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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年,元朝下令:官员的子孙承荫,正从品级都只能一人。承荫的官员,不管在职、离职、退休还是去世,只要他的子孙年满25岁就可以承荫。承荫的人选,必须是嫡长子。如果嫡长子有残疾,就立嫡长子的儿子或孙子,以此类推。如果没有,就立嫡长子的同母弟弟,以此类推。如果都没有,就立继室所生的儿子,再不行就立妾室所生的儿子。实在没有,就立婢女的儿子。如果绝后了,就旁系承荫,先从亲兄弟及其子孙开始,再从伯叔及其子孙开始。孙子承荫降一级,曾孙承荫降两级,婢女所生子及旁系承荫的都降一级。承荫的官员子孙入职后,要按资历考核,逐步升迁。那些廉洁谨慎、有能力有作为的,可以破格提拔。但是,如果有人不廉洁谨慎,违反法纪,就要按规定降级处罚,严重的要革职。从九品官员依例升迁到正三品,只能在本品级内升迁,二品以上官员的任命,需要皇帝特旨。官员的子孙承荫后,如果还有其他儿子,就不允许在各级官府自求职事,各级官府也不许任用他们。
1278年,元朝又下令:所有承荫的官员,都要详细提供父祖的仕途经历、离任或去世的年月,以及所受的任命文书、宗谱图,要明确承荫人的姓名、年龄,当地官府要认真核实,防止弄虚作假,还要查明是否有残疾、过错等问题。上级审核无误后,要担保上报,承荫人要亲自拿着文书到部门办理手续。承荫人员中,除了蒙古人和达鲁花赤的人员另行规定外,三品以下、七品以上的,年龄在25岁以上的,都要服役一年,不发俸禄。服役期满后,三品到五品官员的子孙,根据才能任用;六品、七品官员的子孙,可以到上级部门任差使,以后再根据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调整。
1290年,部门拟定:管匠官只能在管匠官内部升迁。如果管匠官去世了,他的儿子如果要按照民官品级承荫,由于管匠官最高是正九品,只有院长、同院务,不算入流品级,所以难以一概承荫。参照承荫的例子,建议正五品官员的儿子在九品管匠官内任职,六品、七品官员的儿子在院长内任职。凡是曾经做过怯薛(蒙古军队的精锐部队)的,已经做过官,并且只有一个儿子,年龄超过50岁的,都免除承荫。
1301年,元朝下令:凡是军民官员在战场上阵亡的,军官的儿子可以继承父亲的职位;民官阵亡的,其子比父职降两级,孙子或弟弟再降一级。
1308年,朝廷议定:官员子孙承荫,正一品官员的儿子,授予正五品;从一品官员的儿子,授予从五品;以此类推,直到正六品、从六品官员的儿子。正六品官员的儿子,可以在流官中任巡检,在杂职中任省札钱谷官;从六品官员的儿子,可以在近上钱谷官任职;正七品官员的儿子,可以在中钱谷官任职;从七品官员的儿子,可以在近下钱谷官任职。色目人比汉人优待一级,达鲁花赤的子孙与民官的子孙一样承荫,旁系承荫按规定降级。
1311年,元朝下令:官员子孙承荫,必须考试《经》和《史》,能通晓大义的可以免除服役,不通晓的要回去学习,蒙古人和色目人愿意考试的,可以提升一级。
1320年,部门上报:福建、两广、海北、海南、左右两江、云南、四川、甘肃等地的承荫人员,如果其父祖最初在当地为官,只在本地方任职;如果在内地或江南历任升迁,迁往他地,其子孙弟侄承荫,又派往远方,实在令人同情。现在建议对承荫人员进行适当安排:福建、两广、八番官员的子孙,在江南承荫;海北、海南、左右两江官员的子孙,在相邻地区承荫;云南官员的子孙,在四川承荫;四川、甘肃官员的子孙,在陕西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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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说起来这古代的官员调动,那可真是麻烦!你看,凡是调到福建、广东、四川、云南这些地方当官的,每三年都要派人去跟当地人事部门(行省铨注)对接一下,还得派个监察御史过去监督监督。
元朝十九年的时候,上面开会讨论说,江淮地区各个州郡的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远,有的地方近,有的地方安全,有的地方危险,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呢,就把这些地方分成了三等。要是从江淮这些好地方调到广东、福建那些偏远山区去,那职位就往上提两级;调到其他地方,就提一级。要是福建、广东那些五品以上的官员,就按照空缺的职位,上报中央人事部门(都省铨注);六品以下的,就地安排,然后上报中央备案。
元朝二十年,部门又提了个方案:从江淮调过去的官员,先算好应该升到什么级别,如果调到福建、广东那些偏远山区,再升一级。甘肃、中兴行省那边是西夏的旧地,属于边疆地区,除了当地人之外,从内地调到甘肃的,升两级;调到中兴府的,升一级。
元朝二十二年,皇帝下旨:从内地调到四川的官员,升一级;调到那些偏远山区的,升两级。四川的官员调到偏远山区,升一级;要是调到那些蛮夷聚集的更偏远的地方,那就另行决定。达鲁花赤(元朝地方官职)就从当地没有蒙古军官的地方选拔,这不算常规的升迁。 同年,从江淮调到龙南、安远这些地方的官员,升三级,而且满三十个月就升迁。元朝二十八年,皇帝又下旨:从内地调到云南那些靠近城镇的地方,升两级;要是调到边境重地,再升一级。行省推荐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蒙古人、当地土著和归顺的百姓,有功劳的,就不按这个规矩来了。
后来省里的大臣们报告说,福建、广东的官员缺口很大,中央派人跟当地政府一起,从当地挑选合适的人来填补空缺。部门又讨论说,云南六品以下的官员任期满了,就按照监察部门的建议,选拔合适的人来填补空缺,把这些人的履历都报上去,等圣旨下来就可以上任了。要是缺人很急,就先选人临时顶上,等以后再补办手续。
元朝二十九年,皇帝下旨:福建、广东的官员干满两任,调到附近的地方,干满一任,再在江南干一任,就可以调回内地了,想去福建、广东的也可以,按规定升迁。至治元年,省里的大臣们建议,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这五个地方的边远地区官员,每三年轮换一次,派人跟当地政府一起办理调动。泰定四年,部门又提出:官员子孙承袭官职的,已经有既定的规定,不用再讨论了。如果想在海边地区承袭官职的,可以申请,按规定升迁。那些已经报到中央,应该在本省承袭官职但还没安排的,就按照规定报给省里,让当地人事部门安排。海边地区缺官员,任期满了可以替换,如果有人想当地方学校的老师,可以安排,级别在正九品以下,任期满了,就按原来的级别算。海边地区需要巡检,就从本省的钱粮官里选拔,临时安排,任期满了,按原来的级别算。行省自己不能随便安排人,如果朝廷派了巡检过去,就听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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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这文件可真长!咱们一句一句慢慢捋,翻译成大白话。
首先说官员调动的事儿。各省管辖的府州县,要调动官员,先得把急缺的岗位填上,再安排那些任期满了的。要是急缺人,得看调动官员的任职证明,上面写着啥时候上任的、什么品级的、证明啥时候到省里来的,按顺序安排调动。要是真急缺,找不到合适的人,或者缺的职位找不到人顶替,那就从那些该升职的官员里挑,只要符合品级要求,就算级别高一点,最多也就高一级。要是地方偏远,环境恶劣,除了当地土官,得公开选拔,超额任用的人,最多也就高两级。那些军官、工匠、医生、驿站官员,还有其他一些不入品级的,就算品级合适,也不能调动。都省已经任命的官员,必须按时到任,要是超过一年没到的,就另补别人。要是该调动的人,之前已经上报都省批准了,但还没正式调动,没通知到本省的,那就直接发文调动。没任职证明的,不能调动。那些犯了贪污受贿罪,但已经判决了的官员,按规定调动。翻译官、出差人员,得等他们任职时间满了才能调动。边远地区,要是实在缺人,就从当地官员和省里官员里一起选拔能干的人,写清楚他们的履历和任职情况,报请都省批准,批准了才能上任。要调动的官员,三品、四品官员得先上报,五品以下的直接通知就可以。
接下来是文武散官的事儿。大部分散官都是用金牌册封的,刚开始建官的时候,散官的级别比实际官职低两级。到了元朝二十年,才改成散官和官职级别一样。九品官没有散官,就叫“平头敕”。蒙古人和色目人,刚开始授予散官的时候,级别可能比实际官职低,再次授官时,就算级别没降低,也得等到官职级别符合要求了才能升职。汉人刚开始授官,级别可能比实际官职低,再次授官时,级别还会降低。但是,如果是封赠或者荫叙的官职,级别都比实际官职高一级。必须做到二品官,官职和实际级别才一样,不用再按以前的算法了。到了至正年间,稍微改了一下,后来又恢复了原来的规定。除此之外,任职时间不够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例外:工作特别繁忙的;立了功受了赏的;从内地调到边远地区的;被上司举荐为清廉能干的;被选派到边疆出使的。不过,这些情况都有各自的规定。
哎,说起来古代的官员提拔制度,那可是相当复杂。元朝大德二年的时候,规定每个廉访司(相当于现在的省级监察机关)每年都要从管辖的城市里,推荐俩清廉能干的官员。到了大德九年,又改了,规定各部、台、院(相当于中央政府各部门)五品以上官员,每个人都要推荐三个廉洁能干、懂治理的人;而各行省、宣慰司(相当于地方行政机构)、廉访司,则要推荐五个人。
翰林院和国子监(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图书馆和大学)的官员提拔,那又不一样了。大德七年的时候,大家讨论决定,翰林院和国子监的老师们,不能跟普通的官员一样随便调动。翰林院要选精通经史、文笔好的;国子监要选德高望重、文笔好的。必须得符合资格才行,不能随便提拔那些没做过官的平民。当然,要是真有特别优秀的人才,那就另当别论,得专门上报朝廷。
再说说官员升迁的规矩。七品以下的官员,人事任免归吏部管;七品以上的,归中书省管;三品以上的,就不是各部门说了算的,得中书省拍板。六品到九品的官员,是敕授,中书省发个文书就行了;一品到五品的,是宣授,得下道圣旨。三品以下的官员用金印,二品以上的用玉印,要是有什么特旨,还得有专门的告词。官员的考核,按月算,升迁凭散官(一种荣誉性官职)的资历。在京城做官,满三十个月算一任期;在外地做官,满三年算一任期;管钱粮的,满两年算一任期;考核则统一按三十个月算。在京城做官,一次考核升一级,十五个月升一级;京官考核一次,相当于外地官减一级;在外地做官,一次考核可能升一级,也可能两次考核升一级,或者三次考核升两级。四品官员,内外考核都一样。这些规矩,一丝一毫都不能违反。要是以前任职时间短,后面可以补上;要是以前任职时间长,后面就得累积考核次数。一次考核满二十七个月,两次考核满五十七个月,三次考核满八十一月以上,遇到升迁机会,可以先借用升迁的职位,以后再补上之前的任期。这又是另外一套权衡的办法。
选官的时候,那些不按常规的,比如省参议、都司郎中、员外郎这些高官,都可以直接提拔为参预政事、六部尚书、侍郎,还有那些在都察院、监察御史任职的,也可以外放担任地方长官。外放的官员,任命手续已经制定好了,回朝任职就用皇帝的敕令任命。在朝廷任职的,品级相当于六品,外放的,有的就是地方长官。在朝廷的各个部门,从判官到使者,寺监从丞到卿,馆阁从属官到学士,都有升迁的制度,用人比用制度更重要,就是这样。另外还有恩典性的提拔,有的是直接授予官职,有的是降低品级提升等次,有的是内部提升等次,有的是外放降低品级,有的是外放降低品级但内部品级不变,这些都是比较少见的恩典,只有四品以下的官员才有。三品官员只能提升一级,到正议大夫就到头了。至于那些有功勋的世家子弟、侍中、贵人,皇帝直接下令提拔,那就不用按常规的选拔制度来衡量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皇帝下令给中书省,中书省再送交有关部门审核奏报,或者直接上奏皇帝,这是历代以来封驳奏章的好办法。
吏部每个月都要进行官员选拔。至元十九年的时候,规定:“官员到吏部报到后,马上进行考核,符合七品官职条件的,呈报给朝廷;七品以下的,由吏部拟定;其余的在外任职人员,不论多少,都一个月进行一次铨选。”
官员的升迁考核,至元十年的时候,规定:“过去三十个月升迁一次太快,六十年升迁一次太慢。”至元二十八年,最终确定:在朝廷任职的,三十个月为一任期;在外任职的,三年为一任期;主管钱粮的官员,以交接班为一任期;吏员以九个月为一任期。职官的调动和补缺,都和职官的任期一样。
元朝的时候,朝廷下令给官员们升官。至大二年,朝廷宣布:四品以下的官员,不论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都普遍加授一个等级的散官。这散官可不是虚头衔,衣服、官阶、以及子孙后代的爵位继承,都按照散官的等级来。三品官员呢,就往上提一级,但最高只能升到正三品上。那些本来应该进入正式官僚体系的人,比如那些有资格的吏员、翻译官等等,只要考核合格,也能加授一个等级的散官。到了至大三年,蒙古的儒学教授们也享受了这个普升的好处。至大四年,在职官员也人人有份,都升了一级散官。
泰定元年,朝廷又发话了:之前已经加授散官的官员,就按实际情况授予官职吧。那些还没加授散官的军官和其他官员,四品以下的都加授一个等级的散官,三品官员往上提一级,最高到正三品上,衣服、官阶、爵位继承,都按照升了一级后的标准来。那些本来应该进入正式官僚体系的人,如果在这次恩典发布之前就已经在岗位上领取俸禄了,考核合格后也按照同样的规定升官。泰定二年,政府部门讨论说:应该升官的人,先要按照规定计算好任职的年月日,然后再正式授予官职。比如,那些正五品官员,如果已经任职一百三十五个月了,那么九个月后就应该升到从四品;如果任职时间是四十五个月,那就按照以前的规矩,升到三品,然后正式授予官职。如果任职时间没到,那就只能按照散官的等级,在四品以内调动使用,任职时间和官职等级,在四品以内的官员都要进行计算。
再说说降级升官的事儿。大德九年,朝廷下令:外地的官员升迁太慢了,只要在外地干过两任,五品以下的官员都降一级。但是户部又说:在外地任职的五品以下官员,如果曾经在京城做过仓库、盐铁等职务,之前已经升过级降过级了,那么在大德九年之前,在外地干过两任或者一任超过六个月的,都可以享受降级的优惠,没到这个时间的就不享受这个优惠了。至治二年,太常礼仪院的官员上奏说:皇帝祭祀太庙,恩泽还没惠及所有官员呢!于是朝廷下令:四品以下的官员,不管在中央还是地方,都降一级;那些本来应该进入正式官僚体系的人,考核合格后任职,也享受降级的优惠。天历元年,因为战争,内外官员都非常辛苦,朝廷下令:在京城的官员升一级,最高升到三品;在外地的官员降一级。
好家伙,这都是些古代的官场规定啊!先说这官员缺额的事儿。元朝至元八年的时候,上面说了:已经任命的官员,不管你啥时候上任的,都允许你继续守着空缺的职位。但那些还没任命,还没填上名字的,就只能等六个月,六个月以上的空缺,就别想了!到了至元二十二年,又发话了:现在官员多,缺额少,守着空缺一年,满了年限的,就按缺额补上,剩下的没缺额的,再等等,再等一年! 大德元年,因为官员还是多,缺额还是少,那就再等等,等两年吧!
接下来是官员避籍的事儿。至元五年,上面觉得,各地路途遥远,要是再避着地方任职,那缺额就更难填了,所以就说,避籍的事儿,得好好斟酌着来,选人得仔细点儿。
然后是官员任命通知的事儿。至元十年,规定:任命地方官员,要是还有守着空缺的官员,那得等前任官员任期满了,提前一个月通知到位。收钱收粮的官员,得等到前任官员任期满了那天,再把任命文件发下去,通知相关部门。至元二十四年,又规定:省里发的任命文件到了部门,要赶紧查核,要是急需填补空缺的,任期满了的,提前一个月就通知吧!
再来说说上任的时间限制。大德八年,规定了官员在家准备上任的时间:两千里以内,三十天;三千里以内,四十天;最远不超过五十天。骑马一天走七十里,坐车一天走四十里。走驿站的,一天走两个驿站,一百里以上就只走一个驿站。坐船的,逆流而上一天八十里,顺流而下一天一百二十里。要是特别急着上任的,那就不按这个规矩来了。要是超过一百天还没到任,那就按空缺处理!
最后,咱们说说上任后的公务联系。至元二年,规定了府州县的官员上任后,离上司一百里以内的,要亲自去拜访;一百里以外的,就报个到任日期就行。上司官员不能无理取闹,耽误公务!
古代官员请假和养老的规定,真是五花八门啊!元朝中统三年,省里规定:官员因病请假或照顾生病亲人,超过一百天,所在衙门就要上报朝廷,说明情况,然后官员才能拿着证明回去,一年后再来申请复职,当然,自愿退休的另算。
到了至元八年,省里又规定:官员因病求医或请假侍奉父母,从离职停薪那天算起,最长可以休假一年。如果官员因为生病不能上任,那从被任命那天算起,最长也能休假一年。 部门还规定:外派官员长期不赴任,除了路途和准备时间外,其余时间都算旷工,要受处罚。 二十七年,又规定:官员的祖父母、父母去世或迁葬,可以请假,而且这段时间内的俸禄照发,要是违反规定不回来,就停发俸禄,还要受罚。二十八年,部门又规定:官员如果远离家乡生病了,不能简单地停发俸禄,如果生病了,一百天内发俸禄,超过一百天就停发俸禄,空缺职位。
大德元年,规定:云南官员如果祖父母、父母去世,家在中原的,可以辞职回去奔丧。 大德二年,朝廷下令:官员奔丧,除了蒙古人和色目人按照各自的习俗外,军队官员和朝廷要员,如果缺席会影响工作,就不适用这个规定。 大德五年,枢密院建议:军官的假期最好限制在六个月,超过期限就由别人顶替,一年后,再给他安排其他职务。 大德七年,规定:已经任命的官员,如果生病或有事不能上任,要通知当地衙门,如果不行,亲戚邻居或乡里长官也可以向上司报告,再另行安排。 大德八年,吏部说:赴任的官员要赶紧把上任日期报告上来,作为凭证,如果有贪污受贿行为,也要赶紧报告。天历二年,朝廷下令:官员丁忧,要按照各自的习俗,蒙古人和色目人如果效仿汉人,就不必遵守。部门又规定:蒙古人和色目人如果愿意为父母守孝,也可以。
至于官员养老方面,至大三年,朝廷规定:选拔官员时,如果父母年老体弱,可以就近安排工作,方便照顾。如果父母七十岁以上,没有其他子女侍奉,可以由原籍衙门查实情况,再做决定。
话说很久以前,有人想提升官职,申请调动。元贞元年的时候,上面有个规定:“从至元二十八年三月为限,要在你们当地官府把实际情况详细地查清楚,然后报上来,再往上申报,看看能不能升迁。” 这意思就是说,超过至元二十八年三月的,就不再考虑了,得先把材料准备好,层层上报。
大德七年的时候,又出了个新规定,处理这种升迁申请的流程变了:“想要升官的人,得自己把情况写清楚,然后州县两级都要审核,意见要一致,才能决定能不能升,升多少,都得按规定来。” 这回更严格了,不光要材料齐全,还得州县两级都认可才行,不然就悬了。
各位省部令史、译史、通事:元朝至元六年,省里开会讨论说,以前规定一百二十个月才能离职,现在文件太多了,工作量比以前大多了,所以决定改成九十个月为一个任期。通事和译史工作也很多,就跟令史一样。之前省里还没来得及给两届的省令史和译史授予官职,六品职事,部令史已经授予省劄,从七品职事。现在打算,省令史、译史和通事,是从六部调过来的,在中统四年正月之前来的,跟直接任命的官员一样,九十个月考核合格,授予六品职事,降一级到正七品再升回六品。中统四年正月之后来的,就根据他们在本部门工作的天数,乘以三分之二,再跟省府考核合格的天数对照,九十个月离职,授予正七品职事,不用降级。如果担任省令史,以前规定文职人员要参注,考核合格后,能得到从七品,授予从六品;如果没达到从七品,就授予正七品;如果再留任一考,就按规定升一级。考核合格后,没达到从七品而授予正七品的,降一级到从七品,再升回正七品。考核合格后,能达到从七品授予从六品的,或者能达到正七品授予正六品的,不用降级。正从六品的人员不能再补任省令史、译史,如果已经有这种人担任了,就按规定升一级。中统四年正月之前补任部令史、译史、通事的,考核期限定为九十个月,按照已经任命的部令史的例子,授予从七品,降一级到正八品再升回从七品。中统四年正月之后担任部令史、译史、通事的,考核期限也定为九十个月,按照惯例授予正八品职事,不用降级。省宣使,以前没有这个职位,中统年间,刚设立中书省,曾有人奉命担任宣使,离职时授予正七品职事;其他不是奉命担任宣使的人,考核期限定为九十个月,授予正八品。
元朝至元二十年,吏部说:根据内外各衙门的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等,如果因为生病去世而职位空缺,还没到九十个月,就应该补上;如果因为违反规定被免职,就按照至元九年制定的规定处理。省里批准了这个意见。宣使和各部令史的离职规定一样,三次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工作时间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二十个月以上的授予正九品,十五个月以上的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下的拟任巡检。台院、大司农司的译史和令史,三次考核合格授予正七品;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工作时间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二十个月以上的授予从八品,十五个月以上的授予正九品,十五个月以下、十个月以上的授予从九品,再加一级,十个月以下的任命为巡检。宣使三次考核合格授予正八品;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工作时间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二十个月以上的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上的任命为巡检,十五个月以下的任命为酒税醋使。部令史、译史、通事三次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工作时间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二十个月以上的授予正九品,十五个月以上的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下的,令史负责整理文书,通事和译史任命为巡检。奏差三次考核合格授予从八品;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工作时间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二十个月以上的任命为巡检,十五个月以上的任命为酒税醋使,十五个月以下的任命为酒税醋都监。
元朝大德四年,中书省批准了吏部提出的关于腹里、江南都吏目、提控案牍升迁的规定。凡是腹里提控案牍、都吏目:京畿漕运司令史,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核合格,现在改为九个月考核合格;都漕运司令史也是九个月。各路宝钞提举司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核合格,现在改为九个月考核合格。万亿四库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核合格,现在改为九个月考核合格。大都路令史,原来规定六个月考核合格,任期结束后降级再升迁,现在改为六个月考核合格,不用降级。大都运司令史,九个月考核合格任都目。宝钞总库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任都目,九个月任提控案牍,现在改为九个月任都目。富宁库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任提控案牍,现在改为九个月任都目。左右八作司司吏,原来规定六个月,现在改为九个月任都目。又讨论说:已经改定考核期限的官员,各路司吏转任提控案牍、都目,跟升迁一样;其他直接任命的官员,按照至元二十一年制定的规定升迁。江南提控案牍、都目:至元二十五年批准,各路司吏六个月任吏目,两次考核升都目,一次考核升提控案牍,两次考核升正九品。路司吏九个月任吏目,一次考核转都目,其余都按照规定升迁。江南提控案牍,除了各路司吏,按照至元二十五年批准的腹里路司吏的规定升迁,其他已经直接任命的,以及自行推荐的,从批准的日期开始计算,实际处理文书两次考核的,按照至元二十一年制定的规定,九个月入流;不到两次考核的,再加一级升迁。以后违反规定擅自补任的,即使工作时间够了也不批准。
大德十一年,省里的官员奏报说:凡是内外各司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有出身的,一半从在职官员中选用,仍然按照一百二十个月为一个任期,外任的降一级。又讨论说:选补吏员,除了省里自己选用外,各部按照原来规定的名额,遇到职位空缺,从登记册中挑选补上,一半从在职官员中选用,由各部自己选用。通事、知印由上级官员选用。译史则从翰林院考试合格的都省书写典吏中,按顺序补上,如果不够,就从翰林院补上。奏差也从在职官员中选用一半,其余从登记册中符合条件的人中选用。岁贡的人员,按照已经制定的规定在职等待。省里讨论说:六部令史如果正从九品不够,也可以从八品中选取。省掾,正从七品,可以从已经解职但任期未满、已经任命但未上任的文职官员中选取,考核合格后升一级,除了原来任职的地方,杂职不参与。院台令史如果原来是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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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时候,朝廷规定每年要从各地选拔官员补充到中央。元世祖至元十九年,中书省讨论说:中书省的办事人员要从枢密院和御史台的办事人员里选,枢密院和御史台的办事人员要从六部的办事人员里选,六部的办事人员则从各地每年进贡的人员里补充。如果各部门和各院台的官员里有人才合适,也可以提拔重用。
中书省的办事人员,考核合格后,级别高,责任也大,都是从每年进贡的人员里选出来的。如果不进行考核和选拔,就一定会选错人。所以,我们现在制定一个制度:各州府隶属于中央各部的人,要让儒学教授从当地免除差役的儒生家庭子弟中挑选学生入学读书学习,如果不是儒生家庭,但想学习的也可以。等到按察司和本路总管府每年进贡的时候,就在学生中挑选品德高尚、文章好、通晓经史、了解时务的人,推荐进贡。各路官署如果有人员空缺,就在所属衙门的人员中选取。由本路的长官和副手,和儒学教授一起考试,考察他们的书写、计算、文字书写是否工整、语言是否流畅,是否通晓《诗经》、《尚书》、《论语》、《孟子》中的一部经典,合格的才能补充进来。按察司的办事人员有空缺,就从府州的办事人员中补充,到每年进贡的时候,本州本路再进行考试,然后进贡。每年进贡的官员,应该在现任人员中公开选拔,品德端正、既懂儒学又懂官吏事务的为最佳,有才华、熟悉官吏事务的次之,即使人多,但没有才能的也不许进贡。
至元二十二年,中书省又提议:关于考试选拔官员的事,以前已经制定了进贡的办法,各道按察司和上路总管府每三年进贡一人,儒生和官吏各一人;下路每两年进贡一人,依次记录,各部办事人员有空缺就用他们来补充。如果当地官署的办事人员和进贡的儒生,先补充到按察司当办事人员,然后再进贡到各部,按察司的办事人员按照以前的规定选拔考试,只有经史和官吏事务都合格的才能被选中。从至元二十三年开始,各地按察司每年从办事人员中,依次进贡两人,儒生一人必须熟悉官吏事务,官吏一人必须通晓经史,各部办事人员有空缺就依次补充。
元贞元年,皇帝下诏:各地如果有既懂儒学又懂官吏事务,或者既懂官吏事务又通晓经史,并且品德端正的人,各地都要推荐,由廉访司进行考试选拔。每道每年进贡两人,中书省和御史台派官员制定考试办法,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录用。大德二年,贡部官员建议:宣慰司和廉访司每道每年进贡两人,既懂儒学又懂官吏事务的人,从大德三年开始,按照规定每年进贡,应该轮换补充到各部寺监的办事人员,按照《至元新格》派遣,到任之日,要在公开场合进行考试,合格后才能补任。九年,中书省判决:凡是选拔府州教授,年龄四十岁以下,愿意参加官员考试的,允许补充到各部的办事人员。除了南方已经参加考试的人,其他没有定论,到任后没有参加考试的人,按照规定进行考试。至治二年,中书省批准:各道廉访司的办事人员,先用儒生,不够再用官吏补充进贡,每个人都要经过一次考试,按照规定进行考试进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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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时候,关于补充吏员的规定,变动挺大的。先说至元十一年,省里商量说,要是缺省里的掾吏,就从正从七品文职官员、各台院六部令史里挑,按资历往上提拔。翰林院两院的令史,就和六部令史一样,缺了人,就在各路儒学教授里挑懂吏事的来补。枢密院、御史台的令史、省掾缺了人,也按资历往上提拔,考核合格了就按规定授官。另外,还可以从正从八品文职官员和六部令史里调补。省里的断事官令史和六部令史一样,考核三次合格后,就在六部令史里安排工作。少府监的令史,就从六部和其他衙门的考核合格的吏员里补。
至元十三年,省里又商量说,工部令史和六部令史一样,按顺序从应补的人员里选。十四年,皇帝下令说,各站都统领使司的令史,和各部令史一样,现在改成通政院了,和台院令史一样,从各部令史里选。十五年,各部商量说,翰林院兼国史院的令史,和御史台令史一样,从各部令史里选。二十一年,省里商量说,江淮、江西、荆湖等地的行省令史,要按照至元十九年咨文发放的各省补充人员的名单来补,不能自己随便挑人,要上报中央,从六部在职的令史里补充。如果需要用有品级的官员,就从行省新任命的正从八品官员里选,杂职官员不算。二十二年,宣徽院令史,考核合格后升正七品,从六部领俸禄的令史里选。总制院和御史台同级,令译史、通事也一样。
至元二十四年,省里批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的令史,按照宣徽院、大司农司的规定升迁。二十八年,省里商量说,陕西行省令史,从各部和考核合格的令史以及正从八品流官里选。二十九年,大司农司的令史,从各部考核一次及格以上的令史和正从八品职官里选。省掾缺人,从正七品文职出身的人员里选。吏员在枢密院、御史台的令史,原来都是从六部令史里调过去的,工作满二十个月以上的才能选,如果没有,就从上级名单里选。三十一年,省里批准:内史府令史,从各部下级令史里选。
大德三年,省里批准:辽阳省令史,应该从本省的正从八品文职官员里补。又规定,各部在职令史,不管工作多久,只要愿意来,或者籍贯在附近,或者考取了职官,都可以轮流选拔。国子监的令译史,从籍记寺监令史里调补。上都留守司的令史,从籍记各部令史里,或者从正八品职官里选用,考核合格后升迁为正七品。宣徽院阑遗监的令史,按照元朝批准的日期轮流补缺,考核合格后也一样,自己随便挑人的要降级。如果缺人,是从籍记令史、常调提控案牍人员和本院考核两次及格以上的典吏里补充的,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升迁,自己选的,只能在本衙门工作,不能调动。四年,各部商量说,上都留守司的令史,仍然允许本司从正从八品流官里,或者从上都寺监令史、河东、山北二道廉访司上级书吏里,就近选用。上都兵马司的司吏,就从附近的隆兴、大同、大宁路司吏里补。各部又商量说,各处行省令史,除了云南、甘肃、征东以外,其他的都要按照至元二十一年规定的办法,从六部在职的上级令史或正从八品流官里补充。不够的话,就从各道宣慰司原来廉访按察司考核两次及格以上的令史里选,宣慰司的工作时间,折半计算,满一百二十个月才能离职。
大德五年,商量说,檀景等地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的人吏,从附近的州县司吏里挑选。六年,省里商量说,太医院令史,从各部令史和相应的职官里选取。长信寺令史,从元保里补,考核合格后降级使用,缺人就从籍记令史里调补。七年,商量说,刑部的人吏,从籍记令史里公开选拔,不许另外安排,考核合格后离职,按规定选取,其他的按顺序调补。礼部省判,允许从籍记部令史里选取一名儒吏,再批准一名,从籍记部令史里按资历往上选补。户部令史,从籍记部令史里选取熟悉书算、精通钱谷的人。八年,省里批准:各路补充吏员,要各路先把州吏入役的日期登记在一本簿子上。府吏缺人,就从上级名单里补;州吏缺人,就在本州籍记司县的人吏里按资历往上补。各道宣慰司的令史,缺人就从籍记部令史的下级名单里调补,或者从新任命的正从九品流官里选取。
大德九年,省里批准:都城在京的五品衙门的司吏,考核两次后,可以调补京畿都漕运两司的令史。缺人就从仓库攒典考核一次及格的人里选,考核两次及格的,就从京畿都漕运两司的名单里,按顺序补缺。上都寺监令史缺人,先用省部籍记常调人员调补,再从正从九品流官里,以及应得提控案牍的人员里选取。不够的话,就从元朝路吏考核合格升任都吏目典史,准吏目工作时间,以及大同、大宁、隆兴三路司吏考核两次及格以上的人里选用。十年,省里批准:司县司吏缺人,就从巡尉司吏里按顺序补;巡尉司吏缺人,就从当地德高望重的户籍里,大家推举,工作时间按年计算。州吏缺人,从县吏里补;路吏缺人,从州吏里补。如果没有管辖的府州,就从附近的府州吏里补,县吏就补附近的府州司吏。户、刑、礼部合选令史缺人,就从籍记令史名单上十名里,以及职官到选正从九品文职流官里试选。十一年,省里批准:县吏如果考核一次及格,就先去库子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再当县吏,工作时间按州吏计算,路吏缺人,就按顺序补。
好家伙,这都是些啥规定啊,看着就头大!简单来说,就是当时那些当差的,比如宣使、奏差、委差、巡盐官,升官加爵的规矩,复杂得很!
先说宣使,这玩意儿分好几种。要是中书省的宣使,在至元九年之前受过皇帝委任的,干满九个月就升到正七品。要是省劄宣使,干满九个月就和部令史一样,是正七品。其他的台院宣使啊,各部的奏差啊,升官的标准就看情况而定了。后来,在至元二十三年,有个规定:省部台院的令译史、通事、宣使、奏差这些人,没干满九个月,别想升官! 都省还规定了六部奏差升官的标准,要是能进吏目,干满三年,就是从八品;要是干提控案牍,也是三年从八品,不过回来后还能再升一级。要是巡检提控案牍的,干满一年就是正九品。
二十四年,又改了规定: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的奏差,改成宣使,升官的标准和宣徽院、大司农司的一样。不过,要是自己犯了错,那就要降级了。大司农司管辖的劝农营田的书吏,可以在各路司吏里选,干满时间后可以去干提控案牍。奏差就让本司自己选人。二十九年,又规定:各道廉访司的通事、译史,和书吏一样,干满时间是正九品。奏差干满时间,就按通事、译史的标准降两级,去钱谷官或者巡检那儿干。三十年,延庆司的奏差,和家令司的一样,干满时间是正九品,犯错就降一级。
大德四年,规定:各地的宝钞提举司奏差,改名叫委差,干满九个月,可以去钱谷官那儿干。五年,山东运司的奏差,干满九个月,就去钱谷官那儿干,大都运司也一样。六年,河间运司的巡盐官,和奏差一样,干满九个月,就去钱谷官那儿干。七年,从廉访司成立开始,奏差干满九个月,干满三年巡检,就能升到从九品。皇庆元年,各道廉访司奏差,在本道州司吏里选,干满九个月就能升官。要是从路吏或者典吏里选的,干满两年,就能升官。
元朝的时候,关于库房里那些办事员、库子之类的职位的晋升,规定是这样的:至元二十六年,官方批准:上都资乘库的库子和本把(主管),在九月或十月的时候可以去钱谷官(财政部门)任职。卫尉院利器库、寿武库的库子,如果自己努力争取,也能在九月或十月去钱谷官任职。
至元二十八年,官方拟定:泉府司富藏库的本把、库子,在六月或十月可以去钱谷官任职,级别比之前低一些。大府监行内藏库的库子,干满三年就可以调到钱谷官升职。备用库的提控(主管文书)干满三十个月,库子和本把干满三年,可以去钱谷官任职。至元三十年,官方批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器备库的库子和本把,六月或十月可以去钱谷官任职,级别也比之前低一些。同年,官方批准:宣徽院生料库的库子和本把,以及太医院御药局的本把,都可以在六月或十月去钱谷官升职。
大德元年,部门拟定:中御府奉宸库的库子,干满三年可以调到钱谷官;本把在六月或十月可以去钱谷官任职。三年,官方拟定:万亿四库、左右八作司、富宁、宝源等库,每个库都设两个色目司库(少数民族官员),从枢密院各卫的色目军中选拔,考核合格后在巡检(地方官)中任职,自己努力争取的,考核一次就和其他人一样。汉人司库,从院务提领、大使、都监中选拔,干满两年减一级升职;色目司库,从钱谷官中选拔,考核合格后减两级升职。都提举万亿库的提控案牍(主管文书),比普通选拔的人员,任职后减一级升职。司吏(办事员)三十五人,除去四个色目人外,汉人如果缺员,从大都总管府、转运司、漕运司下属的司吏中选拔,三十个月可以升任吏目,四十五个月可以升任上都目或下都目,六个月以上可以升任提控案牍。官方拟定:六个月以上、四十五个月以下的,如果愿意去寺监当令史(小官),也可以。司库五十人,除去十四个色目人另行安排外,汉人从大都路的人户中选拔,两年为满,在院务提领中任职;在都监中任司库,两年为满,在钱谷官中任职;在务使中任司库,两年为满,在从九品杂职中任职。秤子(称重人员)五人,从大都人户中选拔,两年为满,在钱谷官中任职,级别比之前低一些。太医院御药局的本把,在六月或十月可以去钱谷官任职。
大德四年,受给库(专门仓库)根据油磨坊的情况设置攒典(主管)和库子,从工部选拔。会同馆收支库的攒典,和长秋库一样。上都广积、万盈二仓是正六品,永丰仓是正七品,比大都平准库的级别还高,拟定各仓攒典可以转任寺监的本把,万亿库的司吏也相应调整。提举广惠司的库子,考核合格后可以在钱谷官任职,级别比之前低一些。侍仪司的司法物库设置的攒典、库子,按照平准行用库的规定补用。五年,大都尚食局的本把,拟定在钱谷官中升职,本院自己努力争取的,直接给付身(正式任命),考核合格后不参与常调(常规调动)。都提举万亿宝源库的色目司库,拟定在巡检中任职,升一级。京畿都漕运司的司仓,从钱谷官中选拔。六年,部门呈报:凡是路府州的提控案牍、都吏目等,各衙门的吏员出身,应该担任提控案牍、都吏目,如果是路府司吏转任的,依旧迁除(升迁)。那些从仓库攒典杂进(从杂役升迁)的人,提控案牍可以改任钱谷官,都目可以去钱谷官任职,级别比之前高一些;吏目可以改任钱谷官,级别中等。提控案牍、都吏目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流官(地方官)中任职。广胜库的库子,可以从武备寺给付身,考核合格后由本衙门决定。大积等仓的典吏,和四库案牍所掌事一样,任职后减一级升职。
七年,各路攒典、库子,部门议定:江北和行省辖下的路分库子,按照已经拟定的办法,在司县司吏中差补(临时安排),一年后充任县司吏,如果州司吏有缺额,依次补缺。各仓库攒典有缺额,从各部籍记典吏中选拔。左右八作司等五品衙门司吏有缺额,从各仓库上名攒典中选拔。如果万亿库(四品衙门)司吏有缺额,也从上述司吏中从上往下补缺,在五品衙门干满时间,按五折四的比例计算,满九个月考核合格后,可以升任提控案牍。如果补缺不完,五品衙门的司吏考核合格后,只能在都吏中任职。油磨坊、抄纸坊攒典有缺额,也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回回药物院的本把,在六月或十月在钱谷官中任职,级别中等。九年,官方批准:提举利林仓、昔宝赤八剌哈孙仓、孔古列仓的司吏,在六月或十月在钱谷官中任职,级别中等。资成库的库子,部门议定按照太府、利用、章佩、中尚等监的规定办理。武备寺库有缺额,如果是本衙门典吏请俸(申请升职)考核合格后转补的,在六月或十月可以去钱谷官任职,级别比之前高一些;其他补充的人员,在九个月后按照上述规定升职。和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辖下的广济库库子、攒典,自己努力争取的,按照三仓的规定,在六月或十月在钱谷官中任职,级别比之前低一些。
至大二年,官方批准:广禧库的库子,按照奉宸库的规定任职,如果是本把考核合格后升任的,四十五个月后可以去钱谷官任职;其他补充的人员,在六月或十月按照上述规定升职。本把如果是本衙门请俸考核合格后转补的,在六月或十月可以去钱谷官任职,级别比之前高一些;其他补充的人员,在九个月后也按照上述规定升职。上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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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至元二十五年,朝廷批准了一套关于文书人员升迁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各部门的文书、办事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升迁到其他部门。比如,通政等二品衙门的典吏,工作九个月就能升任本院宣使;各寺监的典吏也类似,考评合格后就能升迁到本衙门。户部负责填写勘合的典吏和管勘合的令史,考评合格后会得到优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和书写,工作四十五个月后可以升迁,如果升迁名额不够,就从提控案牍里挑选,或者从各部门的书写和典吏中补缺。会总房、承发司、照磨所、架阁库的典吏和各部的书写,工作六个月就能升迁,升迁名额不够的,就从都吏中挑选。各部门的典吏和左右部照磨所、架阁库的典吏,可以依次升迁到都省、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和书写,如果升迁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可以升迁到各监的令史,再不行就从吏目中挑选。枢密院的典吏和书写,升迁规则和御史台的典吏一样,六个月可以转到其他部门,如果升迁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就从都目中挑选。御史台的典吏,如果察院的书吏有空缺,就按顺序升迁;工作六个月后,可以升迁到各道的按察司做书吏,如果部令史有空缺,也可以补缺。
至元二十六年,朝廷批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的典吏,工作九个月后可以升任本司宣使,考评合格后按规定升迁。至元二十七年,朝廷批准,漕运使司的令史,工作九个月后可以到提控案牍任职,如果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愿意担任寺监令史的也可以。省院台部的书写、铨写、典吏等,升迁规则和各道宣慰司、按察司、随路总管府的岁贡吏员一样,书写人员只能升迁到寺监等衙门的令史。至元二十八年,朝廷批准,参议府、左右司、客省的使令史,如果各房的书写有空缺,就从都省的典吏中挑选,工作时间满一定年限后可以转到其他部门。六部的书写和典吏,如果考评优秀,可以提前升迁。如果已经选用了,四十五个月后可以升任寺监令史。部里建议,执总会总房、照磨所、承发司、架阁库的典吏,考评优秀后可以升迁到参议府、左右司、客省做使令史,如果升迁名额不够,四十五个月后可以升任寺监令史。
如果这些部门有空缺,就从六部书写和典吏中挑选考评优秀的人员补缺。升迁到参议府、左右司、客省做使令史或都省书写,工作时间满一定年限后可以转到其他部门。省里建议,除了现任人员外,以后有空缺,就从都省各房写发人员中公开选拔。除了升迁到参议府、左右司、客省做使令史、都省书写和典吏的,其他按照以前的规定升迁,升迁名额不够的,六个月后充任都目。至元二十九年,部门建议,御史台的典吏工作三十个月后,可以升迁到廉访司做书吏,再工作三十个月后转到其他部门,如果升迁名额不够,考评合格后可以升迁到从八品。参议府的令史,四十五个月后可以转到其他部门做令史。光禄寺的典吏,考评合格后可以升迁到本衙门。元贞元年,朝廷批准,省部现任典吏的工作时间和排名要记录在册,如果都省的书写和典吏有空缺,就按顺序升迁。枢密院的书写,如果考评优秀,可以升迁到都省做书写,本院的书写有空缺,就从有俸禄的典吏中挑选。
大德元年,朝廷批准,两淮本道的书吏,可以升迁到行台察院做书吏或江南宣慰司做令史。云南、四川、河西三道的书吏,如果在边远地区工作,三十个月后可以升迁。江浙行省的检校书吏,可以从行省有俸禄的典吏中挑选,工作时间满一定年限后可以转到各道宣慰司。大德四年,朝廷批准,徽政院掌仪、掌膳、掌医署的书吏,应该按照本院的规定记录排名,如果本院典吏有空缺,就按顺序升迁。大德八年,部门建议,院台以下各部门的吏员,都由吏部发放任命。根据省里发放任命和省里判定的记录,从吏部依次试用,记录在册的典吏,如果正在写发文书,可以到各库攒典试用。省掾每人配备两名贴书,就用已经记录在册的人员,呈报左右司,由吏部记录在册,如果部里典吏有空缺,就从考评合格的人员中挑选,升迁到省典吏,除了第一次考评外,其余考评合格的,工作时间满一定年限后可以升迁到参议府、左右司、客省做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工作时间满一定年限后可以转到其他部门。如果升迁到省典吏的名额不够,六个月后,如果寺监令史、宣慰司令史有空缺,就按顺序升迁。除了宣慰司令史,贡部已经有规定,寺监令史考评合格后,和记录在册的部令史一起,发放到各部做令史。寺监现任人员,即使已经批准设置,但没有补缺,不允许转到其他部门,考评合格后按规定升迁。省部典吏、书写人员转到寺监、宣慰司的,愿意继续考评合格的,可以继续留任。御史台的令史,配备两名贴书,依次选拔试用,充任架阁库子,升迁到典吏,三十个月后可以到各道廉访司做书吏,再考评合格后,按规定岁贡。三品衙门的典吏,考评三次后可以升任宣使,如果升迁名额不够,本衙门就在相应空缺中委任。部里的典吏考评合格后,可以升迁到省典吏,如果升迁名额不够,考评三次后可以升迁到本衙门。考评两次后可以发放到寺监、宣慰司,根据六部系名贴书,和都省写发人员一起,升迁到各部做典吏,如果升迁名额不够,就发放到各库攒典。都省写发人员有空缺,就从六部系名贴书中挑选,如果还不够,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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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元朝的时候,关于卫翼(相当于军事机构下属部门)的官员升迁,朝廷有过几次规定。
皇庆元年,枢密院开会讨论,决定:各地的都府(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还有管辖高丽、女真、汉军万户府(相当于军区)和临清万户府的官员,都是三品官。如果这些府里的令史(相当于文书官)缺人了,就从那些考评合格的官员里选拔。具体来说,要从考评一次的都目(相当于中级军官)、考评两次的吏目(相当于基层军官),以及各卫队考评三次的典吏(相当于文书)里选,然后呈报枢密院批准任命。这些人先得干九个月到十个月的提控案牍(相当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表现好才能在各万户府的知事(相当于行政长官)里挑选提拔。
延祐六年,枢密院又开会研究,对升迁制度做了调整:各卫翼的都目,只要考评两次合格的,就可以参与提控案牍的管理工作,然后由枢密院下发任命文件。考评三次合格的,可以升任千户所知事(相当于千户所长)。如果达不到这个时间要求,那就按卫翼的顺序,轮流安排。那些在卫队负责提控案牍工作,年龄超过五十岁,并且已经考评过四次的,也可以升任千户所知事。还有那些考评两次,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的,可以补任各卫的令史。考评没达到两次的,只能先负责案牍管理,拿到枢密院的任命文件后,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再从千户所知事里选拔。另外,如果蒙古都元帅府的令史缺人了,就从它管辖的万户府和奥鲁府(相当于地方行政单位)里四十岁以下的官员中选拔,呈报枢密院批准后,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再干一任提控案牍的工作,最后才能在万户府知事里提拔。
泰定三年,枢密院再次调整了政策:如果行省(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管辖的万户府的司吏(相当于文书官)缺人了,就从本翼的上千户所的司吏里选拔,需要行省批准。先干九个月到十个月的吏目,考评一次升任都目,考评一次负责千户所的案牍管理,考评一次升任万户府的提控案牍管理,这样考评两次,一共干满一百五十个月,行省审核通过后,报请枢密院批准,才能在万户府知事中选拔任用。
各位万户府的办事人员听着:蒙古族的万户府要是缺人,就从千户所的办事人员里挑人补上。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就能升到千户所的文书主管,考评合格后就能当万户府的文书主管。干满九个月,就能升任万户府的知事。汉军的万户府,包括它管辖的万户府和奥鲁府的办事人员,都从千户所的办事人员里选拔,报请院里批准后,干九个月当吏目,考评合格后升任都目,再考评合格就能升任千户所、都千户所或奥鲁府的文书主管,然后在万户府或都府、奥鲁府再干两任文书主管,最后就能在万户府知事里选拔任用。
各个地方都府的令史,从考评合格的都目、考评合格两次的吏目以及各卫请领俸禄三次的典吏中选拔,报请院里批准后任命。干满九个月就算合格,再干一任文书主管,就能在各万户府知事里选拔任用。各个地方蒙古军元帅府的令史,大德十年规定,从本府管辖的万户府和奥鲁府的办事人员中,四十岁以下的选拔,报请院里批准后任命。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再干一任文书主管,就能升任万户府知事。各个省的镇抚司令史,从各万户府的办事人员中选拔,任期六个月,得到行省的任命书后,干满三十个月就算合格,然后在各万户府的文书主管岗位上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就能被考虑提拔为知事。各个卫队的翼令史,有资历的九个月就能升到正八品,没资历的从八品开始。
好家伙,这都是些啥规定啊!简单来说,就是关于那些负责文书工作的“提控案牍”和“都目”的升迁制度。元朝至元二十一年三月以后,要是你当“提控案牍”或“都目”,在省里或院里干满九个月就算一考,满一百二十个月(十年)才能在万户府里找个差事。
到了大德四年,规定又改了。要是你干“提控案牍”超过五十年,而且已经考过四次了,除了可以在千户所找个差事外,考过两次,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的,还能被分派到各卫当令史。要是你考不过,就只能在“提控案牍”里混日子,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十年)后,才能去千户所上班。各卫的“翼都目”,延祐六年又有了新规定,考过两次,领过俸禄的,可以被提拔到“提控案牍”里,干满三次考核,就能升到千户所当差。要是没赶上考核时间,就在各卫的“翼都目”里补缺。
那些从各卫的典吏转过来的,在万户府的“提控案牍”、弩军屯田千户所和镇抚司的“提控案牍”里干满六个月就能转正。要是没领过俸禄才转过来的,干满二十个月才能升职。镇抚司和屯田弩军千户所的“都目”,按照中州的规矩,改成“案牍”的职位,只领“都目”的俸禄,干满三十个月后,就按照规定安排新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