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这上面写的都是些杀头的大罪!先说那些大臣,要是敢图谋危害国家社稷的,直接杀!要是有人没事儿瞎琢磨着造反,带头的直接砍了,参与的流放。那些偷偷摸摸计划造反的,也直接杀头,连带着他家邻居,要是知道这事儿不举报,也一起算账!不过,要是自己能主动坦白悔过,那就免罪,还有赏!要是有人举报了,举报的人还能升官。
要是造反的事儿证据确凿了,带头的和那些同情造反的,都得凌迟处死,参与的直接杀头,知道这事儿没举报的,就按参与的罪行轻判,流放边疆,家产充公。要是牵连到其他人,那就根据各自的罪行分别处罚。不过,要是老子造反,儿子要是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那就没事儿。造反的事儿一旦查实了,抓到人了,各省不能擅自处决,得把案子结了上报朝廷。要是有人藏匿造反的人,不举报,直接杀头!
那些妖言惑众,聚众闹事的,带头的和同伙都得死,家产充公;那些被他们煽动起来参与的,打一百七十大板。假借神鬼之说,胡乱造反的,直接杀头!乱嚼舌根,犯上作乱的,杀头,家产充公!敢指着皇帝骂的,除非皇帝特赦,否则肯定要被治罪!瞎编乱造些词曲,诬陷别人说皇帝坏话的,杀头!那些当官的,要是敢乱嚼舌根,批评圣旨,就算大赦天下,也得革职,永不录用!
要是孙子辈打死了自己的祖父母或父母,那就得凌迟处死,要是因为精神失常干的,也一样得死。要是喝醉了酒打父母,父母又没有别的孩子,父母请求饶命想让孩子养老的,那就打一百七十下板子,还得服一百天的劳役。要是儿子打死了后妈,跟打死了亲妈一个罪。村里有人犯了这种大逆不道的罪,邻里乡亲和村长知道却不上报,官府接到举报却不调查,这些人都得受罚。儿子打死了父母,就算在牢里病死了,也得把尸体剁碎了示众。打伤祖父母或父母的,处死。谋杀已经改嫁的祖母的,按大逆不道的罪论处。怀恨在心打死了义父,或者打伤义父但义父没死,都得处死。图财害死了义母的,处死。当子女的,因为穷,或者信了巫婆神汉的邪说,挖祖坟盗墓,卖祖坟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定罪:把尸体扔了,不祭祀的,就按大逆不道的罪处理。买坟地的人知道情况的,减轻买家两等罪,钱充公;不知道情况的,事情发生后要仔细审查,官府不能再给卖坟地的人开证明。当子女的,带头和别人一起盗挖祖坟,偷东西的,按大逆不道的罪论处,即使遇到大赦被免罪,也得刺字,流放到远方去种地。媳妇打死了公公婆婆的,处死。因为奸情打死了丈夫和公公婆婆的,凌迟处死。弟弟打死了哥哥的,处死。父子合谋杀了哥哥,想霸占哥哥的财产和嫂子的,父子俩都凌迟处死。兄弟俩因为争吵打架,结果不小心打死了人,即使赶上大赦,也得按故意杀人论处。妯娌俩吵架,把嫂子打死了,处死。因为争吵打死了哥哥的,死了也得戮尸示众。因为争吵迁怒,打伤哥哥的,在集市上打一百七十下板子,然后流放。怀恨在心打死了伯叔母的,处死。兄弟俩因为争吵合谋打死了父亲的,都处死。怀恨在心故意杀了叔叔,叔叔没死,罪行和打死人一样。妻子因为争吵打死了丈夫的,处死。女人找郎中买毒药毒死了丈夫的,郎中也处死。妻子打伤了丈夫,丈夫没死的,跟打死人一样论处。女婿喝醉了酒打死了岳父,岳父没死的,罪行和打死人一样。
要是奴才打死了主人,那就得处死。要是奴才骂主人,态度极其不敬,就打一百七十大板,然后还得服役两年,服役期满再回到主人身边。要是奴才故意杀了主人,那就得凌迟处死。要是奴才打死了主人的女婿,也得处死。
要是有人因为私仇,把一家人全都杀害了,那些没死的人,也要和已经死的人一样受罚。要是参与作案的人后悔了,但态度还不够诚恳,那就减轻处罚。要是有人因为奸情,把情人的一家老小都杀光了,那就得凌迟处死。要是哥哥因为私仇,和儿子一起谋杀了弟弟一家,那大家都得处死。
要是有人把人肢解了,煮来吃,这可是大逆不道,就算罪犯在受刑过程中死了,也得追缴烧埋费交给受害人家属。要是有人用巫术害死了大臣,那就得处死。要是老婆用巫术害死了丈夫,或者儿子用巫术害死了父亲,赶上大赦的时候,儿子发配到边远地区,老婆就得跟着她丈夫一起被卖掉。要是有人制造蛊毒害人,那就得处死。要是有人抓活人肢解来祭祀鬼神,那就得凌迟处死,并且没收所有家产。和他住在一起的人,即使不知道这件事,也得发配到远方。要是已经动手了,但还没杀人,那就和强盗没伤人、没抢到钱一样,打一百七十大板,流放三年。要是只是谋划,还没动手,就打九十七大板,流放两年半。那些该判死刑的人,如果自己主动坦白,或者抓到了同伙,受害者家产就归他所有,而应抓捕的人的刑罚减轻一半。
好家伙,这古代的法律条文,够复杂的!咱们一句一句掰扯掰扯,用大白话来说说。
首先,跟人私通的,打77板子;已婚妇女私通,打87板子。要是勾引已婚妇女私奔的,再加一级处罚,男女都一样,女的还要脱衣服受罚。要是没成事,减轻四级处罚。强奸已婚妇女的,处死;强奸未婚妇女的,打170板子,没成事的减轻一级处罚,女的不用受罚。给人家做媒的,或者纵容私通的,都减轻私通罪三级处罚,只处罚被发现的那家;私下和解的,减轻四级处罚。至于那些指控别人私通的,不用受罚。如果未婚女子怀孕了,说是跟某人私通,那跟指控别人私通一样,只处罚那个女子。宫里的侍卫和宫女私通的,发配到军队去。老头子欺骗奸污男女的,成了事的处死,没成事的打170板子,男女都得回家。私通的,都处死。如果男女诬告老头子跟他们私通,成了事的,官府已经拷打老头子了,男女承认诬告的,处死;没成事的,官府已经拷打老头子了,男女承认诬告的,打170板子,交给夫家处理,嫁卖随他们。女的告或者老头子告都一样。如果男女告老头子强奸,结果查出来老头子只是想奸污没成功,男女诬告的,打37板子,回家。欺骗奸污义子义女的,打170板子;没成功的,打87板子,女的不用受罚。女的和丈夫分居当差的,即使大赦,还是分居。男女和奸夫合伙诬告老头子奸污,花钱休妻离开的,打170板子,跟着夫家嫁卖,奸夫减轻一级处罚,休妻的钱充公。跟弟媳私通的,各打170板子,男的流放,女的听从丈夫的安排。嫂子守寡有节操,叔子强奸的,打97板子。跟同住的侄媳私通的,各打170板子,有官职的革职。强奸侄媳没成功的,打170板子。跟亲兄弟的女儿私通的,处死;跟堂兄弟的女儿私通的,减轻一级处罚;跟族兄弟的女儿私通的,减轻二级处罚。在父母服丧期间,奸污父亲的妾的,各打97板子,女的回家。私通犯了第二次的,加重二级处罚,女的听从丈夫的安排嫁卖。因为私通偷盗家产的,只按私通罪论处。雇佣人家妻子做妾,年满放她回去,雇主又和她私通的,按私通罪论处;如果还杀了她丈夫的,都处死。儿子犯了私通罪,父亲告发,还是得受罚;私通案不追究告发者。私通生的孩子,儿子跟父亲,女儿跟母亲。和尚尼姑道士女冠私通的,断绝关系,勒令还俗。强奸幼女的,处死,即使是双方自愿的,女的也不受罚。所谓幼女,是指十岁以下的女孩。老年人奸污幼女的,打170板子,不准赎罪。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男子,跟十岁以下的女孩私通的,即使是双方自愿的,也减轻死罪,打170板子,女的不用受罚。强奸十岁以上的女孩的,打170板子。强奸妻子的前夫或前夫的子女未成功的,以及强奸妻子的前夫的女儿成功的,都打170板子,妻子与前夫离婚。三个男人强奸一个女人的,都处死,女人不用受罚。
这古代的法律,真是……一言难尽啊!
要是哪个当官的犯了奸淫的事儿,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直接开除公职,那些领着俸禄的人犯了同样的事儿,处罚也一样。要是哪个当官的想奸淫别人没成功,打五十七下板子,然后让他回原单位上班,不过职务要降级。要是哪个当官的跟部下老婆开玩笑,结果把人家老公气跑了,打六十七下板子,撤职,降两级,记过。要是哪个当官的强奸部下老婆没成功,打一百七下板子,开除公职,以后再也不能当官了。要是哪个当官的因为奸淫的事儿,买了部下的妾,结果奸淫的事儿没被查出来,就只按买部下妾来处罚,打三十七下板子,撤职,另行安排工作。要是哪个监牢的官员跟关押犯人的老婆搞到一起了,打九十七下板子,开除公职。要是哪个当官的跟戏子老婆搞到一起,然后娶她当妾,打七十七下板子,撤职,以后不能再当官了。要是哪个监牢的官员强迫寡妇发生关系,打八十七下板子,开除公职。要是哪个管着少数民族的官员,私自把没收来的女人当老婆,打八十七下板子,撤职,记过,那个女人也要打四十七下板子。
主人跟自己家奴婢的老婆搞到一起的,不算犯法。要是哪个奴婢有了女儿,已经许配给良家做老婆了,那这女儿就算良家女子了。要是主人还敢去欺负她,打一百七下板子;她老公要是纵容这事儿,打五十七下板子;要是女方家还愿意这婚事继续,那彩礼钱减半;要是女方家不愿意了,就把彩礼钱退回去,让女方父亲保管,然后让女儿改嫁。要是奴婢跟主人的女儿搞到一起,那是要处死的。要是家奴勾结命妇,并且命妇还跟着家奴私奔,那两个人都要处死。要是强奸主母,那也是要处死的。要是奴婢跟主人的妾搞到一起,两个人都打九十七下板子。要是良民偷了奴婢生了孩子,孩子跟着妈妈回主人家;要是奴婢偷了良民生了孩子,孩子跟着妈妈是良民,但要另立户籍,服徭役。要是奴婢之间搞到一起,打四十七下板子。
话说古代法律对各种婚外情和杀夫案的处罚,那可是相当严厉!比如,男人收了钱,逼着老婆去当妓女,那男人和老婆,还有那个嫖客,每人要打87大板,然后离婚。要是男人收了钱,强迫老婆或妾去当妓女,那老婆的罪过,就要根据情况轻重来判了。要是几个人合伙,用钱买通老婆离婚,然后又娶她做老婆,那每个人都得打97大板,女的再回到男方家里。
夫妻感情不好,丈夫用强迫手段,逼着老婆跟别人通奸,那丈夫要打77大板,老婆没事,直接离婚。女婿诬告岳父跟自己老婆有染,那女婿要打97大板,老婆也离婚。要是丈夫怀疑老婆通奸而抛弃她,而那个被丈夫指控的奸夫又娶了这个被抛弃的女人,那这两对都要离婚。
要是奸夫和奸妇合谋杀了丈夫,那两人都要处死,还要从奸夫家属那里收取安葬费。如果是因为通奸杀了丈夫,但奸妇事先不知道,那可以减轻处罚。老婆跟人通奸,又合谋下毒毒死丈夫,就算丈夫侥幸没死,罪行也和毒死一样,按既定法律处理。要是老婆带头,跟几个奸夫合谋杀了丈夫,那老婆要凌迟处死,那些奸夫按常规处罚。丈夫捉到老婆通奸,老婆反抗还被丈夫杀了,丈夫没罪。跟人通奸,约定做老婆,结果打死了正妻,那要处死。跟奸妇合谋毒死正妻,两人都要处死。老婆或妾跟人通奸,丈夫在现场杀了奸夫和老婆或妾,或者妻子杀了强奸自己的丈夫,都不算犯罪。但是,如果在现场杀了奸夫,老婆或妾却逃脱了;或者杀了老婆或妾,奸夫却逃脱了,那就要打170大板。奸夫杀了奸妇,就跟故意杀人一样处理。
强迫别人发生性关系不成,还把人家打死了,那按抢劫杀人论处。两个奸夫和一个奸妇早有约定,先到的奸夫因为打架杀了后到的奸夫,按故意杀人论处。
哎,这古代的法律条文,听着可复杂了!咱们一句一句掰开了揉碎了来说。
首先,一群人一起偷东西,都得算账,主谋罪最重,跟着起哄的依次减轻处罚。要是犯了好几条罪,就按最重的罪来判。第一次偷东西的,在左胳膊上刺字记号;第二次,刺右胳膊;第三次,刺脖子上。抢劫呢,第一次就刺脖子,还得登记在案,官府会看着你呢。蒙古人和女人犯了罪,不用刺字。算赃款的时候,都按元朝的钞票算,除了追回赃款,还得加倍罚款。要是抓不到贼,或者抓到了也追不回钱,就从那些抓到的贼的同伙身上追讨。
犯了流放的罪,一年流放,打67杖;一年半,打77杖;两年,打87杖;两年半,打97杖;三年,打100杖。先把刑罚执行完,再发配到该去的地方,戴着脚镣干活。那些被发配的人,要到矿场、屯田、修堤坝、修桥这些地方干活,有人看着,每天算工,干满了才能回去,还得登记在案。要是还没动手就自首了,罪行可以免除;要是能抓住同伙,还能按规定赏钱。但是,要是伤了受害者,或者再次犯罪,就不能免罪了。那些杖刑以下的罪,府州直接审判就行了;流放的罪,总管府判决,然后报给上级核实;流放以上的罪,得报给廉访司,审查没冤情才能结案,然后按规定上报。要是同伙没抓到,或者追回的赃款不够,只要审理清楚了,赃款证据确凿,没有疑问,也可以结案。
强盗拿着武器伤人的,即使没偷到东西,也得死。没伤人,也没偷到东西,流放两年半;偷了东西,流放三年;偷到20贯钱以上,主谋死,其他人流放。没带武器伤人的,只有主谋和动手的人死。没伤人,也没偷到东西,流放一年半;偷到十贯钱以下,流放两年;每增加十贯钱,加重一级处罚,偷到40贯钱,主谋死,其他人各流放三年。要是因为偷东西而奸淫,又伤人的,同伙按原先的法律处罚;只是谋划但没实施的,在“没偷到东西”的罪名上,各减轻一级处罚。
话说这偷盗的,还没动手呢,打47板子;动手了,没偷着东西的,打57板子;偷了十贯钱以下的,打67板子;偷到二十贯的,打77板子。每多偷二十贯,就多加一级处罚,偷到一百贯的,要坐一年牢;每多一百贯,就再加一级,最多坐三年牢。要是偷的是官府库里的钱物,比普通的偷盗罪加一级,赃物要是达到五百贯以上,那就得流放。
偷骆驼、马、牛、驴、骡子的,要赔九倍。偷骆驼的,第一次犯案,主犯打97板子,坐两年半牢;从犯打87板子,坐两年牢;第二次犯案就加重处罚;三次犯案,不管主犯从犯,都打107板子,发配去当兵。偷马的,第一次犯案,主犯打87板子,坐两年牢;从犯打77板子,坐一年半牢;第二次犯案加重处罚,最多打107板子,发配去当兵。偷牛的,第一次犯案,主犯打77板子,坐一年半牢;从犯打67板子,坐一年牢;第二次犯案加重处罚,最多打107板子,发配去当兵。偷驴骡子的,第一次犯案,主犯打67板子,坐一年牢;从犯打57板子,刺配充军;第二次犯案加重处罚,最多坐三年牢。偷羊猪的,第一次犯案,主犯打57板子,刺配充军;从犯打47板子,刺配充军;第二次犯案加重处罚,最多坐三年牢。要是偷的是官府的骆驼马牛,比普通的偷盗罪加一级处罚。
那些个恶贼,本来是土匪,后来投靠了官府,又借着抓贼的名义,敲诈百姓钱财的,要根据偷的赃物多少来定罪,发配到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强盗要是再犯案,还是刺配充军。强盗杀人伤人的,不管主犯从犯,都处死。强抢别人钱财的,按强盗罪论处。用药迷晕人,然后偷钱财的,也按强盗罪论处。大白天的拿着武器,抢劫钱财,打伤受害人的;要是抢到钱财了,没打伤受害人的,也都按强盗罪论处。官民的船只,遇上风浪搁浅了,有人趁机抢劫财物的,也和强盗一样处罚。要是遇到大赦,这些强盗和一般的盗贼不一样,只要交出赃物就能免罪。那些强盗跑到外国去了,边境官员要是抓到送回来,朝廷会赏赐金银财帛表彰他们。偷盗皇帝的车驾、衣服、器物等等的,不管主犯从犯,都处死。知道内情,然后倒卖赃物,从中获利的,可以减轻一级处罚。
好家伙,这上面写的是古代的刑法条文啊,咱们一句一句地掰扯掰扯,用大白话来说说。
首先,那些偷了官府钱财的,追缴不回来,关了很久了,实在没钱赔的,直接杀了。看守仓库的士兵,要是偷了库房里的东西,也处死,就算遇上大赦,也得刺字。内库的管理人员,要是偷了库房里的东西,也直接处死。造纸币的工匠,私藏应该销毁的废纸币带出库房的,打一百七十下板子。监工没看好,出了纰漏的,打三十七下板子。偷印钞库钱财的,处死。那些检查旧钱币的工作人员,偷了旧钱币被监工抓到,没捞到钱的,按照偷库房钱财没捞到钱的罪行加重处罚,打七十七下板子。烧毁旧钱币的那些工作人员,私自偷旧钱币出去用的,刺瞎眼睛。偷官府衙门的物品,就算偷的东西不值一贯钱,也要加重处罚,打七十七下板子,刺字。工匠们已经领出去的材料,做完规定数量之外多余的,没还给官府,私自拿出去的,按罪论处,不用刺字。偷了已经到官仓的粮食,还没运出去就被发现了,按照没捞到钱的罪行处罚,不用刺字。偷了官员的信物,比一般的盗窃罪加重一级,根据偷的东西价值定罪。偷了官府文书当废纸卖的,打七十七下板子,跟偷东西一样,刺字;买文书的人打四十七下板子。
那些为了钱财故意杀人很多的,凌迟处死,还要查明每个贼杀的人数,从他们的家属那里收取安葬费。那些为了钱财把人弄死,幸亏没死成活下来的,罪行和弄死的人一样重。那些为了钱财杀死别人的奴婢的,按故意杀人论处。奴隶偷了主人的东西跑了,送他逃跑的人,直接杀了那个奴隶,拿走他的东西,按强盗杀人论处。
那些盗墓的,已经打开墓穴的,跟偷东西一样;打开棺材的,跟强盗一样;毁坏尸体的,跟伤人一样,还要从犯人家属那里收取安葬费。那些因为私仇盗墓,还把尸体扔掉的,处死。那些盗墓得了财物没伤到尸体的,打一百七十下板子,流放。盗掘诸王驸马坟墓的,不管首犯还是从犯,都处死。看守禁地的人,打一百七十下板子,没收三分之一的家产,其中三分之一充公;跟看守禁地的人一起看守的人,打六十七下板子。
要是有人自己动手杀了小偷,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要是半夜三更有人偷偷摸摸潜入别人家,结果被打死了,也不用追究责任。
这古代的法律啊,感觉有点野蛮,简单粗暴得很。 要是现在这样,肯定要闹出大新闻,各种说法都有。 不过想想那个时候,治安可能确实不太好,家家户户都得自己小心点儿,说不定真有“防盗”的必要。 “诸事主杀死盗者,不坐。诸寅夜潜入人家,被殴伤而死者,勿论。” 这八个字,简简单单,却能反映出当时社会的一种状态。
话说以前啊,在荒郊野外偷砍别人木材的,免除刺配,只按赃物多少处罚。那些被胁迫着去偷东西的,到了偷东西的地方又逃跑了,不算同伙。偷盗的赃物不满一贯钱的,判罪,免除刺配。儿子偷东西,老子把他杀了,不算犯法。偷东西的人,第一次被刺配处罚,第二次又犯奸淫之类的罪,就只按奸淫罪论处,不算盗窃再犯。奴婢多次偷东西,次数多到邻居都知道了,主人如果不知道,就不能把这事写在主人家门上。被诱骗胁迫着去偷东西,没分赃,还隐瞒不报的,打67杖,免除刺配。先偷自己家人的东西,免除刺配;再偷别人的东西,就按初犯论处。先诱奸妇女逃跑了,后来又偷东西,两件事一起被发现,就以诱奸为重罪,杖刑按奸淫罪处罚,刺配按盗窃罪处罚。哑巴偷东西,不管他是哑巴。假装是收税的,拦路抢劫财物的,按盗窃罪论处,刺配处罚,充当警卫。偷米粮的,如果不是因为饥荒,还是刺配处罚。偷塔庙里的神像服饰,没人看守的,判罪,免除刺配。事主和盗贼私下和解的,同罪;偷盗的钱物、牲口等,全部充公。偷盗应该判徒刑的,如果祖父母、父母年老,没有其他人侍奉的,刺配处罚,免除徒刑;再次犯案而父母健在的,等到父母去世后,再发配去做苦役。女真族人偷东西,刺配处罚跟汉人一样。年景不好,百姓贫穷,看见东西就偷的,按赃物多少判罪,免除刺配和征收双倍赃款。偷盗,一年之内多次犯案的,按最重的罪论处,刺配处罚。偷了东西拿去赌博输光了,事情败露后追回赃物,还是按赌博罪论处。父亲和儿子一起偷东西,儿子年纪还小,没分赃的,免罪。年景不好,逼着儿子或女婿一起持械抢劫的,儿子或女婿减轻死刑一级,免除刺配,充当警卫。父亲被人诱骗去偷东西,生病去不了,让儿子去,还分赃的,父亲减轻为从犯一级,免除刺配,儿子按从犯论处。哥哥逼迫未成年的弟弟一起去偷东西,减轻为从犯一级,还要罚赎。兄弟一起偷东西,罪都该处死,父母年老无人赡养的,可以免除一个人的死罪,让他赡养父母。兄弟一起偷东西,都刺配。父子兄弟多次一起偷东西,按盗窃首犯和从犯论处。父子兄弟一起抢劫的,都处死。丈夫策划抢劫,妻子不劝阻,反而一起参与的,减轻为从犯一级论处。
第二段:总而言之,古代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考虑了诸多因素,比如被胁迫、年龄、家庭情况等等,体现了相当的灵活性,当然,情节严重的,依然是重罪。 这其中,既有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也有对屡教不改者的严惩,可谓是法理人情兼顾。 当然,这些只是古代法律条文的一部分解读,具体实施中肯定还有很多细节和变通之处。 “诸事主及盗私相休和者,同罪;所盗钱物头匹、倍赃等,没官” 这句话就说明了,即使事主和盗贼私下和解了,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赃物也要充公。 可见,古代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决心之坚定。
第三段:再看“诸窃盗应徒,若有祖父母、父母年老,无兼丁侍养者,刺断免徒;再犯而亲尚存者,候亲终日,发遣居役” 这段,体现了古代法律对孝道的重视。 如果偷盗者需要服徒刑,但家里有年迈的祖父母或父母无人赡养,那么就可以免除徒刑,改为刺配。 如果再次犯案,父母还健在,就要等到父母去世后,再发配去做苦役。 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古代社会的人情味,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家庭伦理的重视程度。 而“诸父以子同盗,子年未出幼,不曾分赃,免罪” 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总的来说,这些法律条文,虽然有些如今看来显得比较残酷,但也能从中窥见古代社会的一些法律思想和社会风貌。
大家好,咱们来解读一下这段古代法律条文,用大白话解释一下。
首先,要是家里的亲戚之间偷东西,比如近亲(穿孝服那种亲戚,以及结婚后算是一家人那种亲戚),偷东西就只按偷盗罪论处,不用再加倍罚款,也不用刺字,再犯也不加重处罚。但是,如果住在一起的长辈在晚辈家偷东西,或者晚辈在长辈家偷东西,那就要根据亲戚关系轻重减轻处罚了。穿孝服的亲戚减一等,大功之亲减二等,期亲减三等;要是属于强盗行为,那就按普通盗窃罪处理;要是偷东西还伤人的,那就按故意杀人伤人罪处理。如果住在一起的晚辈偷了家里东西,五十贯以下的,打二十七板子,每多五十贯加重一级,最多打五十七板子;其他人偷东西的话,就按普通盗窃罪减轻处罚。姑表兄弟姐妹偷姑父的东西,也按亲戚之间偷东西处理。
接下来,如果女儿在父母去世后,没有祖父母抚养,生活困难,偷了祖父母的钱,不算犯罪。如果弟弟带头抢劫哥哥的钱财,那就按强盗罪论处。如果有人过继给别人当儿子,然后偷了过继人家里的东西,也按亲戚之间偷盗处理。
奴隶偷主人的东西,按律例应该流放,但是主人如果请求免罪,可以免除。奴隶偷主人东西,判罪后不用刺字。雇佣的人偷雇主的东西,也不用刺字,也不用加倍罚款。但是,如果偷的是以前的雇主的东西,那就按普通盗窃罪处理。佃户偷地主的东西,也按普通盗窃罪处理。同个主人家的奴隶互相偷东西,判罪后不用刺字和流放,也不用加倍罚款。受雇于同一个雇主的人互相偷东西,不算同居偷盗。租房子住的人和房主住一起,偷房主东西的,按普通盗窃罪处理。偷的是自己家东西的,打五十七板子,不算真盗窃,不按赃物价值定罪。
话说啊,那些巡捕和兵丁要是自己也干起了偷盗的勾当,那罪名比普通的贼还要重一级!但是呢,要是他们自己互相发现了,然后跑去报官,或者说,曾经一起偷东西,第一个抓住同伙的,就能免罪,还能得到赏钱。要是军人偷东西被抓住了,刺字流放的处罚就免了,告发的人还能领赏钱。那些看守库房的军人,要是带头勾结外人偷盗官物,而且还进去偷了两三次,或者那些负责提铃看门的军人收了贿赂放走了贼人,那可是要处死的!跟着一起干的,就打一百七十大板,还要刺字流放。
那些服役的军人要是逃跑了,然后又因为偷盗弄到钱财,那也是一百七十大板,还要刺字;打板子是针对逃跑的军人,刺字是针对偷盗的行为。要是军人在路上抢劫财物,还把人逼死了,带头的要打一百七十大板,跟着一起干的打七十七大板,还得赔偿死者家属的丧葬费。
要是女人偷东西,判刑的时候,刺字流放和充当警示用的罪犯就免了,也不用赔双倍的赃款。要是再犯,那就连她丈夫一起判刑。要是寡妇跟人私通,还跟奸夫一起偷了公婆的钱,然后奸夫还娶了她,那要是奸夫被抓住了,就只按寡妇和奸夫同居,年轻的偷了长辈的钱来判,打五十七大板,然后送回娘家;奸夫要打六十七大板。
那些假和尚偷取佛像肚子里的东西,按偷盗罪论处。和尚道士偷东西,跟普通的贼一样,刺字流放,赔双倍的赃款,还要还俗充当警示用的罪犯。但是,要是和尚道士偷的是自己亲师祖、师父或者同门师兄弟的东西,那就免了刺字,也不用赔双倍的赃款,判刑之后就还俗。
以前啊,那些小孩子偷东西,事发后长大了,那我们就按照他犯案时的年纪来判。要是年纪大了,犯了偷盗罪,事发时已经老了或者病了,那我们就按照他犯案时的身体状况来判。该判多少罪,允许他们花钱赎罪,而且不用流放,其他罪犯也一样。那些年纪还没到成年,又犯了偷盗罪的,也免除赎罪和流放,让他们去当个警卫,看着点儿。要是偷东西的小孩儿里,年纪小的当头头,年纪大的跟着,那头头还是允许赎罪免流放,跟着的那些人就按正常的法律来判。那些在人身上掏钱的,第一次犯、第二次犯、第三次犯,都要判处刺配、徒刑、流放,跟偷盗罪一样处理,而且就算之前被赦免了,这次也得按犯了罪来算。那些用什么七十二局之类的骗局骗那些老实巴交的年轻人和有钱的大老板,骗钱骗东西的,就按偷盗罪来判,根据偷的东西多少来决定流放的刑罚。那些晚上偷偷摸摸地翻同船人的行李,偷东西的,跟那些明目张胆偷东西的罪犯一样处理。
“诸幼小为盗,事发长大,以幼小论。未老疾为盗,事发老疾,以老疾论。其所当罪,听赎,仍免刺配,诸犯罪亦如之。诸年未出幼,再犯窃盗者,仍免刺赎罪,发充警迹人。” 这部分说的是,小孩子偷东西,长大后被抓,就按他小时候的年龄判刑;老年人或病人偷东西,就按他犯案时的身体情况判刑。该判的罪,可以花钱赎罪,不用流放,其他罪犯也一样。没成年的孩子再犯偷盗,也免除赎罪和流放,去当个警卫。
“诸窃盗年幼者为首,年长者为从,为首仍听赎免刺配,为从依常律。诸掏摸人身上钱物者,初犯、再犯、三犯,刺断徒流,并同窃盗法,仍以赦后为坐。诸以七十二局欺诱良家子弟、富商大贾,博塞钱物者,以窃盗论,计赃断配。诸夜发同舟橐中装,取其财者,与窃盗真犯同论。” 这部分说的是,偷东西的小孩儿,小的当头头,大的跟着,头头可以赎罪免流放,跟着的按正常法律判。在别人身上掏钱的,一犯、二犯、三犯,都要刺配、徒刑、流放,跟偷盗罪一样,就算以前被赦免过,这次还得算。用各种骗局骗人钱财的,按偷盗罪判,根据偷多少来决定流放。晚上偷同船人行李的,跟明偷的罪犯一样处理。
哎,这古代的法律条文可真复杂!说白了,就是拐卖人口的处罚规定。要是拐卖良民当奴婢的,拐卖一个人,打一百七十板子,然后发配到边远地区去;要是拐卖两个人以上,直接判死刑!要是拐卖的是自己的老婆孩子孙子,那就打一百七十板子,再关三年。要是拐卖过程中伤了人,那就按抢劫犯处理。
如果只是拐卖了还没卖出去,那罪轻一点;要是拐卖人口是受人唆使的,那罪责再轻一点。还有,要是互相勾结,自己把自己卖成奴婢的,每人打一百七十板子。拐骗奴婢,然后卖成奴婢的,罪责比拐骗良民轻一级;要是拐卖的是自己的老婆孩子孙子,那就打七十七板子,关一年半。明知道是拐卖的人口还买,或者藏匿拐卖人口并收钱的,罪责都比拐卖人口的人轻一级。
假借过继的名义,把人拐卖成奴婢的,打九十七板子。要是牙婆和保人知情,那罪责再轻两级,卖人口的钱充公,人要送回家人。要是没有买卖契约,官府随便给个证明的,或者接到报案却不抓人的,都打四十七板子。关卡和渡口的主管官员明知故犯,收受贿赂放人,罪责轻三级,革职查办,不准再做官;要是失职没查出来,就打二十七板子。
要是能告发抓到拐卖人口的,每抓到一个人,赏三十贯钱;要是告发的是唆使拐卖人口的,每人赏二十贯钱。赏钱用元朝的钞票算,从犯人的财产里扣,犯人没钱就从知情的人和牙婆、保人那里扣。抓到犯人的牙婆和保人,赏钱减半。还没被发现就自己主动投案的,如果同伙也悔过自首,并且抓到其他同伙的,就可以免罪,还能得到一半的赏钱。但是,要是再次犯案,或者拐卖人口时伤人的,就不再免罪了。
女人拐卖良民的,如果该判刑的,就免除刑罚。官吏拐卖良民当奴隶,事后不主动承认的,革职查办,不准再做官,拐卖的人要送回家人。
老哥几个偷了牛,逼着弟弟一起杀,结果弟弟没事儿。白天明目张胆抢驿站的马,带头的判死刑,跟着的轻判一级,发配边疆。偷了亲戚家的马牛,还没被发现就自己主动承认了,想赔钱,人家不接受,只好报官,最后因为自首,免了刺配。一群强盗去抢劫,被主人追赶,四散逃跑,带头的杀了邻居,跟着的不知道,所以不因为杀了人而连坐,带头的判死刑,跟着的打一百七十大板,刺配。那些小偷偷了东西,扔了赃物拒捕,还打了主人,打一百七十大板,免了刺配。那些先偷东西后抢东西的强盗,赶上大赦了,但是下手杀了主人的,不赦免,其他的还是刺配,然后放了。强盗分赃不均,有个参与的想自首,结果被带头的强盗杀了,那还是按故意杀人论处。强盗听说要大赦了,故意杀了抓捕强盗的人,那就不赦免了。
藏匿强盗小偷的,要是主谋,纠合在一起,指使去偷,分赃的,虽然自己没动手,也按主犯论处。要是没参与偷东西,或者偷完东西之后,明知道还藏匿的,都比跟着偷东西的轻判一级,免了刺配,要是已经判了,还死不悔改的,就和跟着偷东西的一样。那些想霸占别人抵押的田地,就派人去抢赎田的钱,主谋和动手的人一起刺配,那些被长辈逼着干的未成年人,免了刺配。
那些强盗啊,要他们赔回偷的东西,还有烧掉的银子,可他们穷得叮当响,拿不出钱来,那就让他们抵工吧。抵工的钱,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工价来算。工抵完了,就让他们回老家,去当个警卫之类的。女人的工钱是男人的三分之二,要是偷的是官府的钱,就在附近服役;要是偷的是老百姓的钱,就在受害人家里服役。
那些强盗把偷来的钱,都花到酒馆青楼去了,那些酒馆青楼的人要是不知道是赃款,就只追究强盗的责任。要是强盗偷的是官府的钱,就算那些酒馆青楼的人不知道,也要追究他们的责任,把钱要回来。如果强盗用赃款买了货物,就把货物追回来,再追回偷的钱。要是奴婢偷了人家的牛马,判了罪,赃物又追不回来,那就把这个奴婢交给失主,失主愿意赎回去就赎回去。
那些偷了官府钱的强盗,要是追回的钱不够,关在监狱里关了很久,实在没钱赔了,那就处死。那些被关押的犯人,要是偷了人家的牛马,就不用赔双倍的赃款了。那些强盗,偷的东西已经追回来赔给失主了,双倍的赃款又追不回来,那就不用赔了。强盗偷的东西,要是抵押给了别人,抵押的人不知道是赃物,把东西给了强盗,还是要追回原来的价钱。
那些偏远地区偷了骆驼、马、牛、驴、羊的强盗,双倍的赃款追不回来,就发配到军队去服役。
要是有人先犯了强盗罪,后来才被抓到,跟后来犯强盗罪被抓到是一样的罪,那就不用再说了。要是有人先犯了强盗罪被判了刑,后来又犯了盗窃罪,那就只按照后来犯的盗窃罪来判刑,发配去服苦役。那些逃走的服役的强盗,第一次犯杖打六十七下,第二次犯再加重两等,最多打一百七下,然后发配回他们老家服役。
那些长期充当捕快的人,如果五年内没犯法,就可以把他们的案底注销了。要是他们能告发或者抓到强盗,抓到一个强盗可以减刑两年,抓到两个就能减刑五年,抓到一个小偷可以减刑一半。 除了注销案底之外,抓获的强盗数量多的话,按照抓获普通强盗的规定给予奖励;数量少的话,就发个证明,方便他们去领赏。案底注销之后,如果再次犯罪,就要终身留下案底。所有充当捕快的人,官府都不能随便差遣他们做其他事,以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那些充当捕快的人,如果没告诉邻居就离开家过夜,或者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官府就要追究他们的责任;邻居要是没及时发现并报告,也要受到处罚。那些充当捕快的人,如果奉命抓捕强盗,抓到之后却怀恨在心杀死了强盗并抢走其财物,不能按照平民杀死罪犯的罪名来处理。那些色目人犯了盗窃罪,免除刺字的处罚,交给他们所属的官府设法拘留审查,期限内悔改的,就注销他们的案底;没有所属官府发文处理的,就由官府收编充当捕快。
那些因为盗窃罪被刺字,自己把字除掉了,再次犯下不合理的罪行,就要重新刺字。五年内不再犯法,案底已经注销的,就不再刺字;年龄不满规定的,还是要刺字。那些在被赦免之前擅自去掉刺字的盗贼,如果不再犯法,赦免之后就不再刺字。那些应该在左右手臂刺字的,如果手臂上有纹身,就在手臂上其他空着的地方刺字。那些犯了盗窃罪已经刺了手臂,却在身上乱纹身把原来的刺字盖住的,再次犯盗窃罪,就在手背上刺字。那些多次犯盗窃罪,左右手臂和脖子上都刺满了字,再次犯案的,就在脖子上空着的地方刺字。
话说这古代的法律啊,还真有点意思。要是父子兄弟,甚至女婿公公,一起偷了人头,然后都主动自首了,那就能免罪。这要是奴才偷了主人的脑袋,虽然要判罪,但不用刺字,也不用赔双倍的赃物,还是继续给主人当奴才。
要是被胁迫着参与盗窃,自己没捞到好处,那就只按不主动自首的罪名处罚,打67杖,不用刺字。要是做贼的后悔了,把偷来的东西都还给失主,那也能免罪。要是偷了东西,正巧官府开始调查了,赶紧把赃物还回去,那罪责就能减轻两等,不用坐牢、刺字,也不用赔双倍赃物。
要是偷东西被主人问起来了,自己主动承认了,但东西还没还回去,那就根据偷了多少东西,罪责减轻两等,不过得刺字。要是偷东西的团伙,头头主动自首了,就能免罪,但是参与偷窃的其他人要是没自首,那就按原罪处罚。
要是没有服侍关系的亲戚,互相举报对方偷东西,那就只按偷东西的罪名处罚,不用刺字,也不用赔双倍赃物。要是偷东西的人后悔了,把赃物还给失主,但没还全,剩下的赃物够得上判刺字的罪,那还是得刺字。