打二十七下;每多五十贯就加一级罪,最多加到五十七下。其他人偷东西,就按普通盗窃罪减轻一级处罚。姑表兄弟姐妹偷姑父的东西,也按亲戚之间偷盗处理。
再来说说其他的情况。女儿出嫁前,父亲去世了,自己生活困难,但有祖父母却不照顾她,她偷祖父母的钱,不算犯罪。弟弟带头抢劫哥哥的钱财,那就按强盗罪论处。以前过继给别人的孩子,后来又偷过继人家里的东西,也按亲戚之间偷盗处理。
奴隶偷主人的东西,本来该流放,但如果主人愿意原谅,那就听主人的。奴隶偷主人东西,判刑后免除刺字。雇工偷雇主的东西,免除刺字,也不追究双倍赔偿。但如果偷的是以前的雇主的东西,那就按普通盗窃罪论处。佃户偷地主的东西,也按普通盗窃罪论处。同个主人家的奴隶互相偷东西,判刑后免除刺字和流放,也不追究双倍赔偿。偷雇主同伙的东西,不算同居偷盗。租房子住,和房东住一起,偷房东东西的,按普通盗窃罪论处。偷自己家东西的,打五十七下,不算真盗窃,也不追究赔偿。
总而言之,古代的法律条文,根据亲属关系、居住情况、犯罪行为等,处罚标准差别很大,比现在复杂多了!
首先,那些巡捕和士兵,要是自己也成了贼,那罪比普通的贼还要重一级。但是,如果他们自己发现有人偷东西,然后把贼抓到官府,或者他们曾经一起偷过东西,第一个抓到同伙的,就能免罪,还能得到赏钱。要是士兵偷东西被抓住了,就免除当差,并且还会给举报的人赏钱。
那些看守仓库的士兵,要是带头勾结外人偷盗官物,要是两次三次进仓库偷东西,或者看门的士兵收受贿赂放走贼人,这些都要处死!参与的士兵要打一百七十下板子,脸上还要刺字,然后发配到边远地区。那些服役的士兵逃跑,并且因为偷东西弄到钱财的,也要打一百七十下板子,脸上刺字,逃跑的士兵要挨打,偷东西的也要挨打,刺字也是一样。
要是士兵在路上抢劫财物,还逼迫别人致死,带头的要打一百七十下板子,参与的要打七十七下板子,还要赔偿死者家属的丧葬费。
要是妇女偷东西,判刑后,不用刺字,也不用当差,也不用赔偿双倍的赃物。要是再犯,就要连累她的丈夫一起受罚。如果寡妇和人通奸,还和奸夫一起偷了公婆的钱,并且让奸夫娶她为妻,那么,只要抓到了通奸的人,就只按寡妇和年幼的同居者偷长辈钱财来判罪,打五十七下板子,然后送回娘家;奸夫要打六十七下板子。
假和尚偷取佛像肚子里的东西,按偷盗罪论处。和尚道士偷东西,和普通贼一样,要刺字,赔偿双倍赃物,还要还俗当差。但是,如果和尚道士偷的是自己亲师祖、师父或者同门师兄弟的东西,就不必刺字,也不用赔偿双倍赃物,判刑之后就还俗。
话说以前啊,那些小孩子偷东西,事发之后长大了,就按照小孩子的时候来判刑。要是年纪大了,犯了偷盗的罪,事发时已经老了或者病了,就按照他犯案时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来判。该判多少罪,允许他们花钱赎罪,而且免除刺配(古代的一种刑罚)。其他的罪犯也一样处理。那些年纪还没到可以判刑的,要是再次犯了偷盗,还是免除赎罪和刺配,不过要派他们去当警卫,做个警示。要是偷盗团伙里,小孩子是头头,大人是跟着干的,那头头还是可以花钱赎罪,免除刺配,而跟着干的大人,就按正常的法律来判。那些在人身上掏钱的,第一次犯、第二次犯、第三次犯,都要判处刺配、流放,跟偷盗的处罚一样,而且就算以前被赦免过,这次也要算数。那些用各种骗术,比如什么七十二局之类的,骗取良家子弟和富商巨贾钱财的,按偷盗罪论处,根据偷来的钱财多少来决定刑罚。那些晚上趁着大家同船睡着了,偷偷摸摸从别人的包裹里拿东西的,跟那些明目张胆偷东西的一样论处。
话说,要是有人拐卖良民做奴婢,拐卖一个人的,打一百七十下,然后发配到边远地区;要是拐卖两个人以上的,直接处死!要是拐卖的是自己的妻妾子孙,打一百七十下,判三年苦役;要是拐卖过程中伤了人,那就按强盗罪论处。如果只是拐走了人还没卖,罪行就轻一点;如果是合伙拐骗的,再轻一点;要是合伙拐卖自己做奴婢的,每人打一百七十下。拐骗奴婢再卖成奴婢的,罪行比拐骗良民轻一级;要是拐骗的是自己的妻妾子孙,打七十七下,判一年半苦役。明知道是拐卖的奴婢还买,或者藏匿了拐卖来的奴婢还收钱的,罪行也比拐卖的人轻一级。
假借过继的名义,把人拐卖成奴婢的,打九十七下;如果牵线搭桥的牙婆和保人知道情况,再轻两级,卖奴婢的钱充公,人要还给家人。要是没有买卖契约,官府随便给个证明的,或者接到报案却不赶紧抓人的,都打四十七下。关卡和渡口的主管官员明知故犯收钱放人,罪行轻三级,还要革职查办,不追究责任的打二十七下。要是能告发抓到拐卖的人,每抓到一个拐卖的人赏三十贯,每抓到一个合伙拐骗的人赏二十贯,赏钱用元朝的钞票计算,从犯人的财产里追缴,犯人没钱就从知情的人和牙婆、保人那里追缴,抓人的赏金减半。
事情还没败露就自己主动坦白认罪的,或者同伙也悔过自首并抓到其他同伙的,就免除罪责,还能得到一半的赏钱。但是,要是再犯,或者拐卖过程中伤人的,就不再免罪了。那些妇女拐卖良民,本来该判苦役的,就免除苦役。那些当官的拐卖良民做奴隶,事后还不主动坦白的,一样革职查办,拐卖的人要还给家人。
好家伙,一群兄弟偷了牛,逼着弟弟一起杀牛,结果弟弟没事儿。 还有一些人,大白天的抢驿站的马,带头的被判死刑,跟着混的轻一点,发配边疆。 要是偷了别人的马牛,还没被发现自己主动承认错误,愿意赔钱,官府不同意,那送官之后,还是算自首,不用受刺刑。
再有,一群强盗抢劫,被主人追赶,跑散了,带头的杀了邻居,跟着的人不知道这事儿,所以不因为杀人而连坐,带头的死刑,跟着的打一百七十下,流放。 还有偷东西的,丢下赃物拒捕,还打伤了主人,那就打一百七十下,不用流放。 有些贼先偷东西,后抢东西,赶上大赦,但下手杀了主人的,大赦也不管用,其他的还是流放,然后释放。 强盗分赃不均,同伙想自首,被头头杀了,那还是算谋杀。 大赦的时候,故意杀了来抓贼的人,那也不赦免。
藏匿强盗贼寇的,要是主谋策划,指使去偷,还分赃的,虽然自己没动手,也按首犯论处。要是没参与偷东西,或者偷完东西之后才知道,藏匿的人,都比强盗同伙的罪轻一级,不用流放,已经判刑了,还死不悔改的,就和同伙一样。 有人想霸占别人抵押的田地,就派人去抢赎田的钱,主谋和动手的人,都得流放,那些被长辈逼着干活的小孩子,不用流放。
话说这帮强盗啊,要他们赔赃款和烧掉赃银,可他们穷得叮当响,拿不出钱来。怎么办呢?就让他们用劳役抵债。这劳役的价钱,各地都不一样,得根据当地行情算。干满规定时间的劳役,就能回老家,然后去当个治安员,也算是改过自新了。女的每天的工钱是男的工钱的2/3。要是犯事用的是官家的钱,就在附近服劳役;要是用的是私人的钱,就在受害人家里服劳役。
那些强盗把偷来的钱拿去酒楼、妓院挥霍,如果这些地方的人不知道钱是赃款,那就只追究强盗的责任。但如果强盗偷的是官家的钱,就算那些酒楼妓院的人不知道,也要追究他们的责任,把钱追回来。要是强盗用赃款买了东西,就把东西收回来,再追回原来的赃款。要是奴婢偷了人家的牛马,判了罪,赃物又追不回来,那就把这个奴婢交给失主,失主愿意赎回就赎回。
那些偷了官家钱的强盗,要是追回的赃款不够,关在牢里时间又长了,实在没法抵债的,那就直接杀了。那些被关押的犯人,要是偷了人家的牛马,就不用加倍赔偿了。那些强盗的赃款已经追回赔偿给失主了,如果加倍的赃款追不回来,那就不用追究了。强盗的赃款,要是抵押给了别人,抵押的人又不知道是赃款,把赃款还给了强盗,那还是要追回原来的价钱。那些偏远地区作案的强盗,偷了骆驼、马、牛、驴、羊,加倍的赃款追不回来的,就发配到军队服役。
要是强盗先犯了大罪,后来才被抓,和后来犯大罪的人一样,处罚就一样,不用区别对待。要是强盗先犯了强盗罪被判刑,后来又犯了偷盗罪,那只按偷盗罪的处罚发配。那些逃走的服役的强盗,第一次犯杖责六十七下,第二次犯再加重两等,最多一百七下,然后还是发配到原来的地方服役。
那些曾经犯过强盗罪,后来当了捕快的人,如果五年内没再犯案,就可以把案底销掉。要是他们能告发或者抓到强盗,抓到一个强盗可以减刑两年,抓到两个就能减刑五年,抓到一个小偷可以减刑一半。除了销案之外,抓获的强盗越多,按照抓捕普通强盗的规定赏赐;抓获的少,就给个证明,方便以后处理。案底销掉后,如果再次犯案,就要终身留下案底。所有捕快,在执行抓捕任务以外,官府都不能派他们去做其他的差事,不能妨碍他们正常生活。
要是哪个捕快不告诉邻居就离开家过夜,或者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官府就要追究他的责任;邻居要是没及时发现也一样要受罚。捕快奉命抓捕强盗,抓到后却怀恨在心杀死了强盗,还抢了他的财物,这不能按照平民杀死罪犯来处理。那些色目人(少数民族)犯了盗窃罪,不用刺字,交给他们所属的官府处理,限定时间内改过自新的,就销案。没有所属官府处理的,就由官府收编,充当捕快。
那些因为盗窃罪被刺字的,自己把字迹弄掉了,再次犯下不合理的罪行,就要重新刺字。五年内不再犯案的,已经销案的,就不再刺字;如果年限未满,还是要重新刺字。那些在被赦免之前就擅自去掉刺字的,如果不再犯案,赦免之后就不再刺字。那些应该在左右手臂刺字的,如果手臂上有纹身,就在手臂上其他空着的地方刺字。那些已经因为盗窃罪在手臂上刺过字,后来又把刺字的地方用纹身盖住的,再次犯盗窃罪,就在手背上刺字。那些多次犯盗窃罪,左右手臂和脖子上都刺满了字,再次犯案的,就在脖子上没刺字的地方刺字。
话说啊,要是几个儿子偷了他们爹的脑袋,兄弟偷了哥哥的脑袋,女婿偷了岳父的脑袋,只要他们都主动自首了,那就没事儿。
要是奴隶偷了主人的脑袋,那也要判罪,但是不用刺字,也不用罚双倍的赃物,还是继续当他主人的奴隶。那些被胁迫着参与盗窃,但没拿赃物的人,就只按没自首的罪名处罚,打67杖,不用刺字。
要是做贼的后悔了,把偷来的东西都还给失主,那就能免罪。要是偷了东西,得了好处,听说官府要查案了,赶紧把赃物还给失主,那罪行可以减轻两等,不用流放、刺字,也不用罚双倍的赃物。
要是因为主人盘问才承认自己偷东西的,赃物还没还给主人,那就根据偷的东西价值减轻两等处罚,但是要刺字。
一群盗贼,要是头头自首了,就能免罪,但是那些跟着偷东西却没自首的,就得按原来的罪行处罚。
要是没有服丧期的亲戚互相举报对方偷东西,那就只按偷东西的罪行处罚,不用刺字,也不用罚双倍的赃物。
要是偷东西的人后悔了,把赃物还给失主,但是没还全,剩下的赃物够得上判刺字的,那还是得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